简述临床输血规范化建设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
本规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摘要)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摘要)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八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们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第九条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第十条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 (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第十一条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是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往。
第十二条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作抗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不合时;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
临床输血管理规范

临床输血管理规范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临床输血管理规范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卫生局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输血工作特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本院设置临床输血委员会和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科学、安全、合理用血。
三、医院定期对临床医护人员和输血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减少预防性输注。
四、临床所需各种血液制剂,由天津市卫生局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负责制备和供给。
不私自采集互助献血者的血液。
五、建立输血前告知制度。
经治医师给患者实行输血治疗前,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充分告之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传播肝炎等疾病的可能性,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六、经治医师决定输血后开具血型化验单,然后根据血型结果开具输血申请单,申请单项目应填写完整,除一般项目外,应填写输血适应证。
七、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处批准备案。
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八、患者血液治疗和自体输血工作,由临床科室和输血科共同实施。
临床医师负责适应证选择及治疗过程中患者监护,输血科负责仪器运转。
九、需要自体输血者,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并填写自身输血申请单,入病历保存。
十、临床科室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送取血标本、输血申请单和输用的血液,并做好核对工作。
血标本要求:临床需输血而以前未输过血的患者,必须送检血型和合血标本,标本要求为72小时内。
需再次输血的患者,必须根据血型报告单结果开输血申请单,并应于输血前抽取血液合血样本。
十一、护理部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相应的输血制度,输血前做好核对工作,血型核对应以患者血型报告单为准。
十二、输血后及时书写病程记录,包括输血目的、输血过程等。
临床输血规范

临床输血规范临床输血是一项重要的医疗技术,在救治患者、维持生命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输血的安全和有效性,医院和医务人员需遵循相应的临床输血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临床输血规范的相关内容,包括供血检测与准备、输血操作以及输血后的监测与处理等方面。
一、供血检测与准备1. 血型鉴定和配对:在进行输血前,医务人员应通过血型鉴定,确认受血者的血型并与供血者进行配对,以确保血液的相容性。
常见的血型有A、B、O、AB,其中O型属于“普通供者”,通常可作为全血输血时的首选血液。
2. 传染病筛查:为了防止传染疾病的传播,输血前应对供血者进行相关传染病的筛查,包括但不限于艾滋病、乙肝病毒和丙肝病毒等。
只有通过相关筛查的供血者才能符合输血要求。
3. 血液保存与贮存条件:供血者的血液需在一定的温度和贮存条件下保存,以确保其质量与活性的稳定。
在输血前,医务人员应检查血液包装是否完整,避免输血时出现问题。
二、输血操作1. 输血前准备工作:输血前需要医务人员确认受血者的身份、血型和输血需求等。
同时,还需检查输血设备是否完好无损,输血管道是否畅通。
2. 输血速度控制:输血时,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需要,控制输血的速度。
一般情况下,注射速率不宜过快,以防止患者发生输血反应等不良现象。
3. 输血记录和观察:在输血过程中,医务人员需要详细记录输血的相关信息,包括输血时间、输血量以及输血过程中患者的症状等。
同时,医护人员需细心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异常情况。
三、输血后的监测与处理1. 输血后监测:输血结束后,医务人员需要继续观察患者的情况,密切监测其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血压、脉搏等。
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和处理。
2. 输血反应处理:在输血过程中,患者有可能发生输血反应,如过敏反应、急性溶血反应等。
医务人员应熟悉相应的处理方法,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3. 输血后随访:输血后,医务人员还需进行一定的随访工作,关注患者的康复情况,并记录相关信息。
输血管理规范

输血管理规范输血是一项关键的医疗技术,可以挽救许多病人的生命。
然而,由于输血涉及到病人的健康和安全,必须遵守严格的管理规范以确保输血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本文将介绍输血管理的规范,并探讨如何确保输血程序的顺利进行。
一、血液供应管理1. 血库建设:(1)血库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通过合格的评估机构的审批。
(2)血库应具备适宜的操作空间和设施,包括无菌室、冰箱、离心机等。
(3)血库应设置适当的温湿度控制设备,以保持血液储存的质量稳定。
2. 血液采集和储存:(1)血液采集应由训练有素的人员进行,确保采血过程符合操作规范。
(2)采集的血液标本必须进行分类和储存,确保血型和Rh因子的鉴定准确。
(3)血液样本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往检验室进行相关检测,确保血液质量符合要求。
二、病人筛选和血液配血1. 病人筛选:(1)在进行输血前,必须进行严格的病人筛选,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和相关实验室检测。
(2)病人筛选的目的是排除有输血禁忌症的病人,确保输血的安全性。
2. 血液配血:(1)血液配血应根据病人的血型和Rh因子进行,确保输血的相容性。
(2)针对特殊病情,如婴儿或孕妇的输血需求,还应进行额外的配血考虑。
三、输血程序1. 输血同意和知情同意:(1)在进行输血前,必须征得病人或其家属的知情同意,确保病人了解输血的利益和风险。
(2)需要记录病人的同意过程,并在合适的文书上进行签名确认。
2. 输血操作:(1)输血操作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医务人员进行,确保操作规范和技术安全。
(2)在输血过程中,必须进行病人身份核对、输血血袋标识核对等步骤,确保输血安全和准确性。
3. 输血监测和不良反应处理:(1)输血过程中,必须进行适当的监测,包括血压、心率、体温等生命体征的观察。
(2)如发生输血不良反应,如过敏反应或输血相关病毒感染,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四、输血记录和质量管理1. 输血记录:(1)所有的输血相关信息必须进行详细而准确的记录,包括输血开始和结束的时间、输血量、不良反应的记录等等。
临床输血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临床输血管理规范是指为了确保患者输血安全、有效和合理应用血液制品,保障供血市场秩序和血液资源的合理利用,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下面将从输血适应症、供血者筛选、血液品种选择、血液品质保障、输血反应处理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临床输血管理规范对于输血适应症的要求非常明确。
只有在符合输血指征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输血操作。
输血适应症主要包括:急性失血休克、严重贫血、严重出血、全身性感染等。
在判断输血适应症时,应综合考虑病情、体征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确保患者真正需要输血。
其次,对供血者进行筛选是确保输血品质的重要环节。
根据国家规定,供血者必须符合一定的体检标准,并且在血液传染病相关的问卷调查中无高危行为和疾病史。
同时,供血者的血液样本需要进行相关实验室检测,确保无传染性疾病的风险。
在血液品种选择方面,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要求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选择。
主要包括红细胞悬浮液、新鲜冰冻血浆、血小板悬浮液等。
对于不同的血液品种,要根据患者的血液检查结果和病情,进行合理的选择和应用。
在输血反应处理方面,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要求对于可能出现的输血反应要及时处理。
输血人员需要进行相应的培训,掌握处理输血反应的技能和方法。
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输血反应报告系统,将输血反应的发生情况及时记录和报告,以便进行后续的处理和分析。
综上所述,临床输血管理规范的实施细则涵盖了输血适应症、供血者筛选、血液品种选择、血液品质保障、输血反应处理等方面。
通过实施规范,可以有效地保障患者的输血安全,合理利用血液资源,维护供血市场的秩序。
医院临床输血制度

医院临床输血制度1. 引言在现代医学中,输血是一项常见且重要的临床治疗手段。
医院临床输血制度是为了确保输血过程安全、规范和高效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临床输血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 背景输血作为一项涉及生命健康的治疗措施,需要严格的管理和操作。
医院临床输血制度的出台,旨在规范输血过程,减少输血风险,提高输血效果。
3. 目的医院临床输血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输血过程的安全性、适应性和有效性。
具体目标包括:•确保输血血液品质的安全和稳定•确保输血血液的准确配对和标记•落实输血前的相关检查和评估•规范输血操作和注意事项•确保输血后的监测和处理4. 输血配对与鉴定4.1 输血血型鉴定在进行输血前,需要对患者和供血者进行血型鉴定。
这是为了避免发生血型不匹配引发的输血反应。
血型鉴定应由专业的实验室人员在规定的操作流程下进行,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4.2 配血试验在确定患者和供血者血型匹配后,还需要进行配血试验。
配血试验是为了确定受血者和供血者之间的亲和性和兼容性。
配血试验应根据相关标准和指南进行,确保输血过程的安全性。
4.3 交叉试验交叉试验是为了确保受血者对供血者的血液没有不良反应。
在进行输血前,需要进行交叉试验,将受血者的血清与供血者的红细胞进行反应。
只有交叉试验阴性的样本才可以进行输血。
5. 输血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输血前,有一系列的准备工作需要完成。
5.1 患者评估在确定需要输血的患者后,需要进行患者评估。
患者评估包括患者的全面检查、病史询问和相关实验室检查。
这些评估结果将用于评估输血的适应性和安全性。
5.2 输血血液的准备在输血前,需要准备好输血所需的血液制品。
这包括血浆、红细胞和血小板等。
血液制品的准备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确保血液品质的稳定和安全。
5.3 输血设备的准备在输血前,需要准备好输血所需的设备。
通常包括输血管、输血针、输液泵等。
这些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确保输血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一、引言输血科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为病患输注血液及其衍生产品,是治疗危重病患和拯救生命的关键环节。
为了确保输血科工作的安全、有效,建设管理规范显得格外重要。
二、设立输血科的条件1.具备足够的场地和设备,满足输血操作的要求;2.拥有合格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3.拥有符合标准的血库,包括血液采集、储存、分离和安全运输设备等;4.制定详细的工作制度和程序,保证输血科的正常运转。
三、输血科的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1.输血科应设置科室负责人,负责科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2.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输血科的质量和安全;3.医务人员的配置应合理,包括输血科医生、护士、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等;4.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应定期进行,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四、血液管理1.制定血液采集、储存和分离等操作规程,确保血液质量的安全可靠;2.建立血液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血液的有效利用和储存;3.实施血液的定向供应,根据患者的临床需要进行合理的血液供应;4.建立血液使用的审批制度,确保血液的合理使用和防止浪费。
五、输血操作1.建立严格的输血操作规范,确保输血过程的安全和准确;2.严格执行输血手续和身份识别,避免输血错误和混淆;3.采用科学的输血速度和方法,注意输血反应的观察和处理;4.建立输血记录和监测制度,及时记录输血情况和相关指标,保证输血质量的可追溯性。
六、风险防控1.建立输血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对可能发生的输血风险进行预测和防控;2.规范质控检测和监测流程,确保各项检测指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3.加强对输血相关感染的预防和控制,确保输血相关感染的发生率低于标准要求;4.加强对输血意外事件的管理和应对,建立相应的报告和处理机制。
七、质量管理1.制定输血科的质量控制目标和指标体系,监测和评价工作的质量;2.建立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评估制度,确保工作水平和质量的稳定提高;3.建立不良事件管理和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和纠正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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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临床输血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检验谢强目前我院输血量不断攀升,在襄樊地区已超越市一医院,位居中心医院之后,当然这与我院总业务量的上升及我市人数量密切相关。
但是输血量的上升对我院来说不是好事,2010年5月张俊超厅长来我院视察,在血库问到我院的输血量时说道:输血量大并不能说明你的业务能力强,相反却说明你的业务水平需要提高。
输血量越大,你要承担的医疗风险越大。
输血量越大,说明你的不合理用血情况越多。
所以我们要合理用血,科学用血。
输血安全性的问题,1.窗口期的概念。
窗口期是指病毒感染人体后,尚未引起人体免疫系统的“重视”尚未产生抗体的时期。
在“窗口期”,即使病人已感染了病毒,但由于针对病毒的抗体并不稳定,所以检查抗病毒的抗体的结果却是阴性,容易造成漏诊,但随着检验方式的进步,窗口期已经大大缩短。
根据中国艾滋病防治最高机构——卫生部艾滋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临床病毒最新研究成果显示,窗口期是2—6周。
国内比较认同的说法是3个月,最保守的说法是6个月。
乙肝一般为2周~3个月,丙肝一般3-6个月。
梅毒窗口期是2—6周。
2输血不良反应2.1、过敏性反应和荨麻疹输血后可发生轻重不一的过敏反应,轻者只出现单纯的荨麻疹;中型为过敏性反应;重度可发生过敏性休克和死亡。
这些反应属于血浆蛋白免疫性反应,即抗原抗体反应。
2.2、发热反应在输血期间或输后1-2小时内体温升高1摄氏度以上并有发热症状者。
2.3、细菌污染的反应在现代设备和技术条件下,基本上可以做到血液不受细菌污染,但实际上,由于各种原因,细菌污染仍然或多或少地发生。
2.4、溶血反应,也是最严重的输血不良反应2.5、循环系统负荷过重大量输血或受血者心功能不全时,输血可致心衰、肺水肿,严重者则可在数分钟内死亡。
这是由于输血过多过快、超过患者的正常血容量所致。
2.6、高血钾临床医师在考虑输血或输成分血时,应权衡对患者的利弊,在患者具有明确适应证,并考虑到输血的价值大于可能的危险性和采用必要的预防措施时,才能决定输血;二,输血法规,1.《献血法》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输血适应症及大量输血的报批要求。
凡患者HB<100g/L及HCT<30%的属输血适应症。
3.《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五条规定输血申请需申请医师与审核医师双签字第七条关于临床取血需核对内容:血液品种,血型,血量,采血时间,有效期,条码,储存条件。
第十二条要求输血申请单送达血库后双方核对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集者与采集时间签字。
第十三条要求大量输血未按规定执行报批的不得发血。
第三十五条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
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处(科)。
第三十六条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次。
附件三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红细胞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下的患者,低血容量患者可配晶体液或胶体液应用,HB>100可以不输HB<70应考虑输,70-100之间根据情况决定。
附件四内科输血指南HB<60g/L及HCT<20%可考虑输注。
4.《湖北省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实施细则》5.《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通知》鄂卫函[2005]476号第4条各医疗机构在决定输血治疗前,应常规检查受血者ABO血型RH血型HB及HCT,对受血者输血前乙肝,HIV,TP,ALT等检验,应采取血愿原则,履行告知义务,如不愿检验的,应由医患双方注明并签字。
三,我院输血程序,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及实验室检验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输血1.临床医生向患者或家属履行告知义务,向其说明输血风险,并签定输血治疗同意书后方可开具输血申请单,2,输血申请单由申请医生逐项认真准确完整填写,上级医生审核后签字,关于备血的概念,现在很多临床医生没有备血概念,所谓备血是指申请医生于预定输血日前将申请单送血库后,血库按常规程序检测ABO血型,RH血型,抗筛试验。
若库中有此类血液且抗筛试验阴性,则待临床通知后再作交叉配血试验,吻合后发血。
若库中有此类血液但抗筛试验阳性,或者库中无此血,则血库会通知临床,待临床再作安排。
中晚急诊申请后暂不用时建议在申请单上注明备血。
否则将视为急诊用血。
3,护士持申请单按程序采血后,将试管上条码撕下贴于申请单适当位置,在申请单采集者及采集时间一栏签字,并在试管上注明病人姓名,科室,床号等信息。
4,由医务人员将标本及申请单送至血库备血,并在标本送检登记本上逐项填写,双方确认后签字接收,5,血库作ABO血型、RH血型、抗筛试验及交叉配血试验后电话通知临床取血,6,由医务人员到血库取血,双方核对血液质量及信息与报告单信息一致后签字。
严禁病人家属取血,7,临床严格按照程序输血,8,输血完毕,医生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连同血袋一起交回血库。
关于卫生院输血存在问题:某些门诊存在输血行为,未执行输血前告知义务,病历中无输血治疗同意书,无正规输血申请单,标本采集不合格,标本及血液的运送由病人家属执行,无冷链设备。
有私自储血现象。
四,输血适应症知识普及目前我院主要血液品种有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普通冰冻血浆,新鲜冰冻血浆,冷沉淀,血小板,其中常规储存有红细胞悬液,普通冰冻血浆,冷沉淀,而洗涤红细胞,新鲜冰冻血浆,血小板因保存时间短,用量少需与血站提前预约。
红细胞悬液主要用于因红细胞破坏过多、丢失或生成障碍引起的慢性贫血并伴缺氧症状,CPDA-1保存液2-6度35天,出血库后4H内输完。
内科适应症:溶血性贫血患者其溶血的速度和对贫血的耐受程度对决定是否输血十分重要,即使需要输血也不是以提高HB达正常水平为目的,许多患者因长期贫血,机体的代偿和对贫血的耐受能力较强,即使HB相当低也能维持组织供氧。
慢性肾病引起的贫血主要原因是自身红细胞生成素(EPO)生成减少,纠正贫血的方法应是补充外源性EPO,盲目输血可能抑制自身EPO生成。
其它如骨髓造血异常、药物中毒、艾滋病等贫血往往较重,常需要输血辅助治疗。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附件四规定血红蛋白<60g/L或红细胞压积<0.2时可考虑输注。
外科适应症:一般情况下,以往造血功能正常的患者手术出血量<20%时,通过有效的止血、晶体盐充分扩容等措施多能稳定病情和改善组织供氧,并不一定要输注红细胞。
出血量>20%-40%时,在积极止血和扩容的同时及时输注一定量的红细胞,以保证组织供氧,但不是以提高HB达正常水平为目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附件三规定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
2.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
3.血红蛋白在70~100g/L 之间,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
洗涤红细胞采用物理方法将保存期内全血,悬浮红细胞等制品用大量生理盐水洗涤后将红细胞悬浮在生理盐水中所制成的红细胞成分。
2-6度保存,自制备起24H内输完,也有推荐6H内输完,2-6度保存不超过12H,总之从安全和疗效角度来看,应越早越好。
适用:①对血奖蛋白有过敏反应的贫血患者;②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③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④高钾血症及肝肾功能障碍需要输血者主侧配血试验普通冰冻血浆FFP保存一年后即为普通冰冻血浆-20度保存四年,融化后不能重新冰冻,暂时不输应放4度保存,但必须5天内使用。
作用:1补充稳定的凝血因子如Ⅱ、Ⅶ、Ⅸ、Ⅹ因子缺乏;2肝病患者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3口服抗凝剂过量引起的出血,4手术、外伤、烧伤、肠梗阻等大量输血引起的凝血功能障碍,新鲜冰冻血浆为全血采集后6-8H内将血浆分离并冻结所制成的成分血,-20度保存一年融化后4H内输注。
>24H只能作普通冰冻血浆用.含有新鲜血液中全部凝血因子主要用于补充全部凝血因子(包括不稳定的凝血因子V、Ⅷ)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附件三规定1.PT或APTT>正常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
2.患者急性大出血输入大量库存全血或浓缩红细胞后(出血量或输血量相当于患者自身血容量)。
3.病史或临床过程表现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
4.紧急对抗华法令的抗凝血作用(FFP:5~8ml/kg)。
冷沉淀每袋由200ml血浆制成。
含有:Ⅷ因子80~100单位;纤维蛋白原约250mg; 实际容量为20-30ml。
-20度保存一年,融化后4H内输注。
适用:①甲型血友病;②血管性血友病(vWD)③纤维蛋白原缺乏症要求与受血者ABO血型相同或相容单采血小板采用血细胞分离机采集的单个供者浓缩血小板,22+2度连续水平振荡保存,有5天和24H 两种,效期内输完。
作用:止血及预防出血。
适用:①血小板减少所致的出血;②血小板功能障碍所致的出血,要求ABO相合,一次足量输注。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附件三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规定用于患者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
1.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
2.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
3.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4.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附件四内科输血指南规定血小板计数和临床出血症状结合决定是否输注血小板,血小板输注指征:血小板计数>50×109/L 一般不需输注血小板10-50×109/L 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决定,可考虑输注血小板计数<5×109/L 应立即输血小板防止出血预防性输注不可滥用,防止产生同种免疫导致输注无效.有出血表现时应一次足量输注并测CCI值。
CCI=(输注后血小板计数-输注前血小板计数)(1011)×体表面积(M2)/输入血小板总数(1011) 注:输注后血小板计数为输注后一小时测定值.CCI>10者为输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