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联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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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俱乐部章程

投资俱乐部章程

投资俱乐部章程一、俱乐部名称本俱乐部的名称为“投资俱乐部”。

二、俱乐部宗旨本俱乐部的宗旨是为会员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和投资的平台,促进会员之间的合作与共赢,共同提升投资能力和收益。

三、俱乐部成员1. 会员资格任何对投资感兴趣并愿意遵守本章程的个人或者组织均可申请成为本俱乐部会员。

2. 会员权益a. 参预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研讨会、讲座、投资交流等。

b. 共享俱乐部提供的投资资源和信息。

c. 参预俱乐部内部投资项目的机会。

d. 参预俱乐部投资决策和管理的权利。

e. 其他俱乐部会员权益由俱乐部管理层另行规定。

四、俱乐部组织结构1. 管理层本俱乐部设立管理层,由会员选举产生。

管理层负责俱乐部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组织、资源整合、会员管理等。

2. 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本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由管理层负责组织和召开。

会员大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管理层、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等。

五、俱乐部活动1. 投资研讨会本俱乐部定期举办投资研讨会,邀请专业人士就投资相关的话题进行讲解和交流,提供会员学习和提升投资能力的机会。

2. 投资交流会本俱乐部定期组织投资交流会,会员可以分享自己的投资心得和经验,互相学习和借鉴,促进会员之间的合作和共赢。

3. 投资项目本俱乐部鼓励会员提供投资项目,并为会员提供投资机会。

俱乐部管理层将对提供的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和筛选,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控制。

六、俱乐部经费1. 会员费会员需按照俱乐部规定缴纳一定的会员费,用于俱乐部日常运营和活动组织。

2. 赞助和捐赠本俱乐部欢迎各类赞助和捐赠,用于俱乐部活动和项目的支持。

七、章程修改本章程的修改需以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八、附则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合于所有会员。

2.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俱乐部管理层所有。

3. 本章程的修改和补充条款需经过会员大会的审议和决定。

4. 本章程的具体实施细则由俱乐部管理层另行制定。

联盟公司章程模板

联盟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本联盟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由以下成员单位组成:[列举成员单位名称]。

第二条本章程旨在明确公司组织形式、运作机制、权利义务以及管理规则,确保公司健康、稳定、有序地发展。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是:[公司宗旨描述,如“共同发展,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四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规则,维护各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形式与机构第五条公司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第六条公司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监督执行。

第七条理事会由[成员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组成,理事会设[人数]名理事。

第八条理事会职权包括:1.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发展战略、年度工作报告;2.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重大投资、融资、合作等事项;3.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4. 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5. 决定公司章程的修改;6.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领导公司全面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和业务协调。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若干部门,包括:[列举各部门名称],各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理事会任命。

第三章成员单位权利义务第十三条成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公司决策;2. 优先获取公司信息;3. 优先享受公司资源;4. 优先获得公司合作机会;5. 对公司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成员单位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公司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2. 按时缴纳会费;3. 积极参与公司活动,支持公司发展;4. 维护公司形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5. 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财务与会计第十五条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财务管理制度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年度为公历年度,每年进行一次财务审计。

中国国际资本联盟章程方案构架

中国国际资本联盟章程方案构架

联盟介绍北大PE投资联盟由北大PE师生发起,经过三年的发展,其他商学院的高端人脉以及业内精英不断加入,创造形成了一个中国股权投融资领域最具价值的专注于资本运作与项目对接的资源平台,是在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的非盈利性的社团组织,这里聚合了国内首屈一指的投资界专家、基金管理公司和咨询服务资源,凝聚了股权投融资及A股市场相关的所有有价值的资源以及高度覆盖的社会关系网络,可为企业和项目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和专业的资本运作服务咨询,为政府提供招商引资及项目对接服务,为“产、学、研”提供一个实践的平台。

已成立了房地产、矿业、证券、文化创意产业、SPAC基金与投资银行、教育、TMT、OTC、消费品、农业、新能源、担保与典当等17个范围领域的专业委员会;并在上海、东北、山东、江苏、华南、西南等地区设立分会,有机辐射了国内重点投资区域;国内顶级的投资家阎焱、。

联盟已经与软银赛富、弘毅投资、鼎晖、建银国际、平安直投、红杉资本、IDG、深创投、达晨创投等一线品牌基金搭建了良好的信息对接通道。

该组织成员现已近万人,是国内富裕个人及独立投资人最为集中的人脉网络之一,已形成“是PE精英,总会在北大PE投资联盟相会”的格局!北大PE投资联盟是国内专注于资本运作与项目对接的资源平台,聚合了国内首屈一指的投资界专家、基金管理公司和咨询服务资源,为企业和项目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和专业的资本运作服务咨询,为企业发展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为政府提供招商引资及项目对接服务,为“产、学、研”提供一个实践的平台。

具体通过两个维度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各行业的覆盖,第一个维度,通过设立地域分会的组织形态实现地域上的全覆盖;第二个维度,通过设立各种专业投资委员会实现深度的专业覆盖,两个维度有效互动能最有效最快速收集项目与各地政府做落地对接,同时配合资本市场的相关资源,最终创造并实现众多商机.京融企业家战略联盟是致力于企业家的交流、合作和发展,专注于会员间的资源整合,合作共享。

联盟 章程

联盟 章程

联盟章程1. 引言联盟章程是指联盟组织的基本法规,规定了联盟的宗旨、组织结构、成员权益、管理制度等内容。

本章程旨在为联盟成员提供一个明确的行为准则,促进联盟的健康发展,实现共同目标。

2. 联盟宗旨本联盟的宗旨是促进成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

具体宗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平台:为成员提供一个开放、包容的平台,便于交流和合作;•共同发展:鼓励成员共同研究、创新,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互利共赢:通过合作,实现成员的共同利益最大化;•公平公正:遵守公平竞争原则,维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可持续发展。

3. 组织结构3.1 联盟成员本联盟的成员包括个人、企业、非营利机构等相关领域的从业者和专家学者。

成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并愿意遵守本章程的规定。

3.2 联盟理事会联盟设立理事会,由联盟成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是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联盟的发展战略、决策联盟事务等。

3.3 联盟秘书处联盟设立秘书处,负责联盟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秘书处由联盟理事会指定负责人,协助理事会履行职责。

4. 成员权益和义务4.1 成员权益•参与决策:成员有权参与联盟事务的决策和表达意见;•共享资源:成员享有联盟提供的资源和机会,包括合作项目、培训等;•互惠合作:成员有权与其他成员进行合作,共同开展项目和研究;•知识共享:成员有权分享和获取联盟成员的知识和经验;•知识产权保护:成员的知识产权应得到合理保护。

4.2 成员义务•遵守章程:成员应遵守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积极参与:成员应积极参与联盟的活动和项目,为联盟的发展做出贡献;•保护利益:成员应维护联盟和其他成员的合法权益;•诚实守信:成员应诚实守信,遵守商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5. 管理制度5.1 决策程序联盟的重要决策由理事会讨论并表决决定,决策应经过多数成员同意方可生效。

5.2 财务管理联盟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由秘书处负责管理,定期进行财务报告。

投融资战略合作协议范本最新整理版6篇

投融资战略合作协议范本最新整理版6篇

投融资战略合作协议范本最新整理版6篇篇1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融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均有开展投融资合作的意向,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战略合作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宗旨通过双方的投融资战略合作,共同推动优势项目的发展,实现资源互补和互利共赢。

二、合作目标(一)促进甲乙双方在特定领域的长期合作关系;(二)共享投资机会及风险,提高投融资效率和效果;(三)提升甲乙双方在相关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三、合作内容及方式(一)信息共享:双方共享各自掌握的投融资项目信息、行业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资源。

(二)项目合作:对双方共同感兴趣的项目进行深度评估与筛选,共同投资决策,共享投资回报。

(三)资本支持:甲方根据乙方的项目需求及发展前景,提供股权、债权等形式的资本支持。

(四)技术合作:双方可就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领域展开合作,共同推动科技创新。

(五)市场开拓:双方共同开拓市场,共享客户资源,提升市场份额及品牌影响力。

四、合作模式及机制(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双方成立由高层领导参与的专项工作小组,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

(二)定期沟通机制:双方定期召开合作进展会议,及时沟通信息,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

(三)风险管理:双方共同进行投资项目风险评估与管理,确保投资安全及收益。

(四)合作期限:本协议合作期限为______年,到期后可经双方协商续签。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一)甲方责任与义务:1. 提供资本支持,确保资金按时到位;2. 参与项目决策,协助乙方进行项目评估;3. 监督投资项目的进展,确保投资回报;4. 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合作事项。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1. 提供真实的项目信息及资料;2. 负责项目的实施与运营,确保项目进展顺利;3. 按时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展及财务状况;4. 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与合规使用;5. 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合作事项。

2024年投融资战略合作协议书范本(2篇)

2024年投融资战略合作协议书范本(2篇)

2024年投融资战略合作协议书范本【投融资战略合作协议书】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鉴于:1. 甲方是一家(公司行业)企业,具备(公司实力、市场份额、经验等);2. 乙方是一家(公司行业)企业,具备(公司实力、市场份额、经验等);3. 双方基于共同发展的目标和利益,愿意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双方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通过投融资战略合作方式,共同发展,并在(特定领域、市场)取得更大的业绩。

第二条:合作方式1. 双方通过资本合作、技术合作、市场合作等方式,就(特定项目、产品、市场)展开合作,并在合作过程中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 合作过程中,甲方将向乙方提供(资金、技术、资源、市场渠道)支持,帮助乙方提升发展实力和竞争优势。

3. 乙方将积极配合甲方的战略规划,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高业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条:项目内容1. 本次投融资战略合作的重点项目为(详细阐述项目内容、目标、规模等)。

2.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融资支持,金额为(具体金额),用于(项目资金需求用途)。

3. 乙方将按照项目计划,合理利用融资资金,保证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并与甲方共同分享项目收益。

第四条:资金投入与分配1. 融资款项将由甲方按照约定和项目进展的需要,分期投入到乙方的账户中。

2. 融资款项的使用应由乙方按照项目计划和甲方要求进行,确保合理使用,并提供相关支出证明和报告。

3. 甲方有权要求对融资款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

4. 乙方在项目利益实现后,按照约定比例向甲方支付相关利润份额,具体比例为(双方预先商定的比例)。

第五条:技术支持和知识产权1. 甲方将根据合作需要,在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支持等领域为乙方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专利、技术数据、技术咨询等。

2. 乙方在传承和使用甲方提供的专利和技术时,应遵守甲方相关规定,并确保商业秘密的保密性。

中国投资协会投融资协作交流中心山东中心理事会章程(1)

中国投资协会投融资协作交流中心山东中心理事会章程(1)

中国投资协会投融资协作交流中心山东中心宗旨:通过中国投资协会投融资协作交流中心作为对接平台,更好的为山东投资领域服务,更好的为山东经济建设服务。

机构简介一、中国投资协会中国投资协会成立于1995年11月14日,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其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根据国家民政部整顿社团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研究决定,将1980年成立的中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研究会和1995年成立的中国投资协会合并重组,成立新的中国投资协会。

2001年2月17日,中国投资协会召开全体会员大会,会议通过了《中国投资协会章程》;选举中国投资协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请中国投资协会顾问、名誉会长、特约常务理事;讨论通过《中国投资协会服务公约》和促进协会成员行为自律公约。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和完善资本市场;发挥政府与投资主体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维护投资主体合法权益,严格实行行业自律;促进投资决策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中国投资协会名誉会长陈锦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原副主席成思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副委员长陈光健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副主任、顾问石启荣国家发展改革委顾问、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委员会顾问中国投资协会会长张汉亚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原所长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按姓氏笔划排列)丁光平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王源安徽省淮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会生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总经理叶汇国家开发银行交通信贷局原局长刘女桢深圳市投资商会执行会长朱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原主席吴兆生国家开发银行综合局原局长宋密国家电监会原副主席宋乃公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原局长宋绍乐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院原副院长张惠民上海久事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李启明国家统计局原司长沈志群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院原院长助理周培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事司原司长姜德群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原局长周竹平宝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徐周闻长春大成有限公司总裁曹广晶中国长江三峡开发总公司董事长郭明星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舒印彪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谢文彦美亚电力有限公司总裁中国投资协会高级顾问(按部门顺序排列)张国宝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朱之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彭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晓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穆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铁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鹿心社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张力军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姜伟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李荣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陈元国家开发银行行长范福春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刘琦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邓楠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包克辛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总经理Mr.Heinrich Weiss SMS西马克.德马格集团公司董事长二、中国投资协会投融资协作交流中心山东中心为了促进中国投融资领域的发展,更有效地为社会各类投融资主体提供高效、准确的服务,中国投资协会决定设立“中国投资协会投融资协作交流中心”,交流中心的业务范围是:1、国内外投融资发展情况调研和形势分析。

投资俱乐部章程

投资俱乐部章程

投资俱乐部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投资俱乐部的组织和管理,保障会员的权益,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而制定。

1.2 投资俱乐部是一个由投资者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和合作的平台,促进会员之间的投资能力和知识的提升。

1.3 本章程适用于所有投资俱乐部的会员,会员应遵守本章程的规定。

二、会员资格2.1 会员资格的获得:任何具备投资知识和经验的个人或机构均可申请成为投资俱乐部的会员。

2.2 会员资格的终止:会员可以自愿退出俱乐部,也可以在严重违反本章程规定的情况下被俱乐部董事会决定取消会员资格。

三、组织架构3.1 董事会:投资俱乐部设立董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制定俱乐部的发展战略、管理规定和决策事项。

3.2 俱乐部主席:董事会选举产生俱乐部主席,负责组织和协调俱乐部的日常运营工作。

3.3 俱乐部委员会:董事会可以设立委员会,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任命。

3.4 会员大会:投资俱乐部定期召开会员大会,由董事会组织,会员大会是俱乐部会员的最高决策机构。

四、会员权益4.1 参与投资决策:会员有权参与俱乐部的投资决策,包括投资项目的选择和决策过程的监督。

4.2 学习与交流:会员有权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学习和交流活动,包括投资讲座、研讨会等。

4.3 信息共享:会员有权获取俱乐部提供的投资信息和研究报告,以便更好地进行投资决策。

4.4 俱乐部资源利用:会员有权使用俱乐部的资源,包括投资工具、研究资料和会员网络等。

五、会费与经费管理5.1 会费的缴纳:会员应按照俱乐部规定的标准及时缴纳会费,用于俱乐部的日常运营和活动组织。

5.2 经费管理:俱乐部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会费的收支管理和财务报告的编制。

六、行为准则6.1 诚信原则:会员应遵守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不得故意误导他人或从事欺诈行为。

6.2 保密义务:会员应保守俱乐部的商业秘密和会员间的交流信息,不得擅自泄露给非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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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联盟章程(数银在线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浙江省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按照“平等、合作、互助、互惠、自由”的原则,由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联合国内金融机构、投行、VC、PE、担保机构、证券公司、法律事务所、投融资行业社团组织、投融资顾问机构、上市公司等机构共同发起,并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和开放式的行业合作协作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二条联盟的宗旨:在省中小企业局的领导和指导下,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构架起投融资机构与政府间沟通的桥梁,搭建国际性、多层次、多元化、高效率的投资机构与融资创业企业间的投融资服务平台,并重点建设投资机构与融资创业企业间对话及投融资对接机制,提升投融资行业服务水平与对接效率,有效推进投融资双方的交流与合作,宣传、推广多元化投融资产品,为促进浙江地区投融资机构及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条联盟定位及执行机构:联盟定位于浙江成长型中小企业投融资洽谈会(“浙融会”)常设机构,联盟执行机构——秘书处,在浙江杭州建立。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四条联盟的业务范围:
(一)承办一年一度的浙融会,负责浙江省1000家成长型中小企业和100家最具投资价值的中小企业的遴选评价、权威发布,促成中小企业的投融资对接。

(二)整合国内外金融机构、投行、VC、PE、担保机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投融资行业社团组织、投融资顾问机构、上市公司、国际商业组织及融
资创业企业资源,搭建投融资对接和信息交流平台;
(三)发挥联盟成员与政府主管部门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业内诉求和意见、建议,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的市场环境;
(四)为联盟成员及战略合作的境内外投资机构寻找、筛选、评估和推广具有高速成长前景的项目,设计投资工具,执行投资计划;为成长型企业设计投资方案和以企业资本增值为目的的资本运作与扩张活动的战略计划。

(五)积极推广适合浙江企业及符合我国国情的投融资产品,规范投融资推介工作,简化投融资对接流程,协助联盟成员、投资机构及成长型企业寻求投融资机会;
(六)积极拓展海外融资渠道,为优秀企业到海外上市、并购等投融资活动提供业务咨询和指导;
(七)秉承联盟的服务理念,遵循"深入调研--诊断把脉--融入企业--协调整顿--提高整体管理素质--优化企业治理与透明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融资方案--引进优质风险资本--长期跟踪服务直到企业强壮、成熟,走上现代企业之路"的服务链,帮助国内外优秀企业获取直接融资,为推动长三角区域及中国风险投资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而积极努力。

(八)对金融、投融资领域的前沿理论、行业热点、政策法规、未来发展等课题,组织研究机构、专家和学者进行调查研究,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及联盟成员反馈;
(九)建立“浙江融资项目数据库”“浙江金融投资服务机构信息数据库”及“浙江成长型企业数据库”,设立“金融服务中心”、“风险投资委员会”、“创业融资委员会”、“资本私募中心”、“企业融资战略研究中心”、“国际
发展中心”等职能部门,并不断组织国内外资本投资机构、金融专家、风险投资专家、融资专家及各领域战略研究专家加盟,全面服务联盟成员机构与成长型企业。

(十)接受投融资机构的委托,针对目标项目企业的资信情况、项目真实有效性、市场发展状况、财务状况、相关政策等,提供调查及评测等专业化服务;
(十一)策划和组织实施与投融资业务有关的会议、高级培训班、高端沙龙、海内外考察、展览会等活动;举办海内外投融资沙龙活动和有关联谊活动;
(十二)为联盟成员、成长型企业搭建投融资对接和信息交互平台,重点利用中国(浙江)信用担保网、浙江省小企业多方服务平台网站(多方网)、数银在线等媒体为联盟成员及成长型企业提供机构传播、投融资信息发布、金融产品推广、人物高端访谈等专项服务。

(十三)其他符合联盟成员共同利益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联盟成员管理
第五条联盟成员的权利:
(一)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联盟组织的专题会、论坛、研讨会、信息交流及考察等活动,并享受有关组织管理费用可能的减免优惠;
(三)享受一年一度的“浙融会”的机构参会与投融资服务权益。

(四)给予联盟成员推荐经过重点采集、评估、筛选与专业辅导的投融资项目;对联盟提供的投融资信息、企业信息及项目信息资料的查询服务,有优先、优惠权;
(五)联盟成员可优先、优惠在浙江省多方网等媒介进行信息发布、业务
推广;
(六)对联盟的组织和服务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加入联盟自愿,退出联盟自由。

第六条联盟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维护联盟的声誉和利益;
(二)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履行联盟章程规定的义务与相关委托事项;
(三)尽量为联盟贡献自身机构的网络资源、服务内容、优势与专业能力。

(四)对联盟提供的有关企业信息资料,严格保密,不得翻印、转卖、发表或以其他方式泄漏;
(五)未经授权,不得单独以联盟的名义办理业务、举办活动或发表言论;
(六)及时、准确地向联盟提供所需要但不涉及商业秘密的投融资信息资料,依及时更新“浙江融资项目数据库”“浙江金融投资服务机构信息数据库”及“浙江成长型企业数据库”等相关投融资信息;
(七)向联盟反映金融服务领域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八)重点支持联盟推荐的投融资项目与产品,促进行业与中小企业发展。

(九)指派自身机构专员负责联盟的联络对接。

第七条加入联盟的各类金融服务机构、风险投资机构、中介服务组织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承认本联盟章程;
(二)热心支持中小企业事业,自愿加入联盟并积极履行联盟成员的各项义务;
(三)依法登记注册、管理规范、诚实守信、业绩突出,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八条加入联盟程序:
(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提交申请登记表,签署承诺书;
(二)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单位基本情况介绍等资料;
(三)经联盟秘书处审核通过后批准。

(四)由联盟秘书处颁发成员证书、牌匾;
第九条退出联盟程序:
(一)联盟成员应以书面形式向联盟提出申请并交回联盟成员证书、牌匾,成员资格即终止;
(二)严重违反联盟章程,损害联盟名誉的成员,经查实无误的报秘书处同意,取消其成员资格;
(三)连续两年不参加联盟大会及相关活动,视为自动退出联盟。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联盟设理事会设置名誉主席及主席职务,主席设置一名,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一)代表联盟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二)召集并主持联盟成员大会;
(三)决定联盟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联盟设理事会轮值主席一名,经推选由联盟成员机构领导者轮流担任,任期一年。

轮值主席职责:
(一)协助联盟主席工作,受主席委托召集并主持联盟成员大会;
(二)审议联盟秘书处提交的议案,拟订联盟年度工作计划;
(三)监督指导联盟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四)促进成员间的各项投融资交流与合作;
(五)联盟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联盟设理事会副主席(主席团)、理事及顾问(顾问团)若干名,拟请行业机构领导人、权威专家及由各联盟成员选派高级领导人员担任,接受邀请出席联盟的各种活动。

第十三条联盟设秘书长一名,负责主持联盟秘书处日常工作,在联盟主席、轮
值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联盟设立秘书处作为日常办公机构和执行机构。

秘书处职责:(一)拟定章程及修正案草案;
(二)管理联盟的所有文件档案和其他资料;
(三)组织实施联盟工作计划,并负责联盟的宣传;
(四)负责联盟成员间的联络工作,处理联盟的日常事务;
(五)审核和接纳新成员,受理成员退出联盟的申请;
(六)收集、整理、发布、对接联盟成员投融资服务意向及需求;
(七)接收并管理联盟成员及其他机构的赞助款项;
(八)向联盟成员通报符合要求的重点项目;
(九)负责组织安排联盟成员的联谊活动;
(十)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五条联盟各成员指派一名联络员代表,负责与联盟秘书处的日常联络工作。

联盟成员联络员的具体职责包括:
(一)参加联盟的各项活动,承担联盟委托的工作;
(二)及时反馈联盟成员的投融资需求及对联盟工作的建议;
(三)及时、准确地向联盟提供不涉及商业秘密的投融资信息资料;
(四)协助联盟秘书处完成有关企业项目的评审工作;
(五)负责完成联盟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
第十六条联盟经费来源:
(一)接收捐赠;
(二)成员赞助;
(三)捐赠款、赞助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联盟经费的开支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投资促进事业的发展,不得在成员中分配。

第十八条联盟的财务由秘书处设置财务部统一管理,公开透明。

第十九条联盟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成员大会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联盟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一条联盟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二十二条联盟章程的修改,经成员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成员表决通过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联盟的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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