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政策制度规范
出口退税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出口退税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出口退税效率,保障国家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出口退税的范围1. 凡依法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2. 出口退税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2)出口劳务增值税退税;(3)出口服务增值税退税;(4)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的消费税退税。
三、出口退税的申请与审批1. 出口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在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后,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口退税。
2. 出口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1)增值税专用发票;(2)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的合同、发票;(3)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的报关单;(4)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的运输单据;(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主管税务机关对出口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出口退税。
四、出口退税的核算与申报1. 出口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进行准确核算。
2. 出口企业应按照以下程序申报出口退税:(1)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出口退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2)主管税务机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3)主管税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出口退税进行审核、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出口企业。
五、出口退税的监督管理1. 出口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核算,确保出口退税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 出口企业应配合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隐瞒、谎报、伪造、变造出口退税资料。
3. 出口企业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我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出口退税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出口退税政策的正确执行,提高出口退税效率,为我国出口企业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出口退税管理制度1. 简介出口退税管理制度是指国家为促进出口贸易发展,鼓励企业开展出口业务,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出口竞争力而实施的一项政策措施。
该制度允许企业在出口商品后,按一定比例将已缴纳的税款退还给企业,从而降低出口成本,增加企业利润。
2. 目的出口退税管理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促进出口贸易发展:通过降低出口成本,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出口贸易活动,扩大出口规模,提升国际竞争力。
- 支持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利润,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创新。
- 维护外汇收入:出口退税制度可以有效维护国家的外汇收入,并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3. 政策依据出口退税管理制度是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退税条例》的指导下实施的。
该条例规定了出口退税的适用范围、退税比例和申请退税的程序等具体规定,为出口退税管理提供了法律基础。
4. 退税对象出口退税管理制度适用于在我国进行商品出口业务的企业。
企业需要符合一定的资质和条件,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备案,方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5. 退税比例根据不同的出口商品和行业,退税比例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出口退税比例在13%至17%之间。
国家会根据经济形势和政策需要,适时调整退税比例,以促进出口贸易平稳发展。
6. 退税程序- 第一步:企业在完成出口交货后,需将相关出口合同、手续等材料进行整理并备案。
- 第二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申报时间和要求,将退税申请提交至相关部门。
- 第三步:退税部门对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核和核实,并按照退税比例将应退税款支付至企业指定账户。
- 第四步:企业收到退税款后,须及时进行核对和确认,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用途使用。
7. 监督与风险防控为确保出口退税管理制度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实施,国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监督与风险防控体系。
相关部门负责对退税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和监督,确保退税政策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同时,国家还加强了风险防控措施,通过加强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和风险预警等手段,防止退税政策被滥用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导言:随着全球贸易的日益繁荣,出口退税制度成为各国政府吸引外贸企业和促进出口贸易的重要手段。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是指国家政府为支持出口贸易而实施的退还一定比例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等税款的政策。
本文将介绍出口退税管理制度的基本原理、相关政策和运行机制,以及其对外贸企业和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与作用。
一、出口退税的基本原理1.1 出口退税的定义和目的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支持出口贸易而实行的将向外贸企业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款退还给企业的政策。
其目的是降低出口企业的成本,增加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同时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和国家经济的增长。
1.2 出口退税的原则出口退税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合规:出口退税必须依照国家税法和相关政策进行,企业需按照规定办理退税手续。
2)公平公正:出口退税应以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对企业进行差异化待遇。
3)异地退税:根据出口产品的产地和实际出口地进行退税,确保税款退还到合法的出口企业。
4)退税真实性:退税申请应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出口产品的情况,确保税款的合法退还。
二、出口退税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2.1 退税申请与资料准备企业在出口货物之前,需要按照要求填写退税申请表,并提供真实、准确的退税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口合同、发票、报关单等。
2.2 税款核实与审批税务部门会对企业的退税申请进行审批,并核实企业提供的税款信息,确保税款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3 退税审核与认定税务部门会对企业的退税申请进行审核,并认定企业是否符合出口退税的条件。
审核时,税务部门会参考相关法规和政策,对企业的出口行为进行综合评估。
2.4 退税发放与管理经过退税审核认定后,税务部门会将退税款项发放到企业指定的账户上,并进行相应的管理与监控,确保退税款项的安全和合规性。
三、相关政策与措施3.1 出口退税率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退税率各有不同,一般根据不同行业、产品的特殊性和竞争力等因素进行调整。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1. 背景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货物所支付的税款,按照一定比例予以返还的政策。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是一种政府控制贸易的手段,旨在鼓励出口,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出口退税政策,以吸引外商投资和提升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2. 目的出口退税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 - 促进出口:通过返还出口货物的税款,降低出口成本,提高贸易竞争力,增加出口量和出口额。
- 促进企业竞争力: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的资金实力,提高产品的性价比,增加出口订单。
- 促进国内产业发展:通过促进出口,刺激国内产业的发展,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国内经济竞争力。
3. 实施过程3.1 申报和审核出口企业在出口货物之前,需要向所在地的海关申报出口退税。
申报所需的文件包括出口合同、运输单据、购销合同等。
海关会对这些文件进行审核,确保符合退税条件和法规要求。
3.2 税款退还审核通过后,海关会将退税金额直接返还给企业。
一般的做法是将退税金额划入企业的银行账户,或者通过电汇、汇票等方式进行退还。
3.3 追踪与监督政府部门会对出口退税进行监督和追踪,确保退税政策的执行和效果。
企业也需要配合提供相关的报表和资料,配合政府的审核工作。
4. 优缺点4.1 优点•降低出口成本:出口退税可以减免出口货物的税款,降低出口成本,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刺激出口增长:通过退税政策,可以刺激企业增加出口,扩大出口市场,提高贸易量和贸易额。
•促进产业发展:出口退税可以促进国内产业的发展,提升产业的技术水平和国内经济的竞争力。
4.2 缺点•税收损失:出口退税政策会导致国家税收减少,从而给财政收入带来一定的压力。
•对企业有一定门槛要求:申请出口退税需要提供一系列的证明文件,并且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标准,对企业来说有一定的门槛要求。
•容易引发贸易摩擦:出口退税政策可能会导致国际贸易摩擦,对于一些国家来说,这可能被视为一种贸易补贴,从而引发贸易争端。
公司出口退税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出口退税工作,确保出口退税政策的有效实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出口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贸企业、生产企业及外资企业。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出口退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出口退税政策,指导、监督出口退税工作。
2. 设立出口退税管理部门,负责出口退税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子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出口退税相关工作。
四、出口退税认定1. 出口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30日内,或者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代理出口在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30日内,必须到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纳入出口退税管理。
2. 出口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五、出口退税申报1.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实际报关出口,取得提单并向银行办妥交单手续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并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反映免抵退出口收入。
2. 出口企业应使用国税局出口退税申报软件进行申报,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出口企业应在申报系统中选择好申报月份,根据整理与统计好的申报资料,按步骤填列申报信息。
4. 出口企业应按时完成申报,每月仅可申报一次,对已经具备申报条件的发票,必须合并申报。
六、出口退税审核1. 税务机关对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税资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出口企业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审核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七、出口退税收款1. 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出口企业可取得出口退税款。
2. 出口企业应按规定使用退税款,不得挪作他用。
八、监督检查1. 出口退税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出口退税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出口退税政策的落实。
2. 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出口退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出口退税_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口退税财务管理,确保出口退税政策的顺利实施,提高出口退税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出口退税业务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出口退税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确保出口退税业务的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出口退税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不得有虚假申报行为。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办理出口退税业务,确保出口企业资金回笼。
(四)安全性原则:加强出口退税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出口退税申报第四条出口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出口退税申报制度,确保出口退税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出口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以下材料:(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二)出口货物报关单;(三)出口货物销售发票;(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出口企业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得有虚假申报、虚开发票等违规行为。
第三章出口退税审核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出口退税审核制度,对出口企业申报的退税材料进行审核。
第八条税务机关审核出口退税申报材料时,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一)出口货物是否真实出口;(二)出口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规定。
第九条税务机关对出口退税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应及时办理退税手续。
第四章出口退税资金管理第十条出口退税资金应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出口企业收到出口退税资金后,应按照国家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出口企业应建立健全出口退税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出口退税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出口企业应自觉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开展出口退税工作。
我国出口退税机制

我国出口退税机制背景出口退税是指由国家对出口商品进行税收返还的一种机制。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下,各国都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出口,而出口退税正是其中一种重要手段。
而在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已经实施了多年。
本文将主要围绕如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历史演变•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法律依据•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具体操作流程•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优缺点历史演变我国最早的出口退税政策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
当时我国政府推出了“外汇折价预购制度”,旨在促进出口以获取外汇。
后来随着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和国家经济的发展,我国在1985年启动了出口退税制度。
1994年,我国又将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重大修订,实行了增量退税政策,即只针对一定比例以内的增量部分进行退税。
然而,在中国加入WTO后,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面临了更大的压力。
因为WTO规定,补贴措施不能超过出口价格的15%,而我国出口退税的实际“补贴”比例往往高于15%。
因此,我国不得不在逐渐改革出口退税制度的同时,降低退税额度,以遵守WTO规定。
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税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一法律文件进行规范。
该法规于2003年发布,实施对象为所有在境外销售且不在境内形成增值税抵扣的商品。
主要内容包括:1.出口退税的种类和标准;2.如何确定符合退税的货物;3.如何申请退税和退税程序;4.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具体操作流程我国出口退税的操作流程可以用下面的几个步骤来概括:1.确定货物符合退税标准;2.登记申请出口退税;3.现场验货并进行税款核算;4.审批出口退税;5.办理退税手续。
其中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在货物出口前或者出口后30天之内申请,第三步需要在货物出口前向海关申报,而第四步和第五步需要在汇出货款后完成退税手续。
出口退税作为一种政策工具,自然存在其优点和缺点。
在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具体优缺点如下:优点1.促进出口:出口退税是为了促进出口而设立的政策,可以为出口企业带来实际收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出口退税政策

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以后带来的各种不利影响,
促进出口,我国在1998年以后又提高了部分出 口产品退税率,变为5%、13%、15%、17%四 档。 由于出口退税率提高,外贸出口连续三年大幅 度、超计划增长,所以在1999年我国财政出现 欠退,到2002年时,累计拖欠退税款已经形成 较大规模。
率下调影响越明显,两者相关度系数高达 -70%。利润空间偏小使得行业抗风险 能力偏低。
(1)出口主导型企业经营处于徘徊期。 玻璃纤维出口退税率由现在的13%降低到5%.出口退税 率下调8%,致使成本增加了8个百分点,等于减少利润 8个百分点。 服装、鞋帽及箱包、工艺品等轻纺在内的一系列商品, 都下调了退税率。出口企业面临着是内销还是外销的重 新选择,处于“不确定”的徘徊期。
30.00%
15.00% 7.00%
20.00% 6.00%
-2.90%
-6.00%
纯碱
13.00%
0.00%
5.00% 0.00% 5.00% 5.00%
12.00%
37.00% 2.00% 26.00% 40.00%
27.00% 8.00%
14.00% 4.00% 14.00% 5.00% 12.40% 4.30% 13.50% 4.10%
中国、马来西亚、智利、阿根廷等国都实行出口 退税。
2、出口企业免抵退税法
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
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 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 税办法。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 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 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以退还的进项税 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增值税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 顶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 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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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政策制度
规范
1
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
第一章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述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概念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国家对出口货物已承担或应承担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退还或免征。
出口货物退税是指国家将出口货物出口前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实际承担的增值税、消费税,在货物报关出口后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货物不含税即零税负。
出口货物免税是指对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货物出口后不再退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一般采用并为国普遍接受的旨在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项税收措施。
二、出口退(免)税的方法
退(免)增值税: 1、”退税”;2、”先征后退”;3、”免、抵、退”税;4、”免抵”税;5、”免税”。
退(免)消费税:1、”先征后退”;2、”免税”。
当前采用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方法:
1、外贸企业出口应征增值税的货物,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货物出口后实行退税办法;出口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实行退税的办法。
2、生产企业出口应征增值税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的办法;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办法。
第二章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规定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范围
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和内资生产企业;
2、外商投资企业;
3、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
4、特准退税企业;
5、指定经营贵重货物出口的企业。
( 7月1日起中国实行新<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它执业手续,依照修订后对外贸易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
)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1、享受出口退(免)税货物的基本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和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3)必须是财务上已作销售处理的货物;(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2、出口免税货物范围
(1)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2)计划内出口卷烟;(3)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和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不予退(免)税货物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列举规定的货物。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和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非自产货物不予办理退(免)税。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税种税率
3
1、税种:中国出口货物仅退(免)增值税和消费税。
2、退税率:现行退税率按国家发布的< 退税率文库>执行。
(1)调整后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7%、13%、11%、8%、5%五档,自 1月1日起实行。
具体情况如下:
(A) 前适用5%和13%退税率的农产品,仍保持的退税率不变;
(B) 前适用17%退税率的产品,除船舶、汽车及其关键件零部件、数控机床、加工中心、组合机床、起重及工程用机械、机械提升用装备、建筑采矿用机械、程控电话、电报交换机、光通讯设备、医疗仪器及器械、铁道机车、便携数字式自动数据处理机、金属冶炼设备、航空航天器、印刷电路等产品仍保持17%的退税率不变以外,其它产品的退税率降为13%,主要包括部分机电产品、服装和棉纺织品等;
(C) 前适用15%退税率的产品,退税率降为13%,主要包括钢材及其制品、小五金、有机和无机化工原料、塑料制品、玩具、鞋、钟表、陶瓷、化纤、橡胶制品、运动用品、皮革制品、旅行用品及箱包等;
(D) 前适用13%退税率的产品,除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以及按照现行政策征税税率为17%的产品仍维持现行13%的
退税率不变外(个别产品除外),其它产品的退税率降为11%,主要包括煤炭、化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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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取消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主要包括各种矿产品的精矿、原油、原木、针叶木板材、木制一次性筷子、软木及软木制品、木浆、纸板、纸浆、山羊绒、鳗鱼苗等。
对上述产品中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同时取消其消费税的出口退(免)税;
(F) 将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降为8%和5%,降为8%的产品主要包括铝、磷、钼、镍和铁合金等;降为5%的产品主要包括铜、炼焦煤、焦炭等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农产品除外)出口的,按6%办理退税。
(3)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货物出口的,其加工费部分按出口货物对应的出口退税率办理退税。
四、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购进货物发票上不含增值税的金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委托加工货物购进原材料、支付加工费)上注明的进项金额,普通发票(限规定的12类货物)上注明的销售金额÷(1+征收率)。
2、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价),以到岸结算的,扣除运保费。
五、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规定
具体按最新规定参阅”第二部分”资料。
六、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
5
1、外贸企业退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退税实行单票对应法,即在出口与进货的关联号内进货数据和出货数据配齐申报,对进货数据实行加权平均,合理分配各出口占用的数量,计算出每笔出口的实际退税额。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出口一票或多票对进货一票)
或=出口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出口一票或多票对进货多票)
外贸企业委托加工货物退税依据和计算:
应退税额=购进原辅材料计税金额×适用退税率+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税金额×复出口货物适用的退税率。
2、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
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
①”免抵退”税额=本月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