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及岗位工资
学校实验室员工薪资方案

学校实验室员工薪资方案1. 背景介绍实验室员工是学校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实验室中负责各种科研项目的进行以及技术支持。
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制定一个合理的薪资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2. 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薪资方案,以激励实验室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实验室的科研工作效率。
3. 薪资组成实验室员工的薪资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3.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实验室员工的基本报酬,根据员工的岗位级别和等级划分来确定。
3.2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成果来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科研项目成果- 论文发表及专利- 学术交流与学术活动参与- 课程教学质量3.3 岗位津贴岗位津贴是根据员工的岗位需求和职责来确定的,包括技能津贴、职称津贴等。
4. 薪资方案制定步骤制定薪资方案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4.1 调研分析首先需要对校内外的实验室员工薪资情况进行调研分析,了解市场行情和同行业的薪酬水平,以确定一个合理的薪资范围。
4.2 岗位与等级划分根据实验室的职能和员工的能力等级划分4.3 决策和审批制定薪资方案需要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决策和审批,确保方案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4.4 实施和评估制定薪资方案后,需要进行实施,并对其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方案。
5. 绩效考核和薪资调整为了使薪资方案更加灵活和公正,可以引入绩效考核制度,并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来进行相应的薪资调整。
6. 结论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薪资方案,可以有效激励实验室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实验室的科研工作效率。
同时,薪资方案的制定需保证公正性和透明度,提高员工对薪资方案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以上是学校实验室员工薪资方案的初步构想,具体方案的制定需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教师工作量及教学工作津贴发放暂行规定

教师工作量及教学工作津贴发放暂行规定为了贯彻教代会精神,提高教学质量,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鼓励教师多承担教学任务,一专多能。
所以,科学地、合理地制定教师工作量及教学工作津贴发放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为此,要本着提高教师待遇,向教学第一线倾斜的原则,更要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指导思想,要达到促进学校发展为目的。
现制定教师工作量及教学工作津贴发放标准如下:一、班级人数及折算的比例系数根据不同班级的人数,确定相应的比例系数,具体如下:1、30名学生以下(含30人),总课时数乘以1.0系数;2、31—40名,总课时数乘以1.1系数;3、41—50名,总课时数乘以1.2系数;4、51—60名,总课时数乘以1.4系数;5、61—70名,总课时数乘以1.5系数;6、71—80名,总课时数乘以1.6系数;7、81—90名,总课时数乘以1.8系数;8、91—100名,总课时数乘以1.9系数;9、101—110名,总课时数乘以2.0系数;10、110名以上,总课时数乘以2.2系数;二、理论课课时折合11、首次上课的学科按相应系数折合课时。
12、重复课的学科按相应系数降低0.1折合课时。
三、实习、实验课课时折合13、实习、实验课折合方法与理论课相同;14、实习、实验课由于条件限制,必须分批进行的,所用时数按第12条规定执行。
四、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生产实习和实习周课时折合15、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每天按5学时乘以相应系数折合课时。
16、生产实习校内每天按5学时乘以相应系数折合课时,校外每天按6学时乘以相应系数折合课时。
如果生产单位给予合理报酬时,学校不给予相应课时费,但按上述方法计算课时,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17、实习周每天按6学时乘以相应系数折合课时。
五、监考、补考课时折合18、期中、期末教师监考每次给50.00元,计入课时费。
19、补考监考教师每次给50.00元,计入课时费。
六、论文答辩20、组长:人数乘以1/5学时,计入总学时。
教学工作量及课时津贴管理办法

第二章 教学工作量标准
第五条教学工作量是教学人员从事教学活动所付出的劳动总量。主要包括:基本教学工作工作量、教学基本建设工作量和其他教学工作量。
第六条教学工作量以标准课时为计算单位。标准课时是以1个标准教学班(20—45人)1课时(一节课)的教学为标准计算。各形式、规模的教学工作量,都折算为标准课时。
第七条教学工作量定额标准。
表1:学年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定额及最高限额表
职务
学年教学工作量定额
最高限额
专任教师、实验实训人员
288
512
系、部主任(副主任)、
兼任管理工作坐班教师
144
368
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系部秘书、
兼任管理工作不坐班教师
216
440
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工作教师
48
272
学年内新录用教学人员、辅导员
0
144
第三章 基本教学工作量的核算
第八条基本教学工作工作量是指培养方案中有学分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课程教学工作量。
第九条理论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主要包括教学大纲制定与修订、教材选用、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平时考核、考试命题、成绩评定上报及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具体计算标准为:
G=P×K1×K2×K3×K4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试行。
P2——实习类别系数(见表6);
表6:实习类别系数(P2)
实习类别
课程设计
金工实习、
电工实习
教学实习(实训)、生产实习、认识实习、毕业实习、新技术专题
其他实习
P2值
0.9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通知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通知各位教师:为了科学合理地衡量教师的工作负荷,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效率,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教学工作量计算1、理论课程教学备课:每门课程备课时间按照课程学时数乘以 15 小时计算。
授课:课堂授课学时数按照实际授课时间计算。
批改作业:根据课程作业量和批改难度,每门课程每学期批改作业工作量按授课学时数的 05 倍计算。
辅导答疑:每周安排的辅导答疑时间,每 2 小时折合 1 个工作量。
2、实践课程教学实验课程:准备实验每次计 2 个工作量,指导实验课按实际授课学时数计算。
实习课程:指导校外实习每天计 6 个工作量,指导校内实习每天计5 个工作量。
课程设计:指导课程设计每天计 5 个工作量。
二、教学管理工作量计算1、班主任工作担任班主任,按照所带班级学生人数和管理难度,每学期计 10 20 个工作量。
2、指导学生课外活动指导学生社团、学科竞赛等课外活动,根据活动时长和效果,每次计 2 5 个工作量。
三、科研工作量计算1、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 10 个工作量,在一般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 5 个工作量。
2、科研项目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每项计 50 个工作量,省部级科研项目每项计30 个工作量,校级科研项目每项计 10 个工作量。
3、学术著作出版学术专著每部计 30 个工作量,编著教材每部计 15 个工作量。
四、其他工作量计算1、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每次计 2 个工作量。
2、参与学校公共事务,如招生宣传、监考等,根据工作时长和任务量,每次计 2 5 个工作量。
五、工作量的核算与审核1、教师应在每学期末如实填写《教师工作量申报表》,并提交所在学院(系)。
2、学院(系)成立工作量审核小组,对教师提交的申报表进行审核。
审核小组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核算,确保工作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审核结果在学院(系)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大连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发放办法试行

大连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发放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规范学校的教学工作,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准确反映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和工作量的多少,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内容教学工作量是教师完成的本科生教学和研究生教学及培养工作量的合计,教师工作量按一定量化标准核算成教分。
二、教学工作量定额教学工作量定额根据基础教师和专业教师设置不同。
基础教师指承担公共基础课、自然科学基础课、基础化学类课、机械基础类课、电工基础类课等基础课的教师。
专业教师指承担基础课之外其它所有课程的教师。
教师同时承担基础课教学和专业课教学时,由教师本人选择所属类别。
1.教学工作量基准定额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基准定额为:基础教师180教分/学年、专业教师140教分/学年。
完成基准定额全额发放基本工资,未完成此定额者,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发放基本工资:(1)基础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低于120教分/学年、专业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低于100教分/学年,有特殊原因者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基本工资按70%发放;(2)未完成基准定额,但基础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达到120教分/学年、专业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达到100教分/学年以上,有特殊原因者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基本工资可全额发放。
2.教学工作量标准定额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标准定额为:基础教师360教分/学年、专业教师280教分/学年。
教师完成标准定额全额发放岗位津贴。
已完成基准定额但未完成标准定额时,按比例扣发岗位津贴。
在聘期内教学工作量连续两年未达到标准定额者,下一聘期不再聘任。
选择教师系列的“双肩挑”人员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达到标准定额的1/3以上,可以全额发放岗位津贴;选择管理系列的“双肩挑”人员不设标准定额要求。
3.教师为本科生授课学时未达到基本要求者(非客观原因),下一聘期不再聘任。
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未达到教研室平均工作量或标准定额时,不能拒聘教学任务;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人数未达到专业平均人数的不能拒聘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任务。
XX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及课酬计算管理办法

XX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及课酬计算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工作量及课酬计算办法,在原《XX(XX教〔20XX〕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及课酬计算管理办法(试行)》5号)及相关工作量计算补充规定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教师教学工作量及课酬计算管理办法修订如下:一、教学工作量的认定1.教师授课工作量:即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根据教学计划、培养目标的要求向学生传授知识、技能,培养学生品德所付出的劳动量。
2.考试工作量:是指教师检查和评定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程度所付出的劳动量。
3.其他工作量:是指为完成教学任务,教学人员付出的辅助教学工作量或其他劳动量。
二、教师工作量认定标准1.专职教师每周的基本工作量为12学时。
2.公共课教师(包括数理部、思政部、体育部教师和完全讲授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和大学语文课程的教师)的学年平均工作量不得超过24节/周,确因实际需要超过24节/周必须经教务处同意后,由分管校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超过24节/周的工作量部分,不按超课时课酬计算工作量。
3.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师除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以外的学年平均工作量不得超过20节/周,确因实际需要超过20节/周必须经教务处同意,由分管校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超过20节/周的工作量部分,不按超课时课酬计算工作量。
4.兼课教师需有教师资格证,经试讲合格且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授课。
教学管理人员授课不得超过6节/周,行政管理人员不得超过4节/周,超出部分不计课酬。
5.教师岗担任系主任(聘用教授按照人事处制度执行)、系副主任、系主任助理的,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每周的基本工作量以8学时计,超出部分计算超课时课酬。
除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以外的学年平均工作量不得超过15节/周。
6.计算超课时课酬时,学年总工作量包括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实践指导、课程设计、课程与学年论文、毕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全部教学环节。
三、教师课酬计算标准1.专职教师(1)计算标准(2)相关说明①专职教师职称由人事处依据相关文件鉴定。
实践性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实践性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为了加强对我校教师实践性教学工作量计算的统一管理,特作出以下规定。
一、实践性教学工作量(一)实践性教学工作量包括:指导学生校内外实训(实验)、实习,批改实训(实验)、实习报告,指导学生顶岗实习、毕业设计(项目)、论文,对学生实训(实验)、实习活动的考核、评定等工作的工作量。
(二)教师实践性教学工作量以经核实的实际教学工作量为准。
二、实践性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校内实训(实验)1 .实训(实验)课实训(实验)课包括备课、实训(实验)准备、讲课、指导实训(实验)或上机、批改实训(实验)报告、评定实训(实验)成绩,以及与实训(实验)课程直接相关的工作,原则上实训(实验)课按一个行政班进行授课。
(1)行政班整班教学的实训(实验)课教学工作量系数为1.0。
(2)凡需分组的实训(实验)课,须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
在原有课时基础上,须分组增加课时完成实训的,一个行政班原则上只分二个组。
分组后,超过20人(含),实训(实验)教学工作量系数为10;10(含)79人,实训(实验)教学工作量系数为0.8;10人以下,实训(实验)教学工作量系数为0.6。
2 .校内生产性实训校内生产性实训是指校企双方利用各自的优势联合在校内组织学生开展生产活动的一种实践教学模式。
教师指导学生在校内开展生产性实训每人每天计3.6课时(原则上一名教师指导15-20名学生)。
(二)校外实习(实训)校外实习(实训)包括联系实习(实训)、制定实习(实训)计划、现场指导和批阅实习报告、成绩评定、实习(实训)总结等环节。
校外实习(实训)须由任课教师填写申报表。
1 .在校外的参观、认知性的实习、市场调查以及社会调查:带队教师一天按每人每天计3.2课时(原则上15-20名学生派一名带队教师)。
2 .野外实习、户外写生、采风:带队教师按每人每天计3.2课时(原则上15-20名学生派一名带队教师)。
3 .顶岗实习,采取集中和分散实习两种方式:(1)校外集中实习是指学生集中(10人以上,含10人)在校外同一地点实习,原则上一名教师指导15-20名学生。
教学实践老师工资(3篇)

第1篇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学实践老师在教育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他们不仅是学生知识学习的引导者,更是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关键人物。
然而,尽管教学实践老师在教育领域的贡献不容忽视,其工资待遇却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教学实践老师的工资现状、影响因素及未来展望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教学实践老师工资现状1. 工资水平较低目前,我国教学实践老师的工资普遍较低,尤其是在基层学校。
据相关数据显示,教学实践老师的平均工资仅为3000-5000元/月,与普通公务员、企业员工相比,差距较大。
这导致教学实践老师的生活压力较大,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2. 工资待遇不均衡教学实践老师的工资待遇在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之间存在较大差异。
一方面,沿海发达地区和内陆地区的工资待遇差距明显;另一方面,城市与农村学校的工资待遇也存在较大差异。
这种不均衡的待遇使得教学实践老师的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
3. 工资增长缓慢近年来,尽管我国政府多次提高教师工资待遇,但教学实践老师的工资增长速度仍然较慢。
许多教学实践老师反映,他们的工资多年没有明显提高,生活压力越来越大。
二、影响教学实践老师工资的因素1. 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教学实践老师的工资水平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
一般来说,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教学实践老师的工资待遇也相对较好。
2. 学校性质和规模不同性质和规模的学校,教学实践老师的工资待遇也存在差异。
例如,公立学校的工资待遇普遍高于私立学校;大型学校的教学实践老师工资待遇高于小型学校。
3. 个人能力和素质教学实践老师的个人能力和素质也是影响工资待遇的重要因素。
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师,往往能获得更高的工资待遇。
4. 政策因素政府政策对教学实践老师的工资待遇也有一定影响。
如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对教学实践老师的工资水平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提升。
三、教学实践老师工资展望1. 提高工资待遇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教学实践老师的工资待遇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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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及岗位工资
计算办法(修订)
为了加强实践教学管理,科学有效的计算校内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依据绩效优先、精细管理原则,坚持注重能力培养导向,创新开放教学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教学
课时系数0.6
标准课时数=实际课时数*0.6
岗位工资=相应职级标准课时费*标准课时数。
二、实训教学
说明:
1、实训教学实行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其中5小时必须指导学生实训。
2、月岗位工资=相应职级的日岗位工资*月计发岗位工资天数。
3、日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原标准。
4、原则上不得随意增加所带学生数量,如因实训设备数量不足、或因教师数量不够确需增加指导学生数量的,应事先向实践教学管理处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增加,否则不予计算所增加的工作量。
5、当指导学生数量超过上表中规定的学生数时,人时数按下列方法计算:超过标准学生数50%以下(含)的按实际学生数计算,大于50%的部分不再计算人时数。
6、按课时计算岗位工资的教师,每个“日标准工作量”按1个课时计算岗位工资。
7、承担生产任务的人员,按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工作量,
按工作天数计算岗位工资。
三、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校内所有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及岗位工资的核算(实行协议工资的人员除外)。
2、既承担实验又承担实训教学的教师的岗位工资分别按各自方法核算后相加即为该教师的岗位工资,若多名教师同时指导实验教学,则分别计算教师个人工作量,若多名教师同时指导实训教学,则工作量应由参加指导的教师均分。
3、任课教师承担的实训课时不受学期教学总工作量的限制。
4、实验实训人员的基础工资、补贴、绩效、奖金等不变。
5、实验室建设、教学准备、设备维护等工作的考核由相应二级单位制定具体办法组织实施。
6、实验实训教师的工作量由教学秘书负责统计,实践教学管理处审核,按月上报。
7、本办法自本学期开始执行,原《校内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及岗位工资计算方法》停止执行,由实践教学管理处、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