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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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110kv架空输配电线路运行检修维护规程

10kv-110kv架空输配电线路运行检修维护规程

鄂电司汉供农〔2004〕43号关于印发《武汉供电公司农网10—110千伏架空输配电线路运行维护检修规程》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武汉供电公司农网10-110千伏架空输配电线路运行维护检修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若遇有问题,请及时将意见或建议向农电部反馈。

附件:武汉供电公司农网10-110千伏架空输配电线路运行维护检修规程二○○四年十二月二日武汉供电公司农网10-110千伏架空输配电线路运行维护检修规程1、总则1.1 为了加强武汉供电公司农网10-110千伏架空输配电线路运行维护检修管理,统一武汉供电公司农网各区供电公司的10-110千伏架空输配电线路运行、维护与检修工作标准,特制定本规程。

1.2 制定本规程的目的在于规范武汉地区各区供电公司10-110千伏架空输配电线路的运行维修管理行为,明确管理的内容和要求,提高运行设备健康水平,满足武汉地区农村电气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1.3 本规程依据或参考了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DL/T741-200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SD292-88《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省电力公司《供电设施运行维护及设备修理管理标准》、《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初稿)等,并在总结武汉地区农网运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如与上级规程、标准相矛盾时,以上级规程、标准为准。

1.4 本规程适用于武汉供电公司所辖农网10-110千伏架空输配电线路运行、维护、检修与管理,下列人员应熟悉并自觉执行本规程:1.4.1 武汉供电公司管理农网10-110千伏架空输配电线路运行、维护、检修的有关人员。

1.4.2 各区供电公司从事农网10-110千伏架空输配电线路运行、维护、检修与管理的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1.4.3 各区供电公司线路工区(含输变电工区——下同)、乡镇供电营业所、电力工程(安装)公司等运行、维护、检修单位的从业人员,以及各区10-110千伏区域电网中各直配用电企业的电工及有关人员。

最新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最新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F2312备案号:8368—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34DL/ T 741-200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5Operating code for overhead transmission line672001-02-12 发布82001-07-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910出版说明11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741—2001) 12电力行业标准,现已予出版发行。

13为了方便广大电力员工学习、查阅和携带,以利于提高电力生产和安全工作水14平,我社决定出版本标准16开版本的同时,出版32开便携版本,以满足广大电力员工的需要。

1516中国电力出版社17二○○二年一月十日前言1819本标准在编写格式和规则上以《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1)及《电力标准20编写的基本规定》(DL/T600—1996)为基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2122本标准由原能源部提出,由国家电力公司发输电运营部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武汉高压研究所、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2324力公司西北公司、湖北超高压输变电局负责起草。

25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易辉、陈腾、穆清华、尹正来、吴渝生、麻石玉、耿澄西、邬正荣。

2627本标准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输电线路专委会运行分专委会负责解释。

28目次2930前言311 范围322 引用标准333 基本要求344 运行标准5 巡视35366 检测377 维修388 特殊区段的运行要求399 技术管理40附录A (标准的附录) 线路导线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附录B(标准的附录) 线路环境的污区分级4142附录C(标准的附录) 各电压等级线路的最小空气间隙4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4445DL/T 741—200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4647Operating code for overhead48transmission line491 范围5051本标准规定了架空送电线路运行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标准,并对线路巡视、52检测、维修、技术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F2 3 备案号:8368—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741-200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Operating code for overhead transmission line2001-02-12 发布2001-07-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出版说明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741—2001)电力行业标准,现已予出版发行。

为了方便广大电力员工学习、查阅和携带,以利于提高电力生产和安全工作水平,我社决定出版本标准16开版本的同时,出版32开便携版本,以满足广大电力员工的需要。

中国电力出版社二○○二年一月十日前言本标准在编写格式和规则上以《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1)及《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DL/T600—1996)为基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原能源部提出,由国家电力公司发输电运营部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武汉高压研究所、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西北公司、湖北超高压输变电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易辉、陈腾、穆清华、尹正来、吴渝生、麻石玉、耿澄西、邬正荣。

本标准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输电线路专委会运行分专委会负责解释。

目次前言1 范围2 引用标准3 基本要求4 运行标准5 巡视6 检测7 维修8 特殊区段的运行要求9 技术管理附录A (标准的附录) 线路导线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附录B(标准的附录) 线路环境的污区分级附录C(标准的附录) 各电压等级线路的最小空气间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741—200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Operating code for overheadtransmission line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架空送电线路运行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标准,并对线路巡视、检测、维修、技术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35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

架空线路带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架空线路带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架空线路带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架空线路带电作业是对电网运行中的带电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和安装调试等工作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电网的可靠运行,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二、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作业前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确保其具备应对紧急情况和事故的能力。

2. 在作业前需调查和评估带电线路所处环境和条件,分析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3. 开展完善的现场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场所无明显安全隐患,做好详细的记录。

三、带电线路作业人员安全保障1. 作业人员在进入作业场所前需穿戴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帽等。

并且要定期检查和更换这些防护用具,以确保其完好有效。

2. 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循安全操作程序,避免超负荷作业,严禁携带金属物品进入带电区域。

3. 作业人员需严格遵守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和报告异常情况,如线路脱落、漏电等。

4. 作业人员需确保用电工具和设备的正常运行,经常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作业安全。

四、作业现场安全管理1. 作业现场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警戒线,确保非作业人员不擅自进入作业区域。

2. 作业现场应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和操作规范,并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

3. 作业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安全应急设备和救援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用性。

4. 作业现场应设置合理的通风设备,保持良好的空气质量,避免作业人员因缺氧而出现意外事件。

5. 作业现场应设立专门的临时存放区域,用于存放作业相关的工具、设备和材料,确保作业区域的整洁。

五、作业后的安全管理1. 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除作业现场的工具、设备和材料,确保不会对带电线路运行产生不良影响。

2. 作业结束后,需进行所使用工具和设备的全面检查,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部件,确保安全可靠。

架空输电线路管理制度

架空输电线路管理制度

架空输电线路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确保企业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规范相关管理流程,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和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架空输电线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包含巡察、检修、清扫等方面。

二、管理标准1.设立特地的架空输电线路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公司的架空输电线路进行全面监管、调度和管理。

2.架空输电线路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巡察,发现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并跟踪整改情况。

3.确保架空输电线路无遮挡物或悬挂物,保证电线与树木、建筑、广告牌等的安全距离符合国家标准。

4.定期对架空输电线路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按要求及时清理设备周边杂物及防护措施。

5.架空输电线路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记录相关设备信息、巡察情况、维护记录等,并及时更新。

三、巡察和检修流程1.架空输电线路管理部门应订立巡察和检修计划,确保全部架空输电线路的定期巡察和检修工作得以进行。

2.巡察工作原则上依照季度进行,对每个季度的巡察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3.巡察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保证巡察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巡察过程中,对于发现的设备故障、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依照汇报要求进行整改。

5.检修工作原则上依照年度进行,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6.检修人员应依照标准的检修流程进行工作,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清洁、润滑和更换必需的零部件。

7.检修过程中,对于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汇报,并在完成检修后进行相应的测试和试运行,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四、安全培训和考核1.架空输电线路管理部门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含巡察人员、检修人员等。

2.安全培训应包含架空输电线路的相关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培训内容应定期更新和完满。

3.进行安全培训后,应进行相应的考核,检验培训的效果和员工的安全操作本领。

【2019年整理】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2019年整理】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1、范围本标准根据公司线路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电网公司《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范》,规定公司架空送电线路运行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标准,并对线路巡视、检测、维修、技术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对线路保护区的维护和线路的环境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35kV~220kV架空送电线路,10KV架空配电线路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2、引用标准GB50173—92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3—1990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T16434—1996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 558—1994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DL/T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3、基本要求3.1 线路的运行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应全面做好线路的巡视、检测、维修和管理工作,应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总结经验、积累资料、掌握规律,保证线路安全运行。

3.2生产维护中心应积极参与线路的规划、路径选择、设计审核、杆塔定位、材料设备的选型及招标、施工等生产全过程管理工作,并根据公司线路分布的特点、运行经验和反事故措施,提出合理化要求和建议,力求设计与运行协调一致。

3.3 对于新投运的线路,应严格执行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按有关规定积极参与线路施工、验收,把好验收移交关。

3.4生产维护中心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运行。

管理人员应掌握设备状况和维修技术,熟知有关规程制度,了解分析总结线路运行情况,提出并实施预防事故、提高线路安全运行水平的措施,如发生事故,应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3.5生产维护中心应根据运行经验,在线路状态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开展状态检修工作。

3.6 应逐步推广应用达到国家安全标准的新型器材。

最新dlt_741-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最新dlt_741-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121.范围3本标准规定了架空输电线路运行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标准,并对线路巡视、检测、维修、4技术管理及线路保护区的维护和线路环境保护等。

5本标准适用于交流110(66)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

35kV架空线路及直流架空输电线路6可参照执行。

72.规范性引用文件8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9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后,鼓励根据本标准达10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用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11本适用于本标准。

12GB/T 2900.51 电工术语架空线路(GB/T 2900.51-1998,IEC 60050(466):1990,13IDT)14GB/T 4365 电工术语电磁兼容(GB/T4365-2003,IEC 60050(161):1990,IDT)15GB/T16434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16DL/T 40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17DL/T626 劣化盘形悬式绝缘子检测规程18DL/T887 杆塔工频接地电阻测量19DL/T966 送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20DL/T5092 110~5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21DL/T5130 架空送电线路钢管杆设计技术规程2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中华人民共和电力法》1995年12月2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8年1月2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8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5实施细则》1999年3月263.术语和定义27GB/T 2900.51和GB/T 436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83.1居民区 residenetial area29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城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区,属于公众环境。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释文解读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释文解读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释文解读一、前言架空输电线路是电力系统中常见的一种输电方式,具有输电效率高、安装维护方便等特点。

而《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则是对架空输电线路的运行管理进行规范的文件,对于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进行解读,深入探讨其中的内容及其重要性。

二、《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概述1.1 主要内容《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是根据国家电力行业标准制定的,主要包括对架空输电线路的建设、运行、维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其中包括了输电线路的选址、设计、施工、运行、检修、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等内容,涉及到电力系统中的多个环节。

1.2 重要性《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规范了输电线路在建设和运行中的各项要求和流程,能够有效避免因误操作、设备故障等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保障了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解读2.1 选址与设计在选址和设计方面,《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对于输电线路的走向、电塔的布设、导线的选择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这些规定不仅考虑了输电线路的电气特性,还兼顾了环境、地形等因素,能够确保输电线路的设计合理,并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2 施工与运行在施工和运行方面,《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对于施工程序、设备调试、线路试运行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同时还对运行中的巡视、检修、保护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要求,以确保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

2.3 技术管理与安全管理《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还重点关注了技术管理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内容。

在技术管理方面,规程对运行中的数据采集、技术监测、设备管理等进行了细致的要求;而在安全管理方面,规程对于输电线路的安全隐患排查、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四、总结回顾通过对《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的深入解读,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规程的内容及其重要性。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7412010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7412010

备案号:29141-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741-2010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Operating code for overhead transmission line2010-05-24 发布2010-10-01 实施国家能源局发布人性化(巡视)、专业化(检测)、精益化(管理、维护)抓好三种人,运行人员、外包队伍、护线网络前言本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引发2007年行业标准修订、制定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1415号)(历经三年删减)的安排,对DL/T 741-2001《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的修订。

本标准与DL/T 741-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原标准适用于35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的运行。

根据IEC对于电压等级的划分,以及国内电压等级的发展而达成的共识,35kV为配电电压等级,交流750kV为新发展的电压等级,因此将本标准范围调整为适用于110(66)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35kV架空线路及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执行。

――为规范术语,将原标准的名称“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更改为:“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增加了输电线路保护区的维护及输电线路的环境保护的章节。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DL/T 741-2001。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力架空线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运行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力科学研究院、国家电网公司、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山西电力公司、山东电力公司、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河北省电力公司、黑龙江省电力公司、湖北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湖北超高压输变电公司、浙江省金华电业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易辉、张爱军(国家电网公司生技部输配电处处长张爱军)、刘亚新、张强、程学启(山东电力集团生技部线路处处长)、周国华()、李宇明、刘长江、汪涛、胡毅、应伟国、尹正来、陶文秋、吕军、何惠雯、张丽华、贾雷亮、罗永勤。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1、范围 本标准根据公司线路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电网公司《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范》,规定公司架 空送电线路运行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标准,并对线路巡视、检测、维修、技术管理等提出 了具体要求,同时对线路保护区的维护和线路的环境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35kV 〜220kV 架空送电线路,10KV 架空配电线路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10-50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 国家电网安监[2009] 664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 558—1994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DLT5092—1999110〜500kV 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3、基本要求3.1 线路的运行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应全面做好线路 的巡视、检测、维修和管理工作,应枳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掌握规律,保证线路安全运行。

3.2 生产维护中心应枳极参与线路的规划、路径选择、设计审核、杆塔定位、材料设备的选 型及招标、施工等生产全过程管理工作,并根据公司线路分布的特点、运行经验和反事故措 施,提出合理化要求和建议,力求设计与运行协调一致。

3.3 对于新投运的线路,应严格执行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按有关规定枳极参与线 路施工、验收,把好验收移交关。

3.4 生产维护中心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运行。

管理人员应掌握设备状况和维修技术, 熟知有关规程制度,了解分析总结线路运行情况,提出并实施预防事故、提高线路安全运行 水平的措施,如发生事故,应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3.5 生产维护中心应根据运行经验,在线路状态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开展状态检修工作。

3.6 应逐步推广应用达到国家安全标准的新型器材。

3.7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 则》,防止外力破坏,做好线路保护及群众护线工作。

DLT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DLT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架空输电线路运行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标准,并对线路巡视、检测、维修、技术管理及线路保护区的维护和线路环境保护等。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110(66)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

35kV架空线路及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后,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用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00.51 电工术语架空线路(GB/T 2900.51-1998,IEC 60050(466):1990,IDT)GB/T 4365 电工术语电磁兼容(GB/T4365-2003,IEC 60050(161):1990,IDT)GB/T16434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DL/T 40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T626 劣化盘形悬式绝缘子检测规程DL/T887 杆塔工频接地电阻测量DL/T966 送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DL/T5092 110~5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130 架空送电线路钢管杆设计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中华人民共和电力法》199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8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3月3.术语和定义GB/T 2900.51和GB/T 436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居民区 residenetial area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城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区,属于公众环境。

3.2非居民区 nonresidenetial area上述居民区以外地区,均属非居民区。

各种架空线路及电缆安全管理规定(5篇)

各种架空线路及电缆安全管理规定(5篇)

各种架空线路及电缆安全管理规定1、架空线路的杆塔身的裂痕、裂纹、倾斜变形,横担歪斜变形,拉线的位置及截面,金属元件锈蚀,基础等项目符合标准;编号准确;2、导地线的损伤、连接、路线、截面、距离、弛度要符合标准;3、绝缘子每串内无零值的瓷瓶,铁件、瓷面及悬垂瓷瓶偏斜符合标准;4、金具完整齐全,连接牢固紧密,材质规格符合标准,瓷瓶受外力时摆动灵活;5、防雷保护的架空地线、防雷保护设施、接地电阻、接地引线、架空地线保护角、接地体制安装、壁雷器、接地电阻测试及试验要符合标准;6、线路走廊环境以及低压线路、通讯线路必须符合标准。

7、电缆要排列整齐,接头及破损修补必须按标准进行,禁止集中捆放,电缆沟内无积水。

各种控制及动力电缆在隔层穿越地点必须做好封堵,以避免发生火灾时事故荡围扩大。

8、要按规程规定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9、各种导线及电缆的选择必须满足容量要求,同时应满足动热稳定要求。

七、各单位有关技术及操作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各配出电源的性质、规格型号、负荷情况、系统接线图;重要负荷供电场所要张挂供电系统接线图;要制定紧急情况拉闸顺序表。

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八、对已完工(或未交接)及检修、抢修的电气工程,必须及时认真严格按规程规定及标准验收交接,各种设计图纸资料隐蔽工期程资料、试验报告必须齐全,交接后的图纸资料必须进档案室收藏。

九、各单位要加强用电管理,严格用电审批手续,重罚声音违章用电单位及个人,推广节电新技术及新工艺,淘汰高耗低效设备,制定切实可行的节电措施,做好节电工作。

十、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大型机电设备躲峰真谷运行措施,检修时间安排在峰时进行,主排水泵在谷时排水,设备尽量少点峰时运行,做好躲峰真谷及降低最大电力工作。

各种架空线路及电缆安全管理规定(2)架空线路及电缆的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电力系统正常运行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以下是常见的架空线路及电缆安全管理规定:1. 线路布设规定:架空线路的布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包括线路走向、高度、间距等要求,以确保安全距离和防止线路之间的相互干扰。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

66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作者:娇滴滴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78 更新时间:2009-11-291 总则1.1为了规范66KV架空输电线路的生产运行管理,使其标准化、制度化,保证全省农村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等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生产技术文件,结合生产运行经验而制定。

1.3本制度对66KV架空输电线路生产过程中的工程设计、验收、运行、缺陷管理、事故预想及处理、技术管理、设备评级等项工作以及运行维护重点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或指导性意见。

1.4本制度适用于辽宁省农电系统内的66KV架空输电线路,35KV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执行。

1.5 各市农电局可根据本制度,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2 引用标准推荐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GB 50061-1997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J 233-199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L 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 5009.2-199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626-2004 劣化盘形悬式绝缘子检测规程紧急事故抢修杆塔技术条件(暂行)(电供[1991]4号)防盗金具通用技术标准(暂行)(电供[1991]4号)3、设备巡视检查管理制度3.1线路巡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沿线情况,并为线路维护提供依据。

3.2山区、沼泽等特殊地段线路巡视、恶劣天气巡视、夜间巡视等应安排2人进行。

3.3县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每年至少到送电线路巡视1天。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741-2010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741-2010

备案号:29141-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741-2010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Operating code for overhead transmission line2010-05-24 发布2010-10-01 实施国家能源局发布人性化(巡视)、专业化(检测)、精益化(管理、维护)抓好三种人,运行人员、外包队伍、护线网络前言本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引发2007年行业标准修订、制定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1415号)(历经三年删减)的安排,对DL/T 741-2001《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的修订。

本标准与DL/T 741-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原标准适用于35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的运行。

根据IEC对于电压等级的划分,以及国内电压等级的发展而达成的共识,35kV为配电电压等级,交流750kV为新发展的电压等级,因此将本标准范围调整为适用于110(66)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35kV架空线路及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执行。

――为规范术语,将原标准的名称“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更改为:“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增加了输电线路保护区的维护及输电线路的环境保护的章节。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DL/T 741-2001。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力架空线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运行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力科学研究院、国家电网公司、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山西电力公司、山东电力公司、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河北省电力公司、黑龙江省电力公司、湖北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湖北超高压输变电公司、浙江省金华电业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易辉、张爱军(国家电网公司生技部输配电处处长张爱军)、刘亚新、张强、程学启(山东电力集团生技部线路处处长)、周国华(山西电力科学研究院)、李宇明、刘长江、汪涛、胡毅、应伟国、尹正来、陶文秋、吕军、何惠雯、张丽华、贾雷亮、罗永勤。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

附件166kV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二OO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引用标准 (1)第三章岗位职责 (2)第四章安全管理 (5)第五章输电线路工程设计及验收管理 (9)第六章输电线路的运行管理 (10)第七章特殊区段输电线路的管理 (13)第八章输电线路保护区管理 (13)第九章运行维护重点工作 (15)第十章输电线路缺陷管理 (23)第十一章事故预想及处理 (24)第十二章输电线路技术管理 (26)第十三章输电线路评级与管理• (29)第十四章带电作业管理 (29)第十五章人员培训 (31)附录A (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 (35)附录B (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评级管理办法 (38)附录C (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专业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42)附录D (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故障调查及统计办法 (47)附录E (资料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运行技术资料档案(技术专档、线路台帐)54编制说明6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输电线路”或“线路” )的运行管理,使其达到标准化、制度化,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包括规程、规范等,下同),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生产技术文件(包括导则、管理制度等,下同),并结合哈尔巴岭日遗化武销毁工程专用供电系统输电线路运行经验、设备评估分析而制定。

第三条本规范对架空输电线路生产过程中的工程设计、验收、运行、缺陷管理、事故预想及处理、技术管理、设备评级、人员培训等项工作以及运行维护重点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哈尔巴岭日遗化武销毁工程专用供电系统66kV 输电线路。

第二章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即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其新内容或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GB 50061-1997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J 233-1990110 〜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L 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T 741 -200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预防措施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检修导则》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五节送电(线路)工区专责人(技术负责人)职责第二十六条负责输电线路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

66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

66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
第三十四条参与输电线路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做好工程投运前的生产准备工作。
第三十五条定期组织职工技术培训,加强对新工人的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的技术业务素质。
第三十六条按时完成年度工作总结和有关技术资料、报告的统计、分析工作。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一节安全生产目标
第三十七条架空输电线路的主要安全生产指标
第三条本规范对架空输电线路生产过程中的工程设计、验收、运行、缺陷管理、事故预想及处理、技术管理、设备评级、人员培训等项工作以及运行维护重点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哈尔巴岭日遗化武销毁工程专用供电系统66kV输电线路。
第二章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即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其新内容或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五节送电(线路)工区专责人(技术负责人)职责
第二十六条负责输电线路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上级单位确定的维护范围和工作目标,检查、汇总线路巡视、检测的结果,按设备的巡检周期和“预防事故措施”,制订年、季、月安全生产运行工作计划。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及组织开展群众护线工作。
第二十七条根据上级批准的设备检修计划,组织完成各项设备检修及大修、技改工程等工作。
第五十一条使用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进行立、撤杆塔,放、撤导地线等施工项目的停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应事先勘察现场,结合现场情况编制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现场勘察记录和经上级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附于工作票之后。
第五十二条使用第一种工作票,有两个及以上多个工作组的多点作业,工作负责人应指定各小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并填写各小组“工作任务单”(任务单中应包括小组的工作范围、任务、安全注意事项等)。小组工作负责人应始终工作在现场,并在小组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交回工作任务单。

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制度

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制度

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制度输电线路运行管理工作,包括线路巡视和检测两项内容,其目的是为开展后续的检修工作提供依据。

运行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照《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规范的规定,全面做好线路运行管理工作。

运行管理工作目标为确保输电线路安全、可靠运行,制定线路的完好率和年可用率指标:IOkV-I1OkV架空输电线路的完好率应295%;二.运行管理范围的确定线路运行维护检修项目组根据合同确定线路运行管理范围三.线路巡视(-)运行单位必须建立线路巡视岗位责任制,每条线路都应有明确的巡视责任人(巡线员)负责线路的巡视,巡视责任人必须通过送电线路工人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二)线路巡视的内容,按《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1/T741—2001)》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线路巡视原则上每月一次,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或进行故障巡视、特殊巡视、夜间、交叉和诊断性巡视、监察性巡视等。

延长巡视周期,须报请上级生产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

(四)在各种巡视中,每个巡视责任人必须明确巡视范围、内容和要求,不得出现遗漏段(点)。

巡视不能走过场,有问题必须查清查实,必要时可请求停电,采取登塔或走线的方式a进行补查。

(五)故障巡视主要是查找发生故障的原因,有时须结合调查进行,对发现的可能情况应进行详细记录,引发故障的物证(物件)应取回(包括现场拍摄的录像或照片),以便进一步分析原因。

(六)线路巡视应不断探求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例如使用GPS智能巡检仪等,有条件应开展飞机巡线的研究和试点,并通过不断总结经验稳步加以推广。

(七)对于大跨越段线路或位于重污区、重冰区、多雷区、洪水冲刷区、不良地质区、采矿塌陷区、盗窃多发区、导线易舞动区、易受外力破坏区、微气象区、鸟害多发区、跨越树(竹)林区、人口密集区等特殊区段线路或有重要交叉跨越的线路,运行单位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变化等情况及时加强巡视和检测,并做好预防事故的措施。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国网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国网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发布输变电设备管理规范编委会人员名单:张丽英余卫国李向荣熊幼京曾海鸥李龙沈力袁骏刘铭刚崔吉峰王国春王钢薛建伟张启平孙旦卢放张伟房喜丁永福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张仲先王城钢李勇王伟斌常健隋玉秋潘秀宝陶文秋伏忠奎高显军田雷马记祁树文李字明孙福东李广志才春阳张军阳杨铁军王东烨汪涛朱宽军刘胜春王景朝默增禄李正预防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措施关于印发预防输变电设备事故措施的通知国家电网生[2004]641号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直属超高压管理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输变电设备事故的发生,提高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水平,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在对过去5年输变电设备评估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国家电网公司《预防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措施》等7个预防输变电设备事故措施(以下简称《预防设备事故措施》,详见附件)。

现将《预防设备事故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预防设备事故措施》要求,对照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做好各类输变电设备预防设备事故措施,确保电网安全。

执行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反映。

本《预防设备事故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预防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措施(附编制说明)(即为本册)。

2. 预防110(66)kV~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事故措施(附编制说明)(另册出版)。

3. 预防交流高压开关事故措施(附编制说明)(另册出版)。

4. 预防110(66)kV~500kV互感器事故措施(附编制说明)(另册出版)。

5. 预防110(66)kV~750kV避雷器事故措施(另册出版)。

6. 预防直流电源系统事故措施(附编制说明)(另册出版)。

7. 预防高压并联电容器事故措施(附编制说明)(另册出版)。

国家电网公司(印)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目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引用标准第三章预防倒杆塔事故第四章预防断线和掉线事故第五章预防污闪事故第六章预防雷害事故第七章预防外力破坏第八章预防林区架空输电线路火灾事故第九章预防导地线覆冰舞动预防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措施编制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架空输电线路事故的发生,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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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作者:娇滴滴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78更新时间:2009-11-291总则1.1为了规范66KV架空输电线路的生产运行管理,使其标准化、制度化,保证全省农村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等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生产技术文件,结合生产运行经验而制定。

1.3本制度对66KV架空输电线路生产过程中的工程设计、验收、运行、缺陷管理、事故预想及处理、技术管理、设备评级等项工作以及运行维护重点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或指导性意见。

1.4本制度适用于辽宁省农电系统内的66KV架空输电线路,35KV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执行。

1.5各市农电局可根据本制度,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2引用标准推荐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GB50061-1997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J233-1990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L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5009.2-199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5092-1999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741-200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626-2004劣化盘形悬式绝缘子检测规程紧急事故抢修杆塔技术条件(暂行)(电供[1991]4号)防盗金具通用技术标准(暂行)(电供[1991]4号)3、设备巡视检查管理制度3.1线路巡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沿线情况,并为线路维护提供依据。

3.2山区、沼泽等特殊地段线路巡视、恶劣天气巡视、夜间巡视等应安排2人进行。

3.3县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每年至少到送电线路巡视1天。

运行单位领导每月至少到送电线路巡视1天,并每月检查一次巡线员的巡线手册,并签署意见。

3.4运行维护单位必须建立线路巡视岗位责任制,每条线路都应有明确的的巡视人(巡线员)负责运行维护。

3.5送电线路定期巡视的周期为一月一次,并根据线路实际进行故障巡视、特殊巡视、夜间、交叉和诊断性巡视、监察巡视。

3.6在各种巡视中,必须明确每个巡线员的巡视范围、内容和要求,不得出现遗漏段(点)。

必要时应采用登杆塔方式进行检查。

3.7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线路沿线地形地貌和气候变化等具体情况加强对重污区、多雷区、重冰区、洪水冲刷区、不良地质区、导线易舞动区、易受外力破坏区等特殊区段线路和有重要跨越线路的巡视。

3.8线路巡视必须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程序.4、设备缺陷管理制度4.1设备缺陷系指运行中设备发生异常情况,设备性能恶化,达不到运行标准,产生不良后果者。

4.2设备缺陷分类定义:4.2.1紧急缺陷:指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缺陷。

4.2.2、重大缺陷:指缺陷比较严重,但设备仍可短期运行。

4.2.3一般缺陷: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4.3设备缺陷规定消除时间:4.3.1紧急缺陷:必须尽快消除(一般不超过24小时)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

4.3.2重大缺陷:应在短期(10天)内消除,消除前应加强监视。

4.3.3一般缺陷:列入年、季、月工作计划内消除。

4.4设备缺陷内容:4.4.1设备本体缺陷:指组成线路本体的构件、附件、零部件,包括基础、杆塔、导地线、绝缘子、金具、拉线、爬梯、防震锤、接地装置等发生的缺陷。

4.4.2附属设施缺陷:指附加在线路本体上的各类标志牌、警告牌及各种技术监测设备(例如雷电测试、绝缘子在线监测设备、外加防雷、防鸟装置等)出现的缺陷。

4.4.3外部隐患:指外部环境变化对线路的安全运行已构成某种潜在性威胁的情况(如在防护区内兴建房屋、植树、堆物、取土、线下作业等对线路造成的影响)。

4.5设备专责人(发现人)发现紧急缺陷时,应立即向专工和有关领导汇报,运行单位组织人员迅速处理,然后由运行班登记在缺陷记录簿上;发现重大缺陷时,亦应立即向专工和有关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发现一般缺陷时,应做好记录,可在春秋检或停电作业时处理。

4.6缺陷处理完后,必须由设备专责人现场验收并签字,不合格时,将此缺陷单重新按缺陷处理程序办理。

4.7春秋检或停电作业中发现并已处理的缺陷不再执行缺陷单,但应统计在当月的总消除中,发现未处理的缺陷应执行缺陷单。

4.8当年的缺陷单应保存到次年的三月末。

4.9运行维护单位均应建立完整的设备缺陷管理程序,使之形成责任分明的闭环管理体系。

5、设备评级管理制度5.1设备评级是掌握和分析线路状况,加强线路管理,有计划地提高线路健康水平的措施。

5.2设备评级必须按标准进行,由设备专责人依据现场检查、对照标准、提出初步意见交班内讨论,由班长审核后报工区专责人审批,有异议时应到现场核对。

5.3设备评级分为一、二、三级,一、二级为完好设备,三级设备为不良设备。

(具体办法见附录)5.4设备评级以条为单元,分歧线路亦算一条线路。

5.5设备评级工作每年进行2次,春秋检结束后进行评级。

6、设备周期性检测管理制度6.1设备试验是诊断设备状况的重要手段,运行维护单位必须按《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测试验。

6.2运行维护单位应按《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检测项目的要求配备充足的检测设备。

6.3检测试验方法应正确可靠,检测数据真实准确,检测结果要做好记录和统计分析,检测中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按程序上报有关专业人员和领导,检测资料应存档保管。

7、线路特殊区段管理制度7.1线路特殊区段是指大跨越、重污区、重冰区、多雷区、洪水冲刷区、不良地质区、导线易舞动区、易受外力破坏区、微气候区、鸟害区和跨树林区。

7.2为做好线路特殊区段管理,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沿线的地形、地貌、周围环境、气象条件及气候变化等情况划分出特殊区段,并根据不同区段的特点、运行经验,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和防止事故的措施。

7.3做好盐密测量工作,定期测量盐密,特殊区段的检测点要多于一般地区,以掌握污秽程度、污秽性质、绝缘子表面积污速率及气象变化规律,并绘制污秽等级图。

7.4要保证多雷地区线路接地电阻值符合规程要求,多雷地区线路接地电阻的测量周期应缩短为2-3年。

7.5运行维护单位要按《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的要求,结合不同区段运行的需要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工器具等,及时做好巡视和检测工作,并对收集的数据和测试结果进行统计分析,适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运行。

8、防护区管理制度8.1为保证线路安全运行,运行维护单位应遵照《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做好线路防护区内线路的保护工作。

8.2运行维护单位应按发现的内容或情况建立外部隐患档案并设专人管理,随着外部隐患情况的变化及时予以增补或注销。

8.3发现防护区内严重、危急的外部隐患,运行维护单位除递送“影响线路安全运行整改通知书”外还必须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监察部门备案,必要时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短时间内难以处理的,运行维护单位应加强巡视和看护。

8.4巡视人员应结合巡视实际,对线路防护区内所属单位和个人存在的一般外部隐患,进行《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宣传,发放相关的宣传材料,同时做好书面记录。

8.5对防护区内的固定场地和施工单位,除进行《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宣传外,还要与之签订保证线路安全运行责任书,同时应加强线路巡视和看护。

8.6巡视人员发现防护区内有使用吊车等大型机械时,必须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制止,同时应加强巡视和看护。

对已产生后果的,应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8.7在存在外部隐患的线路杆塔上或线路附近,必须加装标志牌、警告牌或树立宣传告示。

9、运行分析和总结管理制度9.1为掌握设备运行规律,运行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总结经验、积累资料,保证线路安全运行。

9.2各局的生产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两次运行分析会,基层单位即:线路工区(运行班)每月组织一次线路运行分析会,对线路运行状况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9.3、运行分析的主要内容:9.3.1、运行维护(巡视检测)工作情况分析。

9.3.2、设备缺陷情况分析。

9.3.3、事故及障碍情况分析。

9.3.4、特殊区段运行状况分析。

9.3.5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分析。

9.4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分析情况,将重要的分析会内容形成书面报告,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推动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9.5运行维护单位应在翌年1月底前写出“输电线路专业年度工作总结”,并报送局生产部门。

10、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0.1运行单位必须存有有关资料,并保持完整、连续和准确,要逐步应用微机进行技术资料管理。

10.2技术资料应存放在专用的资料柜内,资料完整、准确、并与现场实际相符。

10.3运行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原始资料汇总、同类资料统计、资料保存与检索,并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和具有历史追朔性。

10.4要保持及时搜集大修、更改、新建投产线路的全部资料并充实到原始资料中去。

10.5运行维护单位应具有相关的标准、规程和规定等有效版本详见附录B;生产技术管理表格、记录等详见附录C。

11、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1.1为了保证设备检修不漏项,设备检修前,必须做好设备的检修计划,加强检修质量管理,保持设备处于健康状态,科学合理的安排检修时间,采用先进工艺、方法和检修工器具,努力提高检修质量,缩短检修周期。

11.2应建立健全检修作业的岗位责任制,作业质量监督检查制,并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监护制度。

11.3运行维护单位应在每年的11月末前编制下一年度的计划检修项目。

11.4检修计划分为:11.4.1设备大修工作计划。

11.4.2设备维修工作计划。

11.5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上级审批下达的年度检修计划,编制季度、月检修计划,并认真做好各项检修准备工作,严格按计划执行。

11.6各运行维护单位接到检修计划后,认真做好各项检修准备,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11.7设备检修必须认真执行检修工艺标准及规程,切实抓好计划、准备、现场检修、交接验收、总结各个环节,检修后的检修负责人要填写检修记录,明确检修人员的检修地段、检修项目。

11.8重大检修和大型技改项目应按工程管理程序完成工程设计。

施工作业应编制安全组织技术措施,明确安全措施、施工方法和质量标准,经审批后认真实施。

11.9检修作业使用的设备材料及零部件,必须选用质量合格,技术性能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

11.10从事带电作业、焊接、导线压接等工作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相应资格证明的方可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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