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实施细则(扬尘防治)
全监理实施细则建筑扬尘污染防治

监理实施细则(建筑扬尘污染防治)XX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建筑扬尘污染防治)目录一、编制依据二、工程概况三、扬尘的主要类型四、扬尘防治控制措施五、工程监理范围及内容六、监理工作的目标七、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制度八、监理岗位人员工作任务九、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控制要点一.编制依据扬尘控制监理的依据主要有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和业主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施工单位上报的扬尘控制专项方案。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XG1∙2018)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二、工程概况项目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向阳街以北,府南街以西,红旗街以东1、工程概况:参建单位单位名称建设单位XXX有限公司勘察单位XXX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XXX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XXX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XXX有限责任公司三、扬尘的主要类型(-)土壤风沙尘土壤风沙尘指直接来源于裸露地表(如农田、裸露体、滩涂、干涸的河谷、未硬化或绿化的空地等)的颗粒物。
对于城市地区而言,除了本地及周边地区的风沙尘外,长距离传输的沙尘暴也是不容忽视的尘源。
我国沙尘暴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很高,严重影响北方大部分城市,已成为重要源类。
(二)道路扬尘道路扬尘是道路上的积尘在一定的动力条件(风力、机动车碾压或人群活动)的作用下,一次或多次扬起并混合,进入环境空气中形成不同粒度分布的颗粒物。
道路积尘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近地区由于风蚀、水蚀带来的泥沙与尘土;2、机动车携带的泥块、沙尘、物料等抖落遗撒,如车轮从建筑工地、矿场、未铺装道路等携带的泥土和灰尘,车载物料的遗撒等;3、机动车行驶造成的自身磨损与消耗(如轮胎、刹车垫的磨损,尾气净化装置的老化与消耗等)及尾气排放;4、路面老化破损后被碾压形成的颗粒物;5、冬季冰雪天气施洒沙粒及盐水形成的颗粒物;6、生物碎屑,如枯枝落叶,草坪、树木修剪时遗留的碎屑,经过干燥、碾压形成颗粒物;7、废物丢弃、泼洒,如烟蒂、纸屑等垃圾;8、大气降尘。
扬尘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扬尘防治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扬尘治理)编制:审批:⽬录⼀、⼯程概况-------------------------------------- ---3⼆、扬尘治理监理⼯作程序及总⽬标---------------------3三、编制依据-----------------------------------------3四、扬尘整治监理⼯作分⼯及职责---------------------4五、施⼯过程扬尘治理⼯作监理程序图-----------------5六、扬尘整治监理⼯作制度-----------------------------7七、扬尘整治监理现场检查要点-------------------------7⼋、监理⼯作的扬尘治理控制要点-----------------------7⼀、⼯程概况⼯程名称:鹤壁市⽂化旅游风情街区项⽬C区⼆期⼯程地点:鹤壁市中央⽀路与黄⼭西路交叉⼝⼯程层数:地上18地下2层结构型式:框架剪⼒墙结构参建单位:建设单位:鹤壁豫旅⽂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河南⼤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郑州恒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单位:河南国基安装有限公司⼆、扬尘治理监理⼯作程序及总⽬标:1.加强对施⼯单位扬尘防治⼯作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对造成建筑施⼯扬尘的⾏为,及时制⽌,对不服从管理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或⼯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2.建⽴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地施⼯现场达到鹤壁市扬尘治理检查要求。
3.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标准,确保全覆盖、⽆遗漏使扬尘治理⼯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编制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河南省2016年度蓝天⼯程实施⽅案》《⼤⽓污染防治⾏动计划》《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民政府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豫发〔2016〕18号)四、扬尘治理监理⼯作分⼯及职责1.扬尘治理监理⼯作分⼯1.1总监理⼯程师对本项⽬的扬尘治理监理⼯作全⾯负责。
2024年扬尘治理及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024年扬尘治理及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旨在加强扬尘治理和消防安全监理,保障城市环境质量和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条扬尘治理及消防安全监理适用于建筑施工、工业生产等领域产生的扬尘问题和消防安全隐患。
第三条扬尘治理及消防安全监理应当坚持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排放,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扬尘治理及消防安全监理工作由建设部门、环保部门、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各单位和个人也应当积极参与,共同推进扬尘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通过扬尘治理和消防安全监理,应当力争达到减少空气污染、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保护公共设施和财产安全的目标。
第六条扬尘治理和消防安全监理工作应当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推广应用先进的扬尘治理技术和消防设施设备。
第二章扬尘治理第七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的时间、地点和工艺流程等内容,合理安排施工序列,避免扬尘问题的产生。
第八条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合理使用工程设备,保证其正常工作,减少机械设备的振动和噪音,避免扬尘。
第九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减少现场渣土和建筑垃圾的产生,及时清理现场,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第十条建筑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喷淋降尘设施,及时进行浇水降尘,保持扬尘源的湿润。
第十一条工业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废气和废水的排放,防止扬尘问题的产生。
第十二条工业生产单位应当定期清理生产设备、管道和场地,保持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减少扬尘问题。
第十三条矿山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减少露天堆放物料和挖掘作业产生的扬尘,保护周边环境。
第十四条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和施工现场等区域的道路清扫、清洗、湿拖地等工作应当加强,保持道路的清洁度,减少扬尘。
扬尘防治监理实施细则(新

临汾铁路运输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办案专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扬尘防治)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临汾开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扬尘防治监理实施细则一、建设工程概况建设单位:临汾铁路运输法院工程名称:临汾铁路运输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办案专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建设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新城控规0241-01 地块部分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13411.13 ㎡(地上建筑面积11243.93 ㎡,地下建筑面积2167.2 ㎡)建筑高度:地下一层,地上九层,总建筑高度44.85m主体结构形式:地下基础采用梁板式筏基,地上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二、监理工作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3、《临汾市扬尘污染防止管理办法》;4、《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三、现场扬尘治理监理及控制重点1、监理扬尘治理工作主要是控制施工人员的不文明、不安全施工行为,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作业环境的防护工作,其具体工作有:1)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文明生产的规章和标准,及有关创建卫生城和治理扬尘的规定及通知。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扬尘治理责任制,检查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考核、各工程技术操作规程、专职扬尘治理人员的设置;3)审查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使之符合扬尘治理标准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核查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编审手续,扬尘治理措施合理科学性;4)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扬尘治理措施。
5)定期检查工程治理扬尘的检查制度、检查记录、整改情况,对于扬尘治理的不利因素,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6)每周的监理巡视检查,按《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情况检查表》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7)发现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施工。
2、控制重点:1)场区围挡工作四周必须采取相应的围挡措施,一方面保证工地安全,另一方面降低尘土对外界的影响。
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有关扬尘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保护环境、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扬尘污染防治工程的监理实施过程。
第三条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扬尘污染防治工程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行业规范。
第四条监理人员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监督扬尘污染防治工程的规范实施。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加强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监理准备工作第六条在扬尘污染防治工程开始前,监理人员应参与并进行现场勘察,并根据勘察结果编制监理方案。
第七条监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目标和工期计划;(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设计和布置;(三)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四)监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办法。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对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设备的安装及使用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在扬尘污染防治工程中,监理人员应指导相关人员进行扬尘控制措施的施工,并监督其质量。
第十条监理人员应制定监理计划,并将其报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并按照计划进行监理工作。
第三章监理过程管理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每天进行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扬尘污染防治工程中的问题。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对扬尘防治措施的施工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违反扬尘污染防治工程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工程报告进行评估和审核,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扬尘污染防治工程进行验收,并向建设单位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第四章监理结果评价第十六条在扬尘污染防治工程结束后,监理人员应对工程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
第十七条监理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目标的达成情况;(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三)监理工作的进行情况及及时性。
扬尘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扬尘防治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工程的规模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在建设过程中,扬尘是一个重要的环境污染问题,会对环境和人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
为了加强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制定和实施扬尘防治监理实施细则是非常重要的。
二、监理职责1.监理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扬尘防治方案,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扬尘防治措施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
3.监理单位应对扬尘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反馈给施工单位并提出改进意见。
4.监理单位应定期向相关部门和业主报告扬尘防治工作的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监理流程1.施工前(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扬尘防治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
(2)监理单位应对周边环境进行调查和评估,对可能产生扬尘的区域进行划分,并确定监测点位。
(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扬尘防治设备和材料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合格。
2.施工中(1)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扬尘防治设备的使用情况。
(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扬尘防治意识和能力。
(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采取的扬尘防治措施进行监督,确保其有效实施。
(4)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浓度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3.施工后(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扬尘防治工作进行评估,判断其效果是否符合要求。
(2)监理单位应撰写监理报告,向业主和相关部门反馈扬尘防治工作的情况。
(3)监理单位应就扬尘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其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进一步的改进。
四、监理要求1.监理单位应依法依规履行扬尘防治监理职责,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够对扬尘防治设备和措施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
3.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扬尘防治工作的开展。
4.监理单位应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理水平和能力。
扬尘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扬尘防治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扬尘污染是当前城市建设和工地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环境问题之一。
尤其是建筑工地扬尘对周围居民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加强对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扬尘防治监理的实施细则,旨在规范施工单位的行为,减少扬尘污染。
二、监理范围1. 扬尘防治监理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防治工作。
2. 监理范围主要包括施工现场的环境监督、扬尘防治设备检查、扬尘防治方案审核等。
三、监理职责1. 对施工单位的扬尘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扬尘防治。
2.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扬尘防治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要求。
3.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扬尘防治方案执行扬尘防治措施,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
4. 指导施工单位合理选择和使用扬尘防治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5. 提供扬尘防治技术支持和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对扬尘防治的认识和技能。
6. 定期提交扬尘防治监理报告,汇总工作情况和问题,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四、监理要求1.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要求制定扬尘防治方案,并在施工前提交给监理单位进行审核。
2. 施工单位应根据被监理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和使用扬尘防治设备。
3. 扬尘防治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设备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 施工单位应对扬尘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查阅相关资料。
5. 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扬尘防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6. 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对扬尘防治技术进行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五、监理结果和处罚措施1.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扬尘防治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施工单位进行奖惩。
2. 对于扬尘防治工作较好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扬尘防治工作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进行追踪检查。
扬尘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扬尘控制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扬尘控制工作的监督管理,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依法治理扬尘污染,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施工工地、建筑拆除、爆破作业、道路施工等扬尘污染重点区域的监理工作。
第二章监理要求第三条监理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具备相关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第四条监理人员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扬尘控制标准,制定并监督扬尘控制方案的实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材料、施工工艺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扬尘控制要求。
第六条监理人员应加强与环保、建设等部门的协作,共同制定和实施扬尘控制方案,及时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第三章办理手续第七条施工单位和爆破作业单位在开工前应向当地环保部门和城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开始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监理人员应办理监理工作所需的各项手续,如监理证书、监理章、施工单位备案等,确保具备合法资格进行监理工作。
第四章监理内容第十条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扬尘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使用封闭式施工设备或采用覆盖物、挡板等措施,避免扬尘产生;2.定期清洗施工道路和工地周边区域,防止灰尘扩散;3.合理使用喷淋设备、湿式扬尘控制等技术手段,降低扬尘污染;4.保持良好的施工现场秩序,防止杂物飞散产生扬尘。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扬尘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五章监理报告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向施工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情况。
第十四条监理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单位对扬尘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2.扬尘浓度的监测结果;3.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4.项目进展情况和建议。
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根据监理报告,及时与施工单位、相关管理部门沟通交流,解决扬尘污染问题,确保施工工程符合相关扬尘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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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扬尘防治)A.0.4YA34小前线提档升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扬尘防治)内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监理工程师(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执业印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目录第一章专业工程特点 (1)第二章监理工作流程 (4)第三章监理工作要点 (4)第四章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5)第一章专业工程特点一、工程概况项目名称:六合区农村公路YA34小前线提档升级工程;建设单位:六合区程桥街道办事处;监理单位:昆山XX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瑞沃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地点:六合区程桥街道竹程社区;工程规模:YA34小前线提档升级工程起点位于西部干线,向北与月独线、杨滁公路交叉,继续向北终于地方道路。
现状路面宽度为7.0m,水泥混凝土路面,路线总长度约2.533km ;实施段落内共设置主要平交三处;按三级公路设计,道路设计速度为30km/h。
二、工程特点本项目K0+000〜KO+380 K1+86AK2+533.72 为双向二车道,路基宽度为9m,路面宽度为7m,沥青砼路面;K0+38C〜K1+860穿过镇区,为双向二车道,两侧各有2m的人行道,路基宽度为11m, 路面宽度为7m K0+00(〜KO+150 K1+86C〜K2+493进行加铺水稳和沥青面层补强,对集镇段K0+15C〜K1+860挖除新建。
K0+38C〜K1+860 段预埋地下排水管道和有人行道。
K0+38C〜K1+200段雨水由北向南,直接排入K0+420东侧附近河塘。
其中雨水管单侧布置于道路右侧,距离道路中心线4.5m;K1+200〜K1+860段雨水分别由两端收集,由K1+460 处排入道路东侧的河塘里,雨水管单侧布置于道路右侧,距离道路中心线4.5m 。
1、土壤风沙尘土壤风沙尘指直接来源于裸露地表( 如农田、裸露山体、滩涂、干涸的河谷、未硬化或绿化的空地等) 的颗粒物。
对于城市地区而言,除了本地及周边地区的风沙尘外,长距离传输的沙尘暴也是不容忽视的尘源。
我国沙尘暴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很高,不但严重影响北方大部分城市,有时甚至会波及华南的部分城市,已成为春季的重要源类。
2、道路扬尘道路扬尘是道路上的积尘在一定的动力条件( 风力、机动车碾压或人群活动) 的作用下,一次或多次扬起并混合,进入环境空气中形成不同粒度分布的颗粒物。
道路积尘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邻近地区由于风蚀、水蚀带来的泥沙与尘土;(2)机动车携带的泥块、沙尘、物料等抖落遗撒,如车轮从建筑工地、矿场、未铺装道路等携带的泥和尘,车载物料的遗撒等;(3)机动车行驶造成的自身磨损与消耗( 如轮胎、刹车垫的磨损尾气净化装置的老化与消耗等) 及尾气排放;(4)路面老化破损后被碾压形成的颗粒物;(5)冬季冰雪天气施洒沙粒及盐水形成的颗粒物;(6)生物碎屑,如枯枝落叶,草坪、树木修剪时遗留的碎屑,经过干燥、碾压形成颗粒物;(7)废物丢弃、泼洒,如烟蒂、纸屑等垃圾;(8)大气降尘。
道路扬尘对空气颗粒物的贡献除了与自然风力有关以外,更重要的是与道路的等级、清扫方式、车流量及车速等人为因素有关。
3、施工扬尘施工扬尘指在城市市政建设、建筑物建造与拆迁、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施工场所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我国正处于城市建设的高峰时期,建筑、拆迁、道路施工及堆料、运输遗洒等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尘,已成为城市重要的扬尘源。
建设施工及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扬尘污染,主要与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有关。
4、堆场扬尘堆场扬尘是指各种工业料堆(如煤堆、沙石堆以及矿石堆等)、建筑料堆(如砂石、水泥、石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如冶炼渣、化工渣、燃煤灰渣、废矿石、尾矿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等由于堆积和装卸操作以及风蚀作用等造成的扬尘。
第二章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方案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专业监理工程监督检查资料整理、归档第三章监理工作要点1、项目部健全和落实控制扬尘的管理制度,关键在于落实。
2、及时划拨使用专款,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
3、按规范要求进行清运和堆放工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
4、土方进出工地时,在洗车池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并做好遮蔽、清洁工作。
5、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采取围栏、遮盖等措施防尘。
6、工地上木工机械等易产生粉尘的设备安置在相对封闭的操作棚内,产生的木屑、废料等及时清理。
7、工地在清扫时,适当洒水或采取其它防尘、吸尘措施。
第四章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为了大力推进创建“绿色工地”工作,落实文明施工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增强施工的环保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对环境污染和危害,施工现场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为项目经理、组员由环保员和有关人员组成。
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和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不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泥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作非常重要,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监理控制的一个重点。
为此,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更加需要高度重视,监理工作将着重加强施工前控制和施工过程中的预控,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设专职的安全监理员,并由专职安全监理员配合建设单位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具体如下:1、建立和健全有建设方、监理方、施工单位三方参与的控制扬尘污染防治的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
2、监督和检查控制扬尘的经费,保证扬尘控制经费专款专用。
3、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对各岗位人员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教育情况,提高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意识,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措施和人力、物力的投入,切实做好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4、督促各施工单位按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要求,落实施工前交底手续,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扬尘污染源,采取针对性的专项交底。
5、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控制台账。
6、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扬尘控制措施和承诺的内容在工地四周醒目处进行公示。
7、督促施工单位对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控制档案,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
8督促施工单位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知识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9、临街及临居民小区作业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处理。
10、检查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体堆放,灰土、砂石进行可靠围挡,并用绿色密目网随时进行覆盖。
11、检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24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保温等防尘措施。
12、检查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在6m3以上采取密闭清运,施工场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采用密闭清运。
13、要求在工地内如有闲置三个月以上的空地,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14、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用高压水枪设备冲洗干净,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理车辆和地面上的泥土。
15、施工现场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理。
16、当清理建筑垃圾或废料时,采用洒水并有吸尘措施,不采用翻竹底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会产生扬尘的方法清理。
17、工程完工30日内,平整工地场地和周围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18、从本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前,本工程涉及扬尘的施工作业等必须按本方案要求做好防范扬尘控制扬尘措施。
19、对违反本方案控制扬尘措施的作业队伍、班组及个人按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逐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
20、检查各专业队伍的施工场所,划分施工责任区,是否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
21、对于施工现场道路等公共区域,检查项目部是否配备洒水降尘设备,并配备专人进行清扫。
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22、检查为在粉尘工作环境中的施工人员的防尘措施与设备的准备与运行情况。
23、检查施工场地出口处的洗车设备运行情况,其配备运输车辆冲洗情况。
24、施工期间四周必须采用1.8米高封闭围档。
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栏;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施工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圭寸闭。
25、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封闭式运输车辆。
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施工现场木工加工车间必须采用全封闭房屋结构,室内应有吸尘、降尘装置。
26、主要施工道路必须硬化,施工场地采用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
施工现场和道路扬尘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治,要求各子项目的每个施工场地均配备洒水车一辆。
特别是本项目夜间施工时场地内拉运土方的临时道路上的扬尘必须用洒水车来回循环往复进行洒水降尘。
27、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洗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施工现场的石灰、砂土等要集中堆放,采取覆盖等措施。
28、灰土和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半进场,碾压过程要洒水降尘,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
对于临时的、零星的水泥搅拌场地,在场址选择时,尽量远离居民住宅。
29、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运转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30、弃土应尽早清运至渣土场填筑处置。
31、临时性用地使用完毕后应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32、定期清扫:每天中午和晚上收工前对作业现场进行清扫。
33、冲洗轮胎:在运输车辆离开现场前视情况进行冲洗,特别是雨后施工必须冲洗后方可上路行驶。
34、车辆选择:运输碎料的汽车采用密闭的车辆,使用车况好的运输车辆35、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当在落料、斜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
36、采用混凝土围墙或天棚储库,库内配备喷淋或者其他仰尘措施。
37、避免在大风的情况下进行土方回填、装卸物料和拆迁房屋。
38、储料场,灰土拌合站应设于空旷的地带,相距200米范围内不得有集中居住区,学校等,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施工现场的水泥,、砂石要集中堆放,采取覆盖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