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职责

城市管理职责
城市管理职责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讨论稿)

1、负责制定城乡环境卫生事业规划的编制。

2、负责制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对各成员单位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

3、负责组织全区城市管理发展、重大事项和城市管理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调研和城市管理工作的交流、研讨活动。

4、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各项竞赛、联合综合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

5、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全区城市管理应急事务,协调处理跨系统、跨区域、跨部门之间的有关城市管理工作事项。

6、负责指导、督促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

7、负责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城市管理职责

(讨论稿)

一、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各级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2、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保障经费,奖罚分明,开展创建城市管理示范单位等活动,街道办事处把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作为主要的工作职责。

3、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要成立城管常设机构,并配足配强管理人员,明确职务职责;配备相应的工作用具和取证器材;保证人员的工资来源;提供城管人员办工场所。

4、认真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规范设置便民服务点;开展创建示范路、示范农贸市场、文明村(户)等活动。

5、在符合全区总体规划及环卫事业规划的前提下,编制辖区环卫事业详细规划。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的要求,做好生活垃圾的清理运转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

6、负责抓好辖区动迁工作,加强拆迁工地管理,及时清理、清

运建筑垃圾。

7、抓好辖区物业管理的日常监管工作,做好老居民小区物业或准物业管理的推进工作,对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各镇、办事处、工业园要认真实施“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区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机制。

8、抓好城镇亮化、美化,加强照明设施管护工作,辖区内路灯亮化率大于95%。

9、在符合全区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编制辖区店招设置详细规划。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加大户外广告(店招)专项整治力度,保障整治经费投入。“野广告”清理实行市场化运作。各镇广告设计和安装标准应参照城区标准执行,城市管理和文明创建等公益性广告要占一定比例。

10、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按照区规划局移送的违法建设拆除行政处罚决定书,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拆除,并清理违法建设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加强违法建设的日常防控工作。

11、负责做好辖区停车场、洗车场的(批和容貌、秩序管理工作。

12、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13、落实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绿线管理制度。做好辖区内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依法查处辖区内毁绿占绿行为。

14、抓好辖区河道、湖泊等环境卫生管理,做到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15、开展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乡村结合部、城市出入口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16、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执法保障机制,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综合素质。

17、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区市容管理局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区市容、环卫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市容、环卫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

2、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城市发展需要,负责编制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专业规划,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对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并对其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综合目标考核。

4、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依法查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执法、不文明执法等不符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的行为。

5、负责玉龙湾、商业步行街等主要路段的市容环境卫生、亮化美化的监管工作。

6、负责履行区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必要时,对城区范围内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直接依法查处。

7、负责查处城区范围内运输工程渣土撒漏污染城市道路的行

为,审查、核准建筑垃圾处置和车辆运输工程渣土行为;抓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规范化堆放管理工作。

8、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扎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组织实施户外广告设置的市场化运作;实行户外广告设置的扎口审批;对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依法查处。

9、负责辖区内将军大街、商业步行街、前委路的店招设置管理工作,编制店招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的市容管理部门做好各自辖区内的店招设置管理工作。

10、负责查处擅自挖掘、占用城市道路,挖掘、损毁人行道、盲道及排水设施,在公交站台设置摊点、堆放物品的行为。

11、负责城区停车场、洗车场容貌、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中、长期规划。负责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和管理。负责制定和国家相关匹配的防污染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13、参于新建小区、老小区改造和环卫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验收。

14、负责路名牌的设置、维护和规范管理工作.路名牌不得有商业广告内容.

15、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区规划局

1、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市容、环卫基础设施、农贸市场、停车场、洗车场、夜市烧烤城和各类便民服务点等专业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尽快实施筹建。

环卫专业规划应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和国家各

类专业标准的要求。居民集中区应合理规划农贸市场、环卫设施并监督落实。

道路两侧和重点区域新建商业网点的建筑规划设计,应预留设置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的位置。

2、负责对违法建设及其的认定工作,下达处罚决定书,并将处罚决定书送达违法行为人,并告知所在属地机关,由规划局牵头属地镇或办事处以及市容、公安等相关部门配合依法进行拆除。

建立违法建设举报受理制度,强化日常巡查。牵头抓好区违法建设的调查摸底,认定区违法建设案件的总量。做好各地上报自查违法案件的认定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违法建设拆除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按要求上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3、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区建设局

1、对未办理渣土处置核准手续的不予办理施工手续。拆迁、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渣土应当及时清运。

2、协助区规划部门监督有关建设单位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对农贸市场、停(洗)车场、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基础服务设施进行建设和改造。完善住宅项目的验收、移交程序,规划有环卫等基础设施的住宅项目交付使用验收时,应通知市容和园林管理部门参与。

3、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验收、移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区管道路、桥涵、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养护工作,确保设施

完好率达标。

4、负责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管养、维护工作,做到设施、功能完好,路灯亮化率>95%。

5、负责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设置、管养和维护工作,站名牌字迹清晰,无乱涂乱画乱贴现象。

6、加强各种营运车辆车容车貌达标的管理;公交车内设置废物箱及提醒乘客不得往车窗外抛掷废弃物的文字及语音提示系统。

7、完成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区建管局

1、负责城市市政等基础服务设施的建设监管和验收工作。对违反《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2、按照《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徐州市扬尘污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督促诚信建设文明施工。建设工地要设置临时厕所、垃圾收集容器,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放、积存现象。堆放砂石、沙、渣土、石灰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场地,应当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建筑工地实行封闭施工,禁止在施工工地围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工地出入口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做到工完料净地清。

3、加强工地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对工地内裸露的地面,采取硬化、覆盖、湿化、临时绿化等防尘措施。工地内无乱倒生活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4、强化文明施工管理,督促市政施工单位做好文明施工,

做到工完料净地清。

5、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区园林管理局

1、配合规划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规划部门共同落实绿线管理制度。

2、负责指导、督促各单位加强对辖区内各类绿地养护管理,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做好城市绿线范围内拆迁、拆违后的公共绿地的绿化美化工作。

3、负责统一指导、督促相关管理部门做好绿化建设、养护工作,负责自管绿地范围内绿化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并督察辖区绿化、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4、加强对直管公园、景区(点)、广场及路旁绿地的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做到游览道路、活动场所、水面等清洁卫生,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5、负责直管绿地范围内施工、养护作业所产生的树枝、树叶、泥土等废弃物清理工作。

6、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区房管局

1、负责房产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房产中介信息发布形式,配合市容管理部门对利用外墙和落地板、牌发布房产信息的行为进行查处。

2、负责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居民小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工作,制止乱搭乱建行为;依法查处擅自占用、

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绿地和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造成物业环境恶化的行为。

3、督促抓好居民小区实行物业或准物业管理的推进工作。

4、负责房管部门自管房的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

5、加大对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在承重墙上开门开窗、扩大承重墙的门窗洞口、改变原房屋的使用性能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6、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区环境保护局

1、负责区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查处工作。

2、负责烟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及查处工作。

3、负责工业污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及查处工作。

4、负责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及查处工作。

5、负责有固定场所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水、废弃物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及查处工作;

6、负责河道、湖泊等水体水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7、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区交通局

1、负责206国道公路的清扫保洁工作,严格按照城市道路保洁标准,推行国道环卫保洁市场化;依法查处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乱倒垃圾的行为。

2、负责对机动车修理行业的审批管理。对维修作业场所要从严

要求,从源头上预防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占道经营、废油污染路面等行为;维修作业场所不符合经营条件的,要由工商部门配合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3、负责查处货运车辆在公路运输过程中未采取必要措施造成货物抛撒、滴漏、飞扬、散落等污染、损坏公路的行为,及时组织清理、冲刷路面上的污染物(城区内的由区市容局查)。

4、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查处违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逐步取缔非法货运车辆出租市场,组织、引导相关从业者规范经营。

5、负责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查处非法营运和违规营运行为,规范出租车营运秩序,依法取缔各种非法营运车辆。

6、负责206国道及穿城国道、省道公路以及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公路许可管理,取缔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排放污染物等行为;查处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擅自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行为,并组织拆除。

7、负责保持权属范围内的各类设施、标志牌的完好和整洁。

8、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区水利局

1、负责直管城区河道、湖泊水面的卫生、防汛、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抓好区管城市河道、湖泊水面管理工作,做到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坡岸无积存垃圾。

2、负责拆除河道、堤坝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

3、负责做好区政府划定区域内河道水面内部杂物的打捞,河坡绿地的养护。及时将垃圾密闭运至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场,不得随意堆放和乱倒垃圾;做好河道坡面的美化和公共设施的管养工作。

4、负责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查处违法开采地下水和污染地下水的行为。

5、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区公安分局

1、强化城市交通秩序管理。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网络管理,定期研究车流、人流动态变化,科学合理地编制交通组织方案,有效提高城区路网整体通行能力。

2、负责交通秩序整治,确保交通畅通有序。查处机动车驾乘人员向车外抛撒物品和货运车辆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行为(含残疾人代步车);查处无牌车辆从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的行为。

3、严厉打击非法办证中所涉及伪造、变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行为。

4、负责抓好城区道路(含人行道)机动车临时停车管理工作,确保城市道路机动车辆停放有序。

5、依法拆除、清理擅自堵塞消防车通道、占用防火间距、圈占消防栓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6、负责规范养犬管理工作,严厉查处违规养犬、携犬外出的行为。

7、负责查处机动车辆不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行为依法查处。

8、加强交通设施管理,保持权属范围内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护栏等各类设施的完好、整洁。禁止利用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广告或宣传标语等。

9、负责城区门牌号的设置、管理,确保做到完整、规范、统一。

10、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查处胁迫、诱骗、利用他人乞讨及滋扰他人乞讨的行为。

11、对采取吵闹、谩骂、无理纠缠等非暴力行为拒绝、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实施治安处罚;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加强对城市建设各类公物的管理,严查追究毁坏、偷盗各类公物的违法行为。

13、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严格按照有关条件核发营业执照。

加强对易产生油烟、恶臭、废气、废水、废渣等的餐饮、机动车修理、喷绘等行业以及易产生噪声、震动、热、光的娱乐、五金加工等行业经营活动的审批管理,对可能影响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和城市容貌环境的,不予颁发营业执照;对已取得营业执照、影响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和城市容貌环境的,要依法要逐步规范管理。情节严重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2、严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已经领取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而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无须前置审批的超范围经营行为;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3、严格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审查广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依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取缔不具备广告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组织或个人。严格烟草广告管理,禁止在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4、加强对殡葬用品经营活动的审批管理,对在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申请经营殡葬用品的,不予颁发营业执照;对业已取得营业执照的,要逐步规范管理。

5、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区民政局

1、负责地名标牌的规范、整洁、亮化工作。

2、协调、督促驻贾部队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履行市容环境卫生法定义务,不乱搭乱建、不乱倒垃圾、不破墙开店、运输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撒漏污染道路等。

3、协调驻贾部队积极开展义务环境卫生大扫除、义务扫雪等活动。

4、协助区公安局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工作,对自愿求救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并做好返乡安排。

5、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区文体局

1、负责督促城区图书馆、网吧、迪厅、歌厅等文化市场及文化

娱乐场所做好其外立面的美化亮化及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落实工作。

2、会同市容、环保等部门依法查处影响市容、环卫、绿化、交通及影响其他市民生活的市民聚集的休闲、娱乐活动场所;对具备条件的,逐步疏导到适宜的场点。

3、负责查处非法出版物销售和非法经营性演出行为。

4、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区教育局

1、负责在学校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中小学生市容环境卫生意识和公共道德水平,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创建文明卫生校园等活动,让一个文明学生带动一个文明家庭。

2、负责督促教育机构产权建筑物的经营业主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不得擅自破墙开店,维护好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

3、负责督促各沿街中小学,规范学生和教职工非机动车的停放行为。非机动车要停放在单位内部,对不具备条件的,要按照指定位置停放并做好管理工作。学校门前严禁摆设摊点,教育学生不得在校门两侧50米以内购买流动摊点食物。接送孩子的家长在校门两侧20米以外等候。

4、负责组织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和教育工作,严格依法管理;加强语言文字执法监督,纠正不规范用语用字行为。

5、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区卫生局

1、负责督促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做好自身权属范围内的美化亮化、外立面整治及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落实工作。

2、负责抓好各医院、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所产生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3、负责查处和取缔不符合卫生防疫规定的食品摊贩和沿街小餐饮店。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沿街小餐饮店不予食品卫生许可。

4、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区爱卫办

1、负责牵头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创卫标准完成卫生系统的相关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全区爱国卫生运动。

2、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区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

1、负责做好各类市场规划的实施及相关监管工作。

2、协助市容管理部门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装潢(饰)垃圾的管理工作。

3、负责做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4、依法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的监督管理。对违规设置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所,按照徐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相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予以查处或取缔。

5、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贸市场管理规章的起草和实施,落实《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制定《**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区便民菜店装修改造标准》,负责

对全区农贸市场产权主体实施监督,负责扶持资金的具体安排和使用监管。

6、负责牵头抓好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监管工作。对农贸市场改作他用的要监督其逐步恢复使用功能。

7、加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督促农贸市场经营单位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和公共厕所(二类以上标准)等环境卫生设施,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垃圾进入垃圾中转站或直接运到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场。严控市场涨市。督促各类市场经营单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

8、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区国土资源局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负责做好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

2、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区旅游局

1、负责督促旅游景区(点)做好旅游标识的规范设置工作;做好绿化、清扫保洁,保持各类设施完好、整洁;景点内的公厕达到旅游公厕标准要求。

2、负责督促景区(点)、星级宾馆、旅行社做好店招、外立面的亮化美化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落实工作。

3、负责组织旅游行业开展“做文明游客”活动。

4、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负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综合协调。

2、负责查处和取缔不符合卫生防疫规定的食品摊贩和沿街小餐饮店。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沿街小餐饮店不予餐饮许可。

3、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区农林局

1、强化林政执法工作,严格查处毁坏林木、侵占林地的违法行为。

2、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山体的绿化管理工作。

3、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山林红线保护区山林资源的保护工作。

4、负责查处管辖公共水域内毒鱼、炸鱼、电鱼等违法捕捞行为。

5、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区文明办

1、负责加强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市民市容环境卫生意识和公共道德水平。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城市市民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形成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

2、将相关部门、单位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情况纳入评选文明单位的考核体系。组织协调落实文明监督岗、志愿者服务队等工作。

3、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四、区财政局

1、负责将城市管理中的市容环卫经费、装备经费、绿化养护经费等运行经费及专项经费,根据区镇负担范围、比例列入财政预算,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2、负责对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处置费的代扣代缴。

3、对镇级城市管理及绿化经费财政投入情况,列入对镇的综合考核指标。

4、会同区市容管理、园林部门对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市容、环卫、绿化、装备等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监督、考核,确保城市管理经费足额安排到位。

5、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五、区人事局(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负责做好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的编制核定工作。

2、负责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的人员配备工作,解决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

3、根据市、区政府政策要求和人事管理规定研究制定城管工作人员激励竞争机制,落实好城管机构中公务员、事业干部的职务、工资晋升等工作。

4、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六、区监察局

1、配合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做好城市管理领域行政监察工作,依法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七、区国、地税局

1、负责企业垃圾处置费的统一征收并将收取的资金上交区财政设立的垃圾处置费专户,全额返还区市容局用作垃圾处理费用。

2、发挥行业窗口示范作用,搞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3、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八、区委、区政府督查室

1、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协助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有关法规、政策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监督、考核,收集、反映和通报城市管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2、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3、加强对各成员单位行政效能的监督,促进城市管理工作高效开展。

4、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九、区政府法制办

1、负责完善城市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制监督和保障工作;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和投诉受理工作。

2、负责落实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工作,协调解决城市秩序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区政府建议调整相关部门职能。

3、负责对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

4、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供电公司

1、负责做好沿街单位和个人(摊贩)私拉乱接电线行为的查处工作。

2、负责督促所属单位做好店招、外立面的亮化美化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落实工作。

3、做好**供电公司资产所属的电缆及管沟的日常维护工作。按照区政府及相关单位的要求,配合做好城市部分电力杆线的规划和实施工作。

4、负责牵头抓好城市电力杆线下地工作,每年计划实施城市部分电力架空杆线下地工程。地下电力缆线铺设、维修完毕后,要及时加盖窨井盖,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5、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一、电信经营企业(移动、联通、电信、铁通等)

1、配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做好中止违法行为人相关通讯服务业务工作。

2、做好本单位及所属企业的道路两侧自有及租用房屋、设施的亮化美化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落实工作。

3、负责牵头抓好城市电信杆线下地工作,每年计划实施城市部分架空电信杆线下地工程。地下电信缆线铺设、维修完毕后,要及时加盖窨井盖,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4、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二、新闻媒体单位

1、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城市管理意识和公共道德水平。

2、加强舆论引导,根据媒体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宣传,大力宣传城市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3、加强舆论监督,开通市民热线,曝光城市中的不文明现象和城市管理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城管局主要职责

二、主要职责 区城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园林、环境卫生、爱国卫生、林业林政、森林防火、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编制全区城市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的绿化造林、森林保护、森林防火;参与辖区野生动物、森林资源保护的执法工作。 (三)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全区开展爱国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五)指导、检查、监督下属事业单位及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及有关城市管理的各项重大活动。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全区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参与辖区市政园林、灯光环境工程的规划、建设、改造及管理。 (七)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区政府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城管执法局主要职责: 区城管执法局作为区政府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机构,独立履行综合执法职能,具有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行使市政府根据法定程序赋予的职权;研究制定切合本区城管综合执法工作需要的业务规范性文件和操作规程,并负责监督执行。 (二)管理、监督、考核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街道执法队的各项综合执法业务,组织对街道执法队的效能和业务考评;组织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和街道执法队进行业务培训。 (三)对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和街道执法队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名义进行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进行应诉。 (四)组织开展辖区内重大和跨街道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活动。 (五)协助和配合市城管执法局组织的跨区和重大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六)配合市林业公安部门开展森林及野生动物的行政执法。 (七)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区政府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城管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城市管理指挥工作需要的业务规范性文件和操作规程。 (二)协调、指挥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处理辖区内城市管理部件及事件问题。

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工作职能

工作职能、工作定位、工作职责 数字化城市监督指挥中心是城市管理新模式单位,负责东丽区城区城市管理状况的监督与评价。城市管理工作关系到市民的切身利益,与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明确数字化城市监督指挥中心的工作职能、定位与职责,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建设服务型数字城管的有效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城市监督指挥中心职能 1、负责受理采集员队伍、社会公众及媒体等反映的城市管理信息。 2、负责对各类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分析,确定专业部门及时进行派遣,协调重点、难点的综合治理问题。 3、负责组织城市管理信息传递系统、处理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建立城市管理工作电子档案。 4、负责“数字城管热线”的日常管理工作。 5、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城市监督指挥中心定位 1、为专业部门服务。通过对全区的城市管理实施全方位、全时段的动态监控,为专业部门当好发现问题的“眼睛”和收集准确情报的“耳朵”,建设信息化数字城管。 2、为城市发展服务,推动城市管理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通过对各专业部门处理城市管理相关工作事项的情况进行核查和综

合考核评价,促进城市管理手段和运行向精细化转变。 3、为全区人民服务,通过对各类城市管理问题的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达到改善全区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目的。同时树立“以人为本,以城市管理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城市和谐发展为己任”的观念,构建数字城管系统。 三、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职责 1、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以及安全保密等工作。 2、负责对分类应办的案卷,依据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指挥手册进行派遣、协调和督办。 3、负责对责任主体问题的处置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做好与各专业部门的沟通处置工作。 4、负责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的整理、分析,对城市管理现状及各区域责任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负责对我区城市管理采集员队伍及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建设与推进,给城市管理带来了飞跃发展。创建数字城管要抓住时机,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城市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而奋斗。

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办法

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管协管员队伍建设,规范城管协管员招聘、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管协管员,是指由县城管执法局聘用,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在县城规划区和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内开展城管执法工作的人员,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补充力量和辅助队伍,属编外聘用人员,接受统一管理。 第三条城管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报告、劝阻、制止,督促其改正; (三)协助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招聘城管协管员必须经县委县政府同意。 第五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城管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开招考、开展岗前培训、制定管理规定、核发工作证件等工作,履行对城管协管员队伍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城管协管员聘用期限为一年,首次聘用的城管协管员试用期为两个月。实行一年一聘,一年一考核。县局

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七条新招聘的城管协管员必须接受法律和城管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工作证件后方可上岗。城管协管员的工作证件由县局统一印制。 第八条城管协管员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局实际确定。 (一)工资。月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350元。 (二)保险。城管协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符合参保规定的,给予办理社会保险。保险费由县局和城管协管员共同承担。 (三)服装。城管协管员统一着制式服装。服装由县局统一配发。 (四)假期。每周轮休一天。 第九条城管协管员纳入县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依照有关规定及县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城管协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解聘、辞退、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年终对全体城管协管员进行综合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分别评定等次。 第十一条县局建立城管协管员档案,将登记表、聘用合同、考核奖惩等有关资料及时进入个人档案。

12319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岗位职责与日常管理制度

12319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岗位职责与日 常管理制度 12319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岗位职责与日常管理制度 数字城管指挥中心 二〇一六年 第一章岗位职责

一、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工作职责 (三)协调相关部门对事件、部件的处置工作。 (四)负责数字城管区级平台的运行、升级和维护工作。 (五)负责数字化城管系统的分析及评价工作。 (六)负责对各相关责任单位的考评工作。 (七)负责处理群众投诉和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八)组织协调辖区内重大和跨街道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处理。 (九)负责执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制定的相关标准,定期更新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事件信息。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主任职责 (一)主持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抓好队伍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组织纪律、业务效能和团队精神建设。 (三)负责宣传和教育工作。 (四)组织制定监督指挥中心的工作目标、任务,并组织落实。 (五)负责重大或职能交叉投诉问题的组织调查、现场勘验和协调处理。 (六)负责与相关责任部门的协调工作。

(七)主持中心每周例会,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向城管局汇报中心整体工作运作情况。 (八)完成上级交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综合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中心的收文、发文及催办、督办和立卷归档工作,以及会务工作。 (四)负责操作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具体事务。 (五)负责数字城管信息的统计、分析、研究、报告工作。 (六)负责数字城管信息系统的管理、数据更新工作。 (七)负责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的办公用品的购置、分配、保管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监督指挥人员职责 (一)负责检查、指导各相关责任单位的业务工作。 (二)负责协调解决综合性、跨区域、跨部门重大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 (三)负责各街道采集队伍的检查、考核工作。 (四)负责全区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统计和数据更新工作。 (五)负责监督考评辖区内有关部门或责任单位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定期进行综合评价。

城管中队工作职责

城管中队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集镇商铺进行监督管理。集镇所有商铺不得越出门面摆摊设点进行交易,所有物品必须摆放在商铺内,不得占用人行道或道路进行摆放。 二、负责集镇临时交易区域的规划以及对临时摊点的管理。所有临时摊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区域内交易,不得越出规定区域随意设置摊点进行交易。 三、负责集镇店招店牌、户外广告、布标横幅的管理。集镇所有商家必须按要求规范设置店招店牌,对未经镇城管办同意擅自设置的店招店牌要及时予以取缔;对未经镇城管办同意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布标横幅要及时予以拆除、取缔。 四、负责集镇主要街区建筑物临街面遮雨(阳)蓬设置的管理。对未经镇城管办同意擅自设置的遮雨(阳)蓬要组织人员及时予以拆除。 五、配合镇交警协管中队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以及对施工运输车辆的治理。 六、做好《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 七、制定实施重大执法活动的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1、负责对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处理。 2、负责对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标准的违法建筑和设施进行行政处罚。

3、负责对社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污染及城市饮食服务的排污、排烟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4、负责对建筑工地管理中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5、负责对机动车辆违法占用人行道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6、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值班室人员职责 一、文明执勤,秉公执法,清正廉洁,行为规范,接受各方监督。 二、执法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职责明确,工作求实,严格按照有关条例、办法,办理信访事项。 四、热情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作好台帐记录,耐心解答各种咨询,遇有超出责任范围的问题,及时向主办人员或有关职能部门指明,并主动联系,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 五、认真监听电台,及时调度各中队处理突发事件。 六、对反映问题有出入或无理上访的,耐心疏导,热情解释,以理服人。 七、积极投稿,加强城管执法宣传工作。

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办法

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管协管员队伍建设,规范城管协管员 招聘、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管协管员, 是指由县城管执法局聘用, 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在县城规划区和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内开展城管执法工作的人员,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补充力量和辅助队伍,属编外聘用人员,接受统一管理。 第三条城管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报告、劝阻、制止,督促其改正; (三)协助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招聘城管协管员必须经县委县政府同意。 第五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城管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开招考、开展岗前培训、制定管理规定、核发工作证件等工作,履行对城管协管员队伍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城管协管员聘用期限为一年,首次聘用的城管协

管员试用期为两个月。实行一年一聘,一年一考核。县局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七条新招聘的城管协管员必须接受法律和城管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工作证件后方可上岗。城管协管员的工作证件由县局统一印制。 第八条城管协管员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局实际确定。 (一)工资。月基本工资1000 元+绩效工资350 元。 (二)保险。城管协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符合参保规定的,给予办理社会保险。保险费由县局和城管协管员共同承担。 (三)服装。城管协管员统一着制式服装。服装由县局统一配发。 (四)假期。每周轮休一天。 第九条城管协管员纳入县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依照有关规定及县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城 管协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 果作为奖惩、解聘、辞退、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年终对全体城管协管员进行综合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分别评定等次。

城管员岗位职责

城管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人行道以上车辆停放得管理工作 要求人行道上得自行车、摩托车停放有序,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在现场得,要劝阻驾驶人按规定有序停放;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得,要主动将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 严禁在人行道上停放各类机动车,对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得,要求其立即驶离,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得,要及时与交警中队衔接,由交警按程序进行处理。 二、负责辖区内占路经营或占路堆放物料得得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门店有室外经营、占路堆放沙土、杂物与摆放灯箱、广告牌匾以及流动摊点占路经营等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劝阻与制止,并做好教育与宣传工作. 三、负责对辖区内乱贴乱画得清理工作 发现有在沿街建筑物、线杆以及树木上乱贴乱画得行为时,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违法行为人自行清理干净。 发现有乱贴乱画现象,便于清除得,要及时进行清理。 四、负责辖区内乱挂乱晒得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有乱挂条幅、乱晒衣服、毛巾、被褥等物品时要及时进行劝阻.要求其立即将物品清理,对拒不服从管理得,安排人员清理。 五、负责辖区内污染、损坏路面得清理工作

发现因修、洗车与加工喷漆等行为造成路面污染,以及私自挖掘城市道路、私拉管线造成路面损坏得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理。 六、负责辖区内乱倒垃圾得管理工作 发现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倾倒垃圾得行为时,要进行劝阻与制止。对于正在乱倒得要及时制止,并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清除,已经乱倒而违法行为人又不在现场得,通知相关单位及时清理。 七、负责辖区内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发现有破坏绿地、损毁树木得行为时,要及时劝阻与制止. 八、完成上级交办得其她各项工作任务 城管员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上述违法违章行为在进行劝阻、制止时,要耐心细致,并注意语言文明。在管理过程中,做到文明管理、秉公办事、廉洁自律、遵章守纪,自觉维护城管队伍得良好形象。 城管员岗位职责 1、向责任单位(门店)与居民宣传城市管理得法律、法规、规章与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得基本要求。 2、负责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得监督与管理,包括对责任单位(门店)店外经营与乱摆乱倒行为进行制止,对机动车停放进行规范,对随地乱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得行为进行教

(最新整理)城管人员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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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人员工作职责 篇一: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 职责一: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人行道以上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要求人行道上的自行车、摩托车停放有序,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要劝阻驾驶人按规定有序停放;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要主动将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 严禁在人行道上停放各类机动车,对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要求其立即驶离,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要及时向中队报告,由中队按程序进行处理。 二、负责辖区内占路经营或占路堆放物料的的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门店有室外经营、占路堆放沙土、杂物和摆放灯箱、广告牌匾以及流动摊点占路经营等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做好教育与宣传工作。对拒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向中队报告,安排清理或调查取证。 三、负责对辖区内乱贴乱画的清理工作 发现有在沿街建筑物、线杆以及树木上乱贴乱画的行为时,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违法行为人自行清理干净。对拒不服从管理者,及时向中队报告,由中队安排调查处理。 发现有乱贴乱画现象,便于清除的,要及时进行清理,清理难度较大的,要及时报告中队,由中队向办公室提出,安排人员清理。 四、负责辖区内乱挂乱晒的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有乱挂条幅、乱晒衣服、毛巾、被褥等物品时要及时进行劝阻。要求其立即将物品清理,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及时向中队报告,安排清

城市管理职责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讨论稿) 1、负责制定城乡环境卫生事业规划的编制。 2、负责制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对各成员单位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 3、负责组织全区城市管理发展、重大事项和城市管理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调研和城市管理工作的交流、研讨活动。 4、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各项竞赛、联合综合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 5、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全区城市管理应急事务,协调处理跨系统、跨区域、跨部门之间的有关城市管理工作事项。 6、负责指导、督促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 7、负责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城市管理职责 (讨论稿) 一、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各级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2、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保障经费,奖罚分明,开展创建城市管理示范单位等活动,街道办事处把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作为主要的工作职责。 3、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要成立城管常设机构,并配足配强管理人员,明确职务职责;配备相应的工作用具和取证器材;保证人员的工资来源;提供城管人员办工场所。 4、认真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规范设置便民服务点;开展创建示范路、示范农贸市场、文明村(户)等活动。 5、在符合全区总体规划及环卫事业规划的前提下,编制辖区环卫事业详细规划。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的要求,做好生活垃圾的清理运转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 6、负责抓好辖区动迁工作,加强拆迁工地管理,及时清理、清

城管各项制度

中队长职责 一、全面负责中队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中队工作计划,经上级部门批准后进行实验,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政令畅通,按时完成园区管理办及局交办得各项任务。 三、熟悉掌握管理区域得基本情况、社会状况、地理环境以及监控重点,及时检查本中队工作得落实情况,主动加强与区内企业与施工建设单位得工作联系,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四、负责与其她相关部门得沟通交流与协调。 五、组织队员进行政治与业务学习,加强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得教育,同时做好对队员得监督检查、考核与培训。 六、切实提高中队整体水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违法行为。 七、严格遵守局内得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副中队长职责 一、副中队长协助中队长工作。 二、熟悉掌握中队辖区情况及执法中队得工作情况,协助中队长抓好中心工作,做好所分管得工作。 三、协助中队长贯彻落实中队布置得各项任务,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并请示报告。 四、按照中队领导职责得分工,对所分管得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改革创新,共同做好城管执法工作。 五、主动配合,积极协助中队抓好队伍建设,抓好各项规章制度得落实工作。 六、完成中队长交办得其她各项工作。 中队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中队行政事务工作; 二、负责中队文字处理工作,文件、公文、函件得接收、登记、保密、传递、保管、督办与归档工作; 三、负责中队物品、物资、装备得保管工作; 四、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与中队信息报送工作; 五、负责对各小队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违纪问题查处; 六、负责对各小队执法业务工作得检查、考核; 七、负责草堂基地内土方、垃圾车辆《准运证》得办理工作; 八、负责中队队员得执法业务培训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得其它工作。 执法中队职责 一、负责西安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辖区范围内市容与环境卫生监察、园

12319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岗位职责与日常管理制度

12319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岗位职责与日常管理制度12319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岗位职责与日常管理制度 数字城管指挥中心 二〇一六年

第一章岗位职责 一、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工作职责 (三)协调相关部门对事件、部件的处置工作。 (四)负责数字城管区级平台的运行、升级和维护工作。(五)负责数字化城管系统的分析及评价工作。 (六)负责对各相关责任单位的考评工作。 (七)负责处理群众投诉和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八)组织协调辖区内重大和跨街道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处理。 (九)负责执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制定的相关标准,定期更新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事件信息。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主任职责. (一)主持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抓好队伍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组织纪律、业务效能和团队精神建设。 (三)负责宣传和教育工作。 (四)组织制定监督指挥中心的工作目标、任务,并组织落实。 (五)负责重大或职能交叉投诉问题的组织调查、现场勘验和协调处理。

(六)负责与相关责任部门的协调工作。 (七)主持中心每周例会,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向城管局汇报中心整体工作运作情况。 (八)完成上级交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综合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中心的收文、发文及催办、督办和立卷归档工作,以及会务工作。 (四)负责操作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具体事务。(五)负责数字城管信息的统计、分析、研究、报告工作。(六)负责数字城管信息系统的管理、数据更新工作。(七)负责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的办公用品的购置、分配、保管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监督指挥人员职责 (一)负责检查、指导各相关责任单位的业务工作。 (二)负责协调解决综合性、跨区域、跨部门重大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 (三)负责各街道采集队伍的检查、考核工作。 (四)负责全区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统计和数据更新工作。(五)负责监督考评辖区内有关部门或责任单位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定期进行综合评价。 (六)负责中心的宣传工作。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城市管理与 行政执法 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近几年,县城建设如火如荼,建设项目开工一个接着一个,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工地,建筑渣土转运、消纳、回填、利用等处置过程中,难免会对城区道路造成污染。 为守护干净整洁的城区环境,无论是严寒酷暑,还是刮风下雨,“马路办公”是常态。每天不间断对城区内的所有道路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对城区内运载散体、流体物质的车辆责令覆盖密闭运输,严查泄漏、遗撒和车轮带泥行驶 污染路面的违法行为。立足本职岗位任劳任怨、默默奉献。 每逢下雨天,道路污染事件会频繁发生。因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他总是身先士卒、忙得不可开交,但他从来没有一声怨言。 为防患于未然,他会在第一时间与建设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耐心细致地宣传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督促落实车辆带泥扬尘等相关防护措施。针对砂石料运输车辆昼伏夜出的特点,他积极调整管理对策,牺牲个人休息时间,协同路警不定时开展夜间执法活动,有效遏制了夜间随意抛漏撒污染城区道路的现象。

勤奋敬业,始终保持扎实肯干的工作作风 每天从早到晚巡查约80公里,处理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用一份忠贞坚定着理想信念,用满腔赤诚管理着这座美丽的城市。 他主人翁意识强,以单位为家,顾全大局,甘愿奉献,努力维护单位的形象和声誉,积极为单位建设出谋划策。他全身心投入到日常的工作中,积极主动作为,工作一丝不苟,始终保持扎实肯干的工作作风。他发扬着部队的优良传统,敢于吃大苦、耐大劳,从来不计个人得失,模范遵规守纪,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 依法行政,一贯坚持秉公执法 在日常的执法活动中严格遵守单位的“六条禁令”,时刻注重言行举止,保持良好的执法人员形象,严格落实管理规定,做到公平、公正。在日常执法活动中,该同志一贯奉行“ 72T工作法,对管理相对人努力做到七分服务、二分管理,坚持服务为先、文明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敢于碰硬、敢于较真,积极发扬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的城管精神,勇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他的座佑铭是“公生明、廉生威”,因此,他能够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淡薄名利,廉洁自律,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对执法相对人的吃请和礼物,他总是严辞拒绝,坚持秉公执法。 因为热爱,所以执着。多年来,他用无私奉献、用坦荡的行为为自己的人生作出了最好的诠释;

某城市管理局规章制度汇编

规章制度汇编 崇川区城市管理局 崇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O O七年元月

前言 为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全面建设,严格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我局全体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保证队伍全面履行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能,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我们对局工作机构职能、各级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汇编成册,以求用科学的制度规范人,用严格的制度约束人,培养队伍勇于吃苦、乐于奉献、听从指挥、遵纪守法、敬业爱岗的良好作风,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 崇川区城市管理局 崇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七年元月

规章制度目录前言 一、各级职责 1.局(大队)主要工作职责 2.局领导分工 3.办公室职责 4.法制科职责 5.业务科职责 6. 督查中队职责 7. 中队长(副中队长)职责 8. 中队内勤职责 9. 队员职责 10. 城管协管员职责 二、行政管理制度 1.会议制度 2. 110工作制度 3.文明办公制度 4.请销假、考勤制度 5.安全管理制度 6.执法装备管理规定 7.印章管理规定 8.宣传报道工作制度 9.财务管理制度

10.档案管理制度 11.队容风纪考核量化细则 12.路段(小区)管理考核量化细则 13.到岗到位考核量化细则 14.办公秩序考核量化细则 15.执法规范考核量化细则 三、政治工作制度 1.党课制度 2.联系点工作制度 3.民主生活会制度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5.党员教育制度 6.党风廉政教育制度 7.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8.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9.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建设制度 10.政治学习制度 四、依法行政制度 1.行政执法责任人制度 2.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3.证据先行登记保全、罚没物资管理暂行规定4.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5.岗位责任制度

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

职责一: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人行道以上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要求人行道上的自行车、摩托车停放有序,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要劝阻驾驶人按规定有序停放;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要主动将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 严禁在人行道上停放各类机动车,对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要求其立即驶离,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要及时向中队报告,由中队按程序进行处理。 二、负责辖区内占路经营或占路堆放物料的的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门店有室外经营、占路堆放沙土、杂物和摆放灯箱、广告牌匾以及流动摊点占路经营等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做好教育与宣传工作。对拒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向中队报告,安排清理或调查取证。 三、负责对辖区内乱贴乱画的清理工作 发现有在沿街建筑物、线杆以及树木上乱贴乱画的行为时,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违法行为人自行清理干净。对拒不服从管理者,及时向中队报告,由中队安排调查处理。 发现有乱贴乱画现象,便于清除的,要及时进行清理,清理难度较大的,要及时报告中队,由中队向办公室提出,安排人员清理。 四、负责辖区内乱挂乱晒的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有乱挂条幅、乱晒衣服、毛巾、被褥等物品时要及时进行劝阻。要求其立即将物品清理,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及时向中队报告,安排清理。 五、负责辖区内污染、损坏路面的清理工作 发现因修、洗车和加工喷漆等行为造成路面污染,以及私自挖掘城市道路、私拉管线造成路面损坏的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并向中队报告,进行调查处理。 六、负责辖区内乱倒垃圾的管理工作 发现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倾倒垃圾的行为时,要进行劝阻和制止。对于正在乱倒的要及时制止,并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清除,已经乱倒而违法行为人又不在现场的,要及时向中队或执法监督科报告,由执法监督科通知相关单位及时清理。 七、负责辖区内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发现有破坏绿地、损毁树木的行为时,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向中队报告,由中队安排调查处理。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城管局规章制度汇编

城管局规章制度汇编 【篇一:城管规章制度】 城镇管理所主要职责 一、负责城镇市容市貌的管理。 二、负责城镇市政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 三、负责城镇环境卫生的管理。 四、负责城镇各类建设活动的相关审查。 五、负责城镇各类占道的管理。 六、负责城镇各类垃圾等废弃物的管理。 七、负责城镇绿地的管理。 八、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城镇管理所学习制度 一、城管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刻苦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 高政策理论、法律、法规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 二、每月召开2次部门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就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知识进行学习。 三、参加学习人员必须准时参加,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无故缺席,否则视为缺勤。 四、凡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每缺席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15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 元。城管所值班制度 一、为方便群众办事,确保城管所安全,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轮流值班制度。 二、各班次早8时30分接班,次日8时30分交班,值班人员负责好办公室的卫生、用 水、用电。接待好群众来信来访。 三、保护好城管所财产安全,凡值班丢失的公共财物将视其情节,由值班人员全额或差 额赔偿。 四、值班人员凡擅离职守,不履行值班职责造成重大失误的追究其值班人员的责任,并 给予经济处罚。 五、值班人员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一次,罚款5—10元,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城管所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会计法》,严守财经纪律,坚决按财 会管理规定办事。 二、厉行节约,城管所实行统一计划开支,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 开支,应事先造计划, 由主管领导审签后,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开支。 三、城管所资金不准借予私人,收费人员每月15日前和月底应及时将所收款项向镇财政 所交清,不及时交清或坐支所收款项的将从本人工资中进行处罚并 追缴未交清的款项。 四、城管所所有收费票据必须统一在镇财政所领销,不得自制收费 票据,否则按贪污论 处。贪污公款500元(含500元),一经查实,立刻停发工资,并 进行解聘用工关系。 五、收费人员不得在票本、财本上作手脚,如发现问题将对收费人 员进行辞退,并按有 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收费人员要认真保管好票本,无论什么原因票本丢失将辞退收 费人员,并追究其相 关责任。 七、城管所一切开支坚持“五不支”原则,即无计划不支、无领导审 批不支、超计划预 算不支、用途不清无经办人签名不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支。城 管所公物管理制度 一、城管所内部公用财物,由城管所统一登记,内部建立管理制度,个人办理领取手续 并妥善保管,凡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丢失公物者,视其情节,按 价赔偿。 二、因工作辞退等,应将公物向城管所交清后方可结付本月工资, 否则扣除本月工资并 追回公物。 三、用于清扫的人力车辆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使用,如发现违规一次,从违规人员工资中 扣除20元。 四、凡属城管所公用财物,不经所长批准或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挪用,更不得自行处理。

12319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岗位职责与日常管理制度 共14页

12319 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岗位职责 与日 常管理制度 12319 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岗位职责与日常管理制度 数字城管指挥中心 o一六年

第一章岗位职责

、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工作职责 协调相关部门对事件、部件的处置工作。 负责数字城管区级平台的运行、升级和维护工作O (五)负责数字化城管系统的分析及评价工作。 负责对各相关责任单位的考评工作。 负责处理群众投诉和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组织协调辖区内重大和跨街道的城市管理部件、 事件处理。 负责执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制定的相关标 准,定期更新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事件信息。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主任职责 (一)主持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抓好队伍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组织纪律、业务效能和团队精神建设。 (三)负责宣传和教育工作。 (四)组织制定监督指挥中心的工作目标、任务,并组 (五)负责重大或职能交叉投诉问题的组织调查、现场 勘验和协调处理。 (六)负责与相关责任部门的协调工作。

(七)主持中心每周例会,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向城管 局汇报中心整体工作运作情况。 (八)完成上级交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中心的收文、发文及催办、督办和立卷归档 工作,以及会务工作。 负责操作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具体事务。 (五)负责数字城管信息的统计、分析、研究、报告工 作。 负责数字城管信息系统的管理、数据更新工作。 负责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的办公用品的购置、分配、保管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监督指挥人员职责 (一)负责检查、指导各相关责任单位的业务工作。 (二)负责协调解决综合性、跨区域、跨部门重大城市 管理部件事件问题。 负责各街道采集队伍的检查、考核工作。 负责全区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统计和数据更新 工作。 (五)负责监督考评辖区内有关部门或责任单位对存在 问题的处理情况,定期进行综合评价。

城管人员工作职责

城管人员工作职责 篇一: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 职责一: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人行道以上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要求人行道上的自行车、摩托车停放有序,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要劝阻驾驶人按规定有序停放;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要主动将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 严禁在人行道上停放各类机动车,对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要求其立即驶离,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要及时向中队报告,由中队按程序进行处理。 二、负责辖区内占路经营或占路堆放物料的的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门店有室外经营、占路堆放沙土、杂物和摆放灯箱、广告牌匾以及流动摊点占路经营等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做好教育与宣传工作。对拒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向中队报告,安排清理或调查取证。 三、负责对辖区内乱贴乱画的清理工作 发现有在沿街建筑物、线杆以及树木上乱贴乱画的行为时,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违法行为人自行清理干净。对拒不服从管理者,及时向中队报告,由中队安排调查处理。 发现有乱贴乱画现象,便于清除的,要及时进行清理,清理难度较大的,要及时报告中队,由中队向办公室提出,安排人员清理。

四、负责辖区内乱挂乱晒的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有乱挂条幅、乱晒衣服、毛巾、被褥等物品时要及时进行劝阻。要求其立即将物品清理,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及时向中队报告,安排清理。 五、负责辖区内污染、损坏路面的清理工作 发现因修、洗车和加工喷漆等行为造成路面污染,以及私自挖掘城市道路、私拉管线造成路面损坏的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并向中队报告,进行调查处理。 六、负责辖区内乱倒垃圾的管理工作 发现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倾倒垃圾的行为时,要进行劝阻和制止。对于正在乱倒的要及时制止,并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清除,已经乱倒而违法行为人又不在现场的,要及时向中队或执法监督科报告,由执法监督科通知相关单位及时清理。 七、负责辖区内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发现有破坏绿地、损毁树木的行为时,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向中队报告,由中队安排调查处理。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协管员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上述违法违章行为在进行劝阻、制止时,要耐心细致,并注意语言文明。在管理过程中,做到文明管理、秉公办事、廉洁自律、遵章守纪,自觉维护城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职责二: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

城管执法局协管员管理规定办法

城管执法局协管员管理规定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建设,规范城管执法协管员的招聘、使用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管执法协管员,是指由街道办事处和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聘用,协助城管执法队员在本辖区内协助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人员。 城管执法协管员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补充力量和辅助队伍,编入本辖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进行统一管理,接受市、区城市管理执法督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督察管理。 第三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是全市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对各聘用单位协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核准聘用计划、制定管理规定、监制着装标识和核发工作证件等工作。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和武汉经济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是本辖区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自聘的城管执法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和辖区内街道聘用的城管执法协管员的日常监督管理;统一组织本辖区城管执法协管员的招聘、培训等工作。 第四条按照“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聘

用单位是城管执法协管员管理的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按照劳动用工政策聘用、管理城管执法协管员; 负责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参照城市管理执法队员考核标准和办法,对协管员实施绩效考核和奖惩; 对群众投诉的城管执法协管员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回复有关部门和信访人。 负责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各项经费。 第五条聘用城管执法协管员应当坚持控制数量、注重质量的原则,按照辖区面积和人口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城管执法协管员的聘用数量。 聘用城管执法协管员应当有明确的经费渠道,并列入聘用单位年度财政预算,不得通过罚款解决协管员经费,不得利用协管员进行收费创收。 第六条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聘用城管执法协管员,应当先向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申报计划,列明聘用名额、资金渠道、管理方式等具体内容。 街道办事处聘用城管执法协管员,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申报计划内容,将聘用计划报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核准,并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按照规定条件统一招考,再由街道办事处

二龙镇城管人员工作职责

二龙镇城管人员工作职责 一、监督场镇环卫。督促环卫工人及时清扫、转运责任范围内的垃圾,切实做到每天街面清爽无灰尘,场镇周边可视觉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同时,协助街长引导并监督居民将生活垃圾倾倒在垃圾箱内。 二、加强市场管理。以思恭路、商贾市街、二郎庙街为主,杜绝冒口经商和骑门占道行为,规范摊位摆放到指定位置,做到有序经营。 三、重抓车辆管理。摩托车、小汽车、货车等各型机动车辆必须整齐、西向停放在划定停车位。二石路口、二红路口、二郎庙街与思恭路交界处空坝、思恭路未确定停车位的地段禁止停放一切车辆,保证周内每天街道美观。 四、严格广告张贴。执行标语、广告张贴审批制度,凡未经镇政府批准的标语、广告张贴(墙面、电杆或临空)必须及时清除,禁止使用小店招和遮阳棚伞。 五、规范占道建筑材料堆放。因建设确需临时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的,只能统一在街道一边整齐堆放,建筑废渣必须及时清运到垃圾填埋场,不得影响场镇风貌。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城镇综合管理工作,积极完成镇党委、镇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在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完成好辖区主城以外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辖区建设项目按规划程序进行审批,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三、按照“八个百分百”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认真做好监督、管理。 四、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晋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好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宣传、监督检查及管理。 五、认真落实爱国卫生管理的各项工作措施,做好爱国卫生宣传、卫生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整治以及除“四害”工作。 六、在县“四创办”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好全镇的“四创两争”工作。 县城管局四项举措完善执法巡查制度 一是定期巡查和随时巡查相结合。社区规划中队对21个社区落实每周2次的执法巡查;乡镇城管中队管理办每半月检查1次乡镇城管中队落实巡查情况;各乡镇、县开发区、西太湖旅游度假区、城南工业功能区、古

城管综合执法局工作职责

城管综合执法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与有关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全县城市管理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研究拟定城管监察、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维护、建筑垃圾管理、公共交通、市场建设等方面的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审查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关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排水以及市场建设等设施的设计方案与竣工验收。 (三)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与城市生活垃圾的清运、污淤水管道清理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与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医疗垃圾的处置与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卫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行使市容环境卫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城市绿化工作。参与制定城市绿化规划;负责编制县城规划区园林绿化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城区绿化、美化工作;负责园林设施的建设、维护与管理;负责指导县风景林地的管护工作;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对占用、挖掘、损坏、乱占、乱挖城市道路,损坏排水设施、桥涵、广场等不文明施工行为与乱倒垃圾、乱堆杂物、乱贴乱画、乱搭棚亭、乱设广告等方面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执法监督与查处;负责城区内设置各种机动停车场(点)、非机动车停车场(点)、临时棚亭及构筑物、临时性建筑、临时性市场、户外广告等事项的管理;行使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桥涵、路灯、地下雨水污水管道的建设、维护与管理;负责编制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资金计划以及到位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县城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逾期不拆除,以及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与其它设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城市雕塑、建筑小品与大型广告牌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城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区范围内,因堆放、焚烧而产生的有毒有害烟尘、恶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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