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法制史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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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第一部分专业基础试题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单2017.1}1.近年,我国司法机关展开“猎户行动”,追捕潜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刑事审判,此举是为了实现刑法的A.规制机能B.保障机能C.保护机能D.补偿机能答案:C。

【考点】刑法的机能。

【解析】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

一般说来具有3种机能:规制机能即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者约束的机能。

其方式是对犯罪规定刑罚,向国民显示该行为为法律所不容许;或者要求国民不要实施类似行为,从而避免犯罪。

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

法益保护机能是指刑法通过惩罚侵害法益的犯罪,从而发挥保护人民、社会、国家的法益的作用。

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和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1:1.简述刑法的机能(和任务)。

”{单2017.2}2.甲国公民乘坐乙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时,殴打中国籍乘客刘某致其重伤,甲国公民对刘某的犯罪,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A.属地管辖原则B.保护管辖原则C.属人管辖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答案:B。

【考点】空间效力。

【解析】保护管辖权▲记忆:领域外、外国人、原则不追究。

《刑法》第8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复习考点:刑法的渊源、解释、原则、空间效力。

”2017年《法硕6套卷》第32页卷3单选第15题——同考点★★,点击查看{单2017.3}3.下列选项中,构成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是A.甲将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锁在家中,外出数天致母亲饿死B.乙(纳税人)作假账,少缴纳税款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的20%C.丙(司机)驾驶时,离开公交车驾驶岗位与乘客斗殴,造成交通事故D.丁(医生)在飞机上目睹乘客心脏病突发未予施救,该乘客不治身亡答案:B。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真题答案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真题答案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40题,每小题一分,共40分。

1.【答案】 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刑法的机能。

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

一般来说,刑法具有三种机能:(1)规制机能,是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者约束的机能。

其方式是对犯罪规定刑罚,向国民显示该行为为法律所不容许;或者要求国民不要实施类似行为,从而避免犯罪;(2)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3)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

本题选A。

2.【答案】B【解析】刑法对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的效力。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这种规定,体现了保护原则。

3.【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纯正不作为犯,又称“真正的不作为犯”。

法律规定一定的作为义务,单纯地违反法律规定此项作为义务而构成犯罪的行为人。

纯正不作为犯的特点是:(1)违反的作为义务一般由法律予以明文规定,其内容是多方面的。

(2)一般不要求有危害结果的发生。

A选项中,甲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老母锁在家中并外出数天,已经构成作为形式的故意杀人。

遗弃罪的主观方面是将自己应当承担的赡养义务不承担或转移给别人承担,而不能包含杀人的故意,如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老母背到车站、民政部门前等地方丢弃,构成遗弃罪。

B 选项,对于逃税罪,有人认为是作为犯罪,有人认为是不作为犯罪,也有人认为是作为不作为相结合的犯罪,但从纯正不作为犯的第一特点来看,通说认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不管是采取何种手段,其最终行为都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纳税义务。

所以属于不作为犯罪。

4.【答案】D【解析】AB选项都没有因果关系,C选项是介入因素导致因果关系中断。

2017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2017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2017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1、债权属于( )A.公权利B.对人权C.对世权D.绝对权2、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 )A.事件B.物质财富C.精神财富D.法律权利3、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表现为( )A.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目的B.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力量源泉C.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一项原则D.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前提4、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有权制定( )A.法律法规B.行政法规C.部门规章D.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以下诸项中,关于法学产生和特征的正确描述是( )A.法学随着法的出现而出现,有法就有了法学B.法学是超阶级的、超政治的C.职业法学家的出现是法学产生的标志D.法学是超历史的、永恒存在的6、关于公、私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公、私法的划分是普通法法系划分部门法的方法B.罗马法学家帕比尼安首先提出划分公法和私法的学说C.公法一般是指宪法、行政法、民法和程序法D.私法包括商法7、法律条文与法律规范的关系是( )A.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载体B.一个法律规范就等于一个法律条文C.一个法律规范不能包括在几个法律条文中D.一个法律条文可以包括几个法律规范8、以下法典中,突出地反映法律社会化精神的是( )A.法国民法典B.德国民法典C.英国宪法D.美国宪法9、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实施主要是靠( )A.社会舆论B.领导的威信C.自觉遵守D.国家强制力的保证10、按照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法可分为 ( )A.国内法和国际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 一般法和特别法D.成文法和不成文法11、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适用法律时( )A.就不应以党的政策为指导B.有时也要以党的政策为指导C 仍然要以党的政策为指导D.法律应无条件地服从党的政策12、美国的法属于( )A.法典法系B.罗马一一日耳曼法系C.大陆法系D.英美法系13、法的本质是()决定的A.社会生产力水平B.社会经济基础C 全体社会的共同意志D.执政党的意志14、甲是法学院教授.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律师。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全部题型 3. 单项选择题 4. 多项选择题 5. 简答题 6. 辨析题7. 法条分析题8. 案例分析题单项选择题1.近年,我国司法机关展开“猎狐行动”,追捕潜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刑事审判,此举是为了实现刑法的( )。

A.规制机能B.保障机能C.保护机能D.补偿机能正确答案:C解析: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

通说认为刑法具有三种机能:规制机能、保障机能、保护机能,没有补偿机能,D项错误。

规制机能是指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者约束的机能。

其作用的方式是对犯罪规定刑罚,通过这种方式向国民显示该行为不为法律所容许,要求国民不要实施类似行为,从而避免犯罪。

保护机能是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

保障机能是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

本题中,我国司法机关将潜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追捕回国接受刑事审判,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是对被害人的保护,也是对法律尊严的保护,体现了刑法的保护机能,C项正确。

2.甲国公民乘坐乙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时,殴打中国籍乘客刘某致其重伤。

甲国公民对刘某的犯罪,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 )。

A.属地管辖原则B.保护管辖原则C.属人管辖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正确答案:B解析:属地管辖原则是指一个国家只管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中国刑法。

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属人管辖原则是指一个国家的刑法只管本国公民实施的犯罪。

保护管辖原则是指一个国家的刑法只管侵害本国利益的犯罪。

普遍管辖原则是指一个国家的刑法对侵犯人类共同利益的国际犯罪都要行使管辖权。

本题中,犯罪人是甲国人,不是中国人,所以不能根据属人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C项错误。

犯罪行为发生是在乙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时,发生地不在我国领域内,不能根据属地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A项错误。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 位联考专业综合课试题 答案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    位联考专业综合课试题 答案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综合课试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关于法的本质的表述,正确的是A荷兰思想家格劳秀斯认为法是神意的体现B罗马思想家奥古斯认为法是主权者的命令C德国法学家萨维尼认为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D中世纪思想家托马斯阿奎那认为法是理性的体现【参考答案】C2.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基本特征的是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具有人民性B法是由社会强制力促使实施的,具有强制性C法是由原始社会习惯演变而来的,具有习惯性D法是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参考答案】D3.下列关于法的作用的表述,正确的是A法的作用只能通过宁法的方式来体现B法的规范作用是法的社会作用的目的C法的规范作用是法对人们的意志与行为发生的间接影响D法的作用根本上取决于生产关系或生方式自身的生命力【参考答案】D4.我国《刑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天器内犯罪的也活用本法,该条文所体现的法律对人效力的原则是A属地主义B属人主义C保护主义D折中主义【参考答案】A5.甲因停车收费与保安乙发生冲突,用刀将乙刺死,甲在检察机关准备提起公诉期间因病死亡,检察机关遂做出撤消案件的决定,此案撤消的根据是A违法行为B事件C免责事由D事实构成【参考答案】B6.下列关于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区别的表述正确的是A大陆法系主要运用归纳型思维,英美法系主要运用演绎型思维B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采用当事人主义,英美法系采用职权主义C大陆法系以普通法与平衡法为基本分类,英法法系则分为公法与私法D大陆法系的正式法源主要是制定法,英美法系的正式法源是制定法和判例法【参考答案】D7.下列有关权利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A法律关系的主体不一定拥有权利能力B享有具体权利的人一定具有权利能力C有权利能力的人一定实际享有具体权利D权利能力只体现享有权利的资格而不包括承担义务的资格【参考答案】B8.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正确的是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说为基础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导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参考答案】A9.下列关于我国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是()A立法在内涵上不包括法律的废止B立法权是国家权利,体系中最重要的权利C我国的立法体制是中央和地方的一元立法体制D立法是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的活动【参考答案】B10、关于法律规则与条文的关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内容与形式的关系B整体与部分的关系C对立与统一的关系D本质与现象的关系【参考答案】A11以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为标准,法律可以分为A一般法与特别法 B实体法与程序法C根本法与普通法 D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参考答案】C12法官唐某向检察院举报了人事局局长邹某收取钱物的行为,唐某的行为属于A法的适用 B法的遵守 C法的执行 D法的解释【参考答案】B17、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族自制地方的是A自治区 B自治州 C自治县 D民族乡【参考答案】D21.下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A依法联名提名议案、质询案B有权获得其工作、生活所需的各种信息C享有言论豁免权,在公开场合的发言不受法律追究D为广泛听取民意,得设代表工作室并聘请代表助理【参考答案】A22.下列机关中,享有对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有任免权的是A市人民代表大会B市高级人民法院C市政法委员会D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考答案】A23.下列宪法文件中,明确规定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定的社会就没有宪法的是A英国《权利法案》B美国《独立宣言》C法国《人权宣言》D苏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参考答案】C24.根据我国宪法,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的机关或组织是A委员长会议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参考答案】A2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是A受教育权B劳动权C环境权D平等权【参考答案】C26.根据现行宪法,我国公布特赦令的国家机关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国家主席C国务院D最高人民法院【参考答案】A27.我国明确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的是A1954年宪法B1975年宪法C1978年宪法D1982年宪法【参考答案】D28.某自治州是某省所辖的藏族自治州,下列职务中,只能由藏族公民担任的是:A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B自治州州长C自治州人民法院院长D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参考答案】B29.根据我国选举法,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候选人可通过选民联名推荐的方式产生。

2017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17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17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第1~4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40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近年,我国司法机关开展“猎狐行动”追捕潜逃海外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刑事审判,此举是为了实现刑法的( )。

A.规制机能B.保障机能C.保护机能D.补偿机能【答案】C规制机能强调的是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约束,即事前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预防犯罪。

保障机能主要强调保障人权,即类似于罪刑法定原则。

保护机能是指保护法益的功能。

题干中追捕潜逃海外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审判,主要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的法益。

2.甲国公民乘坐乙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时,中国籍乘客刘某致其重伤,甲国公民对刘某的犯罪适用于我国刑法的依据是( )。

A.属地管辖原则B.保护管辖原则C.属人管辖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答案】C题干中唯一与中国联系的信息是犯罪人刘某为中国人,因此只可能适用属人原则。

致人重伤不属于国际条约规定的犯罪,不可能适用普遍管辖。

3.下列选项中,构成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是( )。

A.甲将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锁在家中,外出数天致母亲饿死B.乙(纳税人)做假账,少缴纳税款数额巨大且占应缴纳税额的20%C.丙(司机)驾驶时,离开公交车驾驶岗位与乘客斗殴造成交通事故D.丁(医生)在飞机上目睹乘客心脏病突发未予施救,该乘客不治身亡【答案】A甲构成遗弃罪,是典型的纯正不作为犯罪;乙构成逃税罪,但是逃税罪可以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第201条)也可以以作为形式实施(第204 条),所以是不纯正不作为犯;丙构成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题意不是很清楚)但这两种犯罪都是可以以作为方式实施,也可以以不作为方式实施,不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罪;丁没有作为的义务,不构成犯罪。

4.甲基于杀人故意实施的下列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是( )。

A.甲劝乙乘坐长途汽车去山区旅行,乙旅行时因汽车坠崖死亡B.甲在家中“作法”,诅咒与其有矛盾的乙,后乙突发疾病死亡C.甲殴打乙致其轻伤,乙在去医院途中被高楼上坠落的花盆砸中死亡D.甲持木棍对乙穷追不舍,乙迫不得已跳入冰冷的河中因痉挛溺水死亡【答案】DAB 选项中甲的行为没有侵害法益的危险,不是刑法上的危害行为,自然也谈不上因果关系;C 选项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介入因素过于异常,而且介入因素对结果具有较大原因力情况下,应认定为先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D 选项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先行为对结果原因力较大,介入因素本身不异常,所以应认定先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法硕 非法学 考研 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解析 刑法学部分

法硕 非法学 考研 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解析 刑法学部分

2017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解析(1)刑法学部分一、填空题(本题共6小题、10空,每空1分,满分10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刑法。

【答案】国家工作人员军人【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我国刑法空间效力对属人原则的规定。

《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刑法空间效力原则中的属人原则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普通中国公民在领域外犯罪的适用,限制所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的适用,对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犯罪,可不予追究。

二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领域外犯罪的,则不论法定刑的轻重,都适用我国刑法。

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

【考生注意】现在的法律硕士入学考试中,已经没有填空题题型,但历年试题中填空题所考查的知识点仍然是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刑法部分的重要内容。

在历年试题中,填空题一般都是考查考生对法条的准确记忆,故填空题都是法条题。

例如,本题就是一道法条题,较为简单。

类似题目,目前的考试中法条题一般量不大。

考生应注意的是对重点法条的准确记忆,如本条中不能将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混淆。

2.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处罚。

【答案】免除;减轻【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中止的处罚。

《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根据这一规定,对于中止犯,只要犯罪行为没有造成损害结果,则定其罪免其刑。

如果犯罪行为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则应当减轻处罚。

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免除和减轻。

【考生注意】本题同样是一道法条题。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解析(非法学)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解析(非法学)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解析(非法学)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单2017.1}1.下列关于不同法学流派的表述,正确的是A.自然法学派强调人定法高于自然法B.历史法学派主张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C.社会法学派倡导法学应当关注法律现实的多种面向D.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学应当研究法与道德的内在关系{单2017.2}2.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中华法系体现礼法结合的精神B.大陆法系是在德国民法典的基础上产生的C.英美法系是以美国法为基础,以英国法为主导发展而来D.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各国法律的外在形式和本质特征{单2017.3}3.下列关于法律继承的理解,正确的是A.法律继承与法系的形成之间没有关系B.法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C.法律继承是指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相互继受和影响D.法律继承仅体现本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延续{单2017.4}4.甲影楼为乙拍摄婚纱照,后擅自将乙的婚纱照卖给丙杂志社做封面,乙得知后,与甲和丙交涉未果,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和丙侵犯了乙的肖像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此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法院与乙的关系是诉讼法律关系B.法院甲、丙的关系是绝对法律关系C.甲和乙在诉讼中的关系是纵向法律关系D.甲和丙因照片使用产生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单2017.5}5.“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关于这句话,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人生而自由,因此自由与法律无关B.自由意味着人可以从事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C.法律以保障个人自由为唯一的价值和目标D.若没有法律的保障和约定,自由便荡然无存{单2017.6}6.关于如何提高我国司法公信力,保证公正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B.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求法院在裁判前必须广泛征求社会意见C.提升司法公信力升必须推进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D.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检察权、审判权与执行权高度统一{单2017.7}7.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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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5)法制史部分一、填空题(本题共2题、4空,每空1分,满分4分)1.夏商统治者在君权神授的理论基础上,提出了_____和_______的神权法思想。

【答案】天讨,天罚【考点分析】本题考查夏朝的法制指导思想。

夏商两代,天命神权观念,一直占支配地位,表现在司法上便是将原始宗教和神明审判相结合,形成天讨,天罚的思想。

一方面,对于案件的定罪量刑通常通过神明裁判。

另一方面,王作为最高的裁判者,出于巩固奴隶制社会制度的需要,把天上的神明裁判和人间的王的裁判合二为一,把天讨,天罚,王罚沟通起来借以增强王权。

【考生注意】夏商司法审判,由从重神权到重人事的倾向不断加强,但天讨和天罚思想,仍长期存在历代的司法文化并不断发生影响。

本题与西周的明德慎罚,敬德保民思想联系识记。

2.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____、___制度的形成,标志着封建特权法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答案】八议和官当【考点分析】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豪门世族集团的势力日益膨胀,享有经济和政治特权,与这种状况相适应,维护世族门阀特权的法律制度――八议和官当制度,正式写入法律。

八议制度源与西周时期的八辟之法。

三国曹魏新律开始将八议载入律文,以后历代法律均沿袭不改。

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下八种人犯罪,除十恶重罪以外,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判,应将所犯罪状及应议情况奏请皇帝裁决,由皇帝根据其身份及具体情况减免刑罚的制度,犯流罪以下可以减等处刑。

这八种人是: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官当是中国封建法律允许贵族和官僚用官品和爵位抵当徒流罪的一项法律制度,是封建司法特权原则在法律上的另一具体体现,南北朝时期《陈律》始有官当之制,从八议到官当,能够享受减免刑罚特权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官当与八议和赎刑等制度的结合,对于保护垄断当时高官显爵的门阀世族更加周延。

【考生注意】本题考查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门阀世族的司法特权的法律制度。

官当制度实施中区分公罪和私罪,若犯公罪,各加一年当,此外,官当是对八议以外的官吏的特殊保护。

官当制度确立以后,隋、唐、宋朝的封建法典均予以沿用,明清法律虽未明确规定,但代之以罚俸、革职等一系列制度继续维护封建官僚的司法特权。

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满分10分)( )1.质剂是西周适用于买卖关系的契约形式。

【答案】【考点分析】质剂是西周的买卖契约形式。

《周礼·地官·小宰》:所卖买以质剂,《周礼·地官·质人》记载有质、剂之别,其中大市以质,小市以剂。

质剂是长短不同的两种契约券书,凡人口、牲畜之类的大宗交易谓以大市,使用长券,即质,而器具珍异之物所使用较短的契券,即剂。

质剂由官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

【考生注意】该题考查西周主要契约形式,并与借贷契约傅别相区分,其性质、制作形式和管理机构均与质剂不同( )2.春秋时期,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

【答案】【考点分析】《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将法律条文铸在刑鼎上,公布与众,史称铸刑书。

使郑国在向封建制转形的道路先迈了一步,这是中国法律历史上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律事件,它宣告了中国奴隶制法律形式的结束和封建成文法的诞生,拉开中华法系的序幕,为历代封建王朝的成文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考生注意】郑晋两国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分别称为铸刑书和铸刑鼎,不要混淆。

以上两个事件为标志,开创了新的法律形态封建法律,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律步入一个新的时代。

( )3.历史上有名的汉律60篇包括《九章律》、《傍章律》、《越宫律》、《朝律》和《约法三章》。

【答案】【考点分析】汉朝建立以后,高祖深感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故命令丞相萧何参照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即所谓《九章律》。

《九章律》在秦律《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6篇基础上,增加《户律》、《兴律》、《厩律》3篇而成。

《九章律》是两汉的基本法律。

惠帝时,叔孙通为补充《九章律》所未涉及的官秩,仪品之制,编定了《傍章律》18篇;武帝时张汤制定《越宫律》27篇,以规范宫廷警卫诸方面的事项;赵禹制定《朝律》6篇,明定朝贺制度。

以上四部分律,合为汉律60篇。

故本题错误。

【考生注意】汉律60篇是汉武帝以前所完成的正律即基本法律,不包括刘邦入关时期的《约法三章》,因为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也不包括汉武帝时期为加强中央集权进行的修补律令的活动。

此外,汉代除正律以外,还有令、科等形式。

( )4.自唐律开始,中国法律就规定了亲亲得相首匿制度。

【答案】【考点分析】亲亲得相首匿,即汉代法律允许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等罪以外,有罪应互相首谋藏匿、包庇犯罪,不得向官府告发。

对于此类容隐行为,法律不追究其法律责任,这种主张源于孔子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思想。

汉宣帝地节四年(公元前66年),下诏宣布正式确立此项制度,根据这一规定,卑幼首匿尊长,不负刑事责任,尊长首匿卑幼犯罪,还可以通过上请减免,其他罪不负刑事责任,自此以后为后世封建法典所沿袭并不断发展。

【考生注意】代表法律儒家化的这一原则,在汉初有所体现,汉武帝以后,逐渐在司法过程中普遍使用,至汉宣帝正式确立。

故此制度不是唐律中所确立。

( )5.五朝会典是指《唐六典》、《大明会典》等五个朝代的会典。

【答案】【考点分析】为实现国家机关的各项活动纳入有典有则的规范化、制度化,清朝政府仿效明朝,致力于会典的编纂和修订工作。

先后出现了《康熙会典》《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光绪会典》统称《大清会典》或者《五朝会典》。

在内容上,《大清会典》详细记载清朝各级国家机关的职掌、事例、活动规则与有关的制度,在编纂上遵循以典为纲,以则例为目的原则。

《大清会典》是清朝行政立法的总汇,不仅是中国封建时代立法的完备形态,也是清朝立法上的成就。

【考生注意】本题考查清朝行政立法的基本知识。

因为《五朝会典》是有清一代所记载的国家基本制度,而不是唐宋元明清等五个朝代的会典,因此本题是错误的。

(请尊重知识产权,本文由北京安通学校提供)( )6.《大元通制》是元英宗时期制定的一部较为完备的法典。

【答案】【考点分析】元英宗至治三年(1323年)颁行《大元通制》,改法典的内容有四:诏制(94条)、条格(1151条)、断例(717条)、别类。

防唐宋法典篇目,分为名例、卫禁、职制、祭令等20篇。

它较为全面的反映了元朝法制的基本状况。

《大元通制》始元朝法典遂至定型。

【考生注意】《大元通制》是元代中央政府颁行的重要法典,不同于《元典章》,后者是一部有当时地方官府汇编而成的法规大全。

( )7.明朝实行重其所重的原则,加重了对伦理教化方面犯罪的处罚。

【答案】【考点分析】明朝实行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的刑罚适用原则。

在重典治国的原则指导下,明朝的刑法侧重反逆和官吏贪污、渎职犯罪。

清代薛允升在其著作《唐明律合编》中指出:明律多承袭唐律的内容,但轻其所轻、重其所重。

明律主要加重了对一些重点犯罪的镇压即贼盗及有关币帑钱粮等事。

明律较唐律为重;另一方面,明律对大抵事官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的处罚,唐律较明律为重。

【考生注意】唐明律比较中,得出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的刑罚适用原则。

说明两者在对伦理教化方面的犯罪,明朝比唐朝减轻处罚,体现明代统治者依靠重刑主义维护封建专制的同时,使刑事镇压具有更强的针对性,故本题错误。

( )8.1906年,清政府改刑部为法部,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答案】【考点分析】清末变法修律过程中进行了官制改革,1906年11月6日清庭发布厘定官制谕,对包括刑部在内的中央官制进行调整合改革,刑部改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考生注意】清末官制改革,改革后刑部改为法部,不在承担全国最高审判机关的职能,改由大理院承担。

( )9.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第一个宪法文件是《中华民国宪法》。

【答案】【考点分析】《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辛亥革命胜利后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筹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纲领性文件,它虽然是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一部政府组织法,但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因为它确定了中华民国的基本政治体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所以可以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文件,虽然在形式上并不十分完备,但它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共和政体,宣告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灭亡,因而具有进步意义,并成为以后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础。

【考生注意】《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虽名为组织法,但在当时起着临时的作用,并成为以后并成为以后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础。

而且以上两者在内容上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如前者是总统制,而后者是责任内阁制,这些特点是当时政局急剧变化的反映。

( )10.1934年1月,工农民主政权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主要修改是增加了同中农巩固的联合条文。

【答案】【考点分析】1934年1月的中国工农兵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作了某些修改,最主要的是在第一条内增加了同中农巩固的联合条文。

这是吸收修订前的教训,也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路线同王明错误路线坚决斗争的结果。

【考生注意】《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第一部由劳动人民制定、确保人民民主制度的根本法,又是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伟大纲领,修订以后的《大纲》的颁行,调动了苏区人民的积极性,为新民主主义宪政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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