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职业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合集下载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广州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教学工作量是对教师进行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确保教学任务的全面完成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范围教学工作量按工作内容的不同,分为授课工作量和非授课工作量。

1、授课工作量指为完成教学任务而面向学生直接进行教学的全部教学环节的工作量,包括备课、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校外实习等。

2、非授课工作量指编写有关教学资料、指导第二课堂活动、各类体育活动等工作的工作量。

二、教学工作量定额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以《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规范细则》规定的专任教师核定的学年基本工作量标准为准。

三、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教师教学工作量=授课(理论和实践)工作量+非授课工作量教学工作量以课时为计算单位。

(一)授课工作量1、理论教学工作量= 授课课时×人数系数人数系数计算: 60人以内(含60人),系数为1.0;每增加1人,系数增加0.01,系数最高不超过1.8。

2、实践教学(1) 课内实训: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的实践教学。

工作量=实训课时×1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的实践教学。

工作量=实训课时×(1+0.8×重复次数)重复次数=分组数-1(2) 整周实训、课程设计指导,工作量按实际课时计算。

(3) 带学生户外写生,上午半天按4课时,下午半天按2课时计算。

(4)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包括调研、拟题、开题、指导、评阅等。

每名教师每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5人。

工作量=指导学生数×4(5) 校外实习指导,包括联系、准备、带队管理、指导实习、批改实习报告和评定实习成绩等工作。

①校外参观、认知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教师跟班指导者工作量,一天为3课时,半天为2课时。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第三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为了规范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科学、公平、合理量化教师的教学工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导向作用,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本办法是计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中规定的教学工作积分与超教学工作量的依据。

二、教师教学工作量是指完成学校同意安排的教学任务的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由以下两个方面构成。

(一)授课工作量:指根据教学计划和学校课表安排所完成的全日制学生的理论教学任务和实训教学任务的工作量。

(二)其它教学工作量:指由学校统一或同意安排的其它与教学有关的工作。

如期末监考、期末出卷与评卷、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作品)指导、教研室主任、青年教师指导、州级及以上各类学生比赛赛前指导、校级及以上各类教师比赛赛前准备(信息化教学比赛、微课比赛从校级开始折算,其它比赛从州级开始折算)、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学校同意的省级及以上项目申报等工作均折算成教学工作量。

三、各类教学环节包含的工作内容(一)理论教学:包括编制授课计划、习题和参考资料、备- 1 -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测验等。

(二)实训教学:包括备课、上课、编写实验指导书、实验预做、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课外辅导等。

四、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依据(一)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以每学期教学计划和经教务处审核后下达的相关教学任务书(课表)为基本依据,以教学过程中教学执行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为最终依据,未经审批超过计划部分不予计算。

(二)具有教师资格证的行政人员、专职辅导员、实验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可接受授课任务。

所上学时不能超过学校规定的上课基数,超出基数部分未经学校审批不予计算。

上课基数规定为:1.行政人员:部门主要负责人不超4学时/周,部门其他行政人员不超6学时/周;教学系主要负责人不超6学时/周,其他行政人员不超8学时/周。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为搞好我校教师工作量的考核工作,起草修订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包括:课程教学工作量和非课程教学工作量。

教师教学工作量按标准学时进行统计。

第一部分教师课程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一、课程教学工作量的界定1、本办法中的“课程教学工作量”指教师直接面对学生进行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辅导的工作量,包括:讲课、实验、习题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考试、教学实习、指导课程论文(设计)、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

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是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是发放教师授课津贴的依据。

2、教师进修学习或到校外基地蹲点期间,若不直接授课,则不计教学工作量,其津贴发放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其实绩记入本人业务档案。

3、实验室管理人员若不直接从事有关实践教学工作,则不计算教学工作量。

二、各类教学环节包含的工作内容1、理论教学:包括编制授课计划、习题和参考资料、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测验等。

2、实验实训课:包括备课、上课、编写实验实训指导书、实验实训预做、指导实验实训、批改实验实训报告、课外辅导和技训考核。

3、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包括编写实习计划、实习准备、实习指导、实习总结。

4、毕业实习:包括编写毕业实习计划、编制毕业实习课题、毕业实习联系及安排、毕业实习巡视指导。

5、毕业论文设计:包括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写作指导、毕业论文交流答辩。

6、考试:包括命题、监考、阅卷等。

三、课程教学工作量统计、核算的依据和原则1、教学工作量以教务处审核、分管院长批准的每学期教学任务为根本依据,以实际工作量为核算依据。

教学任务包括期初下达的及期末下达的(如监考、毕业生补考辅导等)。

2、教学工作量统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为:依据正确、实事求是、规范准确。

四、课程教学工作量的具体计算(一)授课工作量:标准学时=实际教学时数×折算系数K说明:1、学生数40为一标准班(≤40人按一个班计)。

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

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

阳泉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稿)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充分调动广大教学人员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进行修订。

一、教学人员范围教学人员指学院专兼职教师和其他兼课教师。

二、教学工作量的内容教学工作量包括理论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实验室工作量、兼职补贴工作量和与教学活动相关的其他工作量等。

三、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一) 课堂教学工作量l.讲课任务:备课、讲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测验、课程考核等。

(1)一般课程工作量=计划学时×K1×K2K 1为班级系数,K1=l+(N-n)×O.01(1≤K1≤1.8);N为上课班级学生人数;n为标准班人数(标准班人数:本科按30人计,专科按40人计,美术绘画课按20人计);K2为重复课系数,重复课系数取0.8。

(2)统考课程与重修课程校外统考课程工作量=计划学时×班级系数×1.2组班重修课程工作量=计划学时×班级系数×0.8跟班重修课程工作量=计划学时×重修人数×0.03注:班级系数的含义同一般课程,若有重复课,则工作量按上述公式再乘以重复课系数进行计算。

(3)公共任选课工作量=计划学时×K3注:选修课人数为20—40人,K3取1;选修课人数为40—60人,K3取1.1;选修课人数为60—80人,K3取1.2;选修课人数为80—120人,K3取1.3。

(4)体育课任务:备课、讲课、达标测试、课程考核等。

室外训练课工作量=计划学时×班级数×O.8;理论课工作量=计划学时×[1+(班级数-1)×O.8]。

2.助课任务:随班听课、讲习题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课程考核等。

助课工作量按讲课工作量的30%计算;本院主讲教师安排有助课,扣除其助课工作量;见习期教师助课记量不记酬。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试行办法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试行办法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为科学合理核算教师工作量,调动教师积极性,促进全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教干字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计算办法。

第一条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实验室建设等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定额为1680小时/学年,其中教学工作量定额为1120小时/学年。

我院贯彻教学为主的原则,首先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同时积极开展科究、实验室建设、教材教学法研究等工作。

第二条本办法用于教师学年考核和职称评聘时教师工作量的计算。

第三条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一、讲课(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和答疑)1.教授、副教授:旧课:计划学时×5新课:计划学时×6重复课:计划学时×3.5×重复班级数2.讲师:旧课:计划学时×6新课:计划学时×7重复课:计划学时×3.5×重复班级数3.助教:旧课:计划学时×7新课:计划学时×8重复课:计划学时×3.5×重复班级数4.上机、各类技能、大学体育课计划学时×4重复课:计划学时×3.5×重复班级数二、辅导课、习题课1. 专任辅导课、习题课工作量=计划学时×3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2×重复班数2. 专任辅导教师的听课、答疑工作量按实际学时计算3.辅导各类技能竞赛工作量=核准学时×2辅导校运动队工作量=核准学时×1.5辅导社团活动工作量工作量按核准实际小时计算三、实验课(包括上课、备课、课外辅导)1.专业实验课工作量=计划学时×(3~4)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2~3)×重复组数2.其它实验课工作量=计划学时×(2~3)重复课工作量=计划学时×(1~2)×重复组数3.说明:每位教师指导实验每组为20人左右;指导实验如有承担实验准备后勤工作,系数取高限。

XX职业技术学院辅助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XX职业技术学院辅助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XX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辅助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为加强我院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根据我院教学基本建设等的实际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作用辅助教学工作量是教师业务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辅助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是对《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中相关内容的细化和量化,是考核教师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教学基本条件建设的重要依据,也是教师岗位职责的重要内容。

二、辅助教学工作的内容辅助教学工作的内容包括教学基本建设、实训室及实习基地建设、指导青年教师、参加教学技能大赛等三、辅助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1.教学基本建设(1)编制(修订)经教务处备案的教学文件(见表1)表1:编制(修订)教学文件换算表(2)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课程建设研讨、论证,每人计1课时/小时。

(3)申报精品课、品牌专业、新专业以及优秀教学团队获得批准(见表2)表2:获批各级项目换算表(4)申报精品课、品牌专业、新专业以及优秀教学团队未获批准(见表3)表3:未获批各级项目换算表2. 实训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见表4)表4:实训室及实习基地建设工作换算表3.指导青年教师根据《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实行“导师制”培养青年教师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指导青年教师或新调入教师的教学工作,每名指导教师的辅助教学工作量计20课时/学年。

4.教师参加各类教学技能大赛获奖(见表5)表5:各级教学技能大赛工作换算表5.根据学院及二级学院(部)安排,参加其它与辅助教学相关的专项工作,各二级学院(部)可根具实际情况自行研究分配,每项工作不能超过10课时。

特殊情况,须报教务处审核并报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批准。

四、说明1.教师完成的辅助教学工作量计入教师的业务工作量,且每学年完成的辅助教学工作量不能低于教师相应职称业务工作量的30%。

2.教师辅助教学工作量每学期末由各二级学院(部)统计汇总、审核并公示后报教务处审定。

(完整版)职业技术学院教学部门工作量与岗位津贴计算办法

(完整版)职业技术学院教学部门工作量与岗位津贴计算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部门工作量与岗位津贴计算办法(仅供参考,请勿外传)一、教师岗位津贴标准(一)工作量标准教师学期平均标准工作量为每周14节。

专任教师在完成教学工作量的基础上,每年必须公开发表论文1篇(含院级以上学术会议提交的论文)或完成1项被学院或其他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采纳的技术项目;按照学院安排,结合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

(二)教师岗位津贴标准教师岗位津贴是按授课教师的职称和课时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劳动报酬,课时是指直接面对学生讲授的时间,以节为单位1、专业课程教师岗位津贴为:讲授重复的课程,从第四个班开始,该班岗位津贴减10%。

行政人员上班时间一般不安排上课,如因特殊原因在上班期间上课的,按90%计发。

到***校区上课的教师,按如下标准给予校区补贴:2、基本技能和才艺训练课基本技能和才艺训练课每班不超过35人,岗位津贴不分职称高低,一律按教师所带学生的总学分计算,每学分22元。

讲授重复的课程不递减。

个别课程技术要求较高,或者必须小班上课的,经提出申请和学院批准,岗位津贴可适当调整,调幅不超过50%。

(三)奖惩条件与标准1、优质课。

学生对教师讲授课程(含基本技能和才艺训练课)的质和量进行综合评价,满意率排前10%的为当月优质课。

对于被评为优质课的,奖励当月岗位津贴的10%。

由于才艺课有另外的奖励办法,优质才艺课奖励5%。

2、精品课和课程改革立项课。

被学院或以上单位或机构立项的精品课或教改课项目,在建设期间,该门课程奖励岗位津贴的10%。

3、才艺优质课。

课程结束以后,在学院联赛和汇演中获得第一名的教学班(或个人),奖励该班(或个人)岗位津贴总数的5%。

4、有待改进课。

学生综合评价满意率低于50%的为当月有待改进课程。

对于被确定为有待改进课程的,扣发该门当月岗位津贴的10%。

5、“双师”奖励标准:学院鼓励教师向“双师素质”方向发展,凡被学院认定为“双师素质”的教师,岗位津贴可上浮5%。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试行办法粤科贸院字【2006】106号一、课堂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工作量以每一自然节为1学时计算。

(一)课堂讲授工作量(含重复班)=完成讲授课学时。

(二)第三门课工作量=授课学时×1.3(同一学期内担任原则上不超过三门,以中间学时的课程计算)。

(三)新开课工作量(含实验课)=授课学时×1.3(四)合班(含大班)上课工作量=授课学时×(1+超过50人的人数×0.01),但最高只能折算至1.8倍。

(五)专题讲座:因教学需要,经系、教务处、科研处等有关部门提出,分管院领导审批。

时间不少于2学时的,第一次专题讲座的,每次按6学时,重复专题讲座的,每次按4学时计。

(六)以上工作量中包括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期中及期末考试出题、监考和改卷等教学环节的工作量;监考按考试课为3学时、考查课为2学时计算;新开课是指任课教师从未讲过的课程,由各系上报、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领导审批。

二、实验课工作量实验课工作量=完成的实验课学时数实验课工作量包括备课、实验准备、实验上机指导、批改实验报告等教学环节的工作量。

实验课纳入教学计划总学时并在教学进程计划表中反映。

三、指导实习、社会调查(参观)工作量(一)校外实习指导以一个班为基数,教师工作量按以下办法计算:1人指导时,按4.0学时/天计算;2人指导时,主讲教师按3.0学时/天,非主讲按2.5标准学时/天计算。

分散实习巡回检查指导的,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以实际到实习点天数计,1人指导的按3.0标准学时/天计算,2人参加的按每人2.0标准学时/天计。

(二)实习、社会调查等要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实施,课程实习学时数纳入该课程的教学计划学时。

(三)粤农管院[2005]4号文规定的有关毕业实习指导课酬按每生1个标准学时计算。

(四)每班指导老师按1至2人安排,按规定享受误餐或出差补贴。

四、指导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工作量(一)指导毕业设计:每个设计题目小组人数不超过5人,3人(含3人)以内按每生4学时,超过3人的,每生按2学时计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Y 系数确定表
实验类型
化学、物理、电工电子、工 计算机类(含仿真、CAD、机房、语音室)
艺机械类
Y 1.0
0.6
7.实验室开放工作量
实验室开放工作指实验、实训教师为学生兴趣小组、大学生科研训练而做的准备工
作,工作量计算如下:
课时=实验室开放人时数/30
四、超课时单价
根据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确定超课时单价。
统计;实验室分课表编排;实验室卫生与安全等工作。
根据实验室面积、工位数、实验室利用率确定实验、实训教师管理工作量,一个标
准实验室每周管理工作量为 2 课时,每学期周数按实际教学周数计算。
学期管理工作课时=∑2×实际教学周数×X×Y(X 为每位实验、实训教师管理的不同
实验室的折算系数;Y 为实验室性质系数)
分配系数
准备实验、实训
辅助指导实验、实训
化学类、物理类、 0.2
电工电子类、工艺类
0.25
计算机类(含仿真、CAD 等上 机操作实验)、机械类
0.15
0.30
5.毕业论文(设计)一般每 10 名同学一个课题,指导一名同学每周计 1.3 课时。
6.实验、实训教师管理工作量
工作内涵:仪器设备管理;实验设备维护、一般维修;实验室各种管理台帐、数据
****职业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为适应我院的各项改革,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 性,本着科学、合理、简化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范围 教学工作包括:理论教学、实验实训教学等工作。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折算系数 (1)标准班人数为 40 人,系数 P:1.0。 (2)超(或不足)标准班人数系数 P:班级学生人数每增(减)1 人系数增(减) 0.01;不足标准班人数系数最低不少于 0.8;合班课、讲座系数按超标准班人数计算, 最大不超过 2。 (3)开新课系数 Q:1.2(指学院从未开设过的课程,且经教务处认定)。 2.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理论教学工作量:课时=计划学时×P×Q 3.课程实验计算办法 (1)主带实验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① 一批完成的实验计算学时:计划学时×P ② 分二批完成的实验计算学时:1.4×计划学时 ③ 分三批完成的实验计算学时:1.7×计划学时 ④ 分四批及以上完成的实验计算学时:2.0×计划学时 (2)准备实验并辅助指导实验工作总量计算办法 ① 一批完成的实验计算学时:0.8×P×计划学时 ② 分二批完成的实验计算学时:1.1×计划学时 ③ 分三批完成的实验计算学时:1.3×计划学时 ④ 分四批及以上完成的实验计算学时:1.5×计划学时 当准备实验和辅助指导实验工作由不同的教师完成时,根据实验项目类型按以下系 数分配。
其它
实习

K
1.2
1.,只有一位指导教师的其工作量按主带教师计 算。各自工作量按下列系数分配。
主带教师:辅带教师(含准备实验实训)=0.55:0.45 当准备实验实训和辅助指导实验实训工作由不同的教师完成时,根据实验实训项目 类型按以下系数分配。
实验实训项目类型
X 系数确定表
面积 S(m2)
工位数
折算系数 X
≧S≥80
≥45
1.2×实验室利用率
50≤S<80
介于 30 与 45 之间
1.1×实验室利用率
S<50(不含准备室)
0.9×实验室利用率
无实验、实训功能的准备室
0.3
实验室利用率=实验室平均周时数/28
若实验室利用率算出值低于 0.5,则以 0.5 计。
实验项目类型
分配系数 准备实验
辅助指导实验
化学类、物理类、电工电子类、工
0.5
0.5
艺类
计算机类(含仿真、CAD 等上机操
0.3
0.7
作实验)、机械类
4.实践教学周工作量计算办法(按周计算的实验实训)
计算公式:M=P×K×28,其中 K 为实践环节类别系数。
校内实习
实践环 化学类,电工电子、炼
校外
节类别 胶、车工、金工、数控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
优秀
超课时单价
25 元/课时
良好 22 元/课时
合格 18 元/课时
五、教学工作内涵说明 1.论教学:所任课程授课计划的编写、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辅导、出卷、批改 试卷、成绩评定、教学情况分析等环节。 2.带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职责:实验计划的编写、备课、预做实验、主讲、指导、批 改实验报告、成绩评定,对实验安全、教学质量负责等工作。 3.备实验实训教师职责:实验前对实验所用仪器、设备、试剂、耗材进行准备,保 证实验设备完好、器材到位。 辅助指导实验教师职责:备课、辅助指导学生做实验、现场答疑。 4.验室管理: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实验设备维护、一般维修、保证实验期间设 备完好、环境保洁与安全、各种管理台账记录、数据统计等工作。 5.习指导教师职责:实习计划的编写、联系实习、实习动员、现场指导、批改实习 报告、成绩评定、对实习安全、质量负责等工作。 六、其它说明 1.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提高教学质量,教学人员不能同时兼带两项教学任务。主 辅带教师要同在现场,共同完成教学任务。 2.考每场 20 元,教考分离试卷每套(A、B 卷)50 元,流水批改试卷每份试卷 0.50 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