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电力公司2000年9月28日发布1992年原能源部《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颁发后,在防止重大、特大事故方面收到明显效果。
在电网容量增加、系统不断扩大的条件下,各项事故普遍呈下降趋势,其中锅炉灭火放炮、汽轮机超速、开关损坏、互感器爆炸、系统稳定破坏等事故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
但是,随着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和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参数、大容量机组不断投运和高电压、跨区电网逐步形成,尤其是现代计算机技术不断应用于电力生产,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有些事故已大大减少,但有些频发性事故至今仍时有发生,并且有的变得越来越突出,新的事故类型也不断出现。
近来,发生了多年来未曾发生过的重大事故,如轴系断裂事故、锅炉缺水事故、电缆着火事故以及全厂停电事故。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有目标、有重点地防止重大恶性事故,国家电力公司在原能源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重大环境污染、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锅炉尾部再次燃烧、锅炉满水和缺水等事故的重点要求,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各单位应密切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把各项重点要求落到实处,防止特大、重大和频发性事故的发生。
1 防止火灾事故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1.1电缆防火。
1.1.1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1996)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设计。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主体工程同时投产。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支吊架安装与调整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支吊架安装与调整针对火电厂汽水管道支吊架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在支吊架安装阶段的控制点,消除管道支吊架在运行中的隐患,保证机组安全可靠运行。
标签:汽水管道;管道支吊架;检查;调整引言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支吊架承受管道自身重量包括管子、管件、阀门的重量和管道内部介质重量及管道外层保温材料重量等。
对于每一个支吊架而言,它所承担的载荷都是由设计部门根据整个管系的运行状况计算所得出的,由于某种原因,当管线上某一支吊架受损失效时,必然使该支吊架承受的载荷向邻近的支吊架转移,同时也改变了管道的应力分布,出现这种情况可能要危及系统安全运行,因此管道支吊架安装正确与否将会影响系统的稳定运行。
1 管道支吊架安装存在的问题1.1 支吊架安装与设计图纸不符。
1.2 管道系统投运前弹簧支吊架的固定销子未拔除。
1.3 支吊架偏装不正确偏装量不足或过大,偏装方向与设计相反。
支吊架偏装是为了减少由于热位移引起的对管道水平方向的附加力,在安装时支吊点与着力点在一维或二维坐标上具有适当偏差值,使其在热态时处于较佳受力状态。
支吊架严重偏斜会导致吊架在垂直方向上承载不足,而在水平方向产生一个附加力,对端点设备推力增大,不利于管道安全运行。
1.4 限位装置、导向装置冷热态间隙与设计不符。
1.5 滑动支架、导向支架的滑动面未安装聚四氟乙烯塑料板。
1.6 管道或支吊架位移受阻管道或支吊架位移受阻,将影响管道的正常热膨胀和管道应力分布状况。
经过多个现场调查、分析高压主蒸汽管道、主给水管道、高加疏水管道、再热系统管道和疏水管道等有很多支吊架位移受阻。
1.7 焊接的焊缝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焊缝高度不符合图纸要求。
2 管道系统运行过程中管道支吊架存在的问题2.1 弹簧支吊架异常①脱开;②压死;③压偏;④弹簧断裂;⑤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⑥弹簧压缩高度与设计值相差过大。
弹簧支吊架承载异常,表现为部分吊架弹簧压缩不足,吊架欠载,甚至脱载;部分吊架弹簧压缩过量,甚至被完全压死。
浅谈电站锅炉汽水管道支吊架热态检查

浅谈电站锅炉汽水管道支吊架热态检查电站锅炉汽水管道支吊架的合理使用是汽水管道安全使用的重要保障,而汽水管道支吊架的热态检查是支吊架合理使用的关键因素之一。
本文根据支吊架的结构形式和使用特点,总结了支吊架热态检查的技术要求,从而保障了汽水管道的使用过程中支吊架的合理有效的使用。
标签:电站锅炉;汽水管道;支吊架维修调整;热态检查随着近几年电站锅炉汽水管道的事故频发,给电站锅炉的安全使用造成及其重大的影响,同时给发电厂安全生产带来重大损失。
故而在役电站锅炉汽水管道定期检验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了出来。
1 我国法律法规对电站锅炉汽水管道支吊架的检验要求电站锅炉汽水管道的定期检验随电站锅炉的定期检验同步进行。
根据TSG G7002-2015《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要求,汽水管道的外部检验主要是管道、阀门的外观检查和汽水管道支吊架的热态检查。
2 电站锅炉汽水管道支吊架的主要作用支吊架,顾名思义,起支撑吊挂作用的刚性结构。
由于汽水管道悬空布置、使用过程中膨胀、冷缩产生位移,以及受设备和内部介质的冲击产生振动等特点。
汽水管道的支吊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用途:(1)以支撑或吊挂的形式承受管道的重量载荷;(2)限制管道的位移,防止管道发生非设计方向的位移;(3)控制或减缓管道的振动和管道内介质对管道的冲击。
3 电站锅炉汽水管道支吊架热态检查的必要性和现状分析3.1 必要性分析通过《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我们可以得知,电站锅炉汽水管道支吊架的维修调整是通过汽水管道热态检查记录和冷态检查结果,结合汽水管道支吊架设计计算值,进行应力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支吊架进行调整。
由于汽水管道在电站锅炉运行时有应力释放、自由膨胀、位移、振动等情况的发生,而这些情况在停炉状态时,往往不表现或者表现的不明显。
所以汽水管道支吊架的热态检查记录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只有以热态检查的结果为基础,才能够在停炉状态进行支吊架的维修和调整,以保证汽水管道在使用过程中能很好的释放应力和自由膨胀。
浅谈发电厂四大管道支吊架检查与调整

工 程 技 术1 引言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经过一定时间运行后管道位置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加之支吊架安装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支吊架热位移及载荷也将发生一定的变化,支吊架将会存在承载不合理,欠载或过载;支吊架偏装不正确;弹性支吊架弹簧完全压死;管道及支吊架热位移受阻等问题。
特别是对于输送高温高压介质的四大管道(四大管道包括:主蒸汽管道、再热热段管道、再热冷段管道、高压给水管道、高压旁路管道、低压旁路管道、导汽管道)由于管线较长,管道两端的落差很大,管道两端除了与锅炉和汽轮机设备连接外,中间部分完全通过各种功能支吊架的有效作用来确保管道处于设计状态,从而使整个管道对支吊架高度依赖,其性能状况直接影响到机组的安全运行,为了确保这些支吊架热位移及载荷在允许范围内运行,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调整,消除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使管道受力均衡、膨胀自如,从而有效延长管道的使用寿命。
在对支吊架状态进行检查调整时,根据《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和《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规定要求执行,要对管道的每一套支吊架的冷热态状况进行详细的检验与记录,必要时进行拍照记录,得到一套完整的管道支吊架检查记录。
检查及调整管道支吊架范围有:主蒸汽管道、再热热段管道、再热冷段管道、高压给水管道、高压旁路管道、低压旁路管道、导汽管道共7个系统支吊架。
2 支吊架检查工序2.1查阅管道支吊架相关资料查阅四大管道支吊架安装图纸,掌握支吊架的位置、编号、类型、安装高度等。
2.2支吊架检查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首先在机组运行时对管道支吊架进行了热态检查;然后,在机组停运后对管道支吊架进行了冷态检查,并提出了调整方案并实施调整;最后支吊架调整结束管道重新运行后,对支吊架再进行一次全面热态检查,对支吊架进行必需的微调,直到全部符合要求。
主要检查内容有:支吊架弹簧的状态,是否过度压缩、偏斜或失载,可能会发生压死、空载或折断等损坏的情况,弹簧是否断裂;恒力弹簧吊架转体指示是否越限;吊杆是否扭曲或已改变原始设计;承载螺栓是否双头螺栓或防松螺栓,承载、紧固螺栓、螺帽、连接件用锁母是否松动;滑动支架是否脱空、滑动是否受阻、接触是否良好;限位装置及阻尼器是否异常;固定支架是否脱开失效等;管道热态、冷态位移值测量;支吊架管部拆除保温后检查,检查管部抱箍螺栓、螺母是否短缺、松动;卡块焊缝是否有裂纹。
汽机化学专业落实25项反措情况总结

2004年度蒲山发电运行有限公司汽机化学专业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情况总结一、防止火灾事故1.2.2 油系统法兰采用耐油石棉垫片,法兰加装铝壳保护罩壳,防止渗油喷溅。
1.2.8 事故排油门手轮未挂“禁止操作”牌,要求运行部落实。
1.2.9 针对油管道是否能自由膨胀,有否振动摩擦壁厚减薄现象,利用检修机会,维修部立项进行了重点检查(重点9.0米管沟内调节系统管道)。
三、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3.3.3 运行部加强了化学技术管理与技术监督,确保了给水、蒸汽等介质品质合格。
3.3.4 结合04年度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技术监督检查及25项反措要求,按照《火力发电厂停(备)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SD223-87),编写、落实锅炉停用保护措施。
要求运行部落实。
2004年度#2机组大修中采用化学添加“成膜胺”保护液的保护措施。
平时锅炉停用保护措施主要采用方式:“热炉放水余热烘干法”。
3.4.4按照《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91),对蒸汽、疏水管道材质、壁厚、焊缝等定期检查。
检修部重点在大小修等检修机会进行落实。
3.4.5按照《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T616-1997),对管道支吊架等定期检查。
检修部重点在大小修等检修机会进行落实。
2004年度消除了高加疏水管道振动大、凝结水管道振动大、热段管道振动大问题。
3.4.6对易引起汽水两相流的疏水、空气等管道定期检查,其管道、弯头、三通、阀门,运行100kh后,应结合检修情况全部更换。
检修部重点在大小修等检修机会进行落实。
——两台机组高加疏水0米段及危急疏水地埋段已更换为不锈钢材质管道。
2004年12月18日00:08,#1机高压自动主汽门联通管疏水弯头处泄漏(机零米)。
反映出这方面工作仍存在管理不细不到位问题,检查落实不全面。
为此我们对1#机零米高压疏水管道和弯头进行金相检查。
并要求今后建立健全热力系统管道及附件更换和光谱分析台帐、阀门内漏及治理台帐。
DLT616-1997 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T 616—1997Maintain&adjusting guide for thermalpower plant steam-water pipes and support-hangers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7-08-04批准1997-12-01实施前言本导则部分采用了美国国家标准ANSI/ASMEB31.1—1995《动力管道》的附录V1《动力管道系统运行、维护和改装的推荐实施规定》中的有关内容,并根据中国电力工业的实际情况、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补充了若干内容。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要求接近美国国家标准和国家标准相关科目的有关规定。
本导则规定了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的维修调整基本要求,也规定了汽水管道与支吊架出现异常的处理办法。
它与火力发电厂现有的设计、安装与监察标准相协调,使我国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从设计、安装到运行的全过程,都有章可循。
本导则与DL483—91《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分别从管系受力与元件材质两方面对火力发电厂四大重要管道进行科学的寿命管理。
这样,火力发电厂四大重要管道的寿命预测就有了可靠的科学依据。
本导则的附录A、B均是提示的附录。
本导则由电力工业部科学技术司提出。
本导则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归口。
本导则参加起草单位: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西北电力建设总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陈世哲、姜求志、李学记。
本导则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负责解释。
1范围1.1本导则规定了为保证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安全运行所必须进行的检查、维修与调整的基本要求,也规定了汽水管道与支吊架异常的处理办法。
1.2本导则适用于火力发电厂主蒸汽额定温度为540℃及以上机组的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低温再热蒸汽管道、主给水管道、高低压旁路管道与启动旁路管道等。
1.3主蒸汽额定温度为540℃及以上机组的其他汽水管道以及其他机组的汽水管道可参照执行。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1、防止火灾事故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93)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1.1 电缆防火1.1.1 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1996)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设计。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
1.1.2 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m。
1.1.3 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
1.1.4 对于新建,扩建的火力发电机组厂房,输煤,燃油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宜选用阻燃电缆。
1.1.5 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1够的人行通道。
1.1.6 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1.1.7 扩建工程敷设电缆时,应加强与运行单位密切配合,对贯穿在役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1.1.8 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1.1.9 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
1.1.10 应尽量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
如需要,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1.1.11 建立健全电缆维护,检查及防火,报警等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定其巡视检查,对电缆中间接头定期测温,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细则--汽机部分_original讲解

黄岛发电厂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细则1. 防止火灾事故防止火灾事故重点要求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汽机油系统防火1.油系统应尽量避免使用法兰连接,禁止使用铸铁阀门。
2.油系统法兰禁止使用塑料垫、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和非耐油石棉垫。
3.管道法兰、阀门及可能漏油部位附近不准有明火,必须明火作业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附近的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的保温坚固完整,并包好铁皮。
4.禁止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
在拆下的油管上进时焊接时,必须事先将管子冲洗干净。
5.油管道法兰、阀门及轴承、调速系统等应保持严密不漏油,如有漏油应及时消除,严禁漏油渗透至下部蒸汽管、阀保温层。
6.油管道法兰、阀门的周围及下方,如敷设有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这些热体保温必须齐全,保温外面应包铁皮。
7.检修时如发现保温材料内有渗油时,应消除漏油点,并更换保温材料。
8.事故排油阀应设两个钢质截止阀,其操作手轮应设在距油箱5m以外的地方,并有两个以上的通道,操作手轮不允许加锁,应挂有明显的“禁止操作”标志牌。
9.油管道要保证机组在各种运行工况下自由膨胀。
10.机组油系统的设备及管道损坏发生漏油,凡不能与系统隔绝处理的或热力管道已渗入油的,应立即停机处理。
防止氢气系统爆炸着火1.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中“氢冷设备和制氢、储氢装置运行与维护”的有关规定。
2.氢冷系统和制氢设备中的氢气纯度和含氧量必须符合《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85)。
3.在氢站或氢气系统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明火作业的地点所测量空气含氢量应在允许范围内,并经批准后才能进行明火作业。
4.制氢场所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按时检查和试验。
5.密封油系统平衡阀、压差阀必须保证动作灵活、可靠,密封瓦间隙必须调整合格。
6.空、氢侧备用密封油泵应定期进行联动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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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的检查、维修、调整、改造的基本技术要求,也规定了汽水管道与支吊架异常问题的处理办法和基本程序。
本标准适用予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的检查、调整、维修和改造,其他管道与支吊架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核电站一回路管道、非钢制管道、内衬管道以及其他专门用途的管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GB/T 冷卷圆柱螺旋压缩弹簧技术条件GB/T 热卷圆柱螺旋压缩弹簧技术条件GB/T 圆柱螺旋弹簧设计计算GB 3087 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T 4272 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 5310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T 8163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74 设备及管道保温效果的测试与评价GB/T 12459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 13793 直缝电焊钢管GB/T 17116 管道支吊架DL/T 612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T 695 电站钢制对焊管件DL/T 850 电站配管DL/T 869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 5031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 Dl/T 5054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I/T 5072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JB/T 3595 电站阀门一般要求JB/T 4704 非金属软垫片JB/T 4705 缠绕垫片JB/T 4706 金属包垫片3管道系统一般规定按DL/T 5054的要求,对设计己选定的管子和附件的材料进行核对,如果进行换管改造,应确定材质是否符合如下要求:a) 应按GB 5310的规定,选用中温中压及以上参数的较重要管道。
b) 应按GB 3087的规定,选用低中压参数的锅炉钢管。
c) 当选用压力小于及以下的管道时,可以采用焊接钢管,并符合GB/T 13793的要求,普通输送流体应符合GB/T 8163的规定。
其他类别的管子不应使用在电厂汽水管道上。
d) 当采用国外生产的管道时,应按照生产国相关的标准执行,或按制造单位制造时所执行的标准,但技术性能不应低于我国标准的规定。
e) 在检查和维修时,应详细核对管子类别。
如果发现问题.应书面呈报,并及时协调处理对内径控制管,应按设计图纸、合同规定和制造厂保证的标准值检查内径和壁厚的偏差。
对于外径控制管应按照订货标准执行。
应按DL/T 869的要求,检查管予和管件之间的焊接对口的内错边量应符合DL/T869的要求,管子加工坡口切割后的剩余壁厚应不小于对应设计参数的最小壁厚。
应按DI/T 5054和DI/T 695的规定检查管道附件,管道附件的材料宜与所连接管子的材料相一致,压力等级应不低于管道设计参数所确定的压力等级。
如果需要验算,应按照DL/T 5054进行。
重要管道管件的主要指标和检验要求应符合DL/T 695的规定,一般低压管道管件可按照GB 12459的规定。
阀件应符合JB/T 3595的规定。
应按DL/ 5031的规定进行管道系统改造。
管道系统中的压力容器(如扩容器、加热器、分汽缸等),应符合GB 150、DL 612及其相关标准的要求;电站主蒸汽管道、高低温再热蒸汽管道、高压给水管道和其他重要的电站汽水管道应按DL/T 850的要求,采用工厂化配制。
应将管道系统的制造、检验、安装、焊接、组合、改造等记录整理归档备查。
在原设计管道系统上敷设新的管道,除新管道的管子横断面主型心惯性矩与原管道横断面主型心惯性矩之比小于1/20的管系外,应将新管道与原管道连在一起,重新进行应力分析,应力分析完全合格后,方可实施改造工作。
改造的管道系统(包括支吊架),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进行调整。
当更换安全阀、泄放阀或者动力控制阀时,宣采用与原设计相同型号的产品,如改变型号或排汽管道尺寸,应重新计算阀门泄放时的排汽反作用力和力矩,并将该力和力矩作为偶然荷载加到连接管道上,重新进行应力分析,确认合格后,再按照新的计算结果进行管道和支吊架的调整和改造。
严禁利用管道作为其他重物起吊的支撑点,也不得在管道或支吊架上增加设计时没有考虑的永久性或临时性荷载。
当改变支吊架的位置、类型、荷载或增加约束时,应全面进行包括应力分析在内的管道设计计算,运行后管道材料修正后的许用应力参见附录A。
厂房或设备基础发生异常沉降或经受地震后,应对管道系统进行测量与记录,收集主设备沉降或地震响应状况资料,确定管道系统端点附加位移值以及地震响应谱。
重新进行应力分析,必要时可进行管道动力分析,并提出经过优化的处理措施。
管道系统的膨胀新机组投运之前,应取得完整的管道设计和安装记录,首次升温,应及时检查管道各处位移与设计计算值的吻合程度,并做好记录。
根据管道的实际情况,包括实际采用管子的偏差状况、保温材料的使用容重和结构等因素,进行初步应力分析.除限位装置、刚性支吊架与固定支架外,应保证管道系统自由膨胀。
两相邻管道保温外表面之间的距离,足以保证管道的冷位移和热位移均不受阻碍。
相邻管道及管道与设备也应保证管道冷位移和热位移不受阻碍。
新机组首次启动前和启动后,蒸汽参数达到额定值8h,以及停机后管道壁温降至接近环境温度时,应各记录一次各个支吊架的三向热位移数值。
机组大修停机后,待管道壁温降至接近环境温度时,以及重新启动待蒸汽参数达到额定值8h后,应各记录一次各个支吊架的三向位移值。
当高温管道热位移较大时,在测量方便处装设热位移指示器,并应在检查和维修中核对。
各支吊架的实际热位移值与设计计算值应该相符。
若不相符合,应查明原因,纠正后应予以重新核算,并且归档备案。
管道系统的推力与力矩当与管道连接的设备出现变形或非正常的位移时,应分析管道的推力与力矩对设备的影响。
管道与设备接口焊缝或其他可视部位焊缝出现裂纹,应查清出现裂纹的原因,并对附近的支吊架进行检查,必要时按实际情况进行管道推力与力矩核算。
应检查固定支吊架与生根结构的焊接情况,如果混凝土支墩或生根的钢性的钢件发生损坏,应分析原因,并及时处理。
当限位装置出现异常变形或开裂时(特别是在锅炉或汽轮机的限位装置)应立即进行处理。
当发现法兰结合面泄漏时,除检查法兰的安装质量外,还应考虑管道系统推力与力矩的影响。
密封件的质量和回弹性能应符合JB/T4704 JB/T4705 JB/T4706管道系统的冲击与震动。
当管道发明显振动、水锤或气锤现象,应及时对管道系统进行目测检查,并记录发生振动、水锤会气锤的时间、工况。
支吊架零部件是否变形,并通过简化的振动固有频率计算和流动瞬态极端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管道出现较大振幅的振(晃)动,通过计算、静力分析,必要时通过流动瞬态计算分析原因,检查支吊架安装是否符合设计,就用强制约束的办法来掩饰振动,使振动表象转移到内部损伤,常用的消振方法为:a) 在进行应为分析的基础上,用方法来消振,并应对支吊架进行认真调整;b) 通过动力分析,用增设减震器的方法安装方向应充分老化该管理的正常热位移。
因汽、液两相不稳定流动以及管道,不宜用强制约束的办法;来限制振动,应在进行必要的强度核算和流动管道系统结构布置或者选用适当组件的办法综合考虑。
管道和支吊架缺陷a) 按DL/T 695和DL/T 869 分析焊接及质量,分析管子和组件是否符合标准、强度是否满足要求;b) 检查裂纹或焊口相邻的吊架状态,并测定其位移方向和位移量。
c) 根据管道的实际状况进行应力分析,然后进行损坏原因的综合分析,并采取措施纠正。
支吊架管部、根部或连接件有变形过大、出现裂纹等异常时,应按GB 和DL/T 5054 进行校准和计算,强度不足时应进行补强。
对蒸汽管道做水压试验时,应将弹簧支吊架和恒力支吊架进行锁定。
如无法锁定或锁定后其承载能力不足时,应对部分支吊架进行临时加固或增设临时支吊架,加固或增设的支吊架要经过计算校核。
管道系统应力分析应力分析所采用的软件,应符合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的规定。
在进行应力分析时,应绘制计算图,图纸的内容深度参见附录B的要求。
应力分析软件应有如下功能:a) 可以计算下列工况。
初期冷态工况、初期热态工况、偶然荷载工况、水压试验工况、风载或地震工况。
b) 输出内容中至少包括下列项目:上述各种工况的一次应力、一次应力与二次应力之和的综合应力、判断各种应力是否合格、管道在各种工况下对设备及限制点的推力和力矩。
c) 各个支吊点、约束点和阻尼器点上的冷、热位移:计算输入的原始数据。
d) 当采用内径控制管时,计算输入的原始数据应按相应标准或者合同规定的各项偏差所折算的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计算。
e) 当管道运行已经超过l万h,采用的许用应力应进行损耗折算,参见附录C提供的格式,取用折减后的许用应力数值。
f) 保温材料的容重和导热系数不宜采用无条件给出的容重和导热系数进行计算,对于软性保温材料,应取用包扎后真实的使用容重和相对应的导热系数。
应力分析结果,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a) 原始条件表,包括:计算参数、管道及元件的材质及计算单位重量,元件和焊接接头处的应力增强系数,阻尼器接点处的位移和附加力。
b) 应力分析表,参见附录D填写对端点的推力和力矩表,计算冷、热位移表及支吊架明细表。
管道保温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和容重应符合GB 4272、GB 8174、DL/T 5072的规定。
检修时,局部拆除的保温应按原设计的材料与结构恢复。
使用代用材料其邻近支吊架工作荷载变化超过±8%时,应进行应力分析并对支吊架荷载重新调整。
大范围更换保温,宜使用与原设计导热系数、容重和结构相同或相近的保温材料。
否则,应重新进行应力分析,核算管道的应力、推力和力矩以及支吊架的荷载、位移和弹簧型号、弹簧压缩度,再根据计算结果选用支吊架。
大范围地拆除保温之前,应将弹簧支吊架、恒力支吊架暂时锁定,保温恢复后应解除锁定。
严禁主蒸汽管道、高低温再热蒸汽管道、高压给水管道或其他重要管道的任何部位因保温脱落而裸露运行。
不应将弹簧、吊杆、滑动与导向装置的活动部分包在保温层内。
3,8 管道系统的改造与检修当更换管子、管件或保温材料在重量、尺寸、布置或材质等方面与原设计不同时,应根据实际数据重新进行应力分析,检查管道系统的安全和对设备或接点的推力、力矩和位移。
管子、管件应按条的分类原则采用和检验。
对于重新更换的管件(包括阀件),应参照附录E所规定的格式填写好检查记录,如为重新采购的管件,应按DL/T 695所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要求,进行全面验收,否则不允许使用在电站管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