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律法规(修订版)(李云芝)思维导图
七年级道德与法制下册目录思维导图都在一张纸上2018年人教版简单版本

七年级道德与法制下册目录思维导图都在一张纸上2018年人
教版简单版本
,集体生活邀请我
集体生活成就我
单音与和声
节奏与旋律
憧憬美好集体
我与集体共成长
生活需要法律
法律保障生活
法律为我们护航
我们与法律同行
六我和我们
七共奏和谐乐章
八美好集体有我在
九法律在我们身边
十法律伴我们成长集体的温暖
集体的力量
在集体中涵养品格在集体中发展个性
个人意体规则让和声
个集体中
集体中的小集共同的愿景
良好的氛围在共建中尽责
在担当中成长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法律的脚步法律的特征法律的作用
我们需要特殊保护感受法的关爱
学会依法办事树立法律信仰
一青春邀约
二青春的心弦
三青春证明
四揭开情绪的面
五品出情感的韵味悄悄变化
的我
成长
的不
仅仅
是身
体
男生
女生
青春
萌动
青春
飞扬
青春
有格
青春
的情
绪
情绪
的管
理
我们
的情
感世
界
在品
味情
理变化直面矛盾心理发展独立思维培养批判精神开发创造潜力他和她优势互补
异性朋友
异性情感
成长的渴望飞翔的力量行己有耻
止于至善
情绪面面观情绪的青春色调
表达情绪的调节丰富的情感情感的作用体味美好情感传递情感正能量。
卫生法规重点手写笔记

卫生法规重点手写笔记一、卫生法概述。
1. 卫生法的概念。
- 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保护人体健康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调整的是在卫生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2. 卫生法的渊源。
- 宪法:是卫生法的立法依据,例如宪法中关于公民健康权等相关规定。
-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卫生管理相关事务,在不与上位法冲突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地特点制定相关规定。
-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可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卫生事务作出特殊规定。
二、卫生法律关系。
1. 概念。
- 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卫生法所调整的人们在卫生组织、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 构成要素。
- 主体。
- 包括国家机关(如卫生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如医疗机构)、社会团体(如医学协会)和公民(如患者、医护人员)等。
- 客体。
- 生命健康权:这是卫生法律关系的最重要客体,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是卫生法的核心目的。
- 行为:如医疗服务行为、卫生监督行为等。
- 物:如药品、医疗器械等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也可作为客体。
- 内容。
- 即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例如患者有获得医疗服务的权利,医疗机构有提供合格医疗服务的义务。
三、传染病防治法。
1. 传染病的分类。
-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这类传染病要求强制管理,对患者、病原携带者进行隔离治疗,对疑似患者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 乙类传染病(26种):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
其中部分乙类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等)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 丙类传染病(11种):如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等。
丙类传染病主要进行监测管理。
2.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措施。
- 预防措施。
- 各级政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
- 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等。
- 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常用法律法规全书》读书笔记模板

第11章中 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
04
第12章中 华人民共和 国基本医疗 卫生与健康 促进法
06
第14章中 华人民共和 国传染病防 治法
05
第13章中 华人民共和 国国境卫生 检疫法
第15章中华人民共和 国红十字会法
第16章中华人民共和 国母婴保健法
第17章中华人民共和 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82章医疗机 2
构投诉管理办 法
3 第83章医疗机
构药事管理规 定
4 第84章医疗机
构病历管理规 定(2013年版)
5 第85章医疗机
构处方审核规 范
01
第86章医 疗卫生机构 开展临床研 究项目管理 办法
02
第87章医 疗卫生机构 医疗废物管 理办法
03
第88章医 疗机构传染 病预检分诊 管理办法
机构制剂配制 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140章医疗机构制 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
(试行)
第141章医疗机构制 剂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
第142章医疗机构医 用耗材管理办法(试 行)
第143章医疗器械临 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试行)
01
第144章医 疗器械不良 事件监测和 再评价管理 办法
02
第145章计 划生育统计 工作管理办 法
读书笔记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常用法律法规全书》的读书笔记模板,可以替换为自己的心得。
精彩摘录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常用法律法规全书》的读书笔记模板,可以替换为自己的精彩内容摘录。
作者介绍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常用法律法规全书》的读书笔记模板,暂无该书作者的介绍。
谢谢观看
5
卫生法律基本知识[1]
![卫生法律基本知识[1]](https://img.taocdn.com/s3/m/97a57c77da38376bae1fae84.png)
PPT文档演模板
卫生法律基本知识[1]
(三)卫生法律责的特点
v 以存在违法行为为前提 v 由法律明确规定 v 具有国家强制性 v 由专门机关追究
PPT文档演模板
卫生法律基本知识[1]
(四)卫生法律责任的种类
v 行政责任 v 民事责任 v 刑事责任
PPT文档演模板
卫生法律基本知识[1]
v 是卫生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卫生法所确立的卫生行政 管理秩序,尚未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具有惩戒或 制裁性的法律后果
v 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形式
PPT文档演模板
卫生法律基本知识[1]
卫生行政处罚的特征:
v 由特定的行政主体作出 v 行政主体针对行政相对人做出的,即是行政主体依
法实施的一种外部行为 v 是对行政相对人违反卫生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处罚 v 是一种法律制裁
PPT文档演模板
卫生法律基本知识[1]
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亦即在 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 事人 。
PPT文档演模板
卫生法律基本知识[1]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
v 国家机关 v 企事业单位 v 社会团体 v 公民
PPT文档演模板
卫生法律基本知识[1]
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 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PPT文档演模板
PPT文档演模板
卫生法律基本知识[1]
卫生法对人的效力
卫生法对人的效力是指卫生法律、法规、规 章适用于哪些人,或者说对哪些人有效的问题。
PPT文档演模板
卫生法律基本知识[1]
三、卫生违法和卫生法律责任
(一)卫生违法的概念与构成 卫生违法是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实施的一
切违反卫生法律规范的行为。
《《医师法》学习与应用》读书笔记模板

一使用合法药械和诊疗方法的义务 二合理用药义务和超说明书用药的新规
一应急征调义务的立法变化 二报告义务的新规
一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范围的立法变化 二医学生、医学毕业生参与临床诊疗活动的立法新规 三加强对医师医德医风教育和完善医师岗位责任监督管理的新规
第二节考核制度的 立法变化
第一节培训制度的 立法变化和新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 药法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 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 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
1
强乡村医生队
伍建设的实施
意见
国务院关于建 2
立全科医生制 度的指导意见
3 关于深化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制度改革 的指导意见
4
关于印发《医 疗机构检查检
第一节立法目的和 宗旨的立法变化
第三节医师节、表 彰、奖励及政府职
责的立法变化
第四节职称和 岗位聘任制度
的立法变化
第五节医师协 会的立法变化
第一节考试的 立法变化
第二节注册的 立法变化
一报考条件的变化 二确认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者中医医师资格的变化
一注册执业类别、范围的新规 二多地点执业的新规 三不予注册情形的变化 四注销注册,废止医师执业证书规定的变化 五新增无须办理相关变更注册手续的规定 六重新注册规定的变化 七中医师个体行医的特别新规
第三节政府监管医 师考核工作管辖权
限的立法变化
一国家层面建立医师培训制度的新规 二建立健全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新规 三继续教育的立法变化 四定向培养、委托培训医学生的新规
第一节国家层面保障 措施新规
第二节维护正常医疗 秩序的立法新规
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通关宝典 预防兽医学和法律法规

律法规
读书笔记模板
01 思维导图
03 目录分析 05 读书笔记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作者介绍 06 精彩摘录
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兽医学
人员
兽医
参考书
办法
解析
寄生虫
宝典
兽医
内容 动物
管理
资格考试
单元
细菌
总则
病
附则
技术
内容摘要
2
第二章细菌的 感染
3
第三章细菌感 染的诊断
4
第四章消毒和 灭菌
5
第五章主要的 动物病原菌
1
第六章病毒学
2
第七章抗原与 抗体
3
第八章细胞因 子
4
第九章免疫应 答
5
第十章变态反 应
第十一章抗感染免疫 第十二章免疫防治
第十三章免疫学技术
兽医微生物学与免疫 学测试题
第一节细菌的形态结构及染色 第二节细菌的繁殖代谢与人工培养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保藏机构 第三章菌(毒)种和样本的收集 第四章菌(毒)种和样本的保藏、供应 第五章菌(毒)种和样本的销毁 第六章菌(毒)种和样本的对外交流 第七章罚则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 OIE简介 第二章 OIE必须报告动物疫病名录
第一章执业兽医职业道德 第二章执业兽医的行为规范 第三章执业兽医的职业责任
预案
第九单元病死及死 因不明动物处置办
法(试行)
第十单元兽药管理条 例
第十一单元兽药经营 管理质量规范
第十二单元兽用生物 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第十三单元兽药标签 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中医各科目重点总结文字版--卫生法规_重点

卫生法规卫生法:狭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发的卫生法律,其包括卫生基本法律和基本法以外的卫生法律广义,除了狭义外还包括其他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颁布的卫生法规和卫生规章等,也包括宪法和其他部门法中有关卫生内容的规定卫生法的调整对象:与人体生命健康相关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具有多组织、多内容、多层次、纵横交错的特点卫生法基本原则:①保护公民健康权益原则(首要原则和根本目的)②预防为主原则(基本方针政策)③依靠科技进步原则④中西医协调发展原则⑤动员全社会参与原则⑥国家卫生监督原则⑦患者权利自主原则卫生法渊源主要形式:①宪法②卫生法律③卫生行政法规④卫生部门规章⑤地方性卫生法规和地方政府卫生规章⑥卫生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⑦特别行政区有关卫生事务的规范性法律文件⑧卫生标准⑨国际卫生条约卫生法律: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职业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红十字会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10部卫生法律效益:一般原则(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特殊规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有关机关裁决卫生法律关系: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之间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各个环节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卫生法律关系特征:①以卫生法律规范为前提而形成②以卫生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为纽带而形成③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④基于维护人体健康⑤纵横交错的法律关系主体:卫生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即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在我国,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卫生法律关系内容: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客体: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益、医药知识产权、医药保健服务行为、公共卫生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卫生法规范作用:①指引②预测③评价④保护⑤强制⑥教育卫生法社会作用:①贯彻党的卫生政策,维护社会卫生秩序②保障公共卫生利益,维护公民生命健康③推动医学科学进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④促进国际卫生交流和合作卫生法律责任:指卫生法主体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卫生法律责任特点:①是违反卫生法律规范的后果②必须由卫生法律规范明确规定③具有国家强制性④必须由法定机关予以追究卫生法律责任种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卫生行政责任: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卫生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特征:①惩罚性②责任形式多样性(财产、人身)③国家强制性构成:①行政责任以违法行为的发生为前提②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③行政责任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行政责任形式:①卫生行政处罚②行政处分卫生行政处理:①命令:指卫生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要求相对人惊喜一定的作为和不作为的意思表示行为②许可:指卫生行政执法主体依据相对人的申请,依法赋予特定的相对人拥有可以从事的行为,主要是办法许可证③批准:指卫生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对个人、组织的申请予以同意的行政处理决定④拒绝:卫生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对个人、组织的申请不予受理卫生行政处罚程序:①简易程序②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取证、决定、将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当事人)③听证程序(给予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民事责任: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民事法律规定,依法应向相关受害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卫生民事责任:指医疗机构、卫生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卫生事业机构违反民事法律规定,青海公民生命、健康权时,应向相关受害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特征:①主要是财产责任,方式以赔偿为主②补偿性③财产赔偿一律归受害人④可协商性构成:①必须有损害事实②必须有违法行为③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④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民事责任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2年,其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刑事责任:指行为主体事实了犯罪行为,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而依刑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卫生刑事责任:指卫生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他从事卫生工作的人员,实施的行为青海了医药卫生管理秩序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等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特征:①惩罚性②最高强制性③法定性主要方式: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可以附加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执业医师法:以确定医师职业资格,规范医师职业注册,调整医师职业规则及其与职业医师相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执业医师:依法取得职业医师资格或者职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相应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医师法》于1999年5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①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经过注册取得医师职业证书,从事相应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②乡村医生③来华短暂行医的外国医师考试种类:分为临床医师、中医师(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四类,实施国家统一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由卫生部医师资格委员会确定考试条件:助理执业医师考试:①专科学历、中专学历,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一年职业医师资格考试:①本科以上学历,在职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满1年②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资格,专科学历工作满2年③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资格,中专工作满5年④七年临床硕士或八年制毕业生当年师承方式: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蛮三年或经多年医术确有专长,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机构推荐,可参加考试(①学满3年②考核通过并由专业机构推荐③签订师承合同④知道老师临床工作20年以上)注册: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准予注册: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核不予注册: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受刑事处罚不满2年③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处罚不满2年④甲类、乙类传染病,精神病及身体残疾等⑤重新注册经审核不合格的⑥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15日内有异意可提出)注销注册:①死亡或宣告失踪②受刑事处罚③受吊销执照处罚④因考核不合格,暂停营业经培训后仍不合格⑤种植医师执业活动满2年⑥身体健康状况不宜继续执业⑦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行为⑧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15日内有异意可提出)变更注册:变更执业地点、类别、执业范围等,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申请个体行医:①有执业医师资格②必须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5年③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患者权利:①生命权②身体权③知情同意权④自主决定权⑤隐私权⑥名誉权⑦赔偿权医师义务:①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②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③关系爱护患者,保护患者隐私④提高专业技术水平⑤宣传卫生知识进行健康教育执业规则:①医疗文书书写规则②危及患者救治规则③药品使用规则④尊重患者知情权规则⑤禁止受贿规则⑥服从调遣规则⑦报告规则⑧助理医师职业规则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医疗事故(死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非法行医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金,严重损害他人健康者,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造成死亡的处以10年以上并罚金)、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处罚同非法行医)、受贿罪(数额较大5年以下,数额巨大5年以上)护士执业条例(P25~29)2008年5月12日起实施医德规范内容:①救死扶伤②尊重患者人格与权利③文明礼貌服务④廉洁奉公⑤为患者保守医密⑥互学互尊,团结协作⑦严谨求实奋发进取药品管理法:1985年7月1日起实施,是以药品管理为对象,以药品质量为核心,具体规定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价格、广告、监督、检验等活动的规范化法律文件的总和目的:调整药品监督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药品: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特殊性:适用范围的专属性、用药后果的两重性、需要用药的限时性、质量控制的严格性制定《药品管理法》意义:①加强药品的监督管理②保证和提高药品质量③明确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职责④强化对违法者的法律制裁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条件:①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②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及卫生环境③具有能对所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和设备④具有保值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⑤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GMP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简称,指在药品生产全过程中,用科学、合理、规范化的条件和办法来保证生产优良药品的一整套系统的、科学的管理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药品一经发出,除医方责任外,不得退换医疗机构配置的药剂不得在市场出售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药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施特殊管理办法药品管理的指导原则:①保障用药安全②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③保护野生中药材资源④鼓励新药研发药品包装管理法律制度:①药品包装必须适合药品质量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医疗使用②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说明书③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放射性、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准P34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药品批发企业条件:①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②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83条规定情况③具有与规模相应数量的职业药师,负责人应大学以上学历④具有保证药物储存的常温、音量、冷库房⑤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覆盖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及经营和质量控制全过程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性规范,由一系列反应药品特征的参数指标组成,是药品生产经营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必须遵守的法定依据药品标准内容:名称、成分、含量、检查和检验方法、制剂辅料、允许的杂质及其限度、技术要求及作用、用途、用量、注意事项、储藏方法、包装等药品管理法规定,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通用名称,已经作为药品通用名称的,该名称不得作为药品商标使用假药:①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③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④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未检验的⑤变质的⑥被污染的⑦未取得批准文号的⑧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范的劣药:①药品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②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③不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④超过有效期⑤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⑥添加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⑦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处方药(RX):必须凭具有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购买使用,必须在义务人员指导监控下用药,只能在专业性医药报刊上宣传非处方药(OTC):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不用凭处方,消费者可自行判断购买使用的药物,可以再大众传媒上宣传甲类OTC必须由专业药品经营企业,乙类OTC普通商业特殊药品管理法P34药品广告管理:不得发布广告的药品:①精麻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药品②医疗机构配置的制剂③军队特需药品④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⑤批准试生产的药品不得出现的情况:①不可信的表示功效断言或保证②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③与其他药品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比较④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适应所有症状⑤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⑥明示或暗示中成药为天然成分⑦服药能精力旺盛、增高、益智等⑧最新科学、最新技术等P41~42药品不良反应: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与用药目的五官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于发现15日内报告包括:①对人体有害的副作用②毒性反应③过敏反应④其他不良反应药品管理法中的法律责任与条款P44~46传染病防治法:于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是调整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规范的总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醉、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发展现代医学和中医药等传统医学,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科学研究,支持和孤立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中保障措施:①经费物资保障措施②加强基层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③特定传染病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④卫生防护和医疗保健措施一类疫苗:国家免费向公民提供①卡介苗②乙肝疫苗③脊灰疫苗④百白破疫苗⑤白破疫苗⑥麻疹疫苗二类疫苗: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第一类病原微生物:引起人类或动物非常严重疾病,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已宣布灭绝第二类病原微生物:引起人类或动物严重疾病,容易直接或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之间传播第三类病原微生物:引起人类或动物疾病,一般情况下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第四类病原微生物:通常情况下不回引起人类或动物疾病的微生物传染病社会综合预防制度:①开展卫生宣传教育②改善环境,改造设施,从源头控制并减少传染病危害③控制传染源,预防传染病扩散④防治医院和医源性感染⑤保障饮用水和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安全⑥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预防管理和自然疫源地建设项目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①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②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发生流行趋势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以及效果评价④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坚定⑤实施免疫计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⑥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⑦知道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人员开展监测工作⑧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传染病报告时限:甲类和乙类中肺炭疽、非典、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乙丙类是24小时紧急措施:①限制或停止集市、影院演出或其他人群聚集活动②停工停课停业③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水源食品或相关物品④控制扑杀染疫动物家禽家畜⑤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特征:突然性、公共卫生属性、危害性分为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集较大、四级一般处理方针和原则:①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②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③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④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感内容:①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②监测与预警③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通报制度④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⑤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⑥预防、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储备与调度⑦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医疗卫生机构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2002年4月4日颁布,2002年9月1日实施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律、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构成要件:主体要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时空要件(时间地点)、行为违法性要件(作为与不作为)、主观过错要件(过失行为)、损害结果要件(有损害结果)、因果关系要件(过失与损害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医疗事故特征:界定的法定性、认定的权威性、解决的多样性处理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医疗事故分级:一级(患者死亡或重度残疾)、二级(重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致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伤残、器官组织损伤致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不属于医疗事故:①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的不良后果(抢救行为)②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的医疗意外(医疗意外)③在现有医学水平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后果不能预料和防范)④无过错输血感染⑤因患方原因厌恶诊疗导致不良后果⑥不可抗力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伤害之日起1年内医疗事故中患者拥有:知情权、病例资料及相关物品的复印封存权、尸检同意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或法医医疗事故鉴定过程:提起、受理、双方当事人提交材料、成立专家鉴定组、听取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合议医学会鉴定,最多鉴定两次,专业但不一定公正。
卫生法思维导图

卫生行政执法概述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 卫生行政执法的特征卫生行政执法主体 卫生行政执法依据 卫生行政执法有效条件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概念卫生行政许可卫生监督检查 卫生行政处罚 卫生行政强制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卫生行政执法监督的概念卫生行政执法监督种类 卫生行政执法监督特征卫生法律责任与卫生法律救济卫生法律责任卫生法律责任的概念卫生法律责任的种类卫生法律救济卫生法律救济的概念卫生法律救济的途径卫生行政复议卫生行政复议的概念卫生行政复议的特征卫生行政复议的原则卫生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卫生行政复议的管辖卫生行政复议程序卫生行政诉讼卫生行政诉讼的概念卫生行政诉讼的特征卫生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卫生行政诉讼基本制度卫生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卫生行政诉讼程序卫生行政赔偿卫生行政赔偿的概念卫生行政赔偿的特征卫生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卫生行政赔偿的范围卫生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机关卫生行政赔偿程序卫生行政赔偿的方式和标准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概述传染病的概念传染病防治立法传染病的分类传染病防治体制传染病防治方针与原则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军队卫生主管部门的职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医疗机构的职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一切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传染病预防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的制定传染病监测传染病预警传染病菌种、毒种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原理消毒与灭菌措施防止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自然疫源地大型建设项目卫生调查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合法权益保护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传染病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传染病疫情信息的公布传染病疫情控制控制措施紧急措施疫区封锁交通卫生检疫紧急调集人员临时征用尸体卫生处理优先运送传染病的医疗救治医疗救治服务网络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医疗救治的实施传染病防止保障措施经费、物资、保障措施基层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特定传染病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传染病防治人员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和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