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合集下载

中科大优秀新生奖学金条件

中科大优秀新生奖学金条件

中科大优秀新生奖学金条件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进入大学深造。

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

作为国内一流的理工科大学,中科大不仅拥有丰富的师资力量和优质的教育资源,还注重选拔和培养优秀的学生,为他们提供各种各样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

其中,中科大优秀新生奖学金是一个旨在奖励和激励新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奖项,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个奖学金的条件和申请流程。

一、奖学金的条件中科大优秀新生奖学金是专门为新生设立的奖项,旨在鼓励他们在入学后努力学习,全面发展自己的各项能力。

根据奖学金的设立标准,符合以下条件的新生可以申请:1. 成绩优异:新生在高考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或者在其他考试中表现突出,获得了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奖项。

2. 综合素质高:新生在学校或社会中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或者在文艺、体育、科技等方面有特长和成就。

3. 毕业中学为985或211高校:新生毕业于全国重点大学或其他一流大学,具有良好的学习基础和综合素质。

4. 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新生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能够顺利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5. 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新生具有良好的品德、健康的身体和积极向上的心态,能够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

二、奖学金的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新生可以通过以下步骤申请中科大优秀新生奖学金:1. 在入学报到时,向学校的新生奖学金申请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2. 学校的新生奖学金申请办公室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被推荐给学校的评审委员会。

3. 学校的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获奖名单。

4. 获奖名单将在学期末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三、奖学金的作用中科大优秀新生奖学金的获得者不仅可以获得一定的奖金,还可以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好处:1. 增强自信心: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是对新生学习成果和综合素质的肯定,可以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自豪感。

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

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

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第一篇: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第一章中国科学院冠名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一条申报条件:符合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科研成绩显著,发表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应用研究上有较重要的创新,取得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本所科研项目做出重要贡献或解决关键问题。

第二条申报范围:本所在学统招研究生。

第三条评选时间及程序:中国科学院冠名奖学金于每年1月份申报,申报人须填写《中科院冠名奖学金申请表》,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资格审核工作,采取超额推荐,择优评定的方法,3月份提交长春光机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疑义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第四条评选比例及奖励方式:按照中国科学院冠名奖学金有关条例执行。

第二章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五条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的设立旨在本所树立研究生学习、科研的典范,引导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创新精神,激励他们努力学习,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使本所研究生成为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较高的理论水平的具有长光特色的高素质人才。

第六条申报条件:符合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科研成绩显著,发表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发表学术论文影响因子之和达到10以上,在学习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在基础研究上有重要的创新或在应用研究上重要的突破,取得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本所科研项目做出重要贡献或解决关键问题。

第七条申报范围:在学统招研究生。

第八条评选比例:在学研究生的2%。

第九条评选时间及程序1、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每年8月份申报评选一次,在研究生开学典礼时表彰。

2、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的评选采取本人申报,同时填写《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应事迹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到人事教育处。

3、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采取超额推荐、择优评定的方法提交本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方案

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方案

大学“朝阳青年奖”评选办法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为青年学生座右铭。

学院团委积极响应学校团委、学院党委号召,树立先进榜样典型,发现美丽奋斗青春,挖掘“身边的力量”,树铸“学习的楷模”,感受“平凡的闪光”,力求不断推动学院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院学生树立“奋斗奉献、奋勇争先、奋进有为、奋发向上”的人生目标,争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六有青年。

经研究决定开展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第三届“朝阳青年奖”系列奖项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一、评选原则1、坚持以提名促公正的原则。

面向学院全体学生,通过个人申请、支部推荐、年级会评议、线上投票以及朝阳青年奖评选委员会提名等流程确定各奖项候选人。

2、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

通过活动开展宣传,挖掘在学业成才、社会工作、日常生活等诸多方面起积极引领作用的平凡学生的不凡故事,激励广大青年向榜样学习,感受身边的力量。

二、评选类别及条件(一)朝阳青年奖(个人)明辨担当,笃实奉献。

关注学校、学院的发展,为学校、学院发展做出过一定的贡献;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秀,能在学院中产生一定影响力并具有标杆意义的青年学子。

(二)朝阳青优奖(个人)肯于付出,甘于奉献。

在学习成绩、文创活动、班团建设、友善爱校等方面有着突出表现的,积极活跃的青年学子。

(三)朝阳青创奖(个人)乐于钻研,勤于求索。

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积极参加各项科技竞赛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在青年创新创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能起到引领作用的青年学子。

(四)朝阳青教奖(个人)勇于探索,精益求精。

工作中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生活中关爱同学,亦师亦友;能与学生和睦相处,并深受同学们喜爱的青年教师。

(五)朝阳新兵奖(个人)严于律己,团结协作。

军训期间,不怕苦不怕累,内务规范,训练刻苦,在同级新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军训新兵。

(六)朝阳青团奖(集体)团结友爱,勇于争先。

中科大奖学金制度

中科大奖学金制度

中科大奖学金制度
中科大的奖学金制度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1. 院系奖学金:由各个院系设立的奖学金,旨在奖励在学业、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2. 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教育部等相关政策设立的奖学金,是对学术成就突出、科技创新能力强、身体素质优秀等方面表现杰出的学生的奖励。

3. 中科大奖学金:由中科大设立的奖学金,分为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特殊困难奖学金等。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主要针对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主要针对本科生,特殊困难奖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状况较为困难的学生。

4. 国际奖学金:专门针对留学生设立的奖学金,用于资助留学生的学费、生活费等。

5. 社会赞助奖学金:有一些企业、基金会等单位与中科大合作,设立奖学金用于资助学生。

这类奖学金通常会有更高的金额并可能提供更多的机会,例如提供实习机会、就业推荐等。

中科大的奖学金制度具体细则根据不同奖项而有所差异,学生可以在学校官网或相关部门了解申请细节和要求。

学术成绩优秀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学术成绩优秀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学术成绩优秀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定学术成绩优秀学生的认定实施细则,以便公正、公平、客观地评定学生的学术成绩,并为学校相关工作提供依据。

2. 责任部门
学术成绩优秀学生的认定工作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其职责包
括但不限于制定评定标准、组织评定工作,并进行认定结果的公示。

3. 评定标准
学术成绩优秀学生的认定标准如下:
- 平均绩点:学生的平均绩点应达到一定要求,具体要求由学
校制定。

- 学科成绩:学生的各学科成绩应达到一定要求,具体要求由
学校制定。

- 学术表现:学生在学术科研、竞赛活动等方面的表现应被充
分考虑。

4. 认定程序
学术成绩优秀学生的认定程序如下:
- 申请:学生可以主动向教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应
的成绩单、科研、竞赛等相关证明材料。

- 审核:教务部门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必要
的查询和核实。

- 评定:教务部门根据评定标准对学生的申请进行评定,并将
结果做出公示。

- 申诉: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教务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据。

- 决定:教务部门将根据学生的申诉和提供的证据,作出最终
的认定决定,并进行公示。

5. 其他事项
- 学校将定期对学术成绩优秀学生的认定工作进行评估,确保
认定工作的公正与准确。

-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将适时进行修订。

以上即为《学术成绩优秀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的内容,我们将
按照此实施细则进行学术成绩优秀学生的认定工作。

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教务部门联系。

谢谢!。

优秀学生评选方案及评选标准通知

优秀学生评选方案及评选标准通知

优秀学生评选方案及评选标准通知近日,学校针对优秀学生的评选方案和标准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调整。

为了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特此发布以下通知,供广大师生参考。

评选方案范围与对象:本次评选面向全校在读学生,不分年级、专业和学习成绩。

评选程序:个人申请:学生可通过学校官网或教务处提交申请材料。

推荐提名:各院系、年级、社团可根据自身情况,推荐优秀学生参与评选。

资格审查:学校成立评选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综合评判: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全面考评。

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奖励措施:获评优秀学生的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奖学金、荣誉证书、优先推荐等奖励。

评选标准本次评选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学习表现:包括平时学习成绩、课堂表现、实践能力等。

思想品德:包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等方面。

社会实践:包括参与校园活动、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等。

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评选委员会将根据以上标准,结合学生的申请材料和日常表现,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

获评的学生不仅能获得相应的奖励,还将成为学校的典型代表,为其他同学树立学习榜样。

申请材料要求为确保评选公平公正,请申请学生准备以下材料:-基本信息表-学习成绩单-社会实践证明文件-个人事迹材料-推荐信(可选)以上材料请于X月X日前,通过学校官网/教务处提交。

逾期或材料不全者,将无法参与本次评选。

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XXXXX,联系人:XXXXX。

希望通过本次评选,发现更多优秀的学生代表,为学校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相信经过公正、公平、公开的评选,必将产生一批品学兼优的学生榜样,为学校争光。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同时结合我校特点,特制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立旨在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学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

学校统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研究生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和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条件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五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三章名额分配第六条国家奖学金分配以学院为单位,在考虑各学院全日制研究生规模的基础上,突出对基础学科、重点学科倾斜。

第七条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与本实施办法开展本学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第四章评审组织第八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研究生院、各学院研究生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第九条学院在研究生部的基础上成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名单由研究生部推荐,并报校评审领导小组备案。

该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层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与组织实施。

第五章评审程序第十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条例

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条例

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秉承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科教融合、育人为本、协同创新、服务国家”的核心理念,践行“博学笃志、格物明德”校训,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科大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在中国科学院所属各个研究院、所、中心等单位(以下简称“研究所”)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国科大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学生,分别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颁发或授权颁发统一制作的荣誉证书和奖章,以奖励模范履行法定义务、遵守学生行为准则的优秀学生。

第二章评选条件
第四条“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为:
一、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三、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四、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第五条“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为:
一、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本要求;
二、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三、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第六条“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为:
一、从获得“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