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开题报告】
试论我国破产重整计划制度之完善

对 社会 生活 的影 响 . 而废 除私法 与 公法 之 间 的传 统 从
理 财 产 和 营 业事 务 的 由管 理 人 制作 重 整 计 划草 案 ”
界 限 , 私 权本 位 与 社 会本 位 相 协 调 . 现 了现 代 社 将 体 会公 权 力对 经济 的干 预 。 重整 计划 制 度不 仅 应保 护 债 务 人 、 权 人及 股 东 等 多 个 利益 主体 的权 益 . 应 体 债 还
可 见 , 国实行 “ 管 理谁 制 定 ” 则 由于 债务 人 企 我 谁 原 业 对本 单位 经 营状 况 比较 熟悉 . 于 经营 过程 中存 在 对 的 问题 及 其解 决 方 案 , 债务 人 积 累 了广泛 的经 验 债
务 人 提 出重 整计 划 能 较 全 面 地 考虑 企 业 所存 在 的各 种 情 况 。 括 企 业 高 层领 导 或 高 管 人 员 的调 整 、 工 包 职 的安 排 、 备 的更 新 以及 产 品 的销 售 和处 置等 同时 设 债 务人 对公 司债务 清理 的情 况 也最 清楚 . 能根 据各 类 债 权人 的特 点 , 分别 对 待 、 活处 理 , 保各 方 都能 较 灵 确
( )重整 计划 的 实体意 义 二
重 整计 划作 为重 整制度 的核 心 文件 . 其包 含 的 内 容 是多 方利 益主 体平 等协 商 的产物 . 现 了私法 自治 体 的精 神 意 思 自治 的 范 围 内 . 整 计 划为 所 有权 利 在 重
关 系 , 定 了 旨在使 公 司 获得 挽 救 的各 种 措施 。 设 重整
计划 制度 可 为担 保 权 人 、 享有 优 先 权 的劳 动 债权 人 、 股东等 相关所 有权 利人 利益 进行 公平 调整 . 救企 业 拯
我国个人破产制度之构建的开题报告

我国个人破产制度之构建的开题报告一、背景个人破产制度是指在个人经济生活中由于发生重大债务危机无力偿还债务,以避免其债务违约行为进一步恶化,进而实现合法保护其法定权益同时促进其合法还款的一种法律制度。
个人破产制度已在世界范围内建立和发展,成为引导个人债务危机解决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国际上规范金融市场的重要举措之一。
在我国,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金融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各种经济活动中,面对各种债务风险和经济危机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
然而,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对于个人破产问题解决的制度和法律框架还未完全建立和实施,这造成了很多个人面临债务危机时无法有效解决问题,同时也给社会经济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不良影响。
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是非常迫切和必要的。
二、研究目的本文的目的是深入探讨我国个人破产制度构建的现状和问题,并进一步探究建立和完善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措施和方法。
三、研究内容1.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现状和问题1.1 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发展历程1.2 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现状和特点1.3 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建立和完善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措施和方法2.1 参考国际先进国家经验,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个人破产制度2.2 完善我国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个人破产信用建设机制2.3 去中央化,逐步推行地方个人破产制度建设2.4 加强司法机构的法律援助力度,保障个人破产案件的公正、公平、公开审理四、研究意义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全面了解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现状和问题,深入探讨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措施和方法,帮助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和规范个人破产事项,有效保障个人财产和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经济协调稳定发展。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我国破产制度是指破产企业在无法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由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破产清算、破产重整以及个人破产等一系列法律程序的制度。
此制度实现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公正、公平和合法的财富转移,保障债权人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我国的破产制度还存在一些待完善的地方,下文将对其进行深入探讨。
一、破产清算程序的完善破产清算是我国破产制度的一个基础环节。
破产清算是指依法将破产企业的资产加以评估、变现、清偿债权、结清员工工资等手续,最终以清算破产企业为目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债权人和权利人的利益。
在我国,破产清算程序在近年得到了较大的改革,然而仍有一些值得完善的地方。
首先,需要提高清算责任人的工作能力。
清算责任人是负责管理整个清算程序的人员,他们要评估并决定清算计划、对资产进行评估、收回企业和个人的财产等工作。
但是在现实中,仍有一些清算责任人的工作质量不够高,导致清算程序拖延、套取费用等问题的出现。
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清算责任人的培训和评估机制,确保其工作能力得到更好的提高,从而提高破产清算的效率和立案的成功率。
其次,也需要缩短破产清算的时间。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需要更加高效地解决破产问题,以避免对公司、债权人、投资者和个人等各方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改进破产清算程序,为破产企业提供更快速、更高效的破产清算方式。
二、破产重整制度的加强破产重整是破产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环节,它是指通过重新组织破产企业的资产、业务和财务,协调破产企业、债权人和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以实现破产企业的再生和发展。
破产重整具有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等重要意义,因此我国也在不断完善破产重整法律制度,以加强其实施效果。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破产重整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目前,有些企业对于破产重整的认知度不够,可能并不知道其对于企业的价值和作用。
因此,要加强对破产重整的宣传和教育,向企业和公众传递破产重整的价值、作用和重要性。
论我国破产重整制度完善

论我国破产重整制度完善我国的破产重整制度是指企业遇到困难时,通过破产法的规定,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或者重整,以帮助企业实现债务的清理和重建。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企业经营状况日益复杂,破产重整制度也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我国的破产重整制度经过不断完善,正在朝着更加健全和成熟的方向发展,为保护企业和债权人的利益,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持。
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为企业提供了更加灵活的经营空间。
在过去,企业遇到经营困难时,往往只能选择破产清算,这不仅导致了企业以及相关利益相关者的损失,也对社会经济造成了负面影响。
而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使得企业可以通过法律程序重新调整结构和债务,实现经营上的重生。
这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生存率,保护了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完善的破产重整制度有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破产重整中,债权人是一个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他们的权益需要得到充分的保障。
通过破产重整制度,债权人可以参与债务重组的谈判和决策过程,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
破产重整制度也提供了一系列对债权人利益进行保障的规定,如设立破产清算基金、设立债务人财产管理机构等。
这些举措有效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提高了其诉求的实现效率。
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为外资企业在中国的投资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可靠的法律环境。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选择在中国投资兴业。
外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难免遇到经营困难,如果没有健全的破产重整制度,将给这些企业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为外资企业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可靠的法律环境,可以有效提升其在中国市场的投资信心,促进外资企业在中国的长期发展。
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对于促进全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破产重整是一种正常现象,合理使用破产重整制度能够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创新发展。
当企业遇到困难时,通过破产重整,可以对企业进行淘汰和再生,有效地优化了市场经济的环境。
试论我国破产重整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试论我国破产重整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完善措施浅议破产重整制度《中华人民 __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破产法》)历经12年的酝酿,可谓十年磨剑,最终于xx年8月27日由全国人民 __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xx年6月1日开始实施。
新破产法引入重整制度,并设专章25个条文进行规定,顺应了国际破产立法的发展潮流。
这成为了新破产法的一大亮点。
不少专家学者在破产重整的目的、基本特征、理论依据和运作程序等方面都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
但是,破产重整制度在我国毕竟是新生事物,如何使其在中国的具体国情下,具有更强的操作性,与其他相关法律制度实现衔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理论和实务界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
本文拟对破产重整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旨在抛砖引玉,以期唤起社会各界对此问题的关注和进一步思考。
一、破产重整的法律特征和制度价值破产重整在各国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学理上对其也有不同解释。
有学者直接将其限定为公司重整,认为是股份有限公司因财务发生困难,暂停营业或有停止营业的危险时,经法院裁定予以整顿而使之复兴的制度。
1有学者认为重整是指不对债务人的财产立即清算,而是由债务人和债权人协商一个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间内,债务人按照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清偿债务,同时债务人继续经营其业务。
2另有学者将破产重整定义为,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的,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以挽救企业避免破产、获得更生的制度。
3虽然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破产重整制度的概念进行了阐述,但归纳起来说,其内容还是具有共性的。
即破产重整的原因无外乎是企业财务陷入危机,无法周转,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存在不能偿债的可能性;破产重整适用的现实动因是债务企业有重新赢利的希望;重整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使企业摆脱经营困境,恢复原有正常营业状态。
在破产制度中,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和破产清算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它们共同构成了破产制度的三大基石。
论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文献综述】

毕业论文文献综述法学论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1前言重整制度发展至今己有半个多世纪,在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实践中受到广泛重视。
重整是指由利害关系人申请,在审判机关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对则务陷入困境、濒临破产边缘但又有重整能力的公司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和制度。
重整程序是对濒临破产企业的拯救,通过重整,一方面,使企业摆脱经济危机,获得复兴的机会,保存企业的运营价值,从而使债权人得到比破产清算更多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通过企业的复兴,减少生产资源的浪费,最大限度的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功能,从而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并且,企业的复兴还可以减少工人失业,以及企业连锁破产的危机,对社会的稳定和谐具有积极作用。
我国现在施行的《企业破产法》已经规定了重整制度,初步构建了我国的重整制度。
重整制度的建立,彰显了我国破产立法正在不断完善,走向成熟,同时也表明中国的法制社会也在更加完善。
2主要文献综述2.1国内重整制度的现状当今国内学术界在关于评定国内重整制度现状研究成果时,最为值得关注的是王卫国老师的《论重整制度》。
《论重整制度》围绕重整制度的四个主要特点, 即债务清偿法与企业法相结合、私权本位和社会本位相调和屯程序法和实体法相融合及多种法律事实及法律效果相聚合, 阐明了重整制度的性质第三部分论述了重整制度的理论根据, 说明了建立重整制度的必要性、可能性和一般指导思想。
虽没有具体的讲述我国的现状,但站在国际背景上,但是与世界的观点相综合。
王欣新的《破产法司法实务问题研究》的对于新破产重整制度的客观研究的态度非常值得肯定。
对于破产原因的理解和认定方面,我国《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 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破产原因是法律规定的特别法律事实,是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和实施破产宣言的根据,适用对于破产原因要严格限定。
破产重组论文开题报告

破产重组论文开题报告破产重组论文开题报告一、引言破产重组是一种企业面临严重财务困境时采取的一种法律手段,旨在通过重组企业资产和负债结构,实现企业的债务清偿和经营恢复。
破产重组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应用,并且在中国的企业破产制度改革中也占据重要地位。
本文将围绕破产重组的定义、特点、影响因素以及实践案例等方面展开研究。
二、破产重组的定义与特点破产重组是指企业通过法律程序,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组和重新安排,以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和企业经营恢复的一种手段。
其特点包括:1)具有法律程序性,需要依法进行;2)重组是为了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但也要兼顾企业的经营恢复和稳定;3)破产重组具有一定的风险,需要谨慎操作和合理规划。
三、影响破产重组的因素1. 宏观经济因素:宏观经济状况对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有着直接影响。
经济衰退时期,企业面临的破产风险增加,破产重组需求增加。
2. 产业周期因素:不同行业的产业周期不同,某些行业在周期下行时更容易面临破产风险,需要进行重组以保持竞争力。
3. 企业内部因素: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市场地位等都会影响破产重组的需求和效果。
四、破产重组的实践案例1. 美国通用汽车公司(GM):2009年,GM因经营困难申请破产重组,通过削减债务、裁员和关闭不盈利的工厂等措施,成功实现了破产重组,并在之后逐渐恢复了盈利能力。
2. 中国东方电子集团(CEEG):2012年,CEEG因财务困难申请破产重组,通过减少债务、引入战略投资者和优化业务结构等措施,成功实现了破产重组,并在之后实现了业务的快速发展。
五、破产重组的意义与挑战1. 意义:破产重组可以帮助企业解决财务困境,实现债务清偿和经营恢复,对于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 挑战:破产重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挑战,包括法律程序复杂、债权人利益博弈、企业经营恢复困难等。
六、结论破产重组是一种重要的企业破产解决方案,具有保护债权人利益、实现企业经营恢复的重要意义。
论我国破产重整制度完善

论我国破产重整制度完善破产重整是一种法律程序,用于帮助企业解决债务问题并重新组织其经营。
在我国,破产重整制度是相对较新的法律制度,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破产重整制度不断完善,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更好的环境来进行重整,是一种积极的改革措施。
第一,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在过去,企业一旦陷入困境,往往只能选择破产清算,导致企业的债权人难以收回债权,同时也造成了大量的社会资源的浪费。
而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可以通过更加灵活和多样的方式来进行重整,尽可能地保护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同时也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第二,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
企业如果陷入债务困境,往往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失去市场信誉、失去员工信心、失去合作伙伴支持等。
而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可以帮助企业通过合法的程序来处理债务问题,恢复市场信誉,增强员工信心,重新获得合作伙伴的支持,从而有利于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破产不仅会对企业本身造成影响,还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冲击。
比如失业人数的增加,可能会导致社会治安的恶化;企业对外经济关系的破裂,可能会影响国际市场秩序等。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通过破产重整制度来维护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不仅有利于企业自身,同时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这也是我国破产重整制度完善的积极意义所在。
第四,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内企业往往会面临来自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
如果国内企业在经营中遇到了问题,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挑战,从而提升国内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也可以鼓励企业更加注重市场竞争和产品创新,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促进经济的发展。
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有利于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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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
论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1.1 选题的背景
在上世纪初,西方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进入了大规模的社会化大生产时代,大型公司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的地位,而这些大公司的破产给社会引起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它将会造成各国大批企业破产,工人大量失业,社会生产力严重浪费,导致社会的沉重负担。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开始寻找治理良方,随之产生了一种对企业具有积极拯救功能的制度———重整制度。
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生产技术的提高和生产关系的复杂化,我国公司也开始面临着国内国外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
所以在这种大环境下,我国建立起公司重整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于2007 年6 月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首次规定了重整制度,这是新《企业破产法》的最大亮点之一,也是我国《企业破产法》最大的进步之处,它给予了那些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企业一次摆脱经济困境,获得复兴的机会。
尽管破产重整制度具有很多积极意义,但是重整制度在我国作为一项新的法律制度,其在实施中将会面临许多问题。
1.2 选题的意义
我国新的《破产法》于2007 年6 月1 日起实施,其中最大的亮点便是企业破产重整法律制度。
新《破产法》在第8章对重整的适用范围、基本程序、保护措施、重整计划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
新《破产法》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立法出发点,遵循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借此使面临困境但有挽救希望的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避免破产清算,通过恢复它们的活力来充分保障国家、债权人、出资人、股东及企业职工的利益,力求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的目标,并对社会的安定和和谐起到积极作用。
二、研究目标与主要内容(含论文提纲)
2.1研究的基本内容
1重整制度确立的重要意义
2我国破产法重整制度的立法现状和基本内容;
3从我国破产法重整制度与国外相关立法的比较,看出我国破产法重整制度的特色以及不足之处;
4结合前面的论述以及相关破产重整制度的实践,对完善我国破产重整制度提出建议。
2.2 基本框架
一、重整制度的历史发展
二、我国重整制度的立法基本内容
(一)重整制度的立法模式
(二)重整原因
(三)重整申请
(四)重整期间
(五)重整计划的制作和批准
(六)重整失败
三、国内外重整制度相关内容的比较
(一)重整适用范围
(二)在重整原因方面
(三)在重整申请人方面
(四)重整计划的制定
(五)关于重整中担保物权的限制
四、完善我国重整制度
(一)加以对我国重整制度的适用范围的限制
(四)完善破产重整程序中介入资本的规定
(三)担保物权的完善
(二)加强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三、拟采取的研究方法、研究手段及技术路线、实验方案等
3.3 研究的方法及措施
本课题的研究方法主要是通过查阅相关文献,综合分析国内外研究状况,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观点,然后撰写论文。
主要措施:查阅该领域的专著、学术论文和相关的判例,总结专家的观点,与导师进行探讨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
通过对比国内外的相关立法,并根据我国的国情,得出完善的方法。
四、中外文参考文献目录(理工科专业应在10篇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15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至少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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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研究的整体方案与工作进度安排(内容、步骤、时间)
2010年开学第一周,上交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外文文献的译文。
开学第2周上交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定稿、外文文献翻译定稿。
撰写毕业论文初稿。
第3周左右中期检查,上交毕业论文二稿(附修改意见)、中期检查表
第10周上交论文定稿
第11周毕业论文预答辩
第12周预答辩工作总结
第14周进行毕业论文的装订
第15周论文答辩以及整理所有相关资料
六、研究的主要特点及创新点
主要特点:新破产法重整制度与国外立法(英美法日)相比较而得出的我国立法的不足点和需要解决的地方
创新点:在进行国内外比较后,如何完善我国的破产重整制度,并且这将与中国国情相联系,对完善我国破产重整制度提出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