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2016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推荐下载
《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等14个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详见附件):[修改版]
![《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等14个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详见附件):[修改版]](https://img.taocdn.com/s3/m/19da0b6526d3240c844769eae009581b6bd9bde1.png)
第一篇:《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等14个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详见附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等14个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详见附件):一、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二、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三、马传染性贫血防治技术规范四、马鼻疽防治技术规范五、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六、牛结核病防治技术规范七、猪伪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八、猪瘟防治技术规范九、新城疫防治技术规范十、传染性法氏囊病防治技术规范十一、马立克氏病防治技术规范十二、绵羊痘防治技术规范十三、炭疽防治技术规范十四、J亚群禽白血病防治技术规范废止的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名单1.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农办牧[2002]74号)2.马传染性贫血防治技术规范(农办牧[2002]74号)3.马鼻疽防治技术规范(农办牧[2002]74号)4.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农办牧[2002]74号)5.牛结核病防治技术规范(农办牧[2002]74号)6.猪伪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农办牧[2002]74号)7.牲畜口蹄疫疫情防治技术规范(试行)(农牧发[2004]20号)8.亚洲I型口蹄疫防治技术方案(农医发[2005]13号)第二篇:23.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高致病性禽流感(Highly Pathogenic Avian Influenza, HPAI)是由正粘病毒科流感病毒属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以禽类为主的烈性传染病。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传染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为预防、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 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疫情确认、疫情处置、疫情监测、免疫、检疫监督的操作程序、技术标准及保障措施。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与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动物强制免疫项目免疫程序

动物强制免疫项目免疫程序目录口蹄疫免疫方案 2 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方案 4 小反刍兽疫免疫方案 6 布鲁氏菌病免疫方案 8 猪瘟免疫方案 10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方案 11附件1口蹄疫免疫方案一、要求对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牛、鹿进行O型-亚洲I型-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羊进行O型-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
二、使用疫苗种类猪:口蹄疫O型灭活类疫苗或合成肽疫苗、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A型合成肽疫苗;牛、鹿:口蹄疫O型-亚洲I型-A型三价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羊:口蹄疫O型—亚洲Ⅰ型二价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A型合成肽疫苗。
三、免疫程序(一)规模养殖场(小区)家畜和种畜免疫仔猪、羔羊: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
犊牛: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
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每隔4-6个月免疫一次。
(二)散养家畜免疫春、秋两季对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养殖场(小区)家畜和种畜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四、免疫方法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五、紧急免疫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全部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边境地区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边境线30公里以内的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畜可以不进行免疫。
六、免疫效果监测猪免疫28天后,其他畜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亚洲Ⅰ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
O型口蹄疫:灭活类疫苗采用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液相阻断ELISA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合成肽疫苗采用VP1结构蛋白ELISA,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
A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
存栏家畜免疫抗体合格率≥80%判定为合格。
附件2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方案一、要求对所有鸡、水禽(鸭、鹅) 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
国家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2016年11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16年版)注:1.选择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选择乙脑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四剂次接种程序;乙脑灭活疫苗第1、2剂间隔7~10天;2.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
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2016年版)一、一般原则(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农业部谈我国上半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成效

场 ,指导疫情处置工作。上半年共
派 出 4 个 督 查 组 1 7 次 赴 各 地 1 2人
开展 工作 。
定 范围内 ,没有发生区域性流行 。
二 是一 些 多年 流行 的疫 病 流行
五是 严格 开 展检 疫监 管 ,防止 流通 环 节传 播疫 情 。根 据上 半年 疫
强 度 明显 减 弱 。截 至 今 年 6 ,全 月 国 已连 续 l 月 未 发 生 家 禽 禽 流 4个
一
是扎实开展春季免疫工作 ,
确 保 免 疫 密 度 和 质 量 。 制 定 下 发 国家 动 物 疫 病 强 制 免 疫 计 划 ,继 续抓 好 春 季集 中免疫 和 日常 补免 工
是 疫 情 以点 状散 发 为主 。0
型 口蹄疫 、A型 口蹄疫 、高致病性 猪蓝耳病 、猪瘟疫情在空间分布上
呷 圈
蕉
编者 按 :农 业部 兽 医局 副局 长李 长友 7 2 月 7日做客 新 华 网 ,就 我 国上 半 年重 大动 物 疫病 防控 成 效
与网友在线交流。现将交流情况部分刊 出,以飨读者。
O型 口蹄 疫 疫 情 是 在 调 运 环 节 发
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青海玉
树 地 震 发 生 后 ,农 业 部迅 速 反 应 , 成立 抗震 救灾 指 挥部 ,第 一 时间部 署 灾 后 防疫 工 作 ,紧急 调运 应 急防
李长 友 :针对 现在 疫情 防 控形
致病 性猪蓝耳 病疫情 得到有效 控 制。其他动物疫情相对平稳 ,没有
发生 区域 性重 大动 物疫 情 。
势 ,农业部按照 中央确定 的 2 字 4
防控方 针 ,科学 研 判疫 情形 势 ,全 面开展 防控 工作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为扎实做好全区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有效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特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坚持依法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的同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做好布鲁氏菌病、包虫病、新城疫、狂犬病、炭疽、羊痘、羊梭菌病和其他常见多发地方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行规模养殖场常年按程序自主免疫、散养户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月月补针相结合的做法。
积极推行“乡镇政府领导、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以养殖企业和个人为责任主体,以村级防疫员、执业兽医、企业从业兽医为技术依托”的畜禽强制免疫模式。
树立养殖业主依法防疫、自主防疫的责任和意识,强化各级地方政府组织领导、畜牧兽医部门依法行政、严格监管的责任,依法开展强制免疫工作。
二、总体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五种动物疫病全面实施强制免疫。
对布鲁氏菌病全面实施牛羊免疫,对包虫病高发的重点地区实施羔羊免疫。
做好A 型口蹄疫、小反刍兽疫边境免疫带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提高免疫效果,建立有效的免疫保护屏障。
总体要求是,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力保免疫密度和效果。
在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布病、包虫病免疫工作的同时,对狂犬病、新城疫、羊梭菌病要力争做到全面免疫;对炭疽、羊痘等疫病要切实做好重点地区免疫,坚决防止因免疫不到位引发疫情。
三、职责分工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新政发〔2015〕99号)的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做好常见多发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保证免疫密度。
农业部: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计划(2016-2020年)

农业部: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计划(2016-2020年)佚名【期刊名称】《广东畜牧兽医科技》【年(卷),期】2016(041)005【总页数】3页(P43-45)【正文语种】中文农业部消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有效控制和消灭高致病性禽流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计划。
高致病性禽流感是由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禽类烈性传染病。
该病具有发病急、传播快、发病率和死亡率高等特征,对家禽业危害巨大。
该病可感染人和其他哺乳动物,对人类健康构成持续威胁,可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公共卫生危害。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 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坚持预防为主,实施免疫与扑杀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加大防控工作力度,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家禽疫情报告起数和人感染病例数多年来处于较低水平,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做出了重大贡献。
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基因型复杂、变异快。
我国已在家禽和野鸟中监测到多个HA进化分支。
周边国家和地区疫情形势依然复杂,境外疫情传入风险持续存在。
同时,我国处于多条候鸟迁徙路线,国内家禽饲养密度高,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程度低、群众消费习惯未发生根本改变,局部地区发生疫情的可能性依然存在,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2.1 目标到2020年,全国所有种禽场达到净化标准;生物安全隔离区和海南岛、辽东半岛、胶东半岛达到非免疫无疫标准;北京、天津、辽宁(不含辽东半岛)、吉林、黑龙江、上海、山东(不含胶东半岛)、河南达到免疫无疫标准;其他区域维持控制标准。
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能力明显提升,在巩固H 5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效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H 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H 7亚型禽流感风险,有效保障养禽业生产安全、家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五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程序

对所有猪进行猪瘟强制免疫。 商 品 猪 :25 ~ 35 日 龄 初 免, 60 ~ 70 日龄加强免疫 1 次。
种 猪 :25 ~ 35 日 龄 初 免, 60 ~ 70 日龄加强免疫 1 次,以后 每 4 ~ 6 个月免疫 1 次。
每 年 春、 秋 两 季 集 中 免 疫, 每月定期补免。
疫 苗(H5N1 亚 型,R e -5 株 )、 重 组 禽 流 感 病 毒 灭 活 疫 苗(H5N1 亚 型,R e -4 株)对鸡进行免疫。水
4.商品肉鸭、肉鹅免疫。肉 禽仍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灭活疫
鸭 7 ~ 10 日 龄 时, 用 H5N1 亚 型 苗(H5N1 亚 型,R e -5 株 ) 进 行
3.种鸭、蛋鸭、种鹅、蛋鹅 免疫。雏鸭或雏鹅 14 ~ 21 日龄时, 用 H5N1 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 初 免 ;间 隔 3 ~ 4 周, 再 用 H5N1
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 1 次加 或选择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灭活
强免疫。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 结 果, 每 隔 4 ~ 6 个 月 用 H5N1 亚 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 1 次。
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 明书规定操作。
三、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免疫
对所有猪进行高致病性猪蓝 耳病强制免疫。规模养殖场按下述 推 荐 免 疫 程 序 进 行 免 疫, 散 养 猪 在春秋两季各实施 1 次集中免疫, 对新补栏的猪要及时免疫。
(一)规模养猪场免疫 商品 猪 :使用活疫苗于断奶前后初免, 4 个月后免疫 1 次 ;或者,使用灭 活苗于断奶后初免,可根据实际情 况在初免后 1 个月加强免疫 1 次。
20 疫病防制
2012 年 第 4 期
五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程序
近日,农业部部会同财政部组织制定了《2012 年国家动物疫病强 制免疫计划》。计划中提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 蹄疫、猪瘟等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并公布了免疫程序,现转载如下。
农业部关于印发《2013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

( 二) 组 织免 疫技 术培训 。中国动物疫 病 预防 控 制 中 心在 春 季 集 中免 疫 工 作 开展 前 组 织 免 疫
技术 师资 培训 , 各 地 要组 织好 乡 镇及 村级 防疫 员 免疫 技术 培训 。免疫 时要 规 范操 作 。 按要 求 更换
注射 针 头 , 做好各项消毒工作 , 防止 在 免 疫 操作 中人 为传 播 疫病 。同时 , 要加 强 疫苗 的运 输 和 保 存 管理 . 保证 疫苗 质量 ( 三) 建 立免 疫档 案 。对养 殖 户畜 禽 存栏 、 出 栏 及免疫 等情 况要 有详 细记 录 特别 要做 好疫 苗 种类 、 生 产 厂家 、 生 产批号 等记 录 做 到 乡镇畜 牧 兽 医站 、 基 层 防疫 员 、 养殖 场 ( 户) 有 免疫 记 录 , 做 到免疫记 录与 畜禽标 识相 符
政 策 法 规
6
例科广函— — — — — — — — — — — —
P 。 l i c Y a n d S t a r “ £ e
农业部关于印发( ( 2 0 1 3年 国家动物
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的通知
省 级 兽 医 主 管 部 门要 切 实 加 强 对 各 定 点 疫
次定 期检 查 和随 机抽 检 , 并 通报 抽检 结果 。 ( 三) 动物 卫 生监 督 机构 出具 检疫 证 明 时 . 应
严格 核 查 调运 畜 禽 的免 疫情 况 . 对 调 出县 境 的种
畜 禽或 其 他 非屠 宰 畜 禽 . 要 求 在 调运 前 2周进 行 次加 强 免疫 . 对调 运 的种 蛋 和 未达 首 免 日龄 的
对 因免 疫 不 到位 引 发动 物 疫情 的 . 要 严肃 追
苗 生 产企业 参 与疫 苗招 标采 购 的监督 管理 各 企 业 不 得 恶意 竞 标 . 不 得 以低 于 成本 的价格 参 与 竞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业部2009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发表日期:2009年8月23日作者:区疫控中心【编辑录入:区疫控中心】
农业部2009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
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方案
一、要求
对所有鸡、水禽(鸭、鹅)和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禽只进行高致病
性禽流感强制免疫。
对进口国有要求、防疫条件好的出口企业,以及提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
途的家禽,报经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实施免疫。
二、免疫程序
规模养殖场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对散养家禽实施春秋集中免疫,每月
对新补栏的家禽要及时补免。
(1)种鸡、蛋鸡免疫雏鸡7~14日龄时,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
或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进行初免。
在3~4周后可再进
行一次加强免疫。
开产前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强化免疫,以
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6个月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苗免疫一次。
(2)商品代肉鸡免疫7~10日龄时,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初免;2周后,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加
强免疫一次。
或者,7日~14日龄时,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
(3)种鸭、蛋鸭、种鹅、蛋鹅免疫雏鸭或雏鹅14~21日龄时,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初免;间隔3~4周,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6个月用H5N1
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
(4)商品肉鸭、肉鹅免疫肉鸭7~10日龄时,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一次免疫即可。
肉鹅7~10日龄时,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
进行初免;3~4周后,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5)散养禽免疫春、秋两季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各进行一次集中全面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6)鹌鹑、鸽子等其他禽类免疫根据饲养用途,参考鸡的相应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三、调运家禽免疫
对调出县境的种禽或其他非屠宰家禽,可在调运前2周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四、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要对受威胁区域的所有家禽进行一次强化免疫;边境地区
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边境30公里范围内所有家禽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禽可以不强化免疫。
五、使用疫苗种类
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亚型二价灭活疫苗(H5N1,Re-5+Re-4株),禽流感灭活疫苗(H5N1,Re-4株),禽流感灭活疫苗(H5N1,Re-5株),H5-H9二价灭活疫苗。
六、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口蹄疫免疫方案
一、要求
对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和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受A型口蹄疫威胁地区,尤其是受威胁边境
地区的牛、羊进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规模养殖场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家畜在春、秋两季实施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家畜要及时补免。
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母源抗体和免疫抗体检
测结果,制定相应的免疫程序。
(1)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免疫仔猪、羔羊: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免疫剂量分别是成年猪、羊的一半。
犊牛: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免疫剂量是成年牛的一半。
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以后每隔4~6个月免疫一次。
2)散养家畜免疫春、秋两季对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
定期补免。
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三、调运家畜免疫
对调出县境的种用或非屠宰畜,在调运前2周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四、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全部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边境地区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边境线30公里以内的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畜可以不进行强化免疫。
五、使用疫苗种类
牛、羊、骆驼和鹿:口蹄疫O型-亚洲I型二价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A 型二价灭活疫苗和口蹄疫A型灭活疫苗。
猪:口蹄疫O型灭活类疫苗。
六、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方案
一、要求
对所有猪进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1)商品猪仔猪断奶后初免。
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流行地区,可根据实
际情况在初免后一个月加强免疫1次。
(2)种母猪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以后每次配种前加强免疫1次。
(3)种公猪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以后每隔4~6个月加强免疫1次。
三、使用疫苗种类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弱毒疫苗。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发地区,根据监测情况,报经农业部兽医局批准后,可使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毒株弱毒疫苗进行免疫。
四、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猪瘟免疫方案
一、要求
对所有猪进行猪瘟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1)规模养猪场免疫商品猪:25~35日龄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
种猪:25~35日龄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4~6个月免疫一次。
(2)散养猪免疫每年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和受威胁地区所有猪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政府招标专用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源疫苗可在广东、广西、四川、河南、山东、江苏、辽宁、福建等省份试用。
五、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新城疫免疫方案
一、要求
对所有鸡进行新城疫全面免疫。
二、免疫程序
(1)规模养鸡场免疫种鸡、商品蛋鸡:1日龄时,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初免;7~14日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和(或)灭活疫苗进行免疫;12周龄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和(或)新城疫灭活苗强化免疫,17~18周龄或产蛋前再用新城疫灭活疫苗免疫一次。
开产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情况进行疫苗免疫。
肉鸡:7~10日龄时,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和(或)灭活疫苗初免,2周后,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加强免疫一次。
各规模养鸡场结合本场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新城疫免疫抗体水平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适时调整免疫程序。
(2)散养户免疫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要对疫区、受威胁区等高风险区域的所有鸡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鸡可以不进行强化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和灭活疫苗。
五、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操作。
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猪流行性乙型脑炎等疫病免疫方案
一、要求
1.小反刍兽疫:对受威胁边境地区等区域所有羊实施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具体免疫范围经农业部批准后实施。
2.狂犬病:对所有犬实施狂犬病全面免疫,重点做好城镇、高发地区犬的免疫工作。
3.炭疽:对3年内曾发生过疫情的乡镇易感牲畜进行免疫。
4.布鲁氏菌病:报经兽医局批准后,在疫病流行区和受威胁区,对易感家畜进行免疫,奶牛和种公牛不进行免疫。
5.猪流行性乙型脑炎:对疫病流行地区的猪等易感动物进行免疫。
二、免疫程序
(一)小反刍兽疫:新生羔羊1月龄以后免疫一次,对本年未免疫羊进行一次免疫。
(二)狂犬病:初生幼犬3月龄时进行初免,12月龄时进行第二次免疫,此后每年进行一次免疫。
使用疫苗:狂犬病弱毒疫苗和灭活疫苗。
(三)炭疽:对3年内曾发生过疫情的乡镇易感牲畜每年进行一次免疫。
发生疫情时,要对疫区、受威胁区所有易感牲畜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四)布鲁氏菌病:在疫病流行区和受威胁区,对易感家畜进行免疫,在春季或秋季进行一次免疫,奶牛和种公牛不得免疫。
(五)猪流行性乙型脑炎:疫病流行地区,在蚊虫出现前1~2个月,对猪等易感动物进行一次免疫。
三、疫苗使用具体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