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书中的步骤限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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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利要求书的作用

专利权利要求书的作用

专利权利要求书的作用一、引言专利权利要求书是申请专利时必须提交的重要文件之一,它是专利申请中最为核心的部分,也是专利申请获得保护的关键。

本文将详细介绍专利权利要求书的作用。

二、什么是专利权利要求书专利权利要求书是指申请人对其发明或实用新型所提出的保护范围的具体描述和定义。

它包含了发明或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技术特征和技术效果等,同时还规定了该项技术在被他人使用时需要遵守的限制条件。

三、作用1. 确定专利保护范围专利权利要求书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关键文件。

它规定了发明或实用新型在技术上所包含的具体特征和效果,并且定义了该项技术在被他人使用时需要遵守的限制条件。

通过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描述和定义,可以确立发明或实用新型在法律上所享有的独占性权益范围,从而有效地保护创新成果。

2. 防止侵权行为通过规定该项技术在被他人使用时需要遵守的限制条件,专利权利要求书可以防止他人对该项技术的侵权行为。

一旦发现他人侵犯了专利保护范围内的权益,申请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

3. 促进技术交流和合作专利权利要求书可以促进技术交流和合作。

在专利保护范围内,申请人可以与其他企业或个人进行技术合作和授权使用等形式的合作。

这不仅有助于推动技术创新的发展,还能够帮助企业实现技术转化和商业化。

4. 提高企业竞争力通过获得专利保护,企业可以在市场上占据优势地位,提高自身竞争力。

专利权利要求书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关键文件,它规定了发明或实用新型所享有的独占性权益范围。

只有拥有足够强大的专利保护,才能够有效地防止他人对创新成果进行模仿和侵犯。

四、编写注意事项1. 确定保护范围在编写专利权利要求书时,申请人需要根据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具体特征和效果,确定其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应该尽可能地广泛,但同时也要考虑到技术的可行性和实际应用情况。

2. 合理使用术语专利权利要求书需要使用专业术语进行描述,因此申请人需要熟悉相关的技术领域和专业术语。

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具体要求及常见缺陷 (2)

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具体要求及常见缺陷 (2)

1、权利要求包括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2、每一项权利要求只允许在其结尾使用句号,以强调其含义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3、权利要求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市面上中使用的一致。

4、权利要求中可以有化学式、化学反应式或者数学式,但不得有插图。

5、除非绝对必要时,权利要求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如图……所示”等类似用于。

6、权利要求中通常不允许使用表格,除非使用表格能够更清楚地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客体。

7、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附图标记,但必须带括号,且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

8、权利要求不得依靠附图标记对技术特征进一步限定。

9、权利要求汇总不应出现易造成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确定的括号,除附图标记或者其他必要情形必须使用括号外。

10、一般情况下,权利要求不得引入人名、地名、商品名或者商标名称。

11、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其前面的权利要求,不得引用在其后面的权利要求。

12、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择一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即只能用“或”及其等同语,如“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何一项所述的……”不得用“和”及其等同语,如“根据权利要求1至5所述的……”、“根据权利要求1和/或2所述的……”。

13、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不应出现区别技术特征。

14、不应将前序部分内容全部写入主体名称中。

15、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应清楚。

16、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应简洁。

17、主题类型与其记载的技术特征的关系应协调一致。

18、权利要求中不应没有技术特征,导致不构成技术方案。

19、限定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技术特征的用词应当清楚,即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技术术语,不得使用土语、行话等词语。

20、同一权利要求中不应出现具体方案和优选方案两种选择,即权利要求中不得出现“例如”、“最好是”、“尤其是”、“必要时”等。

21、权利要求用词应确切,应能清楚地描述发明或实用新型。

22、权利要求用词应严谨,避免造成误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2章节-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2章节-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 93 -第二章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1.引 言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有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 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有说明书(包括附图) 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是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及确定其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

说明书及附图主要用于清楚、完整地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和实施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本章对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主要内容及撰写要求作了适用于所有技术领域的一般性规定。

涉及计算机程序以及化学领域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若干具体问题,适用本部分第九章和第十章的规定。

2.说明书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分别对说明书的实质性内容和撰写方式作了规定。

2.1说明书应当满足的要求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说明书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的清楚、完整的说明,应当达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的程度。

也就是说,说明书应当满足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要求。

关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的含义,适用本部分第四章第2.4节的规定。

2.1.1清 楚 说明书的内容应当清楚,具体应满足下述要求: (1)主题明确。

说明书应当从现有技术出发,明确地反映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想要做什么和如何去做,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确切地理解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

换句话说,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简述权利要求书的作用

简述权利要求书的作用

简述权利要求书的作用
权利要求书是专利申请中的重要部分,它详细描述了发明或创新的要求范围。

权利要求书的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确定专利权的范围:权利要求书明确了发明或创新的具体保护范围,描述了专利权的边界,限定了他人对该发明或创新的使用范围。

2. 确保专利保护的有效性:权利要求书对专利保护的有效性至关重要。

通过明确和详细地描述发明或创新的特征和技术细节,权利要求书能够确保专利的有效性,避免被他人轻易绕过或无效化。

3. 与他人技术的区分:权利要求书可以帮助区分发明或创新与已有技术之间的差异,进而证明该发明或创新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它描述了发明或创新的特点和优点,使其与已有技术相区别,从而为专利授予提供了依据。

4. 协助专利审查和授权流程:权利要求书是专利审查和授权流程中的重要文件。

它提供了专利申请的核心内容,为专利审查员提供了判断专利可行性和合规性的依据。

5. 提供侵权证据:权利要求书是判断他人是否侵犯专利权的重要依据之一。

权利要求书详细描述了专利权的范围和要求,如果他人的技术或产品与权利要求书的内容相似或重合,可以作为证据用于维护专利权益。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书在专利申请和保护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它确保了专利权的范围、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帮助区分发明或创新与
已有技术之间的差异,为专利审查和授权提供依据,并且可以作为侵权证据用于维护专利权益。

《专利侵权判定指南》

《专利侵权判定指南》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一)确定保护范围的解释对象1、审理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应当首先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特征所确定的内容为准,也包括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相等同的技术特征所确定的内容。

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时,应当对专利权人作为权利依据所主张的相关权利要求进行解释。

2、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与从属权利要求相比,其保护范围最大。

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时,通常应当对保护范围最大的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作出解释。

3、一项专利中有两个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的,应该根据权利人提出的请求,解释其中有关独立权利要求确定的保护范围。

4、权利人主张以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保护范围的,应当以该从属权利要求记载的附加技术特征及其直接或间接引用的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一并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

5、技术特征是指在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中,能够相对独立地执行一定的技术功能、并能产生相对独立的技术效果的最小技术单元或者单元组合。

(二)解释原则6、专利权有效原则。

在权利人据以主张的专利权未被宣告无效之前,其权利应予保护,而不得以该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相关授权条件、应予无效为由作出裁判。

专利登记簿副本,或者专利证书和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可以作为证明专利权有效的证据。

7、折衷原则。

解释权利要求时,应当以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内容为准,根据说明书及附图、现有技术、专利对现有技术所做的贡献等因素合理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既不能将专利权保护范围拘泥于权利要求书的字面含义,也不能将专利权保护范围扩展到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专利申请日前通过阅读说明书及附图后需要经过创造性劳动才能联想到的内容。

8、整体(全部技术特征)原则。

将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所表达的技术内容作为一个整体技术方案对待,记载在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和记载在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对于限定保护范围具有相同作用。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2章节-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2章节-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2章节-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第二章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1.引言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有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 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有说明书(包括附图) 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是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及确定其保护范围的法律法26.3 文件。

说明书及附图主要用于清楚、完整地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和实施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法26.4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本章对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主要内容及撰写要求作了适用于所有技术领域的一般性规定。

涉及计算机程序以及化学领域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若干具体问题,适用本部分第九章和第十章的规定。

2.说明书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分别对说明书的实质性内容和撰写方式作了规定。

2.1说明书应当满足的要求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说明书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的清楚、完整的说明,应当达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的程度。

也就是说,说明书应当满足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要求。

关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的含义,适用本部分第四章第2.4节的规定。

2.1.1清楚法26.3 说明书的内容应当清楚,具体应满足下述要求:(1)主题明确。

说明书应当从现有技术出发,明确地反映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想要做什么和如何去做,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确切地理解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

换句话说,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的撰写基本要求

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的撰写基本要求

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的撰写基本要求一编权利要求书撰写要求•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格式:•1、两段式,包括前序部分、特征部分。

•举例:一种用于真空干燥仓的真空旋转阀。

现有技术状况是:目前真空干燥仓使用的旋转阀为了减少漏风量,旋转阀主要是靠提高机械加工精度来减少叶片与阀体之间的缝隙,或者在叶片上固定耐磨的密封板,或者在叶片上焊接或粘接硬质合金耐磨材料等。

1、一种油封式真空旋转阀,在圆筒状的阀体内设有带叶片的转子,阀体设有进料口和出料口,其特征在于,在叶片外缘自由端设有弹性密封件,弹性密封件与阀体内壁滑动接触,阀体上设有加油机构,加油机构对弹性密封件加油润滑。

第一部分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采用两段式的优点:1、有利于加快审查;2、更简明。

•例如:一种运输耕地两用的农耕车。

1、一种农耕车,包括车架(3)、车架后设有犁具,其中犁具包括犁面(37),其特征在于,在车架(3)的后部设有水平翻转轴(13),犁具通过连接头(15)配合套装在翻转轴(13)上,翻转轴(13)连接有升降机构、直行控制机构,犁面(37)连接有犁面翻转机构,连接头(15)后部连接有水平移动机构。

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不适合两段式的情况:•开拓性发明:例如:1、一种……,其特征在于,……。

•用途发明:例如:1、硝普钠盐在作物抗旱上的应用。

1、HN99病毒在制备预防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的二联灭活疫苗上的应用。

•化学物质的发明:例如:一种载体支载含过渡金属催化剂,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通式化合物表示:¢- [(R1)n0-(OCH2OCH2)n1-YR2R3R4]m1(Q1)m2X n2D其中,通式中¢为载体R1为…;Y为N或P原子;R2、R3、R4各自独立是C1-C22的烷基、环烷基、苄基、苯基或者取代苯基;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举例2、•1、一种杨扇舟蛾颗粒体病毒杀虫悬浮剂,其特征在于,杨扇舟蛾颗粒体病毒的浓度为5-20亿PIB/ml,其他成分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组成:甘油2-5%芳香族氨基酸0.1-0.2%灭幼脲类似物氟啶脲0.01-0.1%荧光增白剂0.2-0.5%分散剂1-2%水92.2-96.69%。

权利要求书的作用和撰写规则

权利要求书的作用和撰写规则

权利要求书的作用和撰写规则一、权利要求书的作用1.判断侵权的依据:判断是否侵权时,将产品与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进行对比,从而确定是否侵权。

2.专利权保护的依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当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依据,说明书和附图解释权利要求书的内容。

3.修改专利文件的依据: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可以修改其专利申请文件,但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规范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

二、权利要求书撰写小技巧1.技术特点的优秀总结。

技术交底书中对于技术方案的描述是非常具体的,在提炼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每个概念上位概括的可能性。

适度的上位概括能够扩大专利保护范围,使专利权人利益最大化。

但需注意,不能无节制地上位概括,范围越来越大意味着可以涵盖的现有技术越多,专利被驳回的风险也会相应增加。

2.减少非必要技术特征。

一项权利要求包含的技术特征越少,其保护范围越大。

因此,为了合理扩大保护范围,应当在撰写权利要求书时甄别出非必要技术特征,将其从独立权利要求中去除,另设从属权利要求。

但是申请人往往无法判断哪些技术特征属于非必要技术特征,此时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从解决技术问题的角度来看写好的权利要求的每个技术特征,如果缺少哪个技术特征依然可以解决问题,那么该技术特征就是非必要技术特征。

3.做好权利层次设计。

一件高质量的专利,其权利要求必须是经过严格设计的。

分层设计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独立权利要求的分层设计,一项专利应该包括几组独立权利要求,这些独立权利要求应该包括上下游的保护主题,以及不同类型的保护主题,如产品和方法;二是从属权利要求的层次化设计,应在独立权利要求限定的最大保护范围下设计几个层次的保护范围,对某一保护主题构建立体保护。

4.撰写完毕进行检查。

整个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需要反复审查。

审计可以填补这一空白,对整个文件的完善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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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书中的步骤限定作用
导读:
对于方法发明,工艺流程的步骤顺序,一般都不会引起权利人的注意,在权利要求中也只是对专利方法的步骤进行描述,没有对步骤的顺序进行限定,那么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是否包括所述步骤的各种顺序的组合?
基本案情
OBE公司于1996年4月2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申请号为96191123.9、名称为“弹簧铰链的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2001年10月24日被授予专利权。

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1为:“1、一种制造弹簧铰链的方法。

该铰链由至少一个外壳、一个铰接件和一个弹簧构成,其特征是该方法包括下述步骤:提供一用于形成铰接件的金属带;切割出大致与铰接件外形一致的区域;通过冲压形成一圆形部分以形成铰接件的凸肩;冲出铰接件的铰接孔。

”OBE公司于2002年6月24日起诉至一审法院称,康华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和销售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弹簧铰链产品,构成专利侵权行为。

另外,OBE公司还发现康华公司于近年来在全国各地通过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使用弹簧铰链产品,已经和正在对涉案专利权造成严重侵害,使其蒙受了重大经济损失。

请求一审法院判令康华公司:1.停止侵权行为;2.以公开方式道歉;3.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模具、工具;4.赔偿经济损失(包括临时保护期内的使用费)415万元;5.承担OBE公司的合理支出(包括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6.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

康华公司辩称,1.权利要求1中各个步骤之间的关系是前后排列、顺序固定的递进关系,并以铰接件与金属带料保持连接为前提条件,舍弃步骤之间的关系和前提条件的限定将直接导致无法实现涉案专利的任务,无法实现取消搬运环节和不需人工找正这两个技术效果。

2.被控侵权方法不具有涉案专利的“铰接件和金属带料连接”以及步骤之间的固定顺序两个必要技术特征,不构成侵权。

法院判决
驳回0BE-工厂•翁玛赫特与鲍姆盖特纳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评析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的实质内容为基准,在权利要求书不清楚时,可以借助说明书和附图予以澄清,对专利权的保护可以延伸到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阅读了专利说明书和附图后,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即能联想到的等同特征的范围。

既要明确受保护的专利技术方案,又要明确社会公众可以自由利用技术进行发明创造的空间,把对专利权人提供合理的保护和对社会公众提供足够的法律确定性结合起来。

根据这一原则,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仅包括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而且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即某一特征与权利要求中的相应技术特征相比,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
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无需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就能联想到的。

对于存在步骤顺序的方法发明,步骤本身以及步骤之间的顺序均应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起到限定作用。

由于现行法律没有对是否应当在方法权利要求中限定各步骤的实施顺序进行规定,在权利要求没有对各步骤的实施顺序进行限定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中一般即根据各步骤在权利要求中记载的顺序对权利要求进行审查,而不会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解释为能够以任意顺序实施各步骤。

因此,在侵权诉讼中,不应以权利要求没有对步骤顺序进行限定为由,不考虑步骤顺序对权利要求的限定作用,而是应当结合说明书和附图、审查档案、权利要求记载的整体技术方案以及各个步骤之间的逻辑关系,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角度出发确定各步骤是否应当按照特定的顺序实施。

根据权利要求1记载的四个步骤,首先,供料步骤的作用在于为其他的步骤提供加工材料,因此,供料步骤必须在其他步骤之前首先实施。

其次,切割步骤的作用是从金属带上切割出大致与铰接件外形一致的区域,根据说明书及附图,所述区域包括“用于形成凸肩9的基本形状”和“以后具有铰链孔范围497的至少一部分”,由于冲压步骤是对由切割步骤制成的“用于形成凸肩9的基本形状”进行冲压,冲孔步骤是在由切割步骤制成的“范围497”内制作铰接孔,并且说明书中没有记载可以在切割步骤之前实施冲孔步骤或冲压步骤的技术内容,也没有给出相关的技术启示,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也难于预见到在切割步骤之前实施冲孔步骤或冲压步骤,也能够实现涉案专利的发明目的,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中的切割步骤应当在冲压步骤和冲孔步骤之前实施。

从说明书记载的内容看,虽然冲压步骤与冲孔步骤的顺序是可以调换的,但是,在实际加工过程中,一旦确定了二者的顺序,二者的顺序就只能依次进行。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中的四个步骤应当按照供料步骤、切割步骤、冲压步骤或冲孔步骤的顺序依次实施,各个步骤之间具有特定的实施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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