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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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行为,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以便于发现和防范医疗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与安全的保障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和科室。

三、报告内容1.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活动中,除疾病自然过程外,因各种因素导致的患者安全隐患或造成的负性后果。

2.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包括医疗事故、医疗差错、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感染事件、意外事件等。

四、报告原则1. 行业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后勤等。

2. 无责性:实行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无责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提高信息报告人的自觉行为,保证信息的及时性与可靠性。

3. 保密性:对报告人主动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医务科等专人专职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4. 非处罚性:凡主动报告者为无责非追究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处罚依据。

五、报告流程1. 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 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在24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医务科。

3.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对事件进行分类、分析,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重大事件应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4. 医务科应定期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向全院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六、激励与保障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激励机制,对主动报告、及时发现和防范医疗风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医疗机构应保障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实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病人安全是医疗的基本原则,是质量管理的核心。

为了鼓励全院职工及时、主动、方便的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事故隐患或潜在风险,通过管理人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的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以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缺陷,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为此我院制定了本工作制度,同时本工作制度对于上报行为是非惩罚性,而且对于重要事件的上报将予以适当奖励。

一、概念与分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医院在诊疗活动中或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诊治的结果,增加痛苦或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院正常运行或医务人员、患者、家属的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我院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为九类:(一)医疗不良事件:诊治过程中的不良事件(含差错等行为),无论患者知晓与否。

(二)护理不良事件:病人护理范畴的不良事件(含差错等行为),无论患者知晓与否。

(三)药品不良事件:药物反应、无论患者知晓与否。

(四)设备、器械、耗材不良事件:使用中发生的不良事件(含差错等行为),无论患者知晓与否。

(五)环境不良事件:是指医院的环境导致的或可能导致的不良事件。

(六)医院感染不良事件:院内感染事件(含意外暴露)。

(七)服务态度与沟通不良事件:是指在予患者服务或沟通时由于服务态度、语言不良或非患者因素导致不能及时就医就诊、或产生投诉。

(八)信息错误不良事件:医疗信息沟通过程或沟通信息失真导致的不良事件(九)安全类不良事件各类的具体需要上报的事件见附件二、不良事件分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照事件的严重程度可分为四级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的永久性功能的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早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要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模版(五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模版(五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保障患者的权益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以下简称“我院”)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规范和标准,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或影响患者健康的事件。

第四条不良事件上报是指医务人员发现医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良事件,通过规定的渠道将其上报给相关部门。

第五条上报制度旨在建立一个及时、全面、有效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机制,保障患者权益,改进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二章上报范围第六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手术错误或操作不当导致的不良后果;2. 药物配药错误或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后果;3. 医疗器械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后果;4. 治疗方案选择错误导致的不良后果;5. 医疗文件管理不当导致的不良后果;6. 医务人员行为不当导致的不良后果;7. 其他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或影响患者健康的情况。

第三章上报程序第七条医务人员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应及时上报。

第八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程序包括以下环节:1. 发现不良事件后,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2. 科室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尽快进行核实并完成上报表格的填写;3. 科室负责人将填写完整的上报表格上报给医务部门;4. 医务部门收到上报表格后,进行初步审核,并将不良事件上报给医院质控委员会;5. 医院质控委员会对上报的不良事件进行核实和评估,对确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应报告给相关管理部门;6. 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调查或者要求医疗机构报告处理情况。

第四章上报责任与程序第九条医务人员对于发现的不良事件有义务和责任进行上报,不得隐瞒、掩饰或者篡改相关信息和数据。

第十条发现不良事件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进行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完成上报表格的填写和上报。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程序,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促进医院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和管理。

三、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导致患者伤害、死亡或医疗资源浪费的事件,包括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医疗设备故障、医疗环境问题等。

四、报告原则1. 及时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报告,不得拖延。

2. 真实性: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不得隐瞒、篡改或虚报。

3. 保密性:对报告人及其报告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

4. 非处罚性:对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个人或单位,不进行责任追究。

五、报告程序1. 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 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医务科或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3. 医务科或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

4. 医务科或相关职能部门在调查核实后,应当在48小时内向医院领导报告。

5. 医院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在72小时内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

六、报告内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及患者的基本情况。

2. 事件的具体经过、原因分析及初步判断。

3. 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及已采取的防范措施。

4. 事件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

七、管理措施1. 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数据库,对报告的事件进行分类、统计、分析,为医院决策提供依据。

2. 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分析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预防措施。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完整版)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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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可以使相关人员能从他人的过失 中汲取经验教训,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医 院系统安全水平,促进医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对错误 的识别能力,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级
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 4 个等级,I、II 级不良事件实行强制 性报告管理,Ⅲ、Ⅳ级事件实行鼓励性上报管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 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 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国家卫健委提出的病人安 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 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增强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意识,及时发现医疗 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 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 改进。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机构运行和医疗活动中对 患者安全、医务人员安全和医疗机构医疗安全造成或即将造成不 良影响的事件。 三、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 (一)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 故隐患,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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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核查 ................................................. 8 九、奖罚机制 ..................................................................................... 8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 ................................................................. 3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类 ..................................................... 4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6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6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具体如下: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____类:1、病房诊治问题。

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不良治疗。

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

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诊查问题。

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1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6、医患沟通。

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接收报告部门1、医疗不良事件尚未发生纠纷的或者有发生纠纷苗头的上报医务处。

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3、感染相关不良事件上报院感科。

4、药品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

5、器械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

6、设施不良事件上报总务后勤科。

7、服务及行风不良事件上者上报院办。

8、安全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

四、报告形式(一)书面报告。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按护理部规定执行。

(二)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2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告职能科,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为加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发生,妥善处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卫医管发〔2011〕4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院管理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举措。

通过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对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规范医院管理体系与规章制度,促进质量持续改进。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医疗机构发生的,预料之外的、不期望的或潜在的危险事件,已经导致或者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且已经导致或者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等级划分围绕病人安全目标,我院按照“有无过错事实,是否造成后果”的原则,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划分为警告事件、不良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和隐患事件。

(一)I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II级事件(不良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三)III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四)IV级事件(隐患事件)——错误的医疗行为在对患者实施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导致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内容和分工按照医院内部管理与运行需要,我院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内容及分工归纳如下:(一)医疗相关安全(不良)事件(医务科)。

1、信息传递错误事件:医师、护理、医技判定意见错误、医嘱错误、其他传递方式错误。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制度,旨在及时发现、报告、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析事件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

三、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医疗设备、药品、技术操作、护理服务等原因,导致患者出现意外伤害、疾病恶化、死亡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四、报告原则1. 及时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医疗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 真实性:报告内容应真实、客观、完整,不得隐瞒、虚报、漏报。

3. 保密性:对报告人及事件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

4. 分析性:医疗机构应对报告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五、报告流程1. 事件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医疗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影响。

2. 事件报告:医疗机构应按照报告原则,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并按要求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3. 事件调查: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组织专家对事件进行调查,查明事件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4. 整改落实:医疗机构应根据调查结果,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存在的问题,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 信息反馈:医疗机构应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

六、监督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确保制度落实。

2. 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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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及范围
医疗安全(不良)是指在正常诊断与治疗的过程中,发生本可避免的涉及医疗安全的不良事件/缺陷。

包括:(一)可能损害病人健康或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的事件。

(二)可能导致病人残疾或死亡的事件。

(三)各类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

(四)不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的事件。

(五)可能引起病人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六)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

(七)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八)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种损失的事件。

(九)其他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或隐患。

(十)其他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或隐患。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
(一)警讯事件——医疗行为发生错误事实,导致病人发生与自然病程无关的、无法预料的意外死亡、永久性功能丧失以及较严重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事件(有过错且有后果)。

(二)不良后果事件——医疗行为本身没有过错,但导
致病人出现非疾病本身造成的较严重的机体与功能损害(无过错但有后果)。

(三)未造成后果事件——医疗行为发生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要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有过错无后果)。

(四)隐患事件——错误的医疗行为在对病人实施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导致病人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未形成事实(无过错无后果)。

三、接收报告单位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表(包括纸质上报表和网络信息)统一上报至医务科,由医务科初步审核后及时转发相应职能部门进一步分析处理。

其中: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由医务科处理。

(二)护理安全(不良)事件转发护理部。

(三)感染相关(不良)事件转发感染管理科。

(四)药品安全(不良)事件转发药学部。

(五)器械、设备安全(不良)事件转发设备部。

(六)服务及风纪安全(不良)事件转发监察室。

(七)全不良事件转发保卫部。

四、上报流程
(一)保上报形式
1、书面报告发生安全(不良)事件后48小时内,当
事人或其他发现人员按照要求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至医务科。

2、网络直报也可利用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3、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安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紧急情况使用,并随后履行书面补报。

夜间及节假日应统一上报行政总值班人员。

(二)发生或者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主任报告,同时采取适宜的形式上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初步审核后根据不良事件主要责任情况转发给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处理。

各职能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登记备案,及时调查核实,做出处理,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落实,消除隐患。

必要时上报分管院领导。

(四)如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涉及2个或2个以上部门,由医务科将不良事件转交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协调相应职能部门共同解决,必要时召开部门间联席会议。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自愿性、保密性、非惩罚性
(一)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二)保密性:报告人可通过各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三)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六、监管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管理实行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务科(或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临床科室及病区参与的管理体系。

各临床科室、病区应积极主动上报,全院年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案例,每百张床应至少≧10例。

对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科室应及时总结,提出科室质量与安全改进措施。

职能部门应对科室上报安全(不良)事件及时给予调查及核实,给出改进意见,每季度进行汇兑,并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应针对各职能部门上报的安全(不良)事件,每半年召开一次评估总结会议,分析结果及时反馈各职能部门,保证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七、激励机制
医院鼓励职工主动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每上报1例,奖励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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