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民法》(第7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第七章~第九章【圣才出品】
第七章民事权利
7.1复习笔记【知识框架】
【考点难点归纳】
考点一:民事权利的概念(见表7-1)★★
表7-1民事权利的概念
考点二:民事权利的分类★★★★★
1.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社员权
以民事权利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将民事权利区分为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社员权,具体内容见表7-2。
表7-2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社员权
2.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以权利的作用为标准,可以将民事权利区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具体内容见表7-3。
表7-3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3.绝对权与相对权
以权利人可以向其主张权利实现的义务人的范围为标准,可以将民事权利区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具体内容见表7-4。
表7-4绝对权与相对权
4.主权利与从权利(见表7-5)
表7-5主权利与从权利
5.既得权与期待权
以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具备为标准,可以将民事权利区分:
(1)既得权,是指已全部具备成立要件的权利。
(2)期待权,是指权利的成立要件目前尚未完全具备,将来有可能完全具备的权利。考点三: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
1.民事权利的行使(见表7-6)
表7-6民事权利的行使
2.民事权利的保护
(1)民事权利的保护措施,按照性质可以分为自我保护和国家保护两种,具体内容见表7-7。
表7-7民事权利的保护
(2)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①紧急避险属于放任行为,只能不得已而为之;正当防卫则无此要求,即使在可以采取其他的方式逃避侵害的情况下,法律也应允许对违法侵害进行防卫。
②紧急避险损害合法权益,法律要求进行利益权衡,避险行为造成的损害不得大于该行为所避免的损害;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行为的,其以能够制止不法侵害为限,不存在进行类似利益权衡的要求。
7.2课后习题详解
1.试述民事权利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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