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美学,角度,其他论文文档]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基于音乐美学视角的音乐作品存在的方式的实现途径

基于音乐美学视角的音乐作品存在的方式的实现途径作者:胡新涛来源:《锋绘》2019年第03期摘要:在整个音乐文化中,音乐美学发挥着不可比拟的作用和优势,而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探讨也变得尤为重要,顺应现代艺术潮流的发展趋向。
基于音乐美学视角,加强对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分析,可以发挥出艺术作品的魅力,并加强音乐作品存在方式--感象层、意象层以及意蕴层等层次之间的融合度,将其渗透到音乐作品的方方面面,进而满足音乐美学的内在需求。
本文主要以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存在方式为论点,旨在提高音乐美学的广度和深度。
关键词:音乐美学;音乐作品;存在方式对于音乐美学来说,是音乐学和美学的融合,具有美学、艺术性等特点。
而在音乐美学研究领域中,必須要高度重视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这一问题,这已经成为了诸多人士普遍关注的焦点性话题之一。
因此,基于音乐美学视角,要充分了解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活动的整合,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素养,创造出独具特色的音乐艺术作品。
1音乐美学视角对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分析在音乐作品中,音乐美学贯穿始终,所以音乐美学存在于音乐作品的三种存在形式中。
音乐作品与客观事物有着明显的区别。
音乐作品存在于人们的思维中,是人类精神生活的结晶,一旦脱离了人类,很难充分体现出音乐作品应有的价值。
对于音乐作品来说,主要由三个层次构成,即感知层、意象层以及意蕴层,进而针对这三个方面展开详细阐述。
1.1感知层感知层,是艺术作品外部的感知表象,是艺术作品自身客观属性和感知者内在感性的结合体,其中,表层的物质材料、颜色、速度等是艺术作品外在属性的重要构成内容。
然而艺术作品之所以被称之为艺术,主要是由于艺术作品自身具有客观属性,并注重情感方面的渗透与融合,将艺术作品赋予全新的生命力,成为能够传达人情感的重要工具。
要想将艺术品的价值充分体现出来,必须要高度重视自身客观属性、艺术家所要表达的情感内涵等。
1.2意象层基于音乐创作者对音乐作品赋予的情感进行分析,意象层比感知层的深度更高一些。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音乐美学是对音乐美感和美学价值的理论研究,它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和探究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论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一、音乐作品的内在形式音乐作品的内在形式包括音乐元素、音乐结构、音乐风格等。
音乐元素是音乐作品的基本构成部分,包括旋律、节奏、和弦、音色等。
音乐结构是指音乐元素在作品中的组合方式和排列顺序,包括曲式、主题发展、模数变换、对位法等。
音乐风格是指作品表现的情感、思想和风格特点,包括古典主义、浪漫主义、现代主义等。
音乐作品的内在形式对作品的存在方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音乐作品的外在表现包括演奏和演唱的艺术形式和技巧,以及音乐作品在演出中的情感表现和艺术效果。
演奏和演唱的艺术形式和技巧是指演奏者和演唱者在演出中通过技术手段展现出音乐作品的感觉、意境和情感,包括技巧、音乐感、表演力等。
音乐作品在演出中的情感表现和艺术效果是指作品在演出中所表达的情感和艺术效果,包括情感渲染力、艺术感染力、情感迸发力等。
音乐作品的内在形式和外在表现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作品的存在方式。
三、音乐作品的历史和文化背景音乐作品的历史和文化背景是指音乐作品所处的时代、地域、文化和社会背景等。
这些背景对音乐作品的创作、演出和传播产生了重要影响。
作品的历史背景可以反映时代的文化风貌和社会意识,作品的文化背景可以体现不同的文化传统和审美观念。
音乐作品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对作品的存在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总之,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论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需要考虑作品的内在形式、外在表现和历史文化背景等多方面因素。
只有充分理解和把握这些因素,才能更好地欣赏、理解和体验音乐作品的美感和价值。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从音乐的创作过程来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音乐的创作是音乐作品存在的起点,是音乐作品诞生的过程。
在音乐美学的角度上,音乐的创作过程既是一个创作者个体内部的精神活动,也是创作者与外部环境互动的结果。
创作者在思想、情感和技巧上的劳动,形成了音乐作品的内在精神实质,决定了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创作者通过音乐语言的表达、音乐形式的构思和音乐结构的设计,将自己的情感和思想融入到音乐作品之中。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来看,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首先要通过创作者的思想、情感和技巧表达出来。
从音乐作品的传播与接受来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音乐作品需要通过传播而得以被人们知晓和感知,传播与接受方式对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也至关重要。
音乐作品的传播与接受方式有多种多样,例如音乐会、录音制品、电台电视等传媒,以及互联网等新媒体,都是传播与接受音乐作品的途径。
不同的传播与接受方式会影响着音乐作品的被了解和被欣赏程度,进而影响着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来看,音乐作品的传播与接受方式对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具有深远的影响。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可以从音乐的创作过程、演奏表演方式以及作品的传播与接受等方面进行探讨。
音乐的创作过程将创作者的思想、情感和技巧融入到音乐作品之中,演奏表演方式是音乐作品再现、诠释和展现的过程,传播与接受方式是音乐作品被了解和被欣赏的途径。
这些方面共同构成了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影响着音乐作品的内在精神实质和外在形式特征。
在研究和欣赏音乐作品时,应该综合考虑以上各个方面,从多个角度全面理解和把握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音乐美学是研究音乐的学问,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探讨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音乐
作品的存在方式是指音乐作品在时间和空间方面存在的方式。
一首音乐作品,其存在方式
主要包括作品本身,演出和录音等方面。
作品本身是一种存在方式,它是作品最本质的存在方式。
音乐作品通常由旋律、节奏、和声、乐器、演奏风格等要素构成。
这些要素通过作曲家的想象和构思,形成一种具有独
特个性和艺术价值的作品。
作品本身的存在方式,在音乐美学上被称作“音乐艺术的绝对
存在形式”,它是一种完整的、永恒的形式,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这种形式将作品从
原始的声音事件转化为一种艺术品。
在这种存在方式下,音乐作品对于演奏和录音等方式
的存在不是必须的条件。
演奏是另一种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演奏通过乐手的演奏,使音乐作品从作品本身转
化为具体的声音事件,使作品真正地被听取、理解和欣赏。
演奏是对作品的重演,演奏家
必须在作曲家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的理解和感受,表达作品的内在情感和想法,演奏家的
风格和技巧是影响演出效果的关键因素。
演奏作为存在方式,为艺术家提供了表演的舞台,通过表演将作品的存在方式转变为一种具体的、现场的艺术形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作者:李昕来源:《现代交际》2011年第10期[摘要]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问题是音乐美学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对于解析音乐作品内涵进而归纳音乐美学中的诸多现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从音乐美学视角切入,简要分析了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感象层、意象层、意蕴层三个层次的相互融合及贯穿于音乐作品始终的存在方式的实现途径,开创了音乐作品分析的新视角。
[关键词]音乐美学音乐作品存在方式[中图分类号]J6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10-0104-01音乐美学是音乐学与美学的交叉学科,具有美学、艺术、哲学的性质和高度的抽象性。
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问题是音乐美学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古今中外都有对其内容的讨论及论述,涉及的角度之广使得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能够以一种立体的、内涵丰富的形式屹立于音乐学、美学乃至哲学的基石上。
一、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优美的音乐作品,展现于主体面前的状态,很明显要不同于自然存在物,如树木、花、草等。
自然存在物是独立的个体,是不会随着人思维的改变而改变,而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则不同,它是人类的精神产品,离开了人,它的价值就无从谈起。
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由三层面组成,即感象层、意象层、意蕴层。
感象层,即艺术作品的表象层,具体来说即是艺术家借助乐器等实现音乐作品的“好听性”。
一部音乐作品仅仅达到感象层,并没有完成任务,还必须达到音乐作品存在的第二个层面——意象层,即通过音乐作品的存在而反观自身,从而生发出一些意象,这一层面更多的是出于个体的解读,具有明显的意志性。
如柴可夫斯基曾评价李斯特的作品,认为其虽然很耀眼,但是缺少一种内在的结构,但也有许多的艺术家却认为李斯特的音乐作品具有丰富的感情并富于创造性。
当然,欣赏音乐作品的存在仅仅有感象层、意象层还不够,还必须达到意蕴层。
所谓意蕴层是对感象层、意象层的超越,是艺术作品的最高层次,每当我们静静聆听作品时,我们可能会随着音乐产生兴奋、激动或哀伤的感情,这种感觉既像来自于音乐,又像产生于我们的心灵,产生心灵的共鸣,这便是意蕴层。
从音乐美学角度论音乐艺术的形式与内容

音乐 美学 是一 门从美 学 的角度 研究 音乐 理论 的学科 。作为 独 立 的 学科 , 其 主要 的研 究 对 象是
音乐 , 但其 又属 于 艺术哲 学 范畴 , 是 对音 乐 中美 的 研究 , 音乐 艺术 形 式 和 内容 是 音 乐 美 学 研究 中 的 热点 。 由于音 乐美 学 主要 是 对音乐 艺术 的基 本规 律进 行 研 究 , 更 为注 重 原 理性 , 因此 , 研 究 内容抽 象且所覆盖的领域不止于音乐艺术形式本身 , 而
更多的是从思想的角度针对音乐艺术的创作意境 以及 所要 表达 的美 学观 念进 行研 究 。音乐 艺术 本 身就 是音 乐形 式 和音乐 内容 的统 一 。 从音 乐 审美 角 度 论 音乐 的 内容 和 形 式 的
一
、
理解
德 国著名 的哲 学家 黑格 尔是 唯心 主义 的集 大 成者 , 致 力 于研 究 现 象 学 。在 黑 格 尔 的美 学 思 想 中, 是将 美学 研究 纳入 到哲 学体 系 中 , 而黑 格尔 所 构建 的哲 学体 系是 美学 领域 和艺 术领 域 的具体 表 现 。从艺 术 的角度 而 言 , 艺 术本 身是 心灵 的呈 现 , 是感 性 的形 象化 , 通过 这种 方式 显现 自己 , 同时也 是认 识 自己。在 黑 格 尔 的美学 思 想 中 , 核 心 内容 是将 美 的理 念 以感 性 的方式 显 现 出来 。黑 格尔 建
式是 研 究音 乐的 两个方 面 。本文从 音 乐美学 角度 出发 , 着重对 音 乐的形 式、 音 乐的 内容各 个环
节进 行 深入 细致 的研 究。
关键 词 : 音 乐美 学 ; 音 乐 艺术 ; 形式; 内容
中 图分类 号 : J 6 0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我们需要明确音乐作品是如何存在的。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来看,音乐作品存在于时间和空间的双重维度中。
在时间上,音乐作品通过一系列有机的音符和旋律组成,创造出一段具有特定节奏和情感表达的音乐。
这种时间性的存在方式使得音乐作品具有了动态的特性,能够引起听众的情感共鸣。
在空间上,音乐作品存在于演出场所和录音媒介中。
无论是在音乐厅的现场演出,还是在录音室的录音制作,音乐作品都在特定的空间中得以呈现。
这种空间性的存在方式为音乐作品的传播和传承提供了可能,使得音乐可以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和欣赏。
音乐作品存在的方式也与作曲家的创作意图密切相关。
在音乐美学中,作曲家被视为音乐作品的第一位创作者,他们通过音乐创作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审美观念和情感体验。
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也可以理解为作曲家创作意图的呈现。
作曲家在创作音乐作品时,会受到历史、文化、社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都会在作品中得到体现。
某位作曲家可能会受到浪漫主义思潮的影响,创作出情感丰富、宏大激昂的音乐作品;而另一位作曲家可能会在作品中融入当代社会的现实主义表现手法,创作出具有强烈社会意义的音乐作品。
作曲家的创作意图使得音乐作品具有了多样性和丰富性,也增添了音乐作品的历史性和文化性。
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还受到演奏者和听众的影响。
在音乐美学中,演奏者被视为音乐作品的第二位创作者,他们通过自己的表演技巧和情感表达,为音乐作品注入了新的生命力和艺术魅力。
不同的演奏者可能会对同一首音乐作品进行不同的诠释和演绎,带来不同的听觉享受和情感体验。
听众作为音乐作品的接受者和欣赏者,也会对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产生深远影响。
听众的审美观念和情感体验会影响他们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和感受,从而影响着音乐作品的传播和传承。
我们还需要关注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与其美学特征之间的关系。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来看,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与其美学特征密不可分。
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不仅是对音乐美学原理和美学规律的呈现,更是对美的表现形式和创造性的体现。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首先是创作,创作是音乐作品存在的最基本方式。
创作是音乐创作者将自己的思想、
情感和意识形态转化为音乐语言的过程,是实现音乐艺术的第一步。
在创作过程中,音乐
家必须考虑到旋律、和声、节奏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并根据作品所要表达的主题和情感进
行艺术上的创新和创造。
因此,创作是思想、情感和音响语言的有机结合,体现了音乐作
品的原创性和独特性。
其次是演奏,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还体现在演奏上。
演奏是指音乐家通过演奏技巧和
表现力,将创作出的音乐作品转化为声音表现出来的过程。
在演奏中,音乐家需要注重声
音的表现效果,掌握正确的演奏技巧和表现手法,以达到艺术上的完美呈现。
因此,演奏
是音乐作品存在的一种方式,也是音乐作品向听众传递音乐信息和情感的媒介。
最后是录制,随着现代化录音技术的不断发展,录制成为音乐作品存在的一种普遍方式。
通过录制,音乐家可以将其演奏的作品保存下来,便于后期的传播和欣赏。
在录制中,音乐家需要注重声音的品质和录音效果的准确性,以保证音乐作品的表现效果和传播质量。
因此,录制是音乐作品存在的另一种形式。
总之,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主要包括创作、演奏和录制三个方面。
音乐作品的创作需
要音乐家具备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演奏需要音乐家注重演奏技巧和表现力,录制需要音
乐家注重声音品质和录音效果。
只有在这三个方面都做到完美,才能实现音乐作品在艺术
上的完美呈现和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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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摘要:关于音乐作品存在方式这一美学问题,各派均有自成体系的不同见解。
本文从艺术角度切入,通过对音乐意象物态化存在方式——即感相、意象、意蕴三个层次的相互融合;审美与非审美这两个价值层面、因素的融合渗透,贯穿于艺术作品结构整体,贯穿于感相、意象及意蕴三层面;以及针对现代音乐作品的美学思考问题,所形成的这一立体网状结构的存在方式之分析,既丰富了音乐作品存在方式这一问题的内涵,又开发了音乐作品分析的新视角。
关键词:音乐作品;存在方式;感相层;意象层;意蕴层
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问题是音乐美学乃至整个音乐文化中的一个重要课题,远至先秦诸子、希腊哲人,近有西方现代主义艺术潮流,以至1996年5月国内举行的专以“音乐存在方式”为主题的音乐美学研讨会,都对这个问题有过简练精辟、言思缜密的论述,涉入角度既有创作者——艺术家、接受者——欣赏者或批评家等就音乐论音乐,又有哲学家们就哲学而论音乐,其角度之广可谓五花八门,使得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这一问题能够以一种立体而非单一的形式屹立于音乐哲学美学的理论基石上。
音乐作品作为音乐艺术生产、音乐艺术活动的产品,即音乐意象物态化的存在方式,就要首先阐明“物态化”、“音乐作品”、“音乐意象”这几个重要的相关概念,然后揭示其存在方式是感相、意象、意蕴三个层面的组合,而音乐的审美与非审美又是贯穿于这三个层面的始终,这样,就形成了音乐作品立体网状结构的存在方式,而这个网状结构得以从来的渊源是(包括音乐创造、音乐欣赏和批评在内)艺术活动,从事这些活动的主体是人,是饱含着丰富的人类情感的人。
一、物态化音乐意象音乐作品
一支优美的曲调,一段丰富的和声,展现于主体面前的状态,很明显要不同于一棵自然生长的树或是一张使用美观的桌子……诚然与之最大的、最根本的区别莫过于音乐的非物质性。
音乐艺术,它是人类的精神生产活动,是非物质性生产活动。
音乐既不能占有实在的物质空间,也不能拿来使用,这样的一种状态可称之为“物态化”。
“所谓‘物态化’,是把精神生产活动凝结为精神产品……它以某种物质形式为媒介、载体…作为承载、传达精神活动的工具和手段……不在于它们自身的物质性质,在于它们凝结着的精神内容而成为的精神载体”。
作为物态化产品的音乐区别于其他艺术品的根本,如绘画、雕塑等,就是“美术意象”。
“音乐意象”的构成因素是不同状态的声音,高低、长短、音色、和声、调式等这都是产生不同状态声音的手段、方法。
在音乐家那里,它们负责构成“象”。
而此“象”必须有“意”也就是说把意象物态化,使心象变成“物象”即将意象以物态化的形式确定下来,(音乐家的情感生命和理性精神灌注其中)从而构成现实存在的美不胜收的音乐艺术作品。
总而言之,音乐作品就是“音乐意象的物态化的存在方式”。
它是包括作曲家、演奏(唱)者、欣赏者、批评家在内的所有人类的精神生产活动产物,是精神上情感与理性共同建构的结果。
这只是音乐作品的界定,具体它又是以什么样的结构方式存在呢
二、存在方式:三层次的融合保持
现当代中国美学界和艺术学界,对艺术作品结构的分析,除了大都采用内容和形式两层面的二重组合说之外,就是三层说。
宗白华的《中国艺术意境之诞生》见《美学与意境》一书在总结中国艺术意境创造的理论当中提出艺术意境的三层次说,我们完全可以把它看做是艺术作品结构论。
宗白华指出,“艺术意境不是一个单层的平面的自然的再现,而是一个境界层深的创构。
从直观感相的模写,活跃生命的传达,到最高灵境的启示,可以有三层次。
”然而李泽厚的《艺术杂谈》见《走我自己的路》中提出的艺术作品的三层面,即感知层、情欲层、意味层,大体与宗白华的三层次相同。
感知层就是感知形式层;情欲层就是形象生命层,包括情欲与观念的交融;意味层就是寓于并超越前两层面的“神秘感、命运感、使命感、宇宙感、人生境界”等等。
李泽厚的三层面说,是坚固艺术传达与审美接受而提出的。
比较而言,宗白华和李泽厚的三层次或三层面分析更为合理些,并且与审美结合。
这个三层面就是感相层、意象层、意蕴层。
(一)感相层,可以叫做感性形式层。
感相层作为艺术作品的表象层,是由物性与心性相融合而成的。
物性是构成艺术作品表层的物质材料如金石木竹及其性质、质地、结构、硬度、运动、节奏、韵律、速度、力度、形状、颜色、声音及其组合规律,对称、平等和谐等等。
在现代科技发展条件下,构成艺术作品的物质材料,越来越增多,如各种合成材料。
但是,就物质材料及其性质、结构本身以及组合规律看,只是一种抽象的感性存在,还构不成艺术作品的结构。
只有与心性渗透融合,即经过作家或艺术家依据艺术主旨和审美情趣,凭借艺术才能技巧的构制,从而成为观念化的情感化的东西,或者作为艺术依托,或者作为艺术载体,或者作为艺术媒介,只有在这个时候那种具有心灵化了的物性,才成其为艺术作品的感相层,即表现和传达某种情欲观念和审美情趣的、诉诸感官直接观照的感性形式层面以及语言交融情与景,从而构成感相层。
如白居易诗《花非花》:“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
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这短短四句诗用了一串比喻抒发了一种短暂的人生现象追寻珍惜之情,以实喻虚,而实的短暂更强化了追寻人生经验的短暂、朦胧。
像“非花”、“非雾”这否定中却包含有“似花”、“似雾”比喻在进而夜半“来如春梦”,天明“去似朝云”,如梦似云来去匆匆,无处寻觅,恰似对易逝的人生现象的珍惜咏怀。
比喻中含着情,这四句诗构成《花非花》一诗的感相层。
(二)意象层,是融入艺术作品的是由艺术家构制的意象体系,它依附于并呈现于感相层而取得物性形式即物态化存在形式,而意象本身则潜在于艺术作品中。
意象是想象中的存在,经验中的存在有别于与那种形象之作的客观存在,所以,我们把这一层次叫做意象层,而不叫做形象层。
而意象层还可以叫做生命意象层,大体相当于“再现客体层”(英加登),也就是“活跃的生命”层(宗白华)和“情欲层”(李泽厚)。
意象层是指艺术作品中人物、性格、动作、情节、环境、情境等组成的自然与人文交融的图景,经过艺术家运用各种方法的营构,赋予它们以生命、运动、力量、热情和智慧,以显现自然宇宙的生机,社会人生的“真理”、“意义”。
爱与恨、生与死是情欲的矛盾冲突,有着深层心理
根源,但是作为人物的生命形式绝不是单纯的情欲本身的表现,它在社会文明的影响下必然渗交融着社会理性观念,使之从本能情欲中升华成为社会文明的一种形式。
因此而走向文明的更高层次。
(三)意蕴层,是艺术作品结构的最深层面,最高境界。
这“意蕴”就是“意味”(贝尔),“真理”(海德格尔),“意义”(伽达默尔),“气氛”(英加登)。
意蕴层可以理解为意味、意义层,是一种形而上学性质层次。
意蕴层寓于感相层、意象层中,又是对它们的超越,是艺术作品结构的最深而又最高的层面。
它触及生命深处而又超越生命血肉与形象从而走向心灵的境界。
必须指出的是构成艺术作品结构的三层面,其每一层面都有不同等级、不同种类和不同秩序,同以意象层为中心、为主题、为基础,共同构建一个有机的整体。
总之,音乐作品以感相、意象、意蕴的方式实现着其独特的存在,而这三个层面是决然无法割裂开来的只不过是由于作为音乐作品实现的动力——人的不同,音乐作品自然也就实现着不同的存在,但这并不能否认这三个层面构成的有机整体——音乐作品的存在。
三、结论
无论何种音乐艺术作品它都不仅仅是像人们常说的印刷好的乐谱,也不仅是人们说长道短的评论,而是一个活生生的存在者,在主体观照下,它以感相层、意象层、意蕴层三个层面的方式存在,且必须有主体参与的审美与非审美的交织融合、贯穿于三个层面的始终,这就是音乐意象物态化的具体方式。
在艺术学中关于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命题提出,既丰富了艺术学中艺术产品的内涵,使其更形象;同时,又极大地扩充了音乐美学中关于音乐作品存在方式问题的意义,为解决音乐美的本质等诸多音乐美学问题,开辟音乐作品分析的途径,提供了一条新思路,期冀此文能抛砖引玉,以飨明者。
参考文献: [2]王耀华、伍湘涛,音乐鉴赏,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7。
[3]程民生,音乐美纵横谈,上海音乐出版社,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