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会议程序材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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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会议程序材料

一、基本法条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最高院刑诉法解释》:

第一百八十三条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

(一)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

(二)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

(三)社会影响重大的;

(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

第一百八十四条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一)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

(二)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三)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

(四)是否提供新的证据;

(五)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

(六)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七)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

(八)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

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

庭前会议情况应当制作笔录。

二、具体问题

(一)庭前会议的召开条件

按照法条精神,庭前会议的召开,以案情重大复杂、影响力大的案件或需非法证据排除案件为主。此外,当事人可能在法庭上提出回避、管辖、申请证人出庭等影响庭审进行活动的特殊申请的,也可以召开庭前调查程序,再者,需要进行调解活动的,也可以召开庭前会议进行调解。

庭前会议的启动,由审判人员决定。

(二)庭前会议的参加人员

审判人员、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必要

时可以通知被告人。

人民陪审员是否应当参加庭前会议未作说明,但从庭前会议精神上看,庭前会议不是对案件实体情况进行审查,人民陪审员并不必须参加。

侦查人员是否可以参加庭前会议法条没有进行说明,但从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来看,如果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应当予以通知出庭,对证据合法性进行说明。

(三)庭前会议的通知程序

立法没有规定庭前程序召开应提前几日通知,但按照法条精神及庭前会议的目标,应当给予参加会议人一定准备时间,故提前3日以上通知为宜。

(四)庭前会议的具体审查内容

庭前会议主要审查当事人对于审判方式和证据调取等程序方面是否存有疑问,具体包括:(一)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二)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三)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四)是否提供新的证据;(五)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六)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七)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八)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

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

因此,庭前会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审判程序事宜:包括管辖、回避、公开审理;

(2)证据的初步审查:主要包括证据提交和证人出庭情况、证据合法性审查、双方对证据异议状况;

(3)庭前调解。

其中,审判程序方面,系对当事人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的申请进行预先调查,防止影响案件庭审活动。

证据方面审查,首先系补全证据的过程,即对于当事人可能提交的证据和可能申请调取的证据进行预先了解,以免在庭审中突然袭击;其次系对于当事人要求证人出庭状况预先了解,避免当事人当庭要求证人出庭,而致延期审理;再者系对于证据进行初步质证,对双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在庭审过程中简化,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过程中重点调查;最后是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对于当事人在庭审会议前提出的申请排除的非法证据进行合法性调查。

庭前会议中的调解,可以与检察人员共同调解,也可以在庭前会议后单独调解。

(五)庭前会议的具体程序

1、在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应当通知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庭审会议前)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并应提供涉嫌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或材料。

2、当事人提交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的,应当召开庭前会议;如果法庭认为有庭前会议必要的,可以决定召开庭前会议。法庭决定召开庭前会议的,尽量提前3日通知参加人员。

3、法庭决定召开庭前会议的,在通知参加庭前会议时,可以询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是否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并要求尽快提供申请材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确认申请的,可以给予必要准备时间,并延后庭前会议时间。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庭前会议前提交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的,应当立即将申请书或者申请笔录及相关线索、材料的复制件送交人民检察院,通知检察机关做好证据合法性说明准备。当事人如果确认不申请,而在庭前会议或庭审过程中提出申请的,在没有新的证据或材料情况下,法庭可以不再审查。

4、庭前会议前,书记员应当作好记录和准备工作。程序应当与一审程序开庭和法庭调查部分相同;

(1)审判长宣布庭前会议开始,

(2)介绍案件情况、起诉案由、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姓名及是否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说明理由。

(3)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名单及辩护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诉讼参与人名单。

(4)询问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是否对管辖有异议、异议的理由。

(5)询问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申请何人回避和申请回避的理由。

(6)询问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

(7)进入证据初查程序,公诉人逐条宣读提交的证据目录,法庭逐条询问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该证据是否存在异议。对于不具有异议的证据,最后予以列明告知,并说明对于有异议的证据会在庭审中重点审查。

(8)公诉人宣读完毕后,法庭询问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

(9)询问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是否提交新的证据。对于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法庭也可以询问公诉人是否存在异议。

(10)公诉人说明提请出庭的证人、鉴定人员、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法庭询问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此名单是否有异议,是否提请新的证人出庭。

(11)对于当事人提交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开始非法证据排除调查程序。

(12)证据初查结束后,有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庭可以进行庭前调解,调解可以请公诉人参与,也可以不邀请公诉人参加,立法未对此作出说明。

(13)宣布庭前会议结束。

(六)庭前会议与庭审的衔接

庭前会议中已经审查和询问的内容,在庭审活动中就可以简化程序,例如回避、管辖等就可以不再询问,而由审判人员进行说明,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庭审中给予回应。庭前会议中无异议的证据,在庭审中举证、质证可以简化。对于当事人庭前会议未提出申请,而在庭审过程中提出,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的,应当予以驳回。

(七)庭前会议中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材料

一、基本法条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第五十六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

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第五十七条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

第五十八条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最高院刑诉法解释》:

第九十五条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用其他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的,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

认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应当综合考虑收集物证、书证违反法定程序以及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等情况。

第九十六条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涉嫌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应当告知其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提出,但在庭审期间才发现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除外。

第九十八条开庭审理前,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排除非法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前及时将申请书或者申请笔录及相关线索、材料的复制件送交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九条开庭审理前,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就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出示有关证据材料等方式,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说明。

第一百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法庭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应当进行调查;没有疑问的,应当当庭说

明情况和理由,继续法庭审理。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法庭不再进行审查。

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调查,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在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后进行,也可以在法庭调查结束前一并进行。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不符合本解释第九十七条规定的,应当在法庭调查结束前一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进行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调查。

第一百零一条法庭决定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调查的,可以由公诉人通过出示、宣读讯问笔录或者其他证据,有针对性地播放讯问过程的录音录像,提请法庭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等方式,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

公诉人提交的取证过程合法的说明材料,应当经有关侦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未经有关侦查人员签名的,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上述说明材料不能单独作为证明取证过程合法的根据。

第一百零二条经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排除。

人民法院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后,应当将调查结论告知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二、具体操作

1、庭前的通知程序

人民法院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应当告知其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提出,但在庭审期间才发现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除外。

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涉嫌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当事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应当召开庭前会议进行审查。法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召开庭前会议。召开庭前会议的,应当提早通知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如果当事人在通知前没有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通知时应当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申请,并给与当事人准备材料和线索的时间,相应延后庭前会议时间。

开庭审理前,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排除非法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前及时将申请书或者申请笔录及相关线索、材料的复制件送交人民检察院,并告知检察机关如果认为侦查人员有必要出庭作证的,应当做好通知工作和相应准备。

当事人经通知,未在庭前会议前提交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后在庭前会议或庭审中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的,如没有新的线索和材料,法庭不予以审查。

2、庭前会议中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庭前会议中的非法证据调查,可以经由如下步骤:

(1)由当事人宣读非法证据排除申请。

(2)由公诉人员对取证进行举证。

(3)双方质证。

(4)法庭审查。

3、庭审过程中的非法证据调查程序

庭前程序中或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法庭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如果有新的线索和材料,且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应当进行调查;没有疑问的,应当当庭说明情况和理由,继续法庭审理。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法庭不再进行审查。

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调查,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在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后进行,也可以在法庭调查结束前一并进行。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不符合刑诉法解释第九十七条规定的,可以决定不予审查。

自诉程序材料

一、受理自诉案件的期限:

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二、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简易程序材料

一、简易程序适用案件扩展(纳入原来简化审理程序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二)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五)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六)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七)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

二、简易程序的程序修改

(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过程中,发现对被告人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转由合议庭审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被告人有辩护人的,应当通知其出庭。

(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自诉人、被告人、辩护人,也可以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

通知可以采用简便方式,但应当记录在案。

(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可以对庭审作如下简化:

1、公诉人可以摘要宣读起诉书;

2、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

3、对控辩双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说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或者法庭认为有必要调查核实的证据,应当出示,并进行质证;

4、控辩双方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没有异议的,法庭审理可以直接围绕罪名确定和量刑问题进行。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四)审理期限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会议服务操作程序

会议服务操作程序 一、会前准备工作 二、 会前检查及迎接服务工作 三、会中服务工作 四、会后收尾总结工作 会议准备 一、了解工作单的内容 1、根据工作单的内容,了解会议的开始时间、人数、台形、主办单位、结账方式、会 议要求设施、布置规格、所需物品、要求等 2、知道接待方会议跟办人员是谁,有不明白的问题及时沟通。 二、场地布置 1、现在接待会议的厅有:1、多功能厅课桌式摆放280 人。多媒体厅课桌式摆放80 人。贵宾接待。一号会议室。二号会议室。三号会议室。五号会议室。六号会议室 2、整体布置突出主席台 3、长条桌与长条桌之间的距离是110 厘米,长条桌是60*200 厘米二、物品准备根据工作单的要求,先将所需的各种用具和设备准备好,包括会议桌椅、台布、裙、口布、盖杯、杯垫、暖瓶、纸、笔、鲜花、音响、麦克、人名牌、香巾等操作要点: 督导员要展示饭店规定的标准会议台形让员工掌握 三、确定台形按照规定的台形摆好桌椅操作要点: 根据需要和场地进行台形摆设 四、摆台 1、先铺好台布,要干净、平整 2、摆好坐椅,坐椅摆放要整齐,横看、竖看都在一条直线上 3、每位摆放一份纸、铅笔,纸的底边要与桌沿距离1CM ,铅笔或圆珠笔摆要距纸右侧 1CM 处,铅笔或圆珠笔末端与纸底沿相齐,铅笔或圆珠笔的店标或商标朝上,并检查铅笔、圆珠笔能否正常使用。 4、水杯或盖杯要放在杯垫上,杯垫店标朝上摆在纸的正上方,杯垫距离纸的上沿2CM ,盖杯把手向右成45 度角,水杯、盖杯要求干净、无破损 5、摆放矿泉水:矿泉水也要放在杯垫上,水杯在左,矿泉水在右,之间相距2CM 6、摆香巾:香巾碟横放在盖杯的右侧 2 厘米处,中心在一条直线上。 7、摆人名牌:摆放在纸的正上方,距桌子的上边沿 1 厘米 操作要点:每把椅子的中线、纸的中线、水杯都要在一条直线上所有椅子、纸、水杯的

会议流程及服务安排细节

会议流程及服务安排 一、会前准备 1、办公室人员收到会议通知,首先需问清楚会议服务要求,然后将具体安排转告会务工作人员,由会务工作人员准备会议前工作,了解与会人员的相关资料,并做好会务登记,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促进会议的顺利进行。 2、确定会议的出席人数,根据与会人员情况及会议规格适时调整会议场地,并对会场的各项设施进行认真检查。 3、草拟会议议程,经上级领导批准后分发所有与会人员。会议议程是会议内容的概略安排,议程中应涵盖主题、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议题安排等具体事项,开会之前要将会议议程传达给与会人员。 4、合理安排相关会务工作人员,其工作人员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仪容仪表 (1)着装统一整洁,不穿拖鞋、响钉鞋。 (2)接待人员短发不遮眼,长发后梳成马尾或盘髻。要求化 淡妆,不浓妆艳抹,不佩戴首饰。 (3)坐站姿势规范端庄,不翘腿。 (二)语言 (1)语调温和亲切,音量适中,普通话规范。

(2)语言文明礼貌,适时运用“您好”、“您请用”、“请”、 “谢谢”、“对不起”、“没关系”等礼貌用语。 (3)对服务对象主动打招呼,不漫不经心,不粗言粗语,不 大声喧哗。 (三)态度 (1)敬业、勤业、乐业,精神饱满,彬彬有礼。 (2)微笑服务,态度诚恳、热情、周到。 (3)工作差错失误及时纠正并当面赔礼道歉。 (4)解释问题有礼有节。 (四)纪律 (1)会议服务前不吃异味食品。 (2)不在会议期间使用电话。 (3)服务过程中不打哈欠、喷嚏、挖耳鼻。 (4)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5、办公室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以文件、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与会人员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注意事项。 6、重要会议的召开,应提前做好必要的彩排工作,会议期间的演讲稿件和电子演示文档需要统一规范,并测试投影仪等电子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会议接待服务内容、流程及标准

会议接待服务内容、流程及标准 你可以自己添点,一般来说,好的会议服务公司必须有自己的一 套工作标注。就拿行业内一流的明阳天下会议服务公司来说,它的会 议服务公司标准有以下几点。 1工装、工牌:要求着装统一,保持干净、整齐,无褶皱,无破损;工牌佩戴在左胸上方位置,保持平整。 2仪容:要求淡妆,口红、描眉、自然粉底。 盘头要求:整齐、 无碎发,露出额头,鬓角头发置于耳后,露出耳朵。1.3不得染发, 留长指甲,涂艳丽指甲油,不得佩戴配饰。、 会议受理2 接待员首先要了解会议室的使用条件和要求,在接到会议通知单或口头通知后,必须了解以下内容: A.明确会议室 B.使用会议室的单位(部门) C.开会时间及大约散会时间 D.参加会议的人数 E.会议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及布置要求 F.是否还有其它服务要求、,如:是否摆放花卉、是否上湿巾、 是否摆放水果或茶歇,是否使用视频、投影、台签等。G.会议保 密程度、与会人员习惯

3会前准备 1、人员调配、分工负责。会服人员应了解整体会议安排和自己 所负责的工作、分工、协作做好准备工作。 3.1根据以上内容及相关要求,整体布置会场布局,搞好卫生。 (要求桌面及地面要整洁干净,照明灯正常开启,各种用具干净齐全, 会议使用物件摆放整齐。) 3.2调试好相关设备,如音响、投影仪、视频、麦克风等,并确 保其正常使用,根据情况提前打开空调,调整好室温,开灯。 3.3准备并摆放好会议需要物品。如(会议桌、会议椅、茶水、 茶叶、台签等). 3.3.1茶水用具:茶具统一干净、无破损,按会议人数配放,并 准备好备用杯子:水具准备充分,加好开水;茶叶准备充足,会前水 杯放好茶叶摆放到位(要求:杯子摆放在客人右上角约50公分位置,杯柄与桌面约成45度,同排杯子成一条直线) 3.3.2根据会务组的具体要求,将水果、鲜花、台签、文具用品等摆放在指定位置,要求排放整齐划一。(除特别要求,台签摆放在客人正前方桌子中间位置,水果、湿巾、纸抽应摆放在两位客人中间,以方便两人使用;鲜花摆放在主席台、发言席或会议 桌中间位置。) 以上各项准备工作应在会前30分钟准备完毕。 4、会中服务会前10分钟,打开会议室门,服务人员在门口站 立,微笑迎接与会人员。站姿要求:目光平视前方,下巴微收,收腹

庭前会议形式

刑事案件的庭前会议 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第四款规定: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 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此二款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的庭前会议程序, 标志着我国刑事诉讼中正式确立了庭前会议,即在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之间植入庭前会议这道中间程序。庭前会议程序作为新刑事诉讼法的一个亮点,是在吸收国外有关制度的基础之上建立的,它突破了中国传统的刑事审判程序由起诉阶段直接过渡到审判阶段的做法,进一步规范刑事司法审判程序,大大提高庭审效率和针对性。在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浅谈对庭前会议程序的一点认识。 一、庭前会议的内涵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第四款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庭前会议是指为保证庭审过程的顺利进行,提高诉讼效率,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在刑事案件开庭前,审判人员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并记录在案的庭前预审活动。[1] 二、构建庭前会议的重要意义这次新刑事诉讼法引入庭前会议作为中间程序,其意义重大。第一,庭前会议能有效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新《刑事诉讼法》明确提出“尊重和保障人权”,庭前会议程序的设置,更是对这一规定的充分体现。同时规定了被告人不得自证其罪原则,而非法证据排除将有助于落实这一原则。非法证据排除是庭前会议必须解决的主要工作,控辩双方将有异议的证据提交庭前会议予以排除,并记录在案,在法庭上对排除的非法证据以及无争议的事实、证据不再作法庭调查。由此可见,庭前会议将在正式法庭审理过程中启动的非法证据排除活动提前,加之全案移送制度的回归,使辩护方在审判前能够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和预览证据,包括对被告人有利和不利的证据,能有效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使控辩双方诉权的平等成为现实, 能够避免司法实践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影响诉讼的平衡, 进而影响庭审公平进行的情况 发生。 第二,庭前会议有利于实现程序公正。程序公正优先于实体公正

物业会议服务工作流程及标准

物业会议服务工作流程及标准 一、了解会议要求 1、接受会议安排: (1)操作规则:接受会议安排,问清楚尚不完整或模糊不清的问题。 (2)质量标准或要求:保管会议通知,确认有关问题。 2、研究会议方案: (1)操作规则:把握客户要求,理清接待思路。 (2)质量标准或要求:熟知举办会议单位与会人数、会议主题、时间、会标、台型要求、所需物品与设备及特殊要求。 二、布置会场 1、准备设备与物品 (1)操作规则:①根据会议通知单要求,准备好所需设备(灯光、音响、话筒、空调等)。②准备服务用品(台布、灯光、桌裙、铅笔、信纸、茶杯、会标、旗帜、音带、指示牌、鲜花等)。 (2)质量标准或要求:设备完好、有效,用品齐备、清洁、完美、庄重。 2、确定台型并摆台 (1)操作规则:根据会议性质和主办单位要求,确定主席台位置,合理设置台型。

(2)质量标准或要求:①台型符合要求,能烘托会议主题。②桌子摆放整齐、无摇晃。③桌位等于或略多于会议人数。 3、摆椅子 (1)操作规则:双手轻提椅背,用右膝盖轻顶椅背,依次将椅子放在桌后,椅子前沿与桌面边缘相切。 (2)质量标准或要求:①搬轻放,椅子干净,排放整齐美观。②课桌式横看、竖看、斜看成一条直线。③准备若干把椅子备用。 4、摆信笺、铅笔 (1)操作规则:①将信笺轻放于每个座位的桌面上,纸与纸间距均匀,纸下边距桌边两指。②笔削好斜放于信笺上。 (2)质量标准或要求:①信笺中心线在一条直线上。②笔尖朝前呈45度摆放在信笺上。③笔尾靠信笺下端,标志朝上。 5、摆茶杯 (1)操作规则:①左手端托,右手将配有垫碟的茶杯均匀放在桌面上杯柄朝右,杯内茶叶统一放置、适量。②无垫碟改放杯垫,或根据主办单位要求放矿泉水。 (2)质量标准或要求:①摆放整齐、统一,茶碟右边缘与椅子右边缘在一条直线上。②课桌式,茶杯摆放横看、竖看、侧看都呈一条直线。③回字式,茶杯摆放侧看平行、整齐、美观。④杯碟上边缘与桌边距3—。杯柄与桌面约成45度角。

会议服务流程

会议服务流程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会议服务流程 会议服务流程详解: 总结我们提供会议服务的经验,一般而言,您的会议确定以及成功举行,大多经过以下几个环节: 1、策划:我们提供会展企划代理,告诉我们你的想法或者点子,我们为你提供可行性方案、会议回执,我们过去的成功经验,都将成为您成功举办会议的基础。 2、咨询:在此阶段,我们将与委托方进行初步沟通,并就委托方的一些关心点提出预案供选择、推荐合适的会议型酒店、餐饮场所及与预算相适应的菜谱、会议交通流程、接待流程等。 3、考察:在双方进一步取得互信后,我们会安排您或者您的代表到目的地考察我们为您提供的酒店、会议场地、环境、交通车辆及所需的设备细节等等,并在此阶段就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推进计划、服务价格等内容进行深入探讨,大致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4、确定:这个时间需要的是耐心与细致——我们得一一推敲设想得流程及预案,尽可能把方案细化,然后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5、执行:严格而又人性化地执行协议,将是双方合作精神的高度升华。不管设想如何完美,任何计划都是存在纰漏的,需要合作双方本着合作的理念,抛开暂时的不合,以会展的圆满结局为一致奋斗目标。在此期间,双方需要口头或书面承诺原来协议以外的服务视为协议的延伸,并临时决定双方签字负责人,所有临时往来允许采取事前商议、事后结算的方式执行。

6、结算:双方财务人员认真核对各类单据,严格按照协议执行核算。 以下为相应的流程介绍。 会前服务 1.与会议主办方洽谈。 2.提供会议所需要的机票、车票、住宿酒店、会议场所、交通等信息。并制定完备的会议预案书给会议方。 3.派专人协助客户实地考察会议举办地的吃、住、会议场地、游、娱乐等相关方面的情况。 4.确定方案,签订合同,预付定金。 会中服务 1.会议接待:专人负责机场,车站的礼仪、接站、攻关等服务。提前在酒店、会议室摆放好欢迎调幅、欢迎牌、签到台、指示牌等。 2.会前准备:准备好会议所需要的会议资料,会议用品,会议演讲稿等会议相关物品。 3.会议场所:专人到会议室检查会议室条幅、灯光、音响、茶饮等。 4.会议住宿:房间楼层及房间号确认,询问是否有特殊要求。 5.会议餐饮:用餐时间、用餐标准及特殊客人(回民)的确认。 6.会议旅游:旅游线路行程、用车、导游是否增加景点等确认。

会务服务流程及标准

会场服务操作流程 1.铺台服务 1.1物品准备 1.1.1会议桌 1.1.2会议椅 1.1.3台布 1.1.4台裙 1.1.5台裙夹 1.1.6大头针 1.2操作流程 1.2.1检查会议桌是否有晃动现象,若有需及时更换 1.2.2将会议桌推行至指定位置摆放并固定 1.2.3服务人员位于会议桌后方,将台布铺于会议桌桌面 1.2.4用台裙夹按先左后右、先外后内的顺序将台布固定于会议桌面 1.2.5如若台布垂边过长,将垂边向内折叠并放置于会议桌下层物品架上 1.2.6将台裙按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围于会议桌四周,接口位于会议桌左侧或右侧桌沿正 中 1.2.7用大头针按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将台裙固定 1.2.8整理台裙台布 1.2.9将会议椅按先左后右顺序横向排开,摆放于会议桌后方 1.2.10检查台裙、台布铺置情况,若有不妥及时调整 1.3详细要求 1.3.1推会议桌时服务人员位于桌子一侧,小心推行;注意避让过往人员,并避免与其他 物体碰撞。 1.3.2铺台布时台布正面朝上,熨烫痕迹居于会议桌正中,四周垂边宽度相等 1.3.3台裙夹之间距离为每两枚相距30厘米;左右桌沿、前后桌沿所夹台裙夹相互对称1.3.4台布保持平整、无褶皱,表面无污迹 1.3.5台裙上沿与桌面保持平齐 1.3.6使用大头针固定时每两枚台裙夹之间使用两枚大头针,相互间距为10厘米;大头针 顶端不外露;针体不外露 1.3.7台布垂边不得超出台裙下沿 1.3.8台裙褶皱自然,保持平整 1.3.9摆放会议椅时服务人员位于座椅后方,双手持椅背移动至相应位置摆放并定位 1.3.10移动会议椅时座椅底部距地面5-10厘米,轻拿轻放 1.3.11座椅前端与桌沿间距约为20厘米,两座椅之间相距约为30厘米(一张会议桌放置 两张会议椅) 1.4注意事项 1.4.1推会议桌时不得阻碍过往人员,不得与其他物体发生碰撞 1.4.2台布正面必须朝上,四周垂边宽度需大致相等 1.4.3铺台完成后台布表面需平整;台裙上沿不得高低错落;台布垂边不得外露(超出台 裙下沿);台裙自然下垂,无不平整现象 1.4.4移动会议椅不得在地面拖动,需轻拿轻放 1.4.5会议椅摆放完毕后所有座椅椅背保持一条直线,并与桌沿保持平行

会务服务操作规范

会务服务操作规范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会务服务操作规范 仪容 1、按公司规定的发型,女会务人员长发者需戴发髻,且头发梳理整齐,短发者前不齐眉,后不遮颈。 2、按规定的着装,服装应干净、平整,无油迹、汗味等,不得有异味,不得卷起袖子、裤脚等,口袋内勿装太多东西以免鼓起,应保持平整。 3、鞋子应保持光亮、干净,但不得钉鞋掌,禁止穿露脚趾的鞋。 4、会务人员不得留指甲,女会务人员不得涂指甲油。 5、女会务人员应化淡妆,但不得浓妆艳抹,男会务人员不得化妆,不得留胡子,且头发不得有头皮屑。 6、会务人员不得戴任何饰物,如:手链、戒指、手机、 CAII机等。 7、会务人员工牌需佩带整齐。 仪表 1、会务人员应时刻保持微笑,但表情要自然、不做作、不呆板、不得有倦容、要热情、有亲切感、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2、身体面部需保持干净不得有异味。 3、上班前不吃异味物品,保持口腔清洁、无异味。 4、回答客人问题时,不扭捏、不做作、动作要自然大方。 5、在顾客面前禁止掏耳朵、掏鼻子、抠指甲等不良习惯。 6、避免在顾客面前咳嗽、打喷嚏、不得已时、应转过身且说:“对不起。“ 仪态

1、站姿:服务员站姿是采用手背式站立,双腿直立,双臂自然下垂,上身挺直眼睛平视。 (立于会议室门外:1、当有顾客进入即时添加茶水;2、阻止会议室外一切大声喧哗者及影响会议人员。) 2、走姿:昂首挺胸、收腹、肩要平; 3、指引工作:当客人来到时,站在客人前右侧,身体略向前倾,伸出右手用手掌指示方向。 会前准备 1、接到会议通知后,根据会议时间,提前20分钟左右将会议室门、灯、空调、窗户(会议前5分钟关窗户)、音响打开。 2、准备茶具,茶壶(两个)、茶叶、纸杯(根据人数量)托盘、毛巾(两条,大、小各一)。 3、将会议室桌面进行清洁,保持干净、无污迹、无灰尘。 4、将茶叶放入茶壶(茶叶是水的十分之一或量可而止)进行清洗,然后装入清水浸泡2分钟。 5、摆上杯子,准备倒茶(水满8分左右)。 6、倒茶时,如发现茶水过浓,应立即加白开水兑放,放入托盘,准备上茶。 7、上茶时,应注意端稳、平放,行走时昂首挺胸,将茶杯轻拿轻放于顾客面前,并轻声说:“先生/女士:请喝茶!”或“你好,请喝茶!”上茶水程序 1、一般会议:首先给主席台上领导,然后按照顺序从左到右依次上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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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会议程序材料 一、基本法条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最高院刑诉法解释》: 第一百八十三条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 (一)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 (二)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 (三)社会影响重大的; (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 第一百八十四条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一)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 (二)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三)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

(四)是否提供新的证据; (五)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 (六)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七)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 (八)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 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 庭前会议情况应当制作笔录。 二、具体问题 (一)庭前会议的召开条件 按照法条精神,庭前会议的召开,以案情重大复杂、影响力大的案件或需非法证据排除案件为主。此外,当事人可能在法庭上提出回避、管辖、申请证人出庭等影响庭审进行活动的特殊申请的,也可以召开庭前调查程序,再者,需要进行调解活动的,也可以召开庭前会议进行调解。 庭前会议的启动,由审判人员决定。 (二)庭前会议的参加人员 审判人员、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必要

会议服务流程及标准

会议服务流程及标准 一、基本素质 (一)仪容仪表 仪容仪表主要包括容貌、姿态、卫生和服饰,仪容仪表是一个人精神面貌的外观体现。良好的仪容仪表是酒店接待人员的一项基本素质,是尊重客人的需要。规范统一的仪容仪表能体现酒店的服务精神。美好的仪容能让人感觉到其五官构成彼此和谐并富于表情;发质发型使其英俊潇洒、容光焕发;肌肤健美使其充满生命的活力,给人以健康自然、鲜明和谐、富有个性的深刻印象。 宾馆对员工岗位仪容仪表的要求是: 男员工发型朴实大方,头发适当梳洗,鬓发不盖过耳部,前不及眉,头发不触及 后衣领,不烫发、不染色,保持清洁、整齐、无头屑。不留胡须,并坚持每天剃须,保持指甲清洁,不得留长指甲。男员工必须按岗位要求穿工作服和深色袜子,制服上衣平整、裤线笔挺,领口和袖口尤其要保持干净,内衣、紧身衣不得露出制服外,衬衫扣子应扣紧,下摆塞入裤内。 女员工发型朴实大方,头发适当梳洗,过肩长发须整洁扎起,并用黑色发网罩起,不能有怪异发型、发色。不留长指甲,不得染指甲。女员工上班期间不可戴戒指、耳环、手链、脚链、手镯,耳朵已穿者,可戴素的耳针。不可戴过于花哨的发箍和头花。不能浓妆艳抹,但要化淡妆。上班时应身着工装,裙子长度要过膝,只能穿肉色丝袜,袜子不能有破洞,袜口不能外露。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做不适宜的动作。 (二)仪态 仪态也叫仪姿、姿态,泛指人们身体所呈现出的各种姿态,它包括举止动作、 神态表情和相对静止的体态。仪态是表现一个人涵养的一面镜子,也是构成一个人

外在美好的主要因素。不同的仪态显示人们不同的精神状态和文化教养,传递不同的信息。 1、站姿 男员工站立要求:两眼正视前方,头微上扬,挺胸收腹;双手自然交叉背后;双脚分开,与肩同宽或比肩膀略宽;为坐在椅子上的客人服务时,双手从背后往前移,做出为客人服务的准备姿势。 女员工站立要求:两眼正视前方,头微上扬,挺胸收腹;两手交叉于腹前,右手掌搭在左手背上,两手的虎口靠拢,指尖并拢,双脚并拢或成“丁”字步。 2、坐姿 入坐时要轻而稳,走到座位前,转身后,轻稳地坐下.女子入座时,若是裙装,应用手将裙摆稍稍拢一下。面带笑容,双目平视,嘴唇微闭,微收下颌。双肩平正放松,两臂自然弯曲放在膝上,也可放在椅子或沙发扶手上。立腰、挺胸、上体自然挺直。双膝自然并拢,双腿正放或侧放。至少坐满椅子的2/3,脊背轻靠椅背。但应注意: (1)不可坐在椅子上前俯后仰,摇腿翘脚。 (2)不可将脚跨坐在椅子或沙发扶手上或架在茶几上。 (3)在上司或客人面前不可双手抱在胸前,不可跷二郎腿,不可抖腿,不可半躺半坐。 3、行态 行走中应昂首、挺胸、收腹、眼直视、肩要平、身要直、两臂自然下垂摆动,腿要直。女子走一字步,男子行走时双脚跟行两条线,但两线尽可能靠近,步伐可稍

会议工作流程与服务标准

会议工作流程与服务标准 一、会议服务工作程序: 会议受理会前准备会前检查 会场服务会后清理会议注意事项 一、会议受理 1、十三楼中、西式会议室为高管来宾接待室,任何部门、子公司使用,需提前到集团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经集团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如果会议时间有更改,必须重新提交至集团办公室审批。以免造成会议冲突。(注:十三楼大会议室需提前一天申请并下发通知) 2、由办公室专员下发《会议任务交办单》至会务专员,并通知准备会场: (1)会议起、止时间 (2)会议地点 (3)使用会议室部门名称及与会人数 (4)会议保密程度、与会人员习惯 (5)是否需要使用投影、话筒等,需在《会议任务交办单》中体现 (6)注意事项(禁止吸烟、大声喧哗、随地吐啖) 二、会前准备

(1)根据《会议任务交办单》会议要求对会场进行整理,保持会场干净整洁。 (2)会议开始前半小时,会务专员需将桌面纸巾、烟灰缸、投影仪的摆放,窗帘束紧,灯光、空调、排扇等设备打开。 (3)主席台话筒摆放整齐(话筒方向朝左边平行摆放。)大会议室内横幅、台签、激光笔、录音笔及与会资料等均有各部门、各子公司自行准备。 (4)茶水饮品将根据来宾需求选择饮品种类,如需配备咖啡必须在《会议任务交办单》中体现。(注:十三楼大会议室仅提供主席台领导及来宾茶水配备,主席台下人员需由各部本、各子公司自行准备。) 4、会场服务 1)会议进行中,每隔30——40分钟,根据会场情况及时增添茶水或咖啡。 2)会议进行中,会务员应留守茶水间,随时留意会场是否有新增来宾,准备茶水。 3) 会议进行中,非与会人员不能直接进入会场,或在会场外徘徊。(如是特殊情况,可在茶水间等候。) 5、会后清理 1)撤会议物品(杯具撤后清洗干净收入柜中。) 2)清理与会人员遗留物并登记。 3)清洁并整理会场,关闭门窗。 4)检查清理情况,并对损坏物品进行登记备案,并向上级汇报情况。 5)关闭动力电器设备 6)服务人员撤出,锁闭会议厅 6、会议注意事项 1)定期清点会议用品消耗并登记,如有补充需上报人事综合部。 2)每周定期交付会议任务交办单签字。 3)因大会议厅使用较少,场地较大,卫生维护在会议确定后提前一天整理清扫。 二、会议接待服务标准: 1、服务员上岗前要按规定认真整理工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精神饱满; 2、会前二十分钟准时到达会场;

庭前会议材料

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该条第四款规定“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此二款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庭前会议程序。但该规定较为模糊,缺乏具体的操作规则,而且对于该程序的建立目的、制度的价值定位等问题仍有待于进一步探讨与完善。 一、庭前会议制度建立的目的与价值定位 庭前会议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什么,以及对该项制度的价值定位,是解决庭前会议制度相关问题的关键所在。而对该二项内容的确立,要以法律规定的内容为依据来确定,我们要建立的是中国特色的庭前会议制度,而不是对国外司法制度的全盘引进。 庭前会议制度的建立,打破了中国的刑事审判程序由起诉到审判的直接过渡,是在起诉、审判之间植入的中间程序。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前会议制度的关键是“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据此可以认为,它只是一个庭审前的“会议”制度,而不是庭审的提前预演,更不是庭审前的“审判”制度。庭前会议应定位于“会议”,而不是“审判”。 庭前会议制度是“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据此,该项制度为在开庭审理前,就相关程序性的内容:如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由审判人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目的是保证审判的公正与效率,以实现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并重。从建立必要性看主要是为了减少庭审中各方因程序问题产生的不必要的对抗和冲突,以提高庭审的质量和效率,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司法文明的发展进步。 二、对庭前会议制度具体操作规则的建议 (一)庭前会议制度的提起方式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均有提出召开庭前会议的权利,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案件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召集。另外,审判人员也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召开庭前会议,但要征求控辩双方的意见。

会议服务的工作流程和要求

会议服务工作流程 一、会议服务准备工作 1、办公室秘书处 1)每天查看OA办公系统中会议室使用申请,按会议要求提前半天摆放好桌椅,备好会议用饮水。 2)根据会议的要求,提前1小时放好投影仪、投影幕、麦克风、音响,调试并使其处于准工作状态。 3)会议前2小时,检查地面、桌椅是否整齐干净,室内是否有异味,及时进行通风和清洁整理。 4)检查窗台、玻璃,要明亮无尘。 5)检查窗帘,根据会议要求开启或关闭。窗帘要顺直平整。 6)检查绿植及套盆,要干净无尘,无枯枝败叶,无昆虫。 7)调整空调,使会议室内温度适宜。 8)检查所有照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更换不亮的灯具。 9)半小时前,按会议要求摆放好瓶装水、茶杯或咖啡杯。 10)根据领导习惯,在顺手的位置摆放烟灰缸。 11)按需要摆放好鲜花和水果。

12)摆放好旗帜和台旗。 2、组织会议的部门 1)提前1小时将参加会议的领导名牌按位置摆放整齐,检查有无错别字。 2)按需要准备会议所用的文件、资料等。 3)根据会议要求,需要时按参会人员人数准备会议用纸,用笔(每支笔要提前试用,以保证参会人员的正常 使用)并摆放整齐。 二、会议进行中的服务工作 1、会议开始前10分钟将茶杯内注入茶水。然后每隔15分钟检查并续茶水一次。 2、过问室内温度变化,随时调整空调。 3、全程监听音响设备的工作状况,随时排除故障。 三、会议后的收尾工作 1、关闭音响设备或投影仪。收好麦克风、移动投影仪和 遥控器,收起投影幕。 2、清理瓶装水空瓶,收好没用过的瓶装水。 3、收好茶杯、盘,清洗、消毒待用。 4、清理烟灰缸,洗净待用。 5、清理桌面地面,清除垃圾和废弃物。

会务活动标准流程及规范

森果农庄会务标准流程及规范 一、会议接单 常见的会议台形:剧院形、董事形、圆桌形、鱼骨形、U形、课桌形等,也可根据客人的要求摆台。 常见的会议类型:高级会议(如政府接待、公司内部董事会、国际会议等)、贸易洽谈会、茶话会、公司培训会、新闻发布会、知识讲座等。 二、会前 1、领受任务,熟知以下内容: (1)会议名称 (2)会议性质 (3)与会人数 (4)会议期限 (5)会议休息时间表 (6)会议活动范围 (7)准备内容 (8)注意事项 2、会前准备 (1)根据会议的要求摆好会议的台形,工程人员检查照明、音响、视频、空调等设备,根据会议要求增添新的设备。冬夏两季要调整好室温,注意通风。冬季要保暖。 (2)会场指示牌,在会展大厅明显位置摆放会议的指示牌,在会场门口附近显眼位置摆放会议指示牌。 (3)有主席台的话布置鲜花或其他装饰物,各个位置根据要求可以摆放人名卡、话筒。(4)主席台上方根据客人要求,在合适的位置由工程部协助挂号横幅。 (5)登记台:会场门口或会展大厅摆放签到台并有指示牌、签到簿,方便参会客人签到。(6)休息安排,熟悉本次会议的休息时间表,可以提前与市场部或者客人沟通,安排合适的休息区域,并准备茶歇。 (7)有茶歇的时候提前根据会议人数搭设好茶歇台,准备好充足的餐具、饮品、食品,根据主办方的要求按时提供。 (8)服务员配备,人员安排到位,告知其负责的区域和服务的内容,让其准备好所需要的

东西,适时提供服务。 (9)会场清洁,会场布置结束后清理好会场卫生,等待会议开始。 (10)接手纪念品、礼品的发放,如遇到一些公司的年会等需要帮助客人保管、发放礼品的,在收货时要做好登记。 (11)礼仪演习彩排,如果会议当中需要专门的礼仪协助服务,提前与客人沟通好服务内容,对专人进行培训,保证服务质量。 3、会前检查 会议开始前,根据会议内容列项检查:如设备设施、会议物品、人员准备情况等。 三、会中 1、引领:准备大厅指示牌、引导员,引导客人到指定会议区域,由主办方登记专人引导重要嘉宾到位。 2、会中服务: (1)主席台上湿巾、倒茶水服务,其他会议区域根据情况而定,客人到位后斟倒茶水或矿泉水。 (2)会场秩序维持服务,不要让与会无关的人员进入会场,保持会场周围的安静,不要有噪音或异味影响会议进行。 (3)加水、清洁服务,会议进行当中适时的为客人添加饮品,清理桌面的垃圾。 (4)委托代办服务,可以为了方便客人,帮助客人做符合规章范围内的服务,如帮助客人打印文件,递送物品等。 (5)出会场的引领服务,客人出会场时,上前主动问候:“先生,请问需要帮助吗?”引领客人去洗手间等地方。 (6)应急情况处理:对会议服务员工进行培训,如遇到紧急情况,如火灾疏散,指引客人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失窃,做当事人询问笔录、相关人询问笔录;停电、溢水,安抚客人,迅速找相关人员解决;如遇到病人疾病突发,迅速拨打急救中心电话,并可以找相关人员在现场展开急症救护等。 3、会中茶歇休息: 会议进行中可能会有短暂的休息时间,要提前与主办方沟通熟悉什么时候开始,提前十分钟准备好茶歇的食品、饮品待茶歇开始后为客人提供咖啡、茶、食品服务。及时清理台面卫生,保证会场清洁。

会议租场的服务操作程序

会议租场的服务操作程序 一.负责接待的有关人员要了解会议租场(展览)的时间、地点、形式、会议程序、公司名称、人数、邀请对象、付款方式等,按要求提前布置场地。 1.根据会议定单图纸,准备相应的物品,并布置好场地。 2.检查核对订单的设备齐全,运作正常、环境卫生,绿化布置,横幅路牌准确无误,提前一小时将路牌摆放在指定的位置。3.经理要根据客人到达的时间前30分钟检查灯光、大开厅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各岗位服务员各就各位,领班、迎送在门口恭候客人光临。 二.主动与有关工作人员联系,配合其完成会议租场(展览)的准备工作,如有需要协助搬运有关物品。 1.主动上前向负责会场细节的联系人介绍自己,为工作人员送茶,了解当天会议人员的需要,对会场布置的意见,及时更改。2.安顿客人带来的物品,了解物品的内容,清点数目,提醒客人保管好物品。 3.协助工作人员布置简单的宣传品和派发宣传资料。 4.配合客人会议议程,搞好灯光和场内气氛。 5.注意客户的场面工作,防止损坏宾馆设备设施。 6.控制好搬运工人在馆内的行走路线。 三.主动介绍因观的有关设备的使用、操作要求,做好有关会议使用器材的交接工作,配合其完成会议租场(展览)演习工作。

1.主动介绍宾馆音响、灯光、遥控、耳机等设备的使用方法。2.岁出租物品如耳机等要做好交接清点。 3.当工作人员在场内彩排时,要将厅门暂时关闭避免闲杂人等出入,并提供服务。 4.在表格上记录有多少工作人员,以及留意带来的物品等。5.摆设好宾客签到台,提供文具用品。 四.对客人带来会议使用物品要做好交接工作,并确定使用之人员,如果是贵重物品或重要资料要提醒客人随身携带或专人保管、交接,会议期间及撤场时必须重点照顾。 1.重要的会议,资料需要保密,服务员不能外窃文件。 2.对一些有特殊要求,不需要在厅内服务的客户,领班要安排员工在厅外服务,要有安全意识,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五.会议租场实行专人专责,餐厅经理要做好人力安排,减少交接造成的差误(每个租场要有一位领班以上管理人员至始至终专职负责,)如时间太长要交接班,需将有关注意事项用文字交接清楚。1.会议开始前30分钟,各岗位安排服务员各就各位,服务员要留意客人进场的情况,对可疑人员要暗记,必要时上前询问所需,及时汇报,并通知有关人员密切留意。 2.门口迎送员必须对时间和人数作记录、统计,会议内必须有领班引领客人就座,服务员为客人倒茶水。 3.做好同声翻译器的调试工作,并派发给客人使用,逐一做好登记,向客人介绍使用方法。

庭前会议解决的问题

刑事辩护庭前会议解决的问题 自从最高院出台《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之后,庭前会议越来越普遍。一般来说,对于证据材料比较多、犯罪事实比较多、案情疑难复杂或者是社会影响比较重大等各种案件,法院都可以决定召开庭前会议。 庭前会议在新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条款较简单,在司法实践中操作起来较为困难。庭前会议在2012年刑诉法修改之前,各地法院也有类似做法,当时称之为庭前准备,在开庭前,有时候也会与辩护人和检察官等诉讼参与人沟通。增设庭前会议制度是为了避免庭审受到不当的干扰,保障庭审顺利进行,防止庭审失控,因此少量的案件才会设置庭前会议。 一、防止正式庭审“中断” 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可以召开庭前会议,就可能影响庭审持续进行的相关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展开庭审调查。 对于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程序性事项,组织控辩双方展示证据,归纳控辩双方争议焦点,开展附带民事调解等,但不处理定罪量刑等实际问题。然而,在实际庭前会议中,控辩审三方常常对定罪的意见进行交换,以做到心中有数,没有人可以搞什么“证据突袭”,而这种做法也不会被审判长认可。 对于重大事实的查明,十分关键,如果出现公诉人与被告人的说法不一,各执一词且都有证据支撑,法官就不得不在正式庭审中,法槌一敲,宣布休庭,影响庭审进程。为了解决类似问题,在庭前会议中,针对指控事实的不同观点及证据,一般会展示出来,让法官了解情况。 二、庭前会议不公开进行 根据《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第五条规定,庭前会议一般不公开进行,根据案件情况,庭前会议可以采用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 这也就是为什么非法集资案件里的集资参与人(俗称投资人),一般看不到相关公开报道和旁听的信息的原因。并非各方有意回避,是因为规范确有规定。同时,公诉人、辩护人必须参加庭前会议,被告人申请参加庭前会议或者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法院应当通知其到庭。 庭前会议可以多次召开,休庭后,可以再召集,并不是只开一次,我们团队处理的案子里,庭前会议开3-4次也不罕见。 三、庭前会议处理的问题 庭前会议要处理的问题,因为每个问题都可能导致庭审中断。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是否对案件的管辖异议 2、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3、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 4、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5、是否申请提供新的证据材料 6、是否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7、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 8、是否申请向有关证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材料 9、是否申请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是否对出庭人员名单有异议 10、与审判相关的其他事项。 四、归纳争议焦点 庭前会议中,对于控辩双方决定在庭审中出示的证据,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展示有关证据,听取控辩双方对在案证据的意见,梳理存在争议的证据。对于控辩双方在庭前会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材料,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

庭前会议程序浅析_0

庭前会议程序浅析 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的《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以下简称《庭前会议规程》)就庭前会议程序的启动、参与者、审议内容、法律效力进行了完善,对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争议进行了回应,但是笔者认为在庭前会议的主持者、被告人权利保障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标签:庭前会议;主持者;被告人权利保障 庭前会议旨在将回避、管辖、非法证据排除等可能导致庭审中断,影响庭审效率的事项在庭前解决,以确保法庭集中持续审理,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立法之初只规定了庭前会议的启动权在法院、主持者为审判人员、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只能对争议事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而《庭前会议规程》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一、《庭前会议规程》对庭前会议程序的完善 第一,庭前会议程序的启动。《庭前会议规程》第一条规定,控辩双方可以申请召开庭前会议。至此,我国的庭前会议可以依法官职权启动、也可以依申请启动,虽然,在依控辩双方申请启动时,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才会决定召开庭前会议,但笔者认为这样规定符合我国的法律传统和司法现状。一方面我国实行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在设计程序上偏重于满足法官利益的满足[1];另一方面,法官审查是否确有必要召开庭前会议,有利于防止申请权的滥用,节约司法资源。 第二,庭前会议的参与者。《庭前会议规程》规定庭前会议主持者可以是承办法官、合议庭其他成员、法官助理。虽然有论者主张庭前会议的主持者应该和庭审法官分离[2],以防止法官在庭前形成预断,但是笔者持相反观点,司法实务中,法官会在庭前阅卷,在这种情况下,庭前预断是无法避免的,召开庭前会议,经过证据开示,争点整理,法官可以了解更多的辩方观点,反而可以相对减轻预断;并且,由承办法官主持,有利于法官更好的掌控庭审,提高庭审效率。法官助理是否可以主持庭前会议,笔者认为法官助理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主持的。庭前会议原则上由承办法官主持,法官助理主持只是例外情况。并且,在实践中,笔者认为法官助理主持庭前会议的情况是承办法官经过阅卷后认为可以由法官助理主持并会对法官助理进行一定的指导,才让法官助理主持,这说明此种情况下,法官助理有能力主持该次庭前会议。另外,由法官助理主持庭前会议,可以增加其司法经验,提高业务能力,为今后成为员额制法官奠定基础。 《庭前会议规程》规定,被告人申请参加庭前会议的或者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法院应当通知被告人到场。笔者赞同被告人不必然要参加庭前会议,但是参加庭前会议是被告人的权利,不管被告人是否主动提出参加庭前会议,法院在召开庭前会议之前都应该通知被告人庭前会议的召开事宜。

会议会务服务工作流程

会议会务服务工作流程 1、小型会务工作的服务流程 1)服务员必须注意自己的仪表,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牌,提前30分钟到岗。 2)到岗后,首先检查灯光、空调、影视音响设备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及时报告修理。 3)仔细做好会议室的桌子、椅子、凳子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有一个舒适整洁的会议环境,协助工作人员提前布置好会场。 4)提前将消毒完毕的茶杯摆放好,准备好茶叶和开水,提前10分钟在会议室门外面带笑容站好等待迎接参会人员。 5)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服务员应举止大方地为他们递上茶水,并每隔15分钟加茶水一次。 6)服务工作要细致周到,服务中要做到三轻(走路轻、讲话轻、动作轻)。 7)会议快结束时,服务员在会议室门外站好准备欢送参会人员。 8)会议结束后,及时做好茶杯及会议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关好灯、音响、空调、门窗等。 2、中、大型及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服务流程 1)在接到会议通知后,作出详尽的会务安排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2)会务人员根据会议需要,提前准备好横幅、绿摆、鲜花、果盘等。 3)提前对会议室进行检查,与会议主办方保持联系,对座位、名位牌、会标等进行核对,对影视、音响、灯光、花卉、绿摆、茶水、卫生、通道等进行检查,要求达标后,对会议室封闭管理,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4)服务员必须注意自己的仪表,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牌,提前50分钟到岗。 5)到岗后,首先检查灯光、空调、影视音响设备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及时报告修理。 6)仔细做好会议室的桌子、椅子、凳子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有一个舒适整洁的会议环境。 7)提前将消毒完毕的茶杯摆放好,准备好茶叶和开水,提前10分钟在会议室门外面带笑容站好等待迎接参会人员。 8)如需要控制电梯,则提前安排人员控制。 9)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服务员应举止大方地为他们递上茶水,并每隔15分钟加茶水一次。 10)服务工作要细致周到,服务中要做到三轻(走路轻、讲话轻、动作轻),若领导有事交待,应主动热情地走上前去询问,及时办好领导交代的事情。 11)会议快结束时,服务员在会议室门外站好准备欢送参会人员。 12)会议结束后,及时做好茶杯及会议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关

酒店会议服务程序标准及服务规范审批稿

酒店会议服务程序标准 及服务规范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怎样接听订餐电话 (一)接听订餐电话程序: 1、电话三响之前必须接听电话。 2、问候及报点:如:你好!中餐营业部!能为你提供什么帮助吗? 3、询问客人的用餐日期为几月几日。 4、检查与预定本上时间有无重复,如有重复,应婉转地建议客人改期。 5、客人需要预定时,应详细询问客人姓名及称呼,订餐的时间、人数、桌 数、单位、联系电话、有无特殊要求等。 6、根据客人要求安排相应的用餐地点并马上记录在订餐本上。 7、客人的预定如果产生费用,应向客人善意的提出需先交一定的预定金。 8、重复一遍客人的预订要求,以免出错。 9、要等对方挂断电话之后才能放下话筒,任何时候都不能用力掷话筒。(二)接听电话注意事项: 1、在接听电话时,中途如需同他人交谈,应请求对方稍等片刻,用另一只 手捂住听筒。 2、原则上上班时间内,不能打私人电话和接听私人电话。 迎宾的服务程序,标准及服务规范 一、迎客 1、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及站姿。

2、当客人走进餐厅大门.亲切地问候:你好先生/小姐.欢迎光临.中 午好/晚上好(在知道客人的姓名情况下.尽可能称呼某某先生/某 某小姐)。 二、引领客人 1、询问宾客有否预定.如有可直接带向预定台.如无询问宾客总人数 后带向合适的餐位.并征询意见(你看这张台好吗)如客人不喜欢 可任客人自己选择。 2、始终保持与客人距离1.5米左右引领客人。 3、按先女士后男士.先宾后主的顺序为客人拉椅帮助客人入坐并说 (你请坐)。 三、特殊客人安排座位 1、带小孩的客人,应安置好小孩座位,并及时给小孩加BB凳。 2、要尽量使带残疾的客人坐着舒适,取菜方便。 四、递送菜单 将菜单翻至第一页,示意客人,请看菜单,祝你们用餐愉快! 五、送客 1、主动与客人到别,并说“欢迎光临”。 2、微笑相送,庄重大方,语言亲切,热情主动。 3、当客人主动与知客握手告别,致以谢意时,知客应不卑不 亢,不必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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