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峰医药: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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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首创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冻结的公告

工大首创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工大首创编号:临2013-014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冻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6月14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2013)黑高法执字第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协助执行通知书》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支行申请执行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集团”)股权质押合同纠纷一案,哈尔滨市国信公证处(2013)黑哈国内经证字第2665号公证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中因被执行人八达集团不能自动履行确定义务,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冻结八达集团持有本公司35,204,75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69%,该股票已办理质押)。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2013年6月14日依法协助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理了上述股份冻
结手续。

冻结期限自二O一三年六月十四日至二O一五年六月十三日止。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公司股权冻结协议书

公司股权冻结协议书

公司股权冻结协议书一、协议出处和目的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并旨在明确双方在公司股权冻结事项上的权利、义务及其他相关事宜。

二、协议的当事人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地址:联系方式:三、冻结股权范围1. 根据本协议,甲方同意冻结其持有的全部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股权投资、股权期权等,以及通过特殊方式持有但未登记的股权等等。

2. 乙方同意冻结甲方持有或以其他方式间接持有的全部股权,包括但不限于已登记的股权、未登记但实际存在的股权等等。

四、冻结期限1. 本次股权冻结的期限为_____年/月/日(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 冻结期限届满后,除非甲方与乙方就继续冻结达成新的一致意见,否则冻结将自动解除。

五、冻结的用途1. 乙方同意本次股权冻结的目的是确保甲方履行其在其他协议或合同中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或担保等。

2. 甲乙双方确认,本次股权冻结的用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用于非法目的或危害国家利益的活动。

六、股权冻结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行使冻结股权的控制权,以保证冻结的有效性。

2. 甲方同意,在有效期内,不得擅自转让、处分或以任何形式变更其冻结的股权。

七、解除条件1. 在股权冻结期限届满之前,如甲方确保其在其他协议或合同中的义务得到履行,则乙方应解除对股权的冻结。

2. 甲方应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说明已履行相关义务,并提交相关文件和证明文件。

八、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名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九、协议的变更和终止任何一方如欲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十、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十一、其他1. 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冻结公司股权申请书

冻结公司股权申请书

冻结公司股权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名称]:
我代表[申请人姓名],特此向您提交一份关于冻结[目标公司名称]股权的申请书。

原因如下:
[在这里详细说明冻结股权的原因,例如,防止资产转移、保护申请人利益等。

]
为了确保此次申请的顺利进行,申请人愿意提供以下信息:
1. 申请人信息:[填写申请人的全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等]
2. 目标公司信息:[填写目标公司的全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等]
3. 股权信息:[填写要冻结的股权数量、比例、价值等]
4. 证据材料:[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合同、协议、支付凭证等]
基于以上情况,申请人请求贵司立即冻结目标公司的股权,并给予相应的法律支持。

同时,申请人承诺将承担因本次申请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谢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冻结流通证券通知书

冻结流通证券通知书

冻结流通证券通知书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我国《证券法》关于冻结流通证券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对某些特定证券进行冻结流通的管理,并特向您发出本通知书。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本公司的支持和信任。

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防止市场操纵与内幕交易等不正当行为对市场的影响,保障证券市场的稳定运行,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决定对部分证券进行冻结流通。

冻结流通证券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某些特定的证券不能进行买卖、转让或者赠与交易的行为。

该措施是临时性的,旨在针对某些异常交易行为,防范风险,维护市场秩序。

具体而言,本次通知冻结的证券包括:某某公司的股票(证券代码:XXX),冻结期为YYYY年MM月DD日至YYYY年MM月DD日止。

也就是说,在冻结期内,该证券不能进行买卖、转让或者赠与交易。

我公司决定对该证券进行冻结流通的理由如下:1. 有证据表明,在近期该证券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可能存在市场操纵等不正当行为。

2. 相关监管部门已经对该证券进行了调查,初步认定存在操纵市场的嫌疑。

3. 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防范市场风险,证监会决定对该证券进行冻结。

本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的重大利益,谨慎地进行冻结流通证券的决策,并将与相关监管部门保持紧密合作,依法核查相关交易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冻结流通证券期间,本公司将继续跟进冻结证券的交易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有关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

在此期间,我们建议投资者密切关注与该证券相关的公告信息,以及监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消息。

投资者应谨慎评估冻结期间的投资风险,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投资决策。

本公司将保持与相关投资者的及时沟通,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若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力为您解答并提供协助。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相信我们共同努力,能够使证券市场更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发展。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祝投资顺利!此致敬礼XX证券有限公司日期注:此为虚拟写作,文中的证券代码及其他事项纯属虚构。

千山药机:关于公司银行帐号被冻结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千山药机:关于公司银行帐号被冻结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16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公告编号:2020-029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银行帐号被冻结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一、公司银行帐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月20日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号被冻结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山健康”)、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乐福地”)共9个银行账户被冻结。

2018年1月24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号被冻结的进展情况及解除冻结的情况公告》,根据长沙县人民法院【(2018)湘0121民初44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的裁定,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星沙支行已解除冻结2800万元,湖南乐福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衡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华新支行被冻结的银行账号已全部解除冻结并恢复正常使用。

2018年2月5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部分银行帐户被冻结、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司长沙银行银德支行帐号被冻结。

2018年2月7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部分银行帐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星沙支行的账号、华夏银行长沙分行的账号、中国民生银行高桥支行的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韶山南路支行的账号被采取了冻结资金强制措施。

2018年2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部分银行帐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星沙支行的2个账号、子公司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佛山杏坛支行的1个账号和在顺德农村商业银行杏坛支行的3个账号被采取了冻结资金的强制措施。

2018年3月8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号被冻结的公告》,子公司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沙银行银德支行的1个帐号、在民生银行高桥支行的 1个帐号、在中国建设银行雨花经开区支行的1个帐号、在招商银行国金支行的1个账号及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天华路支行的2个账号被采取了冻结资金的强制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5号(耿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5号(耿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5号(耿敏)【主题分类】证券期货互联网【发文案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5号【处罚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501608231000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501608240014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501608538014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63838864577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338305788388864602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1938388647071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338305197838886579200【处罚日期】2022.04.08【处罚机关】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处罚机关类型】中国证监会/局/分局【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省级【执法地域】浙江省【处罚对象】耿敏【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5.26 19:08:05索引号bm56000001/2022-00004408分类行政处罚决定;上市公司监管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2年04月20日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 15号(耿敏)文号主题词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 15号(耿敏)当事人:耿敏,男,1963年7月生,住址:江苏省南京市。

时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目药业)副总经理。

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19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天目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香雪制药: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法院申请出具保函置换被查封财产及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

香雪制药: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法院申请出具保函置换被查封财产及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香雪制药公告编号:2020-078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法院申请出具保函置换被查封财产及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一)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并签署了《资产交易协议》,公司以157,280万元的价格收购登记在广东启德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德酒店”)名下位于广州生物岛环岛 A 线以北 AH0915002 地块 1 号、2 号土地使用权与上盖建筑及其配套物业、工程、设备设施,添附的设备设施、装修、装饰、家具、物品等整体资产(以下简称“交易标的”或“1号、2号地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3)。

(二)在公司与启德酒店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因启德酒店被广州市得民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民机电”)、惠州市大森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森家具”)、广州市晋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雅装饰”)、广州骏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林信息”)、广州市番禺区南村众汉石材经营部公司(以下简称“南村众汉”)、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茂建设”)等项目工程承包人起诉,各案原告均对当时公司购买的尚未过户的交易标的所处项目地块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查封了公司已购买的交易标的。

涉及的诉讼案件如下:注:1、晋雅装饰与启德酒店承揽合同纠纷案,晋雅装饰认为在承揽合同款未支付前启德酒店向公司转让了相关资产损害了其作为债权人的权益,向法院对启德酒店、公司提起诉讼;骏林信息与启德酒店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骏林信息认为公司以低价收购启德酒店资产,影响启德酒店偿债能力,对其构成损害,向法院对启德酒店和公司提起诉讼。

股权解除冻结协议书范本

股权解除冻结协议书范本

股权解除冻结协议书范本甲方(原冻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冻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1.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股权冻结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根据该协议,甲方对乙方持有的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权进行了冻结。

2. 现因____(解除冻结的原因,例如:债务已清偿、双方协商一致等),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原协议中关于股权冻结的约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股权解除冻结协议:第一条股权解除冻结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同意解除对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的冻结。

2. 乙方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不再受到原协议的冻结限制。

第二条原协议的终止1.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中关于股权冻结的条款终止。

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原协议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第三条声明与保证1. 甲方声明并保证,其解除冻结的行为是自愿的,且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及对第三方的承诺。

2. 乙方声明并保证,其在解除冻结后,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第四条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由专业法律人士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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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公告编号:2020-029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2、公司已就协议纠纷事项与相关方达成初步和解,相关方亦已递交解除冻结申请。

一、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景峰医药”)近日获悉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宝山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及公司所持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景峰”)100%的股权存在被冻结的情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宝山支行开设的账号为9846********00349的公司账户被冻结;该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207,504.98元。

2、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情况
公司持有的上海景峰数额77,100万元人民币的股权被冻结,占其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二、银行账户及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原因
经公司查询,上述银行账户及子公司股权被冻结为公司与上海方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方楠”)的其他股东因2016年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下称“协议”)项下股权转让纠纷所致。

根据2016年ZHANG XINI、ZHANG DANIEL.
NIAN、上海烜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及上海贤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海邦人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称“相关方”)与景峰医药签署的协议约定,相关方有意转让上海方楠100%股权和宁波爱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以及该等目标股权附带的所有权利、权益以及相应义务。

协议对股权转让的内容、股权转让的方式、股权转让对价及支付进度等股权转让细节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约定。

目前,相关方ZHANG XINI、ZHANG DANIEL. NIAN以及上海烜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就协议后续执行情况与公司发生纠纷,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要求公司收购相关方持有的上海方楠剩余股权并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1,295,454.5元。

相关方同时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0)沪02财保法第3号,裁定冻结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31,295,454.5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据此,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公司上述银行账户及持有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100%的股权。

三、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子公司股权被冻结事项进展
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已与相关方达成初步和解,相关方已于2020年5月6日向上海仲裁委员会递交了撤回仲裁的申请,上海仲裁委员会已于当日受理该申请,并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邮寄《上海仲裁委员会提交当事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函》。

相关方亦已于2020年5月6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解除公司上述银行账户及上海景峰100%股权冻结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冻结尚未解除,公司将在上述冻结解除后及时披露相关内容。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上述银行账户冻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低,不是主要支付账户,公司可通过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开展各类业务款项的收支,保障公司日常运营。

因此,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未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2、鉴于公司已与相关方达成初步和解,相关方已于2020年5月6日向上海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解除公司上述银行账户及上海景峰100%股权冻结的申请,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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