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营改增政策问答-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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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的影响分析

2023年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的影响分析我国从2022年1月1日开头,分行业逐步推行“营改增”改革。

实施4年多来,只剩下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四个行业还未掩盖到。

根据今年政府工作的支配,今年要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营业税这一从前的地方大税种将由此退出历史舞台。

5月1日起,“营改增”将掩盖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等四大行业,影响不一,营改增最新政策对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的影响分析详述如下。

自国务院明确提出,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营改增”便大步向前。

我们可以观看到2022年“营改增”起步以来,详细分三步走,第一步是扩围,即“营改增”方案在地区和行业上的扩围,即全面推动营改增;其次步是改制,即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增值税制度制度;第三步是立法。

目前还处于扩围阶段。

目前,建筑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四大行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总方案即将公布,这将直接影响四大行业的800余万户企业,涉及年营业税税额1.6万亿元。

铂略财务培训从各渠道了解到,估计6月下旬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把四大行业的“营改增”草案上报国务院。

若进展顺当,估量该草案最快可能在将来一周内出台,正式的实施日期可能最早会在10月1日,最晚在明年1月1日。

建筑业、房地产税率定为11%建筑、房地产行业性质较为特别,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建筑业主要是为房地产业供应服务,两者上下联通,相辅相成。

假如房地产行业不一起改,而只改建筑业,那就只改上游不改下游,下游企业得不到抵扣。

所以需要联动改革,将上下游一起改革,从而形成完整的抵扣链。

由于这两类行业业务简单,牵扯的主体多,金额高,对其“营改增”的设计方案从提出到完成历时最久,可见是特别审慎地作出打算的。

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普遍采纳5%的营业税税率,建筑业营业税税率为3%,基于行业与经济进展的现状,此次“营改增”房地产、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1%。

更多最新建筑行业分析信息请查阅发布的《2022-2022年中国建筑行业进展分析及投资潜力讨论报告》。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2366知识库问答题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2366知识库问答题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2366知识库问答题日期:2016-04-22 作者:来源:独山子在线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2366知识库问答1.某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因此,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2.某运输企业以挂靠方式经营,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哪一方是纳税人?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因此,该运输企业以挂靠方式经营,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被挂靠人作为增值税纳税人。

3.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哪几类?具体是怎么划分的?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吗?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扩大不动产抵扣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 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 【发布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15号 【发文日期】 2016-03-31
扩大不动产抵扣范围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 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 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 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 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 二年抵扣比例为40%。
1、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即电 话费用可以扣除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 税率为6%。 2、采购建筑材料、设备、油费、水电费、 办公用品 、劳保用品、车辆维修费用、车 辆购置费用、动产租赁费、施工机械设备 17%
3、运输费用11%
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 【日期】2015-12-3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 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 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 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 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楼部长2016年两会期间答记者: 知道有问题,但必须得推进!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 改革的若干意见
(九)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 价体系。逐步统一各行业、各地区的工 程计价规则,服务建筑市场。健全工程 量清单和定额体系,满足建设工程全过 程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复杂程度、多种 承包方式的计价需要。
不得抵扣的规定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 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 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 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 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发票方面几个典型的违 法问题
1、虚开 2、代开 3、转让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政策与企业应对策略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政策与企业应对策略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政策与企业应对策略•1、整体而言,建筑细分行业中,产值利润率越低的行业,“营改增”后受到的影响越____?而行业产值利润率越高的行业,“营改增”后受到的影响就越___?(10分)B大;小C小;小D大;大正确答案:A•2、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____当期进项税额。

划横线处应该填的字符为?(10分)B 加号:+C 乘号:*D 除号:÷正确答案:A•3、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10分)=销售额-征收额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C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D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额正确答案:B•4、纳税【2018】32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多少?(10分)、10%、10%C16%、9%D15%、9%正确答案:B多选题•1、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包括哪些内容?(10分)A工程服务B安装服务C修缮服务D装饰服务正确答案:A B C D•2、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10分)A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B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C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D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正确答案:A B C•3、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冰箱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0分)A公司资质B招投标主体C合同的签署D发票的开具正确答案:A B C D•4、以下属于税务风险的有?(10分)A发票的风险B简易计税项目进项税额C挂靠业务的发票收受D跨区域纳税的税收协调E国地税合并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协调正确答案:A B C D E•1、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建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建筑业营改增实施指南

建筑业营改增实施指南

建筑业营改增实施指南《建筑业营改增实施指南》嘿,新朋友,今天我就和你说说建筑业营改增这档子事。

想当年啊,我刚开始接触的时候,那真是一头雾水,就像在黑暗里摸索一样。

一、基本注意事项首先呢,你得知道营改增是把以前交营业税改成交增值税。

这可不是个小改变。

对于我们建筑业来说,最大的影响就是计税方法变了。

以前营业税那就是简单的营业额乘以税率,现在增值税可不一样了。

就拿一个建造一栋大楼的项目来说,你要清楚区分哪些成本是可以进行进项抵扣的。

比如说建筑材料,像水泥啊、钢筋啊这些东西,买材料的时候拿到的专用发票就可以用来抵扣。

但是这里有个诀窍,你得确保这发票的真实性、合规性,我当时就是没太仔细看发票的一些小细节,结果差点出问题。

记住了,这点很关键啊,别拿那种不合规的发票来想抵扣,那可是不行的。

二、实用建议营改增后,你要找那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合作。

你想啊,如果供应商只能开普通发票,那你就不能抵扣进项税了,这就多花钱了不是?就像你去集市买东西,能找那些能给你折扣券(专用发票)的摊主,就别找那些啥都不给的。

像我们之前有个小项目,换了个能开专票的供应商,成本一下就降下来不少呢。

还有啊,对于项目的分包这块,处理好了也能省不少税。

分包款是可以从总价款里扣除的,但你也要注意相关的规定,什么备案啊之类的手续。

我一开始也是这样想的,觉得手续麻烦就想省一省,后来发现那可不行,税务部门检查的时候麻烦就大了,所以该走的程序一定要走。

三、容易忽视的点很多人会忽视那些小费用的发票。

像工地临时买个工具啊,虽然钱不多,但是如果能拿到发票也能抵扣的。

我们当时就是觉得几块几十块的东西,要啥发票啊,后来一算,积少成多可不少呢。

再就是设备租赁,租设备的时候也要想着要专票,有时候就光顾着找便宜的设备了,把发票的事忘到脑后了。

再有就是关于时间的问题。

专票的抵扣是有时间限制的,好像是180天还是多少来着。

我记得有一回差点就超时间了,突然想起来,吓出一身冷汗。

营改增之前建筑业税率

营改增之前建筑业税率

营改增之前建筑业税率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前,建筑业面临着一系列的税费问题。

本文将从营改增之前的建筑业税率角度,探讨其影响和存在的问题。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前,建筑业的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等。

首先,建筑业主要纳税方式是增值税。

在营改增之前,建筑业增值税的税率较高,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1%。

这使得建筑业承担了较大的税收负担,影响了企业的利润率。

尤其是对于中小型建筑企业来说,增值税率高对其生存和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其次,建筑业还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这两项附加税的税率分别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7%和教育费附加的3%。

虽然这两项税费金额相对较低,但对建筑业的总税负仍然起到了一定的积极影响。

此外,建筑业涉及到的个人所得税也是需要纳税的项目之一。

在营改增之前,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额不同,分为多个级别,并采用累进税率。

建筑业中的一些员工,尤其是技术和管理人员,往往薪资相对较高,导致需要缴纳较高的个人所得税。

这对于员工的工资收入和企业的用工成本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总体来说,营改增之前的建筑业税率较高,给企业经营和员工薪资带来了一定的负担。

特别是对于中小型建筑企业来说,税负过重对其发展带来了不小的制约。

因此,改革建筑业税率已经成为当时的重要任务。

针对建筑业税率较高的问题,中国政府决定推行营改增政策。

营改增政策的核心是将原先适用于商品销售和劳务提供的增值税,改为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销售货物、提供服务的消费税。

通过这一政策的实施,可以降低建筑业的税负,提高其利润率和竞争力。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于建筑业带来了一系列的变化。

首先,在营改增之后,建筑业的税率将统一设为11%,与之前的增值税税率相同。

这一调整降低了建筑业的税负并提高了企业的利润率。

其次,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取消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建筑行业“营改增”的相关增值税政策及应对“营改增”

建筑行业“营改增”的相关增值税政策及应对“营改增”
建筑企业应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与合 作,确保供应商能够提供合规的增值 税发票,以便进行进项抵扣。
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01
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 和会计核算体系,确保准确核算 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02
企业应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加强培训,确保财务人员能够 熟练掌握增值税相关政策和操作 流程。
建筑行业“营改增”的相 关增值税政策及应对“营 改增”
• “营改增”政策概述 • 建筑行业“营改增”的增值税政策 • 建筑行业应对“营改增”的策略 • “营改增”对建筑行业ຫໍສະໝຸດ 影响 • 建筑行业“营改增”的案例分析
01
“营改增”政策概述
“营改增”的定义与背景
“营改增”定义
将原先缴纳营业税的项目改为缴 纳增值税,从而避免重复征税, 降低企业税负。
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
增值税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简易计税方法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发票管理
专用发票
建筑企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普通发票
税务筹划
建筑企业需进行税务筹划,合理利用增值税 政策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05
建筑行业“营改增”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大型建筑企业的“营改增”实践
总结词
积极应对,全面改革
详细描述
某大型建筑企业在“营改增”实施之初,就积极响应政策,全面梳理业务流程,从采购、施工到销售等各个环节 进行增值税管理改革,确保企业税务合规。
建筑企业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用于非抵扣目的。

二建营改增考试题及答案

二建营改增考试题及答案

二建营改增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营改增政策实施的年份是()。

A. 2012年B. 2013年C. 2014年D. 2015年答案:C2. 营改增后,增值税的税率分为几个档次()。

A. 2个B. 3个C. 4个D. 5个答案:C3. 营改增政策中,交通运输业的税率是()。

A. 6%B. 9%C. 11%D. 13%答案:C4. 营改增政策中,建筑业的税率是()。

A. 6%B. 9%C. 11%D. 13%答案:B5.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下列哪项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A. 教育服务B. 医疗服务C. 金融服务D. 餐饮服务答案:A6.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下列哪项服务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A. 金融服务B. 医疗服务C. 教育服务D. 餐饮服务答案:C7.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是()。

A. 5000元B. 10000元C. 20000元D. 50000元答案:C8.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是()。

A. 3%B. 5%C. 6%D. 11%答案:A9.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下列哪项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 餐饮服务C. 教育服务D. 医疗服务答案:B10.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下列哪项服务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A. 金融服务B. 餐饮服务C. 教育服务D. 医疗服务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下列哪些行业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A. 交通运输业B. 建筑业C. 金融服务业D. 教育服务业答案:A、B2.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下列哪些服务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A. 医疗服务B. 教育服务C. 金融服务D. 餐饮服务答案:B、D3.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下列哪些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A. 金融服务B. 餐饮服务D. 医疗服务答案:B、D4.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下列哪些服务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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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营改增问答】(二)建筑业营改增政策 | 于新发表于: 2016-5-7 20:51:19
回复
一、青岛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单位和个体
工商户如何预缴税款?
答:青岛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回机构所在地
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一)2016年5月1日以后新项目
2016年5月1日新发生的青岛市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项目,需在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
证明》,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报验登记,填写《预缴
税款申报表》,办理税款预缴,回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2016年4月30日前已报验项目
2016年4月30日前按地税部门管理要求,已在地税部门办理报验登记的,持地税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存根
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报验登记,填写《预缴税款
申报表》,办理税款预缴,回机构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对这
类纳税人报验登记信息不需进行税务登记确认,对于已经办理登记确
认信息的纳税人,需要对登记确认信息予以删除。

二、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何申请代开
增值税发票?
答:营改增后,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应回机构所在地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
增值税发票的,可在建筑服务发生地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

因在建筑
服务发生地可全额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各基层局要对纳税人提出的
代开发票的有关资料严格审核。

具体要求如下:
纳税人申请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代开增值税发票不得由代征单位代开,应持下列资料到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
代开增值税发票。

1.纳税人提供《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和税收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扣除分包款的,提供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扣除分包款的,提供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
三、建筑业纳税人同时存在多个项目的能否分别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
答:对于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同时存在多个项目, 符合选择简易计税规定的,可以按照项目分别选择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方式。

四、预缴税款缴纳期限如何确定?
答:(一)建筑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取得工程款的当月,扣除分包款按预征率预缴税款。

同一项目当月多次预缴的可合并办理。

(一)考虑建筑服务中装饰装潢、修缮和其他建筑服务涉及合同项目过多,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对上述建筑服务各区、市局可依据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汇总预缴的形式。

五、建筑业扣除分包款凭据有何具体规定?
答:建筑业纳税人凭建筑业营业税发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的,应当是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扣除分包款的凭证。

建筑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扣除支付的分包款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备注栏应当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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