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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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7年城镇建设管理提升五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7年城镇建设管理提升五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7年城镇建设管理提升五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28•【字号】铜政办〔2017〕40号•【施行日期】2017.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7年城镇建设管理提升五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办〔2017〕40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2017年城镇建设管理提升五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28日铜陵市2017年城镇建设管理提升五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安徽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城镇建设管理提升行动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城镇办〔2017〕12号)精神,着力整治“城市病”,重点实施交通秩序整治工程、城镇沿街经营秩序整治工程、增绿护绿提质工程、市容市貌和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城市垃圾治理工程等五大整治行动,不断提升我市城镇建设管理水平。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扎实开展城镇建设管理提升五大整治行动,实现城镇交通秩序更加顺畅,市容市貌整洁更加有序,地域特色塑造更加突出,城镇人居环境更加优化,全面提升我市城镇建设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幸福美丽新铜陵建设。

二、主要任务(一)交通秩序整治行动1.坚持“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

提升城市拥堵治理能力,全面落实“治乱疏堵”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新改建道路配套交通管理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文明办)2.畅通主干路网,打通微循环,连通小街巷,保持道路畅通功能。

畅通城市路网,建设翠湖二路东延等一批骨干路网,打通一批微循环道路和断头路,不断完善快速路、主次干道和支路级配合理的路网系统。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房城建委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房城建委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房城建委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04•【字号】铜政办〔2016〕129号•【施行日期】2016.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房城建委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铜政办〔2016〕129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住房城建委《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4日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市住房城建委为深入推进绿色城镇化,打造生态强市,建设幸福美丽新铜陵,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5〕175号)精神,现就推进我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形成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人居环境宜居舒适、建设方式集约高效、生活方式绿色低碳的城乡发展格局。

二、实施步骤(一)试点启动阶段(2016—2017年):坚持示范引路、重点突破,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以及“多规合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海绵城市、城市综合管廊、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建筑等专项试点。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2020年):坚持系统推进、全面提升,在试点示范基础上,建立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组织领导、政策扶持、技术标准、评价指标等体系,绿色发展长效机制不断健全。

三、重点工作(一)绿色规划引领行动1.推进“多规合一”工作。

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整合相关规划的空间管制分区,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形成合理的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布局。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关于促进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关于促进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关于促进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若干价格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铜政办[2010]50号
【发布部门】铜陵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6.17
【实施日期】2010.06.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关于促进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若干价格
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2010〕50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物价局《关于促进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若干价格政策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关于促进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若干价格政策实施意见
(市物价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决定》(皖发〔2010〕2号)、《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实施方案》(皖发〔2010〕3号)、省物价局《关于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若干价格政策措施的通知》等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铜发〔2010〕9号)要求,现就促进我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本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和江北产业园,下同)建设,提出如下价格政策实施意见:
一、灵活运用价格调控权
(一)《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由省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其具体执行价格尚未明确的。

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强力推进经济加速发展的通知

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强力推进经济加速发展的通知

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强力推进经济加速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22•【字号】•【施行日期】2008.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强力推进经济加速发展的通知各党委(党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并把大讨论与开展“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年”、“解决问题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立足基层了解情况,深入一线开展工作,着眼实际解决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我们也要看到,一些党政机关干部中的“老爷病”、“懒散病”还依然存在,少数干部主动服务经济的意识不强,落实工作的力度不大,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工作重心下移不到位等。

这些都是影响和制约我市经济跨越发展的“拦路虎”。

当前,我市改革处于攻坚阶段,发展处在关键时期,自身优势日益显现,周边竞争更为激烈,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

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尤其需要广大干部按照各项工作“提质、提速、提效”的要求,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继续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大力倡导“在一线调查研究,在一线主动服务,在一线转变作风,在一线检验成效”的一线工作法,进一步促进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成果的转化,全力推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遵照市委领导的要求,现就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强力推进经济加速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一线调查研究,进一步拓宽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1、继续坚持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制度。

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县区负责人每年用不少于1/3的时间,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百姓心声,洞悉施政得失,了解社情民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以此作为部署和推进工作的基础环节。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铜政办〔2016〕64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铜政办〔2016〕64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铜政办〔2016〕64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过程中的引领和技术支撑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领导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通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改革标准化管理体制,改进标准制定工作机制,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到2020年,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有效支撑统一市场体系建设,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推动我市标准化工作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努力增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竞争力。

二、改革措施(一)加快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

以技术标准发展战略为统领,落实《铜陵市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实施方案(2011—2015年)》各项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十三五”时期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具有铜陵特色的技术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化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和产品、产业的综合竞争力,服务我市质量强市示范市创建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07•【字号】办〔2018〕31号•【施行日期】2018.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铜陵市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340号)精神,加快推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以下简称“全创改”)相关改革举措,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着力构建与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模式,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

(一)坚持改革创新。

积极学习全创改试验区域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加快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营造有利于转型发展的制度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优化政策服务。

落实推广相关创新改革经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管理水平,重点推进契合我市需求的创新举措,为转型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三)分类推进实施。

对在我市已经实施的改革举措,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提高。

对尚未推广的改革经验,逐项制定实施方案,抓紧推进,早见成效。

二、推广内容(一)科技金融方面。

1.以关联企业从产业链核心龙头企业获得的应收账款为质押的融资服务。

改革经验:以从核心龙头企业获得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为关联产业链大企业、供应商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发展线上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模式。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办〔2018〕71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办〔2018〕71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正文:----------------------------------------------------------------------------------------------------------------------------------------------------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全市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贯彻落实《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铜政〔2017〕61号)精神,加快开发区改革创新、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创新园区发展理念、思路和模式,强化园区精简高效管理特色。

创新体制机制,整合优势资源,注重功能配套,加速产业集聚,构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布局合理、错位发展、功能协调的发展格局,打造经济发展主引擎、创新发展新高地。

(二)改革范围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安徽铜陵金桥经济开发区、安徽铜陵大桥经济开发区、铜陵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

二、重点任务(一)有序推进开发区优化整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开发区优化整合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311号)精神,全市6个开发区整合为5个开发区。

1. 保留5个开发区。

市直管开发区1个,即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

市政府委托铜官区政府代管开发区1个,即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

县区管理开发区(省级)3个,即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安徽铜陵义安经济开发区、安徽铜陵郊区经济开发区。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19•【字号】铜政办〔2018〕16号•【施行日期】2018.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7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促进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全面提升建筑业核心竞争力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重点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切实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努力实现全市建筑业追赶超越、持续健康发展。

建筑业总产值由2017年的145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20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

全市一级总承包建筑业企业达15家,年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超过5家;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竣工面积比例达到50%,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

二、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一)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试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智慧审批,推行执业资格证书电子化。

建立建筑市场动态监管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

(市住建委、市人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面推进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推行网上异地评标。

在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允许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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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
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政办[2013]46号
【发布部门】铜陵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30
【实施日期】2013.07.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办〔2013〕46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2013〕4号)精神,强化政府对建筑业的扶持引导,全面提升建筑业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建筑业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中的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到2015年,我市建筑业加快转型升级,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较快增长:
经济社会效益进一步凸显。

建筑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实现规模、质量和效益同步提
升。

到2015年,全市建筑业年总产值达150亿元,力争突破170亿元。

产业发展结构进一步优化。

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实现传统建筑业向现代建筑服务业转变;推动专业结构调整,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到2015年,建筑业年产值超10亿元、5亿元、3亿元的企业分别达到3家、10家、25家;力争培育特级资质企业1家、一级资质企业3-5家。

科技创新水平进一步提高。

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广应用创新成果,创建企业技术中心,提高建筑业企业技术装备和绿色施工水平。

到2015年,申报省级工法2项。

市场拓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大力拓展建筑市场。

到2015年,我市建筑业企业在市外建筑业产值比超过30%。

质量安全保障进一步强化。

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促进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到2015年,争创“鲁班奖”工程1个、“黄山杯”工程8个、“铜都杯”工程20个;省级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30个、市级50个。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加强分类指导,整合各类资源,支持骨干企业和成长性企业发展,在企业资质晋级、增项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

引导中小企业做精做专,加快培育经营特色较强、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专业企业。

支持建筑业企业发挥优势,向上下游产业延伸,形成“突出主业、适度副业”的多元化产业发展格局。

水利、交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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