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标准范本
隐蔽致灾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治理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了预防和控制煤矿生产过程中的隐蔽致灾因素,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制定本制度。
隐蔽致灾因素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矿井设计、开采方法等因素引起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蔽性因素。
二、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一)排查治理范围:全省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
(二)排查治理内容:1. 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基本要求事项;2. 水害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3. 顶板、冲击地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4. 瓦斯、火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5. 露天煤矿边坡稳定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
三、排查治理程序(一)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煤矿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要求,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全面自查,对排查出的隐蔽致灾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并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
自查自改阶段应在5月底前完成。
(二)监督检查阶段: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对负责监管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
省应急管理厅将在6月至9月进行省级督导检查。
四、排查治理要求(一)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范围、方法、时限等,确保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煤矿企业应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煤矿企业应加强监测预警,及时掌握隐蔽致灾因素的变化情况,预防事故的发生。
(四)煤矿企业应强化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排查治理的企业,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总结评估省应急管理厅将在9月进行总结评估阶段,对全省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企业进行问责。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全省煤矿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切实加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范文

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范文第一章绪论1.1 背景和意义矿井作为采矿企业的核心生产场所,往往存在各种因素导致的灾害风险。
其中,隐蔽致灾因素是指人们在平时难以察觉到的、隐藏在矿井内部的潜在灾害因素。
这些因素一旦爆发,往往会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对于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1.2 目的和任务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内的隐蔽致灾因素得到及时识别和处理,减少矿井事故的发生。
任务:本制度的任务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操作简便的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明确普查的内容、方法和流程,以及普查结果的处理和跟踪措施。
第二章普查内容2.1 隐蔽致灾因素的分类矿井隐蔽致灾因素可分为以下几类:(1)地质构造:包括断层、褶皱、岩层倾角等地质构造因素。
(2)岩石力学:包括岩石稳定性、岩性、岩石的应力状况等因素。
(3)瓦斯与煤尘:包括瓦斯涌出量、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煤尘含量等因素。
(4)水文地质:包括矿井水位、涌水量、含水层水压等因素。
(5)通风条件:包括通风系统的完善程度、通风流量、通风阻力等因素。
(6)电火灾和爆炸:包括矿井内电气设备的安全性、电火灾和爆炸的潜在隐患等因素。
2.2 普查内容根据以上分类,本制度的普查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地质构造:对矿井所在区域的地质构造进行调查和分析。
(2)岩石力学:对矿井岩石的力学参数进行测试和评估。
(3)瓦斯与煤尘:对矿井内的瓦斯和煤尘进行监测和分析。
(4)水文地质:对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
(5)通风条件:对矿井的通风系统进行检查和评估。
(6)电火灾和爆炸:对矿井内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普查方法3.1 普查手段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可采用实地调查和实验室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实地调查主要包括采集地质样本、水样、煤尘样本等,对矿井内的各类隐蔽致灾因素进行实地观察和监测。
实验室分析主要采用仪器设备对采集的样本进行测试和分析。
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范本

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是为了全面了解矿井内存在的隐蔽致灾因素的具体情况,为制定相应的防护和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包括《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煤矿和其他类型的矿井,包括地下和露天矿。
三、责任部门和责任人:1. 矿井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2. 矿井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普查工作;3. 矿井安全监察部门对矿井的普查结果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普查内容和方法:1. 普查内容:(1) 矿井内的地质构造和岩层情况;(2) 矿井内的瓦斯、煤尘、温度等气体和环境因素;(3) 矿井内的排水设施和水文地质情况;(4) 矿井内的通风系统和通风效果;(5) 矿井内的设备、设施和工艺的安全隐患;(6) 矿井内的人员组织和管理制度。
2. 普查方法:(1) 组织专业人员对矿井进行实地勘察和检查;(2) 查阅矿井的相关档案和资料;(3) 召集相关人员开展座谈会和访谈;(4) 进行必要的实验和测量。
五、普查周期:1. 每个矿井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隐蔽致灾因素普查;2. 对于高风险矿井,可以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普查周期的缩短;3. 对于突发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进行额外的普查。
六、普查结果:1. 普查结果应详细记录下来,包括各项隐蔽致灾因素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2. 对于发现的具体问题,应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间限制进行整改;3. 对于未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矿井安全监察部门,并制定应急预案。
七、执行和监督:1. 矿井管理部门应组织并指导矿井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普查工作;2. 矿井安全监察部门应对矿井的普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3. 矿井内的员工应积极配合普查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故意隐瞒或伪造相关数据。
八、附则:1.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2. 对于不遵守本制度的矿井,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矿井管理部门所有。
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模版

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模版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矿井生产过程中,隐蔽致灾因素是造成矿井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对矿井隐蔽致灾因素进行有效的普查工作至关重要。
二、普查目标1.明确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目标,旨在发现和排除矿井内存在的致灾隐患。
2.确保对矿井的隐蔽致灾因素进行全面、系统、科学、深入的普查,依法进行整改和防范,确保矿井安全。
三、普查内容1.隐蔽致灾因素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1)瓦斯积聚;(2)煤尘积聚;(3)火灾隐患;(4)冲击地压;(5)矿井水害;(6)机电设备隐患;(7)通风系统隐患;(8)矿井通风隐患;(9)其他隐蔽致灾因素。
2.普查方法:(1)走访调查:对矿井各工作面、巷道进行走访调查,了解现场情况,发现问题。
(2)检查设备:对矿井的机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监测分析:通过监测设备对矿井内的瓦斯、煤尘等致灾因素进行定量分析,发现异常及时处置。
3.普查程序:(1)确定普查计划:制定年度普查计划,明确定期内的普查内容和时间表。
(2)组织实施:成立普查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开展普查工作。
(3)现场踏勘:按照计划进行矿井现场踏勘,记录并汇总隐蔽致灾因素。
(4)数据整理和分析:对踏勘记录进行整理和分析,准确掌握隐蔽致灾因素的分布和危险程度。
(5)制定整改措施: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6)督促整改:按照计划对整改措施进行督促和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四、普查结果处理1.普查结果分析:对普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明确隐蔽致灾因素的分布状况和主要原因。
2.编制报告:根据普查结果,编制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包括隐蔽致灾因素的详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3.报告汇报和交流:将普查报告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和交流,提出改进建议并积极参与解决问题。
4.监督整改:对整改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和整改。
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范本

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矿井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普查内容和要求1. 煤与瓦斯突出、冒顶、透水、煤与瓦斯突出和煤尘爆炸等灾害事故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2. 根据煤层赋存特点,特别重视煤层结构、地质构造、煤岩层理、构造岩体的探查。
3. 了解煤与瓦斯突出、冒顶、透水、煤与瓦斯突出和煤尘爆炸等灾害事故频繁发生的工作面、通风巷道、开拓巷道以及支护、排水等设施的隐蔽致灾因素。
4. 对工作面支护结构、通风系统、瓦斯抽放系统、水文地质条件等进行全面的检测和评估。
5. 普查结果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包括隐蔽致灾因素的具体情况,评估结果以及整改方案。
三、普查方法和步骤1.确定普查范围:根据矿井的地质、地形、煤层赋存特点,确定普查范围。
2.召开普查会议:矿井负责人组织召开普查会议,明确普查目标、任务和标准,分工负责。
3.开展现场勘察:普查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充分了解矿井基本情况,重点关注可能存在的隐蔽致灾因素。
4.收集相关资料:普查人员收集矿井相关资料,包括矿图、设计文件、历史事故记录等。
5.分析评估:根据现场勘察和资料分析,评估矿井存在的隐蔽致灾因素的程度和危害性。
6.编写普查报告:结合普查结果,普查人员编写普查报告,包括事故隐患和风险评估,以及整改方案。
7.报告审核和整改:矿井负责人审核普查报告,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四、普查结果的运用1. 普查结果将作为制定和完善矿井安全生产措施的依据。
2. 普查结果将作为矿井隐蔽致灾因素的监管和检查的依据。
3. 普查结果将作为矿井安全检查和评估的重要参考。
4. 普查结果将作为矿井培训和安全教育的基础。
五、质量控制和监督1.普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严格按照普查程序进行工作。
2.普查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模版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模版一、引言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社会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对隐蔽致灾地质因素进行全面普查,收集相关数据,评估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从而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
二、制度的范围和适用对象1.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
2. 适用对象:所有从事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三、普查的内容和方法1. 内容:a) 土地利用情况调查:统计各类土地利用情况,包括农田、建设用地、工业用地等。
b) 地质环境调查:对地质背景、地形地貌、地震活动、地下水情况等进行调查。
c)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调查:对各类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如滑坡、地面沉降、地下水位变化等进行调查。
d) 灾害历史资料调查:收集相关地质灾害的历史资料,分析灾害发生的规律和趋势。
2. 方法:a) 野外调查:派遣专业调查人员进行实地勘测,采集样本数据。
b) 数据收集:收集相关地理信息数据、卫星遥感数据和历史地质灾害数据。
c) 专家评估:依托专业的地质灾害评估专家,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
四、普查数据的管理和利用1. 管理:a) 数据录入和整理: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录入和整理。
b) 数据备份和安全性保障: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数据的安全性。
2. 利用:a) 风险评估:利用普查数据,进行地质灾害的风险评估和预测。
b) 防灾减灾规划: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灾减灾规划和措施。
c) 决策支持:为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意见。
五、普查的监督和评估1. 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普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评估:对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普查工作的成效和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六、普查的实施计划和报告1. 实施计划:制定详细的普查实施计划,包括时间安排、人力资源、数据采集等方面的安排。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范本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工作,提高安全防灾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
第三条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是指对可能存在的或已经存在的隐蔽致灾因素进行主动调查和普查,获取相关数据和信息的工作。
第四条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应坚持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普查结果科学可靠,操作规范,数据公正公开。
第二章工作目标和任务第五条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工作目标是全面掌握隐蔽致灾因素的分布情况、类型和规模,为制定灾害防范和应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第六条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工作任务包括:(一)制定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方案;(二)开展现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三)收集、整理和分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数据;(四)编制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五)制定隐蔽致灾因素防范和应急措施。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由地方政府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第八条地方政府应设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推进工作。
第九条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方案;(二)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三)组织制定并发布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结果;(四)落实隐蔽致灾因素防范和应急措施;(五)加强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条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方案,明确普查的目标、任务、范围、时间和方法;(二)组织现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对可能存在的或已经存在的隐蔽致灾因素进行实地调查;(三)收集、整理和分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数据,形成普查报告;(四)编制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提出防范和应急措施建议;(五)发布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结果,将防范和应急措施纳入相关规划。
第五章工作方法和手段第十一条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应综合运用以下方法和手段:(一)现场勘查:对可能存在的或已经存在的隐蔽致灾因素进行系统性、详细的实地调查;(二)数据收集:搜集相关的文献资料、统计报表等,调查相关的单位和个人;(三)技术检测: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实验室和现场的测试、分析和检测;(四)专家论证: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论证和评估;(五)群众参与:借助群众力量,进行巡查、上报和监督。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模版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普查和管理,减少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普查工作及后续管理。
第三条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普查工作要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坚持科学、系统、综合、实用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普查各类隐蔽致灾地质因素,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四条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普查工作应当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普查工作应当充分调动普查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及时将普查的相关信息报送中央灾害监测中心,并做好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第六条普查结果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在合理范围内鼓励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参与评议和监督。
第二章普查范围第七条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普查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地质构造;(二)地下水;(三)地震断层;(四)地层岩性;(五)地表破坏;(六)岩石稳定性;(七)山体地质灾害;(八)土地沉降;(九)地质灾害易发区。
第三章普查内容第八条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普查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调查目的和意义;(二)普查区划;(三)普查对象;(四)普查内容;(五)普查方法;(六)普查数据采集和处理;(七)普查结果分析和评估;(八)普查报告。
第九条普查区划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划定不同的普查区域,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第十条普查对象主要包括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相关地质要素、地质构造、地下水、地震断层、地层岩性、地表破坏、岩石稳定性、山体地质灾害、土地沉降、地质灾害易发区等。
第十一条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对普查对象的整体调查、详细调查和评估分析等工作。
第十二条普查方法主要包括野外调查、室内分析等方法,可以借助各种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辅助。
第十三条普查数据采集和处理应当按照科学、系统、严谨和规范的原则进行。
第十四条普查结果分析和评估应当结合现实情况和科学依据,进行综合评估和分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9856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了切实做好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确保我矿长治久安,减小和消除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对矿井安全生产的影响,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要求,结合《鹤岗中润矿业有限公司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和《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第四章具体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地测副总机电副总通防副总
成员:地测科科长、通风队长、安全科科长、机电
科科长、生产技术科科长、防治水专职人员、通风专职人员、各
区队技术员
二、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领导小组职责范围
组长:全面负责组织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开展,保证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开展过程中所需资金、设备、仪器仪表落实到位。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重点负责隐蔽性调查工作的跟踪、督促检查,负责自己专业内隐蔽致灾工作日常业务安排落实。
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共同开展完成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并负责编制专业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方案工作。
区队技术员负责本区队内的隐蔽致灾专业知识培
训科室技术人员负责督促帮扶区队人员共同提高专业知识。
三、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范围:
1、地表防洪灾害的排查
①相关科室对矿内及矿区周边的地表径流、塌陷裂隙区渗水情况、暴雨过后地表塌陷裂隙区积水情况巡查进行详细的排查勘测并在本矿相关图纸上及时准确的绘制出具体的位置。
②相关部门对矿周围的防洪排水沟定期进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及时清理防洪沟,保证防洪沟内的清洁,发现有损坏的地方及时进行修复,保证防洪排水沟的完好。
③在雨季期间加强防洪沟的巡查工作,对井口较低位置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防止强降雨期间,积水涌入井筒内,发生事故。
2、井下隐蔽致灾因素排查
1)采空区
①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负责每月对全矿范围内采空区的监控检查,负责协调施工单位经常性地对矿山重点部位及井巷工程进行监督监测,协调本系统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监测,圈定地表及井下采空区范围,并做好相关图件的归档工作。
②坚持经常对新旧采空区进行实测,并及时准确的绘制当前采空区位置实测图,对在实测或井下隐患排查过程中,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可能诱发大的地质灾害时,应及时向组长及副组长汇报。
③根据采空区与我矿重点场所影响关系,以及井巷工程、保安煤柱、矿体的相互位置及影响程度,从技术上进行论证,确定我矿当前监测重点。
④在采掘活动开始前确定矿区范围内地表采空
区、地表塌陷区、地表错动区关系及影响范围。
⑤推广应用在采空区监测地质灾害预测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负责研究采空区变化,并对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给与技术的论证并采取相关措施。
⑥确定的采空区影响范围,圈定并标识通知相关人员,防止人员误入。
⑦在回采过程中,对地表采空区塌陷范围进行现场观测,对塌陷情况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
2)废弃老窑(井筒)井巷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
①对矿区内及矿区周边的可能影响本矿的老窑及废弃井巷进行摸底,并在本矿的相关图纸资料上绘制出具体位置,并定期进行观测及排查。
②对井下已采完的工作面的防火密闭进行观测,并及时汇报出现的问题。
③定期了解相邻矿井的回采情况,如有开采的矿
井,调查清楚其废弃井巷是否对本矿的安全生产产生影响。
④井筒、工业广场及附近汇水沟每年雨季前要清理附近杂物,疏通排水通道。
⑤在井下发现下矿水量有变化时或降特大暴雨、地表水体变化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对井筒周边水位进行测量。
⑥若矿井后期对对井田范围内废弃井筒进行充填,对井筒充填方案和回填工程监督。
⑦在周边矿井关闭后,在井筒没有回填前,要经常协助公司技术服务中心人员,采用电测法对井筒水位进行测量,密切关注水位变化。
⑧在工作面采掘工程接近钻孔之前,必须对钻孔资料进行查阅,全面了解钻孔的封闭情况,编制采掘工程过钻孔设计方案。
⑨对于钻孔资料不详、模糊的钻孔,必须以“封闭不良钻孔”对待,在设计说明中必须明确提出来,要留足防隔水煤柱,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作为视在安全隐患来处理。
⑩在设计中明确告知施工单位,所要揭露的钻孔数量及位置,以及钻孔的封闭情况,让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
3)断层、裂隙、褶皱、陷落柱、导水裂隙带等地质构造普查
①建立地质预报制度,年初按照年度采掘工程计划,对年度采掘工程可能遇到的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进行预报;每月根据采掘工程计划,和井下采掘巷道揭露情况对各掘进头面,进行逐头逐面分析,准确分析巷道层位关系,对可能穿层巷道、或过老空老巷、断层等地质构造要提前通知生产区队,提出建
议,并督促区队制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②建立钻孔资料分析制度,在巷道超前钻探结束后,要及时根据钻探资料,进行钻场分析,对钻孔中发现的层位变化等情况,分析前方可能存在的地质构造情况。
③定期对水文地质资料分析,水文地质方面要及时分析巷道顶底板滴渗水情况及水量变化趋势、充水来源等资料,若物探、钻探显示的地质构造变化区域要及时分析构造变化带附近可能出现的水文地质情况,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