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防止与减少职业伤害,保障员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文明施工,共益发展”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要将劳动保护与防止职业健康作为施工生产中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三到位两不变”,即:劳动防护设施投入要到位,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与使用要到位,职业健康体检与管理工作要到位,主要领导为职业健康管理第一责任人不能变,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与综合治理不能变。

第三条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实行行政管理、群众监督、执法监察相结合的分级管理体制。在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科技进步,实行科学管理,强化全员教育,提高员工个人防护意识与能力,创造良好的作业生产环境,形成一个领导重视、部门协同、层层负责、人人把关、群防群治的劳动保护与职业健康管理局面。

第二章职业健康目标管理

第四条公司应以矽肺病防治、防止职业中毒、地热中暑与高原病预防为重点,实现特殊岗位和隧道作业人员职业病体检率

100%、新增职业病为零、无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无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目标。

第五条公司与各项目部、铁路项目部与架子队、项目部(架子队)与作业班组分层次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分别明确各层次的职业健康管理目标要求。

第六条各单位应制定有效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病预防措施,建立严格的检查监督制度、定量考核制度和评比奖罚制度,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应实时予以监督检查,并进行奖罚。

第七条项目部应加强员工职业健康体检,不断改善作业环境,确保职业健康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职业健康管理组织机构

第八条公司成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研究、策划、指导、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健康伤害事故/事件的处置工作。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职业健康管理的制度制定与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

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组员:公司安质部正、副部长,工会办公室主任、医院院长

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质部,办公室主任由安质部部长兼任、副主任由医院院长兼任。

第九条各单位必须建立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各级第一管理者为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责任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分管安全的领导分管职业健康工作,各级安全质量环保部为职业健康管理的职能部门,并应明确一名人员负责职业健康管理的具体工作,项目部设置有医务室时,可由医务人员负责职业健康体检与管理工作。

第十条公司安质部为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研究与制定;负责对各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与指导;负责下达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的收集与管理;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并提出改进的建议与方案;负责职业伤害事故/事件的调查与提出相应的处置意见。

第十一条公司工会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群众监督代表。负责对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收集员工意见,并与安质部或相关行政领导沟通、协调员工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工作;指导员工按要求做好个人劳动保护;协助处理职业伤害事故/事件。

第十二条公司医院为职业健康体检的组织与管理机构。负责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结果的审核与审查;参与员工职业伤害事故/事件的调查,并负责与相关机构的沟通、协调、确认等工作;负责职业病人的治疗、档案管理与后续跟踪管理等工作。医院管理人员代表公司开展职业健康体检与职业病鉴定等工作时,统一

列入公司安质部进行管理与报销差旅费。

第十三条项目部/架子队为职业健康管理的实施机构。负责制定与完善本项目/架子队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劳动保护措施;负责按标准为员工配置个人防护用品;负责对员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指导;负责按规定组织员工进行进场体检、过程体检、离场体检;负责建立本项目/架子队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并及时向公司安质部移交;负责本单位职业伤害事故/事件的上报与处置工作。

第四章职业伤害防治与职业健康管理

第十四条生产现场必须采取防尘、防中毒、防中暑、防高原病等措施,各项措施所需要的设备、材料、经费必须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列入安全措施经费进行专项管理。对各项防护措施,均应明确设施设备等资源的投入要求、投入时间、检查验收方法与时间、转入运行后的维护与管理要求等。

第十五条隧道等洞室施工作业,必须采取湿式凿岩、喷雾洒水和加强通风等防尘技术措施。因缺乏水源,采取湿式凿岩措施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干式捕尘的措施。必须确保作业场所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游离二氧化矽百分之十以上的粉尘,经常保持在二毫克以下。

第十六条一切防尘、防中毒、防中暑、防高原病等设施,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与维护,必须定期进行检修,严格任意拆除或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建立定期测尘制度,明确责任人负责测尘工作。对于每个矽尘作业场所的矽尘浓度,每月应该至少测定一次,含矽量高的至少测定两次。如果自行测尘确有困难,可请当地卫生部门予以协助。测尘结果应及时向职工公布,并于每季度末报告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八条各级工会组织应协助企业行政对职工健康管理与劳动防护等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不断改进和维护防尘、防中毒、防中暑、防高原病等设施,并发动职工群众对防尘、防中毒、防中暑、防高原病等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各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健康体检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体检。职业健康体检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1)上岗前体检:所有新进场的员工(含劳务工)在上岗前均应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尤其是拟在易受职业伤害或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人员必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以确认其原来是否存在职业病或其身体状况是否满足相应岗位的要求。

(2)在岗期间体检:对易受到职业伤害的岗位人员,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安排体检,对高原作业人员应每年增加一次职业健康体检。在职业健康

体检中,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3)离岗人员应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以确认在我单位工作期间是否存在职业病,并可作为今后防止离岗人员在其他单位受到职业伤害后找我单位索赔的有关证据。若离岗人员转入公司其他项目时,上一个项目的离岗体检可以替代下一下项目的上岗体检。

(4)当项目发现有新增职业病时,应对相同工作条件的其他人员进行应急职业健康体检,以进一步确认是否存在群体职业伤害情况,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均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均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二十二条职业病诊断工作由公司医院负责管理,并配合相关机构进行。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做出。对不能确

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可以经必要的医学检查或者住院观察后,再做出诊断。

第二十三条经体检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各单位主管职业健康的领导与职能部室人员,应当按规定及时向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经公司医院对体检资料进行复核检查后,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对确诊的职业病病人情况,由公司上报局安质部处置与备案。

第二十四条对已确诊的职业病人,应该根据他们的健康状况和劳动能力分配力所能及的工作,或者组织疗养、休养,不再让他们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也不能作退职处理。自愿回家休养的,经公司批准后,可以允许其回家休养。

第二十五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由项目部、分公司等用工单位负责建立,并及时移交公司安质部统一整理与归档。项目部、分公司在发生拆分、合并、调转时应移交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资料,或项目部在拆消前移交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二十六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四)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第二十七条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项目部、分公司等用工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

印件上签章。

第五章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组织职业健康体检的;

(2)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

(3)未按要求配置防护设施与劳动防护用品的。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责令其限期治理,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健康损害后果的,可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1)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

(2)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

(3)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作业的;

(4)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生效,原发布的各项管理制度与本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

0.1目录 目录 0 引言 (01) 0.1 目录 (01) 0.2 公司概况 (05) 0.3 发布令 (06) 0.4 治理者代表任命令 (07) 0.5 方针和目标………………………………………………………………………

(08) 0.6 公司组织机构图 (09) 1 范围 (10) 1.1 总则 (10) 1.2 应用 (10) 2 引用标准 (10) 3 术语和定义 (10)

4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治理体系 (10) 4.1 总要求 (11) 4.2 文件要求 (11) 4.2.1 总则 (11) 4.2.2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治理手册 (11) 4.2.3 文件操纵 (12) 4.2.4 记录操纵 (12)

4.3 相关文件 (12) 5 治理职责 (13) 5.1 治理承诺 (13) 5.2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13) 5.3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13) 5.4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治理体系策划 (14) 5.4.1 治理目标和指标 (14)

5.4.2 治理体系策划 (14) 5.4.3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治理方案 (14) 5.4.4 环境因素 (15) 5.4.5 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操纵措施的确定 (16) 5.4.6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17) 5.5 职责、权限与沟通 (17) 5.5.1 职责和权限 (17)

5.5.2 治理者代表 (19) 5.5.3 信息沟通 (19) 5.6 治理评审 (19) 5.6.1 总则 (19) 5.6.2 治理评审输入 (20) 5.6.3 治理评审输出 (20) 5.7 相关文

某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

XX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目录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3、职业病防治计划方案 4、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6、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8、职业病健康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9、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0、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11、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2、职业病人管理制度 13、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的可持续性发展。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总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健康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健康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经常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 (修改)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3、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 4、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制度

编号:SY-AQ-04020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 管理制度 "Three Simultaneities" management system of occupational health in construction projects

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制 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第八条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时,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三)煤矿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四)煤矿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安全设施设计时,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相关内容进行设计并审查。

(五)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期间,煤矿应当对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六)建设项目完工后,在试运行期内,煤矿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七)煤矿应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20个工作日编制竣工验收方案,组织外单位的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以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和验收意见。(八)对验收过程中查出的问题,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完善。(九)煤矿应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019修正)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2015年3月26日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5号公布,根据2019年2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第二章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开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并告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在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检查类别和项目等信息。 第五条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放射检查项目的还应当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

(二)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场所、候检场所和检验室,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四)至少具有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五)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具有相应职业卫生生物监测能力;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 (六)建立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七)具有与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相应的条件。 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备案时,应当提交证明其符合以上条件的有关资料。 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条 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信息。 第七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在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二)履行疑似职业病的告知和报告义务; (三)报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 (四)定期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包括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 (五)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六)承担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指定主检医师。主检医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证书;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 (四)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熟悉职业卫生和职业病诊断相关标准。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 法正式版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从严落实各级职责,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调整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依据源头治理、科学防治、精细管理、严格考核原则,突出煤矿粉尘和高温、化工生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

所职业危害防治,全面推进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安全健康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消除或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条积极组织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增强干处职工职业危害防控观念和健康保护意识,营造关心健康、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六条将职业安全健康纳入安全培训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 度及办法(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标准版) (1)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实行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安全副经理领导下的安全环保部负责,二级管理为施工作业厂队负责,三级管理由班组负责。 (2)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条件制定《施工生产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并按照颁布的《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负责制,人人做好本岗位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3)本项目开工前,由工程技术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实施性职业安全技术方案,对土方开挖、运输、混凝土浇筑、基础处理、金结制作与安装等作业,编制和实施专项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确保职业健康安全。 (4)实行逐级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

关人员进行详细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员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5)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①针对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和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②未经安全、职业健康教育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作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而没有进行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③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需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及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且考核合格获取操作证后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登记,按期复审,并设专人管理。 ④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并提高职工遵

职业健康管理有关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有关制度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2、单位主要责任人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全面负责。 3、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4、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 5、对从业人员要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健康培训,督促从业人员遵守相关职业危害规定。 6、新建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7、存在职业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 8、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9、单位必须经常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10、加强对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异常监测,检测结果,及时公布。 11、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2、单位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替代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而隐瞒使用的,要追究其责任。 13、单位必须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岗前体检和职业危害体检。 二、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单位应按照国家申报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必须进行首次职业危害申报。 3、作业场所危害申报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 5、各分公司、有关部室负责职业危害申报技术资料的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第三条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和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 (一)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二)可能产生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中危害程度为“高度和极度危害”的化学物质的; (三)可能产生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粉尘的; (四)可能产生石棉纤维的; (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应列入严重职业危害范围的。 前款规定以外的为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 第四条国家对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一)可能产生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阶段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竣工验收时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 (二)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除应当进行前项规定的卫生审核和卫生验收外,还应当进行设计阶段的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 第五条卫生部负责下列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核、审查和验收: (一)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审批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二)核设施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三)需要卫生部管理的其他建设项目。其他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核、审查和验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六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卫生部审核、审查和验收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危害预评价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取得甲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当公正、客观。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评价报告负责。 第七条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XXX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控,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依据国家和XXXX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规、规定,结合XXXXXX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以“职业健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思想,以“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安全”为准则,积极引导公司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四条为加强职业健康组织管理,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公司成立职业健康管理小组。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组员:总经理助理、公司机关各部室、各站区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XX公司职业健康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及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年度职业健康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安排部署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 2.发现有不宜从事本岗位的员工,要及时相上级上报,并妥善安置。

3.协助上级机关定期、不定期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落实到责任人按期解决。 4.对公司内发生的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 5.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6.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其他相关任务。 第五条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为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专职机构,负责处理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是: 1.具体实施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管理台帐。 3.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协助配合XX公司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定期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 5.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危害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6.对新录用、调岗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履行告知义务。 7.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从业人员离岗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否则不得办理离岗手续。 第六条各站队、工区应成立职业健康管理小组,按月组织完成

物业公司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流程

物业公司职业健康管理 规定流程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控制作业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 3术语 3.1职业病(occupationaldiseases):从业人员因受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由国家以法规形式规定并经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 3.2职业禁忌症(occuptioanlcontraindication):某些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3.3危险因素(hazardousfactors):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3.4有害因素(harmfulfactors):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通常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二者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害因素,主要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一定限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3.5有尘作业(dustywork):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作业。 3.6有毒作业(toxicwork): 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作业。3.7燥声作业(workingofmoiseexposure) 职工在产生工业燥声的工作地点从事生产和劳动作业。 4职责 4.1、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小组,负责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全面管理; 4.2、公司办负责公司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定期体检,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宣传,职业危害因素外部监测, 4.3、生产安全科负责制定职业卫生防治计划,职业危害因素识别,职业危害告知,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监督职业健康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建立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台账,编制和修订《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4、车间主任负责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用具的检查、配备、发放,并建立个体防护用品台账;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744-84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管理规定(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的职责、内容、方法,以及形成的文件和记录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的各项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规范 Q/SZ G55.00-2005 企业管理手册 Q/SZ G59.06-2005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考核管理规定 Q/SZ G59.34-2005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处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GB/T 28001-2001的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4.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活动。 4.2 安全保卫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消防、机动车辆等专业检查。 4.3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建筑物、各类设备、电气设施、动力管道等专业检查。 4.4 各部门根据需要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职业健康管理项规章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编制要点和范例 (草稿)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 (二) 十、职业危害事故处置及报告制度 十一、应急管理制度 十二、职业健康奖惩制度 十三、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和范例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编制要点

(1)明确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目的、依据。 (2)明确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目标管理 责任制中。 (3)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范例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使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企业负责人到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度召开一次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投入,并确保其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分管职业健康的负责人职责 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结 合我矿生产和人员的实际,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 识,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健康水平,降低职业病及其它疾 病的发病率,促进全年生产和各项经营任务的完成,特制 定本办法。 一、查体范围 1、对全矿所有接触职业危害(包括粉尘、放射性和有 毒有害物质)的人员进行计划安排全面体检。 2、对新招上岗前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 3、对离岗人员应进行离岗体检。 4、其它的应急检查。 5、对以上人员的查体工作要按规定在有资质的专业医

疗机构分类、分人员、分项检查。 二、体检管理 1、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和《职业健康监护表》。 2、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采用多种形式降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 4、采用有效防护设施,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采用多种形式加大职业卫生健康的宣传教育力度。 6、把职业卫生健康列入职工安全培训的课程内容。 三、其它要求 1、未经上岗前检查的劳动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2、体检结果发现有职业禁忌劳动者严禁从事所禁忌作业。 3、不安排未成年人和孕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和对胎儿

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目录 目录 (2)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6)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7) 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9)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0) 从业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2)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16) 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 (17)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22)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5) 职业健康奖惩制度 (39) 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42) 职业病防治规划 (45)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53) 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55) 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63)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我项目部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1 总则: 1.1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安全”的原则,使我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1.2 本制度规定从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1.3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2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1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的职责 法定代表人或最高管理者批准颁发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具体职责为: 2.1.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示范文本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实行三级管理,即:一级管 理由安全副经理领导下的安全环保部负责,二级管理为施 工作业厂队负责,三级管理由班组负责。 (2)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条件制定《施工生产职业健 康安全责任制》、并按照颁布的《责任制》的要求,落实 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负责制,人人做 好本岗位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3)本项目开工前,由工程技术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 计的同时,制定实施性职业安全技术方案,对土方开挖、 运输、混凝土浇筑、基础处理、金结制作与安装等作业, 编制和实施专项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确保职业健康安全。

(4)实行逐级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员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5)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①针对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和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②未经安全、职业健康教育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作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而没有进行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③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需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及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且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减少职业病危害,维护员工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项目部的职业健康管理。非工程类子/分公司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所属行业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和本制度要求,制定其更细化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7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GBZ/T211-2008——《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3 术语定义 3.1职业健康:又叫劳动卫生、职业卫生。是对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健康损害进行识别、评价、预测和控制的一门科学,其目的是预防和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险,使工作适应劳动者,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 3.2 职业健康检查:指一次性的应用医学方法对个体进行的健康检查。其主要目的是发现有无职业有害因素引起的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症。根据国家关于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急健康检查。 3.3 法定职业病:指国家根据社会制度、经济条件和诊断技术水平,以法律形式规定的职业病。现行职业病目录包括10大类115种(卫法﹝2002﹞108 号文公布)。 3.4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工作有关疾病、职业病和伤害。 3.5 职业性有害因素:又称职业病危害因素,指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3.6 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在职业活动中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急、慢性职业病及死亡的事件。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导读:本文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一) 一、目的 1、1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1、3 凡在公司区域内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适用于某有限公司。 三、术语及定义 3、1 职业健康:是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 3、2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3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四、职责和管理要求 4、1 职业病防治委员会 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公司常务副总为副主任,各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环保办公室为职业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 4、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4、1、2 审定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4、2 安全环保办公室职责 4、2、1 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4、2、2 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4、2、3 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部门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

项目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措施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职业健康管理目标 严格遵照公司和公司职业健康管理规定,建立本项目部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保证员工生活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施工现场粉尘及有害气体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劳动保护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扩散,防止职业病、地方病发生。 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一)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分工和职责。 项目安全总监是职业健康工作的主管领导;项目安全环保部为主管部门,主抓施工过程的职业健康工作。工程管理部、质量控制部、计划合同部、设备物资部、财务资金部为协作部门,为职业健康提供防护和保障。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各项保障措施,明确各级分工,将职业健康保障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对生活、办公及施工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检查指导,以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三、职业健康设施 (一)职工生活区集中建立在避风、向阳、静辟处,与施工现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止施工对宿舍的污染,尽可能给员工营造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在生活房屋、办公室内安装空调或风扇及取暖设施等,以利夏季防暑降温及冬季保暖。 (三)在生活区设立职工活动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运动设施, 以利于职工在空闲时间锻炼身体。

(四)生活区设置足够数量的卫生设施,保持员工宿舍区内的卫生。室 内外卫生经常清扫,保持地面干净,日常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良 好,空气清新;在室外种植花草,美化环境。 (五)在生活区外围偏僻处设立生活垃圾池,生活垃圾在生活区内采用 封闭式容器收集,然后统一倒入垃圾池,再按当地环保规定运至指定垃圾处 理地点统一处理。严禁随地丢弃生活垃圾。 (六)生活区内设置有取暖设施的公共洗澡间,洗澡间内设置冷热水 管,保证员工在工作后能洗澡,保持个人的清洁卫生。 四、职业健康保障措施 (一)劳动保护措施 1 、接触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有害、危险施工环境的作业职工,按有 关规定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以确保正常使用。 2 、加强机械保养,减少施工机械不正常运转造成的噪音。 3 、对于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用消音器降低噪音。运输机械行驶 过程中,严禁长时间鸣笛。 4 、对经常接触有噪音的职工,加强个人防护,佩带耳塞消除影响。 5 、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做好本工程的劳动保护装备工作,根据每个 工种的人数以及劳动性质,配备充足而且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同时加强管 理,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6 、劳动保护装备要符合以下要求: (1)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必须审核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 证和安全鉴定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对于未列入国家生产许可证 管理范围的劳动防护用品,按劳动防护用品许可证制度进行质量管理。 2)施工人员必须分工按规定配齐劳动保护用品,并配戴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闲杂人员不得出入施工现场。 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劳动保护方面的检查,对漏配、缺

公司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消除职业性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劳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生产特点,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所属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工作。 3定义 3.1职业健康检查:是采用医学方法筛选职业人群中一些较敏感的个体和探讨疾病与职业的关系,从而达到确保从业人员健康和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3.2职业禁忌:是指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诱发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3职业禁忌症:某些疾病(或某些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疾病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4职责 4.1办公室是体检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负责员工体检管理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下达公司员工年度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公司在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2办公室负责新员工上岗前体检工作,负责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的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者调离、调换岗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4.3安环部工会负责监督员工体检管理工作的落实。 5控制程序

5.1职业健康体检应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 5.2职业性健康检查范围 5.2.1从事生产性有害因素或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业人员上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5.2.2从事生产性有害因素的其他作业者。 5.3体检类别 职业性健康检查是指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医学检查,职业性健康检查分以下检查类别: 5.3.1就业前健康检查:是指将要从业有害作业人员(包括转岗人员),应在就业前针对可能接触的有害因素进行的健康检查。 5.3.2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按一定的间隔时间(周期)及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5.3.3应急性健康检查: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时,需立即组织同一工作场所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5.3.4离岗健康检查:员工不再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应在离岗时进行健康检查。 5.3.5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定期复查:对已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或观察对象,根据职业病诊断的要求,进行定期复查。 5.3.6非职业性健康检查:指对不从事有害作业员工的健康检查,不包括由于员工患病所需要的检查。 5.4体检内容、体检周期 5.4.1根据公司生产特点和员工从事的作业,可将公司的定期体检分为一般健康监护体检(非职业性健康检查)和有毒有害岗位体检两项,体检项目的内容具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制定,每个项目检查内容如下: 5.4.1.1非职业性健康检查(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为:内科常规检查、心电图、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既往病史、现病史、女工增加妇科项目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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