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交易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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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的概念

电子合同的概念

电子合同的概念
电子合同是指通过电子方式进行订立、签署和履行的合同。

它是随着信息技术
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全新的合同形式,具有与传统书面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电子合同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网站、移动应用程序等电子平台进行订立和签署,其合同内容和签署过程均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储和传输。

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但大多数国家和
地区的法律法规已经或正在逐步承认和规范电子合同。

例如,许多国家都颁布了电子签名法,明确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从而为电子合同的签署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订立电子合同时,当事人应当注意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合同的
订立过程应当满足电子认证、数据完整性、追溯性等基本要求,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此外,当事人还应当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充分的审查和确认,避免因未能理解合同内容而导致的纠纷和风险。

作为合同范本专家,我将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为他们提供符合法律规定和最
佳实践的电子合同范本,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我将根据客户的行业特点和交易模式,为他们量身定制适用的电子合同范本,并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和指导,帮助他们理解和应对电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风险和问题。

无论是在线交易合同、电子商务合同还是其他类型的电子合同,我都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支持和服务,确保他们在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电子行业网上电子支付与结算

电子行业网上电子支付与结算

电子行业网上电子支付与结算1. 简介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电子支付与结算在电子行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电子支付指的是通过网络进行的在线付款操作,而电子结算则是指通过电子支付完成的交易结算和清算。

本文将介绍电子行业网上电子支付与结算的背景、原理和应用。

2. 背景传统的支付方式如现金支付、支票支付和信用卡支付已经不能完全满足电子行业商家和消费者的需求。

电子支付与结算的出现解决了实体交易的时空限制,提高了支付效率和安全性。

随着互联网、移动通信技术的不断进步,电子支付与结算在电子行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3. 原理3.1 电子支付原理电子支付的原理是通过网络将买方的支付指令传送给卖方的支付系统,然后经过渠道机构的处理和传递,最后完成支付交易。

电子支付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用户选择支付方式并提交支付指令。

2.支付系统接收到支付指令后,通过支付渠道向买方的银行发起支付请求。

3.买方的银行验证买方账户信息,并向渠道机构返回支付结果。

4.渠道机构将支付结果返回给支付系统。

5.支付系统将支付结果返回给用户。

3.2 电子结算原理电子结算是指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完成的交易结算和清算。

电子结算的原理是通过支付系统对交易进行清算和结算,包括以下步骤:1.支付系统接收到交易信息后,将交易数据进行清算和结算处理。

2.支付系统根据交易金额和结算周期,计算出商家应收款项和消费者应付款项。

3.支付系统向商家的银行发送结算请求,将款项划入商家的账户。

4.支付系统向消费者的银行发送支付请求,从消费者的账户划出款项。

5.银行根据支付系统的请求进行账户资金的划转和清算。

4. 应用电子支付与结算在电子行业中的应用非常广泛。

以下是几个主要的应用领域:4.1 网上购物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网上购物成为了人们常用的购物方式之一。

网上购物的支付和结算通常采用电子支付与结算的方式,包括信用卡支付、网上银行支付和第三方支付等。

4.2 在线服务许多在线服务如在线娱乐、订阅服务和应用内购买等都需要用户进行支付和结算。

电子合同PPT课件

电子合同PPT课件

将电子合同按不同的分类标准分为三种类
型。
1、信息产品合同与非信息产品合同
2、有形信息产品合同与无形信息产品
合同
3、信息许可使用合同与信息效劳合同
4.1.3 典型的网上交易系统的合同管理
该规那么包括交易对象、业务范围、交
易品种、量价标准、交易方权利、交易方义
务、交易标准、交易程序与方式、合约、监
督、仲裁处分等11个方面。
4.1.4 数字证书的原理与作用
1、数字证书概述
数字证书是一个经证书授权中心数字签 名的包含公开密钥拥有者信息以及公开密钥 的文件。最简单的证书包含一个公开密钥、 名称以及证书授权中心的数字签名。
证书的格式遵循ITUT X.509国际标准。 一个标准的X.509数字证书包含以下一些内容: ⑴证书的版本信息; ⑵证书的序列号,每个证书都有一个唯一的证书
步骤二:选定要导出的证书,单击“导出〞按 钮,出现证书导出向导根据向导选择需要的 证书格式。
步骤三:通单击“确定 〞。显示“导出成功结束〞,点击“确认〞 完成导出。
2〕证书的导入
步骤一:翻开IE,在“工具〞菜单中选择 “Internet选项〞,选定“内容〞分页中的 “证书〞,点击“导入〞按钮。
第七步: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完成证 书的申请。要注意的是要记住密码信封中的 密码和自己设定的私钥保护密码,在以后证 书废除和证书下载中还需用到。
2、个人数字证书的相关使用
1〕证书的导出
步骤一:翻开IE,在“工具〞菜单中选择 “Internet选项〞,选定“内容〞分页中的 “证书〞—“个人〞。
步骤八:合同管理。易商客户端工具栏中的 “合同〞,进入合同管理,可以方便地查询 所有已签订和未签定的合同,交易中心还为 用户提供了打印合同和保存合同的效劳。

电子商务合同的定义

电子商务合同的定义

电子商务合同的定义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了商业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

而电子商务活动的实施离不开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署与执行。

本文将对电子商务合同的定义进行探讨,并介绍电子商务合同的特点和意义。

电子商务合同的定义电子商务合同,简称电商合同,是指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在线交易和合作的合同。

它是利用数字化技术将合同各项要素和内容以电子形式进行表达、传递和存储的合同形式。

电子商务合同在电子商务领域具有与传统实体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电子商务合同的特点1.无地域限制: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署和执行不受地理位置的限制,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世界任何地方进行在线交易。

2.多样化的形式:电子商务合同可以是电子邮件、短信、电子签名等多种形式的约定,具有更高的灵活性和效率。

3.其他约束方式:电子商务合同还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身份验证、数据加密、时间戳等安全性措施,增加合同执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实时交易: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署和交易过程可以实时进行,大大缩短了交易周期。

5.便捷性和低成本: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署无需纸质文件和传统的邮寄、传递过程,节省了时间和成本,方便当事人之间的合作。

电子商务合同的意义1.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电子商务合同的存在和实施为电子商务提供了法律和合作保障,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2.降低交易成本: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可通过自动化和数字化实现,大幅度降低了传统实体合同的签署成本和交易风险。

3.提升交易效率:电子商务合同的实施加速了交易流程,简化了合同签署和执行过程,减少了交易时间和人力资源的浪费。

4.可追踪性和证明性:电子商务合同的数字化记录和存储方便了合同的查阅和审计,并且能提供有力的证据用于争议解决。

5.便利用户体验:电子商务合同提供了更加便捷的签署方式,为用户创造了更好的在线购物体验。

总结电子商务合同是利用互联网和数字化技术进行在线交易和合作的重要法律工具。

线上合同实现原理

线上合同实现原理

线上合同实现原理Implementing online contracts involves a combination of legal, technological, and practical considerations. Online contracts are essentially the same as traditional contracts, except that they are created, signed, and stored electronically.在线合同的实现涉及法律、技术和实际考虑的综合。

在线合同本质上与传统合同相同,只是它们是通过电子方式创建、签署和存储的。

From a legal perspective, implementing online contracts requires careful consideration of the legal framework governing electronic transactions, including electronic signatures and records. For example, the 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Law (UNCITRAL) has developed a model law on electronic commerce that addresses issues such as the legal recognition of electronic signatures and the requirements for ensuring the integrity of electronic contracts.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实施在线合同需要仔细考虑法律框架对电子交易的规范,包括电子签名和记录。

电子合同交易原理论文(全文)

电子合同交易原理论文(全文)

电子合同交易原理论文一、电子合同随着电子技术的进展,电子合同得以出现,其虽然也通过电子脉冲来传递信息,但是却不在以一张纸为原始的凭据,而只是一组电子信息。

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国颁布的电子交易法,同时结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笔者认为电子合同可以界定为: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XX 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电子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XX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电子合同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电子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电子合同这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双方或者是多方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当事人之间以电子的方式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是合同的电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

根据《电子商务示范法》中有关规定,电子合同是以财产性为目的协议,该示范法列举了大量商业性质的关系。

2、电子合同交易主体的虚拟化和广泛化。

电子合同订立的整个过程所采纳的是电子形式,通过电子邮件、EDI等方式进行电子合同的谈判、签订及履行等。

这种合同方式大大的节约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电子合同的交易主体可以是地球村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及其相关组织,这种交易方式当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建立信用制度,让交易的相对人在交易前知道对方的资信状况,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信用权益必将成为一种无形的财产。

3、电子合同具有技术化、标准化的特点。

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XX络进行的,他有别与传统的合同订立方式,电子合同的整个交易过程都需要一系列的国际国内技术标准予以规范,如: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

这些具体的标准是电子合同存在的基础,如果没有相关的技术与标准电子合同是无法实现和存在的。

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

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

电子合同往往是通过电子邮件缔结的:
一封完整的电子邮件,通常包括以下三方 面的内容:1、邮件的传送信息,通常包括: 1) 发送和接收邮件的双方服务器地址;2) 邮件发出和收到的时间(以发件人和收件 人计算机上的时间为准);3)如果通过第 三方转发,应当还有第三方服务器的地址 和收到时间。
2、邮件的表头信息,包括: 1)收件人邮 箱地址;2)发件人的邮箱地址; 3)邮件 的标题。 3、邮件内容,包括: 1) 邮件正文;
二、电子合同的种类
(一)一般合同。它是指由当事人双方通 过要约和承诺对合同条款共同协商达成一 致的协议。
(二)格式合同。它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 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 方对条款进行协商所订立的协议。
1、击点合同(clink-wrap contract),它与 拆封合同非常类似,只是表示接受的方式 由打拆封条变成了用鼠标击点一下按钮表 示同意对方条款所订立的合同。它通常出 现在使用电子邮件的当事人之注册上。
2) 附件。
(二)电子合同与传统的书面合同有以下 的特征:
1、表现形式不同。电子合同必须依赖计算 机等机器才能表现其内容,而传统文字毋 需依赖机器设备。
2、存储介质不同。电子合同实质是一组电 子信息,依赖的是诸如计算机硬盘、软盘、 彩带等磁性储存介质;传统文字所依赖的 主要是传统纸张;
3、可信度不同。基于电子信息的储存原理 ,电子合同容易被篡改而不留痕迹,而记 录在传统纸张上的文字原始保真程度较高 ,被篡改后容易被发现,因而可信度较高 。
针对上述情况,联合国贸法会《示范法》 采用了“功能等同法”(functional equivalence approach)的立法技术,希望在 不要求各国取消其国内法关于书面形式要 求的前提下,

传统合同与电子合同之间的异同及成因

传统合同与电子合同之间的异同及成因

传统合同与电子合同之间的异同及成因一、引言合同是现代商业交易的基础,传统合同和电子合同是两种常见的合同形式。

本协议旨在详细探讨传统合同与电子合同之间的异同以及其成因。

二、传统合同与电子合同的定义1. 传统合同:传统合同是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达成的协议,双方当事人通过签字或口头确认来表明接受合同条款。

2. 电子合同:电子合同是通过电子方式达成的协议,双方当事人通过电子签名、点击确认按钮或其他电子形式来表明接受合同条款。

三、传统合同与电子合同的异同1. 形式要求:传统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达成,而电子合同可以通过电子方式达成。

2. 存储方式:传统合同通常以纸质形式存储,而电子合同以电子文件形式存储。

3. 证据要求:传统合同可以通过书面文件或证人证言作为证据,而电子合同需要依赖电子记录作为证据。

4. 交易效率:电子合同可以通过电子方式快速传送和签署,节约时间和成本,而传统合同需要通过邮寄或面对面交付,速度较慢。

5. 可追溯性:电子合同可以更容易地追踪和记录交易的历史,而传统合同的追溯性较差。

6. 可信度:传统合同的可信度更高,因为签字和印章等物理证据可以证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而电子合同的可信度更容易受到伪造和篡改的威胁。

四、传统合同向电子合同的转变原因1. 技术进步:随着互联网和电子技术的发展,电子合同的使用变得更加方便和普遍。

2. 环保意识:电子合同可以减少纸张的使用,符合环保要求。

3. 时效性要求:某些交易需要及时完成,传统合同的邮寄和交付过程可能会延误,而电子合同可以实现即时签署和交付。

4. 成本效益:电子合同的签署和交付过程不需要纸质文件和邮寄费用,可以降低成本。

5. 全球化交易:电子合同可以跨越国界进行交易,方便国际贸易的进行。

五、传统合同与电子合同的法律认可1. 国际认可: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制定了法律法规来规范电子合同的使用,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法》。

2. 国内认可:我国《电子签名法》和《电子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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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交易的原理二、电子合同订立与成立电子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做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行为和过程。

任何一个合同的签订都需要当事人双方进行一次或者是多次的协商、谈判,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可成立。

电子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

电子合同作为合同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成立与传统的合同一样,同样需要具备相关的要素和条件。

世界各国的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大都减少不必要的限制,这种做法是适应和鼓励交易行为,增进社会财富的需要,所以说在电子合同的成立上,只要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即可成立。

关于合同中的主要条款,现行的立法是很宽泛的,我国的《合同法》第12条做了列举性的规定,但是该列举性规定是指一般条款。

笔者认为,就合同的主要本质而言,在合同主要条款方面如果当事人有约定,要以双方约定为主要条款,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的予以确定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订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电子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相应的要件。

首先,订约人的主体是双方或者是多方当事人,合同的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4]其次,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最后,合同的成立应该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一)要约和要约邀请要约是指缔约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而向对方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关于要约的形式,联合国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1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协议,合同要约及承诺均可以通过电子意思表示的手段来表示,并不得仅仅以使用电子意思表示为理由否认该合同的有效性或者是可执行性。

要约的形式,即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要约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内容,一项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则必须具备特定的有效要件:1、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4、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和完整。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5]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从事电子交易的商家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的行为到底应该视为要约还是要约邀请?[6]在该问题上学界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要约邀请,他们认为这些广告是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是要约,因为这些广告所包含的内容是具体确定的,其包括了价格、规格、数量等完整的交易信息。

笔者认为,虽然电子商务是新型的商业活动形式,但是其与传统商业活动的区别只是使用的中介媒介不同,其法律特征应当是相同的。

因此,就该问体的区分仞然要回到《合同法》中去解决。

根据法律的规定,判断网络广告是否属于要约邀请的标准是:1、意思表示的内容是否具体确定,2、其发出人是否有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意图。

要约一旦做出就不能随意撤销或者是撤回,否则要约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由于电子交易均采取电子方式进行,要约的内容均表现为数字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往往要约在自己的计算机上按下确认键的同时对方计算机几乎同步收到要约的内容,这种技术改变了传统交易中的时间和地点观念,为了明确电子交易中何谓要约的到达标准,《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7](二)承诺承诺,又称之为接盘或接受,是指受要约人做出的,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并愿意与要约人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我国的《合同法》第21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是否构成承诺需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

3、承诺的内容不能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变更。

4、承诺应在要约有效期间内做出。

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若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即时做出,要约以非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间内承诺,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承诺。

根据《合同法》第27条的规定:“承诺可以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达到要约人之前或者是承诺通知同时达到要约人。

”因此,承诺的撤回通知必须在承诺生效之前达到要约人,或者是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撤回才能生效。

如果承诺通知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成立,受要约人当然不能在撤回承诺。

对承诺的撤回问题学界有不同的观点,反对者认为电子商务具有传递速度快,自动化程度高的特点,要约或者承诺生效后,可能自动引发计算机做出相关的指令,这样会导致一系列的后果。

赞同承诺撤回的学者则认为不管电子传输速度有多快,总是有时间间隔的,而且也存在网络故障、信箱拥挤、计算机病毒等突发性事件的存在,似的要约、承诺不可能及时到达。

笔者认为,撤回承诺同要约的撤销同样重要,这种民事权利不能剥夺,否则会破坏我国《合同法》的体系与精神。

三、电子合同成立时间与地点电子合同成立时间,是指电子合同开始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在一般情况下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就是电子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

一般认为收件人收到数据电文的时间即为到达生效的时间。

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5条和我国的《合同法》第16条的规定基本相同。

[8]如收件人为接收数据电文而指定了某一信息系统,该数据系统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收到时间。

如收件人没有指定某一特定信息系统的,则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一信息系统的时间为收到时间。

对于什么是“进入”,笔者认为,一项数据电文进入某一信息系统,其时间应是在该信息系统内可投入处理的时间,而不管收件人是否检查或者是否阅读传送的信息内容。

认定发送和接收电子合同的时间对于判断交易成立和生效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的《合同法》对此只是做了原则性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和民事法律关系基本原理和电子合同的实际情况,认定发送和接收电子通讯时间的默认规则为,在双方没有相反约定的情况下,某个电子信息进入某个输送人无法控制的信息系统就视为该信息已经被发送,如果信息先后进入了多个信息系统,则信息发送的时间以最先进入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器,在发送到接收人的计算机系统,那么该信息被发送的时间就是先进入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器的时间。

[9]在判断信息接收时间方面,如果电子信息的接收人指定了一个信息接收系统,则电子信息进入该系统的时间即为信息接收的时间。

电子合同的成立地点,是指电子合同成立的地方。

确定电子合同成立的地点涉及到发生合同纠纷后由那地、那级法院管辖及其适用法律问题。

我国《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电子意思表示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要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要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我国立法对电子意思表示采取的是“到达主义”,所以规定以收到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其原因是考虑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特殊性问题。

我国《合同法》第34条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电子交易中收件人接收或者检索数据电文的信息系统经常与收件人不在同一管辖区内,上述规定确保了收件人与视为收件地点的所在地有着某种合理的联系,可以说我国《合同法》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电子商务不同于普遍交易的特殊性。

四、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电子合同成立是双方当事人意思一致的结果,在传统的合同订立过程中,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用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来确定双方的意思表示。

我国的《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的签字或者盖章,意味着自然人或者法人在合同书上签名或者是加盖公章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

在电子商务合同中,要在这种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是很困难的。

所以,在实践中用何种技术来解决签名和盖章问题是电子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键。

美国是世界上最先授权使用数字签名的国家,他规定了用密码组成的数字与传统的签字具有同等的效力[10].从技术的角度而言,电子签名主要是指通过一种特定的技术方案来赋予当事人一个特定的电子密码,确保该密码能够证明当事人身份的作用,而同时确保发件人发出的资料内容不被篡改的安全保障措施。

电子签名的主要目的是利用技术的手段对数据电文的发件人身份做出确认及保证传送的文件内容没有被篡改,以及解决事后发件人否认已经发送或者是收到资料等问题。

[11]因此,验证解密得到的结果与经过计算后的结果必然不同,从而保证了电子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12].电子认证与电子签名一样都是电子商务中的安全保障机制,是由特定的机构提供的,对电子签名及其签署者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服务。

电子认证,是指由特定的第三方机构通过一定的方法对签名及其所做的电子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一种活动。

电子认证主要应用于电子交易的信用安全方面,保障开放性网络环境中交易人的真实与可靠。

电子认证是确定某个人的身份信息或者是特定的信息在传输过程中未被修改或者替换。

[13]电子认证即可以在当事人相互之间进行,也可以由第三方来做出鉴别。

电子商务活动常常是跨国境的,各个参与方就需要有不同的国家的认证机构对各自的身份进行认证,并向电子商务活动的相对方发放认证证书,这在实践中就需各国相互承认对方国家认证机构发放的电子认证证书的效力。

在认证机构的设立上,必须强调认证机构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数字服务,并且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提供担保,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他必须是保持中立,并具有可靠性、真实性和公正性。

电子认证机构一般不得直接和客户进行商业交易,也不能在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活动中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而只能通过发布公正的交易信息促成当事人之间的交易。

它必须能被当事人接受,也就是说,它应当在社会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和可信度,并足以使人们在网络交易中愿意接受其认证服务。

当事人对电子认证机构的接受可能是明示的,也可能是在网络交易中默示承认或者是基于成文法律的要求。

另外,电子认证机构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认证机构应当是一种类似于承担社会服务功能的公用事业,其营业的宗旨应该是提供公正、安全的交易的环境,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合同交易,加快电子商务的发展。

五、电子合同生效电子合同的成立只是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合同内容达成了意思表示一致,但合同能否产生法律效力,是否受法律保护还需要看他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即合同是否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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