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房住不炒,房产征税年限再迎调整,成都914楼市调控亮点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负责人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答记者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负责人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答记者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4.11.13•【分类】问答正文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负责人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答记者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货物和劳务税司,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此次调整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的主要背景是什么?答:党中央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需要对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涉及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如何衔接予以明确,并结合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此次对房地产市场相关税收政策做了哪些调整?答:(一)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即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
房产新政策消息2021

房产新政策消息2021随着新的一年来临,中国的房地产市场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政策调整和改变。
这些新政策的出台,旨在稳定房地产市场,并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通过对房产新政策消息2021的梳理和解读,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的了解。
首先,2021年,中国政府将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强调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这一定位的重要意义在于引导市场预期,遏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
在这一背景下,政府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控制房价上涨,加强对购房资格的限制,并推动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之间的有效对接。
其次,根据新政策,购房者将面临更严格的限购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购房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购买房产,比如在该城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费一定年限、未拥有其他房产等。
此外,还将加强对购房资金来源的监管,避免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购房资金。
这些措施旨在遏制投机炒房行为,保障普通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房地产市场将进一步加强政策调控。
根据新政策,将更加严格控制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和备案。
同时,将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管,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打击。
此外,还将鼓励房地产企业通过创新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并加强房地产市场的供应侧改革。
除了上述措施,房地产市场将进一步推动房源供应。
政府将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充分释放土地资源,提高住房供应量。
同时,将大力推动租赁市场的发展,满足居民对租房需求的多样化。
这些措施旨在缓解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矛盾,提高房屋的可及性。
此外,针对一二线城市房价过高的问题,政府将采取措施引导人口流入三四线城市和新一线城市。
这些城市将享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吸引人才和资源向这些地区流动,带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最后,房地产市场将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
根据新政策,将加大对房地产金融的监管力度,防范金融风险,并规范银行对房地产开发的贷款行为。
此外,还将推动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的信用体系,加强信息披露,提高市场透明度。
2024年房价还会再跌吗成都最新消息

2024年房价还会再跌吗?成都最新消息在过去数年里,房地产市场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
尤其是在经历了一轮房价上涨后,人们更加关心未来房价的走势。
对于成都的房地产市场来说,2024年房价会不会继续下跌,成为了许多人心中的疑问。
过去的走势回顾近年来成都房地产市场的走势,可以看到在过去几年里,成都的房价一度出现了上涨的趋势。
然而,随着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增加,房价逐渐趋于稳定甚至有所下降。
2023年下半年以来,成都房价开始出现下跌的迹象,许多房地产项目的销售情况也并不乐观。
影响因素分析政府政策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是影响房价的重要因素之一。
近年来,政府一直在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包括限购、限贷、限售等措施。
这些政策的实施直接影响了购房者的购房意愿,也影响了开发商的销售情况,进而对房价产生了一定影响。
经济形势经济形势也是影响房价的重要因素之一。
当前,随着经济的下行压力加大,一些购房者的购房意愿受到了影响。
同时,一些企业的盈利情况也可能受到一定影响,导致购房需求减少。
这些因素都可能对房价的走势产生一定的影响。
市场供需关系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是决定房价走势的关键因素之一。
如果市场上供应过剩,购房者选择余地大,房价便有可能出现下跌趋势;反之,如果市场供应不足,购房者竞争激烈,房价可能继续上涨。
因此,市场的供需关系对房价的发展至关重要。
2024年房价走势预测综合以上分析,对于2024年成都房价的走势,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方面,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将继续存在;另一方面,经济形势和市场供需关系也将是关键因素。
如果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较为严厉,经济形势持续下行,市场供应过剩,那么成都房价可能会继续下跌。
但如果政府适度放松调控政策,经济形势好转,市场供需关系达到平衡,房价有可能企稳甚至开始回升。
总的来说,2024年成都房价的走势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需要密切关注政策、经济和市场变化,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购房计划。
疫情背景下的房地产行业与企业

疫情背景下的房地产行业与企业一、疫情背景下的政策:扶持政策频频出台,长期调控以稳为主基调不变疫情发生后,为减少人员聚集,防范新型肺炎感染,多省市要求房企暂停开放售楼处,房企销售业绩承压。
疫情的持续影响导致社会活动基本停止,但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房地产行业迎来政策利好。
从2月12日开始,地产扶持政策密集出台,无锡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政策意见》,其中明列17条措施,涵盖缴税延期、贷款支持等方面,全力支持房地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应对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困难。
上海、浙江、南昌等省份或城市也纷纷出台了房地产支持新政,或调整土地价款缴付方式和期限或优化审批服务、调整履约监管,全面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各类扶持政策旨在缓解房地产行业资金压力,稳定行业发展秩序,并落实2月12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要以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为抓手,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
要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针对疫情带来的影响,研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
疫情发生前,房地产调控政策坚持“房住不炒”政策基调,以“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为核心。
疫情发生后,对中国经济、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为抵御经济下行压力,政府出台必要的政策支持,但从长期来看,房地产行业“稳”字当头的调控政策导向仍将延续。
二、疫情背景下的住宅市场:住宅成交逐渐回暖,料二季度或基本恢复从我们监测的40城来看,1月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为1538.6万平米,同比、环比分别下跌5.9%和33.9%;2月成交面积527万平米,同、环比分别大幅下跌55.3%和65.8%;3月随着疫情逐渐得到控制,成交面积1310万平米,同比下降30.1%,环比大幅上升267%。
总的来看,1月各城市成交量受疫情影响不大,主要是作为传统的销售淡季以及12月基数偏高影响,导致当月成交同环比下滑。
2月住宅市场的表现在我们预料之中,1月底爆发的疫情影响,会在2月和3月表现出来,从而使当月成交量同环比大幅下滑。
2010第14号文件

成府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填报时间: 2010-03-23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第七秘书处∙文号:成府发〔2010〕14号签发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签发时间:2010-03-04生效时间:2010-03-04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精神,结合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公共住房制度体系建设的意见》(成府发〔2007〕86号)实施以来的具体情况,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群众住有所居为目标,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各项工作,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
二、扩大保障范围(一)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
1.逐步提高保障标准。
保障对象的家庭年收入标准,原则上应按本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确定。
该标准由市、区(市)县每两年调整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未达到前述标准的区(市)县,要在2010年6月底前调整到位。
2010至2011年度中心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家庭年收入2.2万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2.实行两种保障方式。
实行租赁补贴与实物配租两种保障方式,由保障对象自愿选择。
3.提高租赁补贴标准。
确保符合租赁补贴标准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中心城区2010至2011年度低保家庭租赁补贴标准由12元/平方米调整为14元/平方米;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标准分别由9元/平方米、8元/平方米、7元/平方米调整为11元/平方米、10元/平方米、9元/平方米。
郊区(市)县要按照低保家庭全额补贴、低收入家庭部分补贴的原则,合理调整本地租赁补贴标准,在2010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房地产年度总结题目(3篇)

第1篇2023年,房地产市场在经历了诸多挑战和调整之后,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在这一年里,我国房地产市场在政策调控、市场供需、企业竞争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
现将2023年房地产年度总结如下:一、政策调控方面2023年,国家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房住不炒的底线思维。
在政策层面,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强化了房地产金融监管,优化了土地供应政策,推进了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建设。
1.金融政策: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对房地产金融风险的防控,提高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降低房地产企业融资成本。
2.土地政策:加大土地供应,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规范土地市场秩序。
3.调控政策:针对不同城市、不同区域,实施差异化调控政策,抑制投机炒房,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
二、市场供需方面1.成交量:2023年,全国房地产市场成交量总体呈现稳中向好态势。
一线、二线城市成交量有所回升,三四线城市成交量保持稳定。
2.房价:在政策调控和供需关系的影响下,全国房价总体保持稳定,部分城市出现结构性调整。
3.租赁市场:随着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租赁市场逐渐成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租赁房源供应量持续增加。
三、企业竞争方面1.市场份额:2023年,房地产企业市场份额进一步集中,部分企业通过并购、合作等方式扩大市场份额。
2.产品创新:为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房地产企业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推出高品质、绿色环保、智能化住宅。
3.跨界合作:房地产企业积极探索跨界合作,与互联网、科技、文化等领域企业合作,拓展业务领域。
四、展望未来2024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将继续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
以下是对未来房地产市场的展望:1.政策调控:国家将继续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优化房地产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市场供需: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将得到进一步改善,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有望持续稳定。
3.企业竞争:房地产企业将更加注重品牌、产品、服务等方面的竞争,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商品房限购城市数升为十四个调控效果已显分化

商品房限购城市数升为十四个调控效果已显分化作者:楚楚来源:《时代中国》2011年第01期10月19日,大连限购令的出台使我国采取限购措施的城市数量升至14个。
在此之前,已有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13个大城市出台了限购令。
这是在9月29日“国五条”提出限购之后,各地随后纷纷出台的楼市调控地方性细则。
根据各城市颁布限购令的宽严程度,深圳、南京直接对第三套房“限购”,被称为“严厉版”的限购令,而上海、杭州等其他城市对原有住房既往不咎,每个居民家庭仍可再购一套新房,由此被称为“温柔版”限购令。
“严厉版”和“温柔版”限购令目前产生的调控效果已开始出现分化,深圳、南京成交量锐减,退房潮涌动,投资客几乎销声匿迹;而上海、杭州等地仍波澜不惊,房价甚至继续走高。
各地限购政策一览深圳: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
北京: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上海: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广州: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市辖十区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购房家庭是指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未满18周岁的人士,不得在本市单独购买商品住房。
厦门: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杭州: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宁波: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本市只能新购1套住房;能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只能新购1套住房。
年楼市调控政策的解读房价上涨的原因与未来趋势

年楼市调控政策的解读房价上涨的原因与未来趋势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楼市一直是人们热议的话题。
年楼市调控政策的解读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房价上涨的原因以及未来趋势两个方面,对年楼市调控政策进行解读。
一、房价上涨的原因1.供需关系失衡随着人口城镇化的推进,人们对住房的需求日益增加。
而相对稀缺的土地资源和建筑材料导致供应不足,市场上的住房供应与需求之间的差距较大,进而推动了房价的上涨。
2.投资投机需求由于楼市投资回报率的高涨,许多投资者将目光转向了房地产市场。
这些投资者不仅购买住房用于自住,还有很大一部分是为了投资目的,通过炒卖房产来获取巨额利润。
这种投机需求进一步推高了房价。
3.金融杠杆金融杠杆也是导致房价上涨的原因之一。
银行在满足个人购房需求的同时,提供了大量的贷款,使得购房者可以通过借贷来支付更高的房价。
这种杠杆效应使得房价得以进一步上涨。
二、年楼市调控政策的解读1.调控手段多样化为了应对楼市的火热态势,年楼市调控政策的手段逐渐多样化。
政府采取了限购政策、限贷政策、提高房地产税等一系列措施,以抑制投资投机需求,压缩房地产泡沫,稳定房价。
2.推动租赁市场发展为了解决居民居住问题,政府将发展租赁市场作为一个重要方向。
通过加大租赁住房供应的力度,提高租赁住房的质量和数量,吸引投资者进入租赁市场,通过租赁住房来满足人们的居住需求,从而缓解住房供需关系的紧张。
3.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年楼市调控政策还包括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政府将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等住房保障项目的建设力度,向有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低租金或贴息租赁住房,提高居民的住房保障水平。
三、未来趋势1.调控政策的深化随着楼市调控政策的逐步落地,未来的调控政策将更加深化。
政府可能会进一步加大对投机性购房的打击力度,引导购房者理性投资,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而实现楼市平稳健康发展。
2.租赁市场的繁荣随着住房保障政策的逐步完善和租赁市场的发展,未来租赁市场将迎来繁荣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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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产新政
9月14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将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住宅用地占经营性用地比重不低于60%,供需紧张区域不低于70%;提高公证摇号中棚改、无房居民家庭优先的比例,棚改优先最低比例由10%提高到20%,无房居民家庭优先最低比例由棚改优先后剩余房源的50%提高到60%。
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通知》就保持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了15条举措。
本次政策的出台是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房地产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努力确保完成“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目标。
主要有以下几个大众关心的方面:
增加住宅用地供应,优化供应结构,住宅用地占经营性用地的比重不低于60%,供需紧张区域不低于70%,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严格落实闲置土地处置规定,坚决打击捂地、捂盘行为。
就土地增加供应到实际变成住房与购房者来说,短期之内并不会有什么变化,从土地变成住房尚需几年的时间,但是住房的增加,能够更好的平衡供需关系,势必会给购买者更多的选择权。
增加棚改和无房家庭的摇号中签率
进一步提高了公证摇号中向无房居民家庭提供房源比例,棚改优先最低比例由10%提高到20%,无房居民家庭优先最低比例由棚改优先后剩余房源的50%提高到60%。
对于那些要买房,但一直卡在摇号过程的家庭,这项政策大大的提高了棚改或无房家庭的中签率。
无房居民家庭的认定标准为:
(一)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三)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居民;购房登记时离异已满两年的单身居民;丧偶单身居民等。
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对于此项规定,不少购房者刚刚才签订合同,难道就要多交部分增值税了吗?事实上并非如此,还是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实行,具体是要根据
个人购买住房取得的不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按“孰先”原则确定。
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通知》印发之日前(含《通知》印发之日,下同)的,增值税征免年限按原政策执行;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通知》印发之日后的,按新政策执行。
简单来说,签订合同的日期在《通知》发布之前,仍然按照原来的政策实行。
对于那些已经完成部分的交易行为,但是由于种种客观原因未及时完成合同签订的,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仍按照原来的政策实行:
《通知》发布之前已经签订合同并且支付了购房的相关费用,具备合同网签条件,但是由于客观原因完成合同网签的,能提供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
2.对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住房转让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在《通知》印发之日前的。
这项政策面对那些炒房买房卖高价的房东来说,可以说弊处多多,由于购房者成本增加,房子不好卖了,一定程度上会抑制炒房。
导致购房者将目标投向了新房,对于开发商总体来说利大于弊。
在舆论和市场监管方面,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信息发布的约束管理,开展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整顿,对于那些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哄抬房价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对于市面上流传的那些小道消息严肃处理,不信谣,不传谣,整治市场氛围。
对于部分网友说,政策的出台并没有更好的抑制房价,买不起还是买不起。
本次政策的出台,更好的整治房地产业,抑制炒房过热,大家应该秉承理性看待,不要盲目随风,人云亦云,分析对自己有利的地方,不是一味的持否定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