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税法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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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重点知识点归纳

税法重点知识点归纳

税法重点知识点归纳一、税法概述税法,简单来说,就是关于税收的法律规定。

它规范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这三大基本特征。

强制性意味着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会面临法律制裁;无偿性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纳税人;固定性则表现为税收的征收对象、税率等都是预先规定好的,相对稳定。

税法的构成要素众多,包括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

其中,纳税义务人就是承担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征税对象则是对什么征税,比如货物、劳务、所得等;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常见的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二、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税种。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广泛,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进口货物等。

对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则是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在计算销售额时,需要注意价外费用的处理。

价外费用通常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等,但不包括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等。

增值税的税率分为 13%、9%、6%三档,还有零税率。

适用 13%税率的有销售或进口货物(除适用 9%税率的以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适用 9%税率的有农产品、图书、报纸、杂志、自来水、暖气等;适用 6%税率的主要是提供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等。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等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通常为 3%,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为 5%。

三、消费税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

税法期末重点总结

税法期末重点总结

税法期末重点总结一、税法概述1.1 税法的概念和分类1.2 税法的特点和功能1.3 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二、税法的基本原则2.1 税法的平等原则2.2 税法的公平原则2.3 税法的便利原则2.4 税法的专一原则2.5 税法的稳定原则三、税法的体系3.1 税法的层次和体系结构3.2 税法的法律适用和时间适用3.3 税法的法律责任和追究四、税法的立法4.1 税法的立法机关和立法程序4.2 税法的法源和法律解释4.3 税法的目标和原则4.4 税法的立法技巧和方法五、税法的解释和适用5.1 税法解释的基本原则和方法5.2 税法适用的实施规定和依据5.3 税法适用的特殊问题和争议六、税收的基本理论6.1 税收的定义和分类6.2 税收的目的和功能6.3 税收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6.4 税收的税源和税基七、税收的分类和计税原则7.1 税收的直接税和间接税7.2 税收的按税收对象分类7.3 税收的按地域分类7.4 计税原则的基本要求和适用范围八、税收征收的程序和程序保障8.1 税收的征收主体和权力机关8.2 税收的征收程序和环节8.3 税收的征收手续和法律责任8.4 税收的征收程序的监督和纠正九、税收的征收方式和税收工具9.1 税收的税种和计税方法9.2 税收的征收方式和计税方式9.3 税收的税率和税额9.4 税收的减免和优惠政策十、税收的法定和非法定税收10.1 税收的法定性和非法定性10.2 税收的法定性原则和适用范围10.3 非法定税收的行政征收和民事征收10.4 非法定税收的依据和权力来源十一、税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11.1 税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的定义和要求11.2 税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的法律责任11.3 税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的保障制度11.4 税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的纠纷解决十二、税收的征管和征管制度12.1 税收的征管对象和征管范围12.2 税收的征管方式和征管程序12.3 税收的征管手段和征管措施12.4 税收的征管制度和征管机构十三、税收的征纳和征纳制度13.1 税收的征纳义务和征纳主体13.2 税收的征纳方式和征纳时间13.3 税收的征纳计算和征纳依据13.4 税收的征纳责任和征纳义务十四、税收的争议解决和纳税评估14.1 税收的争议解决的途径和程序14.2 税收的评估和鉴定的方法和标准14.3 税收的纳税申诉和纳税处理的规定14.4 税收的纳税风险和纳税合规风险十五、税收的国际征收和国际合作15.1 税收的国际征收和国际合作的要求15.2 税收的国际征收和国际合作的机制15.3 税收的国际征收和国际合作的案例15.4 税收的国际征收和国际合作的挑战以上是税法期末重点总结,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税法常考知识点总结

税法常考知识点总结

税法常考知识点总结
一、纳税主体及税法的基本原则
1. 纳税主体范围及纳税义务
2. 税法的基本原则
3. 纳税主体的义务和权利
二、税法的法律关系
1. 税法的法律适用
2. 纳税主体的履行义务
3. 税收征管的程序和权限
三、税收的种类及征收方式
1. 增值税和消费税
2. 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4. 资源税和房产税
5. 关税及进出口税收
6. 征收方式及税收征管
四、税务行政管理
1. 纳税申报和纳税登记
2. 税收征管的监督和检查
3. 税收征管的处罚
4. 税费减免和缓交
五、税务证明及税收征收手续
1. 纳税证明和税务登记证明
2. 税收征收手续
3. 凭税证申报和缴纳税款
六、税收的征收和调节
1. 税款的征收
2. 税收的调节和分配
3. 税费的征收和管理
七、税务关系和争议解决
1. 纳税人关系
2. 纳税争议的解决
3. 税务行政复议和司法救济
八、税收征收的其他问题
1. 税收的监控和预警
2. 税收政策和法规
3. 税收征收的信息系统
以上是税法的常考知识点总结,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税法是一门关于税务法规和政策的学科,主要研究与税收相关的法律和制度。

下面是税法重点知识点的总结。

一、税法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所有人都应当依法纳税,税法不得任意歧视纳税人。

2.合法权益保护原则:税收机关应当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滥用职权。

3.纳税人自主申报原则:纳税人有义务按照法定期限、税种、税率和计税方法向税务机关报送申报资料。

4.事实推定原则:税务机关在收集证据不足情况下,可以根据类似情况的事实做出推定,但纳税人有权提供证据来推翻推定。

5.信用原则:税务机关应当信任纳税人的申报和陈述,但也有权要求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

6.法定程序原则:税务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依法程序,确保纳税人享有合法的诉讼权利。

7.税收保密原则:税务机关应当保护纳税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严禁泄露纳税人的税务信息。

二、税收主体1.中央税收:由国家财政部制定征收政策的税收。

2.地方税收: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税收,包括地方税和地方附加税。

4.纳税人:享有纳税义务和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代理纳税人:代表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履行纳税义务的人。

三、税种1.增值税:适用于商品和劳务的销售额和进口货物的增值额。

2.企业所得税:适用于企业取得的所得。

3.个人所得税:适用于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

4.营业税:适用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营业额。

5.印花税:适用于各种证券、合同和其他文件的交易。

6.房产税:适用于个人和企业的房地产。

7.车船税:适用于机动车、船舶和航空器。

8.资源税:适用于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

四、纳税义务1.纳税申报:纳税人应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2.纳税缴款:纳税人应按期限将纳税款缴纳到指定的银行账户。

3.纳税申报表的真实性:纳税人在申报表中应真实、完整地申报相关信息,不得虚报、漏报。

4.受托纳税人:受托纳税人应按约定代缴纳税款,并按期向委托人报告纳税情况。

5.税务代理:纳税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理其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高考税法的知识点总结

高考税法的知识点总结

高考税法的知识点总结一、税法的基本概念税法是规定和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是国家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公平性、便利性、稳定性和经济效益。

二、税收的分类税收按征收主体可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

中央税由中央政府征收,地方税由地方政府征收。

按征收方式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是根据纳税人的收入和财产状况征收的税收,如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间接税是根据商品和劳务交易数量等实际征收的税收,如增值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纳税人有履行纳税义务的责任,包括按时缴纳税款、提交真实的纳税申报材料等。

同时,纳税人也享有一定的纳税权利,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申请税务机关的合法权益。

四、税法的法律关系税法的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关系、客体关系、行为关系和相对关系。

主体关系指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关系;客体关系指纳税行为所涉及的纳税事项;行为关系指纳税人按法定程序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相对关系指纳税人享受相应纳税权利的关系。

五、税收的征收与管理税收的征收与管理包括税基确定、税率设定和税收征收程序。

税基是税收征收的基础,一般指纳税义务发生的对象,如个人的工资收入、企业的利润等。

税率是税收征收的比例或金额,根据纳税人的税基确定。

税收征收程序包括纳税申报、税款清算和税务审查等。

六、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是为了鼓励或调整特定领域的经济活动而制定的税收减免或减免的政策。

例如,个人购买首套住房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企业对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等。

七、税收纳税相关的法律制度税收纳税相关的法律制度包括税法律法规、税务机关的法定职权以及纳税人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税法律法规是税收征收与管理的基本依据,税务机关是实施税收政策的组织主体,纳税人作为税收的主体之一,必须按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八、税务争议解决税务争议解决是指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事务上的各类争议的处理。

解决税务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仲裁等方式。

【2024注册会计师】税法300个重要知识点

【2024注册会计师】税法300个重要知识点

【2024注册会计师】税法300个重要学问点1.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同等,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2.纳税客体: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记3.我国现行税率: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超率累进税率4.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实施六个暂行条例: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5.一个国家的税法一般包括:税法通则、各税税法(条例)、实施细则、详细规定四个层次6.特定目的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筵席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7.财产和行为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运用税、车船运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8.农业税类:农业税、牧业税9.税收管理权限划分:税收立法权、税收执法权10.地方税详细包括:营业、资源、土增、印花、城建、土使、房产、车船11.国税系统负责征管项目:增值、消费、车购、铁银保集中交纳的营所城、中企所得、海油所得、资源外企所得、证券交易12.地税系统负责征管项目:营业、城建、地企、集企、私企、个人所得、资源、土使、耕占、土增、房产、车船、印花、契税、屠宰、宴席、农牧13.中心政府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14.地方政府固定收入:15.中心地方政府共享收入:1、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中心75%,地方25%。

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心,其余归地方。

3、企业所得、外资所得: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心政府,其余比例共享:02年各50%,03年中心60%,地方40%,03年以后另定。

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外,其余与上比例相同。

5、资源税:海洋石油缴纳的部分归中心,其余归地方。

6、城建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心,其余归地方。

7、印花税:证券交易94%归中心,其余归地方。

修理修配:是受托对损伤和丢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复原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税法总结知识点归纳

税法总结知识点归纳

税法总结知识点归纳税法是每个国家都必不可少的法律体系之一,它规定了个人和组织应当纳税的义务以及相关的税收政策和制度。

税法的主要目的是为政府提供财政收入,同时也通过税收政策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税法通常由立法机构和政府财政部门制定和执行,因此,税法的内容和条款会因国家而异。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一些主要的税法知识点进行归纳概述,以便读者对税法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一、税法的基本原则1. 纳税义务主体:税法规定了谁应该纳税,通常包括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

不同的税法对纳税义务主体有不同的规定,例如按所得税法,个人应纳税是依据其所得情况来确定的,而按增值税法,企业应纳税是按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金额来确定的。

2. 税法的税基和税率:税基是指税法规定的用于计算税款的基础,例如按所得税法,所得额是税基;税率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比例或金额,例如按所得税法,税率就是用于计算应纳税额的比例。

3. 征税方式和税收政策:税法规定了税收政策的内容和税务机关的征税方式,例如征收责任、纳税申报和纳税期限等。

4. 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税法规定了税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包括税款管理与征收、税收征管和税务服务等方面。

二、主要税种的规定和特点1. 所得税: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和企业所得收入征税的一种税种。

所得税法根据所得来源和性质的不同,通常分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特点是:适用范围广,税率较高,征税对象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税基为企业利润或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特点是:税率分级,税基为居民个人的各项所得,征税对象为个人。

根据不同的所得来源和金额,个人所得税征税有不同的税率和免征额。

2. 增值税:增值税是国家对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部分征税的一种税种。

增值税法通常根据增值税率和征收方式的不同,分为一般增值税和简易征收增值税。

一般增值税的特点是:税率较高,适用范围广,一般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简易征收增值税的特点是:税率较低,适用范围窄,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税法重要基础知识点

税法重要基础知识点

税法重要基础知识点
税法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法律领域之一,它涉及到个人、家庭和企业等各个方面的税收。

对于公民和企业而言,掌握税法的重要基础知识点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是一些税法重要基础知识点的简要介绍:
1.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法有一些基本原则,包括税收合法性原则、法定征税权原则、税务平等原则和公平原则等。

掌握这些基本原则有助于理解税收制度的设计和实施。

2.税收种类:税法中存在多个税收种类,包括所得税、消费税、增值税、资产税等。

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和征收方式,理解和区分这些税种对于纳税人来说十分重要。

3.纳税义务:税法规定了纳税人的义务和责任,包括申报纳税、缴纳税款和按时履行税务义务等。

掌握纳税义务可以帮助纳税人合法合规地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可能的违法风险。

4.减免和优惠政策:税法中存在一些减免和优惠政策,旨在鼓励特定的经济活动或社会群体。

了解这些政策可以帮助纳税人最大限度地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

5.税务管理:税法不仅包括了税收的具体规定,还涉及了税务管理的方方面面,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务审计和税务争议解决等。

了解税务管理流程有助于纳税人合理规划税务事务并妥善应对可能的税务问题。

总之,税法重要基础知识点的掌握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纳税人应该努力学习和理解税法,以合法合规方式履行纳税义务,并善
用相关的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以优化个人财务状况或提高企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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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复习提纲整理.总论1.税法的概念、实质、构成要素①税法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总称。

②税法就是国家凭借其权力,利用税收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③1.总则。

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2.纳税义务人。

即“纳税主体”主要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3.征税对象。

即纳税客体,有时也称为征税对象。

主要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衣物所指向的物或行为。

课税对象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都有自己特定的课税对象。

比如,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就是应税所得,增值税的课税对象就是商品或劳务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增值额。

4.税目。

指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它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比如,消费税具体规定了烟、酒、化妆品等14个税目。

5.税率。

指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1. 比例税率2. 累进税率3.定额税率6.纳税环节。

指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如商品劳务税在商品或劳务的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等。

7.纳税期限。

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

8.纳税地点。

指根据各个税种纳税对象的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

9.减税免税。

指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

10.罚则。

指对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

11.附则。

一般都规定与该法紧密相关的内容。

比如该法的解释权、生效时间等。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体现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税收是税法的具体内容,体现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3.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治权利以法律、行政法规的形式确定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保证税收收入的实现。

(2)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归国家所有,既不需要再直接归还纳税人,也不需要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

(3)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纳税人和征税标准等纳税行为规则,征纳双方都必须遵守,并在一定时间内是固定不变的。

1、流转税类。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2、资源税类。

包括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所得税类。

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家立法)4、特定目的税类。

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

5、财产和行为税类。

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

6、关税。

(22 个税种)7.税收法律关系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是税收制度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权划分有纵向划分和横向划分;包括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税权的划分是税收管理体制的核心。

税收立法权的划分(一)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种类税收立法权是制定、修改、解释或废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力。

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可以根据税种类型的不同、基本要素、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

(二)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全国性税种的立法2、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①发布实行“条例”或“暂行条例”②制定税法实施细则,增减税目,调整税率③税法解释权3、经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①税收条例解释权②制定税收条例实施细则的权力4、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性税种以外的地方税种的立法权(包括基金和费用)5、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省级政府:①本地区地方税法的解释权②制定地方税法实施细则权③调整税目税率权、(2)从量定额征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X适用单位税额(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办法5.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1.兼营不同税率消费品的税率确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2.酒及酒精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l)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应按酒精所用原料确定白酒的适用税率。

凡酒精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2)外购两种以上酒精生产的白酒,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税。

(3)以外购白酒加浆降度或外购散酒装瓶出售,以及外购白酒以曲香、香精进行调香、调味生产的白酒,按照外购白酒所用原料确定适用税率。

凡白酒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4)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白酒勾兑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5)对用粮食和薯类、糠鼓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以白酒或酒精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配置酒、泡制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6)对用薯类和粮食以外的其他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薯类白酒的税率征税。

6.特殊情况下消费税的计算a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规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 1—消费税税率)=成本X( 1 +成本利润率)+ ( 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适用税率b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 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适用税率7.进口应税消费品(1)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 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消费税税率(2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X消费税单位税额(3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消费税税率+应税消费品数量X消费税单位税额四. 营业税法1.营业税法和营业税的概念①实在找不到营业税法②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2.营业税的税目、税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①营业税的税目按行业、类别共设置了9个②税率也实行比例税率,共分三档:3%、5%、5% -20%。

③有些具体情况难以确定纳税人,税法规定了扣缴义务人:1 .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其应纳税款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3.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4.单位或个人举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5•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6.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7.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3•营业税的计税依据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一3%。

(交、建、邮、文)2、服务业、金融保险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一5%。

(服、金、转、销)3、娱乐业一采用幅度税率5%-20%。

4•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营业额X适用税率5•营业税的优惠没找到。

五. 企业所得税1•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的概念、纳税人、税率①企业所得税法是为了使中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缴纳企业所得税制定的法律。

②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所征收的一种税。

它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重要手段。

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一)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为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为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④税率2•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直接法、间接法①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②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1 )收入总额的确定收入总额的范围;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①销售货物收入;②提供劳务收入;③转让财产收入;④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⑤利息收入;⑥租金收入;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⑧接受捐赠收入;⑨其他收入。

(2 )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准予扣除项目,是指按照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范围:成本、费用、损失、税金b部分准予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借款利息支出、工资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业务招待费、技术开发费等等。

c不得扣除的项目①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②企业所得税税款;③税收滞纳金;④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⑤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⑥赞助支出;⑦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⑧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⑨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如担保支出、商业贿赂、单位领导个人消费等。

3.其他规定---亏损弥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 5 年。

5年内不论是赢利或者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

税法所指亏损,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

饮食业为8%-25 %娱乐业为15%-30 %其他行业为10%-30 %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收办法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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