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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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2篇)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2篇)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一、导言本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药品销毁工作,确保不合格药品能够被及时销毁,有效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药品质量稳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药品销毁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基本原则1. 安全原则:药品销毁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2. 环保原则:药品销毁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杜绝对环境的污染;3. 规范性原则:药品销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药品管理要求;4. 责任原则:药品销毁要有明确的责任人和责任制。

三、药品销毁程序1. 不合格药品鉴定:不合格药品的鉴定由相关质量管理人员进行,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鉴定结果准确可靠;2. 销毁计划制定:负责药品销毁工作的部门根据不合格药品的类型和数量制定销毁计划;3. 执行销毁计划:按照销毁计划,由专门负责的工作人员执行药品销毁操作;4. 销毁记录备案:每次销毁完成后,必须进行销毁记录的备案工作,详细记录销毁时间、药品名称、数量、销毁方式等信息,并由相关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审核;5. 日常监督检查:对药品销毁过程进行定期巡查,确保销毁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四、药品销毁方式1. 焚烧:对于不合格药品中含有易燃、有毒物质的,必须通过专门的焚烧设备进行销毁。

焚烧操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环保要求;2. 破碎:对于不含易燃、有毒物质的不合格药品,可以通过破碎设备进行销毁。

销毁完成后,必须进行物料的清理和消毒工作;3. 包装填埋:对于部分不合格药品,可以采用包装填埋的方式进行销毁。

销毁前必须将药品包装进行密封,并标明“不合格药品”的标识;4. 环保处理:对于特定药品,如有激素、抗生素等,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理方法进行销毁。

五、药品销毁安全控制1. 药品销毁操作必须由授权人员进行,并佩戴防护设备,确保操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2. 执行销毁操作前,必须对销毁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工作正常可靠;3. 对焚烧设备和破碎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工作效果符合要求;4. 销毁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和粉尘对人员产生危害;5. 对于易燃、有毒药品的销毁操作,必须按照特定规范执行,并设置应急预案。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所有门店的药品质量管理,包括不合格药品的识别、报告、处理和销毁。

1.3 门店应建立严格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员工药品质量管理意识,确保药品从采购、储存、销售到退市全过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不合格药品的识别与报告2.1 不合格药品是指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药品注册标准,存在质量问题,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药品。

2.2 门店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抽检,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及时进行隔离,并停止销售。

2.3 门店应建立不合格药品报告制度,发现不合格药品后,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登记,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表》,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记录等。

2.4 门店应在发现不合格药品后24小时内,将《不合格药品报告表》报送公司质量管理部。

三、不合格药品的处理3.1 公司质量管理部接到门店的不合格药品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确认不合格药品的原因,并根据原因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2 对于质量问题导致的药品不合格,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召回,同时通知生产厂家。

3.3 对于存储条件不符合要求导致的药品不合格,应立即整改,并加强存储条件的监控。

3.4 对于过期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销毁。

四、药品销毁4.1 销毁药品应选择合法、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4.2 销毁药品前,应填写《药品销毁记录表》,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销毁数量、销毁方式、销毁日期等。

4.3 销毁药品时,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在场监督,确保销毁过程符合规定。

4.4 销毁药品后,应将《药品销毁记录表》归档保存,以备查验。

五、培训与考核5.1 公司应定期对门店员工进行药品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药品质量管理意识和技能。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门店不合格药品和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门店药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有效管理和处理药品不合格的情况而制定的。

1.门店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门店应建立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负责人和责任部门。

-不合格药品包括但不限于过期药品、变质药品、假冒药品等。

-门店应定期检查药品库存,及时清理和处理不合格药品。

-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鉴别、分类、标识和封存,防止误用或二次销售。

2.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门店应建立药品销毁管理制度,并明确销毁操作流程和责任人员。

-不合格药品应由专门的销毁人员或单位进行销毁,不能直接扔入垃圾箱或随意处理。

-销毁药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安全环保。

-销毁过程应有监督人员进行记录和证明,并保留相关销毁记录和证明文件。

门店不合格药品和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减少药品安全风险,维护消费者权益。

此外,门店还应加强供应商管理,确保从源头上控制不合格药品的进入门店。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4篇)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4篇)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维护医疗机构良好形象,规范药品销毁流程,减少不合格药品的流通,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药品销毁工作。

二、定义1. 不合格药品:指超出规定标准、质量不合格、已过期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宜使用的药品。

2. 销毁:指将不合格药品进行彻底破坏、无法再次使用的处理方式。

三、销毁责任1.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销毁药品管理岗位,负责组织、管理、监督药品销毁工作。

2. 销毁工作岗位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确保销毁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3. 销毁员工应接受相关药品销毁操作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四、销毁流程1. 不合格药品发现: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记录不合格药品情况。

2. 不合格药品登记:医疗机构应建立不合格药品登记台账,详细记录不合格药品的名称、批号、数量、原因等信息。

3. 销毁申请:销毁工作岗位负责人根据不合格药品登记台账,向上级管理部门提交销毁申请。

4. 销毁审核:上级管理部门对销毁申请进行审核,确保销毁工作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5. 销毁计划制定:销毁工作岗位负责人根据审核结果制定销毁计划,包括销毁方式、时间、地点等。

6. 药品销毁:按照销毁计划,由销毁员工对不合格药品进行销毁,确保销毁过程安全、彻底。

7. 销毁记录:销毁工作岗位负责人应及时记录销毁过程的相关信息,包括销毁药品的数量、方式、时间等。

五、销毁方式1. 物理销毁:采用破碎机、焚烧炉等工具对不合格药品进行破坏、烧毁。

2. 化学销毁:采用化学方法对不合格药品进行处理,使其无法再次使用。

3. 其他销毁方式:根据不同类型的药品,可以采取其他适当的销毁方式。

六、销毁后处理1. 销毁完成后,销毁工作岗位负责人应出具销毁报告,并将报告交由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2. 销毁报告应包括销毁药品的数量、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

3. 上级管理部门应对销毁报告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销毁结果。

2024年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1、质量管理部是企业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2、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2.1国家、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质量公告或____通知和省、市、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判定的不合格药品。

2.2药品外观、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2.3符合《药品管理法》有关假、劣药品规定的。

2.4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及有其他质量问题的药品。

3、不合格药品存放不合格品区。

4、在药品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可疑药品,填写复验单,报告质管部,确认为不合格药品的,由专人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

5、对发现的假劣药品,不得作销售或退换货处理,应及时报告药监主管部门。

6、质管部在检查药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出具药品停售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部门和销售部门,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必要时追回已销售的不合格品,并将不合格药品移放于不合格药品区。

7、药品养护过程或出库复核过程中,发现质量可疑药品,挂黄牌,在计算机系统锁定药品,通知质量管理部处理。

确定为不合格的,通知保管人员将不合格药品移至不合格药品区。

8、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品时,或上级药监、药检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品时,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

同时,按销售记录追回销出的不合格药品。

并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等待处理。

9、药品在收货、验收、入库、储存养护、出库复核、运输过程中,因破损而导致液体、气体、粉末泄漏时,应立即采取隔离、密封、专区存放等方式,进行处理并报告质量管理部,防止对储存环境和其他药品造成污染。

10、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废和销毁10.1不合格药品的报废由保管人员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药品报废审批表》,经质量管理验收员验收、业务副总审批同意后,保管人员库存调整仓库确认。

10.2报废药品的销毁由保管人员提出申请,填报《报废药品销毁审批表》,经质管部经理、企业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到当地药监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销毁。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规范药品销毁工作,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下属各级机构、部门的药品销毁工作。

三、药品销毁责任人1. 药品销毁的责任人由上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单位药品销毁工作,确保销毁工作的合法、规范进行。

2. 药品销毁的责任人应具备药品相关知识和销毁技术的专业素养,能够科学、安全地进行药品销毁工作。

四、销毁程序1. 不合格药品鉴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经过正式的鉴定程序,确认药品为不合格药品。

2. 药品销毁申请:药品销毁责任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药品销毁申请,附上不合格药品鉴定报告,并说明销毁的理由和方法。

3. 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对药品销毁申请进行审批,确认药品销毁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 药品销毁组织:药品销毁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销毁工作,确保销毁过程安全可靠。

5. 销毁记录:对销毁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销毁人员、时间、方法等,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

6. 销毁报告:药品销毁责任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销毁报告,报告中应包括销毁情况和销毁结果。

五、销毁方法1. 烧毁:对于能够燃烧的药品,应在专门的燃烧设施中进行烧毁,确保药品完全燃烧残留无害。

2. 深埋:对于不能燃烧的药品,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深埋处理,确保药品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

3. 其他方法:根据不同药品的性质和特点,可以采取其他合适的销毁方法,但必须保证销毁的彻底性和安全性。

六、销毁材料1. 不合格药品鉴定报告:由鉴定机构出具的不合格药品鉴定报告。

2. 销毁申请材料:包括销毁申请表、不合格药品鉴定报告、销毁理由和方法说明等。

3. 销毁记录:详细记录销毁过程和结果的相关材料。

4. 销毁报告:销毁完成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销毁报告。

七、违规处理对于未按照本制度执行药品销毁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药品市场的不断扩大和药品种类的增加,门店作为一个销售药品的重要环节,负有确保销售合格药品的责任。

但是难免会出现不合格药品,为了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必须建立完善的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二、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不合格药品定义不合格药品是指经过检验、质量抽查或抽检、投诉检验等程序,被鉴定为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或国家相关药品质量标准,或有质量缺陷、污染等情况的药品。

2、不合格药品管理流程- 发现不合格药品:门店负责人、药师、药店员工等在工作过程中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进行记录并上报。

- 报告上级:将发现的不合格药品情况及处理意见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 上级批复:上级管理部门对上报的不合格药品情况进行审核,并做出相应批复、指示或要求。

- 提交销毁:门店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将不合格药品统一交由指定的销毁机构进行销毁处理。

- 销毁记录:门店应及时记录不合格药品销毁的相关信息,包括销毁时间、地点、销毁方式等,并保留销毁证明。

3、不合格药品处理责任人- 门店负责人:负责制定和落实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不合格药品的处理工作。

- 药师:负责对门店销售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并发现不合格药品时及时报告上级。

- 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不合格药品时,应立即上报负责人或药师。

4、不合格药品追溯管理- 门店应建立健全药品追溯体系,确保对销售的药品进行可追溯。

- 不合格药品以及相关销毁记录必须保存一段时间,以备后续追溯和审核。

三、药品销毁管理制度1、药品销毁的目的药品销毁是为了保证消费者的用药安全,维护行业的声誉,并对不合格或过期药品进行及时处理,防止流入市场造成安全隐患。

2、药品销毁的范围- 不合格药品:经过检验、抽检等程序,被鉴定为不合格的药品。

- 过期药品:药品失去药效或发生质量变化,在规定期限内未销售完毕的药品。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在医药行业,不合格药品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不合格药品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会对病人的健康造成威胁。

因此,对于不合格药品的销毁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1. 不合格药品的定义不合格药品是指在生产、贮存、运输或销售过程中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这些药品可能存在生产质量问题、存储管理问题或其他方面的不合格因素。

2. 不合格药品的分类不合格药品的分类可以根据其性质、原因和程度来划分。

其中,根据原因可以分为以下类别:1.生产原因:如生产工艺、环境、设备、人员、原材料等。

2.流通原因:如贮存、运输等环节出现问题。

3.其他因素:如检验不合格、假冒伪劣等。

根据程度,不合格药品分为致命性不合格、严重不合格和一般不合格。

致命性不合格是指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严重不合格是指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较大的威胁,一般不合格则是对人体健康威胁较小的药品。

3. 不合格药品销毁的管理制度在中国,不合格药品的销毁是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

不合格药品销毁的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确定销毁方案:通常由制药企业的质量部门进行方案制定,包括销毁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2.申请销毁:由销毁方案的制定者向相关部门或机构申请销毁。

3.审批销毁:销毁申请的审核通常需要由监管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并提供相应的凭证和报告。

4.实施销毁:按照销毁方案,采取相应的方法和设备将不合格药品销毁,并备案相应的销毁凭证和报告。

4.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的意义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是维护药品市场质量和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手段,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1.防止不合格药品对人体健康的威胁:销毁不合格药品是保护人民健康的第一要义。

2.提高药品市场质量:销毁不合格药品是提高药品市场质量的重要措施,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和管理。

3.保护企业形象:及时销毁不合格药品有利于维护企业形象和信誉。

4.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销毁不合格药品是监管部门对药品质量进行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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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康药房质量管理制度
目的: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购进、陈列、售出,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一、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管理。

二、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陈列和销售。

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
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
1、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
2、药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
3、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批号,有效期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4、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的药品
5、来源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6、药监部门发文要求停止使用的药品
7、对药品的内在质量有怀疑而不能确定其质量状况时,应抽样送市药品检验所检
验。

三、在药品购进验收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应在验收记录中说明,填写《药品拒
收报告单》,同时药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并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复核;经质量管理人员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视合同是否允许退货情况按相应手续进行。

1、在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可疑药品,养护员应将药品移入待验区或挂上黄色的
“质量可疑”标志,填写《不合格(可疑)药品确认、报告表》,并向质量管理员报告,经复核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将其存放在红色标志的不合格品区,并通知将该批号药品撤离柜台,不得继续销售;如复核确认不属于不合格药品,应将药品移回合格区或去除“质量可疑”标志。

2、已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如购销合同规定可以退货的情形(假劣药品不得退货),将药品移入退货区,按退货手续办理,不能退货的品种进入按报损程序处理。

3、在调配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如将药品掉落地面造成药品污染等情况)产生不合格药品,可简化程序,将药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报质量负责人处理。

4、售后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由质量管理人员依据顾客意见及具体情况协商处理。

四、质量管理员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出具不合格药品通知单,及时通知营业员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药品存入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五、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药品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六、对于假药、劣药和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的药品,必须立即停止购进和销售,就地封存,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七、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1、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员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
销毁不合格药品。

2、凡属报废药品,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经质量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企
业负责人核准,按规定进行销毁。

一般不合格药品的销毁经批准后应有质量管理人员监督销毁;假劣药品应就地封存,并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或备案。

销毁工作应有记录,销毁的地点应远离水源、住宅等。

销毁方式可采取破碎深埋,燃烧等方式。

假劣药品销毁事先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由药监执法人员到场监督销毁,或上交药监部门统一销毁。

八、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九、明知为不合格药品仍然继续购进、签验收合格、陈列销售的,应按药房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至依法予以处罚。

十、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报损和销售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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