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药店的经营许可。
1.1 药店应当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1.2 药店应当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
第二条,药品采购和储存。
2.1 药店应当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严格按照药品采购、验收、储存等规定进行操作。
2.2 药品储存应当符合药品储存条件,保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条,药品销售。
3.1 药店销售药品应当遵守医师处方、非处方药品等不同类型的销售规定,不得违规销售处方药。
3.2 药店销售药品应当对购药人进行登记和咨询,提供必要的用药指导和服务。
第四条,药品信息管理。
4.1 药店应当建立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对进销存等信息进行记录和管理。
4.2 药店应当及时更新药品信息,确保销售的药品信息准确完整。
第五条,药品安全和监测。
5.1 药店应当建立药品安全监测机制,对药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监测和评估。
5.2 药店应当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药品进行抽检和监测,确保销售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六条,药品价格管理。
6.1 药店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药品价格。
6.2 药店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药品价格,确保价格透明。
第七条,员工管理。
7.1 药店应当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的药品知识和服务技能。
7.2 药店应当建立员工考核和奖惩制度,激励员工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违规处理。
8.1 对于违反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药店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8.2 药店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以上为药店管理规章制度,药店应当严格遵守,并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公众健康。
个体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个体药店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个体药店是指依法在特定地点从事药品销售和药学服务的经营者。
为确保个体药店的正常经营和安全运营,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二、经营许可个体药店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经营范围个体药店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药品零售、提供处方药服务、药物咨询等。
四、店内设施1. 药柜:个体药店应当配置符合规定的药品储存柜,确保药品安全。
2. 店内环境:个体药店应当保持店内整洁、通风,并定期进行消毒。
五、药品管理1. 药品采购:个体药店应当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 药品存储:个体药店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药品进行分类存储,确保药品的保存条件和有效期。
3. 药品销售:个体药店应当对购买药品的顾客进行必要的询问和指导,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
六、药师服务个体药店应当聘请合格的药师提供药学服务,包括对顾客的药物咨询、处方审核等。
七、员工管理1. 员工培训:个体药店应当对员工进行药品知识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
2. 员工聘用:个体药店应当根据需要聘用合格的员工,并确保员工持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书。
八、应急处理个体药店应当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对员工进行培训,以应对突发事件和药品安全事故。
九、违规处理个体药店如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违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经营许可证等。
十、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个体药店经营者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共计1149字。
附:个体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体药店经营,保护顾客合法权益,加强对药品的管理,促进个体药店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二条个体药店经营者应按照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规的规定,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经营范围第三条个体药店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药品零售、提供处方药服务、药物咨询等。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5篇)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治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员与培训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认识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把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分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承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进货与验收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
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
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测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药店工作时间。
1. 药店工作时间为每周七天,每天营业时间为8:00-20:00,节假日照常营业。
第二条,药品销售。
1. 药店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进行药品销售,不得销售过期药品或者未经审批的药品。
2. 对于处方药品,须严格按照医生处方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销售给非处方患者。
第三条,员工管理。
1. 药店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不得患有传染性疾病。
2. 员工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药品销售工作。
第四条,药品储存和保管。
1. 药品须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储存和保管,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 药品储存区域须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阳光直射和潮湿。
第五条,药品信息管理。
1. 药店须建立完善的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对进货、销售、库存等信息进行及时记录和更新。
2. 对于特殊药品或者高风险药品,须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使用。
第六条,应急处置。
1. 药店须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对于突发事件或者药品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和报告。
第七条,违规处罚。
1. 对于违反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直至解雇。
2. 对于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附则。
1.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如有变更,须经过药店负责人审批并通知全体员工。
2. 对于未尽事宜,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以上为药店管理规章制度,凡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药店的良好秩序和声誉。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店的经营行为,保障药品安全和顾客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药店经营人员应当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药品管理要求进行经营。
第三条药店应当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或者伪劣药品。
第四条药店应当保持店内环境整洁,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第五条药店应当配备合格的药师,提供专业的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不得擅自开药或者违规销售处方药。
第六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的药品进货、销售、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来源合法、真实。
第七条药店应当定期对过期药品进行清理和销毁,确保不影响
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的客户档案管理制度,保护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第九条药店应当配备急救设备和药品,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第十条药店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经营
情况和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药店经营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知识的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药店,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执照等处罚。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需经药店
经营人员讨论通过后生效。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药品管理。
1. 药品的采购必须经过合法渠道,严禁购买或销售假冒伪劣药品。
2. 药品的存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晒的环境。
3. 药品的销售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处方药和限制销售的药品。
第二条,员工管理。
1. 所有员工必须经过相关资格认证,不得擅自从事药品销售等需要专业知识的工作。
2.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规私自销售药品或泄露客户信息。
3. 员工必须穿着整洁,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穿着拖鞋、短裤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
第三条,卫生管理。
1. 药店必须保持店内环境整洁,每日进行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店内卫生。
2. 药店必须配备饮用水和洗手设施,员工必须保持个人卫生,避免交叉感染。
3. 药品过期或者损坏的情况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出售过期或者损坏的药品。
第四条,安全管理。
1. 药店必须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设备,确保员工和顾客的安全。
2. 药店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店内安全。
3. 员工必须接受相关安全培训,熟悉应急处理程序,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处理。
第五条,服务管理。
1. 药店必须提供规范、专业的药品咨询和服务,不得做出不实承诺或误导性宣传。
2. 药店必须保护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信息或私自使用客户信息。
3. 药店必须提供合理的退换货服务,保障客户权益。
以上规章制度为药店管理的基本要求,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药店门店经营管理制度经典(5篇)

药店门店经营管理制度经典药店门店经营管理制度是指规范药店门店经营行为和提高门店经营效率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下面是一个药店门店经营管理制度的经典范文:一、门店管理机构1、设置药店经理岗位,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门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员工协调工作。
2、设置药师岗位,由注册药师担任,负责药店的药品库存管理和药品销售咨询等工作。
3、设置前台接待员、销售员等岗位,由专业培训过的员工担任,负责门店的顾客接待和销售等工作。
二、门店经营规范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药品采购和销售,杜绝非法药品的进货和销售行为。
2、制定严格的药品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限,并按照先进的库存管理方法进行药品进货和销售的控制。
3、制定详细的药品销售记录制度,要求对每笔药品销售进行准确记录和留存,以便于药店经营情况的监管和管理。
4、建立健全的药品交接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准确性,杜绝药品交接过程中的漏盗和错误。
三、门店员工管理1、要求员工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
2、严格执行员工考勤制度,确保员工按时参加工作,并保持高效的工作状态。
3、制定员工信用管理制度,对于恶意违规和失职失责的员工进行惩罚和处理。
4、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和考核,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门店的服务管理1、规范门店的顾客接待流程和服务流程,提供细致入微的服务,满足顾客的需求。
2、建立顾客投诉处理制度,对任何顾客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和反馈,以保持良好的顾客关系。
3、采用客户满意度调查等方法,了解顾客对门店服务的评价和意见,并及时进行改进。
4、积极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和服务宣传,提高门店知名度和顾客忠诚度。
以上是药店门店经营管理制度的经典范文,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实际的经营需求。
药店门店经营管理制度经典(2)药店计算机管理制度1、计算机出入库系统要求软件系统能够对包括资质在内的效期自动管理,比如某某供货商资质中许可证到期,系统会自动停止对禁止从该供货商中进货录入。
个体药房工作制度

个体药房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个体药房的经营行为,保障药品质量和患者安全,提供优质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个体药房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坚持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三条个体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的合法性、有效性、安全性和稳定性,为患者提供放心的药品。
第四条个体药房应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药品采购与验收第五条个体药房应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药品,并留存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备查。
第六条个体药房应建立药品采购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信息,并保存至少五年。
第七条个体药房应建立药品验收制度,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上架销售。
第八条个体药房应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进行记录,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擅自销售。
三、药品储存与养护第九条个体药房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合理储存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
第十条个体药房应建立药品养护制度,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养护,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
第十一条个体药房应对易变质、易损耗、易混淆的药品进行特殊管理,采取措施防止药品的损坏或误用。
第十二条个体药房应定期对药品储存条件进行监测,确保储存环境的适宜性,如温度、湿度等。
四、药品销售与服务第十三条个体药房应建立药品销售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患者信息等内容,并保存至少五年。
第十四条个体药房应对患者提供准确、专业的用药咨询和服务,如遇疑问或困难,应及时给予解答和帮助。
第十五条个体药房应严格执行药品说明书的使用规定,不得误导患者超量、超频次使用药品。
第十六条个体药房应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进行区分管理,不得随意更改处方药的用途,不得将非处方药当作处方药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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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个体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驻店药师职责
一、驻店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二、驻店药师必须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三、驻店药师必须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四、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五、对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驻店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治疗建议。
处方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驻店药师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是否填写。
2、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错误或笔误。
3、核对剂量是否有误,如因病情需要超过常用剂量,医师是否已在超剂量下签字。
4、有无配伍禁忌。
5、医师是否签字。
二、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的《处方药品登记簿》保存2年以上备查。
处方药调配制度
一、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方可购买。
二、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发货人和驻店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三、处方药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须经医师对处方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非处方药销售制度
一、在非处方药货区的显着位置悬挂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和警示语。
警示语为“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购买和使用”。
二、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三、对消费者购买的非处方药,驻店药师应做好咨询服务,指导安全用药。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4)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5)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
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6)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7)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
(8)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
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门店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门店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连锁公司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