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法的概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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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行政法

第三章行政法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概念一、行政法的概念、渊源及特点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是指行政权力在形式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权,是指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授予行政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国家权力。

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

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能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管理关系的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关系的双方只能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二是行政主体在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指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3.行政救济关系。

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行政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4.内部行政关系。

指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公务员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特定行政职权的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等。

(二)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渊源就是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表现形式,一般地,我们将其分为一般渊源和特殊渊源两大类。

我国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可以分为以下几种:(l)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行政法的特殊渊源:(1)法律解释;(2)其他规范性文件;(3)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三)行政法的特点1.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l)行政法在实体上,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可以有一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

2.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1)调整对象的确定性。

行政法的内容非常广泛,但它的调整对象和范围是确定的,始终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2)内容的相对易变性。

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一)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1.行政法的概念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

某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

即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等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形成的行政管理关系,是行政关系中的主要部分。

行政主体的大量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大部分都是以行政相对人为对象实施的,从而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行政关系。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即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所谓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法律授权,依法定方式和程序对行政职权行使者及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进行法制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等。

(3)行政救济关系。

即行政相对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主体做出的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做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所谓行政救济主体,是指法律授权其受理行政相对人申诉、控告、检举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国家机关。

主要包括受理申诉、控告、检举的信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以及受理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

(4)内部行政关系。

即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行政职权的组织的关系等等。

行政法学知识点汇总

行政法学知识点汇总

1.行政法的概念:调整行政过程中行政关系以及监督行政关系的公法规范的总称2行政的概念: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为主动实现公益目的,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物进行的组织, 管理, 决策, 调控等活动。

3法治主义(理解)法治主义以法治国思想为基础,体现了“以法律的合理性抑制行政的恣意性”的理念。

在行政法学中,法治主义就表现为“依法行政原理”,即要求行政活动必需依法进行。

这是行政法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行政法学的基本原理。

一.“法治主义”以“法治国”为基础而成立。

从“法治国”概念的形成过程来看,最初仅仅将“法治国”概念作为一种治国理念,而后期才在“法治国家”的意义上运用“法治国”的概念,但两者都包含有“法治主义”的概念。

二.一般将法治主义理解为依法行政或依法行政原理。

但严格来说,法治主义是较为广发的概念,法治主义除了作为行政法治主义的依法行政原理外,带包括作为立法法治主义的“依据宪法立法的原理”及作为司法法治主义的“依据法律被裁判的原理”。

三.法治主义以人权保障为目的,要求依法进行国家活动,因此,法治主义不仅要求依法行政,而且要求依法司法, 依法立法。

法治主义的形成分为三个阶段:(一)“依法裁判”——法治主义的萌芽期;(二)“依法行政”——法治主义的形成期;(三)“对立法内容的拘束”——法治主义的成熟期。

四.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法治主义:(一)法治主义及行政法的互为前提关系;(二)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法治主义。

五.法治主义的内容,存在着“依法行政原理”及“发的支配原理”两种不等同的观点。

两者都是对公权力形式进行法律统制得原理,但历史背景及内容各不相同。

4.行政治基本原则概念:是指贯穿及整个行政法之中,对于行政法理论, 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及执行以及行政救济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

5.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及依法行政原理二6.行政合法性原理:是指行政主体必需以及法律进行行政活动,而不是违反法律,行政主体对于其违法行为必需担当相应的法律后果。

(完整word版)行政法名词解释、简答题重点

(完整word版)行政法名词解释、简答题重点

1.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在公共行政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以配置、规范行政权和确认保障公民等一方权益为核心来规定各方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1)没有统一的行政法典(2)领域广泛、内容丰富2.行政法的渊源正式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和协定(8)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9)行政机关与执政党等其他组织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非正式渊源:(1)行政惯例(2)典型案例(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3.行政法律关系概念: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规范对一定社会关系调整后所形成的特定法律关系的总称。

特征:(一)主体的恒定性与不可转化性(1)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主体是特定的组织(3)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地位不能互换(4)与相对人发生行政法律关系的只能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二)意志的单方性(三)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性(四)国家权力的不可处分性(五)个体权利行使的有限性(六)行政法律关系设定的灵活性和及时性4.行政法律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5.公务员概念: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6.行政相对方的义务是什么?(1)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

这是行政相对主的首要义务,主要表现为一是遵守行政机关发布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是执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等。

(2)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

当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行政相对方有主动予以协助的义务。

(3)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

行政相对方在请求行政主体为一定行为或行政主体要求其为一定行为时,应遵循法定的步骤、手续和时限等的要求,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讲 行政法概述

第一讲  行政法概述

第一讲行政法概述一、行政的概念(一)行政的概念1.扣除说2.目的说(活动的目的)国家具体的、积极地实现目的3.管理说4.特征描述说行政是指实现国家的目的,运用制定政策、法规、规章,组织实施管理、命令、监督制裁等方式执行国家法律和权力机关意志的活动。

首先,行政是实现国家目的的活动。

(不同于私行政)其次,行政是现代国家分工体制的产物。

(以职能分工为前提)再次,行政具有从属性的特点。

(从属于立法)最后,行政具有主动性的特点。

(司法具有被动性,不告不理)(二)行政的种类*两者有区别,但划分是相对的。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2.规制行政与给付行政(行政的性质不同)规制行政(也成干涉行政),是指通过限制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自由来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

如行政许可制度、交通管理等。

给付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在特定情况下,依法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如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

3.权力行政与非权力行政(行政方式不同)权力行政:通过强制性的支配力量直接实现行政目的。

非权力行政:通过非强制性的手段实现行政目的。

4.负担行政与授益行政(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负担行政,是指对人民形成负担或不利益,即剥夺人民权利、利益者或限制其行动自由;课加义务、负担等。

如租税之赋课、停止营业之处分、人民接受传染病之强制治疗义务等。

授益行政,是指对人民为利益之给予,赋予人民某种权利利益或免除其义务之负担。

如租税之免除、执照之发给。

其中最为典型之型态即为「特许」、「许可」以及「认可」等制度。

二、行政法的概念1.根据行政法的宗旨定义行政法(控权论、管理论、平衡论)2.根据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定义行政法(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整器)3.根据行政法包含的主要内容定义行政法根据行政法所包含的内容,可以将行政法定义为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一,行政法是设定行使权力的法。

第二,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法。

公共基础——行政法

公共基础——行政法

行政法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概念行政法,是调整由于行政活动发生的行政关系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

2.合理行政原则。

3.程序正当原则。

4.高效便民原则。

5.诚实守信原则。

6.权责统一原则。

三、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一)行政主体1.概念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2.范围(1)行政机关。

①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②派出机关: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③派出机构:公安派出所、税务所等。

(2)被授权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二)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

四、行政行为(一)概念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所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效力1.公定力。

2.确定力。

3.拘束力。

4.执行力。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以行政行为的适用对象是否特定: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真题演练1.(单选)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这主要体现了依法行政中的哪一项要求?()A.合法行政B.合理行政C.程序正当D.诚实守信2.(单选)甲被某市监局处以5000元罚款,经多次催缴,甲仍未缴纳罚款,该市监局于是查封了甲位于××小区价值500万元的别墅1套。

市监局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的哪项原则?()A.信赖利益保护原则B.比例原则C.一事不二罚原则D.平等原则3.(单选)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这体现了行政法基本原则中的程序正当原则的()。

A.公众参与原则B.行政公开原则C.回避原则D.诚实守信原则4.(多选)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行政主体的有()。

行政法基本概念1

行政法基本概念1

从属于政治学,是政治学的一个分支 。

3.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
规范监督行政权的法律(行政诉讼法) 是规范行政权行使的法律(行政法)的实施保障
行政复议程序(行政法调整)与行政诉讼程序(行政诉讼法调整) 通常是解决一个行政案件的前后两个阶段,二者紧密衔接和相互联系。
行政诉讼法 是行政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导言 ■行政法学的总体结构 :2 1 4 → 2个人、1件事、4个程序
官管民 1.行政管理 2.行政复议 民告官 3.行政诉讼 4.行政赔偿 行政主体 被申请人 被告 义务机关 官 相对人 申请人 原告 申请人 民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 事
■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基本理论+行政主体论+行政行为论+行政救济论
省法规1 市法规3
地 方 政 府 规 章
部 门 规 章
省规章1 市规章3
部委 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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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案例5:河南省开封市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响应开封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的号召,来汴投资设立企 业,决定在开封市金明广场南侧开发建设高档住宅小区“浪漫之都”。开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落实招商引资 的 各项优惠政策,形成了“关于开封市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开发项目的会议纪要”,包括人防费在内的 全 部税费以150万元总包干。开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认为,文盛公司建设住宅小区,既没有按照规定修建战时可 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又没有到人防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属于违法行为。经调查取证后,人防办公室于2004年 7月7日向文盛公司发出了违法行为告知书,并于同年9月16日向其发出了违法行为处理告知书,同年10月25日 作出了汴防处字„2004‟02号处理决定书,要求文盛公司交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225,464元。文盛公司认 为该数额高出上述会议纪要中的150万元的包干数额,于是向开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开封市人民政府 于2005年1月31日作出汴政复字„2005‟0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文盛公司 仍不服,认为汴处字„2004‟02号处理决定书显失公正,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变更。另查,开封市人民防空办 公室作为开封市人民政府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防空法》第22条和《河南省实施<防空法>办法》第12 条、第28条的规定,享有对本区域内新建民用建筑违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的权力。其有权依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收费许可证许可的收费标准,对文盛公司新建民用 建筑未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书。开封市郊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人防办作出的汴防 处字„2004‟02号处理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应予支持。依照 《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1项之规定,判决维持该处理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文盛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 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认定的事实与一审基本相同,并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思考问题:该案中涉及的“会议纪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法

行政法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行政公 务员、行政相对人和监督主体。
(1)行政主体
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行政机关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 名义行使行政权并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 责任的组织。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 的组织。 (2)行政相对人 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处 于被管理和被支配地位的机关、组织、个人就是行 政相对人。
科。此二人是该科的两位刑警张某和熊某。张某和熊某要商
某交代刚才路过浴池时干了什么事。商某由于没有做什么 事,便无从回答。张某和熊某对商某施以威胁,熊某还打了
商某的头。无奈之下,商某说:“你们能否提示一下我究竟
干了什么事。”张某和熊某说:“你刚才路过浴池的时候, 偷看女同志洗澡。”商某没有承认,张某和熊某看商某不承 认,便说:“你态度还不老实,得来点硬的。”张某和熊某 又对商某拳脚相加。最后,在张某和熊某的威逼下,商某依 此二人的授意,写了一个交代材料,承认有偷看女同志洗澡 行为。张某和熊某用事先准备好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裁决对商 某行政拘留7天。 事后商某自觉冤枉,提起行政诉讼。后经查商某根本没 有偷看女同志洗澡的行为,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的科长周某 与商某有个人恩怨,为了报私仇便让该科的张某和熊某对商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 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第三章 行政法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与行政法
(一)行政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主体在其活动过程 中所进行的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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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
• 二、行政法的分类 (一)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 这是以行政法调整 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的分类。 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的分类。 (二)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 这是根据行政法的 性质和作用对行政法进行的分类。 性质和作用对行政法进行的分类。 (三)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 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 济法等 这是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 的分类。 的分类。 (四)经济行政法、军事行政法、民政行政法、公安行 经济行政法、军事行政法、民政行政法、 政法、 政法、司法行政法等 这是以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 行政管理领域的划分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的分类。 行政管理领域的划分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的分类。Leabharlann 德国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
• 德国西柏林内政部书面答应给予民主 德国某公务员的寡妻一定数额的生活 补助, 补助,随即该寡妇从民主德国迁徙至 西柏林,内政部则开始给予其安寡金。 西柏林,内政部则开始给予其安寡金。 但后来事实证明她并不符合法定的领 取安寡金条件, 取安寡金条件,从而给予其安寡金是 违法的。 违法的。内政部于是停止对其发放安 寡金,该寡妇就此诉至法院。 寡金,该寡妇就此诉至法院。
第三节 行政法的地位及作用
• 一、行政法的地位
(一)从整体上看,行政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 从整体上看, 部门 (二)从与宪法的关系上看,行政法是与宪法 从与宪法的关系上看, 关系最为密切的普通法律部门, 关系最为密切的普通法律部门, 是宪法最 重要的实施法 (三)从与其他普通法律部门的关系上看,行 从与其他普通法律部门的关系上看, 政法是最具社会影响的部门法
第一节 行政与行政法
• (三)行政的特征 • 行政的特征就是指行政自身内在的规定 性,即使行政与非行政相区别的要素。概括 即使行政与非行政相区别的要素。 地讲,行政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地讲,行政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 (1)行政具有国家意志性。 行政具有国家意志性。 • (2)行政具有执行性。 行政具有执行性。 • (3)行政具有法律性。 行政具有法律性。 • (4)行政具有国家强制性。 行政具有国家强制性。
第三节 行政法的地位及作用
• 二、行政法的作用 • (一)保障行政主体有效行使行政职权 确认行政权的相对独立性, (1)确认行政权的相对独立性,赋予行政主体相应 的行政职权。 的行政职权。 明确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 (2)明确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 明确行政主体与公务员、 (3)明确行政主体与公务员、被委托组织及个人之 间的关系。 间的关系。 明确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手段和程序。 (4)明确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手段和程序。 (5)明确对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和妨碍行使行 政职权的违法行为的制裁。 政职权的违法行为的制裁。
行政法学基本上是由一些 基本概念串联构成的: 基本概念串联构成的: • 行政→行政权→行政主体与行政 行政→行政权→ 相对人→行政行为→行政程序→ 相对人→行政行为→行政程序→ 行政决定→ 行政决定→违法行政与行政责任 行政纠纷与行政争议→ →行政纠纷与行政争议→行政复 议与行政诉讼→ 议与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第二节 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
• 一、行政法的渊源 • 我国行政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我国行政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 (一)宪法 宪法是行政法的基本法律渊源,具有 宪法是行政法的基本法律渊源, 最高法律效力。 最高法律效力。 • (二)法律 • (三)行政法规 • (四)地方性法规 • (五)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 (六)行政规章 • (七)有权法律解释 • (八)条约和协定
第四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一)西方主要国家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 (1)英国的行政法原则以宪法原则为基础,发展出 了越权无效和自然公正这两大行政法基本原则。 • (2)在美国,从理论上讲,联邦主义、分权主义与 法治主义三大原则为其宪法与行政法共同尊奉的基本 原则,但法治原则所包含的基本权利原则与正当程序 原则则更直接地为行政法所遵奉。 • (3)在法国,行政法治(或称为“行政合法主义”) 被认为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4)在德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由行政合法性原则 和行政合理性原则构成。 • (5)在日本,法治行政通常被认为是其行政法的基 本原则。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主讲: 主讲:林琳
目录
• 第一编 • 第二编 • 第三编 • 第四编 行政法概述 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 行政救济 行政诉讼
第一章 行政法的概念
• • • • •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行政与行政法 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 行政法的地位及作用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律关系
第一节 行政与行政法
• (三)行政法的特征 • 1.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 1.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 行政法内涵丰富、范围广泛、技术性较强。 (1)行政法内涵丰富、范围广泛、技术性较强。 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命令、服从性。 (2)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命令、服从性。 行政法律规范的内容易于变动。 (3)行政法律规范的内容易于变动。 • 2.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 2.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 行政法律规范数量繁多,表现形式多样, (1)行政法律规范数量繁多,表现形式多样,没有 统一完整的法典。 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往 行政法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 往共存于同一法律文件之中。 往共存于同一法律文件之中。
第四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二)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 1.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发展进程 • 2.我国行政法的合法性原则 在我国,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的设立, 拥有行政职权和行使行政职权都必须依据法律,符 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任何违法行政行为都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3.我国行政法的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在我国行政法中与行政合法 性原则相并列的又一项基本原则,它是指行政主体 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行使行政职权、追究违法 行为和实施行政救济等都必须正当、客观、适度。
第三节 行政法的地位及作用
• 二、行政法的作用 (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保障公民、 (1)建立和逐步完善保证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 员认真执行国家法律的各种规章制度。 员认真执行国家法律的各种规章制度。 规定并发展公民、 (2)规定并发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 参与权。 参与权。 规定并发展公民、 (3)规定并发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 监督权。 监督权。 预防、制止和制裁侵犯和损害公民、 (4)预防、制止和制裁侵犯和损害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一节 行政与行政法
• (二)行政法的含义 • 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 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是调整因行 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表述包括以下两层含义: 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表述包括以下两层含义: • 1.行政法是调整特定社会关系的一类法律规范 1.行政法是调整特定社会关系的一类法律规范 的总称 • 2.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 2.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
行政合法性与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关系
(1)二者并存于行政法之中,缺一不可。 行政合法性与行政合理性是现代法制社会对行 政主体制定、实施行政法律规范提出的基本要求。 (2)二者互为前提,互为补充,共同为完善行政法治 发挥作用。 合理性原则应当是行政追求的最高原则,是行 政合法性的前提。严格依合理的行政法律规范办事, 是使行政符合理性要求的根本途径。 总之,行政合法性与行政合理性两个原则互为 前提,互为补充,既有利于促进行政法律规范的废、 改、立,消除其不合理因素,又有利于保证行政主 体适当行使裁量权,实现合理行政。
第四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行政法部门所 特有的,统率、指导一切行政法律规范的制 特有的,统率、 定与实施的法律原理或准则。 定与实施的法律原理或准则。 •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法律性 •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特殊性 •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
• (1)又取出一万元,占为己有。 又取出一万元,占为己有。 • (2)又取出一百元,占为己有。 又取出一百元,占为己有。
• 王某四次取款分属什么性质? 王某四次取款分属什么性质?
第一节 行政与行政法
• 一、行政 • (一)关于行政含义的几种观点 • 1.把行政看成是与国家没有必然或特定联系的日常 1.把行政看成是与国家没有必然或特定联系的日常 组织和管理活动 • 2.把行政看成是与国家有必然或特定联系的组织管 2.把行政看成是与国家有必然或特定联系的组织管 理活动 ,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 • (1)外交、安全活动说 外交、 • (2)其他权力排除说 • (3)国家目的实现说 • (4)国家意志执行说 • (5)国家事务管理说 • (6)行政机关或行政主体职能说
第一节 行政与行政法
• (四)行政的类型 • 行政的类型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行政主体的行 政活动进行的分类。在我国的行政理论与实践中, 政活动进行的分类。在我国的行政理论与实践中, 人们对行政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 人们对行政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 根据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活动的领域, (1)根据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活动的领域,将行政划分 为组织行政、人事行政、司法行政、民政行政、 为组织行政、人事行政、司法行政、民政行政、公 安行政、科技行政、教育行政、等等类型。 安行政、科技行政、教育行政、等等类型。 根据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活动的地域范围, (2)根据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活动的地域范围,将行政 划分为中央行政和地方行政、城市行政和农村行政、 划分为中央行政和地方行政、城市行政和农村行政、 内部行政和外部行政等。 内部行政和外部行政等。 根据行政主体实施的行政活动有无涉外因素, (3)根据行政主体实施的行政活动有无涉外因素,将 行政划分为国内行政和涉外行政。 行政划分为国内行政和涉外行政。
第一节 行政与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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