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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高硫高酸原油注意事项

加工高硫高酸原油注意事项

加工高硫、高酸原油注意事项常减压装置单独加工马瑞油,硫含量高达2.9%并含有硫化氢,给储运、装置加工带来很大安全隐患,并且严重影响产品质量,各生产环节要注意防止硫化氢中毒,装置要24小时不间断巡检。

对加工高硫、高酸原油安全注意事项重申如下:高硫高酸原油对装置的影响:高硫、高酸原油中的比重大、硫含量和重金属含量高,深度脱盐较为困难。

加工这类原油能够造成设备腐和催化剂中毒以及环境污染。

如电脱盐装置会因原油乳化而影响脱盐效果,从而造成分馏塔顶腐性,还会造成分馏塔、加热炉等设备高温部位的腐蚀。

加工高酸原油带来的腐性问题主要集中在蒸馏装置,而加工高硫原油带来的腐性问题,贯穿于整个原油加工过程中。

高温硫化物的腐性是指240℃以上的部位元素硫、硫化氢和硫醇等形成的腐蚀。

典型的高温硫化物腐蚀存在于常、减压塔的下部及塔底管线,常压渣油和减压渣油换热器,催化裂化装置分馏塔的下部,以及焦化装置高温部位等。

在高温条件下,活性硫与金属直接反应它出现在与物流接触的各个部位,表现为均匀腐性,其中以硫化氢的腐位性最强。

燃料重油中通常含有1%-3%的硫及硫化物,在燃烧中大部分生成SO2,其中约有1%-5%在一定条件下反应生成SO3,对设备几乎不发生腐性,但当它与烟气中的水蒸汽结合形成硫酸蒸汽时,在装置的落点部位发生凝结,严重腐蚀设备。

环烷酸腐蚀经常发生在酸值大于0.5mgKOH/g, 温度在270-400℃之间高流速介质中。

它与金属表面或硫化铁膜直接反应生成环烷酸铁,环烷酸铁是油溶性的,再加上介质的流动,使金属表面不断暴露并受到腐性,故环烷酸腐蚀的金属表面清洁,光滑无垢。

在物料的高温高流速区域,环烷酸腐呈顺流向产生的尖锐边缘的流线沟槽,在低流速区域,则呈边缘锐利的凹坑状。

环烷酸腐蚀都发生在塔盘、塔壁、转油线等部位。

另外由于环烷酸盐具有表面活性,会造成油品乳化,从而引起装置操作波动,并造成塔顶腐蚀。

装置在加工此类原油时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从生产工艺上进行调整,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和污水处理合格。

原油稳定安全管理模版

原油稳定安全管理模版

原油稳定安全管理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原油稳定安全管理的监管和保障,确保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稳定进行,制定本管理模板。

第二条本管理模板适用于所有从事原油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单位、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原油稳定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原油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进行,减少事故风险,保护环境和人员安全。

第四条原油稳定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科学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原油稳定安全管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措施。

第二章原油稳定安全管理体系第六条原油稳定安全管理体系由顶层设计、运行机制和监督检查三个方面组成。

第七条顶层设计应包括制定和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和职责,明确组织结构,建立工作机制。

第八条运行机制包括制定操作规范,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建立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定期对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九条监督检查应由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原油稳定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第十条原油稳定安全风险评估应包括对原油生产和经营活动可能存在的事故、环境和人员安全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

第十一条原油稳定安全风险控制应包括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和控制事故风险。

第十二条原油稳定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应由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第四章原油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安全措施第十三条原油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安全措施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设备和工艺控制:包括生产设备的选择和设计、操作工艺的合理设置等。

(二)现场安全管理:包括现场的安全标识、安全教育、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等。

(三)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应急物资的准备等。

第五章原油稳定安全管理的监督与整改第十四条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的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

原油罐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模版(四篇)

原油罐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模版(四篇)

原油罐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原油罐区的安全技术管理,确保原油罐区的安全稳定运行,防范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原油罐区的建设、改建、运营和维护等全过程。

第三条原油罐区安全技术管理以人为本,注重人员培训和安全意识的提高,实行责任分工,强化风险防范,依法管理,科学决策,不断完善和提升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第四条原油罐区安全技术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第二章建设与改建第五条原油罐区的建设和改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第六条原油罐区建设和改建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评估,评估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七条原油罐区建设和改建必须选择符合标准的设备和工艺,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八条原油罐区建设和改建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第三章运营与维护第九条原油罐区的运营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第十条原油罐区的维护必须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第十一条原油罐区的维护必须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人员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第十二条原油罐区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三条原油罐区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原油罐区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安全意识,做到随时随地保持警惕。

第十五条原油罐区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紧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风险防范第十六条原油罐区必须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制度,对罐区内的各项风险进行评估和管控。

第十七条原油罐区必须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泄露、爆炸等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原油罐区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完好性。

精选范文--加工高含硫原油安全管理规定

精选范文--加工高含硫原油安全管理规定

加工高含硫原油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设计管理第一条加强设计部门的安全管理,落实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条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安全、环保、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

第三条设计必须考虑原油硫含量的不决策(不均匀性)所带来的影响,装置匹配能力应按可能达到的苛刻条件考虑,按SH/T3096-1999《加工高含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设备设计选材导则》规定,合理选用设备、管线材质。

第四条液化气、干气脱硫装置、含硫污水汽提装置、酸性气回收制硫装置的设计能力应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环保达标。

第五条在设计时应同时考虑设备防腐措施,对于硫化氢富集的设备、管线,选材宜升高等级,防止硫化氢腐蚀泄漏。

第六条设计新装置时应配备适量的设备防腐检测、检查工具、硫化氢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安全防护器材等。

第七条加氢装置的高热分、冷高分液面计、界面计应采用双仪表测量系统。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八条原油采购部门应根据加工高含硫原油的能力合理组织资源,原油资源配置部门应做好均衡搭配进厂工作,以使硫含量不超过装置设计规定值。

第九条加工高含硫原油的直属企业必须根据原油进厂情况,制订相应的加工技术方案,生产允许时应采取高低硫原油混炼措施,把蒸馏装置加工原油硫含量控制在设计值以下。

同时优化生产平衡,使下游装置原料硫含量也控制在设计值以内。

第十条加工硫含量高过装置设计值的新品种原油时,应根据原油评价报告制定加工方案,方案中应包括从原油进入罐区到液体、气体产品储罐全流程硫的分布情况,并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加工高含硫原油(原料)的装置,应按规范做好蒸馏装置“一脱三注”和含硫化氢的分馏塔、汽提塔顶的注缓蚀剂等防腐工作。

第十二条炼油企业应按不同品种原油绘制沿工艺流程硫的分布图,制定有关工艺管理规定,严格岗位操作法,合理采用工艺防腐技术措施。

第十三条加工高含硫原油(原料)的装置,生产的含硫化氢气体必须进行脱硫处理后使用,禁止不脱硫直接做燃料。

加工含硫原油“一脱三注”管理规定

加工含硫原油“一脱三注”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加工高含硫原油一脱三注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1.1 随着石化集团公司各炼厂加工高含硫(S≥1.0%)原油数量的增加,为了抑制腐蚀介质在原油加工过程中对设备的腐蚀,满足各炼厂加工高含硫原油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生产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1.2 “一脱三注”即炼油工艺防腐,“一脱”即电脱盐,“三注”即注水、注中和剂、注缓蚀剂。

1.3 各炼油企业要健全一脱三注的管理机构和责任制。

必须有一名领导分管一脱三注的工作,必须有一脱三注的归口管理部门,必须有负责一脱三注质量评定和监督的部门,并与药剂供应部门及和一脱三注有关的车间共同形成完善的管理网络。

1.4 本规定适用于炼油系统。

第二章职责分工2.1 主管领导职责2.1.1 公司(总厂)、厂、分厂主管领导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或集团公司有关炼油工艺一脱三注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处理本企业有关一脱三注的重大技术、业务问题。

每季度应主持召开1次工作会议,检查工作情况,研究重要问题,并作出决定。

2.1.2 负责审批有关一脱三注重大技术引进和改造项目。

2.2 主管部门(处、科)职责2.2.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一脱三注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实施细则。

2.2.2 负责组织制定或审查一脱三注工艺技术引进或技术改造项目方案,报送主管领导审批。

2.2.3 组织本企业一脱三注工艺管理的定期检查、考核、培训、竞赛和经验交流。

2.2.4 负责编制或审查本企业年度一脱三注各药剂的需用计划,交供应部门组织实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对所购药剂进行复验和监管。

2.2.5 参与一脱三注工艺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和重大事故分析,并将重大事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2.6 负责确定有关一脱三注的监督项目,控制指标及分析频率,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的月报、季报、年报及大修总结报告。

2.3 监督部门(设备管理部门)职责2.3.1 负责对所购药剂进行评定。

2.3.2 检查和监督有关一脱三注数据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3.3 负责评定一脱三注工艺防腐项目的实施效果,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企业是属于高危行业,其生产活动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生产的稳定进行,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对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详细介绍。

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和权利。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管理知识,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并保持与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新知识的学习。

4.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生产设备和工艺安全1.建立设备和工艺的安全监测与评估体系,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隐患和故障。

2.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正确运行和使用。

3.对于新引进的设备和工艺,要进行预试验和认证,确保其在安全生产条件下的可靠性。

4.资金投入应适当,以确保设备和工艺的安全性能。

三、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安全1.建立完善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检测和验收制度,确保所使用的材料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2.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要建立专门的储存区域,并按照规定进行标识和分类存放。

3.加强对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库存管理,及时清理过期和失效的材料。

4.对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使用,要按照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和混用材料。

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1.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应急响应流程。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应定期进行,以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3.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和处理制度,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并进行记录和汇报。

4.对于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五、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1.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

加工高含硫原油安全管理规定

加工高含硫原油安全管理规定

加工高含硫原油安全管理规定前言高含硫原油是指硫含量大于0.5%的石油原油,其加工过程中将会产生有害气体、废水等危险物质,对于人体健康以及环境造成威胁。

因此,在加工高含硫原油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及社会公众的安全与健康。

管理要求职工安全培训加工高含硫原油的职工必须接受严格的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高含硫原油的化学性质及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高含硫原油的加工流程及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废气、废水、固废等危险物质的处理方法及注意事项;•现场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等。

加强现场监管加工高含硫原油的现场必须进行严格监管,加强对生产设备、管道、阀门等的监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特别是针对高温、高压部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发生突发事故。

废物排放管理加工高含硫原油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固废、废水、废气等危险废物,必须在专门的设施中进行处理,严格按照排放标准进行处理和排放,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应急预案加工高含硫原油的生产过程中,难克服突发事故的发生。

因此,需要制定周密的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明确各种应急措施和分工,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第一时间做出正确反应。

对外宣传加工高含硫原油作为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行业,必须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工作,强化风险意识,提高公众对于危化品安全的认识和理解。

总结加工高含硫原油的生产环节极其复杂,需要进行周密的管理和安全措施,以保障职工及周围居民的安全与健康。

通过加强培训、监管、废物排放管理、应急预案和对外宣传等方面的努力,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取得安全、高效的生产效果。

中石化公司技术管理文件《加工高含硫原油储罐防护技术管理规定》节选

中石化公司技术管理文件《加工高含硫原油储罐防护技术管理规定》节选

中石化公司技术管理文件《加工高含硫原油储罐防护技术管理规定》节选第三章防腐蚀方案设计3.1 原油罐3.1.1原油罐的罐内防腐蚀方案3.1.1.1 原油罐内防护的范围包括:罐内底板、罐内壁(圈板的上、下部各2 m)和浮顶。

3.1.1.2 原油罐内防腐蚀方案的设计原则a. 罐内底板采用涂层+ 牺牲阳极联合保护,要求涂层不导静电,涂层厚度不小于120μm;b. 其余部位采用导静电涂层保护,涂层总厚度不小于180μm。

新罐建议采用金属热喷涂+导静电涂料封闭措施。

3.1.1.3 原油罐内防护涂料的选用要求a. 罐底板可选用环氧树脂类、聚氨酯类、无机硅酸锌底涂+改性环氧面涂(建议新罐采用),或其它类型的非金属涂料;b. 内壁原则上可采用环氧导静电涂料、环氧氯磺化聚乙烯导静电涂料、聚氨酯导静电涂料、漆酚改性导静电涂料;c. 浮顶及罐壁上部二米圈板建议选用丙烯酸聚氨酯导静电涂料面涂;d. 封闭涂料建议采用丙烯酸聚氨酯导静电封闭涂料;e. 导静电涂料建议采用添加金属粉末作为导电剂的涂料;3.1.1.4 原油罐内防护表面前处理方法及标准:表面清理后应进行喷砂除锈,涂料施工要求达到GB8923-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中的Sa2.5级,金属热喷涂要求达到GB8923-88中的Sa3级。

3.1.2原油罐的外防护方案3.1.2.1 原油罐外防护的范围包括:罐外壁、罐外顶和罐外底。

3.1.2.2 原油罐外防护方案的设计原则原油罐外底的防护措施,可在以下三种方案中选任一种:1)环氧煤沥青防护涂料+阴极保护;2)无机富锌漆+基础防渗处理;3)环氧煤沥青漆+基础防渗处理。

a. 对新建的原油罐,外底建议采用环氧煤沥青防护涂料+阴极保护。

b. 有保温的原油罐外壁采用防锈漆底涂料+保温;c. 无保温的外壁应采用外防护涂层,涂层厚度不小于180μm;d. 罐顶外壁应采用耐候性能优良的面层涂料。

3.1.2.3原油罐外防护涂料的选用要求a. 对一般大气腐蚀环境,可采用普通调和漆;b. 对化工大气及沿海地区腐蚀严重的环境应采用漆酚(?)树脂漆、环氧煤沥青涂料、过氯乙烯涂料、氯磺化聚乙烯涂料、聚氨酯涂料、丙烯酸聚氨酯涂料或有机、无机富锌涂料,并要求有良好的底涂和面涂配套;c. 罐顶外壁宜采用丙烯酸聚氨酯等耐候性能优良的面层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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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高含硫原油安全管理规定
高含硫原油系指含硫量在1%(wt)以上的原油。

第一章设计管理
第一条加强设计部门的安全管理,落实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条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工、同时投用。

第三条设计应考虑原油硫含量的不决策(不均匀性)所带来的影响,装置匹配能力应按可能达到的苛刻条件考虑,按SH/T3096《加工高含硫原油装置主要设备设计选材导则》规定,合理选用设备、管线材质。

第四条液化气、干气脱硫装置、含硫污水汽提装置、酸性气回收制硫装置的设计能力应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环保达标。

第五条在设计时应同时考虑设备防腐措施,对于硫化氢富积的设备、管线,选材宜升高等级,防止硫化氢腐蚀泄漏。

第六条设计新装置时应配备适量的设备防腐检测、检查工具及便携式硫化氢、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第七条加氢装置的热高分、冷高分液面计、界面计应采用双仪表测量系统。

第二章生产管理
第八条原油采购部门应根据加工高含硫原油的能力合理组织资源,原油资源配置部门应做好均衡搭配进厂工作,以使硫含量不超过装置设计规定值。

第九条加工高含硫原油的直属企业应根据原油进厂情况,制订相应的加工技术方案,生产允许时应采取高低硫原油混炼措施,把蒸馏装置加工原油硫含量控制在设计值以下。

同时优化生产平衡,使下游装置原料硫含量也控制在设计值以内。

第十条加工新品种高含硫原油时,应根据原油评价报告制定加工方案,方案中应包括从原油进入罐区到液体、气体产品储罐全流程硫的分布情况,并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加工高含硫原油(原料)的装置,应认真做好蒸馏装置“一脱三注”和含硫化氢的分馏塔、汽提塔顶的注缓蚀剂等防腐工作。

第十二条炼油企业应绘制沿工艺流程硫的分布图,制定有关工艺管理规定,严格岗位操作法,积极采用工艺防腐技术措施。

第十三条加工高含硫原油(原料)的装置,生产的含硫化氢气体应回收脱硫后使用,禁止不脱硫直接做燃料。

加热炉、锅炉所用燃料油(气)应控制硫含
量在设计水平以下。

第十四条加工高含硫原油的蒸馏装置,“三顶水”应经污水汽提处理。

第十五条加工高含硫原油的企业,应完善工艺措施,严格工艺控制,确保液化气和轻质油硫含量不超标。

严禁不脱硫液化气进球罐。

第十六条加工高含硫原油(原料)的装置,在停工检修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对设备存积的硫化亚铁进行认真处理,并对该设备保持严密监控,避免打开设备后硫化亚铁自燃而造成设备损坏或发生火灾事故。

第三章设备管理
第十七条认真做好设备管道材质的核查和确认工作,严格执行《加工高含硫原油部分装置在用设备及管道选材指导意见》(试行)(中国石化(号))的规定,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材质升级计划,消除隐患,确保装置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认真执行《加工高含硫原油装置设备及管道测厚管理规定》(试行)(中国石化(号))和《关于加强炼油装置腐蚀检查工作的管理规定》(试行)(中国石化(号)),切实做好设备腐蚀状态监测工作,掌握设备管道的腐蚀规律。

第十九条加强设备安全监测。

充分考虑硫腐蚀的特点、机理,采用先进防腐技术,加强腐蚀监控和预防性检修工作。

第二十条部分长期停工和暂不开工的生产装置,应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因长期停工造成装置严重腐蚀和设备损坏。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加工高含硫原油贮罐防腐蚀技术管理规定》(试行)(中国石化(号)),落实含硫油罐的防腐措施。

对原油罐、中间产品罐、产品罐、污油罐、含硫污水罐和气柜等均应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避免腐蚀引发事故。

第二十二条对难以避免生产硫化亚铁的油品储罐应考虑使用内浮顶罐加氮封。

第二十三条对可能产生低温硫化氢应力腐蚀开裂的设备管道以及由硫介质引起的露点腐蚀问题,直属企业应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直属企业应对加工高含硫原油遇到的安全难题组织技术攻关。

第二十五条加强防硫化氢中毒管理,严格执行《硫化氢防护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和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

第二十六条应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防止硫化氢危害的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七条加强脱硫、制硫、尾气回收、污水处理装置的安全管理,严禁无组织排放,防止硫化氢泄漏对人员的伤害。

第二十八条加工高含硫原油的单位应确保有足够的脱硫能力,保证产品硫
含量达标。

第二十九条对所有含硫污水应全部经污水汽提装置处理,凡污水汽提(包括氨精制)能力不足的单位应限期整改。

第三十条炼厂酸性气应100%回收制硫,制硫尾气应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第三十一条按集团公司环境监测工作条例,加强对加工高含硫原油过程中企业污染源、排放口及厂区环境的监测、综合分析,确保数据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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