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2023最新版)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监督,保护业主和居民合法权益,发展良好的社区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物业管理是指对住宅小区、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等不动产进行维护、修缮、清洁、安全管理等综合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对业主和居民的服务责任,维护物业的正常秩序和公共秩序,提供良好的居住、工作、生活环境。
第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保护个人隐私,严禁侵犯他人权益和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五条物业管理应当注重社区居民的参与,建立健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加强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第六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操作规范,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安全和便利。
第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居民之间、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纠纷,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第二章物业管理单位的设立和登记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依法经过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第九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明确的管理范围和服务内容。
(二)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管理能力。
(三)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和设备。
(四)有依法缴纳税款或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报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报告,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物业管理制度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并公示物业管理规则,告知业主和居民有关物业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物业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置和指导居民疏散。
第四章物业费用的征收和使用第十六条物业费用是指业主和居民为支付物业管理单位提供的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2023最新《物业管理条例》

2023最新《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物业管理条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提高物业管理工作,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
第二条物业管理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包括住宅小区、商业楼宇、工业园区等不同类型的物业。
第三条物业管理条例所指的物业管理是指对物业的维护、日常运营、设施设备的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物业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第五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章物业服务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为业主提供全面的物业服务,包括安全保卫、卫生清洁、绿化景观、设施维修等。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业主服务机制,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解决业主的问题和需求。
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物业费收取办法,并进行财务公开,接受业主监督。
第九条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提出批评、建议和投诉,并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给予解决。
第十条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行为有权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公开财务报表和管理制度。
第三章物业设施维修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物业设施维修制度,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和维修。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处理物业设施的故障、损坏等问题,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业主应当对物业设施的合理使用和保护,不得随意改变、损坏或滥用设施设备。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小区安全的监控和防范。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业主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小区内的安全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行为,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环境。
第五章投诉处理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纠纷。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业主的投诉和纠纷予以受理,并协调解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2024版

《物业管理条例》2024版第一条: 总则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权益,提升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1. 物业服务机构应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确保小区环境整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 物业服务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合理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并及时公示收费标准。
3. 物业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业主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响应和解决业主的问题和需求。
4. 物业服务机构应定期开展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第三条: 小区安全保卫1. 物业服务机构应建立小区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对小区的巡逻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2. 物业服务机构应提供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 物业服务机构应与当地公安部门保持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稳定。
第四条: 公共设施维护1. 物业服务机构应定期检查和维修公共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物业服务机构应对公共设施进行清洁和保养,保证小区环境的卫生和美观。
3. 物业服务机构应对公共照明设施进行有效管理和运维,确保夜间照明质量。
第五条: 环境卫生管理1. 物业服务机构应定期清理小区内的垃圾,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2. 物业服务机构应建立和执行有效的垃圾分类制度,促进居民绿色环保生活。
3. 物业服务机构应合理规划和管理小区的绿化景观,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第六条: 秩序管理1. 物业服务机构应对小区内的车辆停放进行管理,确保道路通畅和停车秩序。
2. 物业服务机构应对小区内的噪音、污染等扰民行为进行监管和制止。
3. 物业服务机构应与业主共同维护和管理小区的公共秩序,创建和谐的居住环境。
第七条: 业主权益保护1. 物业服务机构应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护业主的隐私和安全。
2. 物业服务机构应公正、透明地处理小区内的纠纷和争议,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3. 物业服务机构应及时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信息和公示事项,确保业主知情权和参与权。
新版《物业管理条例》

新版《物业管理条例》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物业管理成为城市发展中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
为了规范和完善物业管理工作,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经过多年的研究和实践,我们制定了新版《物业管理条例》。
二、目的与原则本《物业管理条例》旨在加强物业管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建立和谐社区,保障居民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依法管理物业,依法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2. 公平公正: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业主的平等权利;3. 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满足居民的需求和期望;4. 环境保护:倡导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理念,建设绿色社区;5. 政府监管:建立健全政府监管机制,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本章对《物业管理条例》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相关的定义和术语。
第二章物业管理主体本章明确了物业管理单位的组织形式、职责和权利义务,规定了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职能等。
第三章物业服务内容本章规定了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标准,包括维修和保养、环境卫生、安全防范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章居民权益保护本章规定了居民的权益,包括住房安全、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第五章社区公共设施管理本章规定了社区公共设施的管理要求,包括公共绿化、停车场管理、垃圾处理等。
第六章纠纷处理和监督管理本章明确了物业管理纠纷处理的程序和方式,以及监督管理的要求和责任。
第七章法律责任本章规定了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等。
四、实施与监督为确保新版《物业管理条例》的有效实施和落地,我们将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能力。
政府将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和举报制度,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五、新版《物业管理条例》是一项重要的法规文件,它将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推动城市社区的良性发展。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的管理,维护良好的社区环境,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共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物业管理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写字楼、商场、工业园区等不同类型的物业。
第三条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单位为物业管理委员会。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租户、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的代表组成。
第四条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任务包括:制定和执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公共安全、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第五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业主大会制度,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并解决相关问题。
第二章物业设施管理第六条物业设施包括小区的道路、绿化、电梯、停车场等公共设施。
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对物业设施进行维护和修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设施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证物业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八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对物业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施故障和安全隐患。
第九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维修基金制度,根据物业设施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和使用维修基金。
第三章社区环境管理第十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维护小区的安全干净整洁,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开展小区卫生清扫工作,清理垃圾,保持道路、楼梯、走道的清洁。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小区的安全管理,设置相应的监控设施和保安人员,防范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物业服务管理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包括维修处理、咨询指导、业主投诉处理等。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服务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业主的需求。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业主满意度调查,了解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评价,并及时改进服务不足之处。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将本条例向居民公告,使其知晓。
《物业管理条例》2024版

《物业管理条例》2024版一、引言《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国物业管理领域的一部重要法规,自2003年实施以来,对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物业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形成了2024版。
二、总则《物业管理条例》2024版共分为七章,包括总则、管理组织形式、物业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总则部分明确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三、管理组织形式管理组织形式是物业管理的核心内容。
《物业管理条例》2024版对管理组织形式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规定了业主大会的成立、组织形式和议事规则,明确了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职责,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和监管。
四、物业服务物业服务是物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物业管理条例》2024版对物业服务的内容、标准和监管进行了规定。
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物业设施设备的维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
同时,对物业服务的标准和收费进行了规定,保障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五、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物业的使用与维护是物业管理的重要环节。
《物业管理条例》2024版对物业的使用与维护进行了详细规定。
规定了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的物业使用规定,包括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的使用性质、不得损坏物业设施设备等。
同时,对物业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规定,保障了物业的维修和维护。
六、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是保障物业管理法规实施的必要手段。
《物业管理条例》2024版对监督管理进行了规定。
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协助和指导职责。
同时,规定了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024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2024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业主应当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经营,提供专业、规范的服务。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和业主大会第五条业主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六条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三)决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费用等;(四)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五)改变和利用共有部分;(六)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一)业主委员会主任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的;(二)业主大会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的。
第八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业主参加方可举行。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应当经与会业主过半数同意。
业主大会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第九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监督管理专项维修资金;(四)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物业管理条例》2024版(两篇)

引言概述:《物业管理条例》是一项旨在规范和提升物业管理标准的法规,为确保业主权益、维护社区和谐作出重要贡献。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物业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条例也需要不断更新与完善。
本文将介绍2024年版《物业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改进点,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正文内容:一、物业管理权责与义务方面1. 业主的权益保障-明确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的权益,如公平公正的收费标准、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等。
-加强业主委员会的作用,提升其在物业事务决策中的话语权。
2. 物业公司的职责-明确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与职责,要求其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确保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建立评估机制,及时调整和替换未达标的物业公司。
3. 物业管理的监督机制-建立独立的物业管理监督机构,确保监督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监督机构由政府、居民代表和专业人士组成,共同监督物业管理工作。
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1. 提供全面的物业管理服务-完善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不仅仅局限于维修保养等常规服务,还要提供便民、文化娱乐等增值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
2. 加强物业管理人员培训-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培训物业管理人员,提升其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加强沟通技巧和团队合作能力培养。
3. 优化物业管理流程-优化物业管理的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管理水平。
-完善业主投诉处理机制,确保投诉能够得到及时解决和反馈。
4. 增强社区安全管理-加强社区安全管理,安装监控设备并加强巡逻和安保力量,确保社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 推动绿色环保理念-制定物业管理的绿色环保政策和工作标准,鼓励居民参与垃圾分类、节能减排等环保行动,提高社区的环境质量。
三、业主自治与社区共建1. 健全居民自治组织-促进居民自治,建立健全的居民委员会、业委会等自律组织,提升居民自我管理和公共事务决策的能力。
2. 加强业主参与机制-鼓励业主积极参与物业管理相关事务,建立业主参与决策的平台,增加业主在物业决策中的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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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禁止行为
(第三十八条)
河 南 省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利用或者擅自允
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
擅自设置或者擅自允许他人设置营业摊点。
第四章 物业服务企业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 禁止行为2:
2条禁止行为
(第三十八条)
河 南 省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1、绿色环保节能成为物业管理的主题
2、物业管理应主动采用新技术新方法 3、提高了物业服务行业的定位
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
一、物业管理用房的规划
总建筑面积(单位:㎡) 小于2万 2万-20万 20万-30万 30万以上 配置比例 不低于80㎡ 4‰ 1、建设单位无偿配置; 2、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3、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面积 不低于20㎡ 备注
二、其他有关部门监督(对号入座)(第七十三条)
行政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 职责 行政主管部门 职责
河 南 省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监督建设 单位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监督检查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物业管理用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等规划,负责对违法建筑的认定 查处违法建筑、毁坏绿地等行为 监督检查无照经营活动 监督检查价格公示、违规收费活动
序号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禁止行为
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或者影响邻居采光通风 侵占绿地、毁坏绿化植物和绿化设施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损坏消防 设施及器材 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楼道、 门厅、电缆井内堆放杂物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变为非住宅,从事餐饮、 生产加工、歌舞娱乐等经营活动 使用地锁、石墩、栅栏等障碍物占用公共道路、公共 停车泊位,违反规定停放车辆 违反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正 当权益的活动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河 南 省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车位分配(第六十一条)
• 规划内的车库、车位不得出售给本区域 以外的其他人 • 业主要求承租,不得只售不租 • 多余规划车位、车库,可以出租给本物 业管理区域外的使用人,但租赁期限不
车辆管理(第六十二条)
• 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公共 出入口等,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 正常通行 • 利用公共区域划定车位停放车辆的,车
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二、业主代表大会与业主大会(第十八条)
类别 业主代表大会(新增) (针对业主大会筹备困难 的小区。如:社区大人数 多、开会场地难找等) 条件 职责
河 南 省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业主户数超过300户
1、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 建筑面积达50%以上的; 2、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 达30%以上的; 3、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90天 的。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禁止行为
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侵占、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障碍物,破坏或者擅自 改变房屋外观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 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擅自架设电线、电缆 高空抛物、随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 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或者 为其充电 排放有毒、有害等污染环境的物质,露天烧烤、露 天焚烧杂物
河 南 省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一、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规定如何处理? 1、劝阻、制止(主动发现或接
河 南 省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到投诉举报)
2、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二、犬只管理(第五十七条)(法律责任:第八十五条)
禁止饲养: 烈性犬和大型犬
报废处理
•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无改造、修理价值,
的,应当立即采
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
• 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维 修通知,及时维 范规定的报废条件的,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
取措施,通知电 梯维护保养单 位
修、抢修
及时公示并报
告业主,积极协调
办理报废事宜
四、车位分配与停车管理(第六十一、六十二条)(法律责任:第 八十七条)
公安派
出所 城市管 理等部 门
河 南 省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街道办事处、乡
物业服 务企业
镇人民政府召集 社区居
业主委员会 (业主代表)
(村) 民委员 会
目的:协调解决本辖 区内物业管理中的重 要问题
第七章 监督管理
四、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第七十五条)(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九十条)
河 南 省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携犬出户的,
河 南 省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应当束犬链
物业需监督,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三、电梯维修(第五十八条)(法律责任:第八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 业
• 发现电梯存在性能故 障或者其他安全隐患
电梯维养单 位
• 日常运行的检查、保 养和维护
河 南 省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河 南 省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第五章 物业管理与服务
二、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经营单位收费(第五十四条)
河 南 省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1、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
最终用户:是指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服务的最终分户业
主或者实际使用人
2、若委托物业代收,需支付报酬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一、业主、物业使用人的17条禁止行为(第五十六条)
位划定、分配方式、服务费、收益分配
方式等,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应当征求 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 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得超过六个月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五、公共部位经营及收益 (第六十三条)
主要用
于补充
维修资 金
河 南 省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收益
业主委
前提:按照业 主大会或者相 关业主的决定
河 南 省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3‰
2‰
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
二、专业经营设施设备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将物业管理区域内供 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无偿移交给专业经营 单位,同时移交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图等资料,专业经营单 位应当接收。(法律责任:第七十九条)
第五章 物业管理与服务
一、物业服务费(第四十八条) 1、原则:质价相符、公平公开、合理诚信。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 取服务合同以外的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2、物业费调整条件 (1)经业主大会同意; (2)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需要2个过半数条件 即: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 同意。
河 南 省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根据维修范围以单
元(栋)为单位进行表 决 采取异议表决(节省 时间、有利于尽快 维修)
• 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
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总人数三分之二 以上的业主同意 • 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 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下且占总人数 三分之一以下的,视为表决通过
• 一、政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失信,拉进“黑名单
归全体业主
员会工 作经费
物业管
理需要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六、装饰装修(第六十四条)
河 南 省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强行
推销装饰装修材料,不得限制或者阻挠装饰装修材料进出物
业管理区域。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七、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第六十六条)
监督管理
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一、物业管理方式变化
河 南 省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旧
新
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 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 业、其他管理人按照合 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 同约定或者业主通过自行 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管理等方式
第一章 总则
二、扩展(第四、五、六条内容)
河 南 省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第七章 监督管理
河 南 省 物 业 管 ”(第七十二条) 理 条 例
措施一 措施二 措施三
• 制定统一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信 用标准来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 • 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体系信息发布平 台,建立红黑名单制度 • 依托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等平台,对 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主体进行联合惩戒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泄露业主信息,不得对业主进行骚扰、恐
吓、打击报复或者采取暴力行为。(法律责任:第八十一条)
第四章 物业服务企业
二、显著位置公示有关信息(第三十九条)(法律责任:第八十二 条)
序号 公示内容 备注
河 南 省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一
二 三 四 五
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服务投诉电话
河 南 省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新河南、新物业、新条例》
新修订《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总则
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管理与服务
河 南 省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业主对公示内容 电梯、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资质、 有异议的,物业 服务企业应当答 联系方式及维护保养情况; 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情况、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物业共用部 复 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 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车位、共用车库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