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广核瓜洲风电场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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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风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瓜州县风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瓜州县风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瓜州规划区风电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效推进,更具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瓜州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瓜州县所有风电项目的建设管理,风电企业及相关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风电项目建设管理应遵循下列原则:(一)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原则:规划新建风电项目必须符合瓜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过兔子资源主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后,方可开工建设;(二)依法保护环境原则:风电建设项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组织施工,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三)坚持“三必须,三优先”的原则:依照市委、市政府和瓜州县相关规定。

凡在我先落户的风电企业,必须在我县注册、纳税、贷款;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当地设备、材料,优先在当投保,优先招用当地人就业;(四)属地管理的原则;作为入驻瓜州的风电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项目申请开工程序第四条项目申请开工程按如下程序进行:(一)风电企业向发改委报送核准文件、项目可研报告、初设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水土保持方案、安全生产评价意见等相关材料;(二)风电企业在瓜州县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在金融部门注册账户和办理贷款业务,并将徐昂关手续复印件报送县发改委审核存档;(三)依据国家土地出让金征收规定,全额交纳土地出让金,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专户储存,待项目建成验收后,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瓜州县风电项目建设考核收取土地出让金;(四)风电企业与地方政府签订施工电源架设、道路合作共建协议,并按约定条款缴纳分摊建设费用。

(五)县发改委依据县委、县政府审定通过的年度装机和投资计划下达建设任务,同时由县政府与企业签订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六)根据设计方案,风电企业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办临建设施、原料堆放场等临时用地手续;(七)经发改委审核相关要件后,出具同意开工建设的批复,施工队伍进场建设。

风电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风电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风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风电工程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风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风电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依法监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风电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设立安全监理部,负责风电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全监理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风电工程安全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目标、任务和措施。

2. 组织实施安全监理工作,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 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4. 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意识。

5.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安全监理工作内容第六条安全监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 安全监理规划编制与实施。

2.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3.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4. 安全教育培训。

5. 安全技术资料审查。

6.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第四章安全监理措施第七条安全监理措施包括:1. 制定安全监理计划,明确安全监理目标、任务和措施。

2. 严格执行安全监理程序,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监理。

3. 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5. 加强安全技术资料审查,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6.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五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八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安全监理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第九条安全事故处理程序:1. 立即上报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2. 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3.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报请上级领导批准。

4.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

风电场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风电场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风电场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风电场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理安全责任1. 监理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风电场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 监理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

3. 监理单位应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1)监理单位应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2)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安全检查与验收(1)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监理单位应严格验收工程质量和安全设施,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3.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监理单位应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监理单位应协助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4. 安全防护设施(1)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监理单位应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5. 应急预案(1)监理单位应制定风电场建设过程中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措施等。

(2)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监督检查1.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内容、方式、频次等。

2.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履行安全责任。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 本制度由监理单位负责解释和修订。

风力工程监理细则

风力工程监理细则

风力工程监理细则一、总则风力工程监理细则是针对风力发电工程的监理工作而制定的操作指南。

本细则旨在确保风力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合规以及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

监理人员应遵循本细则的规定进行风力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二、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工程技术背景,了解风力工程的基本原理和施工流程。

2.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监理经验,并通过监理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

3. 监理人员应持有有效的监理从业资格证明,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以更新知识和技能。

三、监理责任与义务1. 监理人员应按照风力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责任。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维护公正、公平的原则。

2. 监理人员需全程参与风力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对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评估,并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4.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隐患,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

5. 监理人员应编制监理报告,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监理程序1. 前期准备阶段:监理人员应参与风力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验证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审查招投标文件,并对拟订的施工方案提出建议。

2. 施工监理阶段:监理人员应全程参与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包括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材料的验收等。

监理人员应及时纠正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并对施工进展进行监督。

3. 竣工验收阶段:监理人员应参与风力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包括对风电设备的测试和检测,对施工质量的评估等。

监理人员应对竣工验收结果进行监督,并向建设单位提供相应的监理报告。

五、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编制监理报告,详细记录风力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关键节点和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监理报告应包括监理人员的姓名、资质证号、监理时间、监理内容等相关信息。

监理报告应准确、客观地反映风力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为建设单位提供决策依据。

风电场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风电场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风电场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 前言随着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风电场建设逐渐成为了能源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风电场建设涉及到诸多的技术问题和安全问题,需要细致、严密的监理来保证工程的安全、高效、稳定的运行。

本文档主要针对风电场工程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进行介绍和分析,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2. 风电场工程安全监理所需要掌握的技能和知识2.1. 基础知识风电场安全监理人员需对风电场的构筑物、机组、安全系统及附属设施的结构、相互关系和作用、工作原理等有足够的了解。

2.2. 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监理人员应当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熟悉风电场装置的运行管理。

2.3. 电气知识监理人员须拥有电气知识,熟悉配电、电机、电缆等电气安装,能够对供电系统进行监督检查。

2.4. 力学知识监理人员须具有与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力学知识,能够熟悉机械部件、螺栓接头、轴承、齿轮箱、主轴等,并能检查和评价其合理性与安全性。

3. 风电场工程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1. 施工监理施工监理是指在风电场建设施工过程中,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和评定,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监理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与经验,能够对风电场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2. 质量监理质量监理是指在风电场建设过程中,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以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可控,合格率高。

监理人员应当对风电场的基础工程、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和电气工程等内容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指出合理的改进方法和措施。

3.3. 安全监理安全监理是指在风电场建设过程中,对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要求进行监督和检查,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监理人员应当熟悉行业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人员和物资的安全。

3.4. 运行维护监理运行维护监理是指对风电场在正式运行过程中(包括:运行、检修、维护)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风电场正常、稳定、高效运行。

风力发电工程监理细则监理规划范本

风力发电工程监理细则监理规划范本

风力发电工程监理细则监理规划范本1. 引言本细则旨在规定风力发电工程监理的基本要求和监理规划范本,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 监理要求2.1 监理资质监理单位应具备风力发电工程监理的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监理设备和工具等。

2.2 监理人员监理单位应派驻经验丰富的监理人员参与风力发电工程的监理工作,确保监理质量。

2.3 监理范围监理范围应包括风力发电工程的施工、安装、验收等各个阶段,监理人员应全程跟踪监督。

2.4 监理报告监理单位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记录工程进展、问题整改情况等重要信息,并定期向业主和相关部门报告。

3. 监理规划范本3.1 监理计划监理单位应编制详细的监理计划,包括监理人员的派遣安排、监理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等。

3.2 监理措施监理单位应制定监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施工进度、现场安全环保要求的监督等。

3.3 质量控制监理单位应制定质量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材料、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和检测,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3.4 安全管理监理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监督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设置和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等。

3.5 环境保护监理单位应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监督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控措施的实施和监督,确保项目符合环保要求。

3.6 竣工验收监理单位应参与风力发电工程的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出具竣工报告。

4. 总结本细则提供了风力发电工程监理的基本要求和监理规划范本,监理单位应按照细则的要求制定具体的监理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监理人员应全程跟踪监督工程的施工过程,并及时编制监理报告,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监理单位应加强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并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

以上为风力发电工程监理细则监理规划范本的主要内容,供参考使用。

《风电项目建设质量监检实施细则》

《风电项目建设质量监检实施细则》

风电项目建设质量监检实施细则控制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加强项目建设质量过程控制,确保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引用标准1、《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5版)2、《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2009版)第三条名词解释1、关键节点:对工程质量和项目投产安全运行有重大影响的环节。

2、监检:国家管理部门及上级公司主管部门对在建项目开展的质量检查活动.第四条规定适用于所属单位的新建、扩建、改建风电、光伏项目基本建设工程关键节点的质量监检工作,其他类型的基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监检组织1、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建设部在风电、光伏项目建设设置关键节点,会同公司生产部、安健环等部门监督检查该细则执行情况.2、各区域公司组织区域公司生产部、安健环等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监检组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对所监检工程提出意见和建议。

项目公司在监检前做好迎检准备,并及时向区域公司项目建设部申请监检,针对监检组所提意见和建议做好整改工作第三章程序和要求第六条执行程序1、项目公司组织参建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关键节点预验收合格后报区域公司项目建设部申请对关键节点进行监检(见附件1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关键节点报验申请表)。

2、区域公司项目建设部接到申请后,组织区域公司公司生产、安健环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对关键节点进行监检(见附件2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关键节点监检表)。

公司根据情况不排除采取四不两直手段对关键节点进行抽检。

3、监检组对所检查的工程提出意见和建议(见附件3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关键节点监检整改单)。

4、项目公司针对监检组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向区域公司项目建设部上报整改情况。

5、对一般意见和建议,各项目公司监督施工单位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报区域公司项目建设部备案;对监检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区域公司项目建设部将派人去复核整改情况.第七条相关要求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各项目公司在关键节点的监检申报时采取以下办法:1、关键节点实施前至少提前一周提交监检申报;区域公司收到监检申报应立即将附件1向公司项目建设部备案。

(36MW)风电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6MW)风电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6MW)风电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目录工程概况 (3)监理依据 (4)建立目标 (4)监理人员职责及权利 (5)监理范围 (11)监理内容 (11)监理方法及措施 (16)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电力建设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监理工作,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实现本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目标,以此指导和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理工作。

1.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中广核**阳新富池36MW风电场1.2工程建设地点:**省**市阳新县富池镇1.3工程建设规模:本风电场地理位置距阳新县城22km,距江边直线距离1.5km。

山脊近似东西走向,海拔350m~450m,长度约4km~5km。

山体北侧为长江,西侧为网湖、舒婆湖和富水河,南侧为丰山铜矿,东侧延伸至江西境内。

山顶地势较平坦,植被茂密,多为毛竹、灌木和低矮乔木,平均冠层高度为2m~3m。

本工程东侧紧靠长江,S112省道沿长江西岸可从**直达富池镇。

西侧紧邻网湖及舒婆湖,沿网**侧的S237省道可从阳新县抵达富池镇。

S112省道横穿整个富池镇,本工程对外交通运输较为便利。

本风电场工程装机规模为36MW,设计拟安装18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

本风电场风机由新疆金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货,风机型号GW115-2000。

1.4工程参建单位:项目法人:中广核**阳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康沃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监理依据:本细则依据以下各条进行编写:(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4)《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09;(5)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承包合同;(6)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有关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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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广核瓜州风电场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谢军审核:曲绍朋批准:宋伟吉林省吉能电力监理公司甘肃中广核瓜州风电场工程监理部2007年9月1 •总则 (2)2.安全控制网络和岗位职责 (2)3 •安全控制的范围 (2)4.安全控制的目标 (2)5.安全控制的依据 (2)6.安全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31、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电力公司关于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实行“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四控制的要求,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工作监理,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确保工程安全目标实现,从而保证监理合同的顺利完成和公司质量方针、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

2、安全控制网络和岗位职责项目监理部设总监一名,下设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一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作为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协助进行相关安全监理工作。

2.1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全面负责安全监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2.2安全专职监理人员负责安全监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2.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均为兼职的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处理或向总监及安全专职人员反馈安全的有关情况。

3、安全控制的范围甘肃中广核瓜州风电场工程所有施工作业区域的作业点及场所。

3.1发生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3.2航空、航天器撞击、蓄意破坏、恐怖行为;3.3 生产性中毒;3.4人身事故、造成人员群伤、重伤或死亡;3.5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6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及场内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前二项外,其余均为项目监理机构控制的范围)4、安全控制的目标4.1不发生人身重伤以上事故,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群伤事故;4.2杜绝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杜绝责任在我方的重大交通事故;4.3杜绝重大火灾、中毒、爆炸事故;4.4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5、安全控制的依据5.1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2002 版;5.2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监理安全工作暂行规定,5.3《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国电火(1999)688 号;5.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DL5009.1-2002;5.5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91 ;5.6《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发生(1994)227 号;5.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定》DL5027-93 ;5.8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电发(2000)643 号;5.9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力公司2000-5-1;5.10《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 号令(1991);5.11 国家《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国家和地方政府及上级部门发布的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规范、规定、标准和文件等;5.12 Q/501-205.001-2002《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6、安全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工程建设安全控制的主要内容,就是对施工(调试)阶段中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各种因素进行控制,包括对施工区域的作业人员、机械设备、作业环境、安全设施等,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不文明因素的控制,概括起来讲就是:⑴ 监控安全网络的活动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管理办法的贯彻和实施;⑵ 监控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及机械设备是否完好;⑶ 监控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态势和施工环境的不文明行为;⑷ 监控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安全、不文明行为;⑸ 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牢固、可靠。

安全控制工作方法和措施:安全控制工作方法采用事前预控、事中控制和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三部分组成,并采用监理指令直至经济、合同等措施,实现监理安全控制的目标。

6.1 事前预控事前预控即项目机构在监理策划过程中和施工(调试)准备过程中,根据工程特点实施的前馈控制。

6.1.1根据本工程规模决定设立专职安全控制监理人员一名;6.1.2编制监理安全控制责任制,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监理安全控制责任;6.1.3在专业监理细则中应包含监理安全工作内容;6.1.4协助业主方审查承包商的资质和安全保证体系,并审查分包商的安全资质(审查内容按照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内容的第102 条执行,严格控制层层转包和违法分包。

);6.1.5协助业主方组建本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参与其工作,协助业主方做好向承包商提供安全施工基础条件的工作;6.1.6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危险品保管、安全防护、消防设施、大型机械准用证等;6.1.7审查承包商编制的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程序,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监督体系配备专职安监机构,建立必要的帐、卡、表、册和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施工措施及奖惩制度,并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6.1.8督促承包商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好计划和布置,做好夏季防暑降温、高温作业应急预案;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及冬季施工作业的防冻、防滑、保温及防火应急预案措施的落实,并要求报监理项目部备案;6.1.9提出有关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工作建议;6.1.10审查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重要施工工序、危险性作业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督促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6.1.11督促检查施工调试等承包商,按照要求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和电业安全生产“两票三制”的规定;6.1.12协助业主方合理分配和及时拨付安全措施专项费用,监督安全措施专项费用的正确使用,督促承包商执行安全技术计划,改进施工安全物质条件;6.1.13公司安全、质量预控中的其它条款。

6.2 事中控制事中控制即通过现场巡视检查、跟踪旁站、见证试验、各级中间验收、安全检查等方法,实施及时控制。

6.2.1 检查承包商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程序、安全监督体系的运作情况,帐表、卡、册和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6.2.2监督承包商重大施工项目、重要施工工序、危险性作业以及特殊作业安全技术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6.2.3检查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检查大型施工机械及预防事故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检查夏季防暑降温、防雷电、防台风及冬季防寒保温、防冻、防滑措施的落实情况;6.2.4监督检查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存放保管。

对施工中出现的可能危险及安全的特殊情况,如灾害性天气、临近带电体、地质灾害、容器内毒害作业等,应督促承包商做好补充安全措施并监督执行;6.2.5检查总承包商对分包商临时用工的动态,安全管理,包括严格控制分包商单独承建的施工范围;6.2.6督促承包商加大施工现场反违章力度,做好预防频发性事故的措施;6.2.7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及时纠正违章和隐患,发现重大隐患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必须立即责令责任单位停工处理;6.2.8旁站监理、见证试验物,以监控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为首要;6.2.9严格控制土建、安装交接验收,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试生产的必备安全设施及文明环境,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规定;6.2.10按照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监督各承包商文明有序施工;6.2.11督促承包商做好安全设施标准化和文明施工规划管理,检查落实文明施工“五清“原则;6.2.12将安全生产内容列入工程协调会(工地例会)的主要内容之一,协调解决各承包商在交叉作业和工序中存在的有关影响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及时了解分析安全施工动态,向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加强安全管理的意见;6.2.13督促承包商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检查、总结和评比;6.2.14监理安全控制日常工作,可以结合质量控制因素实施,并做好监理人员自身安全保护工作;6.2.15协助业主方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阶段性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施工检查。

并根据整改“三定”原则,跟踪督促承包商落实整改与反馈;6.2.16协助业主方在工程建设中组织参建承包商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竞赛评比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

6.2.17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将主要监控或巡视检查以下内容:a):重要临时设施:包括施工用水、用电、用气(氧、乙炔、压缩空气及管线)、放射源存放等。

b):特殊作业:包括大型起吊运输(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运输)、进入高压带电区、临近高压线路施工、电缆沟、容器内作业、风机设备安装。

c):季节性施工措施的落实:包括防雷电、防台风、防洪、防雨、防暑降温、防冻、保温、防滑及防止火灾等。

d):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及与运行交叉的作业。

6.2.18本工程将同专业技术人员一道跟踪旁站以下施工工序:a):大型起重机械的拆装、移位及负荷试验;b):风机设备安装c):主变压器就位及吊芯或吊罩检查;d):厂用设备带电、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e):重要转动机械设备试运等。

6.3 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指发生安全事故后,为使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以及参加或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而进行的控制;项目监理机构参加工程全口径死亡,重伤事故和重大火灾、爆炸,重大施工机械事故,重大设备事故,性质严重的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应督促承包商按“四不放过”原则,在法定期限内处理、统计、上报事故,并落实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6.4监理指令、经济、合同措施和监理质量记录6.4.1运用“监理工作联系单” 、“整改通知单”和“停工通知单”等监理指令,指令承包商对工程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不文明行为和安全隐患实施整改或停工整改;6.4.2项目监理机构有权对违章作业的承包商提出经济处罚的建议,有权要求承包商反馈对违章作业人员的处理结果;6.4.3项目监理机构有权要求业主方对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整改不力的承包商暂停拨付工程款;6.4.4项目监理机构应积极协调各承包商之间发生不文明施工方面的争议,协调不成,应以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6.4.5对严重违章、野蛮作业、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分包商,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终止工程承建单位的合同,或撤换承建单位的项目负责人;6.4.6监理人员发现或处理与安全工作有关问题,及时记入监理工作日志,重要问题记入监理大事记;6.4.7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监理月报中反映当月安全生产的态势并提出监理意见,对现场发生的重大安全问题,还应以专题报告形式及时报告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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