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工消防安全培训资料
电焊工作业安全培训

触电应急预案:在 发现有人触电时, 应立即切断电源, 使用绝缘物体将电 线从触电者身上移 开,并进行急救。
烫伤应急预案:在 发生烫伤事故时, 应立即用大量清水 冲洗伤口,并寻求 医疗帮助。
中毒应急预案:在 发生中毒事故时, 应立即将中毒者移 至通风处,保持呼 吸道通畅,并寻求 医疗帮助。
应急演练
定期进行电焊工安全管理制度培 训和应急预案演练
电焊工安全培训内容和方法
安全培训内容
焊接设备的安全操作和维 护
焊接工艺和材料的选择与 使用
焊接过程中的防护措施和 安全注意事项
焊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和应急处理
安全培训方法
理论培训:讲解电焊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实操培训:现场演示正确操作方法,指导学员进行实际操作 考核评估:对学员进行考核评估,确保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应急演练:模拟电焊事故场景,进行应急处理演练
作业前检查: 确保工作场所 安全,设备正
常运行
作业中遵守规 程:正确使用 设备,避免违
规操作
作业后清理: 确保工作场所 整洁,消除安
全隐患
定期维护和保 养设备:保证 设备性能良好, 防止故障发生
应急预案
火灾应急预案:电 焊工应熟悉灭火器 材的使用方法,在 发生火灾时立即报 警并使用灭火器材 进行灭火。
检查电焊机外 壳是否接地,
确保安全。
检查电焊机周 围是否有易燃 易爆物品,确
保安全。
穿戴好防护用 品,如手套、 口罩、防护眼
镜等。
操作中注意事项
穿戴防护用品: 电焊工必须穿戴 工作服、手套、 鞋帽等防护用品, 特别是防护眼镜 和手套要定期更 换。
检查设备和工具: 在操作前要检查 电焊机和工具是 否完好无损,严 禁使用有缺陷的 工具和设备。
《电焊工安全培训》PPT课件

呼吸器官防护用品选用
防尘口罩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口罩, 过滤空气中的粉尘和有害物质, 保护呼吸系统健康。
防毒面具
在特殊环境下进行电焊作业时, 应选用防毒面具,防止吸入有毒 气体和粉尘。
身体其他部位防护用品选用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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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防护服
选用阻燃、防静电的专用防护 服,避免火花飞溅引燃衣物, 同时减少静电对作业的影响。
04 个人防护用品选用及佩Βιβλιοθήκη 方法头部、面部防护用品选用
安全帽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确 保帽壳、帽衬、下颌带等完好无 损,正确佩戴以降低头部受伤风
险。
防护面罩
选用专用电焊工防护面罩,具有 防飞溅、防弧光等功能,保护面
部免受伤害。
防护眼镜
选用防紫外线、防飞溅的专用防 护眼镜,保护眼睛免受弧光和飞
未来电焊工行业将更加注重环保和节 能,推广使用低烟、低毒、低污染的 焊接材料和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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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现场作业环境安全要求
场地选择与布局规划
选择开阔、通风良好的场地进行 电焊作业,避免在密闭或狭窄空
间内操作。
合理规划作业区域,确保与其他 工种或设备保持安全距离,减少
交叉作业的风险。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警戒 线,提醒非作业人员注意避让。
通风、照明及消防设施配置
确保作业现场通风良好,及时排除焊接产生的有害气体和烟尘,防止中毒和窒息事 故。
高空作业和狭小空间作业
电焊工经常需要在高空或狭小空间进 行作业,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
有害气体和烟尘
焊接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和烟尘会 对呼吸系统造成损害。
电焊作业消防安全培训

员工应当熟悉现场环境、特点,以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位置。发生火灾时,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应当积极组织引导群众安全疏散,单位员工能够迅速逃生自救
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二层及以上的楼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和首层。
碱金属。因为水与碱金属(如金属钾、钠)作用后使水分解而生成氢气和放出大量热,容易引起爆炸
轻于水的和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原则上不可以用水扑救
碳化碱金属、氢化碱金属。如碳化钾、碳化钠、碳化铝和碳化钙以及氢化钾、氢化镁等遇水能发生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热,可能引发着火和爆炸
高压电气装置火灾,在没有良好接地设备或没有切断电流的情况下,一般不能用水扑救
第二诀:熟悉环境,暗记出口。
当你处在陌生的环境时,如入住酒店、商场购物、进入娱乐场所时,为了自身安全,务必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方位等,以便关键时候能尽快逃离现场。
请记住:在安全无事时,一定要居安思危,给自己预留一条通路。
第三诀:通道出口,畅通无阻。
焊接火花引燃引爆
电弧焊的能量是依靠电线输送的,选型不当,绝缘老化,连接错误等就会使电线本身燃烧或造成其他火灾。 (一)电线过负荷 焊接电路是大容量供电线路,电流达数十至数百安培。这样,对导线的连接和选型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一般情况下,都使用可绕多股铜质电缆线。有时,焊接人员因找不到合乎要求的电缆或不懂,就会用截面积较小的普通绝缘导线临时替代,这样会使焊接导线过负荷而发热,轻者导线本身燃烧,重者引燃导线周围可燃物及发生触电事故。 (二)焊接电缆燃烧 焊接电缆使用时间过长,绝缘层会老化,红外线性能会降低。同时,焊接电缆因受机械损伤或有害物质的腐蚀,部分绝缘层会失去原有的绝缘能力。这样,当焊接进行时,交叉在一起的正负极线会产生漏电或短路,使电缆燃烧。
电焊工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电焊工消防安全操作规程1. 概述电焊工作过程中存在火花和高温等安全隐患,必须重视消防安全。
本文档旨在指导电焊工在工作中合理利用消防设备,遵守操作规程,保障工作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2. 消防设备和消防器具2.1 灭火器•选择合适的灭火器材,如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根据工作场所的特点和危险性选择合适的灭火器。
•灭火器要定期检查,确保正常工作状态,例如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范围内,灭火器是否有损坏或泄漏等情况。
2.2 喷水设备•工作场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水龙带,每根长度应符合要求。
•定期检查消防水龙带是否损坏或老化,确保正常使用。
2.3 保护设备•在临近电焊作业区域设置防火护板或耐火垫,防止火花或高温直接接触可燃物。
•定期检查防火护板或耐火垫是否存在损坏或老化情况,及时更换。
2.4 紧急疏散通道•工作场所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阻碍疏散。
•明确疏散通道标识,并定期检查标识的清晰度和完整性。
3. 电焊工操作规程3.1 装备•佩戴防护服和防护鞋,确保身体的安全。
•使用面罩和耳塞,保护面部和听力。
3.2 工作区域清理•清理工作区域,确保没有易燃物和可燃物。
•在易燃物附近的工作时,需做好防护措施,如对周围进行围挡。
3.3 灭火器材的准备和使用•将灭火器放置在易燃物品附近,方便使用。
•使用灭火器时,要按照正确方法操作,如拔掉安全销、持稳灭火器、喷射方向对准火源等。
3.4 灭火应急措施•当发生火灾时,首先要迅速切断电源,避免火灾扩大。
•使用灭火器灭火时,应保持冷静,避免挥舞灭火器导致火势扩大。
•如果火势无法控制,应立即报警并进行疏散。
4. 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4.1 培训•电焊工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了解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2 意识教育•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每个电焊工必须遵守规定。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电焊工培训课件ppt课件完整版

焊后清理焊缝表面,目视或使用低倍放大镜观察,记录并评定焊缝外观质量。
无损检测技术应用场景介绍
射线检测
适用于检测焊缝内部的 气孔、夹渣等缺陷,常 用于重要构件的焊缝质
量检测。
超声检测
适用于检测焊缝内部和 表面的裂纹、未熔合等 缺陷,检测速度快,对
人体无害。
磁粉检测
适用于检测铁磁性材料 表面和近表面的裂纹等 缺陷,操作简单,灵敏
焊条选择与运条方式
分析不同焊条的选用原则,演示正确的运条 方式。
电弧引燃与调节
讲解电弧引燃方法,演示如何调节电流、电 压以获得稳定电弧。
焊缝形成与质量控制
讲解焊缝形成过程,演示如何控制焊接质量。
气体保护焊操作演示
设备介绍与连接
焊接参数设置
展示气体保护焊设备,讲解各部分功能及连 接方法。
分析不同材料的焊接参数设置,演示如何调 节气体流量、电流、电压等参数。
ABCD
操作经验分享
邀请经验丰富的焊工分享操作心得和技巧,提高 学员实际操作能力。
互动交流总结
对本次互动交流环节进行总结,强调重点内容和 注意事项。
06 培训总结与展望
本次培训成果回顾
熟练掌握电焊工基本操作技能
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学员们掌握了电焊工的基本操作技能,包括焊接方法、焊接材料 选择、焊接工艺参数设置等。
完善培训课程体系 根据学员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不断完 善培训课程体系,增加新的课程内容和
教学方法。 提高教师教学质量 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教师 的教学质量和水平,为学员提供更好
的教学服务。
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增加实践教学环节的时间和比重,让 学员有更多的机会进行实际操作和练 习,提高技能水平。
(完整版)电焊工安全教育内容

(完整版)电焊工安全教育内容电焊工安全教育内容(完整版)一、安全知识1. 火灾预防- 确保工作区域内没有易燃物,并定期清理工作区域。
- 熄灭所有火源,如香烟、打火机等。
- 研究正确使用灭火器并将其放置在易于接近的位置。
2. 个人防护- 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面罩和耳塞。
- 穿戴防火服和耐热工作鞋。
3. 电气安全- 在操作之前,确保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已关闭。
- 使用绝缘工具和设备进行操作,避免触碰裸露的电线。
4. 物品存放- 正确储放工具和设备,避免堆积在通道或易碰倒的位置。
二、操作规程1. 电焊前的准备- 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适当的焊接材料和设备。
- 检查焊接设备是否完好,确保连接牢固。
2. 实施焊接作业- 注意周围工作人员的安全,确保没有人员站在飞溅区。
- 控制焊接火焰的大小和强度,防止引发火灾。
3. 保养和维护- 定期检查焊接设备和电源线,并进行必要的维护。
- 及时更换损坏的焊接材料和配件。
三、事故应急处理1. 火灾事故- 发现火灾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疏散。
- 使用灭火器或灭火器械进行初期扑救。
2. 电击事故- 如果发生电击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将伤者转移至安全地点。
- 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及时进行急救。
3. 烧伤事故- 发生烧伤事故后,立即将受伤部位置于流动的凉水下,然后寻求医疗帮助。
四、安全守则1. 定期参加安全培训,了解最新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巧。
2. 遵循工作场所的安全规定和程序,严禁违反操作规程。
3. 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干燥,避免发生滑倒和摔伤等事故。
4. 不随意进行任何违章操作,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以上内容是电焊工安全教育的完整版,它包括了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电焊工应在工作前接受相关培训,并严格按照安全守则进行工作,以确保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焊工安全知识培训

焊工安全知识培训本文整理于网络,仅供阅读参考焊工安全知识培训焊工安全知识培训一、1、电焊工首先必须持证上岗,办理动火手续,严格操作规程,各种焊机应在规定的电压下使用。
2、电焊前应检查焊机的电源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焊机应避雨雪、潮湿,放置在干燥处。
3、焊机、导线、焊钳等接点应采用螺栓或螺母拧接牢固。
4、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小于1mω(欧)。
5、开启电开关时要一次推到位,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先关焊机再关电源开关;移动焊机时应先停机断电。
6、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焊条头不得乱扔,应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7、电弧切割或焊接有色金属及表面涂有油品等物件时,作业区环境应良好,人要在上风处。
8、作业中注意检查电焊机及调节器,温度超过60°c应冷却。
9、发现故障、电线破损、熔丝一再烧断应停机维修或更换。
10、电焊时的二次电压不得偏离60——80v(伏)。
焊工安全知识培训二、1、电焊工(气割、气焊)平安操作规程本文收拾整顿于网络,仅供浏览参考(1)电焊(气割、气焊)工、须经体检,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工作前应穿戴好防护用品,认真检查电、气焊设备、机具的安全可靠性,对受压,密闭、各种油桶、管道进行操作时,要事先检查,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要冲洗干净,打开所有孔盖。
在内焊割要二人轮换,一人在外监护。
照明电压应低于36伏。
(2)严格执行。
“三级防火审批制度”。
焊接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严格执行“焊工十不焊割”的规定。
(3)电焊机外壳应有效接地,接地或接零、及工作回线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
工作回线,电源开关应绝缘良好,把手、焊钳的绝缘处要牢固,电焊机要专人保管、维修,不用时切断电源,将导线盘放整齐,安放在干燥地带,决不能放置露天,淋雨、防止温升、受潮。
(4)氧气瓶和乙炔瓶应有妥善堆放地点,周围不准明火作业;严禁火苗和吸烟,更不能让电焊导线或其它带电导线在气瓶上通过。
电、气焊工消防常识(四篇)

电、气焊工消防常识电焊工消防常识一、防止火灾发生1. 定期检查电焊设备及其电源线路,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可靠。
2. 电焊作业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尤其是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等。
3. 在靠近电焊作业场所附近设置灭火器材和消防器具,并确保其处于可用状态。
4. 电焊设备周围要保持整洁,确保无杂物积存。
5. 在电焊作业现场应设置防火帘或防火隔板,避免飞溅的火花引起火灾。
6. 电焊桥架、助焊剂、金属粉末等易燃物品要妥善保管,防止引火。
二、火灾应急处理措施1. 发现火灾时,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并立即进行报警。
2. 在进行紧急报警后,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灭火。
3. 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时,要注意站在逆风方向进行操作,确保火苗不会吹向自己。
4. 如果火势无法控制,应迅速采取安全逃生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5. 遇到电焊设备着火时,可以断开设备的电源,或使用砂土、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
三、常见火灾防控知识1. 灭火器的选择和使用(1)常见的灭火器有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选择灭火器时要根据火灾环境及场地情况进行合理选择。
(2)使用灭火器时要读懂灭火器上的使用说明,熟悉使用方法。
(3)使用灭火器时要站在逆风方向进行操作,保持与火源的安全距离。
2. 灭火器的放置和维护(1)灭火器应放置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且易于操作。
(2)灭火器要定期检查、充装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3. 灭火器的使用步骤(1)拿起灭火器,握紧喷嘴。
(2)将灭火器对准火源根部,用力扣动喷嘴上的开关。
(3)在向火源喷射灭火剂的同时,进行扫灭动作,撇去边缘状大火,使之在灭火剂的作用下熄灭。
(4)将灭火器对准火源到大火已经扑灭之后,要再逐个对各个不易发现的点进行检查灭火。
4. 灭火器使用注意事项(1)灭火器使用时要站在风向上,不要猛冲,以免火焰因风而燃烧人身。
(2)灭火器使用后,要及时检查其压力表,以确定剩余的灭火剂是否足够。
(3)不要在有电气设备故障的情况下使用水灭火器,以免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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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讲义系列电工与电焊工消防安全培训讲义云南省消防协会第一讲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基础知识消防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涉及全社会的安全和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消防工作是人们与火灾作斗争的一项专门性工作,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
做好消防工作,不仅仅要靠热情,更需要我们掌握科学的消防知识。
一、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法律法规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法律法规对公民、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等都具有约束力,公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从事生产、工作和生活的各项活动时,都要以消防法律法规为准则,进行防火、用火和灭火,以确保自身和社会的安全。
(一)消防法律法规简介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由消防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组成。
1.消防法律消防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发的与消防有关的各项法律。
现行消防法律有:《消防法》、《刑法》、《安全生产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规划法》、《建筑法》、《森林法》、《草原法》、《产品质量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
2.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颁布的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专门性法律规范。
行政法规不仅适用于行政领域,而且人民法院在裁判行政案件时也必须同对待“法律”一样对行政法规予以适用。
与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主要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
3.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消防条例就是地方性法规,如《云南省消防条例》等。
4.国务院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指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依据主要有公安部39号令《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
5.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适用于本地区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如《北京市体育馆(场)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6.消防技术标准消防技术标准是国务院各部委或各地方部门依据《标准化法》的有关法定程序单独或联合制定颁发的,用以规范消防技术领域中人与自然和科学技术的关系的准则或标准。
根据《消防法》第九、第十、第十三、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九、第二十、第二十二、第二十三、二十六、二十七条的规定,这些消防技术标准都具有法律效力,必须遵照执行。
消防技术标准按制定部门的不同可划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消防技术标准按性质分为:标准和规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两大类,其中标准又分为:基础性标准,试验方法标准和产品标准(又称通用技术条件);消防规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根据其性能又可分为:建筑类规范(又称综合性规范)和设备类规范(又称专业性规范)。
常用的技术标准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等。
(二)社会单位和公民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1998年4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第二次会议通过,1998年9月1日正式实施。
修订后的《消防法》于2008年10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消防法》从我国消防工作实际出发,以消防工作社会化为主线,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制。
1.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责任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科学准确地阐明了“防”和“消”的关系,正确地反映了同火灾作斗争的基本规律。
“防”是“消”的先决条件,“消”必须与“防”紧密结合,“防”与“消”是实现消防安全的两种必要手段,互相联系,互相渗透,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在消防工作中,必须坚持“防”“消”并举、“防”“消”并重的思想,将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有机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是消防工作经验和客观规律的反映。
消防安全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政府有关部门对消防工作齐抓共管,这是由消防工作的社会化属性决定的。
各级公安、建设、工商、质监、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单位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主体。
公民是消防工作的基础,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消防工作就不会发展进步,全社会抗御火灾的基础就不会牢固。
“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共同构筑消防安全工作格局,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这是《消防法》确定的消防工作的原则。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这是我国做好消防工作的经验总结,也是从无数火灾中得出的教训。
消防安全渗透在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实践证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行各业以及每个人在消防安全方面各尽其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有利于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
2.强化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消防法》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在保障消防安全方面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法》关于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主要有:一是在总则中规定,任何单位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二是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履行的七项消防安全职责。
三是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履行四项特殊的消防安全职责。
四是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五是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六是规定任何单位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七是规定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单位,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八是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其他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九是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对于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直接给予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和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再责令限期改正。
十是规定了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的具体要求。
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投入生产、销售和使用。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十一是鼓励、引导特殊行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应当积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充分运用市场手段化解火灾风险。
(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法责任是指消防行政相对人违反法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即国家对其违法行为所作的否定的法律评价。
消防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责任,根据其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违反消防管理的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消防行政相对人对其一般的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的形式。
《消防法》第六章规定了51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将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行政处罚。
2.违反消防管理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消防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较为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消防行政相对人对其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承担否定法律后果的一种方式。
消防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可能构成犯罪的种类主要有失火罪、放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等。
对消防行政相对人追究刑事责任,由国家司法机关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追究。
其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无期徒刑、死刑等。
二、消防安全基础知识(一)燃烧1.燃烧的概念燃烧是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的现象。
燃烧不仅在空气(氧)存在时能发生,有的可燃物在其他氧化剂中也能发生燃烧。
2.燃烧的条件燃烧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和引火源。
有焰燃烧的发生需要四个必要条件: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和链式反应。
链式反应就是当某种可燃物受热时,它不仅会发生汽化,而且可燃物的分子会发生热裂解作用,即它们在燃烧前会裂解成为更简单的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