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一)各业务窗口应当分工明确,设置标牌。其数量能满足实际办公的需要;
(二)室内应当宽敞明亮;
(三)大厅内应当设公示栏,公示服务承诺、检验资质、各种手续规定、检验项目和判定标准。
第十二条应当设置各岗位职责、车辆检验流程图、检验工位布置图、监督橱窗等服务性设施,设施布局应当合理。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第一条本补充要求是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基础上,针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评审补充要求。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应予以执行。
第二条本补充要求所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等要求,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检验的活动,包括机动车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机动车检验。
第五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其工作环境应当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准确,周边道路宽阔、交通顺畅、便捷、进出的道路视线良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场地建筑必须能够满足标准规定的申请承检车型检验项目的实际需要,有检验车间、试验车道、驻车坡道、业务大厅、停当场、站内道路、办公区等设施。
第十五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按照GB21861的规定保存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记录和报告,检验记录还包括复检记录和路试记录,其他记录的保存期限为6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同时具有GB21861中的所述车辆类型中的―类或几类车型的全部检验能力,不得分包。应使用GB21861及其相关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依据GB7258的要求进行判定。
第十三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所使用的检验设备必须拥有所有权。汽车主要检验仪器设备应当采用固定式,摩托车检验可以采用移动式。
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内容解析

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内容解析
《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以下简称补充技术要求)是为落实《汽车检验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技术要求》及其附件进行补充的规定。
一、内容结构
补充技术要求共设置了5个部分:总则、技术要求、经营条件、实验室条件和特殊条件,以及附件,其中总则设置了补充技术要求的宗旨、依据、有关规定、申请尽责和管理等内容;技术要求部分规定了实施机构的力量、技能以及其他性能,以及技术人员的数量、素质、教育等内容;经营条件部分规定了机构营业前准备的条件,如审查资料、设备、工作场所、安全以及经济性能等;实验室条件部分规定了实验室的各类性能、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安全技术等内容;特殊条件部分规定了特殊车辆资质认定评审中特别要求的条件;附件规定了评审机构申请书的示例。
二、本文的意义
补充技术要求的出台,为落实《汽车检验实施细则》明确了汽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的技术要求,可以明确汽车检验机构的建设资格、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确保机构的安全运行,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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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新旧对比

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新旧对比
一、原有技术要求
1、持证通过的汽车检验仪器和设备:机构自行制定和持有的汽车检
验仪器和设备,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配置完整,质量可靠,性能稳定,应定期进行检测,并记录维护记录。
2、检验技术人员:检验技术人员应具备汽车检验机构专业人员资格。
3、检验程序和规范:汽车检验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和实施检验
程序,并定期进行安全和技术检查和维护。
二、新旧对比
1、新的技术要求:
(1)汽车检验仪器和设备:汽车检验机构应拥有最新的检验仪器和
设备,并保持良好的操作和保养状况。
(2)检验技术人员:检验技术人员应拥有最新的汽车检验技术和框架,并经过国家相关培训和认证。
(3)检验程序和规范:结合当前汽车检验行业标准,汽车检验机构
应建立和完善检验程序,定期进行安全和技术检查和维护。
2、新增技术要求:
(1)安全标准:汽车检验机构应符合机构设备和设施的安全质量标准,并继续跟进实施最新的安全标准。
(2)环保标准:汽车检验机构应遵循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
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内容解析

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内容解析本要求是根据《机动车管理条例》和《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依法合法行使机动车检验服务审验资格准入的检验机构提供评审用技术要求。
二、审验机构服务能力要求1、服务能力(1)检验机构应具备技术、设备、检测方法、管理等方面的审验能力,能够提供有效的和适当的审验服务;(2)检验机构应拥有充足的技术人员和配备适当的检测设备,并能够保持检测设备的正常运行;(3)检验机构应拥有充足的审验记录以及技术文件,可供执法人员查阅;(4)检验机构的服务要及时、准确、规范、有效,保证审验工作质量;(5)如有必要,检验机构可以配备抗震措施;2、检测设备(1)检验机构应配备适当的检测设备,以使其拥有有效的检测能力,能够满足检测任务的要求;(2)检测设备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并配备完善的审验和校准功能;(3)检测设备应有效地保护审验作业人员,以防止审验作业过程中的意外事故发生;(4)检测设备使用的材料、零部件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以保证机动车检验的正确性;3、管理要求(1)检验机构应拥有有效的审验管理体系,保证审验程序的正确性,以确保审验服务质量;(2)检验机构应定期审核和更新审验程序,以保持审验有效性;(3)检验机构应建立有效的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审验人员的素质;(4)检验机构必须保证审核过程的完整性、可追溯性和记录的真实性;(5)检验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审验文件,保存审验痕迹;(6)检验机构应建立有效的信息管理系统,保证检验信息的安全性、一致性和有效性;4、档案保管(1)检验机构应建立完整的档案保管制度,保存有关审验资料和记录,以便执法机关查阅;(2)检验机构应对审验记录进行审核,确保审验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检验机构应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档案安全;(4)检验机构应定期清理、整理档案,以确保档案信息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将有新的补充要求。
根据《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需要满足以下要求才能通过资质认定评审:
1.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评估等方面;
2.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检验检测设备和技术力量,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机动车检验检测标准和技术要求;
3.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为车主提供专业、规范、高效的服务;
4.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声誉,未曾存在违法行为或违规操作;
5.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保障措施,保障车主和检验检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是《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的内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需要认真落实这些要求,以保证自身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也为广大车主提供更加安全、可靠和规范的检验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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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

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首先,评审人员的技术水平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标准。
评审人员应该具备丰富的机动车检验工作经验,并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他们应该熟悉机动车检验的整个过程,包括机动车检测方法、检验流程和相关法规等。
此外,评审人员还应该及时了解最新的技术和法规动态,保持自己的专业素养。
其次,评审过程中应注重对机动车检验设备和仪器的要求。
评审机构应该确保所使用的设备和仪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且能够对机动车进行全面准确的检测。
评审人员应熟悉这些设备和仪器的操作方法,能够正确地使用它们进行检测。
同时,评审机构还应定期对这些设备和仪器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精确度。
另外,评审过程中应加强对机动车检验环境的要求。
评审机构应该建立一个安全、整洁、无干扰的检验环境,以提供准确的检验结果。
这包括为评审人员提供合适的工作场所和工具,确保工作过程的顺利进行。
此外,评审过程中还应注重对机动车检验报告的要求。
评审机构应该确保机动车检验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评审人员需要对检验结果进行详细的记录和说明,并且能够合理解释和解答车主的疑问。
评审机构还应定期检查和评估检验报告的质量,并及时纠正和改进。
最后,评审过程中应加强对评审结果的监督和审核。
评审机构应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督和审核机制,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和客观。
评审人员的评审结果应向评审机构报告,并接受评审机构的审核和监督。
评审机构还应建立与其他评审机构的信息交流机制,以确保评审结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总之,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需要有一定的技术要求。
评审人员的技术水平、检验设备和仪器、检验环境、检验报告以及评审结果的监督和审核都是评审的重要环节,评审机构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确保评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 补充要求(修订稿)

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修订稿)
1.背景。
为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制定本补充要求。
2.补充要求。
(一)资质认定指南补充要求。
1.技术力量要求:
(1)检验机构的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车辆检验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拥有汽车工程等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备至少五年机动车检验相关工作经验。
(2)检验人员应当持有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且经过机动车检验培训并合格后才能上岗,且至少具备三年机动车检验相关工作经验。
2.技术方案要求:
(1)检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过检验、校准,并具备检验机动车相关项目的能力。
(2)检验程序和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并批准。
(3)检验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可靠,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存和管理。
(二)审核要点补充要求。
资质审核人员应当深入了解申请检验机构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技术能力,注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
具备检验机动车相关项目的能力,是否加强质量安全控制,是否进行过相
关法律法规、质量安全规范和考核管理制度等培训,是否具备做好全面检
验工作的素质能力。
3.生效时间。
本补充要求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4.附则。
本补充要求适用于所有申请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申请人,如与《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标准不一致,以本补充要求为准。
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

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是为了规范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工作,提高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水平,确保机动车安全运行而设立的一个重要机构认定程序。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的管理,以下是对评审补充要求的说明:1.技术人员要求: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应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且要求这些人员具备相关领域的职业资格证书。
同时,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的技术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的理论和实践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工作。
2.设备设施要求: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设施,以满足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的需要。
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并应经过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其工作能力和准确性。
3.检测方式要求: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检测方式进行技术性能检验工作。
检测过程应准确、可靠、标准化,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同时,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4.过程记录要求: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应完整、准确地记录技术性能检验的全部过程和结果,编制相关检验报告。
这些记录应包括检验项目、检验仪器和设备的标定信息、检验人员的操作记录等。
此外,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检测记录和相关资料进行保存和管理。
5.质量保证要求: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要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
这包括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规范检测流程和标准、加强人员培训和考核、加强设备维护和标定等措施。
6.机构管理要求: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包括合理的人员配置、科学的管理制度、健全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等。
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的管理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综上所述,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涉及技术人员要求、设备设施要求、检测方式要求、过程记录要求、质量保证要求、机构管理要求和售后服务要求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