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保证综合授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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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一5篇

银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一5篇

银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一5篇篇1银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一、甲方:(借款人)二、乙方:(担保人)三、丙方:(保证人)四、买方银行:乙方与甲方首次签约借款时所选择的银行。

五、银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甲、乙、丙三方因金融贷款需求,乙方为了协助甲方获得贷款批准并促成贷款交易,甲、乙、丙三方遵照国家法规和依据公平合理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循如下约定:第一条:合同目的为了保证甲方向银行(乙方指定的买方银行),取得贷款额度,即“最高额度”,减轻贷款风险,乙方与丙方作为担保人和保证人,为甲方进行担保,为其偿还因贷款而产生的债务。

第二条:保证形式乙方保证事项: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为确保甲方贷款将按期支付借款本息,保证其债务履行。

二、乙方应在买方银行申请时向银行提供抵押物或担保措施作为担保。

三、乙方须向银行提供财务资料证明其信用良好以备贷款批准。

四、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有义务向丙方支付因甲方贷款而造成的债务。

丙方保证事项:在乙方不履行其担保责任时,丙方有义务代替乙方履行其担保责任,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第三条:贷款金额与期限买方银行根据甲方资信状况,审批后会给予最高额度借款,乙方担保后,甲方可以取得贷款额度并提取所需资金,期限按照银行规定,配合还款。

第四条:担保责任乙方应保证甲方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确保借款本息正常支付。

在担保期内,乙方有义务提供所需担保措施,确保甲方借款安全。

若甲方不能按期还款,乙方有义务代替甲方偿还债务。

丙方在乙方担保责任失效时,有义务代替乙方履行担保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不能按时还款,乙方或丙方未能承担担保责任,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若乙方、丙方不履行担保责任,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合同变更和解除在借款合同期限内,若事务变更需求,应三方协商一致,按照实际情况调整合同内容。

在约定期限内,如无变更需求,合同继续有效,当借款还清后,约定期限届满,合同自动解除。

最新综合授信合同(合同范本)

最新综合授信合同(合同范本)

最新综合授信合同(合同范本)甲方(贷款人)与乙方(借款人)之间关于综合授信额度的提供、使用、偿还及相关事宜,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条定义1. 综合授信额度:指甲方根据乙方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及还款能力,同意在一定期限内提供给乙方的最高贷款额度。

2. 授信期限:指本合同规定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

3. 贷款利率:指甲方对乙方使用授信额度所收取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方式确定。

第二章授信额度及期限第三条授信额度甲方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授信期限内,向乙方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

第四条授信期限本合同的授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年。

授信期限届满,乙方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将自动失效。

第三章贷款利率和费用第五条贷款利率乙方使用授信额度的贷款利率为年化利率______%,该利率在授信期限内固定不变。

第六条费用承担乙方应承担与本合同项下贷款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保险费、公证费等。

第四章贷款的发放和偿还第七条贷款发放甲方在收到乙方符合授信条件的申请后,将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八条贷款偿还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逾期还款的,甲方有权按照约定的逾期利率计收罚息。

第五章保证与担保第九条保证方式乙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等。

第十条担保责任担保方应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年。

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一条违约情形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使用授信额度或逾期还款,均构成违约。

第十二条违约处理一旦发生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并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

第七章争议解决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最高额授信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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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授信合同模板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最高额授信合同模板甲方(授信人):【甲方全称】乙方(借款人):【乙方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最高额授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授信额度1. 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乙方提供最高额人民币【授信额度】的授信。

2. 授信额度可用于乙方的日常经营性支出、投资等合法用途。

第二条 授信期限1.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授信期限】年。

2. 有效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签,应签订新的授信合同。

第三条 授信条件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财务报表和经营状况报告。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第四条 授信使用1. 乙方在使用授信额度时,应向甲方提交借款申请,并提供相关担保。

2.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实际需求和信用状况,调整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

第五条 担保措施1. 乙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

2.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第六条 利率和费用1. 甲方提供的授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 乙方应支付甲方因提供授信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费、管理费等。

第七条 还款方式1. 乙方向甲方还款,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进行。

2. 乙方提前还款的,甲方有权按照约定的提前还款手续费率收取手续费。

第八条 违约责任1. 乙方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授信,或者未按照约定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2. 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授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协议书范本

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协议书范本

受信人:授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章的规定,受信人、授信人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综合授信额度是指授信人对受信人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授信种类的可使用信用余额之和。

第二条授信内容(一)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授信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在本授信期限内发生的每笔授信项下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以本合同授信项下各单项合同或借款凭证等相应的凭证为准。

各笔授信项下业务的到期日不得超过本授信期限。

(三)本授信额度用于下列授信种类:。

可选择的种类为包括但不限于:(1)人民币贷款;(2)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3)银行保函。

(四)授信用途:。

(五)本授信额度项下的各种业务利率、费率以相应的合同或承诺书为准。

第三条授信额度的使用(一)受信人在授信期限内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授信担保条件和授信用途的前提下方可使用授信。

(二)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和最高授信额度内,受信人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但使用授信额度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三)受信人需要使用本授信合同项下授信额度时,须逐笔向授信人提出申请,授信人有权根据自身的资金情况、受信人的经营状况及融资用途等因素审核。

同意使用的,双方另行签订单项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四)授信期限届满,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自动取消,受信人不能再申请使用。

(五)受信人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使用授信额度,若汇票到期日前受信人作为承兑申请人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授信人有权将不足部分按逾期贷款处理。

(六)本授信合同项下使用授信额度时双方所签订的各单项业务合同及其相应的凭证、申请书/承诺书等文书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受信人使用授信额度的其他前提条件:第四条声明与承诺受信人声明如下:(一)受信人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依法具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的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受信人有权签署本合同,本合同各条款均为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保证已获得签署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授权。

最高额保证合同样本(4篇)

最高额保证合同样本(4篇)

最高额保证合同样本保证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公地:身份证号码:居住地:联系电话:共同保证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公地:身份证号码:居住地:联系电话:编号为:《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称“主合同”见附件),甲方与乙方签订本《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为最高额保证合同,在约定期间内该授信额度可以连续、循环使用,每次使用贷款时债务人需单独与甲方签署《用款协议》,各个《用款协议》在同一时点上的贷款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授信额度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与债务人可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签署一个或多个用款协议,如果签署用款协议时,债务人的累计贷款余额与拟新发生的贷款之和未超过授信额度,则甲方无需再通知乙方或征得其同意。

第三条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以其(法人财产、个人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为责任财产承担前款规定的保证责任。

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____年,依各主合同债务到期之日起分别计算。

基于【借款人】(债务人)与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第四条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一、债务人依《授信额度合同》和各个用款协议之约定所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和利息;二、因违约而产生的罚息,其计算方式参见《授信额度合同》第八条第4款的约定,罚息计算自违约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债权得到清偿之日止;三、乙方要求甲方或债务人承担偿债义务所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陈述和保证(适用于企业法人)一、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且合法存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相关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乙方完全了解《授信额度合同》和主合同的约定条款,提供此最高额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具有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保证担保的决议,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真实。

三、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银行综合授信最高额抵押合同(已修订)

银行综合授信最高额抵押合同(已修订)

银行综合授信最高额抵押合同(已修订) 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贷款方):_______银行乙方(借款方):_______公司鉴于:1. 甲方是一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运营的商业银行,具备提供贷款服务的资格和能力;2. 乙方是一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运营的企业,具备借款资格;3. 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向甲方申请最高额抵押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申请最高额抵押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授信额度及期限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最高额抵押贷款,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整。

2. 授信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抵押物1. 乙方同意将其名下的以下房产抵押给甲方,作为本次贷款的担保:(1)房产证号:_______;(2)房屋所有权人:_______;(3)房屋坐落:_______;(4)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5)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6)土地使用权人:_______;(7)土地坐落:_______;(8)土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

2. 乙方保证抵押物为其合法、完全、有效的所有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查封、扣押、监管等限制性情形。

3. 乙方在授信期限内应确保抵押物持续有效,不得擅自处分、转让、赠与、抵押、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物。

三、贷款利率及还款方式1.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2.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四、保险1. 乙方应在贷款发放前,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抵押物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贷款本息总额,保险期限不低于授信期限。

银行最高额保证授信合同

银行最高额保证授信合同

银行最高额保证授信合同银行最高额保证授信合同甲方:[银行名称]乙方:[被担保方名称]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授信范围及金额1. 甲方为满足乙方开展业务所需资金需求,根据乙方的授信额度及质押品价值,同意为乙方提供最高额度为[授信金额]元的授信额度,并以乙方提供的[质押物名称]作为担保。

2. 本合同项下的最高额度为固定额度,且不得部分贷出或超过最高额度。

3. 乙方未逾期还款或拖延还款时,可以重复融资,多次使用授信额度。

二、担保方式1. 乙方提供的担保物为[质押物名称],其价值为[质押物价值]元,经甲方核实后确认无争议。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根据乙方授信余额、质押品价值等指标适时调整担保比例,要求乙方进行差额质押或增加质押品等担保措施。

3. 在乙方出现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依据乙方担保物的价值和担保比例,对于担保不足的部分提出要求进行追加担保。

4. 如果乙方无力提供追加担保,甲方保留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所减少的担保进行变更、调整、处置的权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授信利率及费用支付1. 乙方承诺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授信额度,并按时足额还款。

2. 本合同授信利率为[利率],根据乙方实际用款的时间和金额计算综合利率,计息以实际用款时间为起算日,到实际清偿之日为止,并由乙方支付计算利息。

3. 除了授信利息外,乙方还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相关的担保费、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有关费用由乙方在使用授信额度时一次性支付。

四、还款方式及期限1. 本合同规定乙方以等额本息的方式偿还授信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方式为均分期还本付息,期限为[贷款期限]期。

2. 乙方按照约定以等额分期方式偿还利息和本金,每期还款金额为[每期还款额]元,总还款金额为[还款总额]元。

3. 乙方应按期足额还款,约定的还款日为每期月份的[还款日期]日,如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顺延。

4. 如乙方未能按期还款,甲方有权催收款项,同时应向乙方收取逾期利息费用,并视情况采取额外的措施,如终止授信等。

浦发个人综合授信个人借款最高额保证合同(附件7)

浦发个人综合授信个人借款最高额保证合同(附件7)

附件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综合授信/个人借款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证人:身份证号码:企业代码:地址:贷款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支行地址:鉴于(下略为“债务人”)与授信人/贷款人于年月日签署的个人综合授信合同/个人借款合同【编号:】(下略为“总合同”),及将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期限和债权额度签署的一系列综合授信额度支用协议/分借款合同(下略为“分合同”),为保障贷款人债权的实现,担保人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就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遵守。

一、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是由贷款人向债务人提供的在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期限内签署的一系列分合同之规定向债务人连续提供的且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贷款本金,保证人在此承认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依据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上述贷款本金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元整(大写金额),若在上述期限内总合同发生变更或签署了补充协议,则贷款本金的最高余额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准。

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为借款人在总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而未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1)总合同或分合同中规定的贷款正常到期(2)总合同或分合同中约定的贷款每次还款(3)被贷款人宣布总合同或分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贷款提前到期的情势。

债务人未按总合同或分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贷款人可以在保证期间内随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照每笔贷款单独计算,即为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经贷款人同意展期、重组的贷款,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人没有依照借款合同规定履行债务的,在保证期间内,贷款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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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方成员 4 可使用的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大写)
写)
元,可供下列授信提用人使用:
□甲方成员 4 本人(包括以个人或个体工商户名义)
□甲方成员 4 名下经营实体
□甲方成员 4 指定第三人
元(小
5、甲方成员 5 可使用的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大写)
写)
元,可供下列授信提用人使用:
元(小
□甲方成员 5 本人(包括以个人或个体工商户名义) □甲方成员 5 名下经营实体 □甲方成员 5 指定第三人
15.3 至申请使用授信额度时任一授信提用人财务、资产状况未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
15.4 针对本合同项下授信的相关担保文件已生效,抵押权/质权已设立; 15.5 未发生本合同第 21 条所列明的情形;
15.6 不存在或发生其它对授信安全构成危险或威胁的情形; 15.7 不存在或发生其它乙方认为不宜批准使用授信额度的情形。
18.8 甲方保证任一授信提用人应积极配合乙方对其授信使用情况进行检 查,按照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书面报告、账户信息、支付凭证等资料,接受乙方 现场查证;
信额度的义务,仅是乙方给予甲方的额度使用意向。
第 12 条 乙方有权根据授信提用人申请使用额度时的乙方授信政策决定是 否同意。经审查同意的,乙方与授信提用人签订相应授信业务的具体业务合同。
第 13 条 所有授信提用人使用的授信额度累计余额(即正在使用中尚未清 偿的累计本金数额)在授信使用期限内任何时间均不得超过最高授信额度。在授 信使用期限内,授信提用人对已清偿的授信额度可再次申请使用,授信使用期限 内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在期限届满后自动取消。
该最高债权额为尚未清偿的本金余额最高限额,具有以下含义:本金余额最 高限额仅为主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在本金不超过上述限额的前提下,由此而产 生的本合同约定担保范围内所有应付款项,甲方均同意承担担保责任。
6.2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本合同第 2 条约定的授信使 用期间,主债权的发生日应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内,但履行期限不限于该期限。发 生日在借款业务项下是指借款发放日,在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业务项 下是指丁方承兑、贴现或开立日。
第 15 条 任一授信提用人使用本合同项下额度,除遵守本合同约定外,还 应同时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15.1 任一授信提用人没有发生并持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虽发生违约事 件但已得到令乙方满意的解决或得到乙方的豁免;
15.2 授信提用人在本合同第 16 条中所作出的任何承诺到授信额度使用申请 日和乙方批准日均得到信守;
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乙方将积极解答。本合同文本一经签署即视为合同各方
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对有关权利义务和/或责任限制、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
有充分的理解。
联保体受信人:
最高额保证综合授信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成员 1: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成员 2: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本合同授信额度内每笔授信的具体用途详见任一授信提用人与乙方另行签
订的具体业务合同。
第三章 担保主债权 第 6 条 担保主债权
6.1 本合同及任一授信提用人签署的具体业务合同共同构成担保的主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中的乙方全部债权(包括或有负 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即为本合同第 2 条约定的所有授信提用人的最高授信额 度。
直接扣收。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担保责任解除之前,甲方成员不得动用上述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中金额总额不符合本条约定的比例或金额时,乙方可要求甲方任一成
员予以补足,该成员应按乙方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补足。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
每延迟一日,该成员应向乙方按应补足金额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乙方亦
有权立即停止任一授信提用人对本合同第 2 条约定的授信额度的使用,甲方对已
18.5 任一授信提用人如发生住所地、营业地变更,以及增减注册资本、或 授信提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人事变动等情形,甲方保证 该授信提用人或甲方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18.6 甲方保证任一授信提用人应按时偿还本授信额度项下所发生具体业务 的资金本息,按时支付应付费用;
18.7 甲方保证任一授信提用人应接受乙方对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调查 了解,按乙方要求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各类个人及企业情况;
通讯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成员 3: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成员 4: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成员 5: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授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 住所:
电话: 邮政编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邮政编码:
经营实体、指定第三人向乙方提用授信额度的,总额度及甲方相应成员名下 额度相应扣减。
第 3 条 本合同第 2 条约定的授信使用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有权随时对本合同项下最高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如出现本合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同第 21 条述明的情形,乙方有权调整授信使用期限。
第 4 条 本合同项下的最高授信额度可用于下列授信种类:(选择的在□内
授信项仍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章 其它
第 8 条 甲方成员就本人外的授信提用人使用的授信向乙方承担最高额共同
连带保证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任一成员承担全部或部分保证责任,该方应根
据乙方要求立即代为清偿具体业务合同项下债务。如该方拒绝履行保证义务,应
承担违约责任,按应代为清偿债务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未拒绝的,
□甲方成员 2 本人(包括以个人或个体工商户名义)
□甲方成员 2 名下经营实体
□甲方成员 2 指定第三人
元(小
3、甲方成员 3 可使用的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大写)
写)
元,可供下列授信提用人使用:
□甲方成员 3(包括以个人或个体工商户名义)
□甲方成员 3 名下经营实体
□甲方成员 3 指定第三人
元(小
第四章 保证金
第 7 条 甲方成员同意在乙方开立保证金账户,并应在乙方同意发放授信
后 日内按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总额 %(
元)存入保证金,
作为任一授信提用人在本合同及具体业务合同项下债务的最高额质押担保。保证
金账户开户明细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户号
金额
保证金总额: 甲方各成员授权乙方在甲方任一成员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在上述任一账户中
打√,不选择的打 X)
□(1)贷款;
□(2)票据承兑;
□(3)票据贴现;
□(4)保函
□(5)其他:

第 5 条 本合同项下授信用途为

授信提用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授信资金用于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的投机经
营及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领域;未经乙方书
面同意,授信提用人不得擅自改变授信用途或将授信挪作他用。
文本编码:CMBC-HT- 403(零售 2011)
最高额保证综合授信合同
(适用于联保授信额度项下有多个授信提用人,使用授信时授信提用人需另行签 订具体业务合同)
编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提示:本合同文本为乙方已在乙方网站 ()公示的格
式合同,甲方成员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
18.2 甲方保证任一授信提用人在授信使用期间(指本合同签署后至乙方全 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应按乙方要求报送真实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开户银行账号、 存贷款余额等情况;
18.3 甲方保证任一授信提用人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 同意,并不得影响履行与乙方所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
18.4 如发生任一授信提用人个人或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恶化、对其正常经营 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构成重大威胁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 于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发生其它可能影响其还款的事件 ),甲方保证该 授信提用人或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任一授信提用人未按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有权停止全体授信 提用人继续使用剩余的授信额度。
第 14 条 任一授信提用人必须在本合同第 3 条约定的授信使用期限内申 请使用授信额度,每笔授信资金的开始使用日期不得超过授信期限的截止日(如 果业务种类为贷款业务,则每笔借款的发放日均不超过该截止日;如果业务种类 为票据承兑/贴现/开立保函业务,则乙方对汇票的承兑日/贴现日/开立保函日均 不超过该截止日)。若授信使用期限调整,则该截止日为调整后的截止日。每笔 授信资金的使用期限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
第 17 条 乙方为签订及履行本合同,在此做出陈述和保证如下: 17.1 乙方保证拥有充分的授权订立本合同; 17.2 乙方承诺保守任一授信提用人在履行本合同中透露的个人或企业信 息、商业秘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 18 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8.1 授信提用人有权按本合同及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使用授信;
第二章 授信额度、额度期限、授信种类
第 2 条 所有授信提用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使用期限内可向乙方申请使用
的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前述授信额度均指扣除保证金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存单质押在内)
的净额度,即授信提用人交纳保证金后授信提用人所提用的等额融资不占用上述
额度。
甲方各成员可使用的最高授信额度、具体授信提用人如下(选择的在□内打
第 16 条 甲方为签订及履行本合同,在此做出陈述和保证如下: 16.1 任一授信提用人拥有充分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并履 行本合同; 16.2 任一授信提用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16.3 本合同项下任何使用授信的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 约定(本合同项下任一笔借款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该全部或部分借款转入与 该笔交易无关的其他账户或第三方账户的,视为借款挪作他用 );不将本合同及 具体业务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资金与授信提用人或直系亲属的证券投资第三方存 管账户相关联; 16.4 任一授信提用人未虚构交易,任一授信提用人提供的交易及交易对象 真实存在,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16.5 任一授信提用人不以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 务; 16.6 如本合同项下任何一笔授信使用属于需要甲方之外其他第三方承担 共同还款责任或者甲方履行还款责任需要其他第三方知晓或同意的,甲方保证按 照乙方要求使该第三方知晓或同意本合同所作约定; 16.7 如经乙方核实,任一授信提用人不符合规定的授信使用条件而乙方未 予放款时,授信提用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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