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推双定发展党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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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细则

发展党员细则

发展党员双推制试行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扩大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

根据《杭州市2006—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发展党员双推制试行办法。

一、双推对象发展党员双推制是指党组织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都要经过党员和群众两个层面的民主推荐的制度。

双推具体对象为:1、拟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2、拟确定的发展对象。

二、参加双推人员1、参加双推的党员应是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部门)对应党支部的全体党员。

2、参加双推的群众一般为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部门)及相关部门的人员和主要服务对象。

三、双推程序与方法1、双推应先在党员中进行,过半数的,再进行群众推荐。

2、党员推荐。

要召开党支部大会,由支部负责人和培养联系人分别介绍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本支部党员填写《民主推荐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当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党支部要及时做统计筛选工作,以备进行群众民主推荐。

3、群众推荐。

一般采用召开会议、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

由支部负责人召开群众代表推荐会议,介绍党员推荐过半数的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群众填写《民主推荐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当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群众推荐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联名推举等多种方法进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四、双推结果运用推荐结果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同时也要防止简单的以票取人。

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应在党员推荐过半数和群众推荐较集中的人员中产生,不经过民主推荐程序的,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以真正体现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增强新发展党员的群众公认度。

民主推荐表民主推荐表发展党员票决制试行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发展党员工作规划精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结合实际,制定发展党员票决制试行办法。

发展党员一般流程及说明

发展党员一般流程及说明

发展党员一般流程及说明(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在15天内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进行教育和鼓励。

主要形式有:本人自愿,直接向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格式说明见附件1);团组织推优。

(二)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对提交入党志愿书的同志进行较长时间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党支部委员会(不设委员的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将符合条件的入党申请人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要求,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指派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要指定专人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负责对其进行教育考察。

培养联系人应当由正式党员担任。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1、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和建议。

3、在入党积极分子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四)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为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统一保存。

(五)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考察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基本理论知识的教育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1、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为了全面掌握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材料一般包括: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格式说明见附件2,一季度一次思想汇报);联系人写的积极分子表现情况;党组织定期对他们的分析意见等。

2、入党积极分子需参加基层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相关培训材料一并归入个人入党档案。

发展党员双推双评制度及表格全

发展党员双推双评制度及表格全

附:双推双评程序及有关表格关于建立“双推双评”制度的要求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群众基础,建立健全保障党员发展质量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党员发展推行“双推双评”提出如下要求。

一、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主要指1、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时实行“双推”,即由其所在党支部的全体党员和职工群众两个层面分别进行书面推荐。

职工群众推荐包括共青团组织对年龄在28岁以下优秀青年的推荐,包括工会等群众组织和职工群众的推荐。

2、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管理工作中实行“双评”,即由其所在党支部全体党员和职工群众两个层面进行民主评议测评,民主评议测评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进行。

根据职工群众评议测评和党员大会评议测评满意率情况,视具体情况分别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进行帮助教育。

二、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1、递交入党申请满一年以上者;2、入党动机端正,无宗教信仰,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较强的政治辨别力;3、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至少做到每季度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每半年递交一次全面思想工作总结;4、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的生产经营建设工作,在工作中时时处处发挥骨干作用;5、积极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推荐为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1、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党内外群众反映较好,近期可以履行入党手续的入党积极分子;2、经过党支部一年半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3、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入党积极分子;4、对党有正确认识,入党动机端正,作风正派,能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群众中有威信的入党积极分子;5、能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认真负责,时时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入党积极分子。

四、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否决条件1、违法乱纪、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2、信仰宗教的;3、入党动机不纯,考虑自身利益较多、损害或影响集体利益的;4、其他原因不适合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的。

双推双定发展党员流程

双推双定发展党员流程

“双推双定双带”发展党员流程“双推双定双带”发展党员办法分为两段六步。

第一阶段:一推一定一带,即从普通群众中推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首先由党员、群众代表广泛推荐,然后由支部确定培养对象,再由支委成员进行帮带培养。

第二阶段:二推二定二带,即从帮带培养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吸收预备党员。

首先由支部全体党员推荐,然后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审查确定,再由支委成员或上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帮带。

具体步骤为:一推:党员、群众代表推荐培养对象。

由村(社区)党组织组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参会代表不少于30人(具体参会人员比例、数量由各乡镇结合实际确定),在全村(社区)年满十八岁的普通群众中推荐党员培养对象,每个代表最多可以推荐3名,多推荐无效。

在推荐对象上,要引导党员、群众代表重点推荐退伍军人、毕业返乡大中专毕业生、致富能手、乐和代表、外出务工优秀青年等。

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推荐时间,原则上一年可以开展1-2次推荐。

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派党员干部参与监督指导,推荐得票情况当场公布。

一定:支委会确定培养对象。

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群众代表的推荐情况,研究确定党员培养对象,原则上按群众推荐得票多少确定,一般不超过5名。

出现并列或有异议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支委会讨论决定。

支委会确定的培养对象要在党务公开栏上至少公示7天,无不良反映的,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一带:支委成员帮带培养对象。

支委会确定的培养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支委指定支委成员或党小组长对培养对象进行帮带。

帮带人员要详细了解培养对象的基本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自愿主动地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党支部接到申请书后,经支委会讨论通过,再将培养对象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帮带人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教育和谈话考察,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让他们在实践中加强锻炼,促使他们自觉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

发展党员双推双评制度及表格(全)6

发展党员双推双评制度及表格(全)6

附:双推双评程序及有关表格关于建立“双推双评”制度的要求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群众基础,建立健全保障党员发展质量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党员发展推行“双推双评”提出如下要求。

一、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主要指1、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时实行“双推”,即由其所在党支部的全体党员和职工群众两个层面分别进行书面推荐。

职工群众推荐包括共青团组织对年龄在28岁以下优秀青年的推荐,包括工会等群众组织和职工群众的推荐。

2、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管理工作中实行“双评”,即由其所在党支部全体党员和职工群众两个层面进行民主评议测评,民主评议测评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进行。

根据职工群众评议测评和党员大会评议测评满意率情况,视具体情况分别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进行帮助教育。

二、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1、递交入党申请满一年以上者;2、入党动机端正,无宗教信仰,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较强的政治辨别力;3、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至少做到每季度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每半年递交一次全面思想工作总结;4、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的生产经营建设工作,在工作中时时处处发挥骨干作用;5、积极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推荐为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1、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党内外群众反映较好,近期可以履行入党手续的入党积极分子;2、经过党支部一年半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3、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入党积极分子;4、对党有正确认识,入党动机端正,作风正派,能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群众中有威信的入党积极分子;5、能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认真负责,时时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入党积极分子。

四、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否决条件1、违法乱纪、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2、信仰宗教的;3、入党动机不纯,考虑自身利益较多、损害或影响集体利益的;4、其他原因不适合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的。

3-1两推一公示制度

3-1两推一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两推一公示”制度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根据推荐情况、本人现实表现研究确定。

推荐票数达到半数以上的,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教育培养,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研究确定的方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式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及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时间7天。

4、党员群众对对发展对象有异议,可直接向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提出,所在支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

5、所在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时,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

6、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发展党员社会公示制为增强党员发展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新党员质量,凡新发展的党员,必须首先通过书面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凡不按规定进行社会公示的一律不予发展。

一、公示范围:在本支部范围内公示。

二、公示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政治现实表现、培养考察情况、党内外推荐测评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

三、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为7—10天。

四、公示程序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在充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和群众威信的基础上,先后召开业户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以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进行意向测评,从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

向社会公示: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一人一份,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向社会公示。

反馈意见:干部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支部或所在党委提出,党委和支部收到反映后,将各方面意见加以分析综合,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干部群众反馈。

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群众反映良好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予以发展;如有反面意见,经调查没有问题的,向干部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在干部群众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发展;反面意见较大,经查证确实存在问题的不予发展。

发展党员工作的25步流程【精品】

发展党员工作的25步流程【精品】

发展党员工作的25步流程一、申请入党1.递交入党申请书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必须按期交纳党费。

要求: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组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注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党组织派人谈话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内。

主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

内容: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1 -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

方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

决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注意: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4.上级党委备案材料: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意见等。

要求: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

5.指定培养联系人数量:1-2名正式党员。

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6.培养教育考察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

- 2 -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次分析。

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转交材料;接收单位党组织认真审查材料、做好接续培养,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发展新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新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新党员工作程序一、提出入党申请:1、本人自愿向所在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书:2、党支部对申请书及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及时登记在册,并指派专人找其谈话。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及教育培养考察对象(考察时间不少于一年):1、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2、党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定期进行谈话;3、入党积极分子定期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思想;4、组织参加各级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班,并取得合格证书;5、团组织“推优”意见;6、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考察,把考察情况填写到《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三、确定发展对象:1、支委会讨论确定支部发展对象;2、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3、党支部将发展对象列入年度发展计划,报党委。

未通过的,仍为积极分子继续培养。

四、接收预备党员:1、党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2、党支部预审发展对象的发展材料,通过后到组织部门(党委办公室)领取《入党志愿书》并组织填写;3、党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表决并形成决议;5、上级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6、党委审批。

五、预备党员教育、培养、考察:1、党支部采取多种形式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按季度将考察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2、参加党委或支部组织的宣誓;3、预备党员参加各级组织的预备党员培训班,并取得合格证书。

4、预备党员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5、党支部每半年至少对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讨论一次,将支部的综合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六、预备党员转正:1、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3、支委会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4、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形成决议。

5、党委讨论、批复,并向支部通报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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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推双定双带”发展党员流程“双推双定双带”发展党员办法分为两段六步。

第一阶段:一推一定一带,即从普通群众中推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首先由党员、群众代表广泛推荐,然后由支部确定培养对象,再由支委成员进行帮带培养。

第二阶段:二推二定二带,即从帮带培养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吸收预备党员。

首先由支部全体党员推荐,然后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审查确定,再由支委成员或上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帮带。

具体步骤为:
一推:党员、群众代表推荐培养对象。

由村(社区)党组织组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参会代表不少于30人(具体参会人员比例、数量由各乡镇结合实际确定),在全村(社区)年满十八岁的普通群众中推荐党员培养对象,每个代表最多可以推荐3名,多推荐无效。

在推荐对象上,要引导党员、群众代表重点推荐退伍军人、毕业返乡大中专毕业生、致富能手、乐和代表、外出务工优秀青年等。

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推荐时间,原则上一年可以开展1-2次推荐。

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派党员干部参与监督指导,推荐得票情况当场公布。

一定:支委会确定培养对象。

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群众代表的推荐情况,研究确定党员培养对象,原则上按群众推荐得票多少确定,一般不超过5名。

出现并列或有异议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支委会讨论决定。

支委会确定的培养对象要在党务公开栏上至少公示7天,无不良反映的,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一带:支委成员帮带培养对象。

支委会确定的培养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支委指定支委成员或党小组长对培养对象进行帮带。


带人员要详细了解培养对象的基本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自愿主动地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党支部接到申请书后,经支委会讨论通过,再将培养对象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帮带人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教育和谈话考察,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让他们在实践中加强锻炼,促使他们自觉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

二推:支部大会推荐吸收预备党员。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确实已经具备了党员条件的,支委在征求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的基础上,决定近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可列为发展对象。

然后,支委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

经政审合格和短期集中培训后确定的发展对象,要在党务公开栏至少公示7天,无不良反映的,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公示期满,经请示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同意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在发展对象中推荐吸收预备党员。

二定: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审定预备党员。

支部大会推荐吸收预备党员后,要及时将有关材料报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审查。

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最后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集体研究审定。

坚持“七个不发展”:一是本人不提出入党申请的不发展;二是培养不到一年以上的不发展;三是未经过培训的不发展;四是未经过政治审查的不发展;五是未经上级派人考察谈话的不发展;六是入党手续不健全的不发展;七是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发展。

二带:两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帮带预备党员。

对吸收的预备党员,
支委要继续落实支委成员进行帮带,动态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方面的情况,督促和教育预备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对特别优秀的或有发展潜力的,要纳入村(社区)后备干部进行培养,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落实班子成员进行帮带。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是否转为正式党员。

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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