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4036资本市场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100分)
2022年11月《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押题密卷5

2022年11月《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押题密卷52022年11月《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押题密卷5单选题(共100题,共100分)1.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建立投资者保护机制,其具体内容为()。
①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购买最小交易份额的存托凭证,依法行使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各项权利②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接受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委托,代为行使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各项权利③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存托凭证持有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存托人、证券服务机构等主体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A.①②③④B.①②④C.①③④D.①②③2.基金财产债权债务独立性的意义,主要体现在()①有利于保障基金财产的安全②有利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③有利于基金财产的稳定运作,提高基金的运作效率④有利于维护基金财产的独立性A.①②④B.②③④C.①②③④D.①③④3.为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资本市场对提高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的服务水平,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国于()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
A.2022B.2022C.2022D.20224.我国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在2022年进行了()修订。
A.第五次B.第三次C.第四次D.第二次5.当保荐代表人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上市委员会的审核工作时,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在()个月到()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
A.6;36B.3;36C.6;72D.3;246.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下的罚款。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年12月27日公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小投资者是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群体,但处于信息弱势地位,抗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期货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制定完善中小投资者分类标准。
根据我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开中小投资者分类标准及依据,并进行动态评估和调整。
进一步规范不同层次市场及交易品种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安排,明确适合投资者参与的范围和方式。
科学划分风险等级。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中介机构应当对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划分风险等级。
推荐与投资者风险承受和识别能力相适应的产品或者服务,向投资者充分说明可能影响其权利的信息,不得误导、欺诈客户。
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市场服务规则。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中介机构应当建立执业规范和内部问责机制,销售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从事交易;明确提示投资者如实提供资料信息,对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保密、确保安全,不得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
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并强化监管,违反适当性管理规定给中小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引导和支持上市公司增强持续回报能力。
上市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盈利能力,主动积极回报投资者。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完善利润分配制度。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安排和承诺。
我国投服中心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研究

和服务措施,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保护。本次演示将围绕投服中心中 小投资者保护制度进行探讨。
二、我国投服中心的职能与作用
1、投服中心的职能
我国投服中心的主要职能包括:提供投资建议、进行风险评估、进行投资研 究、进行投资者教育等。这些职能都是为了帮助中小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市场动态, 规避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四、结论与建议
我国投服中心在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 处。例如,法律保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加强,纠 纷解决机制效率有待提高等。为了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完善法律保障制度。进一步细化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可操作性;加强法 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中小投资者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的法律监督机制国际投资者保护合作与交流活动,学习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做法,提高我国投服中心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水平和影响力。
四、结论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是维护市场公平、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我国投 服中心作为专门从事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机构,应不断优化和完善其保护机制, 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保护。也需要全社会 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投资环境。
2、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 高信息披露质量;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奖惩机制,鼓励上市公司自愿、规范地进 行信息披露;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信息披露监管,提高中介机构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提高纠纷解决机制效率。优化调解、仲裁、诉讼等纠纷解决途径的流程, 提高处理效率;建立健全的纠纷预防机制,减少纠纷的发生;加强与相关部门的 沟通协调,形成合力解决纠纷问题。
1、优化投诉处理流程:加强投诉处理的时效性,缩短处理周期,提高处理 效率。建立在线投诉平台,方便投资者进行投诉。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 协调,形成快速响应和处理机制。
浅论中小投资者保护与自我保护

浅论中小投资者保护与自我保护中小投资者是投资市场中最为普遍的投资人群。
无论是股市、基金市场还是期货市场,中小投资者都占据着绝大多数。
但是,由于中小投资者对市场的了解程度相对较低,往往会面临很多投资风险和资产损失。
因此,中小投资者保护至关重要,同时自我保护也是提高投资成功率的必要手段。
中小投资者保护是保障市场公平、透明和有序的前提。
其中,政府监管机构是中小投资者保护的主体,市场监管和法治环境是关键。
以下是几种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方法。
1. 安全资金存管。
为了避免投资者资金遭受损失,诈骗或其他非法行为,金融机构要建立安全的资金存管系统。
银行应加强对投资者资金交易的监管与保护,不允许各种不法分子通过盗取、欺骗等方式侵害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2. 信息披露。
各项投资项目应该全面、及时地披露风险信息,使投资者得知投资项目的实际风险与收益潜力。
同时,监管部门也要强化信息披露制度,严格规范各类市场信息和公告,使投资者获得公正、透明的信息。
3. 投诉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快捷、公平、公正的投诉处理机制,投资者能够及时提出维权申诉并得到有限的处理机会,这有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 加强教育培训。
开设丰富多彩的投资者知识普及活动,向中小投资者提供专业的培训课程,加强投资者的投资理念、投资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
二、自我保护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责任,不仅在监管部门,也在投资者本身。
中小投资者要进行自我保护,充分了解市场和理财产品,才能有效防范和降低投资风险。
1. 理性投资。
中小投资者要认真分析投资项目,选择风险合理、收益明确的投资产品。
不要盲目追求高收益率,而忽视投资的风险性。
2. 风险防范。
中小投资者要威慑风险,避免盲目跟风,减少对单个产品的大量持仓,保持投资资产的分散化。
3. 提高投资知识。
中小投资者更应重视投资教育,认真学习投资知识,了解市场规则、投资风险及防范措施。
4. 明确投资目的。
中小投资者应持续关注自己的投资行为,确保同心中的投资目的是一致的,并保证实际操作符合自身的投资规划。
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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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投资者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中小投资者如何保护自身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分投资者自身和外部环境两方面,人们往往重视外部环境方面的问题而忽视投资者本身,这恰恰是投资者权益受侵犯的重要原因之一。
人们对外部环境方面比较重视,而对投资者自身如何保护其权益还未能引起应有的重视。
目前投资者对保护自身权益存在一些误区。
一是盲目乐观。
认为有《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等法律体系、有证券监管的制度体系和组织执行体系,投资者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而无须投资者自身做什么。
二是消极悲观。
认为股票市场黑幕太多,企业包装上市圈钱、机构违法的事屡禁不止,投资者的权益是难以得到保护的。
对这些误区如果缺乏足够的认识,其后果是严重的。
一方面,仅靠政府部门而没有中小投资者的积极参与,要想有效地对证券市场进行全面监管是不可能的,这不仅不能有效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还会使潜在的金融风险或金融危机迅速扩大,从而影响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另一方面,将会严重挫伤投资者的积极性,影响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为了切实有效地保护自身的权益,中小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树立投资理念投资是一种以钱挣钱的行为,股票则是可能为人们带来高额利润的投资对象。
“投机”一词至今为止在中国的主流文化中仍然是一个贬义词,但是如果我们把它解释为“投资于机会”,则任何投机行为都无可非议。
一般投资者最易犯的错误是过度投机,其后果往往就是亏损。
投资机会包含成本、市场和利润空间等几个要素。
将投机建立在投资的基石上,为了“投资”而“投机”,而非为了“投机”而“投机”,这已经被中外投资者证明是正确、高效的投资理念。
沃伦•巴菲特经历美国股市数十年起伏而立于不败,其资产管理公司每年在股票市场的收益率达30%,如此长期持续地在证券市场上获得高额回报的投资者是非常少见的。
巴菲特十分注重选择优秀的企业作为投资对象,他像盯住猎物一样盯住股票,一旦由于意外情况的发生导致投资者抛售股票时就迅速建仓。
这不仅需要分析判断能力、等待危机发生的耐心和危机真正来临时出击的勇气及资金实力,更需要首先具备投资的理念。
浅谈我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浅谈我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关键词:中小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中坚”力量,如何保障这个群体的公正、公平,将根本上决定我国证券市场的活力与稳定。
中国证监会在前不久设立了帮助中小投资者维权的机构“中证投资者发展中心”,再一次表明我国政府对于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维护他们的切实权利的重视。
本文将从法律规制的角度研究我国中小投资者的保护,试图为建立我国特色中小投资者机制的建立提供借鉴。
摘要:中小投资者法律规制保护一、中小投资者的保护的意义一个市场是否能够吸引更多的参与者,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在于这个市场的规则是否能够保护大多人的利益,是否公正、透明,若是大多数人的利益不能得到维护和保障,长期忽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此时人们只会选择“用脚投票”,最终离开这个市场,选择其他的金融工具。
资本市场也将不能繁荣,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就不能很好的发挥,市场规则的不成熟和不健全将会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发展能力和前景,最终直接限制我国经济的增长。
因此,建立一个公平、透明健全的证券市场机制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繁荣起到关键的作用。
我国的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由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两者构成,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公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1年,我国个人登记账户的比例占到总数的98%,而机构仅为2%,虽然从数据上显示我国机构投资者的数量和比例也在不断增长,但总体构成格局还是以中小投资者为主。
由于我国的证券市场的起步较晚,是典型的新兴市场,所以组成结构与成熟的发达证券市场不同,中小投资者占有非常大的比例,而机构投资者所占的比例却很小,而发达的证券市场的比例大小却刚好相反。
因此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就是保护大多数证券投资者的利益,从而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与繁荣,促进资本市场在经济增长中的积极作用,为我国上市公司的发展凝聚力量。
二、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现状虽然我国的证券市场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显现,然而至今却没有一部专门的证券投资者的保护法的出现,对于证券投资者的法律规定一般被散落于《证券法》和《公司法》当中,而这两部法律对于证券投资的权利大多只是概述性的描述,对于救济途径以及相应的赔偿机制没有明确的规定,从而导致即使法律上明文规定的投资者的权利,在现实中根本得不到执行,从而出现“有法如同无法”的情况出现。
证券业中小投资者的权利保护

证券业中小投资者的权利保护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投资者规模迅速扩大,中小投资者逐渐成为资本市场重要的投资力量。
截至2011年末,证券投资者开户数约为1.65亿户,名列全球之首。
其中,个人投资者占99.6%,持股市值10万元以下的投资者占80%以上。
受信息披露、分析能力及资金实力等因素限制,中小投资者是市场参与各方中最为弱势的群体。
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一直处于不断探索和发展中,《公司法》、《证券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修订完善,以保护投资者为核心的证券市场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各项保护投资者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但中小投资者权利受损现象仍持续发生,如果其权利得不到充分保护,就会对资本市场失去信心,甚至逃离市场。
这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而且还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因此,对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的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中小投资者权利受损的原因分析投资者在证券市场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投资知情权、资产安全权、公平交易权、投资收益权、管理参与权和股东诉讼权等。
实践中,投资者(主要指中小投资者)权利时常遭受侵害,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市场“政策底色”加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我国股指走势受政策因素影响较大,市场对管理层出台的政策或政策性消息往往呈现过激反应,甚至导致股指的走势脱离基本面的实际状况,整个市场不断在“股市低迷—政策救市—股市狂热—政策强抑—股市低迷”的怪圈中循环,这与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状况有很大差异。
在成熟市场中,投资收益主要来自股票的长期收益,投资者的投资理念趋于理性。
在具有“政策底色”的市场中,投资收益主要来自市场差价收益,投资者投资理念具有过度投机性、短期性和从众性,缺乏独立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受市场消息面影响大等特点。
这些错误的投资决策和非理性的投资行为,加大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风险[1]。
(二)上市公司“一股独大”造成内外股东权利失衡上市公司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存在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