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制度(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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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行业管理制度范本

担保行业管理制度范本

担保行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担保行业经营行为,加强风险管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担保行业,是指专门从事担保业务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服务,以增强债务人履行债务能力的行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担保业务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担保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五条担保机构的组织结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担保机构的章程应当明确担保业务范围、风险控制措施、内部管理制度等事项。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八条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九条担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度,对担保项目的可行性、风险进行充分调查和评估,确保担保风险可控。

第十条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应当与债务人、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担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担保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担保资金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十二条担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担保项目管理制度,对担保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担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三条担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对担保业务进行全面风险管理,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第十四条担保机构应当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工作。

第十五条担保机构应当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调整担保业务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六条担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财务状况、业务状况、风险状况等信息。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担保机构应当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遵守金融监管规定,确保业务合规。

第十八条担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业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确保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1、融资担保担保业务管理制度(标准模板)

1、融资担保担保业务管理制度(标准模板)

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加强担保业务管理,明确担保业务审批权限,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中的“对外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或质押。

第五条本制度中的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六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能综述第七条公司设立担保风险管理部和评审委员会。

前者是公司担保业务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机构;后者是公司担保业务的评估审批机构。

两者按各自独立的工作规则行使职权。

第八条公司设立担保业务部,负责公司的担保业务的具体管理和本规定的实施。

第九条公司担保业务主要包括: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十条担保范围分为部分担保和全额担保两种。

具体操作与贷款金融机构根据双方合作协议以及被担保人资信等级、担保金额等情况协商决定。

第十一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采取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方式的一种或三种方式的任意组合,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为追偿的快捷实施,反担保的相关合同须在公证机关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履约公证手续。

第十二条为规避企业重复抵(质)押,应事先向金融机构、工商、土地和房产管理等部门进行查询,获取真实的征信信息和公共信息。

第三章业务人员素质和基本要求第十三条担保业务部业务人员的素质关系到公司的直接效益。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公司的担保业务管理,防范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担保业务活动。

二、担保业务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担保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担保活动。

2、安全性原则:担保业务应充分评估被担保人的信用状况、偿债能力和风险程度,确保担保风险可控,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3、效益性原则:担保业务应综合考虑担保收益和风险,合理确定担保条件和收费标准,提高担保业务的经济效益。

4、审慎性原则:担保业务的决策和操作应保持谨慎,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充分揭示和防范风险。

三、担保业务的对象和范围1、担保对象:本公司担保的对象原则上为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或合作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

2、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担保、商业汇票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等。

四、担保业务的审批流程1、申请:被担保人向本公司提出担保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借款合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2、调查:本公司对被担保人的信用状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

3、评审:由公司内部的评审委员会对担保申请进行评审,根据调查情况和评审标准,提出评审意见。

4、审批:根据评审意见,按照公司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审批权限应明确规定,超出权限的担保业务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5、签订合同:经审批同意后,本公司与被担保人、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1、风险评估:在担保业务开展前,应对被担保人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2、反担保措施:为降低担保风险,应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措施,反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

反担保物的价值应足以覆盖担保金额,且应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制度

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制度

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制度序言为了规范和完善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提高企业担保业务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担保业务的执行管理,保证企业担保业务的风险控制,提高企业担保业务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参与企业担保业务的人员。

第三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遵循“谨慎经营、风险可控、收益稳定”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注重客户资信评估和风险分析,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五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加强内部管理和信息披露,保证信息透明。

第六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

第七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注重员工培训和绩效考核,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客户资信评估第八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对客户进行资信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预测表等财务报表,客户经营情况、市场竞争情况、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信息。

第九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对客户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进行评估,以确定担保额度和担保方式。

第十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对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历史等进行记录。

第三章担保风险控制第十一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严格控制担保风险,采取合理的担保方式和担保措施,确保担保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第十二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风险监控、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预警、风险应急等方面,及时发现和应对担保风险。

第十三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建立风险分散机制,合理分散担保风险,减少单一借款人和单一行业的风险集中。

第十四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建立逾期管理机制,及时催收逾期债务,避免担保损失扩大。

第四章内部管理和信息披露第十五条企业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审批、贷后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制度。

担保业务逾期、代偿、追偿和损失管理制度范文

担保业务逾期、代偿、追偿和损失管理制度范文

担保业务逾期、代偿、追偿和损失管理制度第一节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第一条为强化公司担保业务的风险处置力度,提高对风险项目控制、保全、追偿的决策和执行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担保风险损失,公司成立风险处置委员会。

第二条公司风险处置委员会一般由分管风险管理负责人、分管业务的领导班子、公司监事、财务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根据风险处置项目的不同情况,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确定。

风险处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风险管理部承担.第三条风险处置委员会职责具体如下:(一)决定风险项目(关注类以上风险)处置预案;(二)决定风险项目催收、代偿、追偿操作方案和调整方案;(三)决定风险处置过程中的其他应急措施;(四)决定追偿中止(终止)、报请损失、核销等相关事宜;(五)确定风险处置相关人员的工作调度安排;(六)决定有关风险处置工作的奖惩措施.第四条风险处置会议由风险处置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

参加人员包括风险处置委员会全体委员,必要时请董事长、总经理及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参加。

紧急情况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由公司领导及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等不少于5人参加。

风险处置会议决议经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董事长为风险处置决议的审批人。

为提高风险处置工作效率,对代偿额100万元以下的风险项目,其风险处置预案、追偿方案,可采用简化程序,由风险管理部审核后直接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风险处置会议由风险管理部记录并负责落实会议精神。

第五条参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议议定事项,不得向风险项目单位和相关单位、个人泄漏会议秘密和其他不利于公司实施风险处置的信息;除非会议要求,不得向无关人员和单位透漏风险处置信息.第六条相关人员职责分工如下:(一)风险项目代偿前的相关风险化解、风险处置工作,以项目经理A、B角为主完成,风险管理部主审;(二)代偿后的追偿及对债务人的管理工作,由风险管理部负责,业务部门项目经理A、B角配合.但与债务人的日常联系、督促还款工作,仍由项目经理A、B角负责;(三)有代偿项目或逾期项目达两户的A角应暂停开展新担保业务。

担保业务日常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担保业务管理,降低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担保业务的日常管理,包括担保申请、审批、放款、保后管理、风险预警、代偿及追偿等环节。

二、担保申请1. 担保申请人应向公司提交完整的担保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担保申请表、企业基本信息、财务报表、贷款用途证明等。

2. 担保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虚假、隐瞒或提供不完整材料,公司有权拒绝担保申请。

三、担保审批1. 公司设立担保审批委员会,负责担保申请的审批工作。

2. 担保审批委员会根据担保申请材料,结合被担保人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业务背景等因素,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查。

3. 担保审批委员会对担保申请进行审议,形成审批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四、放款1. 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申请,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放款手续。

2. 财务部在办理放款前,应与被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 财务部在放款前,应确保担保合同、反担保措施等手续齐全,并履行完毕。

五、保后管理1. 公司设立保后管理团队,负责对被担保人进行跟踪监督。

2. 保后管理团队定期对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贷款用途等进行核查。

3. 如发现被担保人存在违规行为或经营风险,保后管理团队应及时报告公司,采取相应措施。

六、风险预警1. 公司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对担保业务进行实时监控。

2. 风险预警部门负责收集、分析、评估担保业务风险,对潜在风险进行预警。

3. 风险预警部门对预警信息进行分类处理,并制定应对措施。

七、代偿及追偿1. 如被担保人无力偿还担保债务,公司应及时启动代偿程序。

2. 代偿程序启动后,公司应采取一切合法手段,追偿代偿款项。

3. 追偿过程中,公司应加强与债权人的沟通,争取达成和解。

八、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对在担保业务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担保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担保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业务行为,有效控制风险,保障公司及客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担保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第三条公司担保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原则:担保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2. 审慎原则:严格审查担保对象,确保担保业务安全、稳健。

3. 互利原则:在保障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实现公司与客户的互利共赢。

4. 安全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第二章担保业务管理第四条担保业务申请与审批:1. 客户向公司提交担保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 公司业务部门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

3. 初步审查通过后,将担保申请提交至公司担保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 担保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批准担保申请。

第五条担保合同签订与执行:1. 公司与客户签订担保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 担保合同签订后,业务部门应及时办理担保手续,确保担保合同有效执行。

3. 业务部门应定期跟踪担保业务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六条担保风险控制:1. 公司应建立健全担保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控制流程和责任。

2. 业务部门应严格按照风险控制流程进行担保业务操作,确保担保业务安全。

3. 公司应定期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第三章担保合同管理第七条担保合同签订:1. 担保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 担保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确保合同有效。

第八条担保合同变更与解除:1. 担保合同签订后,如需变更或解除,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 变更或解除担保合同后,业务部门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信息披露与报告第九条信息披露:1. 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担保业务相关信息。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的担保业务管理,防范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担保业务活动。

二、担保业务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担保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安全性原则:公司应充分评估被担保方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确保担保风险可控。

3、效益性原则: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开展担保业务,为公司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

4、平等自愿原则:担保业务应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进行。

三、担保业务的对象和范围(一)担保业务对象公司担保业务的对象主要为与公司有业务往来或合作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

(二)担保业务范围1、银行贷款担保2、商业汇票承兑担保3、贸易融资担保4、项目融资担保5、信用证担保6、其他经公司批准的担保业务四、担保业务的审批权限担保业务的审批权限应根据公司的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进行明确规定。

一般情况下,担保业务需经过以下审批流程:1、业务部门提出担保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

2、风险管理部门对担保申请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对被担保方的信用分析、还款能力评估等,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3、财务部门对担保业务的财务影响进行分析,包括担保费用的收取、可能的代偿损失等,并出具财务分析报告。

4、公司管理层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和财务分析报告进行审批,对于重大担保业务,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五、担保业务的调查与评估(一)调查内容1、被担保方的主体资格,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2、被担保方的经营状况,包括主营业务、市场份额、行业地位等。

3、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4、被担保方的信用状况,包括银行信用记录、商业信用记录等。

5、担保项目的可行性和效益性,包括项目的投资回报率、还款来源等。

(二)评估方法1、定性分析:通过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水平、市场前景、行业发展趋势等进行分析,评估其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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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为准确掌握担保业务的进展情况,及时化解担保风险或尽量减少担保风险给企业造成
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所有担保业务。
第2章 建立担保事项台账
第3条 担保业务实行过程中,担保经办人负责设置担保业务事项台账,对担保相关事项进行详细全
面的记录。
第4条 担保业务记录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被担保人的名称。
2.担保业务的类型、时间、金额及期限。
3.用于抵押财产的名称、金额。
4.担保合同的事项、编号及内容。
5.反担保事项。
6.担保事项的变更。
7.担保信息的披露。
第3章 担保业务监督检查
第5条 担保经办人员负责对担保项目的执行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和监督。
第6条 监督检查时限。
1.担保期限在××年以内的,担保风险在××级以上的担保项目,担保经办人员需每1个月进行一次
跟踪检查。
2.担保期限在××年以上的担保项目,担保经办人员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第7条 监督检查项目。
1.担保项目进度是否按照计划进行。
2.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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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担保人的资金是否按照担保项目书的规定使用,有无挪用现象等。
4.被担保人的资金周转是否正常等。
第8条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和问题,应本着“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的原则及时上报
担保项目负责人,属于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企业管理层或董事会报告。
第4章 合同协议管理
第9条 担保业务经总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权限范围内批准后,应当与被担保人订立书面担保合
同或协议。
第10条 订立担保合同或协议,企业法律顾问应结合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严格审核各项义务性条款,
以保证企业的权益。
第11条 合同档案管理人员专门保管担保合同协议、与担保合同协议有关的主合同协议、反担保合同
协议等。
第12条 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有关担保及反担保财产和权利凭证等原始文件资料的管理。
第13条 合同档案管理人员配合财务部担保业务负责人定期核实反担保财产的存续状况和价值,确保
反担保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14条 财务部担保业务负责人应当在担保合同到期时全面清理用于担保的财产和权利凭证,按照合
同约定及时终止担保关系。
第5章 附则
第15条 本制度根据国家担保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若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相抵触,以国
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文件为准。
第16条 本制度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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