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的计量及其国际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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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对比分析并购所产生商誉的后续计量问题——减值还是摊销?

国内外对比分析并购所产生商誉的后续计量问题——减值还是摊销?

经济研究国内外对比分析并购所产生商誉的 后续计量问题——减值还是摊销?齐仪林(四川大学商学院,四川 成都 610000)摘 要:高溢价并购带来的商誉正面临巨大的考验。

面对商誉,是坚持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还是调整为摊销,成为摆在理论与实务面前的难题。

文章罗列了国内外商誉会计后续计量方法以及发展历史,并分析了减值和摊销这两种方法各自的劣势,最后提出克服减值缺陷的方法。

关键词:商誉;减值;摊销1 商誉的定义商誉分为外购商誉和自创商誉,文章讨论对象为外购商誉。

外购商誉通常由企业合并而形成。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将商誉定义为“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IFRS认为商誉是企业并购时确认的一项资产,并认为其反映了未单独确认的,由合并或收购获得资产预期能在未来产生的经济利益。

2 国际商誉会计准则发展历史2.1 国际会计准则现阶段,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正调查对IFRS 3业务组合和IAS 36资产减值的改进,并搜集IFRS 3实施后的评价。

以此探索:其一,是否要求向投资者披露有关收购业务信息;其二,简化商誉会计并改善减值测投入,在合理利用有限的资源条件的前提下,我们更应拓展要素使用范围,将生态环境视为生产要素,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从根本上有机结合起来,不再割裂经济与环境这两大范畴,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4]灵活地应用于生产生活中。

在实践充分利用生态环境这一生产要素的过程中,各产业效率的提高是关键,只有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等传统产业与生态发展协调共生的产业领域,才能矫正传统产业存在的要素扭曲问题,使产业生态化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发挥乘数效应[5],营造合理科学的资源市场和产业环境。

2.4 做“除法”,守红线、强保障,寻找最大公约数一切发展都存在原则和底线,虽然现代社会中经济发展已成为时代的主旋律,但资源环境永远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决不能忽视环境保护问题,我国就此提出的生态保护红线就是对这一机理的印证。

商誉计量方法的比较和选择

商誉计量方法的比较和选择

商誉计量方法的比较和选择摘要:商誉是企业在收购其他企业时所支付的溢价,通常是指已经超过企业各项资产净值总和的价格差额。

但是,由于商誉与企业未来现金流的预期相关,这使得商誉计量变得相对复杂且困难。

本文将比较和评估商誉计量方法的优缺点,并探讨在不同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商誉计量方法以使整个计量过程更加合理。

关键词:商誉计量方法、商誉、净实现价值、净现值、多期盈利模型引言:在企业合并或收购时,商誉是一个经常被提及和涉及到的概念。

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从其他公司购买时,支付的价格可能高于资产净值的总和。

对于超过资产净值总和部分的价格差额也被称为商誉。

通俗地来说,商誉是企业收购其他企业时所支付的溢价的部分,通常是因为被收购公司具有一些难以衡量的价值,如其品牌、人才、客户基础等。

然而,如何计算这种溢价的价值,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其中商誉的计量方法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

商誉计量方法:商誉的计量方法是一个涉及多个因素的过程,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期望现金流量的预测。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规定,如果商誉的期望现金流量是能够在未来的预期时间内实现的,那么它应当被一个企业确认为可资产化的商誉。

但是,由于商誉与企业未来现金流的预期相关,这使得商誉计量变得相对复杂且困难。

下面我们将介绍几种商誉计量方法,并分析其各自的优缺点。

1. 净实现价值方法(Net Realizable Value Method)净实现价值(NRV)方法是一种在商誉计量中广泛使用的简单和直观的方法。

该方法将商誉的价值定义为收购企业的净实现价值,即净实现价值等于被收购公司的总资产减去其负债和其他负面影响。

因此,商誉的价值等于被收购企业的总资产净值总和和它的净实现价值之间的差异,即商誉=总资产净值-净实现价值。

该方法的优点是直观且易于计算。

但是,该方法的缺点是忽略了商誉的未来现金流,而与预测现金流量相关的因素是商誉的一个重要性质。

2. 净现值方法(Net Present Value Method)净现值(NPV)方法是一种考虑到商誉的未来现金流的绝对值的计量方法。

商誉计量方法的比较与选择

商誉计量方法的比较与选择

商誉计量方法的比较与选择商誉计量方法的比较与选择一、两种传统的商誉计量方法商誉计量是商誉会计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它影响着商誉的确认、摊销和其他处理程序。

传统上,仅对合并商誉(或称外购商誉)计量入账,对自创商誉则不予确认。

即便同样是对合并商誉的计量,也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做法:1、间接计量法间接计量法也称割差法,是以购买成本大于购买方在交易日对所购买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的权益部分的差额来衡量商誉的价值。

用公式表示为:商誉价值=购买总成本-(取得的有形资产及可辨认无形资产公允价值总和—承受之负债公允价值总额)=购买总成本—购买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例1]A公司决定收购B公司,经评估,收购日B公司全部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87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500万元,固定资产18000万元,专利权1200万元;B公司负债的公允价值为650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000万元,长期负债1500万元;则B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2200万元(28700——6500)。

假设经过产权交易谈判,双方确定的收购价格为25000万元,则可确认B公司商誉价值为2800万元(25000-22200)。

2、直接计量法直接计量法也叫超额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由于存在商誉而给企业带来的预期超额收益,并按一定方法推算出商誉价值的一种方法。

直接计量法根据被评估企业预期超额收益的稳定性,又分为超额收益资本化法和超额收益折现法。

(1)超额收益资本化法超额收益资本化法是根据“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原理,认为既然企业存在超额利润,就必然有与之相对应的资本(资产)在起着一种积极作用,只是账面上没有反映出来罢了,因此将企业的超额收益还原,就是商誉的价值。

采用这种方法的基本步骤是:①计算企业的超额收益超额收益=实际收益-正常收益=可辨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预期投资报酬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同行业平均投资报酬率②将超额收益按选定的投资报酬率予以资本化商誉价值=超额收益÷选定的投资报酬率这里,选定的投资报酬率可以是正常的投资报酬率,也可以是较高的预期投资报酬率(采用较高的预期投资报酬率的.理由是,企业在获取超额收益的同时必须承担着较大的风险,因而应按高于正常水平的投资报酬率作为测算商誉的基础)。

商誉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商誉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商誉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一、商誉的内涵商誉是指当购买企业的购买成本超过其在被购买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股权的份额时,应当将其超出数额确认为商誉。

其中狭义的商誉是指企业一项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杰出的管理人员,科学的管理制度,融洽的公共关系,优越的资信级别,良好的社会形象。

广义的商誉是指所有无形资产,包括优越的地理位置,独特的生产技术,专营专卖特权。

二、商誉的会计处理1.商誉的确认(1)自创商誉的确认问题确认自创商誉必须符合会计原则的要求。

第一,自创商誉的确认符合可比性原则。

因为如果不确认自创商誉,使同行中拥有自创商誉的企业与拥有外购商誉的企业在超额获利能力相当的情况下,由于冲抵收益的成本范围不一致,导致它们之间的利润缺乏可比性。

第二,自创商誉的确认符合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

因为自创商誉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创立和积累而形成的,与形成商誉有关的各项支出在发生当期已计为费用,所以,能够带来超额收益的自创商誉只有在平时予以入账才能体现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

第三,自创商誉的确认符合客观性原则。

自创商誉形成于企业的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之中而并非在企业并购瞬间产生,这种能带来超额收益的资产平时就客观存在着,因而应当予以确认。

(2)外购商誉的确认问题SFAS No141《企业合并》准则规定,所有2001年6月30日后开始的合并,都应该使用新的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而不再使用权益结合法。

2001年8月,FASB又发布了SFAS No142《商誉和其他无形资产》。

该准则规定,商誉不应当摊销,而应当在报告单元水平上进行减值测试。

如果报告单元商誉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内涵公允价值,应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但确认的减值损失不应当超过商誉的账面价值。

确认减值损失后,商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将作为新的会计基础。

一旦该损失计量完成,禁止确认其后的转回。

2.商誉的计量就外购商誉而言,通常有两种基本的计量方法,一种是超额收益法,另一种是超额成本法。

商誉减值准则国际比较

商誉减值准则国际比较

商誉减值准则国际比较商誉是企业所拥有和控制能为企业未来获得超额利润的无法具体辨认的资产。

也就是说,商誉是一项特殊的资产。

过去我国没有具体的准则规范商誉这一特殊资产的减值。

2005年7月《企业会计准则第xx号—分部报告》(征求意见稿)第六章首次涉及商誉减值问题。

本文通过比较国际会计准则、美国会计准则和我国征求意见稿的建议,找出相同和不同。

计量资产组的公允价值时存在商誉的问题。

购买企业时产生的商誉所代表的是可望取得未来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支出。

该项经济利益可能由于购买总部资产的协同作用而形成,也可能形成于某些不能单独在财务报表上予以确认的资产。

一、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IAS36结合商誉的特点对商誉减值问题作出了专门规定:1、商誉减值核查必须通过确定商誉所属现金产出单位的可收回金额来进行。

2、当有迹象表明商誉可能已发生减值时,进行减值核查。

对于从可利用之日算起超过20年的期间内摊销的商誉,按IAS38规定,应在每个财务年度末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即使没有迹象存在。

3、商誉减值的测试方法。

商誉的账面金额能够在合理、一致的基础上分摊到评估中的现金产出单元时,只须进行“自上而下”的测定,即:1将商誉的账面金额分摊到评估中的现金产出单元;2比较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与账面金额(包括已分摊的商誉的账面金额),并按现金产出单元减值损失的处理规定处理。

商誉的账面金额不能够在合理、一致的基础上分摊到评估中的现金产出单元时,则先进行“自下而上”的测定,再进行“自上而下”的测定:1比较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与账面金额(不包括商誉的账面金额),并按现金产出单元减值损失的处理规定处理;2确定包含有评估中的现金产出单元且估计商誉的账面金额能在合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分摊的最小的现金产出单位(即上一级的、较大的现金产出单位);3比较上一级现金产出单元的账面金额与可收回金额(包括分摊的商誉账面金额)。

如有损失,全部分摊给“分摊到较大单元”的商誉。

关于企业商誉后续计量方法的探讨

关于企业商誉后续计量方法的探讨

关于企业商誉后续计量方法的探讨商誉是指企业在进行商业合并或收购时所支付的超过净资产价值的额外费用。

商誉通常代表着企业的品牌价值、客户关系、员工技能和市场份额等无形资产,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商誉计量方法方面,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目前国际上,商誉的后续计量主要有两种方法:摊销法和减值测试。

摊销法将商誉按照特定期限进行摊销,摊销期限通常为5到20年不等,折旧计提的金额根据摊销期限计算。

而减值测试则是基于企业的商誉价值是否受到经济因素的影响进行评估,从而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减值处理。

摊销法的优点是计算简单,能够稳定地记录商誉的价值变化。

摊销法也有助于企业掌握商誉对于其经营活动的贡献程度。

摊销法在计量商誉时存在许多限制。

摊销期限往往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估计的,存在主观性。

而且,摊销期限一旦确定后,无论商誉的实际价值变化如何,都需要按照摊销期限进行计提,可能使商誉的价值丧失了反映现实的能力。

相比之下,减值测试法更加注重商誉的实际价值变动。

减值测试法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环境和经济因素,对商誉进行定期的减值测试,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减值处理。

减值测试的优点是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商誉的价值变动,避免了按照固定期限进行计提的限制。

减值测试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测试过程较为复杂,需要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减值测试可能也存在主观性,不同的评估人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

目前关于企业商誉后续计量方法的探讨仍然在进行之中。

摊销法和减值测试法各有利弊,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方法。

为了更好地计量商誉,需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和交流,制定更加科学和完善的商誉计量方法。

企业也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计量方法,准确地记录和评估商誉的价值变动,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参考依据。

商誉的国际比较

商誉的国际比较

商誉会计的国际比较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the IASB)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自1973年成立,到2001年4月改组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

2004年3月31日,IASB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一一企业合并》(IFRS3)正式生效,取代了1998年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企业合并》和《解释公告第22号一一企业合并:初始报告的公允价值和商誉的后续调整》。

至此,代表国际上会计准则潮流的国际会计准则将商誉由原来的按期摊销改为不摊销。

1.商誉的确认与计量IFRS3规定:企业合并日,购买成本超过被购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股权份额的部分,应作为商誉并确认为一项资产。

在IFRS3中,商誉被描叙为由不可单独辨认和分开确认的资产引起的未来经济利益。

工ASB认为外购商誉由以下四部分构成:(1)被收购企业持续经营要素的公允价值;(2)预期双方净资产合并所产生的协同效应价值和其他经济利益价值;(3)收购企业多支付的价值;(4)源于计量和确认误差所产生的偏差。

2.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商誉会计处理:在2002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工ASB)的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第一阶段讨论中开始采取和美国同样的态度,随后在IFRS3中规定:确认商誉后,商誉不得摊销,应按照IAS36《资产减值》的规定每年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6号一一资产减值》(IAS36)规定,应采用资产的净售价或可收回金额与使用价值孰高进行计量。

当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无法估计时,确定和资产相关的“现金产出单元”。

“现金产出单元”为“不依赖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而从持续使用中产生现金流的一组可辨认的最小资产”。

若商誉存在减值迹象,应确定其所属的现金生成单位的可收回金额,然后将其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比较,确认减值损失,将减值损失减抵商誉的账面价值,企业必须确认这些差额是由于商誉的减值还是其他资产的减值。

如果超过账面价值,超过部分按照现金产出单元中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按比例减抵其他资产。

商誉减值会计准则国际间比较

商誉减值会计准则国际间比较

商誉减值会计准则国际间比较(一)商誉减值测试时间的比较。

1、美国会计准则。

美国会计准则142条规定商誉减值测试在每年固定的时间进行减值测试。

在特定情况下,也可在相关不利因素发生时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如法律因素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监管当局采取重大不利行动、未预见到的竞争、关键雇员的流失等。

2、国际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的IAS36规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估计是否存在商誉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

如果存在这样的迹象,企业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价值。

无论是否有任何减值迹象,会计主体也应在每个年度报告期末估计一项无确定使用年限或尚不可使用的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等。

3、中国会计准则。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规定,企业应当在会计期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核查,判断资产是否有迹象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

某项资产如存在减值迹象,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以确定减值损失;如不存在减值迹象,不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二)商誉减值确认基础的比较。

1、美国会计准则。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42号对商誉和无形资产进行规定:商誉减值测试的单元是报告单元,报告单元是指经营分部或低于经营分部的一个层面(即组成部分)。

准则里面还对它进行了具体的规定:独立核算的经济主体、出具财务报告、经营成果需考核。

2、国际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的IAS36中指出,如果存在资产可能减值的迹象,应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如果不可能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则会计主体应确定资产所属的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

3、中国会计准则。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8条规定,对于不能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应当按其所归属的资产组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

关于资产组的认定,应当是以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三)商誉减值测试计量基础的选择。

1、美国会计准则。

FASB则使用报告单元的公允价值和账面金额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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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的计量及其国际比较
摘要:本文对商誉的计量问题进行了概述和相关的分析比较。

现阶段国际上商誉计量方法主要有直接法、超额收益法和割差三种。

通过几种方法的比较,本文建议在采用割差法计量入账价值的同时,用超额收益法出商誉价值以作参考。

出于稳健性原则考虑,又应当首选超额收益折,折现年限可由并购双方协商确定。

只有在有充分理由可以确定商誉期发挥作用,预期超额收益在相当长时期内稳定的情况下,可选用超额收益资本化法。

关键词:商誉合并计量
一、商誉计量方法概述
所谓商誉的计量问题,实际上就是对商誉进行评估的问题。

通常有下列几种评估商誉的方法。

(一)企业商誉价值的评估方法之一:直接法
直接法主要用来评估企业自创商誉的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商誉价值=自创商誉企业净资产× (企业投资报酬率-同行业企
业平均投资报酬率)/ 同行业企业平均投资报酬率
由于计算时考虑的因素不同,直接法又有如下几种具体的计算方法:
1.按企业出让前若干年的超额收益计算
例如:某企业2005年出让前净资产为400000元,正常净资产收益率为10%,2002年——2006年有关资料如下:每年正常收益为40000,净收益分别为53000;54000;52000;56000;57000。

若双方议定以过
去三年的超额收益计算商誉,则:企业商誉的价值=12000+16000+ 17000=45000
2.按企业过去若干年平均超额收益的一定倍数计算仍用上例
若按过去5年平均超额收益的3倍计算,则:平均超额收益
=(13000+14000+12000+16000+17000)/5=14400商誉价值=14400×3=43200
3.按企业过去若干年平均超额收益的资本化价值计算若以过去5年平均超额收益,按12%报酬率资本化,则:企业商誉价值=14400/ 12%=120000
(二)企业商誉价值的评估方法之二:超额收益法
超额盈利观认为,商誉是超额盈利的那部分价值。

因此,把商誉所能带来的超额盈利按一定的贴现率和贴现期折算成现值,就是商誉的价值。

基本计算公式为:
g—商誉的价值;i—适用的折现率;i—预期第t年的年收益 ; t —预测产生超额收益的各年份;c—企业的资本额;n—预测超额收益持续的年限;r—行业资本平均收益率。

(三)企业商誉价值的评估方法之三:割差法
割差法又称余值法,即先评估出企业的整体资产价值,然后再扣除企业全部有形资产和可辨认无形资产的价值,即可得到企业商誉的价值。

其基本公式为:g = w-y-z,式中:
g—商誉价值;w—企业整体资产价;y—企业有形资产价值;z—企业可辨无形资产价值。

二、企业并购商誉的确认计量
(一)吸收合并方式
吸收合并,是指合并方( 或购买方,下同)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被合并方( 或被购买方,下同) 的全部净资产,并将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方自身的账簿和报表进行核算。

商誉本身即是企业合并成本在取得被合并方可辨认资产、负债之间分配后的剩余价值。

其计算公式可表示:应确认的商誉= 合并成本- 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二)控股合并方式
控股合并,是指合并方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能够主导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决策,从而将被合并方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情况根据合并股权比率不同,控股合并又分两种情况: 一是合并100% 的股权; 另一种是少于100% 的股权。

三、商誉计量的国际比较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规定:“商誉按收购成本的剩余额。

收购成本的公允价值超过被收购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进行初始计量”。

fasb 认为,并购商誉是合并企业在合并事件中因取得被合并企业的可控制股权而产生的未来财务利益。

它不能用以交换其他资产、清偿负债,也无单独的市场,但它与企业的其他资产结合可以间接创造未来净现金流入,并且可以与其他资产在合并事件中一同评价。

所以,并购商誉最初应在财务报表上确认为一项资
产,并以购买成本超过所取得资产和所承担负债金额的净额的公允价值的差来计量。

我国财政部《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时规定》、《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时规定》等会计规范对国有企业的兼并和商誉的会计处理有比较详细的规定-“被兼并企业应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对财产评估作价”。

《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中虽涉及到了并购商誉的内容,但仅规定,对股份制企业而言在被兼并企业法人资格取消的情况下,兼并方支付的产权转让价格与被兼并企业净资产的差额由兼并方作为商誉计入无形资产。

对非国有企业之间的兼并,只提出“可比照本规定执行”,并没有强制执行的规定。

这就给非国有企业选用其他方法进行商誉会计处理留下了法律空洞,降低了不同所有制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随着企业兼并活动的大规模出现,此问题会越来越突出。

通过上述对商誉计量的中外比较可看出,虽表述不尽相同,本质
却是相同的,都是用收购成本的公允价值与被收购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来计量的。

参考文献:
[1] fasb. 2001. statement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no.142: goodwill and other intangible assets.
[2]georger catlett and normanoolson ,accounting for goodwill, accounting research study no.10,aicpa,1968. [3]财政部会计司译..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国际会
计准则2004,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1.
[4]曹晓雪. 国际购并商誉会计处理方法问题及启示,经济纵横,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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