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发《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指南权限内换发《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行政执法文书》2023-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代号:1244)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行政执法文书》2023-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关建字摘要:行政,文书,管理局,告知,赔偿,写明,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答辩状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本文为收集整理修正,共5页,请先行预览,如有帮助感谢下载支持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行政执法文书》2023-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代号:1244)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答题纸上。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每小题3分,共18分)1.在情况紧急必须保全涉案证据时,办案人员报请有关负责人批准采取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措施而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是()oA.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B.扣押物品、文件清单C.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D.抽样取证证据清单2.在我国,行政机关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和使用的基本法律依据是()。
A.《行政许可法》B.《行政诉讼法》C.《行政复议法》D.《行政处罚法》3.下列文书中不属于调查取证文书的一项是()。
A.现场检查笔录Bo听证笔录C.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D。
扣押物品、文件清单4.行政执法文书的主旨,是指文书制作的()oA.目的和中心思想B.事实和理由C.证据和法律依据D.事实和证据o5.行政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的正文是文书的核心内容,需要写明调查的事实以及()A.相关B.处理意见C.案件来源D.调查时间6.行政案件正式进入行政处罚程序的法律文书是()。
A.立案审批表B.案件移送审批表C.案件移送书D.询问笔录二、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4分,共12分)7.简述制作行政执法文书的语言要求。
答:(1)语句简练规范;(1分)(2)术语使用恰当;(1分)(3)记叙方法明确;(1分)(4)文书语言文明。
(1分)8.行政复议申请书有哪些作用?答: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而:(D申请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交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复议申辩,主张自己的权利;(1分)(2)陈述申请人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说明、论证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为行政复议机关作出最终决定提供参考依据;(1分)(3)复议申请经过受理的行政机关的审核后,可以启动行政案件的复议程序。
关于下发《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的通知

关于下发《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的通知卫生部、人事部关于下发《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的通知卫医发[1999]第3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人事(人事劳动)厅(局)、中医(药)管理局:现将《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抄送:总后卫生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部委、部直属有关单位卫生部办公厅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三日印发附件: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申请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认定和申请医师执业注册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已取得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以申请执业医师资格。
已取得医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1995年、1996年大学专科毕业生已经转正但未取得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以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四条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人员,可以同时申请医师资格认定和医师执业注册,由所在机构集体申报。
其中在医疗、保健机构中工作的,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申请;在预防机构中工作的,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的离退休人员,申请医师资格认定,按前款规定办理。
曾经取得过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未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申请医师资格认定的,由申请人向人事档案存放机构所在地的地或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现在国外学习、工作或居住的中国公民,按前款规定办理。
关于换发军队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通知

关于换发军队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通知各科室:为进一步加强军队医师队伍管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实现军地《医师资格证书》通用,医师执业数据共享,总后卫生部将组织对军队医师换发《医师资格证书》和《军队医师执业证书》。
现将换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换证对象1、经过本单位认定并核发过《医师资格证书》,具备相关原始档案,现仍由军队管理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职员、离退休人员(不包括关系已转到地方的人员),换发相应的《医师资格证书》。
2、持有军队核发的《军队医师执业证书》,现仍在东方肝胆外科医院执业的人员,换发相应的《军队医师执业证书》。
二、上交材料(一)军人1、《医师资格证书》、《军队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2、填写《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一式一份,双面打印,首页右下角签名。
表格电子版在/下载。
3、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现役军人须同时提交军官证、身份证复印件)。
4、4张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正面半身照片。
2张分别贴在上交的两份表格上,另2张办理证书用。
照片反面写科室、姓名。
5、上述纸质材料一律用16K复印。
(二)非现役文职人员和聘用地方人员1、《医师资格证书》、《军队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2、填写《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二)》一份,双面打印,首页右下角签名。
表格电子版在/下载。
3、身份证复印件。
4、2张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正面半身照片,1张贴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的指定位置,1张用于办理《军队医师执业证书》时使用。
5、非现役文职人员和聘用地方人员在聘任到我院之前,在地方医疗机构进行过注册的,必须填写《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
6、上述纸质材料一律用16K复印。
(三)今年新注册人员1、《医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仅军人填写)、《军队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表格双面打印,首页右下角签名。
表格电子版可在/下载。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仅非现役文职人员和聘用地方人员上交)。
卫生部、中医药局关于下发《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1]169号
![卫生部、中医药局关于下发《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1]169号](https://img.taocdn.com/s3/m/4aad6df7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b896907.png)
卫生部、中医药局关于下发《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卫生部、中医药局关于下发《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1]1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部属、部管医院:为进一步做好医师执业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2、《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说明卫生部中医药局二00一年六月二十日附件1: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医师执业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特对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规定如下:一、医师执业范围。
(一)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1、内科专业;2、外科专业;3、妇产科专业;4、儿科专业;5、眼耳鼻咽喉科专业;6、皮肤病与性病专业;7、精神卫生专业;8、职业病专业;9、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10、医学检验、病理专业;11、全科医学专业;12、急救医学专业;13、康复医学专业;14、预防保健专业;1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1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二)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1、口腔专业;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三)公共卫生医师执业范围:1、公共卫生类别专业;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四)中医类别(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1、中医专业;2、中西医结合专业;3、蒙医专业;4、藏医专业;5、维医专业;6、傣医专业;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更新组织机构分类代码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更新组织机构分类代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7.08.27•【字号】•【施行日期】2007.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更新组织机构分类代码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根据卫生部《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WS218-2002)的要求,本市医疗机构代码执行新的22位编码标准,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代码作相应更新,由原来的18位更新为22位。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分类代码更新范围按《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取得独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编码部门和编码操作流程根据卫生部分类代码的编码特点和要求,上海市卫生局信息中心为全市医疗机构分类代码编码的唯一机构。
(一)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的代码更新。
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执业的单位,我局已经统一进行了分类代码编码,各单位22位分类代码已经确定,目前本市大部分医疗机构的《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已经下发,少数单位尚未领取。
已编码的医疗机构数据库由我局信息中心按市、区分类后按注册登记权限下发给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下发的数据库代码信息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编码的更新,同时对照数据库信息通知尚未领取《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的单位补领代码证。
此项工作应于2007年10月30日前完成。
另:《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有效期为5年,请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将代码证已到期的单位资料收齐交由我局信息中心审核后重新核发新证。
(二)新设置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代码编码。
鉴于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先,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在后的顺序,结合卫生部分类编码的规则和指导意见,本市医疗机构的分类代码由卫生行政部门先赋予临时组织机构代码(编码范围在PDY00001-PDY99999之间)予以解决。
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

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申请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认定和申请医师执业注册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已取得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以申请执业医师资格。
已取得医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1995年、1996年大学专科毕业生已经转正但未取得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以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四条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人员,可以同时申请医师资格认定和医师执业注册,由所在机构集体申报。
其中在医疗、保健机构中工作的,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申请;在预防机构中工作的,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的离退休人员,申请医师资格认定,按前款规定办理。
曾经取得过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未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申请医师资格认定的,由申请人向人事档案存放机构所在地的地或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现在国外学习、工作或居住的中国公民,按前款规定办理。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负责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
第五条申请医师资格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三)《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前取得县级以上卫生、人事行政部门授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四)申请人身份证明。
现未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的人员,由其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出具档案中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证明。
第六条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
第七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医师资格认定。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验证,并签署初审意见。
执业医师换证流程

执业医师换证流程一、了解换证流程的目的和必要性执业医师换证是为了确保医师的执业资格得到有效监管和管理,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在医学领域,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医师需要定期进行换证,以确保其具备最新的医学知识和专业技能。
二、准备申请材料1. 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2.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 最近一次换证的证明文件(如有):原件和复印件;4. 个人学历证明:包括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5. 继续教育证明:包括参加的学术会议、培训班等的证明材料;6. 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劳动合同等;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研究论文、专利证书等。
三、申请换证1. 填写《执业医师换证申请表》: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历等;2. 准备好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3. 将申请表和所有申请材料一同提交给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关管理机构;4. 缴纳换证申请费用(根据当地规定)。
四、审核和审批1. 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关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2. 审核通过后,发放《执业医师换证通知书》,通知医师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换证;3. 医师按通知书要求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换证。
五、参加换证考试1. 按通知书要求,医师前往指定地点参加换证考试;2. 考试内容包括医学知识、临床技能、医学伦理等方面;3. 考试合格后,领取新的执业医师证书。
六、新证书的使用和管理1. 医师需妥善保管新的执业医师证书,妥善使用和管理;2. 在执业过程中,医师应随身携带新证书,以备查验;3. 定期更新继续教育证明,以保持执业资格的有效性。
七、总结和展望执业医师换证是医师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
通过换证流程,医师不仅可以不断更新自己的医学知识和技能,还能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同时,换证也是对医师执业资格的有效监管和管理,为患者提供了更加安全和可靠的医疗服务。
在未来,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医疗制度的改革,执业医师换证流程可能会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区别

《医师资格证》与《医师执业证书》的
区别与联系
《医师资格证》(又称执业医师资格证),是通过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后,由国家卫生部统一发放的,属于医疗技术方面的认可,证明持证人具有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技术和能力,证书永久有效。
(棕色封面的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是由当地卫生局发的,表示允许你在某个医院行医,并规定了你的行医范围,这是一个行政方面的认可。
如果你犯了什么问题,可以吊销你的执业证的。
如果换了医院行医,还必须重新换执业证。
(绿色封皮证书)
医生要行医必须先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
再携带《医师资格证》到自己工作医院所在地的卫生局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两个证都拿到,才有资格行医。
《医师资格证书》表明你具备医师资格,一般分为临床、口腔、公卫、中医、民族医,
更改类别需要具备相应学历,并重新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取得。
《医师执业证书》表明你注册的业务范围类别,如内外妇儿、放射等。
更改注册范围需要1、取得原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2、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它专业的系统培训2年、专业进修满2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2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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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提交资料均用 A4 纸打印) 1、承诺书 1 份(件 1)。 2、换发《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申请表 1 份(附
件 2-1,附件 2-2);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1 份。 4、原《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5、近期小 2 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1 张。 6、2012 年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人员需提供当年医师资格考试成
1、明确科室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做 到办事程序公开,自觉接受企业和社会的监督。
2、严格按政策把关,热情接待管理相对人,耐心细致解释有关的 问题,积极为管理相对人提供良好的服务。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首问负责制。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审核办理程序。
绩单(核实原件保留复印件)1 份。 7、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换发《医师资格证书》: 通过国家医学考试人员《医师资格证书》信息与个人基本信
息不符的。 2、换发《医师执业证书》:
执业地点注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 证的医疗机构的人员《医师执业证书》信息与个人基本信息不符 的。
换发《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指南
受理事项 权限内换发《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
受理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
负责人 姓名:陆 洁
联系电话:0991-
承办人 姓名:艾尼法
联系电话:0991-
办事依据 依据种类
需提交的 相关文书 材料目录
办事条件
办事程序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1、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提出换发申 请;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官网后,打开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链接,下载相关资料; 2、经过初审资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书
面通知;资料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出具 书面通知;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但不齐全一次性书面告 知需要补充的资料; 3、已经受理的资料由医疗技术评价科进行审查;符合国家相关 规定,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出具 审核意见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 批;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不予办理并书面告知不予办理 的原因;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同意的,通知 申请人领取《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
监督电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驻委纪检组、监察室:
申报示范文本:
附件 1:承诺书
附件 2-1:换发《医师资格证书》申请表
附件 2-2:换发《医师执业证书》申请表
承诺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本人为申请换发《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所提供的
年 月 日 民族 学历
近期小二寸免冠 正面半身照片
执业机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执业地点: 执业资格类别:
执业范围:
联系电话
□ □ 临床
中医(含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等)
□口腔 □公共卫生
换领原因:
单位意见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注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意见
备注:
负责人: 年
公章 月日
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不实之处,我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 2-1:
换发《医师资格证书》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毕业学校 身份证号码
单位
学历
近期小二寸免冠 正面半身照片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医师资格级别: 医师资格类别:
换领原因:
联系电话()
办事时限 法定期限√ 30 日。 自定期限□
审核事项
有 无 数 量 无√
限制
有□
是否需要 到其他机 关办理相 关许可事 宜
否√ 是□ 相关机关的名称:
收费
行政许可不收取费用,其他费用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卫 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规定收取。
结果告知 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告知补办申请人
办事纪律
正面半身照片
□执业医师 □临床 □口腔
□执业助理医师 □中医(含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等) □公共卫生
单位意见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考点地州卫生计生行政部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门意见
意见
负责人:
公章
负责人:
年月日
公章
年月
备注:
负责人:
日
年
公章 月日
附件 2-2:
换发《医师执业证书》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毕业学校 身份证号码
监督机制
内部监督:1、承办科室领导监督;2、所领导监督;3、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监督。
外部监督:1、自治区人民政府监督;2、人民法院监督; 3、社 会监督。4、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驻委纪检 组、监察室监督。
申诉方式 1、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复议;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