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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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三篇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三篇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规定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下简称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

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2、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二、秘密载体的制作1、制作秘密载体,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

2、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本单位内部文印室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

3、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4、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

5、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的保密措施。

三、秘密载体的收发与传递1、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2、传递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路线,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

3、传递秘密载体,应当包装密封;秘密载体的信封或者袋牌上应当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

使用信封封装绝密级秘密载体时,应当使用由防透视材料制作的、周边缝有韧线的信封,信封的封口及中缝处应当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使用袋子封装时,袋子的接缝处应当使用双线缝纫,袋口应当用铅志进行双道密封。

4、传递秘密载体,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5、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1)送往外地的绝密级秘密载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递送。

(2)在本地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由发件或收件单位派专人直接传递。

(3)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实行二人护送制。

6、采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等手段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四、秘密载体的使用1、收到秘密载体后,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单位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及注意要点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及注意要点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及保密要点1.有关部门应及时确定密品的密级、保密期限和保密要点;2.密品的研制、生产、保存、使用单位应当对本单位所有密品的密级、保密期限、保密要点等内容进行登记,并根据工作需要向参与密品研制、生产、试验、保存、维修、使用的人员告知上述有关登记内容,对其进行保密教育,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3.外型或者构造易暴露国家秘密的密品,在研制、生产、试验、运输、保存、维修、使用过程中,应当对其采取遮盖措施或者其他保护性措施,有特殊要求的密品,应当在出厂前,对可能反应或暴露其国家秘密的文字标志、特征标志采取伪装或者删除措施;4.密品运输时,应将密品密封包装,发货、收货、承运单位对密品的名称、运输方式、运输时间和路线、中途停靠、安全警卫措施等情况应当保密。

5.密品的检修和维修工作一般不得由境外人员承担,确需境外人员承担时,应当依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6.密品销毁应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选择有保密保障的部门、场所进行,并指定专人监销,确保销毁后不再具有涉密信息。

1.按照“最小化”原则确定知悉范围。

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要避免将知悉国家秘密作为一种政治待遇,以行政级别确定知悉范围。

2.对知悉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的人员,作出书面记录,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1.台账信息包括使用人、部门、名称、编号、操作系统安装日期、密级、硬盘序列号、IP地址、MAC地址、使用情况等信息。

应准确、完备,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改;2.粘贴的密级标识应由机关、单位统一制作,不易破坏、涂改或擦除,并粘贴在设备显眼位置。

3.标识内容包含责任人、设备编号等信息,应当与台账信息保持一致;4.非涉密计算机应当粘贴保密提醒标识,如“禁止存储、处理涉密信息”等字样。

1.查阅计算机与移动存储介质登记台账,台账设备类型、序列号、责任人、密级等信息是否齐全;2.查看台账与实物是否一致;3.查看计算机与移动存储介质是否粘贴标识,且标识上的设备类型、序列号、责任人、密级等信息与台账是否一致。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国家秘密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军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在生产、科研、教育、文化、新闻、出版等活动中管理和使用国家秘密载体的所有工作。

三、国家秘密载体的概念国家秘密载体是指包含国家秘密内容的各种载体,包括文字、符号、数字、图形、影像、声音等,以及由此制作的文件、资料、数据库、光盘、磁盘和其他信息载体形式。

四、国家秘密载体的等级根据国家秘密的涉密程度,国家秘密载体可以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和内部资料级四个等级。

不同等级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根据其等级特点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五、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1. 国家秘密载体的采编国家秘密载体的采编应当遵循保密制度,由专门的保密管理人员进行。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采编工作,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审批程序,确保内容的保密性。

2. 国家秘密载体的存储国家秘密载体的存储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标准,采取物理、技术和管理等多种措施,确保其安全性。

存储地点应当设有相应的保密设施,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控。

3. 国家秘密载体的传输国家秘密载体的传输应当经过专门的审批程序,采取加密、专线传输等安全措施,确保传输过程中不泄露国家秘密。

4. 国家秘密载体的使用国家秘密载体的使用应当根据其等级特点进行严格限制,确保只有合法授权的人员可以使用,同时要求使用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5. 国家秘密载体的处置国家秘密载体的处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不得随意销毁或外借,必须经过相应的程序和程序,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

六、保密责任1. 保密责任的落实国家机关、军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在管理和使用国家秘密载体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保密责任,保护国家秘密不得泄露。

2. 保密教育培训相关单位应当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加强对国家秘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1、涉密载体包括涉密存储介质以及涉密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等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磁介质、光介质等各类物品;2、涉密载体安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3、涉密载体须确定专人实施安全维护管理;4、涉密载体的维修、更换、报废,实行审核许可制,必须经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许可,送交有保密维护资质的单位维修、更换;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将涉密载体送交非指定单位维修、更换;5、涉密载体维护检修时,必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6、涉密载体更换、报废后,不得擅自处理,必须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办公室登记、保存,经领导审批后,统一交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集中进行销毁;计算机保密管理1、涉密计算机是指用于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的计算机;2、涉密计算机原则上专机专用,特殊情况需多人使用的,由单位指派专人管理;3、严禁处理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连接任何网络;4、严禁在没有任何保密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互联网上的数据拷贝到处理涉密文件的计算机上;5、严禁将处理涉密文件的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混用;6、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必须存放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文件柜中,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计算机外出,需填写“涉密计算机携带外出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返回时,需对涉密计算机进行保密检查,以确保涉密计算机的安全;移动存储介质1、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2、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联接互联网;3、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实施专人专柜安全管理;4、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工作区,下班后必须存放于本单位指定的安全柜;5、因工作原因确需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携带出单位工作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经本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并登记备案;6、认真落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登记、清理、保管工作,严防失泄密事故的发生;对涉密载体要定期实施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保密规定,导致违规违纪事件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关于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关于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关于涉密载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涉密载体管理,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关于涉密载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合作的外部单位和个人。

三、概念解释1、涉密载体:指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各种信息载体,包括纸质、电子、光盘、磁盘、硬盘、存储卡、移动存储设备、网络传输介质等。

2、秘密等级:指国家对信息资料的机密程度的划分,包括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3、密级标识:指对载体的密级、保密期限、管理控制标记的标识。

4、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人:指本单位指定负责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五、涉密载体的管理要求1、涉密载体的产生本单位所有的涉密载体产生时,必须进行密级标识和注册,载体的密级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定,对于不确定密级的情况,需进行评估确定。

2、涉密载体的存储涉密载体必须存放在指定的保密地点,保密地点必须具有相应的保密设施和技术措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密设施的维护。

3、涉密载体的流转当需要流转涉密载体时,必须经过统一的审批程序,涉密载体必须在密级标识的基础上进行签发、接收和记录,同时需追溯流转的情况和流转环节中的相应责任人。

4、涉密载体的利用和处理对于涉密载体的利用,必须在保密条件下进行,严禁在无权限的场所利用涉密载体;当不再使用涉密载体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和报废,严禁私自处理。

六、责任制度1、信息安全管理责任本单位应指定专门负责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人,负责涉密载体的管理工作,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涉密载体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2、涉密载体保管责任对于负责涉密载体保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加强对涉密载体的保管和监控,确保不出现遗失和泄密。

3、涉密载体传递责任对于需要传递涉密载体的人员,必须加强对传递过程的监控和追溯,保证传递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严格遵守相关的传递程序和规定。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是国家为了保护国家机密和国家利益,切实维护国家安全而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防止国家秘密泄露,确保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和其他涉密机构的机密文件、资料等载体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秘密载体包括各种形式的文件、资料和信息媒介,如纸质文件、电子文档、光盘、磁盘、硬盘、移动存储设备等。

这些载体涵盖了众多的国家机密信息,对国家及国家机关的安全和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善的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保障各类载体的安全是非常必要的。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包括了四个基本要素:岗位责任、许可审批、存储保管和责任追究。

首先,岗位责任是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基石。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人员都要认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并承担起保密工作的责任。

他们应该明确自己的保密岗位职责,确保国家秘密载体在工作流程中的安全。

其次,许可审批是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关键。

所有的国家秘密载体都需要通过专门的审批程序才能被合法使用。

国家制定了具体的许可审批程序,确保只有获得许可的人员才能接触和使用这些载体。

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国家秘密泄露的风险。

存储保管是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保障。

根据载体的具体类型和特点,国家制定了相应的存储保管规定。

例如,对于纸质文件,要求在特定的保密环境中存放,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盗措施,确保文件不被泄露、损坏或丢失。

对于电子文档和其他数字载体,要求进行加密、备份和定期检查,以确保其安全性。

最后,责任追究是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问责机制。

一旦发生国家秘密泄露事件,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追责。

这一制度能够起到警示作用,促使相关人员更加慎重对待国家秘密载体,避免泄露事件的发生。

总之,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是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保障。

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明确责任、划定权限、加强监督,能够有效保护国家秘密载体的安全,防止国家秘密泄露。

这对于国家的发展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也对于保护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和其他涉密机构的利益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三篇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三篇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规定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下简称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

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2、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二、秘密载体的制作1、制作秘密载体,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

2、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本单位内部文印室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

3、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4、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

5、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的保密措施。

三、秘密载体的收发与传递1、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2、传递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路线,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

3、传递秘密载体,应当包装密封;秘密载体的信封或者袋牌上应当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

使用信封封装绝密级秘密载体时,应当使用由防透视材料制作的、周边缝有韧线的信封,信封的封口及中缝处应当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使用袋子封装时,袋子的接缝处应当使用双线缝纫,袋口应当用铅志进行双道密封。

4、传递秘密载体,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5、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1)送往外地的绝密级秘密载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递送。

(2)在本地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由发件或收件单位派专人直接传递。

(3)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实行二人护送制。

6、采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等手段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四、秘密载体的使用1、收到秘密载体后,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单位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目录1.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1 加强国家安全保障1.1.1 预防泄密事件发生1.1.2 防止敏感信息外泄1.2 维护国家利益1.2.1 阻止敌对势力获取机密信息1.2.2 保护国家战略资料2.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构建2.1 法律法规建设2.1.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1.2《国家秘密条例》2.2 制度规章建设2.2.1 国家机密管理规定2.2.2 国家秘密管理办法3.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执行3.1强化管理措施3.1.1 严格审查权限3.1.2 加强监督检查3.2 增加技术手段3.2.1 数据加密技术3.2.2 安全防护设备4.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监督4.1 审计监督4.1.1 审计国家秘密管理情况4.1.2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2 监察监督4.2.1 监察违规行为4.2.2 严肃处理违法行为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是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保障。

通过加强管理,可以有效预防泄密事件的发生,避免敏感信息被泄露对国家造成损失。

同时,这一制度的建立也能够维护国家利益,阻止敌对势力获取机密信息,保护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料,确保国家安全和稳定。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构建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构建离不开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章的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秘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而国家机密管理规定和国家秘密管理办法则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得到有效的保护。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执行为了确保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强化管理措施和增加技术手段。

严格审查权限、加强监督检查,是保证制度执行的重要手段;而采用数据加密技术、安全防护设备等技术手段,则能够更好地保护国家秘密信息,防范信息泄露的风险。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监督为了确保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进行审计监督和监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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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
规定。

具体规定如下: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
制约。

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
些制度。

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求职网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制作
定期进行库存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档、卡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
要进行修补和复制,保证档案的完整。

1、制作秘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

2、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

禁止将纸介质秘密载体委托不属定点的社会行业,如私营或者个体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或
合资、合作企业印刷、制作。

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
(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3、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
制作。

4、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

5、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的
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
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秘书和行政部专人执行。

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
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考试内容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
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

加大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的重要条件。

考试
以案例题为主,每年更新相当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

二、收发
1、接收国家秘密载体,要严格履行清点、签收手续。

具体内容包括:
(1)检查送达的密件是否是发给本机关、单位。

不属本机关、单位的,不能接收,当
即退回投递人员。

(2)检查信封、袋、套密封是否完好无损,确认未被拆开和漏失,才能接收。

如果发
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和发文单位处理。

(3)检查签收单上的登记与密件实物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不能接收,同时要及时
告诉发文机关,并要求投递人员弄清原因。

3.2.4 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分公司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4)各项情况检查核对没有问题时,再由接收人员签名和注明接收时间,加盖单位收
发专用章。

2、国家秘密载体包装应当由单位的机要保密人员或有关专门人员拆封。

拆封前要注
意检查:
(1)是否注有“ X X 亲启”的字样,如果属于指定人员拆封的,要交给指定人员处理。

(2)拆封取出密件后,要检查信封、封袋、封套内是否有遗留的密件。

(3)要将收到的密件与同时寄来的通知单进行核对,如果有不相符的情况时,要及时
与发文(件)单位联系,把情况搞清楚。

(4)要妥善保留发文(件)通知单,以备查询。

3、接收人员应当对所接收的国家秘密载体,及时在收文(件)登记薄上登记造册。


体内容包括:
(1)收文(件)日期、收文(件)编号(文件字号)。

(2)文件、资料标题名称或者简要内容、密级、保密期限、份(件)数和分发。

(3)使用处理意见等栏目。

收文(件)登记簿应当保存一定的时间(一般为3—5年),以备查询。

4、分发国家秘密载体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严格按照限定的接触范围分发,不能擅自扩大范围。

限定范围以外的机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要求增发的,应当经过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2)分发时应当认真填写密件分发表。

分发表的内容应当包括收文(件)单位、发文(件)时间、文件资料标题名称或简要内容、文号(编号)、密级、保密期限、发放范围、缓急情况、份(件)数、总份(件)数等栏目。

(3)认真填写发文(件)通知单,通知单所填写内容一定要与密件分发表中的收文单位
名称、文件资料标题名称和所发出的份(件)数相符。

通知单要随同发出的密件装入领土或
者封袋(套)内。

6.3 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
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或简报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4)封装密件时,要仔细核对信封或封袋(套)上的收文(件)单位名称与文件通知单所
填写的名称是否相符,在确认名称一致,发出的密件份(件)数核对无误时,才能密封。

(5)认真填写供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部门交接和投递签收的交接清单。

(6)密件分发完毕后,要对所剩余的密件进行清点,发现数量、剩余数量相加要与总
数量相一致。

三、传递
1、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能线路,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
密措施,如包装密封,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单位。

2、传递秘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进行,不得通过普通
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3、向我驻外机构传递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通过外交信使传递。

4、采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等手段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四、使用
如在网上发现反动、黄色的宣传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向市委保密局汇报,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国家秘密载体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
实际需要,确定本机关、单位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

2、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办理登记、签收手续,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

十各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与技术设备,在30个工作日
内完成属地已获批准移动游戏出版情况的监督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3、机关、单位的领导阅读秘密文件、资料,可以采取传阅的方式进行,由经办人员
负责,专夹专阅。

4、汇编秘密文件、资料时,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批准。

经批准汇编秘密文件、
资料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原制发机关、
单位同意。

汇编秘密文件、资料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
管理。

5、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
范围管理。

6、传达国家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申明。

2020年本市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参加中考将继续通过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进行报名信息提取,信息提取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现就学籍管理云平台与中考衔接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五、复制
1、复制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
管领导批准。

2、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3、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并视
同原件管理。

4、涉密机关、单位不具备复制条件的,应当到经过保密审查的定点单位复制秘密载体。

六、保存
1、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工作人
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秘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

2、涉密机关、单位每年应定期对当年所存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
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秘密载体,应及时如数清退,不得自行销毁。

3、涉密人员、秘密载体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将所保管的秘密载体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需要归档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律规定归档。

4、被撤销或合并的涉密机关、单位,应当对秘密载体移交给承担其原职能的机关、
单位或上级机关,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七、维修
对存储有国家秘密信息的非纸介质载体,原则上应由机关、单位内部的技术人员检修
和保养,或交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定点的维修部门检修;确需外送维修的,应当拆除信息
存储部件或进行专业销密处理。

八、销毁
1、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或私自销毁秘密载体。

2、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送保密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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