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收取管理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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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是国家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税收征管的公平、公正、透明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的一些专门规定。

一、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贯彻税收法律法规,加强税收监管,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二、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应符合以下要求:1. 发票必须真实、完整、合法,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销售单位信息等基本内容。

2. 发票开具应当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核算,明确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等信息。

3. 发票核销应及时进行,核销后的发票不能再次使用。

三、增值税发票的保存和归档应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 发票应妥善保存,防止发票的遗失、损毁、伪造等情况的发生。

2. 发票的归档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可以随时进行查验。

3. 发票的保存时间应符合税务部门的规定,超过规定时间的发票应予以销毁。

四、增值税发票管理应加强对不合规行为的监督和处罚。

1. 对于开具虚假发票、冒用他人身份进行开票、私自销毁发票等违规行为,应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2. 对于违规开具发票、发票信息不完整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整改和补救。

五、增值税发票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发票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1.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行电子发票、电子归档等方式进行发票管理,提高发票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2. 搭建发票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与税务部门的信息对接和实时数据传输,提高税务监管的效果。

六、增值税发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加强对发票管理制度的学习和培训。

1. 对于参与发票管理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税法知识和财务会计知识,并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发票管理的专业素质。

2. 发票管理人员应积极履行职责,保护国家税收利益,严谨、公正、公平地进行管理工作。

总之,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是保障税收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对于税收征管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具有重要意义。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保管,防范税务风险,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工作,领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知识和税务法规知识,并经过税务机关的培训和认可。

2、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领购人员应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发票领购簿、IC 卡等相关证件,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领购手续。

3、领购回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及时登记入库,并妥善保管。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1、只有在发生真实的增值税应税业务时,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发票的内容必须与实际交易情况相符,不得虚开、代开、错开。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确保发票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包括购货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

3、发票开具后,应加盖本公司的发票专用章,确保印章清晰、完整。

4、对于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全联次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管1、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存放在安全、防潮、防火、防盗的专用库房或保险柜中,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2、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库存发票进行盘点,确保发票的数量与登记簿相符。

3、对于超过使用期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销毁处理,并做好销毁记录。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传递1、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公司内部传递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明确责任,防止发票丢失。

2、向购货方传递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如挂号信、快递等,并保留相关的邮寄凭证。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1、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以确保税款的及时抵扣。

2、认证工作由专人负责,认证人员应认真核对发票的各项信息,确保认证通过。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经典版)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经典版)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1.引言1.1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在增值税发票的申领、使用、管理和报备等方面的操作规范、合法、透明,以满足国家税收法规要求,减少税务风险,保障公司的税务合规性。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与增值税发票有关的流程,包括申领、使用、管理、报备等环节。

2.增值税发票类型2.1增值税专用发票2.1.1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的销售、服务等交易,可以作为税收抵扣凭证。

2.1.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需要遵循国家税务局的规定,并确保发票内容准确无误。

2.2增值税普通发票2.2.1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服务等交易,通常不作为税收抵扣凭证。

2.2.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单位也需遵循国家税务局的规定,并确保发票信息的准确性。

3.发票的申领3.1增值税专用发票3.1.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领由财务部门负责。

3.1.2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相关交易和纳税凭证,如销售合同、收款凭证等。

3.2增值税普通发票3.2.1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申领同样由财务部门负责。

3.2.2在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必须提供合同、发票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4.发票的使用4.1发票的填写4.1.1所有发票必须按照国家税务局的规定填写,包括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销售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等。

4.1.2发票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交易的内容和金额,不得虚假填写。

4.2发票的签章4.2.1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应在发票上盖章,并由开票人签字。

4.2.2发票的收款人应在发票上签字以确认收到货物或服务。

5.发票的管理5.1发票存储5.1.1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妥善存放,以备税务审计和查询。

5.1.2存储的发票应按照发票代码和号码的顺序归档,并标明开具日期。

5.2发票的保密性5.2.1发票信息应当保密,不得随意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5.2.2发票的存放地点应安全,以避免遗失和损坏。

6.发票的报备6.1发票报备6.1.1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必须按照国家税务局的规定进行报备。

增值税发票管理有哪些规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有哪些规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有哪些规定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增值税发票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是企业进行财务核算的重要依据,也是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重要凭证。

因此,对于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有着一系列严格的规定,以确保税收的正常征收和经济秩序的稳定。

首先,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有着明确的要求。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时开具发票,而且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比如说,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金额、数量、税率等信息都必须准确无误地填写在发票上。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条件更加严格。

一般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受票方也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在开具专用发票时,除了要填写上述基本信息外,还需要填写购货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详细信息。

另外,增值税发票的领用也有相应的规定。

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提出领用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资料,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核批准后,才能领取增值税发票。

而且,领用的发票数量和种类也会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纳税信用等情况进行核定。

在增值税发票的保管方面,同样不容忽视。

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妥善保管增值税发票。

包括设置专门的存放地点,保证发票的安全;建立发票的收发存台账,详细记录发票的领用、使用、作废等情况;对于已经开具的发票,要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如果增值税发票发生丢失或者被盗,纳税人必须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

同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比如取得相关证明等。

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上,严禁出现虚开发票的行为。

所谓虚开发票,是指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虚开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还有,增值税发票的红冲也有严格的规定。

当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1. 引言增值税是一种由企业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给国家的一种税收制度。

而增值税发票作为企业纳税的重要凭证和税收监管的重要工具,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制度,包括发票的开具、使用、归档和报销等方面。

2. 发票的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开具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及时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

开具的发票应当加盖企业的公章,并标明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

3. 发票的使用发票作为纳税的重要凭证,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使用。

企业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当索取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妥善保管。

企业在进行采购付款或报销时,需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以用于税收核算和报销凭证。

4. 发票的归档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进行归档管理。

归档管理包括发票的编号、登记、存档、保存和销毁等环节。

发票的归档管理旨在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为税务部门进行税收监管提供便利。

5. 发票的报销企业在进行费用报销时,需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作为报销凭证。

报销凭证应当真实、准确,并包含相关的费用明细和相关材料。

企业应当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报销申请,并经过财务审核和税务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报销。

6. 发票管理的要求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有以下要求:发票的开具、使用、归档和报销应当符合税法和财务制度的要求;发票的填写应当准确、规范,防止虚假发票的产生;发票的存档和保存应当有序、安全,防止毁损或丢失。

7. 发票管理的意义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于税收的征管和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有效的发票管理制度可以避免税收漏税和逃税行为的发生,保护国家税收利益。

发票管理制度的健全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信誉度,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

8.增值税发票是企业纳税的重要凭证和税收监管的重要工具,发票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于税收管理和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增值税发票日常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税收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增值税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使用、核销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发票领购第三条我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办理增值税发票领购手续。

第四条领购发票时,经办人须持有效证件,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五条领购发票后,经办人应及时将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等资料归档保存。

第三章发票开具第六条发票开具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增值税发票开具流程和相关规定;(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三)经单位财务部门培训合格。

第七条开具发票时,应确保以下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一)发票代码和号码;(二)开票日期;(三)购买方名称、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四)销售方名称、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五)商品或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六)税率、税额;(七)开票人姓名、签字。

第八条发票开具后,应及时将发票联和记账联分别交给购买方和本单位财务部门。

第四章发票保管第九条发票保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三)经单位财务部门培训合格。

第十条发票保管人员应确保以下事项:(一)按照规定设置发票保管柜(箱),并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二)对未开具的发票进行分类、分号、分批保管,确保发票安全;(三)定期检查发票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四)发票保管期限为五年,到期后按规定销毁。

第五章发票使用第十一条发票使用人员应按照以下规定使用发票:(一)不得转借、转让、代开、涂改、伪造发票;(二)不得使用过期、作废、空白发票;(三)不得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四)不得擅自更改发票内容。

第十二条发票使用人员在使用发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单位财务部门。

公司增值税专票的管理制度

公司增值税专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票”)的管理,规范发票开具、使用、保管等环节,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门、岗位和个人。

第三条公司专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专票开具、使用、保管等环节合法合规。

2. 安全保密:加强专票安全管理,确保专票信息不被泄露。

3. 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岗位和个人在专票管理中的责任,确保专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4. 便捷高效:优化专票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发票开具第四条公司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五条开具专票时,应确保以下内容真实、完整、准确:1. 发票代码和号码;2. 开票日期;3. 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4. 销售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5. 商品或劳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6. 专用发票代码、校验码、收款人、复核人等信息。

第六条开具专票时,应使用规定的发票专用章和防伪专用品。

第三章发票使用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岗位和个人在使用专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专票仅限于公司内部使用,不得转让、转借、代开;2. 不得擅自涂改、伪造、买卖、销毁专票;3. 不得将专票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4. 不得利用专票进行虚假交易、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发票保管第八条公司应建立专票保管制度,确保专票安全。

第九条专票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专票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火、防盗的专用保险柜中;2. 专票保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24小时值班看守;3. 专票保管人员应定期对专票进行清点、核对,确保专票数量与账目相符;4. 专票保管人员应按规定办理专票领用、开具、缴销等手续。

增值税发票内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内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内部管理制度增值税发票是一种重要的财务凭证,是企业在进行经济活动中进行交易结算的依据。

为了规范和管理增值税发票,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企业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发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发票的领用、使用、存储和报销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发票的领用管理1.领用人员的选择与授权:企业应根据发票领用人员的工作需求和安全性要求,对领用人员进行选拔、培训和授权。

领用人员需要具备财务知识和财务安全意识,了解发票的使用规定,并且遵守企业内部的保密制度。

2.领用发票的手续:领用人员在领用发票之前需要填写相关的领用申请表,并由上级负责人审批。

审批通过后,领用人员需在发票领用簿上填写具体领用的发票的种类、数量和编号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发票领用簿需备案保存,方便日后的核对和查询。

3.发票的分发与记录:企业应将发票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分发。

领用人员在领用发票之前需确认发票数量,并填写分发清单。

分发清单记录了发票的种类、编号、数量和领用人员的信息等,以便于管理人员对发票的分发情况进行核对和监控。

二、发票的使用管理1.发票的填写规定:企业应制定明确的发票填写规定,包括发票开票日期、发票号码、购买方名称、购买方纳税识别号、销售方名称、销售方纳税识别号等信息的填写要求。

领用人员在填写发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发票的使用范围和时限:企业应明确发票的使用范围和时限。

根据税法规定,发票仅能用于购买方与销售方之间的交易结算,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并且发票的开具时限、红冲时限等时间限制需严格遵守,以免发生违规行为。

3.发票的安全保管:企业应建立发票的安全保管制度,确保发票不丢失、不损坏和不被盗用。

领用人员需妥善保管好领用的发票,密切关注发票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发票的盘点和核对,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发票。

三、发票的存储管理1.发票存储的地点选址:企业应选择一个安全、防火、防水和防盗的地方作为发票的存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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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收取管理规定归属体系: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财务系统分册文件编号:鹏润-财—货款结算004撰写单位:鹏润投资(国美电器)财务中心版本:第一版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机密等级:□机密■一般合计页数:8页正文页数:6页附件个数:1个制度正文目录:1. 目的:为加强分部货款结算工作中收取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与监控,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2.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国美电器各分部财务部、采销部门。

2.2发布范围:鹏润投资(国美电器)财务中心;采销中心;各分部。

3.名词解释:无4.职责:各分部结算组负责审核管理增值税发票的收取及结算工作。

5.作业内容:5.1增值税发票的审核要求5.1.1发票信息要求各分部结算组要将分部的税务登记信息详细的提供给供应商,并且在结算组的醒目位置用标牌标识分部的税务登记信息,列明增值税发票填开应注意的基本事项;如果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与分部结算组提供的税务登记信息不符,财务将对此类发票拒收。

已收到的发票检查其正确性,若有不符处及时将有错误信息的发票返还给供应商,如不按此执行,后果由收票人自负。

5.1.2发票的开具要求5.1.2.1所收发票必须写明开票日期和国美电器分部详细、准确的税务登记信息。

5.1.2.2所收发票必须写明下列内容: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写明所购货物正确名称(如附清单注明附清单几份);规格型号详细注明所购货物的规格及型号(如附清单此项可不填写但在清单上须注明);正确填写所购货物的计量单位(如附清单此项可写批或不写但在清单上须注明);数量栏写明所购货物的正确数量(如附清单此项可不写但在清单上须注明);单价栏写明所购货物的正确单价,必须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如附清单此项可不写但在清单上须注明单价并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5.1.2.3金额处填写不含税金额(如没有清单此项等于所购货物数量与单价的乘积、也等于含税金额/(1+税率)),如果最高位前没有填满用¥号封住;税率处填写正确的税率;税额处填写金额为不含税金额乘以税率后的积数,此项也等于[含税金额/(1+税率)]*税率,如果最高位前没有填满用¥号封住;5.1.2.4价税合计大写处用正确的大写数字将金额写在相应位置,小写处正确写明价税合计小写金额;金额与税额的合计数为价税合计金额数;5.1.2.5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处必须用开票单位增值税发票专用长条章盖讫,不得手写(指手写发票);5.1.2.6发票上必须加盖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5.1.2.7发票如果是税务局代开的,发票上应同时有税务局代开发票专用章和供应商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5.1.2.8发票要求不得折叠、卷曲;5.1.2.9 以上5.1.2.1-5.1.2.6条均要求清楚明晰,不得涂改,除备注栏外一律不得再添加内容,清单中只有金额一列的,合计数大小写必须与发票不含税金额一致,要求每页均填写当页合计数;如清单中有金额、税额各列的,各列合计数必须与发票上相应位置金额一致。

清单填写及盖章要求与发票一致;5.1.2.10清单如有涂改,请对方在涂改处加盖财务专用章或与开票人一致的人名章。

5.1.3对机打增值税发票的其他要求:机打增值税发票分为带密码区机打发票和不带密码区机打发票两种;带密码机打发票要求对方开具日期到付款日期时间不得超过90天,如在相应经办人员手中延误过期,财务将不予接收此票;不带密码的机打发票暂时税务没有此类通知;机打发票不得折叠、卷曲、不得粘贴附件、密码区不得有划痕。

5.1.4对不能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换要求:要求供应商同城3天内、异地7天内退换。

5.2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规定:5.2.1增值税票已收而款未付:结算会计在收到供应商增值税票时,不能立即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结算会计必须立即向供应商出具收到“增值税票”的收据;收据由实际收到增值税票的结算会计开出,收据必须记载收据开具日、供应商名称、税票号码、税票金额、开票人签名确认、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增值税票”收据作为供应商税票已交付的证明,实际结算时供应商代表必须交付“增值税票”收据后,才能办理往来款项的结算;结算会计在收取税票向供应商开出证明时,必须提醒供应商妥善保管交付增值税票的收据。

5.2.2款已付而税票未收各分部结算组建立“税票欠收备查簿”,逐日登记税票欠收明细。

欠收税票收回时,结算会计必须及时在“税票欠收备查簿”中勾销;“税票欠收备查簿”必须包括欠票供应商名称、付款日期、付款金额、付款方式、供应商税票开具地(同城/异地)、欠票金额、预计收回日期、欠票原因、采购人员名称等基本信息,由各分部结算部在此基础上自行建立;在“税票欠收备查簿”的基础上,各分部每月15日、月末最后一天统计上报“增值税票欠收半月报”(见附件7.1)5.2.2.4关于“增值税票欠收半月报”的说明5.2.2.4.1上报时间:每月15日和月末最后一天下班前统计税票欠收情况,即每月16日AM11:00以前上报上半月税票欠收报表。

次月1日AM11:00上报截止月末最后一天欠收情况。

5.2.2.4.2上报内容:本报表所有相关数据仅针对增值税而言,其他税项的数额不在本报表统计填报之列。

本月累计销售收入总额:填写本月1日至报表日的累计销售额,该总额应与财务日报中的月销售累计额相等,月末报表中的收入总额等于本月收入总额。

本月累计收回税票总额:填写本月1日至报表日累计收回的税票总额,月末报表中的税票总额等于税票额。

本年度已缴增值税总额:填写本分部从一月起(不包括年初上缴的上一年度的增值税额)到报表日已缴纳增值税的总额。

累计应交未缴增值税额:填写本分部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还未缴纳的增值税额。

本月预计缴纳增值税额:在月末报中必须填写,由各分部税务会计按当期销售及进项税票收取情况,对当期可能缴纳的增值税额做出预估。

开票地点:填写供应商增值税票的开出地与分部所在地属“同城”或“异地”。

欠收原因/责任人:由结算会计进行填写,简单明了的说明欠票原因,对因“换票欠收”与“尾款未提货”的情况要给予特别说明,结算会计须同时提供税票欠收责任人姓名。

预计收回日及采购人员:结算会计完成的“税票欠收报表”须经采购人员签字确认,对结算会计记载的欠收原因有异议可予简要说明,并必须于“预计收回日”栏给出具体回收期。

5.2.2.4.3上报方式:各分部结算会计将采购人员签字确认后,欠收报表交本分部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核后,在规定时间传真至总部结算中心,同时报送分部总经理、采购部经理、财务经理、结算主管等。

5.3增值税税票回收制度A. 代销商品结算:必须有增值税发票才能支付货款,不开或错开增值税发票的不予结款。

B. 经销商品结算:不管同城、异地结算的供应商税票必须坚持“一手钱一手票”的原则,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收回税票的,由采购人员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并给出交付日,必须报总部采购中心、财务中心审核批准后方能支付。

针对一个供应商只能进行一次特批,累计有两笔税票未能收回的结算组必须立即停止对该供应商任何款项的支付,结算人员要给予严格控制。

D. 先款后货:同城中的供应商,规定3天的回收期;异地的供应商,规定7天的回收期。

时间从货款付出后第二天算起,由相关采购人员负责,同时财务部门必须及时提醒、监督。

远期票据与税票:各分部以远期票据支付供应商货款时,从票据的付出日起计算税票的欠收日期,各分部结算人员需严格控制;5.4关于由账扣款项发票开据的规定5.4.1 厂家账扣商业折扣款、退残款、降价款时,可以按以下几种方式开票:应付账款的全额开具税票,公司可给供应商开具销售发票或办理退税证明;发票上注明应付账款全额,折扣金额和折扣后金额,公司不再给供应商开具任何发票;实付货款净额开具发票,公司不再给供应商开具任何发票,取消供应商必须开具现金收据的规定。

5.4.2 供应商账扣商业折扣款、退残款、降价款等以外的各项应收款项时,必须要求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公司给供应商开具服务业发票,否则必须加收17%的税金补偿款,且公司不再给供应商开具任何发票。

以上任何款项的账扣,都必须取得供应商的书面确认或由厂家有授权的业务员在货款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如厂家确实不予以确认,采购人员必须提供总部采购副总经理审批单才能扣除。

5.5增值税与结算相关工作的管理5.5.1增值税票票据的交接:在票款分离的情形下,为明确票据的管理责任,各分部结算部必须建立“票据交接登记簿”,记载开票供应商名称、票据号码、票据金额等,各分部结算部自行安排时间向税务会计进行票据交接,税务会计验收并于登记簿签字确认;5.5.2增值税票的开票信息:为避免增值税开票信息的错误,现规定:各分部结算部必须将公司增值税开票信息制作成凭证(10#信封纸张)大小,打印存放于固定地点,便于随时向相关人员提供准确信息,严格杜绝提供手写开票信息;5.5.3增值税票欠收的考核:为了严格按照公司的税票管理规定执行付款,监督税票的收取工作,杜绝不符合公司规定的欠收发生,公司将定期对税票欠收进行通报。

通报将按照以下四个原则进行:考核税票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是否超期;考核税票超期欠收的笔数、金额及欠收时间的长短;特殊情况不能收回税票且有分部总经理签字的,在承诺时间未收回的责任人为相应采购人员和分部总经理。

考核当月欠收税票在本月月底前是否收回,对在本月月底前收回且没有影响本月进项税抵扣的将酌情处罚。

考核欠票原因(是否是预付款采购的)。

6. 注意事项:无7. 附件:7.1增值税票欠收情况半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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