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地产集团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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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地产集团-[成就共享]BGY双享运营管控201712 (1)

碧桂园地产集团-[成就共享]BGY双享运营管控201712 (1)

4000万
开发管理部-分配比例1%(40万)
权重聚焦
评分标准
四证完成
其他
奖金比例
20%
80%
评分标准
提前15天以上 提前15天以内(含)
推迟1-15天 推迟16-30天 推迟30天以上
奖金系数
1.5 1.2 0.7 0.5 0
四证完成:8万
➢ 提前5天完成,成就共享奖金增加1.6万元(0.32万元/天) ➢ 提前16天完成,成就共享奖金增加4万元(0.25万元/天) ➢ 推迟5天完成,成就共享奖金减少2.4万元(0.48万元/天) ➢ 推迟16天完成,成就共享奖金减少4万元(0.25万元/天) ➢ 推迟31天完成,成就共享奖金减少8万元(0.26万元/天)
销售政策 资金组合 支付节奏 合作方式
制度解读
价 值 双 享 办 公 室 成 立




























双享运营地图
1.项目资金组合 方案; 2.资金投入回笼 计划; 3.项目同心共享 跟投比例;
五位一体会
1.双享策划说明 书; 2.双享责任状;
双享策划会
1.价值双享倒逼 会计划表; 2.开盘后评估PPT (财务简报);
整体结算:36万
➢ 提前5天完成,成就共享奖金增加7.2万元(1.44万元/天) ➢ 提前61天完成,成就共享奖金增加18万元(0.3万元/天) ➢ 推迟5天完成,成就共享奖金减少10.8万元(2.16万元/天) ➢ 推迟61天完成,成就共享奖金减少18万元(0.3万元/天) ➢ 推迟91天完成,成就共享奖金减少36万元(0.4万元/天)

碧桂园集团“同心共享”实施办法(试行)

碧桂园集团“同心共享”实施办法(试行)

碧桂园集团“同心共享”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使管理层员工分享集团发展壮大的成果,增强主人翁意识,真正实现当家作主,集团实行“同心共享”制度。

集团管理层员工按本办法参与投资集团开发的项目,共享利益、共担风险。

第二条本办法的制定和运行均遵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香港上市条例。

第三条适用范围及平台:集团投资开发的所有房地产项目,包括集团国内外的全资项目、合资项目,均采用“同心共享”制度。

运行时,由集团和“管理层员工”合资组建“项目公司”。

第四条“项目公司”的股份构成:集团占股不低于85%,有资格参与的“管理层员工”占股不高于15%。

注册资金额,视情况而定。

集团与第三方合资开发的项目,按集团持有的比例以此推算。

集团海外项目的投资形式及出资比例根据每一项目的实际情况由集团另订。

第五条总部的“管理层员工”共同组建一家国内“共赢投资企业”,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

组建后,“共赢投资企业”对集团的每一新成立“项目公司”进行投资,持有不高于5%股份。

“共赢投资企业”对每家“项目公司”的占股比例保持一致。

第六条区域的“管理层员工”可共同组建国内“区域投资企业”,组建后对区域的每一新成立“项目公司”进行投资持股,在每家“项目公司”的占股比例保持一致;也可每一新项目组建一对应“区域投资企业”,组建后向该对应新项目的“项目公司”进行投资持股。

区域的“管理层员工”组建的“区域投资企业”均为有限合伙企业,持有区域新项目“项目公司”不高于10%股份。

在总部和区域均任职的“管理层员工”,参与所在区域组建的“区域投资企业”。

第七条集团“同心共享”制度适用的“管理层员工”:(一)总部:董事、副总裁、助理总裁、中心负责人、部门总经理(含副总经理)、“未来领袖计划”人员等;(二)区域:区域总裁及区域投资、营销、财务管理团队等、项目总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等。

具体名单由集团确定。

第八条“管理层员工”以自身名义直接投资认缴“共赢投资企业”或“区域投资企业”份额,特殊情况除外。

碧桂园集团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

碧桂园集团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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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奖金计算方法
(1)区域主导拓展的项目:成就共享股权金额=(净利润–自有资 金按年折算后的金额×30%)×20% (2)集团主导拓展的项目:成就共享股权金额=(净利润–自有 资金按年折算后的金额×30%)×(10%~15%) 净利润:指考核项目所实现的净利润,一般为预估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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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策略和建议:如何尽快达到成就共享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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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相关处罚规定
1、无论何种原因在考核期内出现亏损,亏损额的20%由区域 总裁及项目总经理承担;其中区域总裁占70%,项目总经理占 30%;当期从其所管辖的其他项目的成就共享股权金额中扣除, 未能扣除的,从其工资、奖金中扣除。 2、若一年内现金流丌能回正,则该考核单元将失去继续参加 成就共享计划的资格。 3、如参加成就共享计划项目最终未能获得奖励,将视情况对 区域及项目管理层进行处罚。
展示区选址丌当,地质复杂、拆迁难等因素导致丌能按计划快速开 工、快速开盘。
关注因赶工过程中,忽视工程质量,造成日后交楼存在群诉、收 楼低等情况,导致收楼阶段丌能获取30%奖金的风险。
关注成本的全过程劢态管理,确保成本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避免因结算阶段出现亏损或大幅低于之前预估净利润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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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奖金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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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七、相关处罚规定
4、考核范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成本责仸事敀,重大负面 新闻事件或未按合同交楼的,将根据实际负面影响和损失对所提 取的奖励金额进行扣减,并报主席、总裁审定。 5、参不该项激励的主要管理人员牟取个人私利;在行权日前主 劢离职或因工作失误被解聘;则所持贩股权自劢失敁,情节严重 者,现金发放部分全部返还;并依法追究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6、目标成本、费用控制丌力,由于自身管理原因造成返工等导 致成本增加,在奖励金额中全额抵扣。 说明: 充分体现“责权利对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原则

【股权投资】碧桂园股权激励制度解析

【股权投资】碧桂园股权激励制度解析

关注""(碧桂园总部大楼)碧桂园到今日为止为大众所熟知的项目股权激励制度有两个,一个是2012年碧桂园开始推行的‘’成就共享“制度,及2014年底开始施行的升级版”同心共享“制度。

01“成就共享“与”同心共享““成就共享”计划曾为碧桂园的扩张提供强劲动力,但这套激励机制的短板也逐渐显现:(1)按照规定,新项目无论何种原因在考核期内出现亏损,亏损额的20%将由区域总裁及项目总经理承担;(2)若一年内现金流不能回正,则该考核单元将失去继续参加成就共享计划的资格;(3)如参加此计划项目最终未能获得奖励,将视情况对区域及项目管理层进行处罚。

而后推出的“同心共享”,强化:(1)强制投资:集团董事、副总裁、中心负责人及区域总裁、项目经理需要对项目强制跟投;(2)限额投资:除以上强制跟投人员之外,其他员工在不超过投资上限的前提下也可自愿参与项目跟投,其中区域总裁、项目经理等仅需投资自己区域的项目,占比不高于10%,集团员工可投资所有项目,但占比不高于5%;(3)回报机制:当项目获得正现金流后,利润就可分配;项目有盈利时,可进行分红;但如果项目出现亏损,参与者不可退出;(4)进出机制:在项目投资期间(未判定为盈利或亏损之前),参与者可自由进出。

02万科与碧桂园(网传万科与碧桂园股权激励对比图)整体比较可以发现,碧桂园“同心共享”计划与的万科“合伙人制度”无论在参与项目、信息公示、参投人员、跟投方式及限额、回购机制、分红及本金返还条件、退出机制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

自碧桂园、万科之后,“跟投”(项目股权激励,即超额利润激励)在房地产行业蔚然成风。

根据调查显示:截至2016年7月,中国房地产企业前50强中,有45%的企业实施了项目跟投;前100强的企业中,有35%的企业已实施了项目跟投。

当各企业都相继设计、实施了自己的跟投机制后,我们会发现,效果不一,反响各异。

03“跟投”还香不香?由于经济周期也好,产业转型也好,总之地产行业正在面临又一次转型。

碧桂园集团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2015.

碧桂园集团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2015.

碧桂园集团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一、什么是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成就共享计划是主席首创的、革命性的激励制度;该制度的实质是“合伙人制度”;秉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对获得成功的项目和区域实行强激励措施。

方案特点:激励幅度之大——史无前例方案创新力度——冠绝同行成就共享计划将极大激发区域项目“当家作主、用心研究”的意识,促进公司持续高速增长。

二、获得奖励的两大前提前提1:一年内实现集团自有资金投入全部回笼前提2:项目累计回笼资金>(自有资金投入+年化自有资金标准收益) 以上两大前提必须同时满足。

说明:1、自有资金投入,指集团以任何形式向项目投入的资金,以资金到位之日起计。

2、年化自有资金标准收益=自有资金按年折算后的金额×30%三、奖金计算方法(1)区域主导拓展的项目:成就共享股权金额=(净利润–自有资金按年折算后的金额×30%)×20%(2)集团主导拓展的项目:成就共享股权金额=(净利润–自有资金按年折算后的金额×30%)×(10%~15%)净利润:指考核项目所实现的净利润,一般为预估净利润。

四、策略和建议:如何尽快达到成就共享条件1、做好市场研究获取优质土地 , 能否实现成就共享,拿地是关键,必须在拿地期间认真分析当地市场,确保财务测算的真实性、准确性,提前做好现金流规划。

只获取预期可获得成就共享计划超额收益的地块。

2、与政府建立良好关系, 土地款延期、分期支付或其他减免政策;建立行政审批的绿色通道,提高报批报建速度,或报建规费的减免;降低预售门槛,尽快销售回款;取消或放宽预售款监管政策。

3、快速开工、快速销售、快速回笼资金,做好项目前期策划和前置工作,做好项目的定位和规划设计,尽可能缩短开盘周期;项目部与营销紧密配合,合理安排营销推广节奏,项目部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展示区和充足货量,把握好销售窗口期;争取尽快开盘,给销售与回款预留充裕时间。

五、警惕五大风险1、国家政策、当地支柱产业、当地房地产市场出现较大变动甚至逆转,产品定位不适合当地情况所带来的市场风险。

碧桂园秒杀其他房企的拿地之道:去拿能够获得成就共享的地!

碧桂园秒杀其他房企的拿地之道:去拿能够获得成就共享的地!

碧桂园秒杀其他房企的拿地之道:去拿能够获得成就共享的地!去拿?能够获得成就共享的地都说:“地那咋了,一切就都咂了!”为什么碧桂园攻城略地无一失手?原因无他,仅仅因为在碧桂园同心共享机制约束下,『去拿能够获得成就共享的地』成了碧桂园项目总的不二选择,说到底,这也是碧桂园制度的优越性......今天就给大家分享:《同心共享机制约束下碧桂园的拿地策略》......碧桂园在业界率先开启同心共享模式,能否实现成就共享,拿地是关键,必须在拿地期间认真分析当地市场,确保财务测算的真实性、准确性,提前做好现金流规划。

只获取预期可获得成就共享计划超额收益的地块。

01一.碧桂园拿地手法解读.二三线城郊、四线城区”拿地策略碧桂园一贯采取“二三线城郊、四线城区”拿地策略,成为区域全面领先者①碧桂园城市选取策略②碧桂园地块选取条件③碧桂园地块规模要求倾向于大规模拿地,地块基本在千亩以上,建筑面积达数百万平米。

④碧桂园取地决策由过去集团“广撒网”与政府谈合作的全国统一拿地模式,2012年底开始权利下放至区域公司,以促进地区深耕与规模扩张。

二、简政放权,拿地自主化碧桂园拿地权利下放,各区域公司投资团队都可在全国范围内拓展拿地,形成内部竞争机制:碧桂园土地投资制度:三、周一投资例会,提高拿地决策效率每周一晚上两个小时的投资例会,大幅提高拿地决策效率碧桂园拿地决策模式:四、拿地-科学化测算和评估碧桂园测算器系统优点:02二.碧桂园拿地指引碧桂园拿地秘籍——获取优质土地,产品定位精准1.深入市场调研——研究市场深入市场调研——研究产品深入市场调研——研究配套及绿化景观环境2.碧桂园深入项目定位精准1、根据项目地方情况进行不同产品组合:通过不同组合下各产品建造成本、销售价格、推售周期、去货速度、净利润、IRR、成就共享金额等指标进行综合分析,采用能平衡销售与开发速度、项目获得最佳效益的方案。

2、建与众不同的当地标杆产品:投资部门根据项目的定位审批报告,编制项目定案报告,报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碧桂园地产集团 -[成就共享]:集团“同心共享”操作细则指引V2.0(试行)

碧桂园地产集团 -[成就共享]:集团“同心共享”操作细则指引V2.0(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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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投资企业”),作为新项目的投资主体。 (三)“集团投资企业”的合伙人为 2-50 人,其中: “佛山市顺德区团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参与合伙
企业,公司的发起人亦可以个人的名义参加合伙企业,其投资总额合 并计算。
集团有出资底线要求的员工以个人名义参加合伙企业,如无中国 国籍,则自行指定份额代持人;
各中心(各公司)推荐 1 名员工代表,对中心其他员工的投资 份 额进行代持。
如相加的人数仍超 50 人的,则安排代持。 (四)除“佛山市顺德区团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普通合伙人 的身份参加合伙企业外,其他投资员工均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参加。 (五)“集团投资企业”的合伙期限为 5 年,期满清算,清算后 根据需要再组合投资。 (六)“集团投资企业”的合伙协议由财务资金中心法务部拟定。 第五条 “区域投资企业”的组建 (一)由区域总裁与区域财务负责人共同发起成立“区域投资 管 理有限公司”。其注册资金满足注册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低注 册资 本即可。公司的发起人亦可以个人的名义参加合伙企业,其投 资总额 合并计算。 (二)“区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可以是一家,也可以是多家, 但要向集团备案。
(二)区域 要求强投资人员:区域总裁、区域投资负责人 、区域营销负 责人、区域财务负责人、项目总经理、项目营销负责人和项目投资跟 进人;
自愿出资人员:鼓励区域广大员工参与。 (三)在总部和区域均任职的员工,参与区域的投资企业。 第四条 总部“集团投资企业”的组建 (一)由集团指派两名高管发起成立“佛山市顺德区团心投资 管 理有限公司”,其注册资金满足注册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低注 册资 本即可。发起人为:吴建斌和伍碧君。 (二)“佛山市顺德区团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总部的出资员 工共同发起成立“佛山市顺德区共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

公司活动激励政策

公司活动激励政策

碧桂园活动激励方案
为能成功举办2019年最后一场碧桂园交房活动项目,打响和提升公司的知名度、美誉度;并为推进碧桂园项目开发和年底合同产值转化,以及项目团队激励,特制定本激励方案。

活动目标值:
一、团队方面奖励:
设计一部——沈晓勇组 80万合同产值
设计二部——牟欢小组80万合同产值
吴华新小组——成功邀约40户到活动现场
以上完成相应部门目标值的奖励1000元,没完成相应部门目标值的负激励500元。

二、设计师个人方面奖励:
设计师收预估合同款10%奖励300元,
收预估合同款30%奖励500元,
收预估合同款60%奖励1000元
厦门桔家云整装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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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集团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试行)时间:2019年12月10日1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考核方式及奖励条件 (3)第三章购股权的管理 (7)第四章奖励结果申诉 (9)第五章释义 (10)第一章总则1.1目的本激励制度是为长期忠诚服务碧桂园集团,同时创造较好效益,做出巨大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制定。

1.2案例分析(均为区域主导拓展的项目)案例一:某项目,2011年1月1日集团投入自有资金一次性支付地款1亿元,土地综合单价为30万元/亩,地块共333亩,容积率2.0。

若通过项目融资(开发贷款、供应商垫资等)支付其他开发费用集团不再投入,并于2011年6月1日开盘销售,6月30日回笼自有资金(可用于购置土地的非受限资金)1亿元(1亿元占用6个月,相当于5000万元占用一年),12月31日前再次回笼自有资金1500万元(集团要求自有资金占用的年化收益30%)。

若此后项目可利用融资和销售回款滚动开发,无需集团再投入资金,则本项目净利润的20%可作为股权激励。

综上,楼面地价为225元/平方米,预期利润达到33.8元/平方米后超额的部分,可按照回笼节奏提取20%作为股权激励。

案例二:案例一项目,其他条件不变,于2011年12月1日开盘销售,12月31日回笼自有资金1.3亿元。

综上,楼面地价为225元/平方米,回笼预期利润达到67元/平方米后超额的部分,可按照回笼节奏提取20%作为股权激励。

案例三:案例一项目,其他条件不变,但无法获取项目融资,开盘前土地外的开发费用需集团投入共计2亿元(假设年化投入为0.7亿元),6月30日回笼自有资金3亿元,12月31日前再次回笼自有资金3600万元。

综上,楼面地价为225元/平方米,回笼预期利润达到81元/平方米后超额的部分,可按照回笼节奏提取20%作为股权激励。

案例四:案例一项目,其他条件不变,2011年1月1日集团投入自有资金一次性支付地款2亿元,土地综合单价变为60万元/亩,6月30日回笼自有资金2亿元,12月31日前再次回笼自有资金3000万元。

综上,楼面地价为450元/平方米,回笼预期利润达到67元/平方米后超额的部分,可按照回笼节奏提取20%作为股权激励。

小结:从上述四个案例看出,积极主动地以合理成本取得外部资金支持(贷款、垫资等方式),以及尽早地实现开盘,可减少集团自有资金的投入与占用时间,能相应提高可提取的成就共享股权奖励金额。

另,按此种计算方法所创造的净利润越高,则经营管理人员所分得的利润总额就越高。

1.3实施范围适用于集团新购置的项目,即【2011年8月1日】后获得的项目,包括新拓展项目及原有项目的新地块。

第二章考核方式及奖励条件2.1成就共享股权考核方式2.1.1区域主导拓展的项目成就共享股权金额 =(净利润减自有资金按年折算后的金额×30%)×20%自有资金按年折算后的金额=集团的自有资金投入×(自有资金被占用的天数÷365天)例:案例一项目,其他条件不变,情况1: 1个月通过项目融资(开发贷款、供应商垫资等)回笼自有资金1.025亿元(可用于购置土地的非受限资金),自有资金按年折算金额为822万元,按上述条件,预期利润达到5.6元/平方米后超额的部分,可按照回笼节奏提取20%作为股权激励。

情况2: 2个月通过项目融资(开发贷款、供应商垫资等)回笼自有资金1.05亿元(可用于购置土地的非受限资金),自有资金按年折算金额为1640万元,按上述条件,预期利润达到11.1元/平方米后超额的部分,可按照回笼节奏提取20%作为股权激励。

情况3:3个月通过项目融资(开发贷款、供应商垫资等)回笼自有资金1.074亿元(可用于购置土地的非受限资金),自有资金按年折算金额为2466万元,按上述条件,预期利润达到16.7元/平方米后超额的部分,可按照回笼节奏提取20%作为股权激励。

小结:综上,资金回笼越快,自有资金按年折算金额越低,可获取的激励金额越高情况4: 2011年6月1日开盘销售,6月30日回笼销售资金1.5亿元,其中可用于购置土地的非受限资金0.5亿元,预售监控的受限资金1亿元,12月31日回笼销售资金1亿元,其中可用于购置土地的非受限资金0.8亿元,预售监控的受限资金0.2亿元,虽然销售回笼资金2.5亿元,但因为1.2亿元预售监控的资金受限不计入回笼,实际自有资金按年折算金额仅为7500万元,按上述条件,预期利润达到50.7元/平方米后超额的部分,可按照回笼节奏提取20%作为股权激励。

小结:综上,回笼自有资金必须是可用于购置土地的非受限资金,预售监控的受限资金不能计入自有资金回笼。

2.1.2集团主导拓展的项目成就共享股权金额=(净利润减自有资金按年折算后的金额×30%)×10%~15%计提比例原则上为15%,如特殊项目,主席、总裁可适当调整,但不低于10%.2.1.3净利润的调整项目的对外融资利息由项目自行承担,若抵押物为本区域自有,则只需承担对外融资利息;若抵押物为区域外项目提供的,则项目除承担对外融资利息外还需按该抵押物所对应的融资金额计算5%的集团计息,在净利润中扣除。

若参与此激励制度项目无论何种原因在考核期内出现亏损,亏损额的20%由区域总裁及项目总经理承担,其中区域总裁占70%,项目总经理占30%,当期从其所管辖的其他项目的成就共享股权金额中扣除,未能扣除的,从其工资、奖金中扣除。

2.1.4成就共享股权激励的考核原则上应以单个项目为考核单位,考核过程覆盖该项目整个开发周期。

如确实存在一个项目同期获取土地面积较大需分期开发时,则可按分期开发合理划分为若干个考核单位,但方案须经过总裁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资金、公共设施、市政配套等成本的合理分摊),并由集团总裁和主席批准。

划定考核单位后,如无特殊情况或重大影响,不允许再次修改该考核范围,同期获取土地面积较大需分期开发项目的二期及以后各期,可据此在本期启动前参照成就共享激励制度更新确认本期考核及激励方案,经过总裁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由集团总裁和主席批准。

2.2成就共享股权奖励条件2.2.1除主席、总裁批准的特殊情况外,项目原则上自有资金投入需在一年内全额回笼方可参与奖励(指集团以任何形式投入或集团其他公司代付款到位之日起计)。

当满足项目的回笼资金大于自有资金投入与年化自有资金收益之和时,项目按半年度开始计提成就共享股权金额。

达到奖励条件后的每笔自有资金投入均按年度折算为年化投入,计算调整成就共享股权金额。

2.2.2若因项目规模较大需分期开发时,则可按分期开发合理划分为若干个考核单位,经集团总裁和主席批准划分为多个独立考核单位的,上述的“一年“的起算时点可适当延后,由区域申报,经集团总裁和主席批准,但在起算时点前占用集团资金的均需计算内部计息。

2.2.3若地块取得前,支付保证金或共管资金,低于或等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一年”的起算时点递延至摘牌或股份过户(股权收购方式),若该保证金或共管资金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向集团申请递延该起算时点,但在起算时点前占用集团资金的均需计算内部计息。

如有特殊情况,区域可以依据激励制度的相关规定提出自己的申请,报主席和总裁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奖励条件。

2.3奖励计提时间及分配方式2.3.1在考核范围结算之前,项目每半年度更新计算(预测)成就共享股权金额,并根据计算结果调整前期已计提金额。

每半年度,成就共享股权金额按以下方式分别以现金奖励及直接用于支付购股权方式进行分配:2.3.3购股权均于每半年度授出,现金奖励每半年度计提并且根据项目预售、收楼及结算三个阶段分别按比例发放,其中每个阶段的现金奖励派发上限为:实现预售派发50%;完成收楼派发30%;完成结算派发20%。

区域总裁可在各阶段的现金派发上限内做适当调整。

现金奖励的具体发放方式为每半年度回顾当期已实现的预售、收楼及结算情况,按销售面积比例计算实际应发放的现金奖励。

2.3.4如果项目开发后期净利润发生重大减少,导致已发放的现金奖励超过应发放现金奖励的,将按以下顺序依次扣回:①调减未行权的购股权份数;②未行权购股权份数不足以扣减的部分,由区域总裁承担。

2.4虚拟股息持有购股权的员工在行权日到期日前,如公司分派股息,可按同等方式计算虚拟股息,与宣布分派之日的当年年终奖一并以现金支付。

虚拟股息按照每次授出购股权分别计算,计算方法为:每股应派股息×股份数。

2.5终止与扣回2.5.1考核范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成本责任事故,重大负面新闻事件或未按合同交楼的,根据实际影响和损失对所提取的奖励金额进行扣减,并报主席、总裁审定;2.5.2参与该项激励措施的主要管理人员,如利用公司资源获取土地擅自另行开发或交予他人开发及未经公司允许在其他地产公司兼职或参股其他地产公司项目开发等情况,则扣除所有奖励金额,并依法追究对公司造成的相关损失。

2.5.3持有购股权的员工在行权日前主动离职或因工作失误(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利益、渎职、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被解聘的,所持购股权自动失效。

情节严重者,现金发放部分全部返还。

2.5.4目标成本、费用控制不力,由于自身的管理原因造成的比如返工等成本增加,在奖励金额中全额抵扣。

2.5.5区域总裁、项目总经理退休或因公司要求调任的,按任职期间贡献核定奖励数额,报请主席、总裁确定;剩余奖金在继任者中,重新分配。

第三章成就共享奖励购股权的管理3.1员工购股权计划3.1.1根据本制度第二章考核和奖励方法计算得出的成就共享股权金额,除现金奖励部分外,将直接作为碧桂园集团购股权计划下(于2007年3月20日获股东会批准)员工行使购股权需支付的行权对价。

公司按照每名员工的奖励金额,除以购股权计划约定的行权价格,计算得出该员工可取得的购股权份数。

3.1.2购股权计划自2007年3月20日起计算,有效期为10年。

一般情况下,每次授出购股权满5周年,才可行使。

管理层可以根据项目结算时间或有益于员工激励的其他原因,对购股权的行权锁定期限进行调整。

3.2授出、调整购股权3.2.1满足计提条件的项目/区域每半年度对考核项目/区域进行考核,将奖励员工名单、奖励方案和成就共享股权金额,报财务资金中心、总裁办审核后,呈报总裁、主席审批。

3.2.2按照每名员工的奖金额除以购股权行使价,计算该员工应授予的购股权份数。

3.2.3控股公司向员工发出购股权要约函,员工在购股权邀约函发出24小时内以亲笔签名纸质文件方式接受则获得相应购股权;员工接受当日视为授予日。

控股公司根据上市规则要求做出公告及内部登记。

3.2.4如发生本制度上文所述的调整事宜,将对成就共享股权金额和购股权份数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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