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巷施工安全规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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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巷工程施工规范2024年

井巷工程施工规范2024年

井巷工程施工规范(2024年)一、总则1.1 为了加强井巷工程施工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建筑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井巷工程施工,包括井筒、巷道、硐室等工程。

1.3 井巷工程施工应遵循科学管理、先进技术、环保节能、安全第一的原则。

二、施工准备2.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等因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内容。

2.2 施工图纸及技术文件施工单位应熟悉和掌握施工图纸及技术文件,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确保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设计要求。

2.3 施工设备及材料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提前准备施工所需设备、材料,并进行检查、试验,确保设备、材料合格、完好。

2.4 施工现场准备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平整、排水、通风、照明等工作,确保施工场地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三、施工过程管理3.1 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3.2 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3.3 施工进度管理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3.4 施工投资控制施工单位应合理控制工程投资,加强成本核算,提高投资效益。

四、施工技术要求4.1 井巷工程测量井巷工程测量应严格按照国家测量规范进行,确保测量数据准确、可靠。

4.2 井巷工程掘进井巷工程掘进应根据地质条件、施工设备等因素,选择合理的掘进方法,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4.3 井巷工程支护井巷工程支护应根据地质条件、工程特点、施工方法等因素,选择合理的支护形式,确保工程安全。

4.4 井巷工程排水井巷工程排水应根据地质条件、工程特点等因素,设计合理的排水系统,确保工程正常进行。

巷道掘进安全操作规程(4篇范文)

巷道掘进安全操作规程(4篇范文)

巷道掘进安全操作规程(4篇范文)第1篇巷道掘进安全操作规程一、出渣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爆破后,应进行通风,处理浮石,清扫井圈,处理好盲炮后,方可进行作业;2、作业前,应详细检查有关设备和部件。

二、斜井、平巷口施工时,要及时架设支护和砌筑挡墙。

斜井、平巷掘进,爆破后,应有充分的通风时间,烟尘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在没有机械通风时,必须按具体情况,规定足够通风时间。

出渣前,应首先敲帮问顶,检查处理工作面顶、帮的浮石。

撬浮石的撬棒,应有足够长度,以便人员能站在安全地点工作,并且以便清楚地观察浮石范围。

三、普通法掘进天井、溜井,应遵守下列规定:1、使用的工作台,必须牢固可靠;2、必须设置安全棚,距工作面的高度不大于6m;3、掘进高度超过7m时,应装梯子间、渣子间等设施,如没有梯子间,应设梯子,梯子上部应有护棚,防止崩坏梯子;4、天井、溜井应尽快与上部平巷贯通。

贯通前,不准在其间开凿任何工程;5、距上部中段7m时,必须在贯通地点设置警戒标志;6、采用下掘法的小天井,应用梯子作为人员上下之用,不许用爬绳上下人员,起爆方法应采用在井外起爆(电点火、导爆管、电雷管等)方法;7、溜矿格不得放空,应保留不少于一茬炮爆破下的矿岩量。

四、在不稳定岩层中掘进的井巷(包括采矿巷道),必须支护。

在松软或流砂性岩层中掘进时,应在永久支架至掘进工作面间架设临时支护,或采用超前支护。

五、需要支护的井巷,中途停止掘进时,支护必须跟至工作面。

六、架设木支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不得使用腐朽、蛀孔、软杂木、劈裂的坑木;2、架设支架后,在连接附近应用木块将梁、柱与顶、帮之间楔紧,顶板与两帮的空隙必须培严填实;3、斜井支架应加下撑和拉杆,坡度大于30度的斜井采用永久支护时,棚间应设顶柱;4、发现棚腿歪斜、压裂、顶梁折断及坑木腐烂等破坏现象时,应及时更换修复。

七、对各种支护的井巷,要进行定期检查。

井下的安全出口、升降人员的井筒,每月至少要检查一次。

井场与基础施工安全规程范文(三篇)

井场与基础施工安全规程范文(三篇)

井场与基础施工安全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井场与基础施工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井场与基础施工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井场和基础施工的项目,包括井场钻井作业、基础施工立柱、地基桩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并严格执行本规程,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条所有施工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程,并定期接受相关安全培训。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在施工前,应对井场和基础进行检查,并确定施工的方案和安全措施。

第六条在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

第七条施工前,应保证相关施工人员已经接受了必要的培训,了解施工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范。

第三章施工过程的安全措施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安全鞋等。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必须建立并执行安全作业制度,包括井场和基础施工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在井场和基础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护栏、警示标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机械设备和工具的操作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四章施工后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施工结束后,应对井场和基础进行清理,并确保施工场地的整洁。

第十四条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设备和工具进行归还和整理,确保其安全使用。

第十五条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总结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第五章突发事件和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火灾、中毒、电击等突发事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警和救援。

第十七条如发生施工事故,应立即暂停施工,确保现场的人员安全,同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违反本规程的施工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井场与基础施工安全规程模版(三篇)

井场与基础施工安全规程模版(三篇)

井场与基础施工安全规程模版【井场安全规程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工地井场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工地井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包括井场设施的运行、设备的搬运、作业人员的操作等。

第三条工地井场施工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井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

第二章设施安全管理第五条工地井场施工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井场设施进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第六条施工过程中,井场设施应保持良好的状态,不得有安全隐患,必要时应进行维修和加固。

第七条井场设施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告示各类安全提示信息,保证工作人员能够清楚了解和掌握安全规程。

第八条井场设施的运行和操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不得擅自更改或拆除设施。

第三章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第九条井场施工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进行作业,不得超负荷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应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严禁穿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装和鞋子。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危险源管理第十三条井场施工过程中,应对危险源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危险源应根据安全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对于高风险的危险源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应有专人负责,实施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十六条对发现的危险源,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限制和消除,对紧急情况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进行应急处理。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措施、组织结构、应急设备和物资准备、应急演练等内容。

第十九条应急演练应定期进行,演练结果应详细记录并进行分析总结,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井巷工程施工规

井巷工程施工规

井巷工程施工规范一、总则1.1 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巷工程的施工。

1.2 井巷工程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1.3 井巷工程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施工效率。

1.4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承担相应工程的施工。

二、施工准备2.1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形地貌等情况。

2.2 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施工顺序、施工工艺等。

2.3 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施工技能和安全意识。

2.4 施工前应准备施工所需的原材料、设备、工具等,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三、施工过程3.1 施工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2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

3.3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整洁和有序。

3.4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5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工程变更的记录和申报工作。

四、施工安全4.1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

4.2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3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4.4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4.5 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

五、施工质量5.1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5.2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把控原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确保工程质量。

5.3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4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施工质量。

六、竣工验收6.1 工程完成后应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

6.2 竣工验收应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的内容。

6.3 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业主提交工程竣工资料。

井巷施工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大全

井巷施工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大全

井巷施工有关安全规定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职工安全通则1.自觉遵守安全施工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认真做到“三不伤害”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别人“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2.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知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4.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5.主动提出改进安全施工生产工作意见。

吊桶提升安全规定1.竖井开凿初期无导向绳时,升降距离不得超过40m,吊盘下面导向绳部分不得超过40m。

2.吊桶上部必须装有坚固合格的保护伞。

3.吊桶提升系统连接部位应设乘吊桶人员拴挂安全带坚固位置,此结构禁止设在旋转部位。

4.乘吊桶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系牢安全保险带。

5.乘吊桶人员必须按吊桶容积额定乘人规定每人所占桶底有效面积不小于0.12m²,严禁超员,桶内人员必须面向桶外。

6.装有物料的吊桶禁止乘人,禁止乘吊桶人员坐在或站在吊桶边缘。

7.禁止用自动翻转式或底开式吊桶升降人员。

8.吊桶升降到井口乘吊桶时,必须在井口盖门关闭就位,吊桶停稳后方准人员上下进出吊桶。

井口信号工安全操作1.严禁酒后上岗,运行前必须做好过卷试验2.坚持岗位交接班,各种安全记录填写清楚齐全。

交接班期间,容器不准运行。

3.监督检查乘人制度落实情况,有权拒绝违章违制行为,严格制止人料混乘。

4.操作中,了解种类信号,掌握信号来源,严密注意观察信号指示灯。

精力集中,不睡岗,岗上不准会客和看各种书报杂志。

5.必须维护好声光信号装置及通讯器材,发出的信号必须准确、及时、清晰、短促,并重复一次,未听清楚,不准发出信号。

6.升降运送重设备、长物料时确认安全可靠,并用电话通知机房,井下方可发出信号。

7.及时了解各中段水平、吊盘信号情况和井下情况,严禁不经过井口信号升降提升容器。

吊盘升降安全规定1.必须采用双层吊盘作业。

2.吊盘升降台时,必须对稳车、悬吊钢丝绳及信号装置进行严格检查,并撤出吊盘以下所有人员。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一、总则随着矿山开采的深入和规模的扩大,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保证矿山井巷工程的安全可靠施工,制定本规范。

二、工程前期准备1、矿山井巷工程前期准备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立项:明确工程的前期造价、施工计划和安全预案。

(2)勘察设计:对井巷位置、长度、宽度、高度等进行详细勘察,绘制出详细的设计图纸。

(3)材料选购: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矿山井巷工程用材料,保证工程质量。

(4)人员培训:为施工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

(5)安全防护: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三、井巷开挖1、井巷开挖前,需要对开挖区域进行清理和平整,并进行标线。

2、采用逐段掘进的方式进行井巷开挖,确保开挖进度和工程质量。

3、开挖时应遵守矿山开挖规程,采取适当的支护措施,确保工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开挖过程中,需要定期对井巷的支护结构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修补和加固。

5、开挖完成后,需要对井巷进行清理和除尘,确保井巷通道畅通。

四、支护施工1、支护施工是矿山井巷工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2、支护材料的选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加强质量监督与检验。

3、进行支护施工时,需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支护施工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五、通风施工1、矿山井巷工程通风施工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保障。

2、通风系统的设计和施工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通风施工过程中,需要加强对通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4、通风施工需要严格遵守矿山通风规程,确保工程的通风质量。

六、验收与验收1、矿山井巷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验收,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2、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性、通风效果等,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验收。

3、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需对工程进行整改和修复。

井场与基础施工安全规程范文(3篇)

井场与基础施工安全规程范文(3篇)

井场与基础施工安全规程范文1、井场1)定井位时,井场边缘距铁路、高压线、高大建筑物及其它大型设施不少于50m,井口距民房距离不小于100m,远离地下管线。

2)确定井位应避免定于易受暴雨冲淹的低洼地或河水上涨淹没之处。

3)井场中部应稍高于四周,坡度一般为____%-____%,,以利于排水。

4)井架大门方向应考虑司钻工作方便,尽量朝南或东南方向。

5)在苇塘钻井时,井场周围防火隔离带宽度不小于20m。

6)各类钻机占地标准:3200钻机:65m35m4500钻机:75m35m5000m钻机:80m40m6000m钻机:95m45m7)井位确定以后,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或更改大门方向。

2、基础与基础施工1)井架基础确定采用固定基础、活动基础或薄壳基础,应根据地基地耐力和井的深浅与负荷进行选择。

2)一般活动基础对坑底土坎的压强不得大于0.38MPa,死基础对坑底的压强不得大于0.2MPa。

3)基础只准挖方不准填方,如地基地耐力设计较低时,用人力夯实打桩加固或加大承压面积后,方可打基础或摆活动基础。

4)挖坑做到基坑上小下大,填石要求先大后小,石头要填平,不准落入土块。

5)对特殊井场,如海滩地、淤泥、沼泽地、盐丘以及高压井或有特殊工程要求的井,施工前都要经公司技术部门与钻前大队共同作出具体设计。

6)死基础填石灌浆时,将直径为D150mm-D300mm的毛石分层填放(每层约400mm-500mm),分层灌浆。

待水泥砂浆返上后,再投入第二层毛石。

混凝土的比例(水泥:砂子:石子体积)井架基础部分:1:2:4机泵房设备基础部分:1:3:6基础表面层0.1m:1:27)分层灌浆过程中应用撬杠反复捣实,防止出现疏松组织、气孔或裂纹。

一个基础必须当天作业完毕,必须使用搅拌器下灰,一律不准人工冲洗下灰。

8)浇注死基础时,砂子要采用石英砂,其粒度一般用中粗砂(中砂直径为D0.2-D0.5mm,粗砂直径平均为D0.4-D0.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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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巷施工安全规程
Well Lane Construction Safety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井巷施工程序
井巷是为进行采掘工作在岩层或煤层内所开凿的一切空硐。

井巷工程包括井筒、井底车场巷道及硐室、主要石门、运输大巷、采区巷道及回风巷道等全部工程。

这些工程中有一些工程构成连锁工程项目,也可以称为矿井建设关键线路或主要矛盾线,也就是决定矿井建设最短总工期的、只能按顺序施工的路线。

该线路上的各单位工程统称关键工程,包括井筒、井底车场重车线、主要石门、运输大巷、采区车场、采区上山、最后一个采区切割巷道或与风井贯通巷道、风井等。

井巷掘进的主要施工方法
根据施工方法及地层赋存条件的不同,井筒(或巷道)施工分为普通凿井法与特殊凿井法。

普通凿井法是在稳定或含
水较少的地层中采用钻眼爆破或其他常规手段凿井的方法。

特殊凿井法是在不稳定或含水量很大的地层中,采用非钻爆
法的特殊技术与工艺的凿井方法。

通常采用的有冻结法凿井、钻井法凿井、注浆凿井法凿井。

井巷支护及维护
一般井巷掘进出空间后,都要进行临时支护或永久支护,以防止围岩的破坏。

具体分为锚杆支护与锚喷支护、混凝土
及钢筋混凝土支护和棚状支架三种。

矿用爆破器材
矿用爆破器材主要包括炸药和起爆器材。

炸药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能够发生快速化学反应,释放
大量热量,产生大量气体,因而对周围介质产生强烈的机械
作用,呈现所谓爆炸效应的化合物或混合物。

炸药一般有硝酸铵类炸药、水胶炸药、硝化甘油炸药和
乳胶炸药。

其中硝酸铵类炸药是我国矿山最广泛使用的工业
炸药。

硝酸铵类炸药曾称“硝安炸药”或“硝铵炸药”,是经硝酸
铵为主加有可燃剂或再加敏化剂(硝化甘油除外),可用雷管
起爆的混合炸药。

该炸药的特点是氧平衡接近于零,有毒气
体产生量受到严格限制。

硝酸铵炸药均为粉状,用纸包装加工成圆柱形药卷,外涂一层石蜡防水。

硝酸铵炸药的贮存期为4—6个月。

水胶炸药是20世纪70年代研制成功的新型炸药,是硝酸甲胺的微小液滴分散在以硝酸盐为主的氧化剂水溶液中,经稠化、交联而制成的凝胶状含水炸药。

水胶炸药具有抗水性能强、密度高、威力大、安全性好、生产工艺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无硝酸铵类炸药的主要缺点。

硝化甘油炸药是硝化甘油被可燃剂和(或)氧化剂等吸收后组成的混合炸药。

其优点是威力高、耐水(可在水下爆破)、密度大、具有可塑性、爆炸稳定性高。

缺点是会“老化”、“渗油”,机械敏度高,生产和使用安全度较差,价格昂贵,已经很少使用。

乳化炸药是通过乳化剂的作用,使以硝酸盐为主的氧化剂水溶液微滴均匀地分散在含有气泡或多孔性物质的油相连续介质中而形成的油包水型膏状含水炸药。

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矿井下工作面或工作地点应使用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国家安全规程规定的煤矿许
用炸药。

起爆器材可分为起爆材料和传爆材料两大类。

雷管是爆破工程的主要起爆材料,导火线、导爆管属于传爆材料,继爆管、导爆线既可起起爆作用,又可起传爆作用,是两者的综合。

雷管由外界能激发,能可靠地引起其后的起爆材料或各种工业炸药爆轰的起爆材料。

雷管有火雷管与电雷管两种。

使用导火索引爆的雷管称火雷管,用通电点火引爆的雷管称为电雷管。

由于煤矿井下存在瓦斯和煤尘。

因此,煤矿井下禁止使用明火起爆,只能采用电能激发的电雷管。

电雷管可以分成如下几种:激发后瞬时爆炸的称“瞬发电雷管”,隔一定时间爆炸的称“延期电雷管”。

按延期间隔时间不同,延期电雷管又可以分为“秒延期电雷管”和“毫秒延期电雷管”。

延期电雷管是为了提高爆破效果,加大自由面,使工作面各种炮眼的爆炸有一定的先后顺序。

此外,还有抗静电性能的雷管,称“抗静电电雷管”。

导火索又叫导火线,用于引爆火雷管。

由于导火索点燃后,自身是一发火体,因此不能在有瓦斯或矿尘爆炸的场所
使用。

导爆索又叫传爆线,是以副爆药为索芯,以棉、麻、纤维等为被覆材料,能够传递爆轰波的索状起爆材料。

导爆索可用来传递爆轰波并直接引爆炸药或与之相连的另一根导爆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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