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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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概念和背景
二、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具体内容
三、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实施流程
四、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作用和意义
正文
一、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概念和背景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是我国党的一项重要决策制度,也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这一制度起源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是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为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党的决策机制、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而提出的。
二、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具体内容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包括三个“重”和一个“大”。
三个“重”分别是:重要事项集体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集体决策,重要经济事项集体决策。
一个“大”是重大问题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集体决策,保证党的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三、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实施流程
实施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首先要明确决策事项的范围和内容。
对于重要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经济事项等,都需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集体决策。
其次,要建立健全决策程序,包括议题提出、信息收集、方案制定、讨论表决等环节。
最后,要强化决策结果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决策的有效实施。
四、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作用和意义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党的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文尊敬的各位领导和同事们:根据我们单位的发展需要,为了推动事务的有效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集体化,我们现在决定引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一、三重一大事项1. 三重事项:(1)重大经营决策,包括但不限于战略规划、市场开拓、合作伙伴选择等重要事项;(2)重大财务决策,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筹措、投资决策、财务评估等重要事项;(3)重大人事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高层人员的选拔、晋升、培训等重要事项。
2. 一大事项:(1)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决策结果的审议,包括但不限于决策方案的讨论、评估、修改、表决等环节;(2)将事项决策结果及时报告给上级领导,确保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决策结果的执行力。
二、决策制度1. 召开集体决策会议:(1)三重事项的决策要在全体领导层及相关人员参与的集体决策会议上进行,确保决策的权威性和民主性;(2)一大事项的审议也要在集体决策会议上进行,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决策程序:(1)确定决策议题;(2)收集分析相关信息;(3)设计决策方案;(4)讨论、评估和修改方案;(5)决策表决;(6)将决策结果及时报告。
3. 决策结果的执行:(1)决策结果应当得到全体参与集体决策的认可,并按照决策结果进行实施;(2)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应当及时报告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三、权责分明1. 参与决策的人员应明确自己在决策中的责任和权益;2. 大家在决策中都要积极发表意见、展示专业能力、承担责任;3. 通过制度的规范和流程的明确,保证决策过程公正、透明、高效。
四、定期评估1. 定期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行评估和反馈;2. 针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优化;3. 确保制度持续有效。
以上为关于引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范文,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们认真研究,并在实践中逐步推行。
我们相信,通过集体决策的方式,能够更好地发挥每个人的智慧和团队的力量,为单位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指在中国新制度时期提出来的一种新式民主决策制度。
它要求在民主决策中,应由一个政府组织负责识别重大国家机构和重大公民事项,并
将它们作出集体决议,以确保其全局性和有效性,进而形成有利于实现全社会统一目标的
共识。
这种制度意在推动民主决策的纳入、预测、评估、衡量与执行,强调民主决策的统
一性、平等性、公开性与有效性,以构建一种自律的制度,改善民主决策的质量,形成更
有助于贯彻国家的政策的良性机制。
它的实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组建政府机构,这个机构由负责处理重大国家机构和民众意见表达方面的专
业部门组成,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运作,同时加强组织机构之间的配合,以减少复杂性。
其次,应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使其在沟通问题时能够有效地捕捉到各种因素,共同
商讨问题,在经过充分讨论之后,给出统一的结论。
再次,要实行大众投票的决策机制,肯定民众的合法权利,将其投票发表情况记录下来,用以向外界披露决策的公开性。
最后,要在争取共识中注重灵活性,不断进行反思和总结,以求在后续实施中不断改进,对各方人民进行必要的社会保障,使其能够实施公平、合理的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在中国新制度时期提出来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民主决
策制度。
它旨在在民主决策中落实有效和统一的机制,使民众的意见得到有效调节,从而
产生社会共同的需求,实现社会的统一与良性发展。
其实施不仅有助于改善民主决策的质量,也有助于形成更有效的政策结果。
医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医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什么是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医院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医疗机构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包括一、新设、迁址、扩建、并入、分立、合并、停业、复业;二、改变服务对象或服务范围;三、制定、修改、解除医疗服务合同,以及涉及医院安全责任的重大管理决策。
医院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涉及到医院的整体发展、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医院的安全可靠等方面,对医院的影响程度十分重要。
为何要制定集体决策制度?医院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涉及到医院的重大利益,需要全院人员的共同参与和决策。
只有集体决策,才能确保医院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可以强化医疗机构内部民主,避免权力过于集中造成的不公;能为医院保障落实诸如透明度和社会责任等基本价值,为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医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内容医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决策机构医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首先要建立相应的决策机构,该机构应具备代表全院人员利益的性价比,同时还应具有不受行政权力干扰的独立性、能够聆听、整合广泛声音和较高的决策能力。
设立预决策程序决策管理过程需要规范化,在决策前,应设立“预决策程序”,要求组织会议,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方案,征求讨论,确保重大问题得到全员广泛熟知和意见收集,为决策提供依据。
确立领导的决策权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应该由能够代表医院全员利益、具有执行力的领导来做出最终决策。
公开透明决策经过应该及时公布,并给予合理的解释,确保医院内部、医疗资本市场、患者、医生等相关各方面都可以了解到决策背后的原理和考虑因素,在公平和公正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出决策的科学和公正。
决策流程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流程如下:1.提出申请:医院管理层或其他相关人士提出医院三重一大事项的申请。
2.召开预决策会:在医院内部组织下属部门、医务人员、患者代表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预决策讨论,并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制定方案:根据讨论会的情况,医院管理层制定合理、可行的方案。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样本(3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样本一、背景和目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指在组织内部对于重大决策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决策的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可行性,提高组织内部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二、决策的范围该制度适用于组织内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事项:1.重大组织变革和战略调整;2.重大财务决策,如投资、融资和财务合作;3.重大人事任免和组织架构调整;4.重大市场策略和产品创新;5.重大法律事务和风险管理。
三、决策的程序1.提案阶段(1)任何成员都可以提出针对重大事项的提案;(2)提案应包含事项的背景、目的、意义、影响等必要信息,并提供相应数据支持;(3)提案人可以寻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支持和意见,并将其纳入提案文档中。
2.审议和调研阶段(1)提案提交给决策委员会成员进行审议;(2)决策委员会可以要求提案人进行展示和解答问题,也可以指定专门的调研小组对提案进行调研,以获取更多信息和意见;(3)调研小组应当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并将调研结果提交给决策委员会。
3.决策阶段(1)决策委员会就提案进行集体讨论和决策;(2)决策委员会成员应当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对提案的可行性、风险和影响进行评估;(3)决策委员会应当通过表决方式确定最终决策结果;(4)决策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决策委员会主席签字确认。
四、决策的参与者和权限1.决策委员会成员(1)决策委员会成员由组织的高层领导担任,包括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2)决策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一定的决策能力和经验,能够客观、理性地参与决策过程。
2.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1)提案人:负责提出决策事项的相关部门或个人;(2)调研小组成员:由决策委员会指定,负责对提案进行调研和收集意见。
3.权限划分(1)决策委员会有最终决策权,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具有约束力;(2)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有义务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意见,并承担相应的决策结果。
五、决策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决策应当基于充分的调研和分析,依靠客观的数据和方法,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3篇)

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促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民主、科学、规范决策,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事项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凡涉及本单位政策、发展、稳定以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三重一大”决策范畴。
主要包括:(一)重大事项决策1、研究部署本单位改革、发展工作;2、研究部署本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3、研究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委托贷款的重大政策调整;4、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活动实施方案,研究重要的对上工作请示和报告;5、研究调整中心机关、管理部的职能职责,研究中心机关科室设置及机关工作人员的定岗定责;6、研究调整本单位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7、制定与修改本单位工作制度和程序;8、研究落实上级机关、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的实施方案;9、研究代上级机关起草的规范性文件;10、研究部署本单位维稳工作,研究本系统涉稳重大问题的处理;11、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及善后处理,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信访事件、重大伤残事故的处置;12、研究部署本单位其他重大事件。
(二)重要干部任免1、研究本单位机构人员编制计划、临时用工及人员返聘计划;2、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中心机关、管理部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3、研究向上级呈报的市管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意见,研究中心机关及管理部中青年后备干部的推荐和调整;4、研究公开招考人员的录用或聘用;5、研究本单位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接收和落实。
(三)重要项目安排1、中心及管理部办公楼建设、维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2、____万(含____万)元以上大宗商品、设备的采购及安排,____万元以上大额固定资产处置等;3、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学校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指在某些重要事务上,学校采取集体讨论和决策的方式,确保决策的公正合理和充分参与。
“三重一大”分别指的是:
1. 重要事项必须通过集体决策。
指的是学校的重大事务、重要政策或制度改革等必须由相关的学校集体讨论和决策。
这样可以保证决策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2. 重要事项必须经过认真研究。
指的是在集体决策之前,需要对重要事项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包括调查研究、相关数据统计等,从而做出准确、可靠的决策。
3. 重要事项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决策。
指的是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引导全体成员积极参与,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并最终通过大多数的意见和投票结果来决策。
4. 重要事项必须严格执行。
指的是一旦决策达成,各相关部门和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决策,确保决策的实施效果。
通过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学校可以在重要事项上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增强决策的可行性和落实性,提升学校的治理水平和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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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是指,在重大决策问题上,要坚持三重一大原则,即多方面、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大范围、大规模、大规格集体决策的制度。
首先,该制度注重多方面意见的征集。
在决策过程中,不仅要充分听取党内外各方面的意见,还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声音。
这样可以确保决策的全面性和科学性,避免片面性和主观性的影响。
其次,该制度强调多渠道意见的获取。
为了获取更多的意见,决策者可以通过不同的渠道进行征集,比如组织专题研讨会、召开座谈会、开展民意调查等。
这样可以开阔思路,了解各方面的观点,为决策提供更多的参考依据。
另外,该制度重视多层次意见的协商。
在决策过程中,要建立起多层次的协商机制,确保各级各方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和沟通。
这样可以避免信息传递失真和决策失误,增强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总之,通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运行,可以实现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这种制度的实施,可以充分发扬集体智慧,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决策的广泛共识,使决策更加科学、公正、有效。
最后,应该注意的是,“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仅仅是一种程序上的要求,更是一种决策文化的建设。
只有在全党全社会上树立起决策集体智慧、沟通协商的意识和习惯,才能真正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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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地税系统“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程序,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行政决策的失误,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
(一)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酝酿决策、会议决定原则。
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通过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及有关制度规定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各级领导班子要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坚决落实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税收征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税务稽查工作的,不得同时分管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分管财务工作的,不得同时分管审计工作的规定,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的责任制。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纪依法、集体决策的原则。
要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
(一)重大事项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2、涉及全局性的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
3、涉及全局性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和重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4、重大税收业务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由局党组管理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励和处分等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年度预、决算情况;
2、基建项目、重要物资、设备购置招(投)标;
3、资产报废、处置;
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年度预算中未列出具体项目,或者超过预算的重大开支;
2、不可预见的临时性的重大开支;
3、其它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第五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局党组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党组集体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主要程序:
(一)酝酿决策
1、深入调研。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当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当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或者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听取意见或者公示。
2、充分酝酿。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分管领导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作出决定。
事项内容涉及多个机构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拟提请集体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应由分管领导提请局党组书记、局长确定。
3、确定议题。
局党组书记、局长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在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局党组议事规则或者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确定会议议题。
(二)集体决策
1、保证出席人数。
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2、充分发表意见。
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一般先由分管领导或由分管领导委托有关人员进行汇报,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
对决策建议,由班子成员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汇总讨论情况,发表意见。
3、逐项作出决策。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对意见比较一致的议题,形成会议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特殊情况下,可将争论情况报告上级组织,请求裁决。
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投票等方式进行。
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按规定进行票决。
对“三重一大”事项,要以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后形成决定。
4、形成会议记录。
审议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形成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要明确具体讨论事项、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决策形式、决策结果和负责落实的部门、责任人。
会议文件、记录等资料存档。
5、组织列席旁听。
根据议题内容,可以组织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列席人员可就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三)执行决策
1、分工组织落实。
“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
2、严格执行决策。
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同时,可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要做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前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处置后及时向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报告处置结果。
处置后未完成的事项需要领导班子重新做出决策的,应当重新集体决策,并按照新决策执行。
第六条明确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一)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抓好制度的组织实施;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职责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纪检组、人事、计财等管理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重要情况应及时向主要领导和局党组报告。
(二)市局纪检、人事、计财部门应将各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作为党政“一把手”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对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
(三)对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领导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将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的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