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教育与管理部)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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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国际合作学院任课教师酬金及管理费发放细则(讨论后修改稿2013)

温州大学国际合作学院任课教师酬金及管理费发放细则(讨论后修改稿2013)

温州大学国际合作学院任课教师酬金及管理费发放细则(试行讨论稿2013)为了体现“突出岗位、按岗取酬;按劳取酬、优劳优酬;职责分明、责酬一致;总量控制、稳步增长”的原则,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参照《国际合作学院任课教师酬金发放细则标准(2011)》、《国际合作学院津贴分配暂行办法(试行)(2011)》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发放办法:一、教师课酬金标准:1、本院教师基本课时标准(不实行绩效奖励):职称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见习课时酬金(元/当量课时)100 80 60 50 40外院及外聘教师基本课时标准(实行绩效奖励):职称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见习课时酬金(元/当量课时)90 70 50 40 30 备注:研究生教员参照见习标准执行2、课程系数计算授课类别中文授课双语授课全英文授课课程系数 1.0 1.5 1.8双语课程及全英文课程以学院核定为准,通史类课程不在此列。

3、理论课人数系数:50人及以下为,1+(人数-50)/100,人数系数最高不超过1.5。

实验课人数系数=班级人数/30,班级人数30人以下的按30人计,但人数系数最高不超过2.0。

二、绩效奖励:1、绩效考核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并严格执行有关高等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2)注重个人修养,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品德高尚,能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公众形象优秀,能够体现出高等教育工作者应有的品行特征,具有较高的个人修养和道德品质;(3)外院教师及外聘教师按时签订《合同书》,按时(开学两周内)上交《教学进度表》,按要求认识填写《教学反馈表》并及时上交;(4)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对已排定的课表不随意更改。

一学期内未出现无正当理由的调课,停课,调换教室和增减课时,找人代课等现象。

上课不迟到、早退,及时与教务秘书沟通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温州大学教职工考勤和请假管理办法

温州大学教职工考勤和请假管理办法

温州大学教职工考勤和请假管理办法(2014年12月29日征求意见稿)为健全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良好秩序,进一步完善聘用合同制,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条例》(人力社保部1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关于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各类假期待遇的通知》(温人社发〔2014〕88号)精神,结合《温州大学校院两级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范围和对象1.专任教师(含教辅、实验人员、辅导员)按教学计划规定的授课时间及校、院规定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其他工作时间考勤;专职科研人员按规定的工作任务及校、学院、平台、研究所规定的各种学习工作时间考勤;其他人员实行坐班制,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考勤。

2.经学校批准脱产及半脱产进修学习、挂职锻炼的教职工,其考勤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考勤内容考勤内容主要包括:出勤、病假、产假、哺乳假、事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旷工、脱产进修、挂职、外派等。

事假、旷工的计算天数不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其他假期的计算天数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

三、请假手续1.教职工请假时应填写《温州大学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按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

批准后,到本学院、部门登记,妥善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若未请假或未被准假而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确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委托他人代办。

2.非坐班制教师除保质保量完成教学、科研、育人任务外,还应有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校、院的各项工作,如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活动、社会服务、党建工作、工会活动和各类会议等,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3.教职工占用规定的工作时间在校外兼职的,本人须向所在学院、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报校人事处备案。

高校国际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高校国际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湖州师范学院留学生(含本科生)教学管理工作细则作者:湖州师范学院国际学院来源:日期:2014/5/9 16:23:42人气:90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留学生教育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留学生培养质量,根据《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9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校留学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留学生教育是我校全日制高等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湖州师范学院国际学院是我校留学生教学与管理工作机构,统一负责各类各层次国际留学生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湖州师范学院国际学院由学院分管校领导主管,下设院长1人、副院长2人,办公室工作人员3人,汉语教师若干。

国际学院分管副院长主要负责汉语预科班留学生的教学管理工作,及短期来校交流的外国留学生的教学活动安排。

主要有教学规划与方案的制定、教师教学工作的管理,留学生入学教育、留学生实践教学活动的设计与安排等相关工作。

国际学院办公室人员主要负责联络和协调留学生(含本科生)的教学与管理工作,核实语言预科班留学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发放课程表、教室及教学设备管理等教学常规管理。

同时负责留学生的学籍管理、档案管理、留学生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详见《留学生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第四条留学生语言预科班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由国际学院参照学校教务处等的有关文件制定。

语言预科生通过“HSK汉语水平等级考试”相关要求进入专业学习后,将由各学院参照本科生教学方案对本科留学生进行教学与管理。

第五条语言预科班留学生的教学任务由校国际学院统一下达到相关学院,相关学院接到教学任务后,应组织人员负责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课程、上交教学日历和课程表,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留学生的教学任务。

若延误留学生教学安排,按照学校教学事故管理条例处理。

第六条在留学生的教学过程中,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普通话相对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的专业人员任教。

温州大学校聘岗位职责和聘期考核管理实施办法

温州大学校聘岗位职责和聘期考核管理实施办法

温州大学校聘岗位职责与聘期考核管理实施办法(2015.9开始实施)(2015年1月23日修订稿)为深化学校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各类校聘岗位人员的业绩要求,完善聘期考核制度和健全校内薪酬体系,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明确为续聘、竞聘、辞聘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校本部各类岗位(校聘岗位)的受聘人员。

二、岗位分类和比例校聘岗位分教学科研岗位(A i,含思想政治岗位)、管理岗位(B i)、教学科研辅助岗位(C i),工勤技能岗位(D i)等四个系列。

(一)教学科研岗位、思政岗位(A i)1.教学科研岗位和思想政治教育岗位占校本部总人数的60%以上,分十一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分四级,分别为A1-A4级;副高级分三级,分别为A5-A7级;中级分二级,分别为A8-A9级;初级不分级,为A10级;见习期为A11级。

2.根据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不同,教学科研岗位分教学型、教学研究型两类。

教师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等学院教学型岗位职数的比例控制在学院教师数的70%以内。

商学院、法政学院、人文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等学院教学型岗位职数的比例控制在学院教师数的30%以内;对同时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学院,可以放宽到40%。

3.学院在岗位聘任时,必须在各级职称中留出一定高等级岗位职数用于潜心教书育人、教学效果优秀的人员。

教学型学院比例控制在学院教师总数的60%以内,其他学院控制在学院教师总数的25%以内。

(三)管理岗位(B i)管理岗位控制在校本部总人数的20%以内,分十个等级,其中校级正职为B1级,校级副职为B2级,校党委委员为B3级,处级正职(组织员、调研员)为B4级,处级副职(副组织员、副调研员)为B5级,科级正职(七级职员)为B6级,科级副职(八级职员)为B7级,科员分二级,分别为B8、B9级,试用期为B10级。

七所世界名校发来邀请函——记温州大学瓯江学院“超帅学霸”季良愉

七所世界名校发来邀请函——记温州大学瓯江学院“超帅学霸”季良愉

732020.07 /七所世界名校发来邀请函——记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超帅学霸”季良愉记者/倪陈旻 通讯员/杜晓哲 董汝佳季良愉连续七个学期综合成绩专业排名第一,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持有BEC 剑桥商务英语高级证书及全国商务英语翻译高级口译、笔译证书、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奖项共计43项……在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国际教育与合作学院,有一位集众多光环和荣誉于一身的男学霸,他就是16级英语专业的季良愉。

即将毕业的他,目前已收到纽卡斯尔大学、萨里大学、埃塞克斯大学、威斯敏斯特大学口译专业及杜伦大学、伯明翰大学、约克大学TESOL专业等世界名校的offer,且获约克大学国际留学生奖学金。

做自己的“一百分”梦想成为“口译专家”的季良愉,自进入大学以来就一直朝着这个梦想努力。

他给自己制定了明确的学习规划,除了抓好课内学习外,在大一、大二期间,他就着重提高表达能力,及时纠正语音语调,大三时他已经跟着一线口译员系统学习口译技能并反复练习。

在梦想的感召下,他的学习始终成绩名列前茅,专业素质也是出类拔萃。

“我从来没想过要成为学霸,只是尽自己的努力,通过学习充实自己,成就最好的自己,做自己的一百分。

”季良愉非常自律,他不放过每个能够提高语言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74能力的机会,积极通过各种比赛提高专业素养。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国际贸易竞赛(英语组)一等奖、BETT全国商务英语翻译大赛口译赛一等奖、笔译赛一等奖、“外研社.国才杯”英语阅读大赛三等奖、温州大学模拟联合国最佳发言人……出色的成绩映证了季良愉的不凡。

“很难想象,曾经内敛胆小的我如今也能处之泰然地在人前侃侃而谈。

”谈及荣誉,季良愉绽露出自信的笑容。

在校期间,他还担任学院外教助理,积极架起外教和学院之间的沟通桥梁;作为外事处亲善大使,他负责接待来访外宾并提供陪同翻译及笔译服务。

校内实践经历提高了他的团队意识、活动策划能力,同时也给予了他更多强化专业能力的机会,他的听说读写等各方面的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

教职工大会温州大学外国语学院二OO九年三月四日

教职工大会温州大学外国语学院二OO九年三月四日
教职工大会
温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二OO九年三月四日
会议议程:
一、刘锦明院长部署学期工作 二、毛继光副院长 部署大外教学、教育实习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全国大学生英
语比赛等工作 三、朱晓申副院长 部署研究生教育、教学实习等工作 四、李新德主席 布置学院工会工作 五、陈云舟老师 学院工会活动意见征求 六、林初锐书记 传达校园稳定安全工作、学院工会工作纲要(草
案)征求、组织学院科学发展意见征求 七、各教研室、学科工作室 活动
相关工作通报
1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献血时间:3月10日上 午8:30(星期二),六名名额;
2建行金卡已办理好请到方老师处领取; 3办公室人员调整,具体分工见学院网站内网; 4学院教师综合办公室将调整为工会办公室,原有功能将移至216西边
办公室; 5学院2008年1月-12月科研业绩奖励已发放发放,具体见内网; 6本学期教职工值班安排,请按要求做好值班工作; 7近期学院有关课题申报、教师资格证、职称申报、申请教职工住房
货币补贴的通知等请留意学院网站教师通告栏。

温州大学关于人才引进的若干规定

温州大学关于人才引进的若干规定

附件2温州大学关于人才引进的若干规定为加快人才强校战略实施的步伐,大力吸引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急需的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学科梯队建设,实现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才引进的原则和要求1.坚持引进人才与学校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规划相一致的原则,引进重点是对我校学科、学位点建设发挥积极作用的学术骨干或学术带头人和重点专业、新专业建设的教学带头人。

2.坚持公开招聘、严格评审、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以积极、灵活和务实的措施来吸引各类人才为我校的建设与发展服务。

3.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学校统筹规划,学院和有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健全人才引进机制,履行人才工作职责。

二、引进的对象和条件引进人才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岗敬业,治学严谨,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能熟练运用一门以上外语对外进行学术交流,且身体健康。

引进人才分为以下六类:第一类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内外人文社会科学大师级专家学者;第二类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等优秀人才(一般年龄不超过55周岁);第三类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国家教学名师、“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级优秀专家、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等优秀人才(一般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且具有博士学位);第四类人才:博士生导师、或在本学科领域造诣较深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有突出教学成果的教授及其他具有高质量成果、高级别奖项的优秀人才(一般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具有博士学位);第五类人才:专业建设所需的具有硕士学位的教授、学科建设所需的有突出业绩的博士、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第六类人才: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所急需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有国外知名大学或知名学科或研究机构教授、副教授任职经历,或者长期在国外从事科学研究或开发工作的优秀人才根据实际能力和业绩确定引进类别。

温州大学外国来华留学本科生培养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温州大学外国来华留学本科生培养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温州大学外国来华留学本科生培养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步推进我校外国来华留学本科生教育,加强外国来华留学本科生培养与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授予外国留学生我国学位试行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发的《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等关于外国来华留学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外国来华留学本科生(以下简称“本科留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遵守温州大学的有关规章制度,按照教学计划和安排,勤奋学习;增进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了解,尊重各国的风俗习惯,促进各国教育、文化和经济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校内所有接受本科留学生的学院都必须把本科留学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列入本学院本科教育工作范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对本科留学生进行趋同化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第四条我校对本科留学生的管理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外事工作的校领导,成员由外事处、国际合作学院、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计划财务处、现代技术教育中心、图书馆、后勤集团公司等部门和学院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外事处。

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内外发展形势,研究制定学校外国留学生教育发展的规划和留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措施;审定外国留学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协调解决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第六条职责与分工(一)外事处是本科留学生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设立留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科留学生的宣传、招生与录取、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日常涉外事务及奖学金工作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对本科留学生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并以人民币计价收费,归入学校财务;外事处委托国际合作学院自行负责国际合作学院自有专业的本科留学生的招生和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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