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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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R T1-8.4-2012

SQR T1-8.4-2012

行李舱密封条
座椅总成(泡沫)
固定座B
车门保护膜
顶棚总成
司机侧脚踏板总成
前排乘员安全气囊总成
衣帽架总成
内后视镜总成
方向盘
行李箱轮罩装饰总成
眼镜盒
喇叭盖
前地板地毯总成
内开手柄
组合仪表护框
行李箱地毯总成
三角块
手套箱衬板总成
前围减震隔音垫
卡扣类
手套箱总成
门护板总成
安全带装配总成(塑料零件)
中间控制面板总成
后背门护板总成
表2 试验条件方案 存放时间 (24±1)h (24±1)h 2h±10min
试验说明 a)、b)、c)、d)、f)
a)、b)、c)、d)、f) a)、c)、e)、f)
试验说明: a )方案1和方案2在试验容器中(1L或3L)灌注50ml去离子水,方案3在试验容器中不用加水; b )放置在试验容器中的试样应避免直接与水接触; c )试验容器应旋紧放在已预热的电热鼓风干燥箱中; d )方案1和方案2是试验容器从电热鼓风干燥箱中取出后直接进行评级; e )方案3是试验容器从电热鼓风干燥箱中取出后先回冷到(60±5)℃,再进行评级。如果在评级 过程中,温度降至60℃以下,应再把试验容器放至(80±2)℃的电热鼓风干燥箱中恒温30min 后,取出回冷到(60±5)℃,再由其他评级人员进行评级; f )评级工作至少有三位评级人员进行。如果各个评级人员评分结果差距在1.5级以上,则需至少 由五位评级人员进行重新测试。
属零部件(或材料)在车内所占份额作出划分的,具体划分方法参考附录1。
方案
表1 试样取样量方案 1升容器
3升容器
A
(10±1)g
(30±3)g

汽车研发:车内气味性评价及试验方法!

汽车研发:车内气味性评价及试验方法!

汽车研发:车内气味性评价及试验方法!闻香识女人,闻到香味就能辨识出是哪位美女,香味已经成为一个女人鲜明的特征了,但是汽车不行,如果汽车的材料散发出味道了,往往就出现问题了,需要及时去处理。

说到气味,今天就和大家聊一聊:车内气味性评价及试验方法!一汽车气味性的定义所谓气味,是人的嗅觉器官以空气为介质对挥发性物质物理性能的嗅觉感知。

汽车的气味性是指材料在规定的温度和气候条件存放时释放出具有明显可觉察到的挥发性组分的特性。

是由于车内各类零部件所使用的材料挥发出来的小分子,弥散在车内的空气中,进而被人们的嗅觉器官——鼻子所感知到。

二车内气体的分类及危害在车内狭小的几平方米的密闭空间内聚集着几百种有机物,主要如下:会让人感到恶心、头痛、头晕、记忆力减退、失眠乏力,更严重的还可造成白细胞减少、引起白血病、癌症等疾病。

澳大利亚联邦科学与医学科研部门测试发现,新车出厂后车内有害气体浓度很高,挥发时间甚至可持续6个月以上。

另外,有研究表明,由驾车综合症引发的交通事故远比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引发的事故多,车内空气污染问题已经影响到驾驶员的安全驾驶。

三散发气味的主要零部件散发气味的车内零部件有很多种,主要零部件如下:这些零部件所使用的材料又包含了各类塑料、织物、皮革、油脂及粘胶等,它们所散发出来的气味也不尽相同,这些气味混合在一起,所以很难轻易判断出所闻到气味的来源。

座椅顶棚地毯仪表板车门护板四车内气体的评价原理及方法1、嗅觉原理车内气味检测主要依靠嗅觉器官——鼻子来感受,由检测者进行主观评价,得到测量结果。

人类嗅觉感知的机理是:气味物质分子在空气中扩散,由鼻腔收容之后,并与嗅神经相接触,然后将情报传达到大脑,于是就产生了气味感。

2、气味强度气味强度,是将气味对人的嗅觉器官不同的刺激程度分成若干等级,便于对气味评价的结果进行量化。

例如,6级气味强度等级表示法,强度等级数值越高,表示刺激程度越强烈。

A、进行评价时,鉴定人员首先应判断出气味是否有干扰性。

11_CVTC54003-2010

11_CVTC54003-2010

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企业标准CVTC54003—2010汽车非金属内饰材料气味性测试Non-metallic interior trim material for automobiles—Odor test2010—03—29发布 2010—03—29实施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按照CVTC 15003-2010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整车试验认证部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工程支持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整车试验认证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丹、蒋建强、朱纯金。

本标准于2010年3月首次发布。

汽车非金属内饰材料气味性测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非金属内饰材料气味性的测试方法分类和测试条件、测试方法和测试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开发设计的车辆上使用的非金属内饰材料。

2测试方法分类及测试条件根据非金属内饰零件在车辆中的安装位置,测试方法分为三类。

测试方法分类及测试条件见表1。

表1测试方法分类及测试条件类别分类加热温度加热时间备注干态类别A 阳光直射湿态(100±2)℃ 2 h 如:仪表板、遮阳板干态类别B 间接照射湿态(80±2)℃ 2 h如:立柱、车顶衬垫、座椅、车门饰条等部件干态类别C 非阳光照射湿态(60±2)℃ 2 h如车地垫、后备箱垫、车门饰条垫、脚垫等部件3测试方法3.1测试设备3.1.1 电热鼓风干燥箱,精度:±2 ℃。

3.1.2 容量为1 L且有盖子可以密封的玻璃容器,如磨囗瓶。

3.1.3 使用前必须对测试容器进行清洗并干燥,方法如下:a)用清洁剂清洗容器;b)用清水将容器冲洗干净并干燥;c)用丙酮再次清洗;d)将容器放置于实验室内,直至无法闻到气味,将其在100 ℃下烘30 min;e)按照上面步骤同样将盖子清洗干净。

汽车内饰气味的标准及等级划分

汽车内饰气味的标准及等级划分
二。汽车内尔气味等级评定 1 级 无气味 NOT PERCEPTIBLE 2 级 有轻微气味,但无干扰性 PERCEPTIBLE,NOT DISTURBING 3 级 有明显气味,但无干扰性 CLEARLY PERCEPTIBLE,BUT NOT DISTURBING 4 级 强度较大 DISTURBING 5 级 强度很大 STRONGLY DISTURBING 6 级 难以忍受 NOT ACCEPTABLE
汽车内饰气味的标准及等级划分
在上篇文章中我们讲到汽车内饰的检测方法及改善方案,下面我们将总结行业内气味的测试 标准: 1.大众-PV3900:2000 汽车内部的部件_气味检验 2.通用-GMW3205:2000 汽车材料气味评定 3.丰田:TSM0505G 非金属材料的气味标准 4.福特-BO131-03-2009 内饰气味测试 5.沃尔沃-VCS10272729 汽车装饰材料气味 6.戴姆勒-VDA270 汽车内饰件材料的气味性质 7.奇瑞-Q/SQR.04.103 散发性能检验-气味性试验 8.上汽-SMC30156-2007 汽车内饰材料气味实验的标准 9.吉利:Q/JLYJ71106100-34 内饰材料的气味实验方法 11.长城:Q/CCJT001-2009 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散发性试验方法和限值

吉利-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吉利-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061-2009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编 制:校 对:审 核:审 定:标准化:批 准: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三月前 言来自车内非金属材料(布料、化纤、板材、地毯、垫料、绝缘体、毛毡、发泡海绵、塑料、橡胶等)在高温和高湿度条件下散发出的气味是造成车内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防治车内空气污染,改善车内环境质量,实现对车内非金属材料环保质量的统一控制,确保汽车能够满足国内外汽车环保法规要求,提高汽车品质,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环保的乘车环境,参照相关资料,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特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JLYY-JT146-04《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的修订。

与JLYY-JT146-04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对标准名称进行重新定义;——对前言进行了补充;——增加了专业术语;——对样件要求进行重新定义;——对试验仪器进行重新定义;——对试验步骤进行重新定义;——对评定等级表示方式进行重新定义;——对原有的章节进行重新编排。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技术部材料科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莉、金建伟。

本标准于2009年3月1日发布并实施。

于2004年12月第一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步骤和评定、结果表述的方法,以及样件、试验仪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的测定。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气味性材料或零部件在规定的温度和气候条件存放时释放出具有明显可觉察到的挥发性组分的特性。

3 试验仪器3.1 剪刀、工具刀、锯条(用于试验件的准备工作)。

3.2加热箱(可控制温度在105±2℃以内)。

3.3试验器皿(1L的能够密封严实的广口玻璃容器,且盖子的打开方式为平移型的)。

3.4 确保试验器皿在每道工序之前都必须洗刷干净,达到气味中性为止。

QJLY J7110538C-2016车内非金属及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0538C-2016车内非金属及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0538C-2016车内非金属部位及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秘密级>编制:朱大朋顾娟校对:金玉明胡瑶审核:李莉陈党文审定:赵海澜会签:杨国斌卢兵标准化:伍永会批准:顾鹏云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八月前言为了改善车内环境品质,实现对车内非金属零部件部位及原材料的环保质量的统一控制,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资料,特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Q/JLY J7110538B-2015《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的修订。

与Q/JLYJ7110538B-2015相比,主要差异如下:——标准名称进行变更;——增加了表2原材料取样要求;——对表1内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对评价结果的要求及计算方法进行了调整;——增加附录A的气味类型主观描述。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NVH及环保性能开发部、试验部、KC项目组联合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玉明、朱大朋、胡瑶、顾娟、卢兵本标准于2016年8月15日发布,2016年8月30日实施,本次为第四次修订。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JLY J7110538B-2015(2015年1月20日发布,2015年2月1日实施,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Q/JLY J7110538A-2012(2012年3月10日第二次修订,本版于2013年11月1日第二次修改) ——Q/JLY J711061-2009(2009年3月1日第一次修订,本版本2010年10月第一次修改)——JLYY-JT146-04(2004年12月首次发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内非金属部件部位及原材料的气味性试验条件、样件处理、试验步骤及结果描述。

本标准适用于车内非金属部件部位及原材料的气味测定。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气味性材料或零部件在规定的温度和气候条件存放时释放出具有明显可觉察到的挥发性组分的特性。

QJLY J711175-2009 车内非金属件气味等级限值技术条件

QJLY J711175-2009 车内非金属件气味等级限值技术条件

4 气味等级限值要求
乘员舱及行李舱内非金属件气味等级限值按照Ⅰ、Ⅱ、Ⅲ三类级别实施控制,具体车型可选择相应等
级要求,等级限值见表 1。
表 1 各非金属总成件气味等级限值
所属
零部件名称
Ⅰ类
气味等级要求 Ⅱ类
Ⅲ类
仪表板
≥6 级
≥6 级
≥5 级
通风管道
≥7 级
≥6 级
≥5 级
副仪表板
≥7 级
≥6 级
≥5 级
共4页 第2 页
GEELY
车内非金属件气味等级限值技术条件
Q/JLY J711175-2009
表 1 各非金属总成件气味等级限值(续)
所属
零部件名称
Ⅰ类
气味等级要求 Ⅱ类
Ⅲ类
注 2:针对 I 类样件,材料为 ABS、PA、POM 的部位,气味性等级限值要求≥6 级。
注 3:针对样件上存在部分橡胶材料部位,其橡胶材料的气味性等级限值要求 I、II 类≥4 级、III 类≥3 级。
5 试验方法
5.1 测试样件要求 对于整车开发SOP节点前的零件,本测量中所用的零件应为下线后于通常保管状态下保存15天内的零
件;对于整车开发SOP节点后的零件,本测量中所用的零件应为入库后、装车前的零件。与通常保管状态 不同的零件应在报告书内注明(温度、湿度、通风状况)。 5.2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 Q/JLY J7110538A-2012 中 4~6 条执行。
≥4 级
≥4 级
≥3 级
座椅
≥6 级
≥6 级
≥5 级
阻尼板
≥5 级
≥4 级
≥4 级
加强衬板
≥6 级
≥5 级

QJLY J7110538A-2012 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0538A-2012  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0538A-2012
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编 制: 校 对: 审 核: 审 定: 会 签: 标准化: 批 准:
金玉明 任小云 李莉 刘强 杨国斌 伍永会 顾鹏云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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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பைடு நூலகம்Q/JLY J7110538A-2012
4 样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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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0538A-2012
4.1 沥青阻尼板及加强衬板的预处理 针对汽车制造过程中需经过特殊工艺加工的沥青阻尼板,需在140℃下加热30min后冷却至室温再安排
气味性试验,加强衬板需在180℃下加热30min后冷却至室温后,按照5.2的试验步骤进行气味性试验。 4.2 其余样件就其供货状态直接进行取样试验。 4.3 取样规格
整体取样 (50±5)cm3 (10±1)g (20±2)g (20±2)g
共9页 第4页
备注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50±5)cm3
备注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任选其一,直接截取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截取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截取 直接裁剪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共9页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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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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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Y J711 -2009
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编制:
校对:
审核:
审定:
标准化:
批准: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三月
前言
来自车内非金属材料(布料,化纤,板材,地毯,垫料,绝缘体,毛毡,发泡海绵,塑料,橡胶等等)在高温和高湿度条件下散发出的气味是造成车内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防治车内空气污染,改善车内环境质量,实现对车内非金属材料环保质量的统一控制,确保汽车能够满足国内外汽车环保法规要求,提高汽车品质,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环保的乘车环境,参照相关资料,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特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JLYY-JT146-04《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的修订。

与JLYY-JT146-04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对标准名称进行重新定义;
——对前言进行了补充;
——增加了专业术语;
——对样件要求进行重新定义;
——对试验仪器进行重新定义;
——对试验步骤进行重新定义;
——对评定等级表示方式进行重新定义;
——对原有的章节进行重新编排。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技术部材料科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莉金建伟
本标准于2009年3月1日发布并实施。

于2004年12月第一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步骤和评定、结果表述的方法,以及样件、试验仪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LYY-JT143-04 塑料材料、纺织品、纤维板、木料预处理的试验方法
3 术语
气味性
材料或零部件在规定的温度和气候条件存放时释放出具有明显可察觉到的挥发性组分。

4 试验仪器
4.1 剪刀(用于试验件的准备工作)。

4.2加热箱(可控制温度在105±2℃以内)。

4.3试验器皿(1L的能够密封严实的广口玻璃容器,且盖子的打开方式为平移型的)。

4.4 确保试验器皿在每道工序之前都必须洗刷干净,达到气味中性为止。

5 样件要求
5.1 预处理
5.1.1塑料、皮革、织物类材料应在JLYY-JT143-04中具体指定的条件下进行预处理。

5.1.2 预处理应当在与实际操作相同的条件下进行,针对汽车制造过程中需经过特殊工艺加工的阻尼板,需在140℃下加热30分钟后再安排气味试验。

5.1.3其余材料可就其供货状态直接进行试验即可。

5.2 取样规格
取样规格按表1规定要求执行。

将车内非金属材料取样条件分为A/B/C三种情况,每种样件平行取样3个。

表1
备注:叠层结构要全部联结在一起来进行试验。

一些小零件在必要时要多使用几个进行试验,以便获得所需要的试样数量。

6 试验步骤
6.1受阳光直射的非金属材料样件试验步骤(仅针对仪表板、遮阳板和行李舱后隔板)
6.1.1将样件放在三角架上后,再将三角架放在试验器皿内。

6.1.2将试验器皿放进烘干箱内2小时,烘干箱的温度设置在(105±2)℃,试验器皿要确保密封严实。

6.1.3试验器皿从加热箱中取出之后,冷却到室温。

6.1.4稍微移开盖子,评定人员鼻子离瓶口约5公分距离,用手轻轻煽动瓶内气体,对其进行鉴定评估。

6.2 其他样件试验步骤
6.2.1往1L试验器皿中注入50ml去离子水。

6.2.2将样件放在三角架上后,再将三角架放在试验器皿内,以避免与水直接接触。

6.2.3 将试验器皿放进烘干箱内24小时,烘干箱的温度设置在(70±2)℃。

试验器皿要确保密封严实。

6.2.4 取出容器,稍微移开盖子,评定人员鼻子离瓶口约5公分距离,用手轻轻煽动瓶内气体,对其进行鉴定评估。

7 等级评定
7.1进行气味评定的人员不应少于5人(参与评定人员必须经过气味性相关专业培训)。

7.2按照表2中的气味等级进行评估。

表2
7.3用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来表示(平均值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7.4若有大于等于2位评价人员的打分差异超过5个等级(包含5在内)的现象,则试验应重新进行。

8 表示方式
气味性的试验方法及相应要求应按照下列方式表示:
气味检测— Q/JLY 711061-2009 —得分≥6
名称试验方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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