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合同条件应用实践问
fidic合同条件第一课每日一练

fidic合同条件第一课每日一练一、引言FIDIC合同条件是国际工程承包领域广泛应用的合同条件之一,对于工程承包商和业主来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从FIDIC合同条件的基本概念、特点和应用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并提供一些实用的案例和练习题,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FIDIC合同条件。
二、FIDIC合同条件的基本概念FIDIC合同条件是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的一套国际通用的工程承包合同条件,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工程项目。
FIDIC 合同条件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权威性,是国际工程承包领域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FIDIC合同条件的特点1. 公正性:FIDIC合同条件强调公正性,对业主和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平等规定,避免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
2. 规范性:FIDIC合同条件具有规范性,对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和环节都进行了详细规定,使得合同执行过程更加规范、有序。
3. 灵活性:FIDIC合同条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适应不同的工程需求。
4. 国际性:FIDIC合同条件具有国际性,被广泛应用于国际工程承包领域,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可和使用。
四、FIDIC合同条件的应用FIDIC合同条件主要应用于国际工程承包领域,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石油化工、水利水电等各种类型的工程项目。
在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业主和承包商都需要遵循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案例分析以下是一个关于FIDIC合同条件的案例:某国际工程项目采用了FIDIC合同条件进行工程承包。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提出了一些变更要求,导致工程项目的成本和工期发生了变化。
承包商根据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向业主提出了索赔要求。
经过协商和谈判,业主和承包商达成了一致的索赔协议,确保了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这个案例体现了FIDIC合同条件在工程承包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和价值。
FIDIC合同在建筑工程实践中的意义及实用9页word

FIDIC合同在建筑工程实践中的意义及实用随着FIDIC合同条款在我国工程项目中的广泛应用,传统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
中国建筑市场、房地产业要进入国际市场,实现与国际顺利接轨也必须要熟悉的掌握和运用FIDIC条款。
FIDIC 合同条件是是在长期的国际工程实践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它兼容了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业主、咨询工程师和承包商各方实践经验和习惯,,是目前国际上广泛采用的高规格的合同条件。
这些条件具有国际性、通用性和权威性。
其合同条款公正合理,职责分明,程序严谨,易于操作。
FIDIC合同在实际中有着重要作用。
1.对于许多大型商业型项目,如:建筑、土木工程、化学工程、电力工程、机械工程。
FIDIC合同实际应用,使复杂化的合同条件,建立在合同各方和融资单位都熟悉的、标准化的合同格式基础上。
实现了技术和管理两方面的标准化。
2.FIDIC合同实际应用,使合同各方减少了履约中不合理要求、对业主和承包商的责任,工程师的权力作了明确规定,避免合同执行过程中过多的纠纷和索赔事件的发生,减少成本和争端。
3.FIDIC合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程序公开、公平竞争、机会均等,FIDIC具有科学性和严密性,其适用范围广,FIDIC条款明确规定了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具有公正性和合理性。
4.FIDIC合同实际广泛应用,也有利于培训合同管理人员,使他们适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FIDIC合同条件的应用方式通常有如下几种:第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一些国际项目直接采用。
在世界各地,凡世行、亚行、非行贷款的工程项目以及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工程招标文件中,大部分全文采用FIDIC合同条件。
在我国,凡亚行贷款项目,全文采用FIDIC“红皮书”。
凡世行贷款项目,在执行世行有关合同原则的基础上,执行我国财政部在世行批准和指导下编制的有关合同条件。
第二,在合同管理中对比分析使用。
许多国家在学习、借鉴FIDIC合同条件的基础上,编制了一系列适合本国国情的标准合同条件。
《FIDIC》施工合同条件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运用

3、透明度规则。经济的法律法规应透明,并具有稳定性 和可预见性。按《招标投标法》和配套文件的规定进行招 标投标,其招标投标活动 应具有高的透明度,公开招标信 息和程序、公开招标的一切条件和要求、公开开标和中标 结果。
4、权利和义务平衡规则。在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全过 程合同的当事人都应以诚实、守信的态度行使权利和履行 义务,以维持双方的利益平衡。
5、使用标准的合同条件可吸引有实力和有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6、使用标准的合同条件可约束双方和工程师的行为准则,为项目的 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7、可与国际接轨,即可迎接挑战,又可走向世界;
8、标准合同条件的广泛使用 ,为培训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人员提供 一个稳定的依据;
9、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果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出现无法解决的争 议时,可从《FIDIC》上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FIDIC》三个合同条件的争端的解决途径
1、CONS:合同由业主意见后,其发 生的争端,交由争端裁决委员会(DAB)决定。或者 通过专用条件修改为工程师的决定,代替争端裁决委 员会的决定。
2、P&DB:合同由业主指派工程师管理和解决合同 争议,如合同一方不同意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其发 生的争端,交由争端裁决委员会(DAB)决定。或者 通过专用条件修改为工程师的决定,代替争端裁决委 员会的决定。
2、是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采用的文件。
3、稍加修改适用于我国国内采购和招标的项目。
4、由于《FIDIC》施工合同条件集发达国家建筑业百年经验, 并把工程技术、法律、经济、和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能够合理 平衡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要求和利益,尤其能公平地分配合同当事 人的风险和责任。
FIDIC合同条件解读与应用实务 PPT课件

把报给银行的A + B两组改成如下,可以吗?
Group A(51%) Group B(49%)
索
刘
田
杨
宋
Gupta(秘书公司)Adalahe Nhomakorabea秘书公司)
• 有否制约? • 争论:
可在附注里写明当地人没有签字权!OK? 答案是不可以 —— 如果真的发生了与当地法律相悖的情
形,则这个附注就是废纸一张! • 抱怨:
• 每个企业高管都是一本书 —— 我的原则是 给大家讲故事,也就是真实案例(都是我亲 自处理过的项目),再与大家分享并探讨相 关思考。
• 很多内容原本是英文,但我给大家用中文讲, 同时给出英文的原件,并提供一些常用的英 文例函,供大家做第一线业务时可以直接就 作为参考资料(也可安排另外就此再开一个 专门的实用课程),方便拿来即用。
FIDIC合同条件解读与应用实务
(包括对提升国内项目合约管理水平的启示)
一、持续学习的重要性
先提一个问题:
什么是教育? 你的答案是什么? 孔子:有教无类 vs Caste system 我最欣赏的答案是 ……
• 学以致用,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必须在实践中可以 操作,摒弃教条和束之高阁的理论!
• 罗蒙诺索夫的导师说:“不可以生活在别人的智慧里, 即使对著名的学者,也不应盲目信任。”
源于英国的ICE合同,英文是工作语言,99版第1.4款/77版和87版第 5.1 款。例如,在99版第14款/77版和87版第60款中, Interim Statement, Interim Certificate, Interim Payment 与中文“验工计价”的不同。
ICE —— 1945 年颁布,此后修订分別在1951 年(第二版)、1955 年 (第四版)、1973(第五版)、1991 年(第六版);JCT(房屋建筑);
2020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试卷用户答卷(90分)

【试卷总题量: 13,总分: 100.00分】用户得分:90.0分,用时1420秒,通过一、单选题【本题型共6道题】1.EPC合同从价格类型上来说是()。
A.单价合同B.可调总价合同C.固定总价合同D.成本补偿合同用户答案:[C] 得分:5.002.FIDIC合同条件下,下面说法中()是错误的。
A.工程师有权修改合同。
B.工程师无权解除业主和承包商的义务和责任。
C.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检查、同意不解除承包商在合同中的责任。
D.工程师一般应以书面形式签发指令。
用户答案:[A] 得分:5.003.在DB合同条件下,由承包商设计,经工程师审核后用于工程施工,如果出现错误,应由()负责。
A.工程师B.业主C.承包商D.业主代表用户答案:[C] 得分:5.004.FIDIC合同条件范本中,红皮书是指()模式。
A.Short Form of ContractB.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C.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D.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用户答案:[D] 得分:5.005.17版合同条件下,针对工程师做出的裁定,如果合同双方未在收到工程师裁定后28天内发出不满意通知,则该裁定的效力是()。
A.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强制约束力B.不是终局的,但对双方具有强制约束力C.是终局的,但对双方没有强制约束力D.不是终局的,对双方也没有强制约束力用户答案:[A] 得分:5.006.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递交()。
A.同期纪录B.索赔通知C.索赔报告D.索赔证据用户答案:[B] 得分:5.00二、多选题【本题型共4道题】1.下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哪项是正确的()。
A.应在合同数据中规定清楚预付款的额度及支付货币B.在累计收到的工程款达到一定程度后,承包商应将预付款一次还清C.承包商应提交相应的预付款保函D.业主收到履约保证是工程师为预付款签发支付证书的前提条件用户答案:[ACD] 得分:10.002.关于履约保证的规定,正确的有()。
FIDIC合同条件应用案例分析

FIDIC合同条件应用案例分析一、引言FIDIC,即国际工程咨询工程师协会(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Ingénieurs-Conseils),是一个国际性的工程咨询师和工程承包商协会,该协会制定了FIDIC合同条件。
FIDIC合同条件是国际上广泛应用的工程建设合同标准之一。
本文将通过两个案例来分析FIDIC合同条件的应用。
二、案例一:某国际水电工程某国际水电工程是中国公司与外国业主合作的一个大型水电项目。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了一系列的工程变更和索赔问题。
根据FIDIC合同条件,工程变更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否则可能导致赔偿责任的产生。
1. 工程变更管理根据FIDIC合同条件,工程变更应该通过书面的变更通知来提出,并经双方商定确定变更后的价格和工期。
在该案例中,中国公司采取了及时提交变更通知的措施,并与业主商讨了变更后的价格和工期。
这些变更都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记录和批准,从而确保了工程变更管理的合规性。
2. 索赔处理工程变更所引发的索赔问题在该案例中是不可避免的。
按照FIDIC 合同条件,索赔必须按照合同的索赔程序进行处理,包括及时提交索赔通知、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经过双方的协商和评审等环节。
中国公司在该案例中采取了积极的行动,按照FIDIC合同条件的要求进行了索赔处理,最终取得了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案例二:某国际公路建设项目某国际公路建设项目是一项由中国公司承建的跨国道路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土地征用、环保要求等问题,工程面临了较大的困难和风险。
根据FIDIC合同条件,业主有责任提供给予施工方的必要支持,同时也对施工方的责任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1. 土地征用问题在该案例中,由于土地征用程序繁琐、时限拖延等原因,中国公司遭遇了较大的施工困难。
根据FIDIC合同条件,土地征用问题属于业主责任范畴,中国公司提出了书面通知并要求业主尽快解决问题。
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的应用研究

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的应用研究首先,FIDIC合同条件在中国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
由于FIDIC合同条件拥有完善的风险分担和管理机制,中国政府和企业在进行国际承包项目时往往选择采用FIDIC合同作为施工合同的基础。
FIDIC合同条件在建设项目中提供了一种公平、公正的合同模板,可以有效防止合同的不确定性和争议,保证项目各方的权益。
其次,FIDIC合同条件在中国的应用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FIDIC合同条件是基于国际标准制定的,与中国的法律和司法体系存在差异。
因此,在解决合同争议和执行合同时,往往需要结合中国国情进行适度的调整和解释。
此外,FIDIC合同条件对合同管理和监督的要求较高,需要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实施和监督,这对中国企业来说可能存在一定的挑战。
然后,针对FIDIC合同条件在中国的应用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一些改进措施。
首先,应建立与国际标准相适应的法律和法律解释体系,明确解决合同争议的程序和标准,以便更好地与FIDIC合同进行对接。
其次,应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合同管理和技术水平,以确保FIDIC合同条件的有效实施。
最后,应加强FIDIC合同条件的研究和宣传,提高中国企业对FIDIC合同的理解和运用水平,促进其在国际工程市场中的竞争力。
总之,FIDIC合同条件在中国的应用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对于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合同管理水平和保障各方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与中国国情的差异和实际应用中的问题也需要得到重视和解决。
通过改进和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加强人员培训以及深化研究和宣传工作,可以更好地促进FIDIC合同条件在中国的应用。
结合FIDIC合同条件谈谈工程总承包理论与操作实务

结合FIDIC合同条件谈谈工程总承包理论与操作实务1、看工程本身是否符合工程总承包的要求(1)哪些工程适合工程总承包?(2)哪些工程不适合工程总承包?(3)风险提示A.业主要求中主要是功能性的,而非具体的工程量清单,具体的施工要求。
如前所述,标准化程度较高、业主注重最终功能,而非具体详细的外观、具体要求的工程项目适合工程总承包。
比如:石油、化工、电气行业以及工业厂房等最适合。
B.作为承包人及时辨别和提出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作为发包人也面临着这样的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甚至被打破固定总价,最终据实结算的风险。
2、看招标文件是否符合工程总承包的特点(1)工程总承包的特点有哪些?(2)哪些不是工程总承包的特点?(3)风险提示。
A.正如FIDIC序言包含的该条款“If construction will involve substantial work underground or work in other areas which tenderers cannot inspect”,如果涉及大量的承包人无法检查核实的工作,比如包含地下工程或无法核实的其他项目,导致即使再有经验的承包人,做了尽可能的尽责义务,也无法准确知道风险有多大,也无法做出相对合理的工程报价,这样的工程也不是真正的EPC。
B.实践中要注意两个极端:一是招标文件太具体,具体到承包人只能按照发包人的详细要求去做,一点优化设计优化施工的权利。
二是招标文件太模糊,即便再有经验的承包人也无法合理准确报价。
C.特别要注意的是复杂的房屋建筑等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阶段是否适合工程总承包首先看项目投标人能否准确理解业主的要求。
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制度法规将设计阶段划分为:项目可研(含估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专项设计(如基坑、幕墙、建筑智能化)等阶段。
其次看投标人能否做出相对合理的报价。
基于初步设计(概算)发包,一般情况下由于设计深度很难达到“招标图”深度,可计价性一般不足,故此使得招标方难以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方也无法做出相对公平合理的报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编FIDIC合同条件应用中的几个实践性问题松林FIDIC是法语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法文的缩写。
该组织是由英国、法国、比利时等三个欧洲境咨询工程师协会于1913年创立,组建联合会的目的是共同促进成员协会的职业利益,向其他成员协会传播有益信息。
1949年后英、美、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相继加入,现有60多个成员国,下设欧共体分会,北欧成员分会,亚太地区分会,非洲成员分会。
总部设在瑞士的洛桑。
1996年,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正式加入菲迪克(FIDIC)组织。
FIDIC合同条件虽然不是法律,但它是全世界公认的一种国际惯例。
近百年来它经历了从产生到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FIDIC合同条件第1版于1957年、第2版于1963年、第3版于1977年、第四版于1988年(1992年又作了修改),习惯对1988年版称为第4版。
1999年国际工程师联合会根据多年来在实践中取得的经验以及专家、学者的建议与意见,在继承以往四版优点的基础上进行重新编写(下称新编FIDC 合同条件)。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根据菲迪克授权书进行编译、出版,机械工业于2002年5月首次印刷FIDIC 合同条件第1版(中、英文对照)。
新编FIDIC合同文本一套四册:《施工合同条件》、《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与《简明合同格式》。
此外FIDIC组织为了便于雇主选择投标人、招标、评标,出版了《招标程序》,由此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笔者结合从事FIDIC合同条件法律服务的实践,在此提出新编FIDIC合同条件在中国应(适)用中的几个实践性问题,赐教于。
一、应用新编FIDIC合同条件的选择(一)新编与旧版的FIDIC合同条件的选择新编FIDIC格式合同之一是《施工合同条件》。
《施工合同条件》用于由雇主或其他代表工程师设计的建筑或工程项目。
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提出的设计进行工程施工,但该工程可以包含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气和构筑物的某些部分。
《施工合同条件》由通用条件、专用条件编写指南投标函、合同协议书和争端裁决协议书格式构成。
通用条件20条(共158款,款及下所设的项略)分别是:1、一般规定;2、雇主;3、工程师;4、承包商;5、指定的分包商;6、员工;7、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8、开工、延误和暂停;9、竣工试验;10、雇主的接收;11、缺陷责任;12、测量和估价;13、变更和调整;14、合同价格和付款;15、由雇主终止;16、由承包商暂停和终止;17、风险与职责;18、保险;19、不可抗力;20、索赔、争端和仲裁。
附录,争端裁决协议书一般条件。
《施工合同条件》专用条件也分为20条,是为通用条件的编写人给出备选条款,是对通用条件的修改和补充。
此外专用条件附件有专用的公司担保函,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担保保证,预付款保函,保留金保函,雇主支付保函的例格式。
《施工合同条件》第三部分是投标函,合同协议书和争端裁决协议书格式。
与新编相对应的是1988年编译的旧版FIDIC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南》(即第四版红皮书),红皮书第一部分由通用条件72条183款与投标程序、可能使用条款、投标书、附件协议书组成,第二部分专用条件70条组成。
当事人在应用FIDIC合同条件时应当将新、旧两个版本相区别,选择使用新编的《施工合同条件》。
新编《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用于电气或机械设备借贷和建筑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通常情况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要求,设计和提供生产设备或其他工程,可以包括土木、机械、电气和建筑物的任何组合。
该合同文件也是由通用条件,专用条件与投标函、合同协议书和争端裁决协议书格式三部分组成,其通用条款共20条167款。
除其第5条和第12条与《施工合同条件》不同外,其他通用条款相同。
《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通用条件第5条,第12条分别是:“5、设计,5.1设计义务一般要求,5.2承包商文件,5.3承包商的承诺,5.4技术标准和法规,5.5 培训,5.6竣工文件,5.7操作和维修手册,5.8设计错误”。
“12、竣工后试验,12.1竣工后试验的程序,12.2延误和试验,12.3重新试验,12.4未通过竣工的试验”。
与通用条件相对应的是第二部分专用条件20条。
第三部分是投标书,合同协议书和争端裁决协议书格式。
与该新编合同文本相对应的旧版是1987年编译FIDIC《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应用指南》(第三版,又称黄皮书),黄皮书由第一部分通用条件51条、招标程序、合同条件,与第二部分专用条件(A项、B项、保函、变更命令、移交证书、缺陷责任书、支付证书)组成。
合同当事人在选择FIDIC合同版本时,应在区分这两种合同文本的基础上选择适用新编《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
新编《设计和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下称EPC),是用交钥匙方式提供加工动力设备,工厂或类似设施、基础设施项目或其他类型开发项目。
这种方式的通常情况是由承包商进行全部设计、采购和施工,EPC提供一个配备完善的设施。
“转动钥匙”即可运行。
这种方式的条件与要:(1)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2)由承包商承担项目的设计和实施的全部职责,雇主介入很少。
EPC其由通用条件、专用条件编写指南与投标函、合同协议书和争端裁决协议格式三部分组成。
其通用条件共20条166款,其通用条件除第3条、第5条、第12条与新编FIDIC《施工合同条件》相比有明显不同外,其他与之相同。
第3、5、12条的容分别是:“3、雇主的管理,3.1雇主代表,3.2其他雇主人员,3.3委托人员,3.4指示,3.5确定”。
“5、设计,5.1设计义务一搬要求,5.2承包商文件,5.3承包商的承诺,5.4技术标准和法规,5.5培训,5.6竣工文件,5.7操作和维修手册,5.8设计错误”。
“12、竣工的试验,12.1竣工和的试验的程序,12.2延误的试验,12.3重新试验,12.4未能通过竣工后试验”。
其第10条与之比较也少了“需要复原的地表”。
其第二部分专用条件编写指南与专用条件相对应,也是20条。
其第三部分投标函、合同协议书和争端裁决协议书格式是通用、一致的。
与新编EPC相对应的旧版是1995年版FIDIC《设计—建设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文件》(即橙皮书),该格式合同由第一部分通用条件20条共150款组成并附投标书与协议书格式。
合同当事人应用时必须在区分二种不同版本的基础上选择适用新编《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简明合同格式》用于投资金额较小的建筑式工程项目,特别适用于简单或重复性的工程或工期较短的工程。
这种合同通常情况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或其代表(如果有)提供的设计进行施工。
其由协议书、通用条件、裁决规则、指南注释四部分构成,其用条件15条52款。
《简明合同格式》一般不用任何专用条件即能满足使用要求,如项目要求对通用条款修改,或在合同中增加新的规定,修改或增加的容应在专用条件标题下另行列出。
《简明合同格式》第一部分协议书是由雇主与承包商之间签订,协议书由报价、接受、附录三部分组成,通用条件15条分别是:1、一般规定;2、雇主;3、雇主代表;4、承包商;5、由承包商设计;6、雇主的职责;7、竣工时间;8、接受;9、修补缺陷;10、变更和索赔;11、合同价格和付款;12、违约;13、风险和职责;14、保险;15、争端的解决。
其第三部分裁决规则由总则、裁决员的任命、任命条款、报酬与获得裁决员决定的程序五个方面共23条构成并附裁决员协议书,其第四部分为指南注释,非合同组成部分(略)。
综上,合同当事人在明确新编FIDIC《施工合同条件》《生产设备和设计—合同条件》《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合同条件》《简明合同格式》之间的异同之处,又要区分新编FIDIC版本与旧版本之间的区别,根据实际情况准确选用新编FIDIC合同条件。
(二)新编FIDIC合同条件与我国政府机关编写在用的FIDIC合同的选择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的中国开始探索推行FIDIC合同模式,第一批公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即1986年的至三原的公路项目(西—三公路)、第二批1987年的京—津—塘高速公路项目都采用了第3 版FIDIC合同条件,此后,济—青高速、成—渝高速等第三批世界银行贷款公路项目采用了第4版FIDIC 合同条件。
中国财政部于80年代向世界银行提出编写符合中国国情的FIDIC条款的报告得到该行的批准,1990年6月,由财政部出版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土木工程采购与招标文件本》(中文版国招标使用的共44条,英文版国际招标的共78条),并用作杭—甬高速、深—汕高速等施工承包合同通用条款。
交通部于1992年、1995年分别组织专家编写《公路国际招标文件本》和《公路工程国招标文件本》(1999年再版),在国际招标文件本用条款采用第4版FIDIC合同条件,2003年对《公路工程国招标文件本》进行了修订。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推荐新编FIDIC合同条件比以往旧版FIDIC合同条件具有显著的优点与实质性的进步,但是,中国政府机关经世界银行批准编写并正在使用的FIDIC合同本在实践中已经体现出它的实用性、优越性,当事人根据工程状况选择使用由我国政府机关修订的FIDIC合同条件的版本。
因为应用新编FIDIC合同条件在使用过程中它本身也需要修改。
(三)不同的项目工程投资主体应选择相应的FIDIC合同格式。
如今,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模式很多,笔者以为概括起来大致有五:自营部管理模式,BOT模式,项目总承包形式,项目管理公司模式,FIDIC模式。
FIDIC模式或格式合同又有四种(如前所述)。
不同性质的项目工程应当选择相应的FIDIC合同形式,由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建筑工程项目,由承包商按雇主提供的设计进行工程施工,对此类工程应当选用新编FIDIC合同条件之一《施工合同条件》;关于电气和(或)机械设备供货和建设或工程的设计与设备,承包商按照雇主的要求设计、提供生产设备和(或)其他工程,应使用《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建设工厂或类似设施的加工、动力设备、基础设施项目或其他类型开发项目,在项目的工期,投资最终价格确定的交钥匙工程,由承包商进行全部设计、采购和施工,最终提供一个配备完整设施的工程应选用新编《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对于投资金额较小的建筑工程,或投资较大但工程简单、重复或工期较短的,应当选择使用《简明合同格式》。
不同投资主体对合同形式的选择。
业主为中国法人(含中外合资、外方独资的企业)的项目,工程在中国境外,或虽在境但雇主与承包商一方或双方为中国境外的外国法人,项目工程进行国际招标的,合同当事人除按工程性质或状况选择相应的FIDIC格式合同外,另应对所适用该合同形式的通用条款、专用条款进行修改、确认与补充,如法律适用,争端(DAB)与仲裁(管辖)等作出选择与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