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吉人社办字〔〕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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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区2010年社平工资(2011年最新发布)

吉林省地区2010年社平工资(2011年最新发布)

吉人社办字〔2011〕133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省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全省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做好2011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工作。

如遇统计部门数据调整,以统计部门调整后的数据为准。

附件:2010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览表二○一一年五月六日附件:2010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览表单位:元/年地区:2010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全省:29399长春市:35723双阳区:24552农安县:18997九台市:19681榆树市:23297德惠市:20032吉林市:30992永吉县:26545蛟河市:21718桦甸市:23003舒兰市:22896磐石市:24067四平市:22367梨树县:17940伊通县:22930公主岭市:22539双辽市:21276辽源市:23988东丰县:22183东辽县:23429通化市:24063通化县:22569辉南县:18674柳河县:19507梅河口市:26737集安市:19899白山市:26422江源区:23147抚松县:24099靖宇县:26155长白县:25510临江市:25286松原市:29328前郭县:25351长岭县:22035乾安县:22899扶余县:15997白城市:20668镇赉县:20041通榆县:17929洮南市:20168大安市:22068延边州:23753延吉市:25917图们市:21939敦化市:22868珲春市:28880龙井市:27099和龙市:19829汪清县:19027安图县:19775长白山管委会:23725农垦企业:8700注:1、如遇统计部门调整数据,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颁布日期:2011-5-6执行日期:2011-5-6。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8〕50号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8〕50号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8〕50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等规定,决定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17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工伤的,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已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人员不属于调整范围。

二、调整标准(一)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的每月增加236元,二级伤残的每月增加225元,三级伤残的每月增加214元,四级伤残的每月增加203元,五级伤残的每月增加192元,六级伤残的每月增加170元。

(二)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224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79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34元。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增加11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三、资金渠道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所需资金,由原渠道继续支付。

四、其他事项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执行本通知的调整标准。

本通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7月4日——结束——。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08年度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08年度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08年度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9.03.06•【字号】吉人社财字2009[34]号•【施行日期】2009.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08年度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吉人社财字2009〔34〕号)各市州、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现将《吉林省2008年度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实施工作。

二OO九年三月六日吉林省2008年度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8年,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全省劳动保障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劳动就业就业再就业工作创历史新高。

2008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2.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5万人,增长9.4%。

在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中,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9.3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6万人,增长3.6%。

其中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就业7.95万人。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4.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8%。

图(略)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积极推进。

截至2008年末,全省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5.96亿元,其中当年发放5.28亿元,比上年增长27.9%,累计带动22.7万人实现了就业再就业。

劳务输出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截至2008年末,全省实现劳务输出396.8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27万人,增长5.7%。

其中农村劳动力劳务输出328.3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14万人,增长2.5%。

实现劳务输出总收入403.3亿元,人均年收入10163元。

其中农村劳动力收入266.39亿元,人均年收入8113元。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5.09•【字号】吉人社办字[2011]138号•【施行日期】2011.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1〕138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全省人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办法为加强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切实落实好《信访条例》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及省信访局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推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目标化运行,更好地促进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方式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目标,结合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实际,对信访工作各项分解目标进行考核评分。

二、考核范围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工作目标与考核标准(一)信访工作领导(20分)1. 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10分)切实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未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扣2分。

领导班子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分析形势,决定重大信访事项,遇有重大节日、重大会事能提前部署信访工作。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信访形势分析会,每少一次扣0.5 分。

2. 落实局领导阅批来信、接待来访和包案制度(10分)对省厅批转的重要来信件件阅批,每少批1件扣0.2分;对要求上报结果案件、重复进京非正常访和排查的问题逐件落实包案,少包一件扣0.2分;包保案件处理不到位,每发生一次越级或重复访扣0.2分;落实局领导接访日制度,以年初安排为准少接待一次扣0.2分。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11.22•【字号】吉人社函字〔2019〕182号•【施行日期】2019.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19〕182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中直驻省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从事《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目录》(附件1)技术工种工作的工勤人员,国家另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申报(一)申报条件1.初级工:在编且已在技术岗位工作。

2.中级工:工作年限满10年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

3.高级工:工作年限满20年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

4.技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满3年。

5.高级技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师技术等级考核合格满3年。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突破工作年限和考核合格年限要求申报考核,但不能越级申报。

1.在省部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荣誉称号。

2.在技术创新、发明中取得成果,并具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

3.荣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

4.荣获记功及以上奖励或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档次(该条破格条件仅限使用一次)。

(三)工作年限及技术等级考核合格年限计算到2019年末。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4.08•【字号】吉人社办字〔2018〕29号•【施行日期】2018.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8〕29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为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建立与社会保险制度相适应的养老保险行政管理和业务经办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退休(退职)手续,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正常退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二)提前退休(退职)符合国家和省提前退休(退职)政策条件规定,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本人可以自愿申请提前退休(退职),经批准后,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三)延迟退休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因工作需要延迟退休的,本人应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填报《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审核表》(附件1),经批准后,单位和本人应继续缴费至正式退休为止。

其中少数人员年满70周岁时仍继续工作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以选择不再继续缴费,直至办理退休手续。

各级组织部门管理的工作人员、驻省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副厅级职务以上人员,由具有管理权限的部门批准退休,退休时间以管理部门批准文件为准。

二、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程序(一)退休(退职)行政审核流程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符合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按以下流程办理退休(退职)手续:1.单位依据参保人员档案,通过业务经办系统预留端口核准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核表》(附件2)基本信息;2.本人核对《退休(退职)审核表》信息,并签字确认;3.主管部门复核;4.同级人社部门批准。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11.14•【字号】吉人社办字〔2019〕33号•【施行日期】2019.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9〕33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直单位(部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驻省中直有关单位,各评聘结合改革试点单位,省内有关企业: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按照年度工作部署,现将《2019年度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1月14日2019年度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8﹞37号)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健全完善职称制度体系(一)树立三重评价导向,试行新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根据人社部和国家相关部委分类指导意见精神,结合行业属性和岗位实际,按照“先易后难、成熟一个、试行一个、逐步优化”的原则,分类制定和试行工程、经济、农业、技工学校、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等系列新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推行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强化继续教育经历和到基层一线服务经历在职称评价中的权重,破除职称“四唯”倾向,树立重品德、重能力水平和重实绩贡献的评价导向。

(二)拉平三个系列等级,促进各系列职称均衡发展从今年开始,全省各系列职称均按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四个层级设置,未设置正高级的系列均调升到正高级。

具体在全省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增设正高级实验师层级,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增设正高级讲师层级,在全省中小学系列增设正高级教师层级。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0号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0号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0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社保局: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等文件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20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人员。

本通知实行前已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人员不属于调整范围。

二、调整标准(一)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每月增加199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190元,三级伤残每月增加181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172元,五级伤残每月增加163元,六级伤残每月增加145元。

调整后伤残津贴低于2586元的,再增加30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增加106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96元。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三)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75元。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40元。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05元。

三、其他有关事项(一)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继续支付。

(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起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三)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执行本通知的调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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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2011 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数据的通知
吉人社办字〔2012 〕 89 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统计局公布的2011 年全省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局抓紧做好2012 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退休人员基本养
老金计发等相关工作。

附件: 2011 年全省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
2011 年全省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
单位:元 / 年
地区平均工资
全省34197
长春市41473
双阳区28064
农安县21660
九台市23967
榆树市27436
德惠市25802
吉林市35088
永吉县30192
蛟河市26760
桦甸市30255
舒兰市25942
磐石市27993四平市28012梨树县23974伊通县30310公主岭市25678双辽市27664辽源市27792东丰县27216东辽县27832通化市28404通化县26920辉南县24610柳河县24656梅河口市29519集安市24379白山市29996江源区26089抚松县28020靖宇县28164长白县28409临江市28505松原市33705前郭县30645长岭县27338乾安县28781扶余县25013白城市24339镇赉县22234通榆县22830洮南市22329
大安市24890
延边州27465
延吉市31516
图们市24135
敦化市24935
珲春市31622
龙井市23953
和龙市25180
汪清县25052
安图县21837长白山管委会28658
农垦企业9400注: 1 、如遇统计部门调整数据,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2、农垦企业平均工资依据吉林农垦综合统计年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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